奇闻录 | 包养协议
11月3日,有网友在国内多家网站上发帖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纸协议书。近日,贵港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事件属实,目前陶毅已被免职,贵港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以下为新京报报道选摘: 该网传帖子称,陶毅与一名已婚女子樊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张有双方签名的协议书复印件的图片。 协议书包括6点要求:一是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二是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三是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四是若违反第一点,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五是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否则按规定处罚;六是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金钱双方协商。协议落款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网帖讲述了陶毅与樊某之间的“包养”过程,并附有一男子在娱乐场所唱歌、跳舞的图片,称该男子就是陶毅,并质疑“陶局长何以经常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是否涉及党员违法违纪行为”。 多家网站出现网帖后,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及时关注,对网帖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并于11月4日免去陶毅的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职务。 17日,记者联系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局长吴慧萍,她向记者证实,回应的帖子的确出自该单位。经他们查证,陶毅确实与网帖所述的樊某有染。至于陶毅是否涉及经济问题,她说,目前,陶毅已被免职,接受地税局立案调查,贵港市纪委也已介入调查。 来源: 新京报 猜你喜欢 “执法技能方式欠缺” 领导没喝人奶 答应啊 “蝗虫”移师北京 人均办公面积宇宙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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