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苗蛮子 | 被辱没的文化尊严与断裂的文脉

作者: 苗蛮子  |  评论(1)  | 标签: 时事观点 如果魂灵真有感应,那么对于已沉睡地下多年的冰心老人来说,一定会被其后代的利益纷争所惊醒,并为之寒心彻骨的——近日,冰心的孙子吴山,因父母的离婚官司而与父亲产生矛盾,竟公然用红漆在爷爷奶奶的墓碑上大书“教子无方,枉为人表”,试图引起社会关注。据报道,吴山还曾说:当时他非常气愤,还想把墓碑砸了! 俗语云:人死为大,入土为安。意思是后人对死者应有相当的敬畏和尊重。而在中国民俗传统语境里,祖坟,往往意味着家族血脉的传承,寄托着子孙对先辈的情感。如果祖坟被他人损毁,这是很有可能要与人拼命的“大事”;倘若是子孙自毁祖坟,这样的子孙,则无疑是家门之大不幸。而至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孝之罪”,也大抵莫过于此了。 文化名人的后代,因家庭纠纷而迁怒于祖辈,并以损先人墓碑的极端方式寻求社会关注。在这里,文化名人,已然成为其后人寻求利益表达的一件道具,乃至沦为利益争夺的角斗场。这绝对是生前冰雪透彻、纯真善良、博爱正直的冰心所不曾料想到的。一代文化名人的起码尊严,被子孙辱没、践踏至此,一个书香世家的斯文没落如此之速,令人不胜唏嘘。这显然不仅仅是某个文化名人的家族悲剧,其中所折射出来的,实在是中国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悲哀! 就个案而言,吴山损污奶奶墓碑的背后,固然有着家务事的一地鸡毛,与伦常之间的悲欢离合。但是,这绝不只是一件家务事,而同时也是一个公共事件。由“家务事”上升到“公共事件”,显然不是有论者所指摘的“上纲上线”,而是有其内在的因由。 对于吴山来说,所谓“骂冰心求关注”,不管他是“迫于无奈”,还是“被父亲逼的”,皆洗刷不了他泼漆行为的预谋性质。连他自己也承认,“我这样做,就是想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为我的母亲打抱不平。”吴山一反“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规训,而将家事闹到公域,使“家丑”人尽皆知,这显然不能说他对公私的分际一无所知,而实在是其主动而为的结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不妨说,对于作为文化名人的爷爷奶奶以及媒介的传播效应,吴山大致了然于心,并有所期待的。否则很难解释其在众目睽睽之下,实施这种有辱家风的行为。 由此来审视吴山在回应社会指责时所说的“她不是名人,只是我的奶奶”,则已然有以“无知”来推卸责任之嫌了。不管吴山是否愿意承认,作为一代文化名人,冰心和吴文藻已经进入中国现代文化史,公共场所中关于他们的纪念物,已不再专属于吴家,而有了公共属性,为社会公众所共同拥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吴山涂抹的已不再是自家祖坟上的一块与他人无关的墓碑,而是一处承载了人们对一位曾经温暖一代代儿童的文化老人的情感的公共文化设施。 如果说吴山在私域对祖辈发发牢骚,尚属家务事,而在公域用油漆在名人墓碑上写上羞辱性语言,则是一种要遭致公众谴责的公共行为了。很显然,区分吴山损碑行为的公私界线,就在于“文化名人”与“公共场合”。他的损碑行为,除了伤害了自家人的感情,也贬损了冰心的公众形象,由此而伤害了公众的感情。当然,人们的这种情感,在此之前或许是沉睡着的,而吴山泼漆事件使之被唤醒并坚硬地存在,而非全然是虚无的道德矫情和情绪宣泄。 我们能够理解吴山对父亲的不满、无奈和怨恨,甚至还有对家风沦落的忧叹与哀伤。但其维护正当权益,并非求告无门,而是有法律这一更为理性的途径可选择。而舍此路径,采取制造轰动效应的手段寻求关注,无疑是等而下之、极不明智的愚蠢行径。为了利益而迁怒于先人,这种所谓“后人生病,先人吃药”的做法,是何其荒谬!当然,“骂冰心求关注”,确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然而除了自取其辱,并让家族颜面扫地、先人形象被贬损之外,还能够给他带来什么有益的东西?莫非这就是他所需要的“效果”?果若如此,则只能以“至贱无敌”四字来形容了。 在吴山涂碑这件事中,无论是从敬重先人,还是维护文化名人体面和尊严的角度,无不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从私域到公域的价值失守和文化衰败感。而且,透过近年来侯耀文、季羡林、陈逸飞、刘海粟等文化名人身后的“财产纷争门”,人们不无忧心地发现:文化“巨人”的背后,是一个个不堪入目的道德“侏儒”。显然,当人们尤其是名门之后,对先人、对文化名人丧失最起码的敬畏和尊重,在利益面前失去最起码的宽容和节制,纠缠于利益而不择手段满足之。在这样一种文化环境下,文化血脉的传承还有多大依存空间可言?至于公众所真正认同的文化大师,则更是无从谈起,而只能成为一种供人凭吊的酸楚追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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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认真对待尊严(一)

2012年05月21日 12:21:38   各位朋友下午好!我们今天是天则所第452次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非常高兴请来了国内非常著名的宪法学家,北大法学院的张千帆教授。张教授这次跟我们谈的不是法学问题,而是宪政问题,这个宪政也不是一般的宪政理论,还是儒家跟现代民主、人权之间的关联。刚才我们几个在一起吃饭还在说,我说张老师这个研究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史的价值,是一个法学家来研究中国儒家思想,而且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反对的东西,而是作为一个要激活它,要让它进入中国法哲学和法学的体系的构造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既是法学发展,也是儒学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这个报告应该说在我们双周学术论坛的史上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报告。我们今天还请来了四位非常杰出的学者来做评议,按照我们惯例是张老师先讲一个半小时,之后是评议和讨论。          张千帆:     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做这个交流,感谢天则所尤其是秋风的邀请。天则所成果卓著,这已经是452次讲座了,向你们学习!之前有幸到这讲过,讲的是宪法,也是我的本行。如秋风刚才所说,今天我作为一个外行来看儒家到底是什么。虽然我其实是政治学出身的,对于这个领域也一直很有兴趣,但是在国内没有发表过太多这方面东西;国内大家知道我,也主要是从宪法的角度。但是此前用英文发表过儒家和墨家的东西,最早的一篇是发表在2000年的《中国哲学杂志》上。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断断续续关注这个问题,终于这次有机会出版了这本小书,其实是这些英文论文的汇集,或许读起来还有点翻译的痕迹,尽管是我自己的翻译,已经尽量在严谨的前提下做到通顺。书不厚,一共才六章,还不光是儒家,其中两章是讲道家和墨家。所以,在专门研究儒家的学者来看,也许是一个比较浅层次的思考,但是我的角度跟以往是不太一样的。我希望能建构一个儒家的核心概念,那就是人的尊严。     这个话题很广,可以从多个不同角度切入,我今天就从一个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我这个人比较关注中国社会现实。我看天则所也一直在关注吴英死刑问题,这个问题最近最高院有了一个答复,也是跟预期差不多,改判了死缓,死刑取消了,命保住了。我之前曾经把吴英案分成几个层次。最浅的层次是法学层次,就是吴英案的量刑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构成刑法上规定的那一类特别严重的集资诈骗,以至于要判死刑?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学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天则所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关注的问题,就是“集资诈骗”能不能成为一个罪,甚至成为死刑罪?这是值得探讨的。最后一个层次是哲学家关心的,即使前面两个层次不成问题,“罪大恶极”,严重干扰、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那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吗?换言之,我们如何对待人的生命?     这次我没有站在法学家这边,因为我不熟悉刑法和刑诉法,更没有站在经济学家这边,因为我觉得这要求很专业的知识,包括吴英的集资诈骗是不是应该构成罪?构成多重的罪?它取决样很多的经验和实证研究,我没有做这个研究。但是,我讲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对待人的生命?我个人的观点也许秋风知道,我认为儒家应该主张废除一切死刑,如果大家不同意可以进一步探讨;我知道历史上儒家并不是反对死刑的,死刑在我们国家源远流长,而且有各种“死法”,比现在死刑残酷的多得是。但是,我认为儒家要前后一致的话,至少应该坚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废除死刑。我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它是一个基本伦理。论证了这个之后,现在最高法院已经免死,我的任务基本完成了,下面就是天则所的任务了,那就是应不应该判罪?至于判什么罪,那是我的刑法和刑诉法同事的任务了。     我们不妨从吴英案谈起,而且为了讨论的缘故,别把她看成是一个无辜的不谙世事的年轻美女,就把她看成一个罪大恶极的诈骗犯;如果实在困难的话,把她想成一个又老又丑的极为阴险的黑老大,刑法上的罪名完全成立。这样人犯罪之后,应不应该判处死刑?我在博客上贴了一篇文章,从吴英案谈废除死刑,当时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我只是主张像儒家那样尊重生命,题中之意就是废除死刑。结果却遭来大量攻击甚至谩骂。为什么?我发现大家都非常同情吴英,非常同情美女,觉得她被判处死刑很可惜,但是不能容忍贪官污吏,可能也不能容忍像药家鑫、李昌奎这样恶性杀人的罪犯。所以,如果废除死刑的话,如何看待这些人?这些人是不是也要被免死呢?从中也引出一些其他问题,譬如我们的“无期徒刑”其实就是20年有期徒刑,监狱可能还不够牢靠,犯罪可能越狱什么的,如果他们出来之后继续杀人、行凶作,其他人谁来保护呢?是不是药家鑫免死,无辜者的权利就受到侵犯了呢?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所以,我们还可以设想,不仅是对吴英,而且对于那些官员,盗窃了国家几十亿资产的贪官,或者是动不动“李刚是我爸”这类官二代、富二代,或者像李昌奎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这些人都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对于人格已经跌落到基本道德底线以下的这群人,我们该如何看待他们?如何对待他们?其实这是一个挺深奥的哲学问题,不是在网上像那些“愤青”们随便抒发一下情感就能解决的问题。它取决于我们对人的看法,吴英是谁?当然司法判决下来之后,她就是一个诈骗犯,似乎什么别的都不是,就是一个诈骗犯。这个标签写好了,贴在你脸上,你就是这个标签。药家鑫是谁?药家鑫是杀人犯,司法判决写的明明白白,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所以死刑。薄熙来是谁?薄熙来是一个贪官,这个基本已成定论。我想他应该是重庆历史上最大的一个贪官。这些人确实做了许多坏事,但难道就只是一个标签而已吗?他只是一个“贪官”或者“杀人犯”或者“诈骗犯”而已?     我想儒家的回应恰好截然相反。真正儒家会说,“吴英”是个大好人,“药家鑫”是个大好人,“薄熙来”也是一个大好人。什么意思呢?他们的本性原来是好的,只是他们的行为和他们尊贵的本性太不配了。我建议,如果在场有记者的话,不妨做一件现在没人做的工作。我在加拿大讲学的时候,有一位他们的法硕学生提醒我,中国正在变成一个“看笑话”(victimizing,和我们的“围观”差不多)时代。一个媒体报道出来,一大堆口水把故事里的作恶者淹没,众口皆曰“杀!”不是说杀能解决中国社会任何问题,而是因为那样痛快、解气!正是因为问题解决不了,大家都很郁闷,所以这些凤毛麟角不幸被抓获的体制的替罪羊成了大家泄愤的对象。我想很快,随着中南海的证据一点点挖掘出来、发酵出来,大家都在等待又一场宏大的“围观”、消费、享受。不过这一次不妨再做一点更深入的调查。如果你是一个记者,不妨拿薄熙来或者任何一个贪官——中国这种人很多,到处都是,随便拣一个,你把他的照片贴出来,从孩子的时候,他上小学甚至更早,那个时候他肯定看上去是非常无辜的纯真可爱的“小帅哥”,一直到他上大学、工作,一步步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以至于现在成为这样一个外表很光鲜、内心很阴险的角色。你再问一问,“薄熙来”到底是谁?是现在这个薄熙来呢?还是上大学的薄熙来呢?还是那个坐在摇篮里的薄熙来呢?     我想不需要很深的“研究”,只要你可以平心静气看一看、想一想,最后的结论会验证儒家这个“性本善”的基本假设。人生来的本性是好的,是善良的——当然什么是“好”,就和什么是“恶”一样,可能需要很多解释,我们可以再探讨。我对它的解释是有价值,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但人性也不只是好而已,人性是有弱点的。如孟子所说,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如果环境不好,在他们后天的这种发展过程当中,他们的品性很容易问题,变得虚荣、变得贪婪、变得暴躁、变得懦弱,甚至变得凶狠。所以人的本性是好的,但是人的本性有弱点、有缺陷的,在这样一个不健康的环境下会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那么儒家给我们提出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什么是人?如何看待一个人?如何对待做事严重违背自己善良本性的人?     就跟你现在看薄熙来一样,他是一个病人,我认为他病得很严重,但是他原来是健康的,他小时候是健康的、纯真的,现在他得病了。面对这样一个健康的病人或者说得病的健康人,我们作为“医生”该怎么办?社会该怎么看待他?国家怎么对待他?只是去恨他们吗?只是从肉体上消灭他吗?或者只是惩罚,把它看成是他罪有应得,这就是社会正义吗?仅此就足以伸张社会正义吗?在某种意义上,这恰恰是不正义,不是吗?我们对病人通常会以一种同情的眼光去看,病人是不幸的;在我看来,“薄熙来”也是不幸的。这个已经不幸的人是不是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惩罚,变得更加不幸呢?我觉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这是一类人,我们社会当中人格跌落到社会底线以下的这类人,对待他们得用刑罚。国家刑法是干什么的?无非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刑罚纠正这种状态。当然,法律底线是比较低的;在这个底线之上,大家可以自由行动,但是到这个底线之下,国法就不得不管,否则国无宁日。薄熙来、药家鑫乃至吴英是这类人。对于这类人我们怎么看待和对待,这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类现象更加拷问我们自己的良心。像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两岁吧?被车轧了躺在路上,18位路人来来回回,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小悦悦呢?小悦悦跟我是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怎么样去平衡她的生命和我可能遭遇的风险?这样的例子是挑战儒家极限的,我认为当代的儒家或者新儒家应该站出来说一说。我们都知道孟子的经典例子:一个小孩不知不觉往水井那边爬,只要你是人,你就会情不自禁的有所触动,大多数时候会自然延伸为一种行动,你会上前一步把她抱起来,让她免于危险。孟子认为,这是仁心的自然体现。如果你看到这个孩子在爬,心里一点感觉没有,那么在他看来你就不是人了。“仁者,人也”,是人的共同本性,凡人皆有仁心。那么广东这18位路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孟子眼里不是人了?可能事情还没有这么严重。在我发表书上第二章的时候,美国学者爱文河教授(现在应该在香港教书)审稿时特意指出,孟子所说的不是一种行动,而只是一种触景生情,一种心理上一种触动。我相信18位路人的心里是会有触动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什么考虑抑制了他们的行动。我看到媒体报道、讨论的时候,基本上是从南京彭宇案的角度来解释的,都怕事后遭到讹诈。但我认为这种解释不能替我们担当道德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在其他国家,哪怕是非常不发达、比中国贫困得多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事情都不会发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还在加拿大。地球人都知道了,中国人的脸往哪搁啊?别人不太好意思在我面前提,但是我知道他们都知道。中国这种道德状态怎么到了这个样子?当然是有一些客观原因,我也讲了彭宇案是一个因素,大家害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或许还有从众心理。但是即便如此,即便你搭手相救有可能遭到诬陷、讹诈,你就应该无动于衷吗?我觉得一个见死不救的民族是没有什么希望的,不管是以什么借口。     大家经常在讨论最近的薄熙来、王立军事件,秋风平时很关心儒家宪政,大家在讨论的时候肯定也在考虑中国今后民主宪政的前途,但是这样一个民族恐怕是不配享有民主的。为什么?因为救小悦悦或参与民主都是好事,而任何好事都需要一定的付出,你搭救小悦悦可能会有付出,可能会有风险;在我们国家,你行使民主权利更要付出。这种付出还不仅仅是在西方国家,西方人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就像他们没有彭宇案一样,救死扶伤当然是大家应该做的,出来选举也没有谁会打击报复。但即便在那里,还是有一大堆人不出来投票的。当然,我也不太好意思指责别人,因为别人会问我,你们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们?你们有些人说西方民主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你们自己的民主在哪里?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句,你们既然有民主权利,为什么不出来行使呢?答案是,他们出来选举也是多少有点成本:周末要出来选举,可能懒觉睡不成了;本来要陪孩子玩儿,现在要出来投票。所以成本是有,虽然很小。在我们国家,成本高得多了。我想在座的都对宪政、对公益比较热心,但是大家有几个真正认真对待了去年的海淀区选举呢?即使有的话,我想也是极少的。不仅因为这个选举没有意义,这个成本是白花的,而且别人还会另眼相看,说不定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我认为救人和选举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我们这个民族经过这么多年折腾之后,似乎都已经堕落为唯利是图、只进不出,不折不扣的理性人;万事都要利弊权衡、成本利益分析,很快就做出结论——不行动!小悦悦管我什么事?我如果搭救,我能够得到什么?恐怕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是一大堆麻烦,就像彭宇惹上麻烦一样。如果我不救,至少没有这个风险。所以成本利益一权衡,结论很明显。     其实在今天,我们几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吴英,都是广东的这18位路人。我这个“打击面”可能广了点,有时候为了简便或者表达有力的缘故,经常会以一种比较绝对的语气,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几乎每个人”,我希望在座的各个都是例外。但是我相信在我们一生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一类让我们感到为难的事情,最后多多少少都因为这种浅层次的利益成本分析,而做出和这些路人同样的选择。     看看我们周围每天发生的那么多事情,学者们、比较善良的精英们多半会以一种同情心看待农民等这些弱势群体。他们确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他们道德状况究竟如何呢?我相信也不好过于恭维。地沟油、毒大米、毒蔬菜、毒猪肉等各种各样的毒素,还有用皮鞋制造的胶囊,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平民百姓做出来的。他们在做这些坏事的过程中,我想无非也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利弊权衡:我做这件事情会不会被逮着?不会被逮着,又能够帮助我节省成本,或者提高价格,当然就做了,不做才是傻瓜。其实你有什么必要制造毒蔬菜呢?现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家都知道太漂亮的东西不能吃,反而要吃被虫子咬过的蔬菜,因为虫子帮你检验过上面没有毒。如果菜上有几个虫眼,反而可以卖得更贵。他这么做,肯定是因为有利可图,但也只能骗人一时。然而,他们有错,我们就更好吗?那些农民为什么种有毒的粮食、有毒的蔬菜?因为我们的体制在歧视他们,把他们挤压到很狭窄的生存空间,而我们知道这一切仍然无动于衷。这就是我们为冷漠付出的代价。     在这些方面,我们验证了耶稣所说的“所有人都是罪人”。圣经讲,人生来都是要受苦,因为我们有原罪;女人分娩是一种受苦,男人的耕作也是一种受苦,“汗滴禾下土”,这都是上帝对于我们人类原罪的一种惩罚。现在我们可能不是那么原始的累了,不需要去耕作,分娩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打止痛针或者剖腹产,以前没有这种医疗技术是很危险的,所以现代科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人类这种原始的痛苦。但是,我们有没有摆脱苦和累呢?我想没有。现代文明人只是换了一种累法,这不只是我们智力上的累,而且是一种道德上的、良心上的累。你现在不做农夫了,升官了、发迹了,难道不累吗?中国的商人不累吗?中国的贪官不累吗?喝酒倒在酒桌上的有的是。薄熙来这样的省委书记不累吗?我们的总书记不累吗?我们总理比谁都累。中国人的问题在于,似乎我们今天已经不再感受到这种良心的累,好象只是剩下这种物质的累,喝酒喝得累、跑官跑得累,但总之还是累。一个民族作为一个集体失去了良心,我们会发现很多“原罪”会以原始的方式回来报复我们,所以一会儿毒胶囊、一会儿毒奶粉……当然,这一方面是中国法治不发达造成的,政府没有履行职责、积极查处,但是我想归根到底都是因为我们中国人彻底丧失了传统儒家的尊严感和耻感,或者也可以说是原罪意识,以至自食其果。     所以我觉得,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几乎每个活着的人都太漠视自己的良心。这本书的目的正是让儒家回来提醒我们,不要在良心上活得太累。当然,你说“我好像感觉不出良心有什么累嘛”,甚至升官发财还挺滋润,但是我们说,不知道累或者不觉得累未必是件好事情。我们都知道累过头怎么样?会过劳死。中华民族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我们正在濒临这种良心上的“过劳死”。现在是该回头、该警醒的时候了。       (未完)        上一篇: 如何重建尊严 下一篇: 认真对待尊严(二)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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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认真对待尊严(二)

2012年05月21日 12:22:50        小悦悦牵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儒家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怎么样看待我们自己?我这一辈子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我过的?苏格拉底说了,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我反思了,哪种生活值得我过呢?碰到小悦悦这样的事情,不行为、零风险就是好的生活吗?损人利己就是好的生活吗?甚至通过祸国殃民的一些言论或行为来获取自己的功名,这就是好的生活吗?薄熙来好吗?当然,他现在显然不是太好,但是假定他没出事,不仅没出事,还升官了,做上了政治局常委,最后甚至“政变”成功,坐上总书记的高位,把中国带向“文革”,在这个过程当中,获得大批“左愤”的拥戴,更准确的说是制造了大批的“左愤”,一辈子呼风唤雨、荣华富贵、不可一世。儒家会问你一个问题,这是不是值得你过的生活?其实有一个比薄熙来成功得多的例子,那就是现在还在天安门广场躺着的那一位。我可以保证他最后会遗臭万年,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假定历史是不公正的,假定历史是胜者书写的,他会流芳百世,这种生活是不是我们想要过的?你们看他对这个国家做了多少恶事,现在还不照样是“伟大领袖”吗?很多人问我怎么防止“文革”重演?我说“文革”的发动者被神化了几十年,至今还被供奉着,“文革”能不回潮吗?在这种情况下防止“文革”重演,不是缘木求鱼吗?一个公然指鹿为马,睁眼说瞎话的国家能不堕落、不崩溃吗?秦二世的赵高“指鹿为马”,秦二世很快就完结了,现在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我在这里要问大家的是,如果有机会选择,你是否会选择他那样的生活?他活得好着呢,茅老曾经说过,好多女人哦!你觉得这是值得你选择的生活吗?比较可怕的是,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在明知而故意的保持沉默,似乎已经选择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民族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儒家学说的最大贡献是提醒我们每个人,尊严是我们自己的;尊严是你自己的,要不要是你自己的事情。做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是首先是对自己好。这马上涉及什么是“好”?对什么好?我是谁?我们可以回到孟子一大套的本体论,“大我”、“小我”,尊贵的我、低贱的我……这些例子在儒家当中很多,我们可以挖掘出很多。我偷了一只羊,没有人知道,知道了不算,别人知道了国法会惩罚,得不偿失,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就是为了这个设计的。但是假定没有人知道,占便宜了,这样好吗?道家会说,偷只羊算什么?偷了整个国家才好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我们知道儒家的态度:“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孰为不知?”但是,今天儒家说这个话对于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什么“天知地知”,你不说不就没人知道?我自己知道怕什么?正好闷声发财,这样的便宜不占才是白痴。     儒家会告诫我们,不要因小失大。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性。这个真性是跟我们利益有关系,但是绝不等于我们外在利益的叠加。我的权势、我的名望、我的金钱,所有这些在我们通常看起来对自己好的东西,加起来也不等于“我”。欲望和自我保护的本能本来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这是人的精神存在的物质条件;但是如果无限膨胀自己的欲望,将存在的手段变成存在的目的,以至自己在追求欲望过程中完全丧失了真我,那就得不偿失了。儒家在本原上否定了这种认识。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本性,这才是“我”的本质;每个人都应该看到自己的真性,应该好好的去呵护他,不要甘做盗贼,因为那样伤害了你的本质,比如偷一只羊,看起来我得到好处了,但是我却因此成了一个“盗贼”。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自暴自弃、自糟自践、因小失大,他认为那是很不理性的,是没有认真思考和对待我们自己的结果。儒家的理性和我们现在这种十分外在的“理性选择”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承认这种内在的本质的理性。我们今天所说的“理性”,是指一种狭义理性,我们只会为了利益、权力、功名这些外在的可见的好处奔波、追逐。至于这些东西背后的那个“真我”,似乎在很多人看起来是虚无缥渺的东西。我们现在所说的“理性”,在孟子看起来恰恰是不理性的,反之亦然。     我想,如果我们要做一个真儒家的话,我们需要信仰这个本质的“真我”是存在的。这是儒家的根本。儒家学说有很多版本,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每个人的解释多多少少都是儒家教义在今天的发挥,结合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得出的自己的诠释。但是我想,要真正回到儒家,我们必须在本原上相信,人的本性是尊贵的,这种尊贵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呵护的。如果这个东西丢了,就没法谈儒家。     儒家当然知道,虽然人的本质是好的,但人是有弱点的,人性是不能被完全信任的,这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国家。我今天不是为了这个问题讲这本书,我对儒家在国家建构方面的批评还是比较猛的。第二章把孟子作为一个靶子,因为我认为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比较典型,秋风可能不一定同意我的一些观点。我是认为,儒家并没有能够在实践当中持之以恒的主张人的性善,尤其是在现实社会中不信任普通人的能力,主要问题是在这里。儒家的人性说本来是人人平等的,“君子”和“小人”是后天发展出来的秉性,但是儒家将这个区分过分绝对化。有些是“君子”,他们是不会犯错;有些是“小人”,他们至多只配在家里打杂,不配也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总之,在实践中儒家过分贬低了平民的潜能。孟子认为人性是“弱”的,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总而言之普罗大众是一群不能自立、不能自治、“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个传统不仅造成传统中国不可能有民主,对现世也有很大的影响。     国家制度的作用正是要帮助我们去克服人性这些弱点,使人能够在保持欲望相对平和的环境下按照自己的真性去生活,不要有那么多的诱惑、那么大的压力,因为这些东西都会让我们偏离真性。当然,我们人的能力可能会因人而异,有的人能够抵御某些外在的不良影响,但是大多数人是比较容易受影响的,孟母还要三迁呢。我是觉得,如果你观察中国人、西方人,相比之下西方人活得比较随性、比较自然、比较洒脱、比较就事论事。这种习惯我想未必和我们的基因联系在一起,甚至未必是不同文化决定的,而是因为他们长期实施着比较理性的宪政制度。中国目前的制度恰好相反,一方面不断制造巨大的诱惑;你说那些做官的,难道就不能激流勇退吗?难道不能“见好就收“吗?但是他退不下来,这种欲望以及所伴随的巨大恐惧让他觉得自己没有选择,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只有一路走到黑。另一方面,则通过国家机器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维持着一种恐惧,譬如我刚才所说的大家都认可的“指鹿为马”,“文革”的始作俑者还被当做神明被供奉着,还在被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崇拜着。秦朝那个时候还好一点,大家确实不明真相,现在有什么不知道真相的?在网络时代,要发现真相很难吗?明明知道皇帝没有穿衣,但是大家还在说你的衣服多么漂亮。     资中筠老师总结的一点很精辟:孟子讲所谓的“大丈夫”应该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但是我们这60年来,前30年是为威武所屈,极端高压政治把每个人都压跨;改革之后的30年,则有的为富贵所淫——富贵不仅仅是指钱,也可以是权、名这些可以转化为实际利益的东西,有的为贫贱所移——各种各样的民间犯罪、道德失序行为。我们已经堕落为纯粹为了某种外在而生活,为了各种权谋、欲望、财色或毫无意义的排场生活。现在该让儒家来帮我们醒醒了。     儒家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至少有这么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我们认真反思我们是谁?我们该怎么做?这也是为什么这次的讲座题目是“认真对待尊严”,娿就是认真对待我们自己。另一方面,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思考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或者说国家的目的到底为何?我觉得在国家作用上,儒家的学说虽然有缺陷,对于我们调整思维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能够帮助我们超越冤冤相报的本能。当然,这种本能本身在社会进化意义上是有用的,疾恶如仇、看到贪官、罪犯,就有一种很强烈的道德义愤情感,现在中国很多网民就是这样。这是我们通过进化而来的与生惧有的本能,这种本能对于我们个人自我保护乃至于对于整个民族的生存和繁衍都有作用,但是我们毕竟要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理性的社会,感情用事甚至“杀”字当头并不足以让我们走向一种理性的文明。     儒家要求我们这么去看这个国家,我想大家也能从很多儒家的著述当中找出这层意思,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部分是为了纠正我们人性中的弱点。我们人性本来是好的,但是有弱点,国家要防止我们把人性当中的缺陷或者瑕疵无限放大,通过人和人之间不正常的相互作用方式无限放大,从瑕疵放大为缺陷、从缺陷放大为罪行。所以,国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在保护我们,包括保护那些潜在的罪犯。其实我刚才已经说了,我最反对儒家把人绝对分成“君子”、“小人”,“好人”、“坏人”。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好与坏、善与恶的综合,只不过是以不同比例、不同成分体现在我们身上而已,而且并不是以不可改变的方式体现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说国家放在那是干什么的?一部分是为了“保护”像薄熙来这样的人,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好人,我们要防止他堕落。当然,这样去解释儒家可能多少有点危险,因为说不定会衍生出来一种集权主义,让国家来教育、灌输人民的思想,这种倾向是跟自由主义相背的。但我认为这是对儒家的一种比较自然的解释,至于危险是可以防范的。所以,国家不仅要提供教化,而且要提供刑法,但是刑法的目的在什么地方呢?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这个人。我想在儒家体系当中,惩罚本身永远不可能成为终极目的;它永远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那就是要让这个人变好,通过惩罚让他知道,你做错了,要改邪归正。换言之,刑法是让人恢复对自身价值和尊严的自觉的一种手段。当然,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让每个人远离不必要的恐惧与诱惑,过上一种正常的、体面的、值得过的生活。     回到吴英案,或者回到薄熙来,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当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人格,没有自觉维护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让自己跌落到道德底线之下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究竟是通过消灭他们的肉体来消灭他们的人格,还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人格?我想孔孟对我们的最大教诲是,人是有尊严的,人的这种内在的价值和尊贵是不可放弃、不可让渡的,是每个人都必须要正视的。你不能说,我尊贵吗?我有尊严吗?如果我有的话,那岂不表明我在这个国家会活得很累?如果我是一个学者,我得凭良心说话,说真话,不说假话,但是我们大家都是学者,都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说太多的真话是有代价的。如果我是一个法官,我就得特立独行,上面叫我干什么,我要有勇气不接受干预;在当今中国,这可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原来似乎还有一些比较有个性的法官,但是司法改革以来似乎绝迹了。我最近一次看到敢于“抗上”的法官受到惩罚的报道好像是2005年,司法改革那时候进行了几年。司法改革之前,还有一些有个性的法官甚至有个性的院长能够抵御一些不正当干预。今天大家还能看到吗?我看不到。李慧娟事件发生在2003年,因为那个判决受到了惩罚,后来也没有再看到一起。所以,尊严确实是有代价的。     我几乎有点悲观。儒家这套东西有很肤浅的反对者,也有很强烈的认同者,但是你真的相信儒家所坚持的这套价值观念吗?如果真的话,恐怕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个人,我们每一个国民都要彻底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但是这可能吗?做官就更不用说了,哪一个地方“一把手”能不跟着政绩体制走?如果不跟着这根指挥棒,下一届你的官还想不想做?乌纱帽还能不能保住?所以,取决于你的选择,我们每个人活在世上都很累,区别在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累法。为什么我们出现了第三次“移民潮”?移民有各种原因,有教育移民,有贪官移民,有企业家缺乏安全感移民,但还有一种移民,那就是在国外活得比较自在。有时看到报道说,原来在国内是教授,到国外当了出租车司机,觉得有没有点“丢份”?能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过我想既然他选择了这条路,应该不会后悔的,他会觉得那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尤其在中国,有尊严地活着是,但是如果不这样,我们只不过是换了一种累法。这是儒家版的“圣经预言”。它告诉我们,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命运。     总结起来,儒家学说从尊严这个核心概念出发,对我一开始提出的各个问题都有极明确的答复。既然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义务尊重至少不伤害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价值,国家有义务尊重和保护(至少不伤害)每个人自由与健康发展的权利。注意,是人格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因为儒家特别强调人的良知良能的发育,而未必是福利等实质利益,因为福利社会可能会引发自身的问题,对人格发展未必有利。当然,左派也可以说,某些基本保障对于人的发展是必要的,国家和社会有义务提供。     对于吴英、药家鑫等人,儒家至少会主张废除死刑,因为死刑的作用只是摧毁了罪犯的物质和精神人格;国家这么做本身就在犯罪,除非它能证明这是保护更多生命的不得已之举。儒家会认为,吴英和药家鑫的本性是好的,是有价值的,只不过他们因为环境的影响、教育的缺失、自身的弱点等等而堕入犯罪。国家的作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刑法的目的是将他们教育好,恢复人的真性;总不能说这个病人病太重,索性杀了他。哪有这样的“医生”呢?其实今天很多人想杀贪官,并不是为了威慑犯罪,而只是为了看出戏,因为太郁闷了。但是儒家会告诉我们,这不是治国的正道;逃避是逃不掉,没有出口。     对于小悦悦这样的弱势群体,政府当然也有救助的责任,但是它更多反应了个人的责任。人是理性主体,每个人都有义务认识和尊重别人的尊严;当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有道德义务出手相助,而不是袖手旁观、任其灭亡。当然,如果对自己的生命或重大利益确实有威胁,儒家应该也会允许权衡利弊,或采取成本最小的手段。但是如果没有重大风险而见死不救,不仅消极伤害了他人,而且也贬损了自己的人格。     作为“为己之学”,儒家对今人的最大启示是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如何不辜负上天的“造化”,如何让自己的人格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当然,儒家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化的产物,我的人格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我和其他人格的社会交往过程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我有保护自我人格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外力的伤害和干扰,更不能伤害他人或阻碍他人的人格发展。如果我这么做了,或者制造或销售了地沟油,或者生产了毒大米、毒蔬菜、毒胶囊……,我应该为自己的人格堕落感到羞耻。     一言以蔽之,一个有尊严的儒家“君子”既认真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更认真对待自己尊重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一层意思包含信任普通人不仅具备独立处理私人事务的能力,而且也有适度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如果平民百姓还不足以在大范围内行使民主权利,至少应让他们参与地方选举,通过政治实践培养他们的政治能力。这是人类德性很重要的一部分。更不用说,人民对官员的制度性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我们现在知道,在一个不受监督、为所欲为的制度环境下,“君子”也会变成“小人”。为了让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儒家会致力于设计一种适合人民参与并能有效控制权力滥用的宪政体制。           (完)   上一篇: 认真对待尊严(一)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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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信孚要闻(12.26)——韩寒:LV换不来民族尊严

1 、韩寒《要自由》:愿各位没钱的能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变有钱,有钱的不再为了光有钱而依然觉得低外国人一等。愿所有的年轻人都能像这个圣诞一样不畏惧讨论革命,改革和民主,担忧国家的前途,视它为自己的手足。政治不是肮脏的,政治不是无趣的,政治不是危险的。危险的,无趣的,肮脏的政治都不是真正的政治。中药,火药,丝绸,熊猫不能为我们赢得荣誉,县长太太买一百个路易威登不能为民族赢得尊敬。愿执政党阔步向前,可以名垂在不光由你们自己编写的历史上。 2 、《中国网》与“百度新闻”合作推出的 2011 年 10 大新闻语录,荣登榜首的是今年“ 7 • 23 ” 事件中,原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一句“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中国网》指出,一个国家流行的话语,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现状或者情绪”。 3 、国务委员刘延东 24 日出席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时称,如果全国中小学生都配备校巴,需要 150 万辆,加上维修费,便须 4600 亿元人民币,数字庞大得难以“一步到位”,故此,当前急务是大力发展遥距教学。引来网民炮轰,被斥为媚外贱内。 4 、北大校长周其凤 24 日在长沙市一中演讲时称,“我认为美国的教育一塌糊涂,他们的每一任总统都不懂得尊重人,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别人。”周其凤认为中国的教育很成功,理由是中国这些年都在飞速发展,“我们的国家在进步,靠的就是我们的教育培养的人才。” 5 、日前公布的《 2011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称 2010 年上海、江苏、湖北、湖南等 14 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缺口高达 679 亿元。此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货膨胀率,中国养老金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 6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外传“脸书”可能在明年第二季申请 IPO ,分析师一致看好这家网络巨擘上市后,市值上看一千亿美元天价。据估算,若首次公开募股( IPO )成功,至少有一千名基层员工可能一夕变成百万富翁。 7 、我国更高速度试验列车于 25 日在位于青岛的中国南车四方股份公司落成,公司副总工程师梁建英称,该列车试验速度超越我国目前所有动车组列车速度。试验列车尚无具体型号。中国南车董事长赵小刚此前称,该试验列车时速将超 500 公里 。 8 、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朝鲜官方媒体 24 日一致为金正日的接班人金正恩升任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和劳动党总书记造势。朝鲜劳动党机关报《劳动新闻》当天在题为《我们的最高司令官》的文章中说:“我们用心脏呐喊,金正恩同志是我们的最高司令官,我们的将军。金正恩同志啊,请接受人民赋予的最高司令官的称谓。” 9 、广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葛国兴日前在省政协座谈会上透露,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广东的外向型企业预测明年的形势不乐观,正考虑延迟上调最低工资,以协助厂商渡过难关。专家认为,推迟调整将会加剧明年节后的“用工荒”。 10 、山西省蒲县是山西省西南部的一个煤炭资源县,也是省级贫困县。 2011 年年底,蒲县实现 12 年中小学教育全免费,除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还免除中职、高中学生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 11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12 月 20 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函谷关镇白家寨的村委会主任白彦民,为村民修路跑到郑州市街头跪地乞讨,要借 3 万元,并当场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保证:“为百姓修路借钱,永不贪污。”目前他已回到村里开始修路。 12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将之前《草案》中的双亲育婴假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拟规定:生育或者抚养三周岁以内子女的父母, 每年可以分别享有十天育婴假。育婴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 13 、 24 日是西方节日圣诞节的“平安夜”,在佛山火车站东货场附近一男子疑因举报东货场内的“老虎机”而被人枪击报复,身中 11 枪,至今仍在医院救治,生死未卜。 14 、郑州市中牟县老国营渔场内, 1000 多亩黄河湿地被侵占建别墅, 100 多栋已完成基本框架。渔场内数十个鱼塘大都被填平,作为别墅建设用地。当地有关部门向河南商报发送的情况说明称,此处建筑不是别墅,已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15 、价值 1080 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商标使用费一年仅 506 万元!因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受贿,王老吉商标被贱租给香港鸿道集团, 2000 年至今,商标使用费仅从 450 万元增加到 506 万元。 16 、圣诞日,也是我们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生日,即行宪纪念日。 1947 年 12 月 25 日 为中国第一部宪法生效,在台湾每年的这一天被定为行宪纪念日,直至今天。 17 、日前,上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公布了过去 5 年上海 PM 2 .5 试点监测情况。数据显示, 2006 至 2010 年,上海 PM 2.5 浓度均超标,约占 PM 10 浓度的 50% 至 60% 。 18 、云南上周六发生一起超载校车翻入 200 多米深山谷的交通事故,这辆只能承载 8 人的小型面包车在事故发生时载有 14 人,其中 12 人为学生。导致 7 人死亡,其中包括 5 名学生。 19 、 25 日中午,北京丰台区方庄一商厦观光电梯外层的钢化玻璃突然坠下,砸伤 6 名经过路人,其中 3 人伤势较重。商厦物业称,已将此事上报至安监部门,但没有透露观光电梯的生产厂商。 20 、 @ 草根屁民 【什么是贵族?】不是有钱,住别墅,会打高尔夫,出入高档会所。英国作家威尔逊认为,贵族应是:虔诚的、道德服从的、绅士的、勇敢而乐于助人的、敢讲真话的,面对灾难敢于自我牺牲的。也就是说,贵族是社会道德的楷模,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只有钱而没有社会责任只能叫土财主。 21 、傅国涌《哈维尔的意义:把良心和道德带入政治》:他相信,“根植于政治最深的是道德”,这才是他愿意参与的政治,因为它意味着真正的良心与责任感。这些人类最基本的价值长期以来曾经被弃如敝履,哈维尔以他带有哲学和超越性的思考,在时代的重围中不断地仰望星空,哪怕身体失去自由、常常为生计发愁的岁月里,他始终坚持良心自由的准则。 22 、邓聿文《真正的既得利益者是谁》:笔者提出判断既得利益者的三个标准。其一,它们攫取了改革开放的大部分收益,并且将继续从中攫取更多收益;其二,进一步的社会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会损害其利益,因而它们对限权的政治改革持消极态度;其三,它们有很大的能量阻挠改革的进行,或将改革从有形化为无形,或将改革带来的危机和不利转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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