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成分不好,在特定的时期,决定了他的生存状态。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在街头偷偷帮人擦皮鞋补贴家用。有个都市来的客户,可怜他,额外给了他一块巧克力做为奖赏,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让他梦想有一天能走出去,走到那里。
出走,是那些年的趋势,绝大部分都是青壮年,因为幼童和老人的体能难以走完那段路途。并且,哪怕是青壮年,成功率也不足百分之二十。
围绕目的地的周边市县,通常有三条路可以选择,其中两条从深过去,另一条需要先入澳,再转。无论哪一条,都需要躲避盯哨,只能日歇夜行,沿着秘密小路前进,紧要关头必须只身泅渡。运气不好的,或溺亡,或被送返。
一九六零年,他刚满十二岁。在这之前,为了向母亲证明泅水能力,每天会在河里苦练很长时间,一头扎进水里,能潜游五六十米远,子弹也难打到。母亲见了,才同意让他闯荡。
合适的出走时机,最好是晴天,晚上有月光。母亲为他备了一块老金,缝在裤裆里,干粮是炒米加一条咸鱼。
“希望神佛保佑你能咸鱼翻身,永远不要回来!”这是母亲含泪给他的祝福。
陆路有惊无险,他竭尽全力,步伐能赶上同行的大人。只是到了澳关卡,命运开始在考验他们。他排在队伍靠前,感觉检查员在排查同行人的黄金(这是偷渡的证据,有了它将无法获得难民署的人道救援),赶忙伸手把缝好的金块扯下来,让它从裤管里滚落到地下,再用脚狠狠地踩进泥里。
等到警察问他,你怎么证明自己需要救援?
他从怀里掏出油纸包好的、一条被吃了大半的、只剩些骨架的咸鱼,说:我这些天就靠吃它来到这里,渴了就喝沟里的脏水。我母亲告诉我,我们是血肉同胞,你们会给我一条活路。我会做很多工,会擦皮鞋,会扫大街,会倒泔水桶。
警察看了一眼咸鱼,再仔细地看着他,然后对旁边的检查员点了下头,放他过关了。
多年以后,那条咸鱼的样子他仍然记得深刻,还有那块被踩进泥里的黄金,那是他母亲背着罪名藏起来的嫁妆,沉甸甸地跟随了他五天五夜,但最后,它的价值却输给了一条烂咸鱼。
从那一刻起,他内心强烈地感知到:世间真正值钱的,是自身对未来世界的渴望,那里藏着尊严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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