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桦

唯色 |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张思之律师所写的“阿安扎西活佛”。他出家之前名为阿安扎西(也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前世仁波切之名阿登彭措,在宗教上的受戒法名为丹增德勒。2002年4月7日被构陷入狱,迄今已11年。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丹增德勒仁波切案件的情形。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左起)张祖桦、王力雄、萧瀚与张思之律师研究案情的情形。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萧瀚陪王力雄、张祖桦诸公来谈 ” 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 ” 。力雄介绍了案发前后的情况以及活佛本人的一贯作为和他在当地宗教界的巨大影响,认为案有疑点。萧谈了他的印象。我感受最深的是:那里的宗教民族矛盾异乎寻常的尖锐;问题的复杂性倒不在案件本身。果如此,律师的作用必然大大受限。其次是感受到几位学子的真诚,他们透过这个案子表现出的良知、忠诚与理性,使我只能排除一切困难,出发前线,无权选择。      向他们说明了必须履行的程序与手续。把格式委托书传真给阿安扎西家属后,当即签字传回。对于我来说,现在已进入了二审程序,时限紧迫,应及时与二审法院建立联系,希望近日收到委托书原件。李会更毫不犹豫地答应陪我去甘孜,协力办此案。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阿安扎西活佛)在甘孜州法院的法庭上。     2002 年 12 月 18 日 读了力雄交我的阿案资料,包括他们几十人致全国人大的《建议书》。因未见判词,不敢断定一审判决是否准确。有些问题事关紧要,记其要点,阅卷时注意──     一、已确认阿安扎西为 ” 地下秘密组织 ” 的 ” 团伙头目 ” (据《甘孜报》),又是系列爆炸案的 ” 指挥者 ” ,且经其 ” 精心策划 ” ,为何判了死缓,而对一次 ” 爆炸 “” 执行者 ” 的年轻农民──洛让顿珠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理由是什么?     经验一再证明:这类 ” 死缓 ” 案有它难以排除的重大疑点,看来调查研究的任务繁重。     二、 ” 受达赖集团的指使 ” 。到底是何人指使?指使的内容是什么?与 ” 爆炸 ” 是否有关联 ?     三、既是 ” 团伙 ” ,怎么只有一个 ” 头目 ” 、一个 ” 骨干 ” ?是否还有其他成员?又作何处理?     四、爆炸物属 ” 自制 ” ,出自谁手?制于何时、何处?洛让顿珠一介农夫,又是文盲,从 哪里学来的 ” 自制技术 ” ?炸药由谁提供?     五、怎么引爆的?是否 ” 定时 ” ?谁的设计?     六、洛让顿珠受阿安扎西 ” 指挥 ” 。一在甘孜,一在成都,策划于何地、何时?具体内容 是什么?希望达到什么目的?(事发于省会中心广场,但爆炸力很小,为什么是这样?)     七、判词中有无 ” 分裂国家 ” 的具体内容?有何证据?     八、阿与洛让顿珠的关系。     2002 年 12 月 20 日     洛让顿珠不上诉,一审宣判后高呼 ” 阿安扎西活佛万岁 ” !为稳妥计,宁可把这个现象想得更复杂一些。他也不委托律师,这于他极为不利。经验告诉我们有可能看不到与洛让顿珠相关诉讼材料,于是商请力雄设法与当地联系,找到洛的家属,出面委托北京律师一道前往办案,起互相配合的作用。我已商得阎(如玉)、傅(可心)两位律师同意,受理洛案。力雄赞同。     2002 年 12 月 24 日     收到阿安扎西叔父自仁鲁鲁寄来的委托书原件。当即电告力雄,请他抓紧到事务所办理正式手续,以便马上与二审法官联系,及时介入。     据力雄说,洛让顿珠的亲属都不敢出面替他委托律师,当地警方给人们的压力很大,都怕 ” 连坐 ” 。     2002 年 12 月 25 日     上午,力雄分别到两个事务所办妥了委托手续。     下午二时,与二审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已将委托书原件和事务所受理阿案的公函传真给高院刑庭。王法官收到后,因传真件字迹模糊,立即电询李会更,核对 ” 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 名称和 ” 张思之 ” 名字,并审查了委托人自仁鲁鲁的身份和他与上诉人阿安扎西的关系。据此,辩护律师的资格应已确认有效而无疑义。     2002 年 12 月 26 日     与会更商定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并电告承办法官,得到对方十分友善的答覆     一、同意我们 1 月 6 日(周一)到高院阅卷的安排。他因有事公出福建,说万一 6 日以前不能赶回成都接待我们,也一定能作好安排,不误阅卷。     二、阿安扎西现仍关押在甘孜看守所。     三、甘孜不通火车。建议自备越野车前往,早 8 点出发,下午 6 点可到达首府康定;如碰上修路堵车,次日凌晨才能赶到。     四、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目前还没定。     把法官热情友好的态度传达给力雄,消解一些对司法现状的不佳印象。他答应设法找成都友人借越野车前往甘孜,眼下无绝对把握。     2002 年 12 月 27 日     藏语翻译人选,是个难题。拟在北京佛教界选聘,为此电话徵询王法官的意见。他答覆说:阿安扎西是理塘人,满口土语,其他地区的藏人也弄不懂,在案子里作翻译,只懂藏语而不了解当地土话,未必胜任。他说他们办案就是在当地找翻译。他表示可以帮我们与当地联系;安排一个。     尽管我因过去吃过苦头,心中忐忑,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同意他的办法,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善意。会更认为,王法官因我们对他的意见表示尊重,似乎也挺满意。     愿上帝保佑罢!──在这个环节上,我一筹莫展。     2002 年 12 月 28 日 当时我献哈达并与张老的合影, 因此刻不在手边, 故以去年夏天的这张合影替代。     约力雄、萧瀚诸位在京瑞大厦的茶座最后商定我们的工作计划及去甘孜的具体安排。清茶一杯,漫谈讼案,居然有便衣五六人分布两处监视、窃听,做法又颇不高明,实难理解!     陪力雄来的一位藏族姑娘郑重地献我洁白哈达,她说: ” 谢谢一位汉族律师,肯为我们的藏族活佛辩护。 ” 我已知肩上重担,一时无言,执手相握良久。     力雄细说了他在成都为我们提供的方便条件。他给人以 ” 万事俱备 ” 的印象,提出今日在网上发布律师正式受理阿案并即将入川进行工作的消息。尽管我以为二审开庭前发布这类消息弊多利少,但又觉得不宜轻易阻挠。缺点无非是让对方多点准备时间,也无所谓。     2002 年 12 月 29 日     跃刚来电,说已请友人在成都照顾我们,住行各项都有安排,让我放心。深情厚谊,促我努力!     至今没有与洛让顿珠的家属取得联系,心中不安,与如玉商定:如近日能以落实,请他即赴成都转甘孜与我们会合,分别会见当事人。小傅身体不好,可留成都阅卷。     2002 年 12 月 30 日     记得 1996 年 8 月 1 日,草办理魏案的《断想》,非常无奈地写了八个大字: ” 天不难测,讼事难测。 ” 六年过去,我依然停步不前,没有长进。某些讼事,依然 ” 难测 ” !     上午 9 时,情势陡变。王法官打来电话,劈头问会更:你们北京律师签署的委托书,是不是 12 月 18 号?委托书上的日期明明白白,问得莫名其妙。接着法官交 ” 底 ” 说──阿安扎西先你们一日, 17 号,就自己委托了两个律师。他的律师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法律规定辩护人不能超过两个,本人的委托又先于亲属委托,你们不能再继续作辩护律师了。     句句流露出 ” 权力 ” ,但又处处没有根据!     蹊跷的是: 6 天以来,他与我们频频联系,从何时高院阅卷、如何乘车去甘孜会见,直至从哪里聘请藏语翻译,在各个主要环节上都有指导性的意见,一时让我十分感动。难道这是在作弄律师?或者,是在练习 ” 演戏 ” ?前两天还说是否开庭尚未决定,怎么一下子会有律师交上书面辩词呢?案卷不是已在二审合议庭手上么?他何时看的呢?能说这是 ” 活见鬼 ” 么?     为了解决问题,压下愤懑,草拟了一份致法官函,立即传真发去,全文如下     四川省高院刑一庭阿安扎西案合议庭: 上周五( 27 日),与王法官商定案中翻译人员的解决方案后,正整装待发,方才突得 ” 阿安扎西已自己委托了两名律师,并已上交书面辩护词 ” 的来电,意在否定我们的辩护人资格。个中苦衷,我们理解。但家属委托,法有明定,似又不便轻率取消。为求妥善解决之道,以利公正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拟按日前与王法官商定的行程安排,及时赶赴康定,专就 ” 委托律师 ” 问题徵求阿安扎西本人的最终意见,并将结果报告你们。敬请复示。顺致敬意。     文未,我与会更签署。时为上午 10 时 45 分。     2002 年 12 用 31 日     力雄问我,法院变卦,是不是因为网上发布了消息?我说不是,我告诉他我的猜想,可能是法官公出福建前夕,汇报阿案进展情况,谈到北京律师介入,院里作出的 ” 决策 ” 。     对此,我尽管有点 ” 突然 ” ,似也不该感到 ” 意外 ” 。这些年,徐文立颠覆案、魏京生颠覆案、江棋生煽动颠覆案,不是都有这种情况么?魏案之所以最后允准家属代聘的律师介入诉讼,是他们一再坚持的结果。     律师按规定完成了一切受理案件介入诉讼的手续,还能让人家轻轻松松地 ” 阻拦 ” 于门外。专横若是,如之奈何?真想请教以写《潜规则》而闻名海内外的吴思先生,中国律师遇到的这些,该归入哪类 ” 规则 ” ?因为我从《律师法》中得不到救助。     此刻只能静待人家的 ” 复示 ” ,焦燥无益。我明知前景凶多吉少。     2003 年 1 月 6 日     按计划,今天上午该在四川省高院的阅卷室里翻阅阿案全卷了。然而现在却被 ” 阻搁 ” 于讼事之外。无奈之余,硬着头皮电询高院刑庭,问是否收到了我们七天前发去的传真。 答覆可谓天衣无缝: ” 办案的法官出差外地还没有回来。其他人都不了解情况。 ” 可是合议庭的成员不是由三位法官另加一位书记员组成的么?传真件是否收到,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     曾有人问我什么是 ” 正常 ” ?戏答是: ” 不正常就是正常 ” 。噢,人家的答覆还是 ” 正常 ” 的!你惊怪什么?     2003 年 1 月 7 日     司法局向事务所询问有关阿案的情况。问发此时,决非偶然,无疑是事出有因。     此前已有准备向他们作书面汇报。马上把《工作记录》按日程排列如实报去就是。本想再加一点请示:面对四川省高院的如此做法,可否请他们商请四川省司法厅与高院协调一下,不给律师工作添障碍,以利于维护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会更觉得会被认为 ” 出难题 ” ,作罢了。     2003 年 1 月 8 日     报司法局的《工作记录》上午经由事务所转去。我预期也不会有信息反馈。只是我不能不深切地感到,目前执行的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所谓的 ” 两结合 ” 制度,未必能统率好这 支队伍。实践证明: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一大一小、一强一弱的 ” 两结合 ” ,注定是 ” 一个压着一个 ” ,必要时是 ” 吃掉 ” 一个,而且必然是 ” 大压小 “” 大吃小 ” 。统观全局,谁能例外?哪有例外?人们抱怨律协不争气,腰杆不硬,试想:先天不足,直不起来,能不忍气?     20033 年 1 月 9 日     再电四川省高院。传来的消息是:由副院长带队,全体合议庭成员已兵发甘孜,近日就地审理阿案。看来对 30 日传真件提出的要求自始就铁了心, ” 相应不理 ” 了。     令人焦虑的是,虽已建议洛让顿珠家属委托我与如玉合办洛案的上诉审,但至今没有一 点消息。力雄得到的情况依旧是唯恐避之不远,受到 ” 牵连 ” ,强权压人,应予谅解。急不得的,再等等罢。     2003 年 1 月 23 日     外电报导,成都 ” 爆炸案 ” 又捕了 4 名嫌疑犯,不知是否确实?这与一审的认定岂不是大有出入?     2003 年 1 月 24 日     终于盼到了洛让顿珠一位远房亲属寄来委托书,委托我与如玉为洛案辩护,来得太迟,未必会有作用,但还是立即发特快专递,呈四川高院的主审法官,要求明示阅卷时间。     估计不会有任何答覆。但作为律师,力薄势单,又有什么良谋?我已是欲哭无泪了。     2003 年 1 月 26 日     力雄电告,从网上得到消息,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只是没有何时执行的报导。     我不能确知洛让顿珠是不是冤魂。我不能确知活佛是否蒙受着冤狱。     然而我确知,现行的律师制度无助于救济这两位弱势个体,基本上也无力于推动司法公正。我也深切地体验到,律师执业环境的艰难,如从自身找原因,首先是《律师法》起 了帮衬作用。人们有 ” 修改 ” 之议,不无道理。然而在我看来,时机尚未成熟,最好不要 轻言修改──它哪里是 ” 改 ” 的问题,如不能推倒新立,律师执业状况不可能获得根本上的改善,律师制度不可能在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发挥它应有的支柱作用!     2003 年 1 月 31 日     洛让顿珠已于 26 日枪决。他走了。临刑前不知又呼了什么口号?阿安扎西关在牢里,熬着那不知何日是尽期的狱中岁月。     我呢?会用那洁白的哈达擦拭泪珠么?不,不能!面对着在民主、法治旗帜下做出的种种不堪的举动,徒有愤激或者伤感何益?我寄希望于获得为他们申诉的条件,《律师法》在这方面除了一句可以 ” 代理 ” 的空泛规定外,如何操作一片空白,只能自己设法寻 找与创造了。案情重大,人命关天,心有疑点,能不排除?如其不然,还算律师?当代中国律师应是战士,岗位永远在一线。     一息尚存,我愿效力,阿门! 附1:有关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此案的背景介绍(写于2002年)     2002年12月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罪一审判决甘孜州雅江县农民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雅江县崇新寺僧人阿安扎西死刑,缓期2年执行。     有关方面证实,阿安扎西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洛让邓珠不服判决,但未提出上诉。法律专家指出,同案者一人提出上诉,整个案件及其他未上诉的同案人同时进入二审。     出于消除各方对案情的疑问,避免暗箱审判,防止导致民族矛盾的目的,大陆24位各界人士在《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中提出三点建议:     1、由民间人士为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二人进行辩护;     2、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上诉审理过程及参与审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3、邀请海外藏人的代表观察上诉审理过程。     建议书公开发表的同时,以挂号信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尚未收到三个单位的任何回音。截止到2002年12月21日上午,国内外149位(含24位建议人)汉藏同胞对建议书以签名方式表达了支持。     在上述三点建议中,建议人方面可做的只有第一点。日前,通过建议人的接洽,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近日,两位律师即将前往成都和甘孜藏族自治州首府康定开展办案工作。首批办案经费由建议人自发捐助。     现年75岁的张思之律师曾担任过刑事审判庭法官;组建了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了全国律师协会会刊──《中国律师》并担任主编;同时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专业的教材主编及主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有多种著述。     张思之律师是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等案的辩护律师,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中国律师界的头号人物”。     与张思之律师共同为阿安扎西辩护的李会更律师,当年也是与张先生合作为魏京生辩护的律师。 附2:阿安扎西案上诉突生变故疑云重重 文/王力雄    我于 12 月 28 日刚刚发布张思之先生为阿安扎西做上诉辩护律师的消息。我对报道向求严谨,对关于此案的消息更不敢半点马虎,反复核实确认后,我在报道写下这样几句: ”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 ” 没想到距离我写罢此报道不到 32 小时,情况就发生了变故。变故不是来自两位律师,也不是来自阿安扎西的亲属,是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早李会更律师告之我,四川省高法刚刚给他电话,说阿安扎西已经自己指定了甘孜州两位律师,因此不再需要他和张思之律师为其辩护。听罢,我虽知电话是被窃听,仍对李律师断言: ” 有鬼! ”   为何说有鬼,听我叙述一下此前与法院打交道的过程: 2002 年 12 月 2 日,甘孜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阿安扎西死刑,缓期 2 年执行; 12 月 14 日,国内 24 位各界人士公开发表建议书,表示要为二人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次日建议书寄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法。    12 月 17 日,张思之、李会更二律师同意为阿安扎西做二审辩护。 12 月 18 日,居住于甘孜州理塘县的自仁鲁鲁(阿安扎西的亲叔叔)把签字后的委托书传真给两位律师,同时通过邮局发出正式委托书。 12 月 25 日,在收到自仁鲁鲁的正式委托书之后,李会更律师给四川省高法打电话,找到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承办人──刑事一庭的王静宏法官,给他传真发去两位律师所属事务所的致四川高法公函,以及自仁鲁鲁的委托书(原件随后以特快专递发四川省高法)。王法官电话确认收到传真件。在电话交谈中,王法官表示案卷已在四川省高法,李律师问到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王法官回答尚未决定。张思之律师当时告诉我这是好消息,因为中国多数二审都不开庭,案若能最后定为开庭审理,对辩护显然有利。   第二天, 12 月 26 日,王静宏法官打电话给李会更律师,核实传真件上字迹不清之处,询问自仁鲁鲁与阿安扎西关系,并问两位律师何时可以到成都阅卷。王法官有一长差要出,但表示可以在时间安排上与两位律师日程配合。李律师回答定于 1 月 6 日星期一一早到四川省高法阅卷。   是日,我去两位律师所属的事务所交费。星期五,也就是 12 月 27 日中午左右,李会更律师再次打电话给王法官,确定会见阿安扎西之事。王法官告之阿安扎西仍然关押于康定,并给李律师介绍了从成都去康定的路线与路况。因阿安扎西不懂汉语,两人就翻译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王法官认为,因为理塘藏话有浓重地方口音,北京或成都的藏语翻译不见得能懂,王法官慷慨允诺,可安排当地部门给两位律师会见阿安扎西提供合适的翻译人员。 12 月 28 日,几位建议人代表在京瑞大厦会见张思之律师,虽然发现身边有人监视,大家还是都为情况顺利进展感到欣慰鼓舞,似乎看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可喜进展。张律师对四川省高法的配合态度给以表扬。有的朋友甚至据此认为,也许阿安扎西真的参与了爆炸案,法院方面证据确凿,信心十足,否则怎能如此顺利地接受张、李两位律师?   我对友人解释,即使阿安扎西最终被证实的确有罪,我们为他聘请律师至少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世人证明审判公正,二是让藏人知道,汉人中有人关注他们的命运。当晚,我写出张思之律师承接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消息。第二天,看到一些网站陆续刊登。因为两位律师去四川办案费用尚有缺口,我便忙于筹资,以及为两位律师做旅行方面的安排,并同时考虑律师的努力和四川省高法的公正审理可能导致案子改判,甚至退回重新侦察,那时律师需多次往返川京,经费如何解决?我不知道四川省高法的王静宏法官为何会突然改变原本他对张、李两位律师为阿安扎西进行辩护的认可,但我却难以相信王法官拿到桌面上的理由。   作为案件的二审法官,他为何在上周星期五中午还与北京律师密切接触和商讨,隔了一个双休日,在星期一刚上班就知道阿安扎西委托了甘孜州律师?按照他对李会更律师所说,那两位甘孜州律师已经为阿安扎西提交了书面辩护词!难道律师写辩护词不需要看案卷吗?而且王法官他第一次与李律师通话时就表示,案卷已经在四川省高法,也就是他手里!甘孜州律师究竟是何时写的辩护词呢?又为什么一直不让他这个二审法官知道他们的存在,却在法定休息日中冒了出来,提交出已经写好的辩护词呢?王法官这样做,我相信不是出于他的本意,否则他没有必要在开始阶段那样配合,肯定是另外的、比他强大得多的力量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王法官所提的理由太过拙劣,等于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然而他除此也是别无选择。只有用这个理由能够排斥掉张、李二位律师,因为在法律上,阿安扎西本人对律师的选择权优于亲属。而我们虽然不相信阿安扎西会自己去选择律师,或者我们相信阿安扎西肯定愿意接受亲属给他委托的律师,但这时我们就会掉进卡夫卡的城堡——因为除了当局,无论谁都无法见到他,因此他的意见是什么,就可以成为当局按需要自己来说的。   事后知道另一个情况,就在 12 月 27 日星期五那一天,警察去了理塘自仁鲁鲁的家,就自仁鲁鲁委托北京律师一事,对其进行了斥责与威吓。看来来自王法官的变故并非是一个单独行为。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我们这样看重律师,非要计较由谁来当律师呢?为什么我们会认为,把张思之、李会更两位律师换成甘孜州的律师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会导致本 质的不同?   原因就在于,律师是有可能打开中国司法黑箱的唯一渠道。然而律师发挥这个功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即律师必须是站在被告立场上,而不是仅仅充当伪装法治的摆设。甘孜州早在阿安扎西案一审开庭前近四个月,就在全州上下开展了 ” 揭批阿安扎西的运动 ” ,我们如何能够相信,生活工作都在甘孜州的律师能有勇气反对甘孜州当 局(而非法院)对阿安扎西的定罪呢?我们在建议书中提出要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道理就在这里。因为阿安扎西的案子不会仅仅是由甘孜州当局决定的,而应是先由中共四川省委高层拍板,再由党的政法委书记召集公检法 ” 统一意见,联席办案 ” 。所以,四川省内的律师都无法做到彻底独立,何况乎甘孜州内的律师?   其实人格独立如张思之先生那样的律师,在中国也无法改变 ” 党 ” 所决定的案件。张律师为之做过辩护的王军涛 ” 颠覆、煽动案 ” 、鲍彤 ” 泄密、煽动案 ” 、魏京生 ” 阴谋颠 覆政府案 ” 、高瑜 ” 泄密案 ” 等,没有一个胜诉。然而在那些案件中,至少司法当局还没有试图阻止张律师承接辩护,甚至还有促请(见张思之《魏京生案辩护纪实断篇》)。因为司法当局知道,所谓 ” 颠覆 ” 、 ” 煽动 ” 、 ” 泄密 ” 之类的罪名,如同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辩护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而阿安扎西案却不同,爆炸的罪名 没有可以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是有,要么就是没有。如果判处两个人死刑的是一个栽赃制造的假爆炸案,一旦有独立律师介入,就会像纸包不住火一样真相大白,无法狡辩,也无法维持原判,而且会使一批栽赃陷害的人暴露于光天化日。我这样说,目前仍只停留于逻辑推理,还未确认就是如此。然而这逻辑是那样强,让人很难不这样想下去。   阿安扎西如果真地是和爆炸案有关,何必要用如此拙劣的方法阻止外面律师介入,非去指定两个当地律师呢?那是应该巴不得开上一个现场公审大会,让所有人都 ” 接受教育 ” 呀。现在,原本认为阿安扎西有可能参与爆炸案的人,在得知这样的变故后,都认为此案必有极大冤情。张、李两位律师及阿安扎西的亲属,目前都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事情的发展,我们正在拭目以待。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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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维权网:抗议当局在“两会”期间加强打压维权人士和广大访民

“维权网”获悉,随着 3 月初“两会”——全国政协与全国人大年会的相继召开,全国各地涌起一股加强对维权人士、上访民众打压的浊流,北京的维权人士和独立学者艾未未、张祖桦、唯色、王力雄、查建国、胡石根、高洪明、何德普、徐永海、许志永、滕彪、江天勇、黎雄兵、李方平等多人遭到警方约谈、警告、严密监控及软禁;山东大学教授、维权人士孙文广也遭到软禁;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先后遭到警戒和抄家;湖北维权人士秦永敏被断网,手机和家里座机都无人接听,选举专家姚立法每天一早被维稳人员带走,晚上很晚才送回家,家里电话也被切断;江西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彭新莲、魏忠平被关进“黑监狱”;河南维权人士周德才被抄家与刑拘,以及全国各地纷纷传出的大批访民被严密监控、软禁、“被旅游”、关黑监狱、拘留等情况,昭示出中国人权的严重恶化状况,“维权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 月 25 日 ,上海市 17 名到北京上访的民众,因在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地艾未未艺术中心附近街道行走,而被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走,带到当地派出所审讯室羁押了两个多小时,后被交给上海市驻京办押送到北京南站救济站中关押。这显示随着“两会”临近,艾未未艺术中心附近都成为不许公民涉足的禁地。 2 月 28 日 ,长期被严密监控和软禁的北京宪政学者、维权人士张祖桦先生被警员谈话,随后,张祖桦先生家门口的警车、监控警察都有所增加,出门时被贴身跟踪,人身自由、亲友上门拜访、外出会友均受到限制;现居北京的自由作家唯色女士,自 2 月开始家门口即被设岗监控,出门受到跟踪。国保警员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通知唯色女士和她的丈夫王力雄先生在一段时间内都会被限制行动自由,出门要经过警方同意,即使同意出去也要在警方的监控之下;北京异见人士查建国、胡石根、高洪明、何德普、徐永海等人,自 2 月 29 日 开始警方在其家门口设岗监控,上周六胡石根先生欲到教会查经班被阻,反复交涉无果,警方称不许出门。两会前夕,北京人权律师滕彪、江天勇、黎雄兵、李方平、公盟负责人许志永等等一大批人被警方约谈并被要求在“两会”期间不得接受采访及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 2 月 28 日 ,河南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周德才准备前往北京参加一个烟草行业买断工龄职工维权研讨会并计划向“两会”代表陈述冤情时,在当天中午于家中被固始县警方抓走,后家中两次被查抄。最后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周德才被刑拘显然是固始县当局借“两会”维稳严打当地维权人士。 2 月 29 日 下午,上海访民到维权人士冯正虎先生家探望,发现他家楼下的楼道口拉起警戒线,约 10 名保安和便衣强行阻止访民进入冯正虎先生家。 3 月 1 日 下午 3 点左右, 6 名上海市国保,到冯正虎位于政通路 240 弄三号 302 室的家中,抄走两台电脑和显示器、一个扫描仪、一台激光打印机、手机四台及一些书籍和光盘等物品。据冯正虎先生说:“因为开两会,政府派了 16 个人 24 小时监视,每班 5 人左右,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了。” 3 月 1 日 下午起,山东大学教授、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孙文广被该校公安处软禁。孙文广教授外出购物、体检等皆由警察陪同。警察分四班,昼夜轮番看管孙教授。这样严密的监控,一直要延续到两会结束。 3 月 2 日 下午,江西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被江西新余当地政府维稳人员强行带到新余仙女湖名人岛度假村“黑监狱”关押,与李思华一同被关的还有新余当地上访维权人士彭新莲,而早在 2 月 28 日 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魏忠平也被新余当地维稳部门带走关到铁坑铁矿。他们均将被关押到两会结束。 据悉,本次两会全北京市动员了 73.9 万人参与安保工作,其中,社区巡防队员、保安员、停车管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职业力量 17.9 万人,治安志愿者、治保积极分子、单位门前三包人员等义务力量 56 万人。从 2 月 28 日 零时至 3 月 17 日 24 时 ,北京将对外地进京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期间外埠进京的客车和货车通行证有效期分别为 7 天和 3 天。所有外地货车全面禁止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而进京执行任务的外埠警车却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进京火车票实名制外,在北京各主要公路交通路口,公安已加设检查站,查验所有进京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北京警方 2 月底就警告北京南站周边的旅店及出租房主,不允许给访民们登记入住,很多访民只能在寒风中露宿街头和桥洞下。北京警方还于两会前在北京南站火车站内及周边旅店,大肆抓捕访民,据目击者反映,有旅客因得不到警方认可,也被推上大公交车抓走。 中国各地为“两会”维稳也纷纷对当地维权人士、上访民众谈话警告、严密监控、软禁、旅游、关黑监狱,甚至拘留。仅据“维权网”部分报道:“两会”期间合肥访民赵文祥被强制旅游;因“两会”广州维权青年杨崇被软禁;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城西上访维权人士江帆被软禁;山东省莱州市当局为防止访民荆美杰、杨贵华“两会”上访而将她们拘押于莱州拘留所中;福建访民王尾珠“两会”前被从北京抓回,现拘押于三明永安拘留所,福建残疾冤民吴家旺被拘押于福清拘留所;湖南邵阳访民欲于“两会”上京,结果在火车上被抓回关押于当地维稳办中。 各地政府为了加强“维稳”控制,两会前还出台一些劳民伤财、违反法制的维稳措施。如河北从 2 月 10 日 开始,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干部下乡运动。 15000 多名干部进驻到 5010 个村。下乡干部的任务是,帮助农村发展经济,同时做好维稳工作,希望能让赴省、进京上访量大幅度下降。河北为此支付 2.5 亿元干部工作经费,并将给这些村子预留共 5 亿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再如江西组织部门 2 月底出台,《关于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通知》,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特别优秀的基层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如此各种为“维稳”不遗余力,以致不顾法制、不择手段的政策举措,都充分显示中国当局无视人权,严打维权民众的现实。 中国当局以保护“两会”召开为名,肆意剥夺维权人士、上访民众的人身自由权和多项基本人权,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中“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刻停止对一切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和上访民众的打压,还他们以自由。追究相关侵权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对人权被侵害者实行国家赔偿; 二、开通向“两会”反映民情民愿的渠道,公布所有人大代表的详细资料(包括个人背景及联系方式),在网络及各种媒体开设民间提案及公民申冤专栏,落实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 三、尽早启动全面的政治改革,真正落实人大代表直选,建立宪法法院和违宪审查制度,清理废止包括“劳教制度”、“新闻审查制度”、“户籍制度”等等违反现代法治原则与人权精神的法规与政策。 维权网 2012 年 3 月 5 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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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两会期间,北京异议人士被限制人身自由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据官方报道,今年的两会北京市动员了 73.9 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全国 “ 两会 ” 的安保工作;而京畿河北省,更是“声势浩大的一场干部下乡运动正在河北展开。 2 月 10 日 开始, 15000 多名干部将进驻到 5010 个村”。此称“十八大维稳官军”。 每临当局所谓的敏感日,异见人士们都会遭到软禁甚至绑架、强迫失踪。今年两会前夕的 2 月 28 日 ,长期被监控、软禁的北京宪政学者、人权专家张祖桦先生被警方谈话,随后,张祖桦先生发现家门口的警车、监控警察都有所增加,出门时被贴身跟踪,朋友上门拜访、外出会友都受到限制,张祖桦先生的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害;北京自由作家唯色女士,自 2 月开始家门口即被设岗监控,出门受到跟踪。国保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通知称,唯色女士和她的丈夫王力雄先生在一段时间内都会被限制行动自由,出门要经过警方同意,即使同意出去也要在警方的监控之下;北京异见人士查建国、胡石根、高洪明、何德普、徐咏海等人,自 2 月 29 日 开始警方在其家门口设岗监控,上周六胡石根先生欲到教会查经班被阻,反复交涉无果,警方称不许出门。 两会前夕,人权律师滕彪、江天勇,公盟负责人许志永等人被警方传唤或限制人身自由。 异见人士查建国先生认为:人民代表开会,却对人民如临大敌真是莫大的讽刺。真正的人民代表,应该深入到人民中间,倾听民意,体察民情,这样才配“人民代表”这个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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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要闻解说: 世界人权日国际社会声援中国人权

两名中国人获得国际人权奖 两名中国人近日分别获得国际性的人权奖。首先是北京维权律师、目前仍被关在狱中的倪桂兰获得本年度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设立于2008年的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专门颁发给世界各地致力于改善人权的人士。维权律师倪桂兰因捍卫拒绝拆迁的北京公民的权益而多次遭到监禁,并被打成残废。不过,荷兰外交部本周五宣布推迟颁奖,该奖项原本应在近日举行的海牙网络自由会议上颁发。外交部声称是因当事人本人的要求而推迟举行。但是,该奖项评主席对荷兰外交部拒绝追究深层原因表示不满,因为他认为当事人很可能是在受到当局的压力之下做出推迟颁奖的要求。 其次,旅美中国学者、长期为中国人权奔波全球的公民力量组织领导人杨建利近日获得国际著名的非政府组织联合国观察组织的人权奖,奖励他在人权领域做出的个人贡献。杨建利向本台表示,这一奖励与其说是对他个人的奖励,还不如说是对海内外所有为捍卫中国人权做出努力的朋友们的奖励。联合国观察组织的人权奖颁发仪式将于明年五月在日内瓦举行,届时将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并邀请各国在日内瓦的使节参加颁奖仪式。 多名诺奖得主汇聚布拉格参加亚洲人权讨论会 今天世界人权日,各国都有不少与人权有关的活动。最引人关注的应该是今明两天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的亚洲人权讨论会,多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以及国际著名人权斗士将参加此次讨论会,其中包括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捷克前总统哈维尔、伊朗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艾巴迪( Shirin Ebadi)、中国著名异见人士杨建利以及联合国人权宣言撰写者之一、法国资深外交官斯特凡•海赛尔( Stephane Hessel)等等。亚洲人权讨论会为其两天,中国人权是此次讨论会的焦点议题,其中自然会谈及包括至今依然身陷囹圄或者被人间蒸发的刘晓波、陈光诚、以及高智晟等人。 国际笔会发动“空椅子”活动 说到刘晓波,德国人权博物馆 Hohenschönhausen 在网上发动“空椅子行动”,国际笔会中国行动通报呼吁全世界各地响应德国人权博物馆的活动,在12月10日下午13:18时,也就是去年奥斯陆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时刻,呼吁网友在其所在国家的中国使馆,或街道、办公室、图书馆或工作场所为刘晓波摆放一张“空椅子”。 另外,总部设在英国的《汉、维、藏团结会》将于今天《世界人权日》在伦敦中国使馆面前示威,要求中国当局全面释放良心犯。该组织在此前发表公告,公布了要求释放的中国各民族的异议人士的名单。必须指出的是,这份被关押的异议人士的名单正在不断地拉长,就在海外人权组织呼吁关注中国人权的同时,中国当局继续加强监督镇压的力度。 世界人权日是中国的无人权日 世界人权日本应是各国政府审视各自在人权领域的工作,总结经验,检点缺陷的日子,而在中国成为政府加紧打压的借口。据维权网报道,在人权日前夕,“贵州人权研讨会”的所有成员被集体失踪。据他们的家人透露,他们前几天被警方带走之后,至今下落不明。“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包括李任科、陈西、徐国庆、廖双元、吴玉琴、黄燕明、曾宁等人。 另外,中国上海著名的异议人士冯正虎上个月底被失踪之后,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几天来,长期遭受监控和软禁的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家中的电话和网络也被切断,异见人士查建国、何德普、独立参选人野靖春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出门须有警察请示上级后再被陪同。刚刚出狱不久的著名异议人士胡佳甚至都被禁止出门去幼儿园接孩子,她的夫人曾金燕愤慨地在推特上写道:孩子是我的底线,软弱的中国人,为了孩子也会举刀。 联合国在1945年公布人权公约之后,又于1966年通过了具有约束力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今天都已经批准加入了该公约。1998年中国签署了协议,但至今没有批准加入。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作为一个在国际上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新兴强国,她的人权状况是与其国际地位是否相称?这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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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一万艾未未“债主”与一万零八宪章签名者

联络我们 | 繁體 | 简体 2011年 11月 08日 从柏林到深圳,大逃亡留下怎样的教训? 蒙古国民间欢迎达赖喇嘛到访 联合国:叙利亚8个月镇压 3,500人死亡 俄共十月革命日游行 抨击普京宽容中国扩张 一万艾未未“债主”与一万零八宪章签名者 选择语言 Afan Oromo Albanian Amharic Armenian Azerbaijani Azeri Bangla Bosnian Burmese Cantonese Chinese Creole Croatian Dari English Worldwide French Georgian Greek Hausa Indonesian Khmer Khmer (English) Kinyarwanda Kirundi Korean Kurdi Kurdish Lao Learning English Macedonian Mandarin Ndebele Pashto Pashto – Deewa Persian Portuguese Russian Serbian Shona Somali Spanish Swahili Thai Tibetan Tibetan (English) Tigrigna Turkish Ukrainian Urdu Uzbek Vietnamese Zimbabwe – English 中文主页 节目介绍 视频点播 英语教学 粤语 藏语 关于我们 现场广播 点击收听 中文主页 新闻快讯 美国 中国 台湾 政治 经济与金融 人权 法律 更多主题 亚太 中东 欧洲 美洲 非洲 社会问题 教育 宗教 科学技术 劳工 军事与战争 灾害和事故 环境 健康 体育 生活方式 文化艺术娱乐 港澳 专题栏目 国会报道 对比新闻 媒体看中国 信息往来 政府声明 专题报道 图片汇集 互动空间 Facebook YouTube Twitter 读者评论区 网上服务 订阅新闻 掌上快讯 播客 聚合新闻 中文主页 中文主页 更新时间 2011年 11月 08日 星期二 01:49 PM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聚合新闻  2011年 11月 08日 一万艾未未“债主”与一万零八宪章签名者 记者: 海涛 | 华盛顿 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被当局罚交税款1522万元人民币之后,短短几天,有一万多中国居民给他提供借款已经超过600万元。两年前,北京居民刘晓波等推出零八宪章,很快也筹集到一万多中国人的签名。 艾未未得到税务部门罚款的消息是上周末传出的。本星期,艾未未说,截至星期一中午,已经有18829名中国民众向艾未未借款至少600万元人民币。 2008年底前,北京居民刘晓波、张祖桦等人推出零八宪章,呼吁改革,到了2011年6月,也有1.3万多人在上面签字。刘晓波后来以煽动颠覆国家罪被判处11年徒刑,在2010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两次活动,性质不同,但都有1万多人积极参与。在零八宪章问题上,首先是一些中国国内的知识分子、活动人士带头签署,然后是大批普通中国人、网民跟上,一波又一波,最后有13000多人签名。这些签名者,基本上都是通过网上签署他们的名字的。 而借钱给艾未未还债的,则主要是那些关心艾未未的活动人士、维权人士和知名不知名的网友。他们不留姓名,甘心情愿地成为“艾未未债主”,把他们的钱“借给”艾未未。 *艾未未:没让任何人给自己“贷款”* 北京时间星期二晚上,艾未未对美国之音说,他没有主动让任何人给其“捐款”或给其金钱上的帮助。 有网友在推特上说,给艾未未金钱上的资助,完全是大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侯文卓:给当局发明信片质问罚款依据* 网友侯文卓在推特上说:艾粉行动:明信片给北京税务局:询问1522万罚款的依据?账单公布?听政会?当成千上万明信片雪片样飞过去的时候,事情就不一样了。国际特赦组织历史上的成功就是靠大规模的书信。 也可寄一元钱在汇款单上写留言。寄信要留拷贝。 数字代表什么?艾未未及其家人认为,数字代表应对罚款的能力,而筹集资金数字太大,参加人数太多,《环球时报》则援引“专家”的话说,“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严重者可判死刑* 所谓非法集资,在中国的金融、政治架构下,是指居民自行用高利率高回报广泛吸收民间资金,行使了银行的职能,被当局认为“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 20年前,有一位叫邓斌的老太太,以60%的年息,在无锡一带广收款项,最后集资30多亿。15年前,无锡法院执行了对邓斌的死刑。两年前,浙江一位80后女士吴英,也因“非法集资”被捕,她集资7亿,后来也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在零八宪章上签名,除了来自当局的打压,基本在民间没有什么反对声浪,或是有也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艾未未到底应不应该收大家的“借款”成为大家的“债主”?这有比较大的分歧。 艾未未在今年春天,被当局带走,失踪80多天。后来,在国际社会压力下,被当局释放。被关押期间,审讯他的警察说:你让国家难堪,我们就让你难堪。 *支持和反对艾未未当“债主”* 在异议人士积极活动的海外网站和论坛上,在艾未未“集资”还债问题上基本分为两派。赞成派认为:艾未未以这种方式同当局“叫板”,而这成千上万的“债主”,也以这种方式帮助艾未未向当局“说不”。 反对派则认为,艾未未不应拿大家的钱去同当局叫板。如果叫板,就应该拒绝接受当局的罚款,应“抵着牛头不认账”,同当局“死磕”,否则,即便有1万、两万、甚至更多的网友拿出钱来帮艾未未“战斗”,也只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破财而不能免灾,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曾因网络活动被捕的网友不锈钢老鼠刘荻说:“请给王森、黎小龙、王国齐、黄琦捐款,他们是真需要钱,给他们捐款是救命,不是行为艺术,也不是投票,所以捐款越多越好。” 相关文章 中国人周二继续资助艾未未缴税单 成千上万中国人星期二继续捐款资助艺术家艾未未支付有争议的税单。许多人认为政府发出巨额税单是企图让这位直言不讳的社会批评家沉默。在艾未未的北京艺术工作室工作的志愿者表示…… 艾未未反击官媒“非法集资”指称:道义的审判已有结果 上万中国人资助艾未未缴税单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最新视频 To view this site, you need to have Flash Player 9.0.115 or later installed. Click here to get the latest Flash player. 新闻快讯 更多»   网上问卷 中国伦理学会日前宣布要针对4到6岁的孩子开展“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计划以 “百日培养,三年跟踪,长期帮助”三种模式,利用5年的时间在全中国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您认为:  孝子工程能出孝子  孝道建设不能量化  从小培养基本人性更重要  提高全民道德水准才是正途 投票 检视结果 » 美国之音《OMG! 美语》让您边看边学地道美语! 想了解更多日常用语,请在微博上关注”OMG美语“ 星期一以来最受关注文章 艾未未反击官媒“非法集资”指称:道义的审判已有结果 焦国标:莫斯科电台已关 新华社没有未来 俄共十月革命日游行 抨击普京宽容中国扩张 中国政协委员张宏伟美国法庭败诉 中国船长率众收复被劫台湾渔船 世界媒体看中国:中国的行为艺术 上万中国人资助艾未未缴税单 柴玲纽约促销新书吁重视中国女权 中文博客 加载… 欢迎来到美国之音中文网! 如果您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来函。 来函请寄: chinese@voanews.com。   节目表与点播 » 节目预告 » 现场广播 » 现场电视 » 下载广播电视节目 » 美国之音中文部正式推出iPhone中文新闻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让您通过易于操作的界面,阅读简繁体版新闻报道…… 听众热线电话 在中国大陆请直接拨400-120-0551,在台湾请拨00801-148-940。 我们期待您的来电。 VOA中文手机网 简体版地址: Jianti 繁体版地址: Fanti 上网办法 » 登陆美国之音网站还可以通过下列路径,请您试试看:guoji2.info 美国之音美语教学强档 网站 goEnglish.me » 美国之音新闻 中文主页 节目介绍 视频点播 英语教学 粤语 藏语 关于我们 存档 网站服务 订阅新闻 掌上快讯 播客 聚合新闻 关于美国之音网站 VOA简介 中文部简介 常问问题 免责声明 广播理事会 自由亚洲 友谊联网 关于美国之音 RSSリーダーで読む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まるごと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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