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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 | 曹禺:自己人生的配角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曹禺 , 张耀杰 , 王元涛 , 人生配角 ■王元涛,文载《文汇读书周报》2012年5月11日第7版。受权发布。 http://whdszb.news365.com.cn/whdszb/html/2012-05/11/content_131728.htm 读张耀杰的新著《曹禺:戏里戏外》,能强烈感受到,张先生对曹禺的评价是复杂的。在戏里,一方面,承认曹禺的文学天才,承认其剧作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如《雷雨》、《日出》、《原野》,均为中国戏剧文学的巅峰之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另一方面,条分缕析地为曹禺剧作总结出一整套创作密码,即阴间地狱之黑暗加男女情爱之追求以及男权家庭之反叛等等,指出了他的不足。而在戏外,一方面同情曹禺的遭遇,尤其是在1949年之后,秀才遇到兵,曹禺的艺术生命已经接近死亡,这是因为,当时政治对文学的高压控制是全方位的,“改造思想”对艺术创作的戕害是致命的;另一方面,又从一个新的方向对曹禺展开了批评,指出曹禺局限于神道设教、替天行道的天谴呼吁,因而未能达成“意思自治、契约平等”的现代文明自觉。 曹禺完成其最优秀的作品《雷雨》时只有二十三岁。其天才的突出表现,在于设计戏剧冲突的能力。用短短的四幕或五幕话剧,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实现扣人心弦及催人泪下的戏剧效果,需要完美的节奏安排与强烈的叙事紧张。多年以后,《雷雨》及《原野》等剧目依然在香港引起轰动。而且,直到2005年,首尔大学中文系还在排演话剧《雷雨》。但是,恰也因为他对冲突的设计太过成功,反而为自己惹下了麻烦。情节越紧张,冲突越激烈,人物最终的命运就越引人关注。从三十年代瞿秋白还活着的时候起,就不断有人批评曹禺,说他没能为大众指出一条阶级斗争的正确道路,无论是《雷雨》中的鲁大海,还是《日出》中的方达生,或是《原野》中的仇虎,基本上都是单打独斗,指望用天谴或报应来完成复仇,却不能像后来《林海雪原》里的李勇奇或《洪湖赤卫队》里的韩英一样,用阶级革命的暴烈手段来推翻旧世界,翻身做主人。鲁大海领导的工人罢工,依稀有点群体斗争的影子,可最后,工人却背叛了他,私下里与资本家达成了和解。这样处理故事,遭到了左翼批评家的斥责:你这是在丑化工人阶级! 我们可以想见,曹禺对这类批评,应该是不以为然的,他曾经数次声明,自己写的就是剧,就是诗,是对人生命运的关注、感叹与追问,而不是宣传品,绝不想负担拯救社会的重大任务。甚至,作为一个天才,他都有资格对这类要求表示鄙夷。但是,形势变迁,造化弄人,1949年之后,当年批评他没有为大众指出明路者所在的团体,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夺取了政权,也就是说,事实证明,曹禺的确没能指出“明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他是真心承认了自己的局限与不足,还是他发现,当年有资格批评他剧作的人,现在也有资格决定他的命运了。总之,他开始惶恐,开始动摇,他主动修改剧本,努力地想把阶级斗争的概念套用进去。   由此,天才再没有作品了,只有作业。先设定一个颂扬或批判的概念,然后再去按格式编故事,相当于填字游戏。曹禺随波逐流,试图紧跟形势改造思想,然后慢慢发现,所谓的改造成功,就是学会另一套可以公开说的话语系统,真诚地表达假话,熟练地陈述新八股。这种手段,起初可以自保,后来则可以换取利益。尽管在曹禺们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个真我一直在困兽犹斗,无奈挣扎。   张耀杰在书中,对曹禺与胡风的纠缠有传神的描写。曹禺第一篇批判胡风的文字,显得书生气十足。胡风在有关于文艺政策的三十万言建议书中,提到了曹禺。曹禺《日出》原著中,“小东西”最后自杀,而曹在修改剧本时,则安排“小东西”被一个无产阶级救出了火坑。胡风就此说,这完全失去了控诉的力量,反而美化了旧社会,这样的修改,如果是照的理论批评家的意思,那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但如果是作家自动修改的,那更足以说明:何其芳同志等理论棍子把作家威吓到了怎样的地步。曹禺当场急了,站出来逐条批驳胡风。可仔细品读曹禺的批判文章,能感觉到,那是一种惊恐万状之下的被动反应。   张耀杰在书中这样写道:“《日出》原著中小东西的上吊自杀,根本不是为无数万的旧中国屈死的姐妹们呼一次冤,而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纲常伦理、尤其是天谴罚罪加阳光天堂的神道祭台的殉道牺牲。曹禺改写后的《日出》不让小东西自杀,更谈不上是美化了抗战前的旧中国历史。胡风这种上纲上线、强词夺理的尖锐措辞,与更加强势的何其芳、姚文元等人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就是说,胡风甚至比曹禺更熟悉这种批判语体,比曹禺更乐于接受这种斗争方式,回过头来,他受到了这种方式的戕害,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要么,你用你所信奉的方式去成功地加害他人;要么,你愿赌服输,受你所信奉的方式的加害。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真正的悲剧,历来是人人都逃不掉的。到了“文革”,曹禺如期落难,他后来这样说:“我躺在牛棚中,才从自己被批判被打倒的经历中,深切地体验到这些:从批判《武训传》开始,一个接一个运动,总是让知识分子批判知识分子,这是一个十分痛心的历史教训,今后,再不能这样了。”戏里,曹禺用天才的大笔调动人物,设计冲突,创作了一部又一部足可传世的优秀作品。戏外,他却完全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尤其是后半生,他都不能说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曹禺:戏里戏外》,张耀杰著,东方出版中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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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

  作者:黄波 信息来源:时代周报       在知识分子的推动下,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曾经掀起过好几波的人权保护运动,这中间不能不提到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个声称“以唤起民众努力于民权之保障为宗旨”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是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该组织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左、中、右各个方面的人物或为盟员或参与过其活动。过去对这个组织的评价是一面倒的,说它“为了保障民权,营救被捕的革命者和爱国进步人士,运用合法斗争手段与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进行了英勇无畏的斗争”,近来随着其政治背景的公开,和关于该组织主要负责人员的一些史料的披露,有了一些不同的声音,这可以以张耀杰《胡适笔下的杨铨之死》一文为代表(收入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年版《历史背后》一书)。        对同一人、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评价,这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但笔者认为,考察一个组织的是非功过,其主要负责人是谁、具有何种背景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它究竟做了些什么,而如果以这一点去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维护报人新闻自由、首开民间组织考察监狱等,客观上是有利于中国的人权保护事业的,光荣业绩斑斑可考,但笔者也认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一些理念和运作还存在许多缺陷,从而导致它“其兴也勃其亡也忽”,仅仅活动半年便无形解散,其中的一些深刻教训值得记取。        胡适用当局之矛攻当局之盾        不论是从国民政府要人的讲话和文章,还是国民党的党义,还是确认其统治合法性的《约法》,都不敢公然否定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保障民权本为阳光事业,应该合法抗争,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主要负责人对此是否认同呢?这可以作几个方面考察。首先,没有一个负责人在公开的场合下表态同盟是非法组织,相反都认为自己和该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完全合法的。“合法”者,合乎什么样的法?舍国民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此外还会有别的吗?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内部,的确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民权观。陈漱渝1985年著有《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一书,曾把这两种民权观称为“革命的民权观”和“买办资产阶级的民权观”,并分别以宋庆龄和胡适为这两种对立的民权观的代表。        所谓胡适的“买办资产阶级的民权观”,其实也就是前述的两点: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权,民权保障运动应该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纵观胡适在盟内所进行的活动,无不以此为指归,他也向当局抗争,不过他的抗争都是以现政权宣扬、公布的理论和法律为武器,用当局之矛攻当局之盾,如当北平国民党市党部不承认胡适所在的同盟北平分会为合法组织,通知军警机关不予备案时,胡适即指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系根据《中华民国约法》组织,若谓此为非法,则法将何解?        至于“革命的民权观”,则可以以宋庆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一文为代表,这篇文章原收在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为新中国奋斗》一书中,附注写作时间为“一九三二年十二月于上海”,但因为文中提到了把胡适开除出盟这件实际上发生在1933年的事,而且收录此文时并未注明原始出处,还因为此文极具颠覆性的内容,笔者据此判断此文当时并未公开发表,至少没有在国内公开揭载,易言之,此文中透露的“革命的民权观”无疑是宋庆龄等人真正坚持的“民权观”,但囿于客观环境,当时并未公开化。        所谓“革命的民权观”的要害,简而言之,就是不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认为现政权所实施的是一整套“压迫人民的‘合法’的恐怖制度”,其法律是“公开地、无耻地为极少数的封建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者的利益服务”,同时宋庆龄认为“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是虚伪的、有名无实的,“与人民大众的民主权利截然不同”,而人民大众要想获得真正的民主权利,就必须是在“中国获得政治解放和民族解放”的前提下。这样的一种民权观当然是极具革命性的,然而其中蕴含的一个深刻的矛盾却常被忽略:持革命的民权观者,自然是不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的,可是他们自己又清楚知道,如果将此公开出来,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组织,那无疑是表示自己意欲暴力推翻政府了,而这对任何一个政府来说都是不可能被允许的。        “要想公开活动就必须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这就是持革命的民权观者所不得不面对的矛盾,这种矛盾导致他们言行上往往有脱节之处,即如《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一文中,尽管充满了许多颠覆性内容,但作者后面又说:“我们更要为政治犯们组织法律的保障,要尽可能给他们法律上的援助,使他们的案件能够提出来公审”,试问这里的“法律”难道还会是现政权公布的法律以外的东西吗?        持革命的民权观者是怎样解决这一矛盾的呢?是目的和手段相脱离的方法,虽然他们是最后要推翻现政权的,但为了公开活动,在手段上却又不得不尽量采取合法方式,以赢取公众之同情和支持。可以说正是这一目的和手段的背离,使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自成立之日起即患上了“人格分裂症”,最终导致同盟的内部分裂和解体,同时更给中国民权保障这一“阳光事业”埋下了浓重阴影。        营救党员与改善人权的分歧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内部的分裂是因胡适而起的。胡适和同盟主要负责人的分歧表面上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看法的差异,实质是根本理念的不同。        两者之间的第一个分歧是关于政治犯的。        因为国民党惯于以言治罪,不少政治犯的确只发表了一些不同的政见而已,但同时也有很多是怀着不同的信仰,以暴力推翻现政府为职志的,比如当时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组织营救并获得成功的廖承志、陈赓等人,都是货真价实的职业革命者。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主要负责人始终要求“释放一切政治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的作者并认为,“他们(政治犯)不是罪犯,他们是人类解放斗争的先驱者”。如果脱离当时政治斗争的实际,这种关于政治犯的定义当然不错,而如果考虑当时两党相争你死我活的背景,认为一个政府连号召暴力推翻自己的人居然都没有处置的权力和理由,实在是一件非常滑稽的事情。        职业革命者不应包含在“政治犯”内,这正是胡适反对不加区别地提出“释放一切政治犯”诉求的原因,但胡适同时认为,即使是对那些职业革命者,政府的一切处置也应该依自己制定的法律进行,走程序正义的路子,罪由法定之后,“必须予以人道的待遇”。        胡适和同盟主要负责人的第二个分歧出现在视察监狱之后。        1933年1月30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成立,杨杏佛代表同盟总部由上海赶来参会,胡适任执委会主席。当日晚杨杏佛拜访当时北平的最高负责人张学良,提出视察监狱的要求,获得批准。        1933年1月31日,杨杏佛、胡适和著名报人成舍我组成视察监狱的三人委员会,在张学良秘书王卓然的陪同下,前往拘禁政治犯的北平陆军监狱,其间胡适、杨杏佛、王卓然都与一位名叫刘质文的政治犯用英文进行了交谈。而正是这个共产党员刘质文(又名刘尊祺),在三人委员会视察监狱之前,经狱中党支部同意后,于1933年1月10日寄出了两封匿名英文信,一封发出营救请求,另一封是揭露监狱黑幕的,诸如虐待犯人“或以针尖刺指甲,以猪毛刺尿道,痛彻心髓。或以细绳反扎两臂,高悬空中,谓之鸭儿泅水。或袒背以皮鞭或细竹条用力笞之,谓之打花背条”等。在胡适等视察监狱之后,这封英文信被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部作为宣传资料广为散发,引来了胡适的不满和抗议,直接导致了同盟的分裂。        刘尊祺的英文信是否符合事实?既是同盟总干事又为重要当事人的杨杏佛在其中是否有过暗箱操作?张耀杰《胡适笔下的杨铨之死》一文有相当精细的分析,此处不赘。笔者想提请有心人注意的是时间问题:北平分会刚刚成立,当晚杨杏佛就向当局要求视察监狱,次日便付诸行动,如是之迫切,这是为什么?        据《宋庆龄年谱长编》(北京出版社2002年版)透露,刘尊祺的信件于1933年1月10日发出,“宋收到刘的信后,极为重视”,“决定由杨杏佛利用赴平参加成立同盟北平分会之机,调查北平监狱实况,进行营救。”原来,杨杏佛之所以亟亟以视察北平监狱为务,根本目的是为了营救刘尊祺等中共党员出狱,了解北平监狱的现状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服务的手段。而这一点,杨杏佛肯定不曾向同去视察监狱的胡适、成舍我透露分毫。        胡适等人视察监狱的目的是单纯的,无非就是在了解监狱实况的基础上,据此向政府呼吁改善犯人待遇,尊重其权益。也就是胡适当日在北平分会成立大会上所说的:帮助个人;监督政府;……以营救中共党员出狱为根本目的的人,他们的探访监狱,只是为了坐实这些政治犯受“非人虐待”的指控,为营救其出狱制造舆论,给当局施加压力,而单纯以改善人权为目的的人,则希望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为改善人权提供依据。目的决定了手段。        胡适的迂执与智慧        胡适之所以会在视察监狱这件事上做出激烈的反应,当然出自“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实证主义者的天性。《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一文指责胡适们,“除非酷刑在他们的眼前施行,他们是不相信监狱中施用酷刑的”,这倒不是无根之谈。其实以胡适的智识,他何尝不知道,在中国的司法传统下,犯人之受虐待可能远非鲜见?但他是实证主义者,他只能依据他所耳闻目睹者发言。胡适说:“我并没有意思认为此地监狱的情况是满意的。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将尽一切努力来改善那些情况。然而我不愿依据假话来进行改善。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又指出:改良不能以虚构事实为依据,……那些夸张不实的内容,只能给希望把事情办好的人增加困难。这些意见在一些目的高于手段的人看来可能过分迂执了点,但也许包含了更深刻的智慧。        1933年3月3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召开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开除会员胡适。同月13日,北平分会除胡适以外的另外五名执行委员陈博生、成舍我、任叔永、马裕藻、蒋梦麟,因胡适事件联名给总部写信质疑:“会员个人之言论自由,是否应因入会保障他人民权,而先自牺牲?”        1933年6月18日,杨杏佛遇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销声匿迹。一般人认为杨的遇刺是导致同盟解散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因素,其实不然,早在杨杏佛遇难之前,不少参与者已心灰意懒,这一组织早已“无形停顿”,这从蔡元培的一封私信中可以看出。1933年2月28日,作为同盟副主席的蔡元培虽然和主席宋庆龄一起联名致电胡适,警告其“违背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请出会,以全会章”,但3月17日的这封私函无疑更代表他的真实想法,信中说:“弟与语堂亦已觉悟此团体之不足有为,但骤告脱离,亦成笑柄,当逐渐摆脱耳。”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其兴也勃其亡也忽,无论如何都是中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大挫折,谁实为之,孰令致之?论者总结,说以保障民权相号召的组织,居然连盟员自己的权利都不尊重,对的,从开除胡适一事可以见出;又说其蒙蔽盟员,也不错,且不说数十年后才被公开的政治背景,单是当年视察北平监狱时,对同去探访的分会负责人胡适、成舍我隐瞒真实目的,已经透出了很多消息。几十年后,已入暮年的胡适、林语堂回首往事,慨叹“蒙在鼓里”,“被人利用”,良有以也。        “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今年是胡适先生逝世50周年,谨以此文作为对这位平和而又坚定的民权先驱的纪念。      http://www.sczjw.cn/wbry/201204/8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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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 | 傅国涌笔下黄兴及其角色骗局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傅国涌 , 黄兴 , 角色骗局 张耀杰 [本文的改写稿刊登在《凤凰周刊》。傅国涌是本人的一个朋友,更是朋友的几位好朋友的好朋友。按照大陆地区的学界潜规则,朋友之间是只能捧场说好话的。好在本人从来不太把自己当成大陆中国人。文章既然写成了,还是贴出来公示一下的好。2012年4月15日。] 充满期待地购买了一本傅国涌著《主角与配角:辛亥革命的台前幕后》(五洲传播出版社,2011年9月),却发现与此前出版的《主角与配角:近代中国大转型的台前幕后》,在实质内容上并没有明显改动。我作为朋友曾经当面指出的极其明显的史料硬伤和论断错谬,越发显得鲜明突出。书中所谓黄兴等人的角色意识,说到底只是在专门替前人树碑立传的官方史学所树立编造的道德楷模与道德骗局之外,重新树立编造一系列道德楷模与道德骗局。 关于黄兴的角色意识,最有说服力的是他的改名经历。1902年11月27日,梁启超创办的《新小说》杂志以附刊形式随《新民丛报》发行。他在连续刊载的政治寓言小说《新中国未来记》中,重点描述了继第一代大总统罗在田——也就是清德宗光绪皇帝——“逊位”之后,继任第二代大总统的立宪派人士黄克强字毅伯。正是在这部小说启迪下,从日本宏文学院毕业后成为职业革命家的黄兴,于1903年夏天把自己的原名黄轸字庆午改换成了黄兴号克强。与立志成为立宪派第二代大总统的梁启超稍有不同,黄兴的志向是要充当革命派的第二代大总统。这不仅仅是黄兴的个人志向,同时也是包括谭人凤、宋教仁、刘揆一、章士钊在内的湖南籍华兴会及同盟会人士的共同志向。 宋教仁遇难后,谭人凤在1913年4月2日的上海《民立报》发表《哀宋教仁辞》,其中谈到几年前在日本东京,他与阴阳家也就是算命先生谈论命相,给宋教仁推算的是“三十年太平宰辅”的好命相。没有想到“星命杳无凭,天道暗难问,被击之后,仅阅十七点钟而竟死矣”。 同年5月15日,范鸿仙又在《民立报》发表《且看三十六天罡》,说是宋教仁在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一个月后,从香港返回上海,专门谈到起义前有一星相家声称“中国劫运将终,将星出世”。被该星相家认定为地煞星的起义者全部遇难。侥幸存活的黄兴、宋教仁等人,都是星相家所说的可以打天下、坐天下的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天罡星。 像黄兴、宋教仁这样的角色意识,其实就是傅国涌所说“《水浒》里面的梁山泊英雄排座次,等级秩序井然,高低尊卑一清二楚”的“中国传统中最典型”的权位观念。没有注意到这些并不难找的历史文献资料的傅国涌,却极其草率地得出划时代性质的道德论断:“即使到了近代,配角意识也只是在黄兴等极个别具备文明气质、人品高尚的人身上才隐约闪现。……这些作为表明他已具备较为健全的配角意识,他和宋教仁身上体现出来的近代型角色意识都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榜样。”而在事实上,傅国涌在《黄兴与孙中山:配角与主角的最佳模式》一文中论证黄兴“较为健全的配角意识”的几个证据,基本是不能成立的。 其一,推同盟会总理孙中山“不必经选举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共领域里“权为民所赋”的程序正义,剥夺了在场其他同盟会员的投票公决权。 其二,黄兴所说“革命为党众生死问题,而非个人名位问题”,所涉及的是鲁迅明确讨论过的革命是让死还是让人活的问题。黄兴眼中等同于生死问题的所谓“革命”,显然不是以人为本并且适可而止的民主宪政革命。在这样的革命中为了“倾心拥护”德高望重的孙中山,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个人名位”以及章太炎、张继、陶在章等革命同志的“个人名位”,并不能够证明黄兴具备“较为健全的配角意识”的道德高尚,反而证明他完全不知道应该尊重别人以人为本的个人权利。 其三,“革命有二统,二统将谁为正?”是黄兴与组织共进会的焦达峰等革命党人的争论话语。以正统自居的黄兴所表现出来的,正是鲁迅在《阿Q正传》里面揭露过的为了垄断革命专利而不允许阿Q参加革命的丑恶现象。 其四,陶成章等人公布的《孙文罪状》中,虽然有虚构夸大的成份,陶成章等人要求依据同盟会章程改选总理却是正当合理的。黄兴为了维护孙中山而“以身力拒之”的表现,所要捍卫的是同盟会内部的专制格局而不是民主程序。 其五,由胡汉民表扬黄兴的“凡此皆非为中山个人,实为大局”一句话,论证黄兴的“配角意识无疑是一种极为可贵的民主意识”,事实上是不能成立的。同一篇文章中引用的胡汉民另外一句话——“终以党人故,克强不敢夺首领之地位”——恰恰证明黄兴一度依附于首领孙中山及同盟会的奴性意识。 其六,引用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一文并不可信的黄兴话语——“孙先生当然不会拿我们国家主权去换取外国借款的。我们对孙先生应该有此认识,不要抱怨孙先生向外国借款不成功”——来证明黄兴“较为健全的配角意识”,与历史事实恰好相反。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孙中山与黄兴,为了换取用来推翻大清王朝的巨额战争借款,撇开正在紧张进行的南北议和,以牺牲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代价与日本方面秘密签署了一系列借款合同。只是由于大清皇帝的及时逊位,才避免了一场战争灾难。 其七,黄一欧在《回忆先君黄克强先生》一文中介绍说,1912年10月10日双十节,袁世凯授予孙中山、黄兴等七人大勋位,黄兴当即复电谢绝。随后黄兴又退回袁世凯派人送到上海的陆军上将委任状、勋章、授勋令和几件礼物,理由是“这是袁世凯的笼络手段,可是我不会上当的”。然而,在同一本书的《宋教仁:健全的角色意识》一文中,还引用有黄兴于12月25日致孙中山的一份证据确凿的密电:“北京本部款尽,弟处亦无法筹措,仍请密电梁燕荪再拨前款数万两接济。” 梁燕荪就是不久前由孙中山、黄兴介绍加入国民党的袁世凯亲信幕僚、总统府秘书长兼交通银行总理梁士诒。请问傅国涌:刚刚拒绝过“袁世凯的笼络手段”的黄兴,怎么可以自相矛盾地向袁世凯方面的梁士诒请求笼络呢?! 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专门致力于改朝换代、夺取政权的专制型暴力革命,从来没有给国人带来过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宪政的文明生活。专门致力于改朝换代、夺取政权的专制型暴力革命的革命家,往往是比此前的专制统治者更加黑暗恐怖同时又更加富于欺骗性的特殊材料。孙中山如此,猫泽东如此,黄兴、宋教仁等人也同样谈不上道德高尚。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让被遮蔽掩盖的既有事实,变得更加清晰明确而不是更加混沌破碎。傅国涌不经过严谨细致的甄别考证,仅仅依据某个历史人物及其亲信同党自我表扬甚至于自欺欺人、兵不厌诈的道德表白,便要给出主角与配角之类划时代性质的单向片面的历史论断,从而在官方史学此前所树立编造的道德楷模与道德骗局之外,重新树立编造一系列的道德楷模与道德骗局,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或者说是反学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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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泳 | 陈远的学术工作

陈远的学术工作   谢 泳   这些年来,陈远的知识分子研究,很引人注意。他每有文章发表或者新书出版,都会形成一点小小的阅读高潮。在中国的整个民国史研究中,陈远这样的边缘人物是读者心中的中心作者,而我们职业的民国史研究者在读者中常常倒成了边缘作者,这个现象,我以为应当引起人们的注意,比如傅国涌、张耀杰、林建刚等人的文章,何以比我们职业的民国史研究专家更引人注意?我想不能简单用一个他们会写文章来概括,而还有更多需要我们思考的东西。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当代最优秀的史学家如沈志华、高华、杨奎松、张鸣等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于自己关注的那一段历史,有一个基本的情感上的判断,虽然保持客观公正是好历史学家的基本素质,但对历史的真实感觉一定有情感因素在其中,不然对那一段历史的感受就会偏离,自然也就谈不上真正的历史研究了。陈远在这个层面上,我以为和好的历史学家的感觉是一致的,不然他不会对自己选择的研究方向如此投入,这是近年来所有好历史学家都具有的修养,所以他们完成的历史著述,才获得读者认同,赢得读者喜爱。克罗齐的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其实主要指得就是当代人对历史事件及相关人物的感受,而这其中是不能排斥情感因素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整体上把一个时代判断错了,其它再准确,也不能获得真实的历史感觉。 陈远最近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他的一本随笔集《负伤的知识人——民国人物评说》,这本书的台湾版我过去也读过,感觉是一本非常好读而又引人深思的书。陈远笔下的民国知识分子,虽然基本都是逝去的人物,但陈远用他自己的感情和笔调,让这些历史人物又活起来,让他们重新回到了我们的时代,陈远的这个本领,我是相当佩服,他叙述民国知识分子的经历,不是一般地梳理相关史料,而是用自己对史料的判断,选择切入点,然后把自己对那一段历史的理解与判断,用自己带感情的笔叙写出来,在近年民国历史人物的研究和写作中,陈远是个性鲜明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学者。他这本《负伤的知识分子》,听上去有点忧伤,似乎还有一些叹惋的感觉,但细读你会发现,陈远对这些历史人物生活的时代及制度因素,有自己独立的观察,他是在对一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整体生存条件有了基本把握后,才来分析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的,所以在陈远笔下,各类知识分子的命运也就有了他们的合理性,他认为这些人物的性格、机遇以及他们对不同时代的判断,共同构成了这些知识分子的全部人生。 陈远对民国知识分子的观察视角是大学,而且是以当时中国北方几所著名大学为主,比如清华、燕京及辅仁,也就是说,陈远的角度是在中国现代大学中,更注意有教会背景的大学,也更关注这些大学中知识分子的命运,特别是陈远近些年来对燕京出身的知识分子的集中聚焦,已成为观察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一个特殊视角,陈远的观察是何以在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中,凡出身教会大学的知识分子,多数在知识结构和价值系统中,能保持某些知识分子的基本品性,而其它大学出身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则没有这样明显。陈远努力去挖掘这些知识分子成长的环境因素和时代条件,从而对教会大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命运,发出了自己的感叹。 与一般的民国史研究不同,陈远的一个长处是他能把历史和现实对接起来,在关于燕京知识分子的研究中,凡是当时还健在的人,陈远基本都努力去寻找,去访谈,去用大量第一手的感性生活激活历史材料,所以陈远笔下的中国知识分子,让读者感觉真实不虚,不是神化后的虚幻人物,这一点,陈远自己的学术工作暗合了现代口述历史的基本规则,先由史料发现线索产生历史感觉,再寻着史料线索追寻真实的事件和人物,最后再回到文献中来。这个过程的最后结晶,使陈远的文章比一般的记者文章深刻,比专门学者的文章鲜活。 十多年前,陈远从石家庄一所工科大学毕业,因为对文史有强烈热情和兴趣,曾和他的大学老师谢志浩先生来太原访学。当时我和高增德、韩石山、智效民、丁东先生时相过从,志浩、陈远来太原后,我们多次接谈,心情十分愉快。陈远当时连工作还没有着落,但是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执着,最后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并且成为一个在社会和专业研究领域都引人注目的学者,这些都源于他对文史的热情和兴趣。陈远这些年来已先后出版过十几部书,有专业的人物传记,有专题研究、也有更多的随笔文章,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我个人认为,陈远的学术工作,将会越来越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今年二月间,澳门大学专门邀请陈远就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中的教会大学问题做过专门演讲,表明他研究工作的意义已经显示出来。                           2012 年 3 月 5 日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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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 | 隆裕太后的“光荣革命”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2)  | 标签: 隆裕太后 , 光荣革命 , 张耀杰 文载《环球人物》2012第4期“民国红粉”专栏 100年前的公元1912年2月12日,也就是中国传统历法的辛亥年腊月二十五日,刚刚六岁的宣统皇帝溥仪奉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的懿旨下诏逊位。《清帝逊位诏书》以及其他两道配套诏书连夜颁布,一举打破了中国社会南北双方分裂敌对的政制僵局。真正意义上的南北统一、五族共和或者说是完整全面、共和立宪的中华民国,是应该从这一天开始算起的。宪政学家高全喜在《立宪时刻》一书中,把《清帝逊位诏书》的颁布称之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作为大清王朝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和责任人,隆裕太后自然是“中国版的光荣革命”的终极决定者。 隆裕太后的宫廷生活 与隆裕皇后史无前例的历史性贡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史稿》中对于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历史记载:德宗孝定景皇后,叶赫那拉氏,都统桂祥女,孝钦显皇后侄女也。光绪十四年十月,孝钦显皇后为德宗聘焉。十五年正月,立为皇后。二十七年,从幸西安。二十八年,还京师。三十四年,宣统皇帝即位。称“兼祧母后”,尊为皇太后。上徽号曰隆裕。宣统三年十二月戊午,以太后命逊位。越二年正月甲戌,崩,年四十六。上谥曰孝定隆裕宽惠慎哲协天保圣景皇后,合葬崇陵。 清朝同治八年也就是公元1868年的正月初十,小名喜子的叶赫那拉•静芬诞生在北京东城朝阳门内芳嘉园。她的父亲桂祥是同治皇帝的生母、正在以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的弟弟。在众多姐妹中,她是从小就被慈禧太后选中的一个。据说慈禧太后很早就给桂祥留话儿:喜子不要嫁给别人。 1875年,同治皇帝去世,只有4岁的爱新觉罗•载湉被慈禧太后选为同治皇帝的政制继承人,从而成为光绪皇帝。光绪皇帝的父亲醇亲王奕譞,是同治皇帝爱新觉罗•载淳的叔父,母亲是慈禧太后的同胞妹妹。到了1889年也就是光绪十五年的正月二十七日,19岁的光绪皇帝与21岁的姑表姐姐叶赫那拉•静芬举行大婚典礼,静芬从此入住东六宫之一的钟粹宫,开始掌管后宫大权。与静芬一起嫁给光绪皇帝的,还有原任侍郎他他拉•长叙的两个女儿,其中16岁的瑾嫔后来晋升为瑾妃,只有14岁的珍嫔后来晋升为珍妃。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及其皇后、皇妃逃往西安,临行前把依仗光绪皇帝的宠爱而卖官干政的珍妃沉入井中。 美国传教士I.T.赫德兰1888年来华传教,他的妻子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慈禧太后的母亲、隆裕皇后的姐妹以及许多朝廷贵妇们的医生。他在《一个美国人眼中的晚清宫廷》一书中转述妻子的话说,隆裕皇后长得一点都不好看。她面容和善,常常一副很悲伤的样子。她稍微有点驼背,瘦骨嶙峋。脸很长,肤色灰黄,牙齿大多是蛀牙。太后、皇上接见外国使节夫人时,皇后总是在场,但她坐的位置却与太后、皇上有一点距离。有时候她从外面走进太后、皇上所在的大殿,便站在后面一个不显眼的地方,侍女站在她左右。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她就会退出大殿或者到其他房中。她脸上常常带着和蔼安详的表情,总是怕打扰别人,也从不插手任何事情。 作为女人,隆裕皇后显然是很不幸的,她从来没有得到过光绪皇帝的宠爱。1908年11月14日,光绪皇帝在南海瀛台涵元殿去世,第二代醇亲王载沣只有3岁的儿子爱新觉罗•溥仪,依照慈禧太后遗命以“继承同治,兼祧光绪”的双重身份,被立为宣统皇帝。“兼祧母后”的隆裕皇后被尊为皇太后。醇亲王载沣被封为监国摄政王。 隆裕太后的政制表现 1909年9月2日,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那桐,在日记中记录了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对于中日两国围绕间岛问题的外交谈判的高度肯定:“早进内,巳正散值。召见时面陈与日使会议延吉厅交涉事宜甚棘手,现经决定,请旨定夺。奉谕:即照此定,后日签字,如此结局已为难得,断不为浮议所摇,今日锡督、陈抚电奏可以不理,签字后发一电旨宣示一切可也。圣明洞鉴万里,实为钦悚。” 这是作为政治家、外交家的那桐,关于隆裕太后政制表现的真实记录。这里的“锡督、陈抚”,指的是当时的东三省总都督锡良和吉林巡抚陈昭常。9月4日,外务部尚书梁敦彦与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正式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日本方面完全承认间岛为清国领土,以图们江为中韩国界,在江源地方以界碑为基点,以石乙水为分界线,并承诺撤销所谓的统监府派出所。中国方面则在开商埠、领事裁判权、兴修铁路等具体事项上,对日本方面做出让步。这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是极其罕见的成功个案,同时也是清政府外交当局袁世凯、那桐等人,与处于敌对状态的宋教仁、吴禄贞等同盟会会员,为了国家利益而进行的一次特殊合作。宋教仁用长达6万字的《间岛问题》一书,充分证明了图们江北岸吉林省延边地区和龙县光霁峪前原名假江又名间岛的滩地,属于中国领土。先任吉林边务帮办后任督办的同盟会秘密会员吴禄贞,也写作有长达10万字的《延吉边务报告》,为捍卫国家主权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自称公主的裕德龄是清朝正白旗贵族裕庚的女儿,她的母亲是法国人。她与妹妹容龄从小在汉口的教会学校接受教育,后来又随出任外交官的父亲在日本、法国生活过六年。1902年冬天,裕庚任满回国,被赏以太仆寺卿衔留京养病。17岁的德龄与妹妹容龄因为通晓外文及西方礼仪,被慈禧太后召入宫中担任侍从女官。她在辛亥革命与南北议和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提供的信息,较为形象地佐证了那桐给予隆裕太后的“洞鉴万里”的高度评价:现在的皇太后是一位很仁慈的女性;“她是一个消息非常灵通的人,她读过一些被译成中文的外国历史书,她很愿意学习并培养皇帝”。与此同时,裕德龄也谈到了隆裕太后所面临的被动共的弱势困境:“她是一位温和的、文静的、谦逊的人,有点冷漠。她非常清楚地知道她不能和她的婶母[姑姑]——也就是已故的慈禧太后相比”;“她根本不想去控制政府,这点我非常确信。她想要的仅仅是平安而已。” 被动共和的光荣革命 1911年11月13日,袁世凯依据大清王朝颁布实施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在北京就任君主立宪的内阁总理大臣。12月6日,载沣奉隆裕太后懿旨辞去监国摄政王的职位,以醇亲王名义退归藩邸。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因此成为即将终结的大清王朝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和最高责任人。 12月7日,时任总理公署幕僚秘书的许宝蘅,在日记中记录了隆裕太后与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在养心殿内长达一个小时的对谈。隆裕太后表示:“余一切不能深知,以后专任于尔。”并且任命袁世凯为议和全权大臣,委托唐少仪为议和代表,负责与南方各省进行和平谈判。 12月28日,全国各地要求清帝逊位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袁世凯等内阁大臣的强烈要求下,隆裕太后召集庆亲王奕劻等王公贵族和国务大臣共商皇帝国事。隆裕太后最后对袁世凯等人表态说:“顷见庆王等,他们都说没有主意,要问你们,我全交与你们办,你们办得好,我自然感激,即使办不好,我亦不怨你们。皇上现在年纪小,将来大了也必不怨你们,都是我的主意。”说到这里,她放声大哭,袁世凯等王公大臣也陪同大哭。哭过之后,隆裕太后又表示说:“我并不是说我家里的事,只要天下平安就好。”清帝逊位的基本国策,至此已经初步确定。 1912年2月2日,许宝蘅在日记中记载,他于当天到公署,亲眼看到国务大臣到养心殿内与隆裕太后商酌优礼皇室,“闻太后甚为满意,亲贵亦认可”。2月3日,许宝蘅在日记中写道:“六时起,到公署,总理入对……”同一天,袁世凯将经过隆裕太后认可的《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九款、《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四款、《关于蒙满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款,分别列作甲、乙、丙三项电告南方议和全权代表伍廷芳。 2月4日下午,伍廷芳、唐绍仪、汪精卫从上海来到南京。当天晚上,孙中山召集各部总次长在总统府讨论。2月5日上午,临时参议院开议孙中山交议之优待清室各条件,孙中山委派胡汉民、伍廷芳、汪精卫莅会说明。参议院对该项条款逐条讨论,将《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改作《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并对原案中尊号、岁费、住地、陵寝、崇陵工程、宫中执事人员、清帝财产、禁卫军等项进行修改,删去第8款“大清皇帝有大典礼,国民得以称庆”。 2月12日,与许宝蘅同为总理公署秘书的汪荣宝在日记中写道:“本日国务大臣入内请旨发表,同人均来此静候,惴惴恐有中变,比及午,闻各大臣到阁,一切照办矣。”接下来,他抒写了与《清帝逊位诏书》高度一致的个人感慨:“大清入主中国自顺治元年甲申至今宣统三年辛亥,凡历十帝二百六十八年,遂以统治权还付国民,合满汉蒙回藏五大民族为一大中华民国,开千古未有之局,固由全国志士辛苦奔走之功,而我隆裕皇太后尊重人道,以天下让之,盛心亦当令我国民感念于无极矣,……匕鬯不惊,井邑无改,自古鼎革之局岂有如今日之文明者哉?” 许宝蘅也在当天日记中写道:“三时到厅,知辞位之谕旨已下。268年之国祚遂尔旁移,一变中国有史以来未有之局。” 2月16日,《伦敦泰晤士报》评论说:“天子已退位,清朝统治不复存在,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国已经正式成为一个共和国。历史上很少见到如此惊人的革命,或许可以说,从来没有过一次规模相等的、在各个阶段中流血这样少的革命,革命的最后阶段是否已经达到目的,这是未来的秘密。……我们衷心希望,这会给中国带来一个它所切望的进步的稳定的政府。” “女中尧舜”的身后哀荣 逊位诏书颁布10天后,上海《申报》于2月22日以《清后颁诏逊位时之伤心语》为标题报道说,2月12日,《清帝逊位诏书》由袁世凯在养心殿内呈献给隆裕太后,隆裕太后阅未终篇已泪如雨下,随交世续、徐世昌盖用御宝。此时反对共和的恭亲王溥伟自请召见,隆裕太后表示说:“彼亲贵将国事办得如此腐败,犹欲阻挠共和诏旨,将置我母子于何地!”此时无论是何贵族,均不准进内,于是盖用御宝陈于黄案。“清后仍大哭。清帝时立清后怀中,见状亦哭,袁世凯君及各国务大臣亦同声一哭。” 9月11日,黄兴、陈其美一行人在袁世凯、孙中山的一再邀请催促之下来到北京。当天晚上,满清皇族奉隆裕太后的旨意,在金鱼胡同的那桐住宅举行欢迎会,黄兴在答谢词中表示,辛亥革命不过三个月就实现共和,“全赖隆裕皇后、皇帝及诸亲贵以国家为前提,不以皇位为私产,远追尧舜揖让之盛心,遂使全国早日统一,以与法、美共和相比并。”孙中山也当场表示说:“孝定景皇后让出政权,以免生民糜烂,实为女中尧舜,民国当然有优待条件之酬报,永远履行,与民国相终始。” 10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大总统。他在写给逊位皇室的公函中,称赞隆裕太后为“天下为公”。 1913年2月22日,隆裕太后在西六宫之一的太极殿病逝,享年46岁,袁世凯下令全国下半旗致哀3日,文武官员穿孝27日。参议院除下半旗外,于2月26日休会一天。2月28日为祭奠之期。副总统黎元洪在唁电中称赞隆裕太后“德至功高,女中尧舜”。在参议院议长吴景濂的倡议下,民国政府于3月19日在太和殿召开国民哀悼大会。灵堂上方悬挂着“女中尧舜”的白色横幅,灵堂正中摆放隆裕像,所有外露的梁柱均用白布包裹。殿堂内摆满挽联、花圈。穿着清式丧服和现代军服的仪仗队在灵堂前左右站立。已经逊位的宣统皇帝,也上谥号为孝定隆裕宽惠慎哲协天保圣景皇后,隆裕太后的尸体随后与光绪帝合葬于河北易县的崇陵。 隆裕太后去世后,《清帝逊位诏书》中明确规定的“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的“大中华民国”,始终没有完整全面地建设完成;随之而来的反而是同为汉族人的南方国民党与袁世凯北洋军阀之间反复不断的国内战争。被动主持中华民国共和大业的隆裕太后,更是被各种各样的历史叙述和小说传奇,妖魔化为一名宫廷妒妇和亡国罪人。借用高全喜的话说,“从革命建国到和平建国,《清帝逊位诏书》并没有像英国光荣革命那样,通过昭示权利法案、凸显权利与自由原则而获得人民的拥护,而是通过昭示平和价值,以逊位禅让的方式,把一个现代共和国的宪法性蕴含呈现出来。……革命的激进主义占据主导——竟效法苏俄,创建党国体制,而保守主义的军政旗手——袁世凯最终也是包藏祸心,搞起洪宪帝制,看来悠悠天命注定了两种力量之领袖人物终究缺乏一种像华盛顿、林肯那样伟大的心灵,致使这场穿越古今之变的政治大变局在开了一个好头之后,旋即沦入深渊泥潭,所谓‘中国版的光荣革命’之最终失败,看来也是极其无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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