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胡泳 | 小微博撬动大政府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14/115123153701_4.shtml    小微博撬动大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4日11:51  中国青年杂志   小微博撬动大政府   从社交工具到监督利器,微博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玩意儿”,它正以围观之力试图撬动根深蒂固的传统治理模式。   文/本刊记者 赵涛   不超过140字的微博能做什么?在作家贾平凹眼中,那不过是长篇鸿著不起眼的一个小段落。然而,老贾一条“圣诞节快乐”的微博,竟招来了16万粉丝和2000多条评论。吓得好静的老贾决定“再不使用”微博。   微博之初,连向来敏感的张朝阳也没有料到其威力,他把微博看作一个普通的互联网“标配”。随着新浪微博声名鹊起,当他意识到微博是“比游戏更可怕的东西”时,才长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和几大门户网站一起撒丫子猛追。   神马都是浮云的互联网时代,微博竟没有来去如风,反而星星之火燎原起来。张朝阳在2010年夏天点透了原因:微博的突然火爆非一日之功,乃互联网互动产品十年积累之大成。   目前,腾讯最新公布的微博用户数在两亿,新浪则达到1.4亿,再加上其他主要网站上的微博用户数,专业人士估计,不重复的微博用户已经有2.5亿,占全国网民数量(4.85亿)的半壁江山。   没想到的不止张朝阳,还有社会管理阶层,大概没有哪一位行政官员会料到,这个原以为QQ的交际工具(确实也有官员当作聊天工具),竟能一石激起千层浪。微博监督,成了网络问政的急先锋,方兴未艾。   技术进步推动政府监督,有了电话,便有了市长热线;有了拍照手机,老百姓拿来拍公车私用,这些还都是“点对点”传播。有了微博,传播变成了点对面,于是有了无处不在的互动,从上海大火到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从江苏溧阳卫生局长“开房”到“郭美美事件”,微博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玩意儿”,它正以围观之力试图撬动根深蒂固的传统治理模式。   从社交工具到监督利器,微博只用了一年时间。看架势,这仅仅只是开始……   微博之力不可估量   ——语出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微博   政府专门为微博建设发一个红头文件,这样的事情“有木有”?   还真有——6月27日,南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建设的意见》:对于灾害性、突发性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进行微博发布。   这意味着,关注南京的人,今后只要在新浪微博上成为“南京发布”的粉丝,对于当地突发事件,就能在一小时内获得最权威的消息。   这可能是全国第一份针对政务微博下达的专门文件。如果有朝一日,微博长寿到可以列出一份编年史的话,这样的“第一”应该还是具有意义的——它标志着微博问政落地,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部分。   截至发稿,“南京发布”的粉丝数已经超过17万、微博数2000多条。   当然,这样的粉丝数比起新浪政务类微博粉丝状元“成都发布”来尚有距离。7月21日,“成都发布”的粉丝数量成功突破100万。百万并非最多,腾讯的广东公安微博粉丝已达400万,是中国目前粉丝数最多的政府网站。   行业分布上,官方微博以公安系统和党政宣传部门居多。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看来,公安系统面对危机事件高发地区,第一时间跟民众沟通是好事;宣传部门承担着信息发布与媒体管理的职能,微博成为在传统信息发布渠道之外的有益补充,有利于营造地方党政良好形象和提升公信力。   招惹眼球的不止政府微博,更有官员的个人微博。   今年4月,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发布了中国第一份《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截至2011年3月20日,全国范围内共有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720个。“微博问政”已渐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趋势。   官员开微博级别最高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张春贤的腾讯微博在开通十几天时间,便吸引了“听众”近30万。这位高官在开博第一天回复网民到凌晨2点。   人民网最近评选的十大官员微博中,紧随张春贤的榜眼是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   蔡奇是首个微博粉丝超百万的省级官员。7月2日晚,蔡奇现身腾讯微博,与网友交流互动。蔡奇在互动中提到“微博之力是不可估量的”,而政府机构开通官方微博的意义在于走进群众,最大好处是汇聚民智,最大作用是为民服务,最大变化是改善官民关系。   蔡奇将微博的好处归纳为几大项:一是让官员可以更直接地走进草根阶层,了解民生民意、民诉民求;二是可以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信;三是以低成本模式化解矛盾。他举例说,浙江每年大约有100万件各类矛盾,其中相当一部分如果通过微博处理,能节省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微博成为中国官员的必修课   ——语出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叶小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各级干部来说,会用常用善用微博,是当下时髦的利器。   7月13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2010年至少有155起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热点事件,政府舆情事件占比达到60%,而个人舆情事件占到了14%。而官员舆情是个人舆情中的主体,占到2010年个人舆情事件总量的29%,排名第一。   高比例的舆情事件集中在政府与官员身上,不难得出结论:面对汹涌的舆情,社会管理者任何忽视推诿的态度都相当“鸵鸟”,掌握和运用微博,成了一门刻不容缓的功课。   浙江省委党校最近将“微博与领导工作”列入官员脱产学习班的必修课。去年下半年,北京市委党校已经开始为一些干部补习包括微博和MSN在内的新媒体技能。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课程表上,也有“提高因特网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提高网络领导力”等课程。   “不管是不是以党校培训的方式,微博已经成为中国官员的一门必修课。”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叶小文说,“微博的精髓是交流的去中心化,它使每个发言者在因特网上实现平等对话,这种交流方式的确在深刻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   这位正部级官员在人民网微博上有近3万粉丝,微博300余条。   无需赘言,运用得当,微博完全可以成为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官民关系的润滑剂。当然,时下的政府与官员微博还有进一步成长的空间。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曾提出“政府微博三原则”:直面评论,学会讲话,结果为上。如果以此为标准逐条对照数量众多的政府微博会发现,更多发挥的还是信息发布平台作用,而在与网友互动及解决具体问题方面,却少有突破。   眼下,微博最大的短板是诉求如何落实,如何更好地与实践对接。   “我们的微博暂不接受申(投)诉、举报受理,如要申(投)诉、举报,请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处理。”广东工商微博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通当天,第一条微博就如此声明。   这是典型的官腔微博中的一例。   “有数量、没质量”,是网友对政府微博的质疑重点。不少政府微博注册后要么鲜有人问津或发言寥寥;要么官方色彩明显,拒人千里之外。   复旦大学张志安博士认为,目前政府微博基本遵循“重报态度、慎报结论、再报进展”的原则,政府仍倾向于单向度发布信息,对于民众的质疑和询问,反馈还嫌不足。他认为,这种网络平台的搭建还需要现实体制机制的改革,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微博的作用。   微博问政的困惑也涉及官员——比如,他们在微博中如何平衡职务与个人身份之间的关系。不少官员在微博上发言谨慎,有的干脆关闭评论功能,有的热衷攀比粉丝数量。   大概,这是成长期的烦恼。   开还是不开,开了微博说什么?这是一个问题。微博对官员的考验,不仅在话语方式,更是一种勇气。而微博一事,上升到执政理念,又何尝不是与时俱进的典型案例呢?   不管对微博持什么态度,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微博,已经用“微”力量,“撬动”了中国的官场生态。   从“为人民服务”到微博时代的“为人人服务”,微博这门必修课,各级政府和官员哪怕不考高分,最好也不要挂科。   每个人都是一个媒体,这是网络革命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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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临沂政府不公开批地信息;省府受理刘汝排复议申请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9月28日,临沂市暴力拆迁受害人刘汝排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寄来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得知省政府已经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即“责令临沂市政府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2011年7月16日,暴力拆迁受害人刘汝排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1、该地区用地批准手续;2、该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该地区施工许可证;4、有关该大楼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5、有关该地区的拆迁手续。 临沂市人民政府收到刘汝排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后,敷衍了事地出具了没有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刘汝排认为政府公文必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未公开政府信息。为此,刘汝排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临沂市政府出具公文不盖公章,已经习以为常。还有6位暴力拆迁受害人也要求临沂市政府公开上述信息,临沂市政府同样只出具了没有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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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洛阳性奴”大案引发震撼和思考

“洛阳性奴”大案引发震撼和思考 作者:田大校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11-9-27 本站发布时间:2011-9-27 16:50:00 阅读量:197次     新闻天天有,此闻最震惊;人心皆有魔,彼人成魔王。近日,发生在河南洛阳的一起性奴案引发了社会震撼和民众的高度关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地下室后自行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并且期间导致两名女子的死亡。犯罪嫌疑人手段之恶劣,道德水平之低下,实属骇人听闻,让人不禁为之心寒,其中四个关键词更如炸弹般引爆公众强烈反响——“6名歌女”、“公职人员”、“追查报料”、“国家机密”。有人为李浩的惊天犯罪嫌疑情节而愤怒拍案,有人为边缘化人群的悲苦命运而扼腕长叹,更有人为相关人员在事后的拙劣表现而欲忍不能,中国的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怎样才能解决?为了使网民朋友全面了解情况,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收集整理了各方评论,与各位网友分享思考。    一、李浩何以对社会穷凶极恶? 和讯网发表评论指出,李浩为了开展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购买一地下室,并自行开挖出了一个地窖。他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窖后,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性侵害、性奴役。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两年、最短也有3个月。期间,李浩还将2名不服“不听话”的女青年杀害并埋藏于地窖内。毋庸置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李浩,犯下了如此的滔天罪行,确实为人所不齿。其道德的败坏、人性的坍塌、对法律的蔑视,引起一片舆论哗然。他的这种犯罪行径,为社会道德所鞭笞,为国家法律所不容,为人性人格所不齿。红网发表文章称, 地下室、拐骗、性奴、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窒息的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中。男子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坍塌。然而,性奴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文章认为,理性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对社会穷凶极恶?他何以成为地下室里冷酷的控制者?他自身所处的环境里是不是本身就有着悲剧的发酵因子,以至于他克服了害怕与退缩,持续地侮辱与伤害?这中间必有其发生逻辑。阅读有关李浩的身份信息,我们不妨进行以下推理:作为底层公职人员,李浩生活在以权力为导向的工作环境中。是不是其中的现实落差,导致其心理欲望膨胀,最终性格变异?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性奴案发生的根本原由,但其中应该也有某种联系。    二、被囚禁女子为何无强烈的反抗意识和行动 ?和讯网的评论谈到,可以看出,案件发生后,它所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一一浮现。在犯罪嫌疑人的“调教”下,被囚禁女子大多数竟然是并无强烈的反抗意识的,可以说是心甘情愿成为其宰割的“羔羊”。这些女子被囚期间竟称犯罪嫌疑人李浩为“大哥”或“老公”,有时甚至为“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大打出手。更为让人疑惑的是,在此次案件中,受害人最长被囚禁竟达6年之久,而最短的也有近3个月。这些受害女子工作的地方以及其家人和亲属竟然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李浩手段恶毒,显示出了人性最为丑陋的一面,那么受害人的妥协与社会管理的缺失也无疑为罪恶的“种子”提供了得以猖狂“繁殖”的“温床”。评论进一步指出,洛阳性奴案件中,被囚禁的女子均为李浩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歌舞厅诱骗而来,可想而知,这些女子即从事提供色情服务的非正当行业。无论于情理还是法理,都是为人们所不容接受的,以至于常常被人们忽视。但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从事这种不正当事业的人群大有所在。他们寄生在社会的许多“黑暗角落”和“灰色地带”中,他们往往以“假面目”示人,他们逃脱了社会的层层管理,我们不妨把他们称为社会的边缘化人群。这次洛阳性奴案件让人无一不心痛。人性道德的缺失酿制的悲剧向人们敲响了警钟。诚然,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以显示司法的公正,以匡正人间的正义是十分迫切的。但是,社会边缘化人群的生存权益也应当引发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严格对一些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对社会流动人员的检查,普及对不正当职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也许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吧。华商报发表署名文章称,洛阳性奴案件中,被囚禁的女子均为李浩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歌舞厅诱骗而来,可想而知,这些女子即从事提供色情服务的非正当行业。无论于情理还是法理,都是为人们所不容接受的,以至于常常被人们忽视。文章认为,色情业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但全国从事色情业者为数众多,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这些“风尘女子”身处“灰色地带”,又往往不以真实身份示人,给城市人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这也是发生地窖囚禁案件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    三、社会治理为何差强人意 ?金羊网发表评论称,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犯罪的场所并非在荒郊野岭,更不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它是在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当中实施所有罪行的,那就使人们禁不住要问我们这个社会怎么啦?文章认为,此类案件以往多见于外国媒体报端,而在国内成为“新闻”,几乎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人民群众始终认为“性奴案”不太可能发生于国内呢?正是因为中国的治安安全依托于人民群众,依托于政府的强力防范,而公安工作的一条宗旨就是公安领导下的群众工作。没有“群众工作”这把尚方宝剑,也就不太可能不发生“洛阳性奴案”。作者发问,由“洛阳性奴案”实施细节来看,“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派出所附近”,又处于“闹市区”,连这样的派出所眼皮子底下的居民区尚且无法得到治安安全人身安全的保证,放眼洛阳,哪是还有安全的地方?李浩“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夜总会”“坐台女”究竟是干什么的不言而喻,那么,“李浩案”所折射出来的夜总会里的“坐台女”等灰色人物的人身安全公安部门就可以放任不管吗?李浩作案过程“隐秘”公安部门就可以免责吗?6个人是多大的目标?挖一个地下室如此大的“工程”以及处理6女的生活垃圾、生活污物,如此大的动静居然完全逃过了警方的眼睛,这难道还不能令全国人民惊诧吗?评论认为,“洛阳性奴”大案发生后,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了案件推进的打算,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这是必须的,但也只是开头。郭从斌言,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其实这话只对了一少半,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共和国建立以来也绝对罕见,何况是在所谓“纵到底横到边”的当下的治安语境当中?而事实是,它不仅给洛阳人民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当然更对全国人民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极大伤害——这也正是此案受到全国性关注的根本原因    四、“性奴大案”为什么成了“国家秘密”? 光明日报发表评论认为,李浩非法在地窖内囚禁6名女子做性奴,此事被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报道后,公众顿时沸腾愤怒,但却遭到了相关部门的无理干涉,记者所住酒店,来了2名自称是洛阳市委的人,说记者的报道侵犯了国家秘密。评论问到,何为国家机密?按《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一定人员熟知。洛阳的这个事情算得上国家机密吗,八竿子也打不着,这是一起恶性侵犯人权和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理应公开审理,用得着捂着掖着吗?信息公开,给公众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是当地政府应尽的职责,用得着对记者吓唬吗?评论指出,这个“地囚案”,伤及太多无辜女孩,公安机关早在九月初就已侦破,这样恶性事件,当地政府理应及时公开处理善后事宜,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想办法堵嘴,先堵上当地媒体的嘴巴,免得给政绩抹黑,殊不知,信息时代再堵也没法阻止公众舆情,打击威胁记者更是罪上一等。评论强调,为什么我们官员嘴上总不能吐出点人话呢,事情一揭露,惯性想到的是“控制”记者,蹦出什么“你是替百姓说话还是替党说话”,官员意识形态还处在原始阶段,把自己职位太当回事,一心一意为领导服务。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在窝里藏,往往是适得其反,把自己树立在公众对立面。在官员话语方面,还在自以为是,不注重话语人性味道。在政绩方面,还在打形象牌,最后还是没做到以人为本。等等这些,都是我国官场存在的陋习,没有话语意识,服务意识,公民意识的公务员,在政府办公中,只会吓唬人民,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评论认为,有人曾讲,国家机密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这只是调侃的说法,如果官员拿这套来框住公民话语权,记者监督权,舆论批评权,这只会降低自身公信力。劝洛阳两名市委人员,及时向我们记者诚挚道歉,为你们的“口无遮拦”说声对不起,不然付出的代价会更沉重。广州日报发表评论指出,如此任性肆意的“国家秘密观”明显涉嫌违法——既有违《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法律精神,更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构成直接冲突;而对有关部门来说,以“国家秘密”为道具来为自身遮丑、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最终也只会是适得其反——破坏地方形象。要知道,真正的地方形象并不是“不出丑事坏事”的形象,而主要是如何对待丑闻坏事的形象。毫无疑问,面对地方丑闻丑事,“坦然面对、开诚布公”而不是“文过饰非、讳疾忌医”才是可取之策。   注:汇编参考文章   《 边缘化人群如何维护生存权益 》 ,和讯网,作者为马 丽 ;   《 人性坍塌背后是失控秩序得不到纠偏 》 ,红网,作者为王 聃;   《 地窖囚禁显现社会管理“黑洞”》 ,华商报,作者为本报社论;   《 洛阳人民要的绝不仅仅是道歉 》 金羊网,作者为 梁石川;   《 国家机密不是筐,为何什么都往里装?》 光明日报,作者为翟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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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刑法公众咨询本周截止 法律精英达共识

联络我们 | 繁體 | 简体 2011年 9月 26日 中国海洋调查船现身钓鱼岛海域 美国与巴基斯坦关系跌至新低 香港民间团体:中国工人是iPhone背后的奴隶 陆丰官方承诺调查 村民停止征地抗议 刑法公众咨询本周截止 法律精英达共识 选择语言 Afan Oromo Albanian Amharic Armenian Azerbaijani Azeri Bangla Bosnian Burmese Cantonese Chinese Creole Croatian Dari English Worldwide French Georgian Greek Hausa Indonesian Khmer Khmer (English) Kinyarwanda Kirundi Korean Kurdi Kurdish Lao Learning English Macedonian Mandarin Ndebele Pashto Pashto – Deewa Persian Portuguese Russian Serbian Shona Somali Spanish Swahili Thai Tibetan Tibetan (English) Tigrigna Turkish Ukrainian Urdu Uzbek Vietnamese Zimbabwe – English 中文主页 节目介绍 视频点播 英语教学 粤语 藏语 关于我们 现场广播 点击收听 中文主页 新闻快讯 美国 中国 台湾 政治 经济与金融 人权 法律 更多主题 亚太 中东 欧洲 美洲 非洲 社会问题 教育 宗教 科学技术 劳工 军事与战争 灾害和事故 环境 健康 体育 生活方式 文化艺术娱乐 港澳 专题栏目 国会报道 对比新闻 媒体看中国 信息往来 政府声明 专题报道 图片汇集 互动空间 Facebook YouTube Twitter 读者评论区 网上服务 订阅新闻 掌上快讯 播客 聚合新闻 中文主页 中文主页 更新时间 2011年 9月 26日 星期一 10:06 AM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聚合新闻  2011年 9月 26日 刑法公众咨询本周截止 法律精英达共识 记者: 黎堡 | 香港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黎堡 中国十五年来首次修订刑事诉讼法 中国全国人大即将结束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活动。一批法律界精英聚首河南省南阳市,希望在截止日期到来前将最合理的意见递交人大审阅。一些律师表示,很难判断自己的意见会不会被接纳。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对刑事诉讼法展开十五来的首次修订,涉及修订的条款多达几十项,涉及的内容很广泛。人大常委会上个月开会时对部分修正案作过初审,其中一些条款引发法律界的强烈反弹,因此人大决定用一个月时间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咨询期这个星期五结束。 *修正案草案惹争议 公众意见已超六万条* 全国人大网站的相关网页显示,到星期一下午,人大就这个议题收到的公众意见已经超过6万1千条。 在刚刚过去的星期天,几十名中国法律界的精英聚集在据称是法律人才辈出的河南省南阳市, 在公众咨询期结束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商讨如何向人大提出最合理、最有可能获得接纳的意见。 组织者把这次讨论会称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高峰论坛,与会者包括高等院校法学院的学者、各地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地方律协的代表以及河南当地司法机关的官员。 *法律界精英普遍质疑草案* 会议主办者和主持人之一、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朱明勇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与会的各路法律界精英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值得称赞和提出强烈质疑的条款取得了一些共识。他说,与会者对草案普遍提出的质疑主要有三个方面。 朱明勇说:“第一个就是关于对监视居住这个强制措施的使用方式。监视居住,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就是在家庭里监视居住,而它现在修改的草案里边说,对有些案件可以在指定地点,又没有说指定什么样的地点。大家就觉得这不便操作,而且容易造成把监视居住本来比逮捕还要轻的一个强制措施演变称被逮捕还要严重的强制措施。” 朱明勇说,与会者还指出,有关秘密侦查手段的使用可能对公民权利、隐私权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害。此外,律师会见的时候,修正案草案对一些案件设置了一个律师会见要经过侦查机关的审批的限制。这一限制也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 朱明勇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第七届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论坛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 朱明勇希望,他们这些有名望的法律界学者和执业律师提出的意见会得到全国人大的重视。 朱明勇说:“我觉得在征求意见方面,它对大家呼吁比较多的条款,它肯定要重视。  ” *律师:人大会重视专业意见 但采纳与否难说* 出席了星期天论坛的四川南阳律师林波也表示,全国人大会重视他们这些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且他本人已经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全国人大提出了17条意见。不过,林波律师不肯就自己和其它许多律师的意见是否会得到人大的接纳做出判断。 林波说:“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什么?在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之间,到底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至于在这场博弈中立法机关最会倾向于把打击犯罪作为第一性,还是把保护人权作为第一性,这可能不是我们这些从事一线事务工作者能够判断和能够了解的。  ” 一些知名律师在互联网博客中表示,秘密侦查和秘密监视居住居然也能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证明公检法和公权力有多嚣张,法律界人士和全社会必须全力关注。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曾表示,上个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法工委听取多方意见在充分论证并取得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希望这些修订能循序渐进地推进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在公众咨询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审议和修订草案,再将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文章 美国对中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感到担忧 在8月30号的美国国务院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国务院发言人提问。 刑诉法热点:“强迫失踪”合法化引发争议 刑诉修订引争议,维权人士呼吁信息公开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收听: 刑法公众咨询本周截止 法律精英达共识 MP3 最新视频 To view this site, you need to have Flash Player 9.0.115 or later installed. Click here to get the latest Flash player. 新闻快讯 更多»   网上问卷 美国政府拒绝了台湾购买66架先进的F-16战斗机的要求,但是台湾今后看来会继续要求购买更新型的战机。您认为美国是否应该应台湾的要求增加对台军售?  应该增加  不应该增加  不知道 投票 检视结果 » 美国之音《OMG! 美语》让您边看边学地道美语! 想了解更多日常用语,请在微博上关注”OMG美语“ 星期一以来最受关注文章 六四学生营救者质疑司徒华人格 十四世达赖喇嘛就其转世问题发表声明 中国首富加入共产党领导层 陆丰官方承诺调查 村民停止征地抗议 申请加入联合国-台湾与巴勒斯坦境遇不同 达赖喇嘛将在90岁时决定是否转世 香港民间团体:中国工人是iPhone背后的奴隶 美国与巴基斯坦关系跌至新低 中文博客 加载… 欢迎来到美国之音中文网! 如果您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来函。 来函请寄: chinese@voanews.com。   节目表与点播 » 节目预告 » 现场广播 » 现场电视 » 下载广播电视节目 » 美国之音中文部正式推出iPhone中文新闻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让您通过易于操作的界面,阅读简繁体版新闻报道…… 听众热线电话 在中国大陆请直接拨400-120-0551,在台湾请拨00801-148-940。 我们期待您的来电。 VOA中文手机网 简体版地址: cn.voa.mobi 繁体版地址: tw.voa.mobi 上网办法 » 登陆美国之音网站还可以通过下列路径,请您试试看:jingti.info 美国之音美语教学强档 网站 goEnglish.me » 美国之音新闻 中文主页 节目介绍 视频点播 英语教学 粤语 藏语 关于我们 存档 网站服务 订阅新闻 掌上快讯 播客 聚合新闻 关于美国之音网站 VOA简介 中文部简介 常问问题 免责声明 广播理事会 自由亚洲 友谊联网 关于美国之音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まるごと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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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新闻发言人:难言之隐

    http://insight.inewsweek.cn/report.php?rid=4473 新闻发言人:难言之隐 2011 年 09 月 01 日 09:53:44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网 编辑: 胡韵   提要 : “新闻发言人引入中国后,一直是按照‘官阶’来设置的,但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这个问题在全民、全媒的微博时代更加突出。铁道部那场失败的发布会将会是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一个转折点,即由‘官员兼职’型的新闻发言人过渡到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和传播素养的‘专业新闻发言人’的时机已经成熟。” 新闻发言人同样面临知情权不足的问题,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应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本刊记者 / 李静睿 王全宝 文 / 彭玺睿     在“ 7.23 动车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创造了“名言”——“这是一个奇迹”、“反正我信了”的王勇平 8 月 16 日被终止了长达八年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生涯。   在铁道部那场引发舆论哗然的发布会之后,同为中国部委新闻发言人、“黄埔一期”成员的教育部前发言人王旭明给王勇平写了一封公开信,委婉批评他在那场发布会中“职业性的微笑”以及诸多技术细节。王旭明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不愿更多提及在公开信之后他和王勇平的私下往来,而是审慎地表示:我宁愿相信这是正常卸任,而不是一种惩罚。铁道部也随即声明这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并很快宣布王勇平将奔赴波兰华沙担任铁路合作组织中方委员。   非典之后仓促上马的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迄今已有七年,王勇平的离去,被认为是对自己的知情权越来越敏感的公众和这一制度之间的“七年之痒”。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要是套用一句官话,现在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界的知情需要和有限的新闻发布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重任,显然不是一个发言人能够承担的。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 8 月 23 日下午 2 点,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各部委新闻发言人调研座谈会,其主题为“总结近期新闻发布会的教训,交流各个部门新闻发布会体验,提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建议”。    保障新闻发言人的知情权   王勇平被停职之后,舆论风向发生了微妙的逆转。有记者回忆说,“在我驻京期间经历过的这些部委新闻发言人里面,他 ( 王勇平 ) 还算敢于说话的一个……发布会上力求答问通俗易懂,会后并不像很多发言人一般,在现场工作人员保卫下躲进休息室或从旁门溜走,而是尽力满足记者们的要求,在会后接受记者们的簇拥提问”。   不少记者也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王勇平是一个很好找到的新闻发言人,打电话基本会接,回答问题的内容先不论,起码都会回答,而这对于记者们来说已属难能可贵。相形之下,有记者抱怨“跑了三年司法部,从来没有见过新闻发言人”,也有人说“有些部委的新闻发布会倒是开了,发言人也回答了提问,就是会后一个电话打过来,提问的内容一律不发”,更有记者本来已经联系好和部长的专访,但是提纲在发言人这里卡了壳,理由是“你怎么能问部长这些问题呢 ?! ”   最高院原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记者圈中同样口碑甚佳,即使最高院前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这样的敏感事件,记者也能在当天从他那里获得确认的消息,发布会上他也大都会回答记者的所有提问,从未要求“会后提问不能发表”。他对王勇平那场新闻发布会颇为同情,“我都可以设想他开会前的情形,匆匆忙忙赶过去,下了飞机有短暂的时间听一些汇报,然后就是发布会了,那么多镜头录音笔对着你,准备又不充分,心里没有底,效果不可能会好”。   黄毅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在有些部门拿新闻发言人做挡箭牌,“新闻发言人说好了,领导满意。说得不好,领导不但不满意,甚至有的还受处分。”在他看来,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首先面临的是发言人自己的知情权能否得到保障这一前提。黄毅官至副部级,又是党组成员,对安监总局总体状况熟悉。但有些部门发言人还进入不了单位的党组会议,对于重大事项以及决策过程并不清楚,“造成发言人对外只能讲表面的东西,再往下讲就无法深入,不知更深的背景。我认为,应该保障新闻发言人的知情权,新闻发言人不是党组成员的,应该作为特例,让他们列席本单位党组会议”。   在发言人“黄埔一期”培训时,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是王勇平的老师。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有制度没有明确如果发言人隐瞒事实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罚则,谁都会趋利避害,但说错了有这样那样的处罚等着我,那大家肯定也会倾向于不说”。    建立专业新闻发言人制度   王勇平离职之后,这一批个性鲜明的发言人,从王旭明到原环保总局的潘岳、国家林业局的曹清尧等几乎都已经离开了这个岗位,公众熟悉的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虽然还在任上,但是已经很少露面。   只有黄毅还较为活跃,也维持其一向活泼犀利的风格。他曾向国新办提过好几次,要建立新闻发言人条例,既规定选择新闻发言人的标准,也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保护,“出现失误应实事求是处理,应该允许犯一些小的失误”。另外,“有些部门新闻发言人,很久都不召开新闻发布会,我认为这个也应该规范,应该发言而不发言的也要处理。”   倪寿明说自己从来没有因为发布会或者与记者的互动遭受过领导批评,但是他也承认,“每个部门都有每个部门的情况,主要领导的态度决定新闻发言人是不是活跃,如果主管领导对这一块热心有兴趣,那机制才会比较流畅”。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年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和常务副院长曹建明都很支持他的工作,在他上报表示要建立最高院和省高院两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肖扬很快批复“加快进度”,反而是他自己的工作安排拖了半年,一直到 2006 年 9 月才真正建立。而现有的最高法院发言人能将新闻发布会改为定期召开,也显然是得到了现任领导的支持。但是对发言人来说,肯定是和媒体接触越多,越有可能增加“犯错”的机会,因为“如果每句话都要领导批准,那么要发言人来干什么 ? ”这也必然会给发言人增加诸多压力,王旭明卸任时,毛群安就曾经给他发过短信:“你终于逃出苦海了 ! ”   美国外国记者新闻中心主任曾经向王旭明介绍他们判断新闻发布会是否成功有三个标准:一是看记者报道情况;二是看这种报道是否符合我们预期;三是看多少人来参加,因为“有越来越多的记者可以通过网上实录了解发布会的内容,而不愿意来参加新闻发布会”。这对于还长期担忧面对“闭门会”和“新闻发纸会”的中国记者来说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这显然不能仅仅把抱怨不满推到某个具体的新闻发言人的身上。   胡泳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只是整体制度的一个附属品,因此只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做改进完全是治标的问题,不会有太大效果,“最核心的问题是政府的信息公开问题”。而一个多年以来没有解决的分歧是:“作为新闻发言人,你到底是对民众负责还是对上级负责 ? ”王旭明对这个问题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反复强调:新闻发言人是需要得到授权的,他能公布多少,取决于他得到了多少授权;倪寿明也一直解释“信息公开绝对不是一个新闻发言人能做到的”;而在这个位子上一坐十年的黄毅的回答是两面兼顾:作为新闻人应该遵循新闻规律,作为发言人应该代表政府。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对《中国新闻周刊》感慨,当我们看到王旭明这样的发言人就说他有个性的时候,“其实正好反衬出新闻发言人制度本身对新闻发言人的制约”,他用了电影《肖申克救赎》里的一句话:我们都是被体制化的。   纵览现有的新闻发言人官衔,统统由类似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这样的职位担任,或者甚至由部委的副部级领导兼任,以示对这一工作的重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史安斌同样是“黄埔一期”的培训老师之一,在他看来,新闻发言人引入中国后,一直是按照“官阶”来设置的,但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这个问题在全民、全媒的微博时代更加突出。史安斌说,铁道部那场失败的发布会将会是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一个转折点,即由“官员兼职”型的新闻发言人过渡到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和传播素养的“专业新闻发言人”的时机已经成熟。黄毅也同意这一说法,认为中国应该开始逐步探讨实行职业新闻发言人制度,“从而使新闻发言人能够在他应有的位置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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