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慕盛学 / 春天十七个瞬间(Weixin ID:nanguanchutu)
关于儿童接种新冠疫苗问题本人向国家卫健委要求申请公开有关数据和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给予了明确回复。本文不写任何评论,只是全文公布我的申请公开的内容、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一、第一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由于本人要求公开的数据,是疫情中要求对3-11岁儿童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最基本数据,但是国家卫健委回复告诉我他们没有这个数据。这个数据是需要“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因此本人依据国家卫健委的提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如下:
二、 第二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三、北京一中院拒绝受理
本案的起诉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第44条、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的。法院应该按照第51条办理。但本人于11月24日去北京一中院立案庭,接待人员告诉我两个申请公开要分开起诉。本人于25日再去立案,接待人员告诉我回去等通知。我等到12月3日仍然没有接到通知,本人于12月3日下午去法院询问。接待人员告诉我,不予立案。因为不能立案所以就不用通知了。我问不立案应该有理由呀,接待人员说,就是不能立案,没有任何理由。
北京 慕盛学
本文来源:微博@慕盛学(出生于1947年3月16日,吉林人,现居北京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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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盛学的身份介绍:
1、“既然是科学家,又是公共卫生专家,我怎么查不到任何发表的文章?”
我从196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技术工作,不是科学家,但是科技工作者。职称是电子工程师。医学完全是自学的,没有任何职称。国家只承认从医学院校毕业又从事医学工作的人,不承认自学的人。因此中国知网里查不到我发表的文章。全部文章发在网络里。
2、“专门炒作的家罢了,众人一齐炒作卖书是可能的”
我2009年由《吉林科技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甲型H1N1流感实用防治问答手册》,稿费4千多全部买书赠送了。2016年由国务院直属的《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的《补碘过量有害健康论文摘要汇编》,单价20元,是谢华民(国家粮食局高级工程师)个人出资出版的,现在您可以搜索它的价格,已经买到100元到800元了,但我们仍然是向北京部分图书馆赠送,对外地需要的个人,付10元邮费就可以快递过去。炒作卖书,全国有自费出版,炒作赠送的吗?
3、“慕盛学,是一位专业的卫生方面的谣言制造者,注册地均为吉林却自称‘北京 慕盛学’”。
我出生和工作地点都是吉林,这确定无疑。但我2004年就在北京买了房子,至今已经在北京住了17年,我的文章写“北京 慕盛学”怎么就成了“一位专业的卫生方面的谣言制造者”?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4、“慕盛学还多次起诉国家有关部门”,
到目前为止,我只起诉了国家卫健委一次,不是多次。
5、“屡次被辟谣仍不知悔改”
全文只有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外地文章被删掉了60%,有的还有题目,内容看不着了,有的连题目也被删除了。有的被盖上了谣言的大印。
我确确实实不知悔改,起诉国家卫健委,北京一中院判我败诉,我又起诉到北京高院。高院判我败诉,我还要向中国最高法院申诉,向全国人大申诉,确确实实是顽固透顶,不知悔改。
12年来我指名批评国家卫健委的专家和干部124名,这些人指名批评我的却一个没有。因为证据是一起结论的生命线。敢在我的重要文章里声明如果有人说我的证据是我造的谣,我就奖励他100万的人全国大概只有我一个。
2022年开始,我对不用真名实姓点名诽谤我的人仍然忽略不计,但可能会起诉在我发表的文章盖上“谣言”的印章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去的地点是上海和深圳!
北京 慕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