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稳定

纽约时报|中国的城市化与分散的政治风险

现年35岁的万家瑞(Jeremy Wallace)是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的一名政治学者。他的新书《城市与稳定:中国的城市化、再分配与政权生存》(Cities and Stability: Urbanization, Redistribution, and Regime Survival in China,牛津大学出版社)讲述了中国如何避免了发生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状况:城市化引起的动荡。在采访中,万家瑞讨论了为何大城市会给威权政府带来危险,中国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削弱这些威胁,以及目前推进特大城市建设的做法是否会改变这一切。问:你为什么会写《城市与稳定》这本书? Courtesy of Jeremy Wallace 万家瑞 相关文章 解析习近平的博士论文 中国城市化目标撼动城乡户籍壁垒 东欧“城市化”中留守村庄的人 空气质量与城市化 中国必须采用全新的城市化途径 答:我一直想探究中国是如何避免形成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似乎随处可见的贫民窟的。当开始为这本书做研究时,我听说中国在担心“拉美化” 的问题——它意味着城市规模巨大、不平等和不稳定。同一时间段,政府还在取消以不同形式存在了2500余年的农业税。理解这些事情似乎很重要。问:针对城市的优惠政策通常会伴随着社会动荡,而你在书中讲述了中国如何通过户口制度来避免了这种动荡。答:中国的户籍登记制度把农村和城市人口分离开来。出生于城市的人持有当地户口,因而能够享受各种社会服务;而那些出生于农村的人在迁居城市后也难以享受到这些服务。为了促进发展,并保证城市居民支持政府,大多数贫穷国家的政策都会向城市倾斜。我认为,此类“城市倾斜”政策或许能平息眼前的抗议活动,但也会鼓励更多乡村民众迁居到享有优惠政策的城市。这些大城市往往到处都是贫民窟,可能某天就会内爆。城市里的抗议活动具备迅速颠覆政权的潜力,连看似稳固的政权也无法幸免,比如埃及的穆巴拉克政权。对于这种浮士德式的交易,中国的户口制度钻了空子:一方面为城市人口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又把农民继续留在农村和小城镇里。问:新的改革会不会改变这种状况?答:去年12月初,中国国务院公布了改革户口制度的计划。新的改革使人们迁居中小城镇变得更加简单,但仍然保留了该制度的核心内容:严格控制大城市的人口。问:对于威权主义政府而言,大城市会造成什么问题?答:大城市很危险,因为这里更容易孕育出使经济和政治发生动荡的抗议。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并没有阻止城市化进程,而是在加以管控。它并不是在反对城市化,而是在反对集中化。就连与特大城市占主导地位的印度相比,中国的城市体系都显得比较扁平。中国有许多不那么出名的大城市。问:为什么集中化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答:较为扁平的城市层级体系本身并不能避免动荡,但是基于这种体系,一国出现强大到足以推翻政府的城市的可能性就会降低。例如,倘若淄博爆发大规模抗议,中国也不会崩溃。但是,如果一两座大城市在一个国家的城市中具备支配地位,那么大规模抗议就能推翻政府,正如“阿拉伯之春”中的突尼斯和埃及那样。问:这是政权能够长久存在的重要因素。答:对。从共产党统治中国伊始,控制城市化和城市威胁就一直很重要。尽管共产党通过农民军取得了政权,但他们随后旋即转而讨论城市的重要性。他们迅速实施了户口制度,以防止农民组成的“盲流”涌入城市。虽然毛泽东被视为农民的支持者,但他的政府并没有替农民谋取利益。问: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倾斜政策的背后是什么呢?答:首先,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通常认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价格低廉的食物、住房和教育——有利于保证大城市的政治稳定。为了支付这些福利所需要的费用,政府必须向某些人征税,而这种负担往往会落在乡村地区的务农者身上。此外,中国遵循了重视重工业的苏联模式,认为一个国家只有通过工业化才能实现现代化,特别是通过城市的工业化。不过,中国拥有但大多数国家没有的,就是一个能防止人口涌入城市的制度。控制人口流动使得他们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不产生过剩的就业不充分人口——填满其他国家的贫民窟的正是这些人。问:中国还创造了事无巨细的单位制度,使得在城市工厂里工作的幸运儿能够享受到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服务。答:国家通过城镇务工者的单位对他们进行照顾。单位系统和农村情况的差异突显了中国在共产党统治下对城市的倾斜。国家没有为农民提供任何东西,而且实际上还在通过向他们收税来为城市工厂的建设和社会服务提供资金。农民们明白,他们并没有从这种制度安排中受益。他们希望能加入这个城镇工人阶级的行列,并开始迁居城市,但是共产党政权无法为所有流动人口找到或提供工作。所以,上世纪50年代,政府开始根据每个人的居住地来对他们进行登记,随即把城市和农村人口分离开来,最终通过户口制度,限制了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地区。在毛泽东的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只能用票券来购买食物等主要产品,而票券的发放又与家在何处挂钩。问:不过,中国已经背离了计划经济。这个制度是否仍然有用?答:即使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中国依旧在通过户口制度来控制城市化。出生在农村然后到城里打工的人,无法享受到同样的社会服务。这些进城务工者往往被视为二等公民。国家试图促使农民留在乡村或搬去小城镇。许多人都把孩子留在农村与亲戚生活,因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初等教育,而如果去城里上学,就需要缴纳高额的学费。问:虽然存在户口制度,北京等城市仍在迅速扩张。这是否会给政府带来危险?答:北京的确是座非常庞大的城市,不过它在很大程度上充满了从改革中获益的赢家,这也是事实。他们往往对政权持支持态度,也赞成保持现状。另一方面,这里还存在没怎么获益的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住在城里,但他们并不属于这座城市。由于国家对农民出售土地的能力进行了限制,所以他们往往认为自己不过是临时移居城市。在不久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数以千万计的中国农民工失去了工作。又因为户口制度,数以百万计的突然失业的务工者离开了沿海城市,分散到了中国内陆的乡村和小城镇。问:为什么有些城市的抗议活动比其他城市更多?似乎有些城市更容易发生抗议。答: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 Scott)就谈过城市的空间地理。宽阔的大道有利于国家查看并管理它的城市,巴黎狭窄的街道形成了一些瓶颈,这些地方可能会被革命者设置路障阻断。在某种程度上,从乔治-欧仁奥斯曼(Georges-Eugène Haussmann)在19世纪50年代开始建造重型火炮能够通过的宽阔大道之后,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出现了。同样地,北京也到处都是可供坦克行驶的宽阔大道。就连北京的房屋也往往采用巨型公寓楼的形式。中国的城市里仍然存在墙。在中国各地的城市里,户口制度本身就一直被称作一堵无形的墙,但在城市内部,就有许多能帮政府维持社会控制的墙。中国的大学生也被推向了离城市中心越来越远的地方。比如在北京,大学的扩张方向更靠近长城,而不是天安门广场。相比之下,香港的情况截然不同。它是一个典型的高密度城市。消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北京似乎在以一种越发宏大的方式向外延展,六环路就体现了它在体量上的扩大。人们要在交通上花费很长时间。然而在密度更高、更紧凑的香港,抗议活动能够更快地,以更出人意料的方式扩散,就像我们今年秋季在所谓的“雨伞运动”中见到的那样。问:那么应该如何看待政府促进特大城市建设的计划,比如京津冀城市群?答:从这个项目开始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中国将取消户口制度的说法,但是目前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仍然怀疑这些特大城市的计划是否真的会得到实施。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仍然需要进行权衡。特大城市应该有利于经济发展。如果说塑造城市化有助于政权的长久存续,经济增长显然也颇为关键。或许政府会愿意放弃分散型城市化的政治收益,从而换取特大城市可能带来的持久的经济收益。而且仍然会存在这样一种状况:这些特大城市里,很可能会充满从政府政策中受益的人,所以他们也很可能会对政权持支持态度。张彦(Ian Johnson)是纽约时报记者。翻译:陈柳本文内容版权归纽约时报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或翻译。 打印 转发 寄信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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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张伦:什么会是中国的“新常态”?

最近国内的一个流行词就是“新常态”。这个词首先由国际经济、金融界提出,用来探讨世界经济在○八年危机后的走向:能否再次回摆,恢复到危机前的状况,重新找回经济增长的势头;是否就此进入一种与以往不同的增长和消费模式、新的阶段,等等。中国的经济学界和官方所使用的含义与此类似,但有特指,指中国就此脱离以往三十年的高速增长,进入一个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的时期。习近平自今夏以来几次在讲话中提及此种说法,此后官方媒体和一些学界使用此种说法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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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罗时文 韩献栋:转型国家的社会分化与政治稳定

   摘 要: 政治稳定涉及政治体系、权力结构、政治过程以及社会政治心理等四个方面。转型国家普遍面临政治稳定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社会转型所产生的社会分化和政治分化引起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制度性机制缺失而无法消解政治分化所造成的既定共享预期错乱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交流运行方式失范。在理论上,每个转型国家都具有不同的内部状况、面临不同的外部环境,因而其政治稳定的表现层次和形式也不同。目前,中国的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是稳定的,但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则呈现出隐性的不稳定运行状态,因而需要从权力结构的高度去调适政治过程和重建稳定的社会政治心理,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中国稳定地实现现代化转型。    关键词: 转型国家; 社会分化; 政治分化; 政治稳定; 中国政治稳定    所谓转型国家主要指发展中国家或后发国家,其面向现代化的发展过程即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型时期。发展中国家在转型期面临的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问题一直是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传统的比较政治科学认为,成熟的民主体制是稳定的,而稳定的民主政体只有在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建立,其中经济发展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1]465。因此,不少人认为为了经济发展而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政治上的压制是可以容忍的,这也就是罗伯特·达尔所表述的“威权现代化次序”[1]466。东亚地区的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践也为这一论断提供了实证支撑。然而,从拉美和中东等地区一些国家的发展实践来看,经济发展并不是维护政治稳定的充分条件。经济停滞可能导致政治不稳定,而经济发展也同样可能引发政治动荡。20 世纪 70 年代初,智利在经济停滞和民众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发生了大规模骚乱和民众示威,这导致了左翼的萨尔瓦多·阿连德政府倒台和右翼军方势力上台。而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伊朗在经历了近 10 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也同样发生了大规模的社会骚乱,并导致了巴列维政权的倒台。类似的情况还可以在 20 世纪 90 年代马来西亚、印尼等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看到。由此可见,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必然产生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对于政治稳定而言存在着双向效应,既有可能成为政治稳定的“馅饼”,又有可能成为政治稳定的“陷阱”[2]。那么,转型国家的政治稳定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 这是一个相当宏大的问题,每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本身所具有的内部状况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难以同一而论,因而答案自会不同。不过,就一般意义而言,笔者认为,转型国家的政治稳定与转型时期产生的社会分化、政治分化以及基于两者产生的政治认同、政治信任下降的问题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本文即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处于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稳定问题进行探讨。    一、何谓政治稳定    稳定这个概念一般是在一个特定的主题范围内或意义上使用的,如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或结构稳定等。抛开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普遍意义上的稳定概念具有三个特征: 恒常性、稳健性和适应性[3]。关于政治稳定,亨廷顿认为: “主要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即秩序性和继承性。秩序性意指没有政治暴力、压抑,或体系的解体; 继承性则指未发生政治体系关键要素的改变、政治演进的中断、主要社会力量的消失,以及企图导致政治体系根本改变的政治运动。”[4]尽管亨廷顿的这一定义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为学术界所接受,但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政治稳定这一概念的表述达 12种之多,其中代表性观点认为: “政治稳定主要指国家政治生活的秩序性,国家政权的连续性和政治制度能维持已有的法律秩序、又有适应政治变化的能力。它意味着政治体系在变革过程中不存在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政治骚动。”[5]相对而言,中国学者对政治稳定的界定更加清晰。然而,无论是亨廷顿的定义还是中国学者的定义,都是对政治稳定状态的保持或失去时的特征进行的描述,以此去探讨政治稳定问题,很容易造成“政治稳定就正如合法性一般,只有其丧失时,才容易分辨出来”的后果[5]。    与亨廷顿等学者主张的描述性视角不同,克劳德·艾科从解释性视角研究了政治稳定问题。他认为,界定政治稳定必须从政治行为和政治结构这两个概念开始[6]。政治行为是社会成员影响社会决策和权力分配的行为,任何政治行为都发生在组织化的社会中,这意味着社会成员处于一种互动的环境和状态下。在此状态下,社会成员的行为是处于“何事在法律上可为、何事不可为”这样一个既定的共享预期中进行的。对处于互动状态中的社会成员而言,由于其行为方式的变化是因为受到了这种共享预期的规制,所以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预测的。构成行为预测基础的标准化预期的聚合将其称之为“角色”,政治角色也就是规制政治行为的标准化预期的聚合。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政治角色的网络构成了该社会的政治结构。如果从规制政治行为者之间交易和交流功能的角度来看待政治角色的话,那么政治结构也可以称之为政治交流系统,它实际上构成了规制政治行为者之间进行政治交流的通道或障碍体系。克劳德·艾科将其称之为“政治交流的运行方式”。政治稳定即是政治交流运行的规范性状态。政治交流运行得越规范,政治就越稳定。换言之,如果社会成员将其行为限定在政治角色预期赋予的方式范围之内,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说保持着政治稳定; 而如果大量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突破了既定角色预期所设定的范围,那么政治交流的运行就不规范,政治稳定则面临着风险。    与亨廷顿等学者用状态描述性方法界定政治稳定不同,克劳德·艾科从组织行为学的解释性角度对政治稳定的概念进行了探讨,从而使考察违背政治交流系统的行为占政治交流总体数量的比例对政治是否稳定以及稳定程度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在理论上成为可能[6],但克劳德·艾科的方法对政治稳定状态的研究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政治交流的不规范,即违背政治交流系统的行为是克劳德·艾科方法的核心概念,但这一概念本身也较为模糊。而且政治精英的不规范行为与普通社会民众的不规范行为所产生的政治后果显然是不一样的。尽管如此,克劳德·艾科从政治行为和政治结构这两个方面考察政治稳定的思路在方法论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政治是一个包含众多内容的复杂系统,主要涉及政治体系、权力结构、政治过程以及社会政治心理等四个方面,因而政治稳定也就涉及政治体系的稳定、权力结构的稳定、政治过程的稳定与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等四个问题[7]。所谓政治体系的稳定主要指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稳定,其基础是公民对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认同和忠诚。如果社会民众按照“应该忠诚于国家”这样一个共享的预期行事,那么政治体系将是稳定的; 而如果有相当多的民众在国家认同上出现模糊和混乱,进而在行为上表现出背离“忠诚国家”这样的共享行为预期时,那么国家共同体的稳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权力结构的稳定主要指政治权力在各政治集团、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配结构和制度上保持稳定、不发生剧烈变化的状态,其基础是全体公民( 包括政治精英和社会大众) 对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制度的认同和尊重。依靠对制度的认同和尊重,社会公民、政治精英以及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信任才能够得以建立,各自依照现行法律和制度框架所确立的角色预期从事政治行为,从而使权力结构的稳定得到保证。而一旦社会公众对权力结构和分配制度的认同出现分歧,尤其是政治精英的认同因政治分化而分歧日益扩大时,那么权力结构的稳定就可能面临挑战。    政治过程包括横向政治过程和纵向政治过程。横向政治过程的稳定主要是指同一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政治交流比较顺畅,部门之间不存在因相互争夺和扯皮而导致的政治交流受阻问题。纵向政治过程的稳定主要是指政府政令的下达与执行比较畅通、彻底和有效,不存在大量背离既定结构下所形成的共享预期的政治行为问题。横向政治过程的主体是中低层公务人员群体,纵向政治过程的主体则包括公务人员群体和社会民众。相对于权力结构而言,政治过程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出行政性特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而它的稳定主要取决于行政程序设计得是否科学以及公务群体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但是,政治过程的稳定最终还是由权力结构决定的。    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主要是指包括政治精英在内的社会民众对政治体系、权力分配制度、权力分配结构以及政治过程的看法、态度和信仰相对稳定的状态。虽然政治心理产生强烈的个性化特征,出身背景、成长经历、认知水平以及所处环境等个性化因素都会对社会个体政治心理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但它作为社会政治心理而言则具有普遍性、群体性特征,其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同时,知识精英的理论化工作对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由于每个转型国家所面临的具体状况和环境不同,其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稳定问题也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层次。相对而言,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不稳定对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会产生直接和即时性的负面影响,因而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不稳定也就意味着政治全局的不稳定。但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直接导致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失稳,但如果长期得不到调整,也会危及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    二、社会分化、政治分化与政治稳定    转型国家之所以普遍面临政治稳定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转型期间所产生的社会分化和政治分化引起的。从本质上而言,政治混乱源于因制度性机制缺失而无法消解政治分化所造成的既定共享预期错乱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政治交流方式失范等问题。    尽管研究分化理论的学者对它的具体定义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认为社会分化是将社会成员分裂为具有潜在冲突的不同个体、群体或组织部分的状态[8]。社会分化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其一是节段分化( segmental cleavage) ,如种族、语言、宗教、性别、地域、职业、阶层以及长幼年龄的分化等,道格拉斯·雷和米歇尔·泰勒将这类社会分化称之为归属分化( ascriptive cleavage) ; 其二是与价值相关( 认知和经济) 的分化,如因政治理念分歧、收入差距而产生的分化等,道格拉斯·雷和米歇尔·泰勒将其称之为态度和行为分化。在客观上,社会分化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的社会现象,因而它并不必然地就具有政治意义。然而,如果在社会分化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治分化,现有的制度性机制不能容纳和消解政治上的分化,就有可能导致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冲突,进而危及政治稳定。 政治分化指因政治理念不同或政治利益纠葛而形成的社会成员在政治上的分裂现象。与社会分化不同,政治分化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味或指向,许多社会分化只有经过政治动员才会具有政治分化的意义。无论是成熟的民主制国家还是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可能因政治动员而形成政治分化,如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就存在着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候选人在不同州享有不同支持率的地域间政治分化现象。荷兰、比利时、瑞士等欧洲国家也存在着基于宗教、语言等社会因素而发生的集团间政治分化[9]。但不同的是,在民主机制( 包括选举民主机制和协商民主机制) 运行比较成熟的国家,制度本身是具有弹性的,民众的政治心理也是较为成熟的。一方面,这使政治精英不会以“出格”的手段进行政治动员; 另一方面,成熟的民众也不会因政治精英的动员而失去人格和理性。因此,政治分化很难突破制度本身的限度而进一步演化为政治冲突。从某种角度而言,政治分化不仅为民主制度所允许,而且也正是民主制度本身所赋予的。正是因为不同派别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牵制,政治分化便具有了一种纠偏的功能。因此,(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8025.html 文章来源:《学习与探索》2013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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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弘:政党政治与政治稳定——乌克兰案例研究

  【内容提要】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由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进程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矛盾与问题。本文选取转轨国家中的乌克兰为案例,通过对政党政治涉及的三种主要关系来研究政治稳定。指出政党制度设计需要考虑到转轨前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条件;缓慢发展的政党体系制约了政治稳定的实现;极化的政治文化限制了政治稳定的达成。   【关 键 词】乌克兰/政党政治/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亨廷顿指出,“政治稳定这一概念占主导地位的是两个因素:秩序和持续性。”①现代民主政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党政治,政党在现代国家的政治事务和进程中是最具有影响力的政治载体,政党政治因此成为关系政治稳定的核心要素。政党主要面临着以下三种关系: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本文遵循这个思路从制度设计与政治稳定、政党体系与政治稳定、政治文化与政治稳定三个角度来讨论乌克兰在转轨过程中政党政治与政治稳定关系。   乌克兰是研究前苏联国家政治转型比较典型的案例,在独立后的20年间基本搭建出了现代民主制度的框架,但是在实现民主巩固过程却颇费周折。不仅出现过严重的政治腐败现象,还爆发了闻名于世的橙色革命,不同政党围绕国家民主建设和社会改革矛盾不断。   一 制度设计与政治稳定   政党是代议制下的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因此政党制度的设计也直接影响到政治稳定。政党制度内涵主要是指一国政治体制中政党执政参政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党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政党参与政治的形式——选举制度以及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体系②。苏联解体后,乌克兰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都选择了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政党制度上废除苏联时期的一党制,实行多元化的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上选择了大总统,小议会,小政府的权力格局。政党在乌克兰没有组阁权,政府不一定要由议会多数党团组成,总理和内阁成员的任命主要取决于总统,这种没有执政党的制度设计也是乌克兰政治的特殊之处。   1.政党在乌克兰国家宪政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社会转型期的政治生态出发,乌克兰在制度设计上弱化了政党的地位和作用。苏联解体初期,乌克兰在选择议会制和总统制上面临着两难选择。以苏维埃(议会)为首的政治力量希望将苏联时期形式上的议会制发展为实质意义上的议会制,而总统一方希望实行总统制,议会只是作为立法和监督机关。由于双方一直不能达成妥协,导致乌克兰的制宪过程充满矛盾和比较漫长,直到1996年库奇马总统威胁发起全民公决才迫使议会通过了总统方案的新宪法③。   根据1996年宪法,乌克兰实行则的是总统议会制,也叫半总统制。有别于最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法国,乌克兰的半总统制进一步限制了议会的权利,扩大了总统的权利。首先,议会没有组阁权,仅有倒阁权。乌克兰1996年宪法独特之处在于没有赋予议会多数政党的组阁权,只有同意权和倒阁权。由于独立之初的议会中的政党发展水平较低,存在这数量庞大的无党派议员,使得政党对政府总理人员的影响被严重削弱。政府总理不一定来自议会中的多数党团,甚至是来自无党派的地方领导人。虽然由各主要党派组成的议会在制定法律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对总统的决策难以形成必要牵制,也无法对政府的组成产生直接影响。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了议会与政府之间立场对立,迫使议会经常行使倒阁权,进而严重影响了政治的稳定与发展。从1991年至2004年期间乌克兰一共更换了11位总理,他们都不直接来自于议会内的多数党团。可见,政党在乌克兰没有直接影响政府的机制,而是总统主导下与议会各派力量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④。其次,内阁与议会一旦出现矛盾很难在短时间内化解。在半总统制国家里,当总统和国会的多数党属于不同政党时,总统有可能选择同党或其他非国会多数党的人选为总理。在此情形里,政治运作非常紧张,国会多数党与内阁及总统容易产生对立。内阁对国会提出的法案,常常会受到国会多数党的不信任与严重牵制,迫使内阁与总统对国会多数党妥协。在一些有主动解散权的半总统制国家,总统会透过行使主动的解散权,尝试化解此种僵局;但在一些没有主动解散权的半总统制国家,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宪政问题。由于乌克兰宪法第90条规定:如果议会在30天内无法正常开展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这意味着总统很难通过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力来化解内阁与议会之间的矛盾,造成严重的宪政危机和冲突。政府提交的法案迟迟得不到批准,同时政党的政策主张也经常不被政府采纳。   非政党政府思想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寡头干政。由于在民主制度初创时期,在乌克兰国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先天的不足和历史包袱使得他们不得不选择弱化政党的作用和地位。总统候选人无法有效地利用政党,甚至是排斥政党的支持。这种制度设计思想也导致了没有执政党的政府,弱化了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利于健康的政党政治的培育和发展。政党本应具有的利益传输和集中职能不能发挥功效,政党职能的缺失导致社会利益阶层绕过政党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特别是金融工业集团(寡头)直接参政。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这些金融寡头开始表现出对政治生活的浓厚兴趣。寡头们的参政意愿在急需政治力量支持的总统那里得到了实现。从此,无论是举行总统选举,还是解决涉及国家经济改革和政府调整等重大问题时,都不乏金融寡头台前的积极活动和幕后的暗箱操作。   “非政党政府”思想直接后果之二就是政党缺乏稳定的社会支持。在独立之初的乌克兰,除了乌克兰共产党在人民中拥有比较稳定的群众支持外,其他的政党组织自身分裂组合不断,选民队伍也经常波动。支持激进经济改革的右翼政党较多,但是由于“休克疗法”给社会造成的镇痛使得选民无所适从。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实实在在领导人,也不愿意相信某个主义或意识形态的政党。选民往往是跟着领导人走,而不是政党。政治精英之间也由于利益分配或者权力交易而不断转换阵营。库奇马一直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总统竞选,因为“超党派”形象更有利于他利用个人魅力拉拢选民,更便于他利用党派之间的矛盾。   政党缺乏有效的机制直接影响政府制约了乌克兰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这种对政府职能的错误理解严重影响到建立起受议会主要政党支持的、有政治责任心(即具有政治纲领)的政府。人为的使政党脱离与政府的合作和竞争则阻碍了政党政治的正常发展,而议会里的各个党派又缺乏对政府施加直接影响的有效手段,从而进一步妨碍了政党成为权威的、政治上负责的政治行为主体的形成。   2.选举制度的设计造成的两难境况   民众利益的充分表达、有序整合、有效实现,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反映,也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条件。选举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制度基础,也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基础。虽然公民的广泛参与是政治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但参与并不必然带来稳定和谐,无序的政治参与可能危及稳定和谐。乌克兰的议会选举制度改革比较缓慢,在1994年议会选举中沿用苏联后期苏维埃的单一制选举制度(多数代表制)。直到1997年的乌克兰议会第13次会议才通过了新的《乌克兰人民代表选举法》,决定实行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混合式的代表选举制度。一般情况下认为,单一选区有利于小党的生存,比例代表制有利于两党制的形成。混合选举制综合了简单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的特点,其代表性和政党分化程度介于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间。也就是说,混合选举制既吸收了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的长处,同时,也把它们的先天不足吸纳进来。在混合制选举制度下,一些制度性安排的忽略造成在实践中有些水土不服,没有实现造就两党制的初衷,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党政治的培育和发展造成了两难境况。   首先,单一制(多数代表制)选举中出现大量的独立候选人,制约了政党政治的形成和稳固。一般研究认为,多数代表制的好处是能提高政治稳定性,具体表现在能提高政府的持久性,而比例制的好处是能具有更大的代表性。相对多数代表制奉行的是多数全赢的原则,因此对大党是最有利,对小党则不利。比例代表制则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乌克兰在选举制度的设计上采取了混合制选举制度,也就是在单一选区两票制。一票投给个人候选人,获得单一选区选票最多的人当选;另一票投给政党,一个政党必须在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部分获得超过一定门槛⑤,才能获得议会中政党的比例席位。   在乌克兰民主制度建立初期,政治家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乌克兰独立以来的1991年和1994年总统大选中,克拉夫丘克和库奇马都不是以政党候选人,而是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选举。在1994年参与乌克兰独立后的第一次议会选举中的4079名候选人中,独立候选人占到了2873名。在被选举出来的404名议员中,独立议员或者是不属于任何政党的议员占到了203名⑥。1998年乌克兰议会选举首次采取了混合制选举制度,国家议会总席位共450名,其中一半的席位共225席,以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选举产生,亦即在乌克兰全国划分的225个单一席位选区中,由选民按照相对多数制的方式选出;其余225席则在全国范围的选区中,由选民以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在参加议会选举的30个政党中,有8个政党的得票率超过了4%的比例代表制门槛,进入议会。没有超过4%门槛的政党或者独立候选人在单一制选区内赢得了145个席位。有34个政党正式参加在2002年举行的议会选举,其中6个政党的得票率超过了4%的比例代表制门槛,而没有超过4%门槛的政党候选人在单一制选区内赢得了9个席位,无党派候选人获得了94个席位。   可见,在刚刚解除党禁的乌克兰,政党政治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一半的议席采取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的选举,不仅没有促进乌克兰形成两大党为主的政党体系,反而制造了大量以地方为支持基础的政党,而在全国层次上形成多党体系。甚至有些地方政治精英未参与政党或组成政党,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也能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的选举中获得席次。大量独立与政党之外的候选人在单一制(多数代表制)中的当选制约了政治利益的整合,更为非政党政治的发展创造平台。   其次,比例代表制引发的代表性偏差。为了避免国会政党林立,导致国会决策效率低下。一些国家采用了小选区制或提高政党比例制下国会入门门槛的办法。在乌克兰议会中一半的席位是按照比例代表制选出。尽管乌克兰议会选举中的比例制选举门槛设定为4%并不高,但是在独立之初的乌克兰政党并没有做好准备。例如,在1998年的乌克兰议会选举中,乌克兰共产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24.65%,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37.33%。“人民鲁赫”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9.4%,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14.22%。2002年乌克兰议会选举中,“我们的乌克兰”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23.57%,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31%。乌克兰共产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得票率是19.98%,但该党在比例代表制部分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26.22%。2006年,乌克兰修改议会选举法,所有议会450个席位采用政党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选举的代表偏差进一步扩大。地区党的得票率是32.14%,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41.33%。季莫申科联盟的得票率是22.29%,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28.66%。“我们的乌克兰”的得票率是13.95%,但该党的议员席位率却达到了18%。   比例代表制的运用不可避免会出现误差,但是一旦这种误差超出了民意代表的允许范围就可能导致代议制民主的空转。议会的活动也就脱离了民意的需求,成为政党的工具。特别是当政党的得票率较低的时候,仅有1/4或者1/5支持率的政党能否体现全体民意就成为一种猜想了。采用综合了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体制的初衷可能是希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避免专制,保障民主的效率,但是实践的效果并不理想。多数代表制(单一制)造成地方精英不需要利用政党就可以获得选民的支持,在议会中形成众多行业性或区域性的小党,不利于大党的形成和整合。因此,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后,乌克兰在2004年尝试放弃混合制中的多数代表制,转而采用有得票率门槛的比例代表制⑦。   尽管比例代表制存在着技术上的偏差,(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比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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