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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朴槿惠当选韩国总统意味着什么?

2012-12-20 09:21:1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40084 次  |  评论 7 条 朴槿惠当选韩国总统意味着什么? 杨支柱 有家然后才可能有国。我不反对女人当总统,但一个从未做过母亲的人,如果母仪天下,对国家来说肯定不是好兆头!这个道理也适用于男人,选一个没当过父亲的男人当总统,我同样认为是国家的灾难。为人父母是训练责任感的最佳方式,而中年未婚者心理变态的比例大为提高。生理上不能生育的,可以收养。 一个女人不生孩子没有结婚更能够博爱天下?恕我不恭,这跟太监无妻儿不自私是同样的假设,但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太监擅权时期往往是最败坏的时期。当然不是说单身女人就一定糟糕,太监里还出过蔡伦呢;但确实是一种冒险。个人可以冒险,但国家前途不容冒险。何况超低生育率下女人不生孩子的表率作用本身就很要命。 朴槿惠能够重返政坛并当选总统,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人们对其父朴正熙党政时期(1961-1979)韩国经济繁荣的怀念。但是朴正熙建立的是独裁政府,而且韩国正是在朴正熙统治时期开启了导致今天超低生育率的计划生育。尽管朴正熙时期生育率尚高,朴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排除了直接强制和一胎化极端目标;但朴槿惠的当选依然含有“以经济建设为忠心”的价值选择意味。 即使朴槿惠政府能够正确对待孕妇和儿童福利,她的榜样作用也可能导致更多的女人不生孩子;但愿我怀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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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春节成了不服从计划生育政策者的鬼门关

2012-12-20 18:36:2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95837 次  |  评论 20 条   杨支柱   《宁乡县 2012 年 “ 服务育龄群众百日行 ” 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13 年的还没公布 ) 是一个网友发给我的。这位网友说, “ 县里每年是这时候开始搞‘计生百日行’,搞到明年的三月初,然后是总结和表彰。现在开始抓人了,拘留所这时候也清空了,为拘留做准备。 ” 我到湖南宁乡的政府网站查了,属实。“方案”开宗明义就说,为巩固我县计生‘国优’工作成果,实现 2012 年计生工作开门红,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服务育龄群众百日行’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前后这一有利时机 ,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方案”称“本次‘服务育龄群众百日行’活动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1 日 ”。 “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 ‘百日行’活动期间,实现全员人口(含全员流动人口)覆盖率达到 99% 以上、录入信息准确率达到 98% 以上;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到位率 96% 以上;全县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 1500 万元、违法怀孕对象流引产手术 942 例、已婚育龄妇女上环 2290 例、已婚育龄妇女结扎 1268 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960 对。 ” 可见 无论是堕胎、绝育、上环还是收取 “ 社会抚养费 ” 都是有指标的。这就难怪,在某些生育意愿特别低的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堕胎任务而购买意外怀孕的性工作者去“计生服务站”做堕胎手术充数了。 宁乡县的人口 110 多万,约占全国 1/1200 ,以此估算,这 100 天内全国可征收 “ 社会抚养费 ”180 亿元。剩下 260 多天政府也不可能闲着,但是征缴力度肯定大为削弱。以剩下 260 顶这 100 天计,则一年可收 “ 社会抚养费 ”360 亿元。从“方案”中可以看出,政府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以督促乡镇计生办和村委会、居委会完成任务。 由于 “ 社会抚养费 ” 指标和堕胎指标之间可能出现冲突,两个任务都完成的办法显然是让交得起 “ 社会抚养费 ” 的去交 “ 社会抚养费 ” ,让交不起的去堕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为此发明了一种全国独一无二的 “ 社会抚养费保证金 ” ,无证生育前就必须交纳保证金,否则强制堕胎。湖南省这种绑架孕妇勒索“社会抚养费保证金”的做法,已经被众多的省、自治区的部分计生工作人员所效仿;但是因为没有地方法规做依据,其他省份绑架孕妇“收费”的频率要低得多。 要说这已经足以保证同时完成收取 “ 社会抚养费 ” 指标和堕胎指标双重任务了,但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流氓程度是超出我们想象的,它又规定 “ 社会抚养费保证金 ” 在 “ 违法生育 ” 后要没收,不能折抵 “ 社会抚养费 ” !而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收取的部分“社会抚养费”必须从“社会抚养费”总额中扣除。 再加上各种罚款(包括对没有一胎环、二胎扎和没有定期参加环孕检的妇女的罚款,也包括对于村委会、居委会、雇主、房东及其他负有查验计生证明、通报计生信息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没有及时提供信息的罚款),每年计生系统从中国公民身上搜括的钱远不是 360 亿元能打住的!但是也不会有我以前估计的八、九百亿那么多,因为其他时间抓人收钱没有春节期间那么方便。 这还没算给计生系统的财政拨款,没算公民为办理 “ 生育服务证 ” 来回奔波的所费和妇女因被强制堕胎、绝育的误工损失及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当然,更没算数以百万计的生命的损失,对中国妇女尊严、自由和身体的践踏! 尽管在 湖南省可以公开绑架孕妇勒索“社会抚养费保证金”,但是由于“社会抚养费”通常收取上年家庭年收入的若干倍,这在账面收入提高较快的时代(这意味着以前的货币收入很低)是无证生育的家庭不堪承受的,不能折抵得“社会抚养费保证金”又进一步加重了交纳者的负担,所以湖南的“社会抚养费”收取工作不但不比他省容易,反而更难。花几年甚至十几年收齐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为了督促无证生育家庭尽快交钱,不给孩子上户口是一个常用的方法,另一个方法就是假借法院的名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借口拘留当事人夫妻。这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日中国,成本也不低。好在中国的育龄夫妻都集中在春节期间回老家探望父母、孩子,给政府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拘人机会。一旦拘人,你没钱也得借个八千、一万的交一部分,才能把被拘的家人领回去过年。堕胎、结扎和上环指标,也趁这个机会完成,不“自愿”的就直接抓走做了。 春节,这个中国人传统的喜庆日子,全家团圆的日子,因此也就成了 不服从计划生育政策者 的鬼门关。 201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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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福建计生干部倒卖4名婴儿 公务员参与买婴(zt)

  据新华社电 12月18日22时起至12月24日,在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下,福建、云南、四川、安徽等9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共摧毁9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5名,解救被拐儿童89名并送当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满月婴儿被转手倒卖7次   12月19日晚8时许,福建泉州安溪县感德镇五甲村,记者随民警参与解救被拐婴儿行动。山坡上一处略显破败的民房里,45岁的户主章某面对警察,承认了自己花6.28万元“购买”婴儿的事实。   今年11月以来,章某“购买”的这个才1个多月大的婴儿被人贩子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辗转千里运到福建,先后7次被转手———11月22日,人贩子带着这个出生仅几天的男婴乘长途大巴来到安溪,联系当地人黄某介绍贩卖。黄某花了4.2万元买下孩子,又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同乡王某。翌日,王某以5.2万元的价格又把孩子卖给了南安市仑苍镇的王某某。随后几日,王某某又通过安溪县感德镇的黄某夫妇及其女儿联系到汪某,并找到最终买主章某,以6.28万元价格卖出。   更令人震惊的是,参与倒买倒卖的还有村干部等,47岁的王某在安溪县参内乡坑头村当了9年的妇女主任、计生干部,她自己有4个孩子,却倒卖了4名婴儿。此外,公安机关在泉州市泉港区解救一名出生3个多月的男婴,买主是一对家境殷实的夫妇,而丈夫竟然是公务员,妻子经商,并且他们已经有1个10岁的儿子。    收购价3万层层转手卖至9万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告诉记者,近年来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拐卖儿童犯罪高压严打态势,这类犯罪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4月全国开展打击拐卖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共摧毁约1.1万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5.4万多名被拐儿童。但由于买方市场的存在以及受暴利驱使,部分地区收买贩卖婴幼儿的现象仍然突出,打拐工作任重道远。   警方指出,买方市场存在、贩卖儿童日趋暴利是该类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在一些地区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以贩卖男童为主的拐卖儿童犯罪在一些地方仍呈现多发态势。”陈士渠说。   此外,贩卖婴儿暴利惊人也让一些人铤而走险。以一个健康男婴为例,人贩子在云南等地的“收购价”为3万元左右,福建、广东等地的第一手中介负责联系买主或下线中介,找到买主后,中介再以4万至6万元的价格将婴儿从云南等地购入,再卖给下线中介,经过层层转手卖到买方时的价格有时达到7万至9万元。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说:“拐卖儿童犯罪日渐成为跨区域、跨省的团伙作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性强,有人负责在云贵川偏远地区收购、拐骗小孩,有人负责联系沿海地区买主,甚至层层转手,有人负责运输。”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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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金志华夫妇轮番陷狱,是生二孩有罪还是读大学有罪?

2012-12-17 12:57:3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5163 次  |  评论 0 条   杨支柱   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大皋埠村金志华就生二胎被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一事起诉当地计生局,终审败诉后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已经扣划了他们的几乎全部工资(只给他们 4 口人留 1 千元生活费),还借口他们可能隐藏财产,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轮番抓捕金志华夫妻。 2012 年 12 月 14 日金志华给我的网易博客留言,称他已经被扣押在派出所,执行法官说“关我 15 后还要继续关 15 以后再关我老婆 15 天,再不履行就判刑”。金志华说,法院通知我们计生局申请执行时我就已经把家里的财产造了一份清单给法院,执行法官可能嫌那些东西不值钱没有拍卖,“我们每月的收入都被扣得只剩 1 千元生活费了,要靠父母接济才得温饱,难道要逼我们借高利贷交社会抚养费?”我第二天(周五)看到留言后已无法跟金志华联系,她妻子同样无法跟他取得联系。 今年 4 月已经因为同一理由关了金志华的妻子 15 天。那时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才 1 岁半,天天哭着要妈妈,吃不好、睡不踏实,瘦了一圈。金志华在妻子被抓后立即给法院写了一封信—— 尊敬的越城区人民法院领导: 我是一案上诉人金志华,因东湖镇政府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将我妻子司法拘留 15 天,对于你们依法办事我毫无异议,而且拘留我妻子及 15 天的意见也是东湖镇政府所强烈要求的。他们就是要把我们做个典型案例,看以后还有谁敢起诉他们计生局(虽然走诉讼道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但这显然是一起恶劣的打击报复行为,正如他们所说东湖镇每年都有不少征收抚养费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真正拘留过人这是 10 年来的第一次)。放眼全省乃至全国所有有关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案例中,有哪个是对一位女性下手的呢?此卑鄙无耻下三滥的手段也只有东湖镇政府想得出做得出来。对此我也想告诉东湖镇政府的负责人,如果你们还算是男人的话就放了我妻子,有本事你冲我来。我大女儿四周岁多小女儿才 17 个月大非常需要妈妈的怀抱。这几天两个孩子晚上睡之前都哭喊着要妈妈,为人父母的你们,不知有何感想,我相信人民法院不仅是讲法也是讲情理的,我别无他求,只是希望法院能听到孩子恳求的声音。 金志华 2012 年 4 月 2 日     我当时建议金志华发公开信,但是他不愿得罪法官,没有公开。法院也没有被他代替妻子坐牢的请求打动,足足关了他妻子 15 天! 金志华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在绍兴市妇保院生育第二个女儿。 2011 年 3 月 1 日,绍兴市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向金志华夫妇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越计生征字 [2011] 第 6 号”,指控金志华夫妇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一胎,征收社会抚养费 153584 元。 金志华打算起诉计生局,想请我代理他的案件,我没有接受,而且多次劝他不要打官司。下面是我给他的一些复信—— 我不认为你起诉有什么意义。也许一万个人起诉有意义,但是我们等不到那一天。官司本身是打不赢的,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让记者报道。但是普通的诉讼很难吸引记者。 2011-05-08 道理我的上诉状和周泽律师的代理词里已经说过了,不想一再重复。网友想打官司的很多,我一贯不支持,因为花费精力而没有效果。记者都是势利眼,没有特别吸引眼球的地方他们不会报道的。 2011-07-29 他们可以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果你没有暴力抗法,没有转移他们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抓人是没有道理的。不过中国法院不守法也是很常见的。你要么找关系让他们不愿整你,要么让他们怕你不敢整你,要么确实没有钱,否则他们还是有办法查到的。 光诚的事闹成这样政府也不怕,会怕我?青岛马晓菊妥协了,江苏朱纪东本来也打算妥协换个镇少交点算了,但计生等他一撤诉就翻脸,重新作了一个差不多一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被迫重新起诉。你有机会也妥协了吧,我不能鼓动别人当炮灰,所以我极不情愿给人写诉状、代理词之类。 2011-10-16 金志华说他不能跟企图杀害他孩子的人妥协。 2011 年 10 月二审判决,金志华败诉。 2012 年 10 月金志华又提出了纠正错判的申诉。 10 月 16 日金志华告诉我,“我上周把申诉状给递到了中院,他们说为了指标现在暂时不回复我,等到 12 月份会给处理。”看了他的申诉状,我有些后悔当初没有接受委托担任他们夫妻的代理人。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他的案子跟我的差不多,没有仔细打听具体情况。金志华在申诉书中说—— 申诉人沈××因上学由农业户转变为非农户口,但户口已于是 2000 年 9 月 29 日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小皋埠村(原皋北村和小皋埠合并)。沈××在 1996 年皋北村经济合作社承包了土地,承包期至 2028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均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是三十年不变,在法定承包期内,任何人不能剥夺其土地承包主体资格,即便个别农民存在户籍变动情况,集体组织也不能因此收回其承包土地。这即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中央关于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精神。既然是集体土地承包人当然也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沈××作为因户籍制度改革变更为城镇居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尚未享受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符合“浙人口计生委〔 2008 〕 93 号”文件的规定,应适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关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在第一胎为女孩的前提下可以依法生育二胎。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该条强调的显然是“从事农业的人口”而非“农业户口”。“浙人口计生委 [2008]93 号”文件则是对这一条件的进一步解释:“‘农转城’人员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关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一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成建制(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变更为城镇居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尚未享受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虽然上大学转户口算不上“成建制”,但“浙人口计生委 [2008]93 号”文件规定的是“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而沈××的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当地 2009 年农民人均收入为 19198 元,如果按零点五倍对双方分别征收,只能收“社会抚养费” 19198 元;即使按一倍对双方分别征收,也只能收 38396 元。绍兴市越城区收金志华夫妇 153584 元“社会抚养费”,不但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浙江本地的土政策。 只能收“社会抚养费” 19198 元到 38396 元当然是按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算的。如果按我的看法,一分钱也不该交,因为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把收费变成了行政处罚。浙江、江西等地都制定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生行政处罚适用同样的程序,就是将收费变成处罚的显而易见的证据。而事实上,连这样一个违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绍兴市越城区计生局也没有遵守,他们不但没有经过听证等程序,而且连 153584 元是怎么算出来的都不告诉金志华夫妇,征收决定书直接由法律条文就蹦到了 153584 元这个数字。 金志华的妻子跟我说,“她有不少农村的同学都领证生了第二个孩子。她要是不上大学,生二孩就不会有这种横祸了。白花了父母几万元,找不到工作,只好回老家,结果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了,跟没上大学的同学比无缘无故地欠下计生局十几万的债,这说明中国的高等教育整个就是个坑人的大骗局。” 金志华现在拘留所里处境如何,没有人知道。拘留所的人告诉他妻子,只有周二、周四才可以探视一会儿。   2012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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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来信照登(27)“超生”是临沂政府对付农民的“超限战”武器(zt)

2012-12-12 10:25:22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384 次  |  评论 1 条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的一个普通农民,2012年4月份我妻子因未进站妇检,隔天计生管理区人员带队开三辆车到我母亲家把门砸开强行拖上车带走,继续去别的村庄抓因未进站人员.村民看到这阵势都以为是黑社会抢人呢.最后他们把所有抓到的人全关押在一个叫管理区的地方,在一个十五平方米的房间关押有十人左右.外人不让探望送饭,里面的领导每晚酗酒,喝醉以后就开始把关押人员一个个叫出来殴打,辱骂.用瓶装水泼脸.打累了就让别的村里的干部继续折磨被关押的农民.他们用桶装满水然后把人按住头往里摁.对于被关押人员晚上就是他们的恶梦.我母亲被关押一星期因受不了刺激病倒了,他们说我母亲是装的,最后他们看着不行了,把我母亲送到小诊所打的针. 然后他们把我妻子的弟弟抓去关了半月.最后我找村干部协商,他让我交了四万块钱才放的人.我让他们给开个收条,他们说不用开暗着会给弄成罚款的. 原本以为这事就告一段落了,没想到因为上次我妈提前被放了回来,他们心里记恨着又来报仇!今年十月份他们又去我母亲家把我母亲抓走,当时我母亲还抱着我儿子,连我儿子一起被带走.刚到管理区门口就被管理区的一把手一拳把我母亲打倒,说上次装病让你跑了,接下来的每天晚上我母亲都被殴打 辱骂.关了十天后村干部开车把我母亲送回家,当时人都打的不清醒了,我们当地派出所有证据.派出所说他们管不了,都是为政府办事的,让我找律师起诉.我又去镇党委找领导反映了一下我的情况,但是也没有管这事的. 现在我母亲住院花了五千多元了他们说不管,和我母亲一起被关押的一个现在被吓成神经病了一直住精神病医院.现如今的社会怎么比旧社会还要黑暗呢?古时的株连政策到现在计生委还在延用. 第二次打我妈还有个原因就是我舅家要拆迁,正好拿我犯计划生育当事说,所以打我妈让我舅快签字拆迁。其中计生委的一个工作人员说你交了四万块钱就行了吗,我要罚你二十万.我因超生二胎就要罚二十万吗?前几天我们村妇联主任和计生委一女的来我家说要我们赶紧去结扎,不然的话就还要再来抓人。今天又来我们家说今天必须先上环,我妻子被逼无奈只好今天就去上环了……我一直不怕他们,我就是怕他们对我家里施压。我爸爸胆子比较小,现在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的生怕他们还来抓人打人,晚上睡觉都睡不着。我们现在一家老小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我把事情敢说出来就是想让各位网友评评理,现如今社会怎么还有这样一群害群之马在为非作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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