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 律师: 有一个人因为太爱我们而被杀掉
(注:节选自杜光教授的文章《请记住:有一个人因为太爱我们而被杀掉》第三、四部份内容。)
1966年的5月6日,当北大的五七难友张元勋到上海第一监狱探望林昭时,林昭对他说:“如果有一天允许说话,不要忘记告诉活着的人们:有一个林昭因为太爱他们而被杀掉。”
(三)“监狱是我的反抗阵地”
林昭1962年再次入狱后,就“以自己的鲜血向人们作了宣告:监狱是我的反抗阵地。”她在血书里接着说:“然则既进入了阵地,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一言以蔽之,战斗而已。这战斗较之反右以后绝然投身于反对现实的政治活动同其性质,可是更高了一些,高就高在其自觉程度已经更为强烈而且清醒。”在这几年里,官方一直软硬兼施,逼她承认错误,她母亲也劝她认个错,以求释放或减刑。林昭却坚持她的信念和原则,绝不退让。
她在血书里说:“自从反右以来,对于林昭,为人的门尽管关闭,为狗的门却一直是敞开着的。”“然而我不能,……既然从那臭名远扬的所谓反右运动以来,我已经日益深化地看到了伪善画皮底下之狰狞的罗刹鬼脸,则我断然不能容许自己堕落到甘为暴政奴才的地步。……利害可以商榷,是非断难模糊!”“此生宁坐穿牢底,绝不稍负初愿,稍改初志。”“不怕你们把林昭磨成了粉,我的每一粒骨头渣儿都还是一颗反抗的种子!”“假如上帝需要我成为一个自觉的殉道者,我也只会发自衷心地感激赐予我以这样一份光荣!”她坚定地表示:“我为自己之完整、正直而且干净的生活权利——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永远是无可非议的!谁也没有权利对我说:要求生存就必须套上锁链而忍受终身为奴的耻辱!”她还以“出淤泥而不染”来说明自己的品格:“入了这行诚然不免入乡随俗地趟着浑水而无法再保持小知识者的洁癖,但内在的品性修养操守人格必须力持‘出淤泥而不染’!这特别是因为:正如内容与形式一样,目的与方法之间也存在着某种相互制约的关系。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更加不可能用卑鄙的方法去达成,只有卑鄙的目的才能够与卑鄙的方法相得益彰地‘配套成龙’!‘配成’一套‘下流的龙’!”
林昭认为自己“所固有的政治特征”是“坚定与幼稚交集于一身”。她的坚定性突出地表现在虽然监狱里条件恶劣,而且长期遭受着侮辱、殴打,有几个月甚至戴上两副反铐,但她始终没有停止抗争。
她在血书里表示:“一息尚存,斗就是了!死也无恨,牺牲在早已自许做殉道者的个人来说,正好作为斗争之一个无比光辉的顶点。”“气可鼓而不可泄,只要这股子‘劲儿’存在,不论是处在看来如何优劣悬殊、众寡不敌、乃至几同束手的局面之下,人们也仍旧可以找得到进行斗争的各种方式以及策略——合法、非法、非法中的合法或合法中的非法,等等。”
她还满怀豪情地宣告:“假如我是山,我就要立刻倒下来把万恶的凶手埋葬——把他们的骨头都砸成粉浆!假如我是海,我就要立刻咆哮着发出控诉的巨响而掀起滔天的波浪!假如我是火,我就要轰然如爆炸般地延烧开来,使他们淹没在烈焰的汪洋!假如我是铁,我就要把自己化为一柄人世间最最森冷、最最锋利的刀剑,向那些杀不可恕的恶徒送去他所应得的当作惩罚的死亡!”
(四)她为我们而死
林昭把自己的思想原则“简单地归纳为两句话:‘祖国至上!自由万岁!’或者在前面加上两句:‘公义永在!青春必胜!’”为了坚持她的思想原则,为了祖国和自由,她毫无保留地献出了她的全部青春以至宝贵的生命。祖国,自由,不但是林昭的思想原则,同时也是一切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共同执守的思想原则。
自从西学东渐以来,一百多年了,多少爱国知识分子为了祖国的自由,用自己的热血谱写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他们奋不顾身地追求的,主要还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祖国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后人的自由。林昭身在狱中,备受凌辱,她只要承认错误,停止抗争,就可以重获自由。但她始终没有屈服。她不能放弃自由的理念和争取社会自由的抗争,来换取个人的自由;相反,她是宁愿牺牲个人的自由,来争取祖国的自由,民众的自由。换句话说,她是为了争取我们大家的自由而舍弃了个人的自由,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大爱无疆”,林昭的斗争和奉献,表现了她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诚如她对张元勋所说的:“林昭因为太爱他们而被杀掉!”遗憾的是,几十年来,专制统治者封锁一切有关林昭的信息,以致被她热爱并为之牺牲的民众对她一无所知;她的事迹、她的思想、她的精神,得不到应有的传播和弘扬。
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我们应该大力宣传林昭的事迹,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林昭是为我们而死的,我们责无旁贷地应当继承她的事业,发扬她的精神,担负起争取祖国自由的历史责任,以此告祭林昭的在天之灵。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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