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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21 作为制度恶果的医患冲突 / 萧瀚

医界圣徒南丁格尔 图片来源: http://coffee-art.com/store/art-in-espresso/retail/florence-nightingale/ 作为制度恶果的医患冲突 萧瀚 医患冲突已不是一起两起,死伤的无辜或至少是疑似无辜医护人员也已不是一个两个,并且仿佛愈演愈烈,毫无缓解的迹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什么导致了专业的救死扶伤者自身却充满了生命危险? 每一起医患冲突案例中的细节都是可究竟的——如果最初医生说得清楚一点,也许血案就不会发生;如果病故者家属懂一点医学常识,也许血案就不会发生;如果法院判决及时一点,也许血案不会发生;……这些“如果”对个案也许有意义(虽然这种意义都需要论证,而且问题还在于它未必能被论证),但这起个案没酿成血案,下一个呢?下下一个呢?检讨每起个案的细节是重要的,但从宏观地制度解决问题的角度看讲,这些细节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这些细节中或许可以找到一些制度原因,也就是说,它或许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改变其因果链,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这种个案细节成为一种行为模式而不断重复出现。 一.医疗人员为何慢待患者及其家属? 任何一个在希波克拉底誓言(不妨重温一下其中的部分内容:“……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前发过誓的医疗人员,我相信他们无论后来曾经做过什么,无论他们是否持续地遵循这些誓言,至少在其职业生涯的很多时间中,这些誓言会在他们脑际回响,我甚至相信,以普遍而论,医者的心灵不同于普通人,医生,这是一项人类公认的圣职。 然而,当代中国,医界腐败却成为人们最痛恨的现象之一,作为并不被列为医疗腐败的医生慢待病人现象,已是无数人亲身经历之事,这看似小事,但折射的却是医界大事。 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常识:医生也是人,除了他们拥有普通人没有的医学知识,他们和别的人没有区别。他们和所有人一样有七情六欲,有哀哭有欢笑,会疲劳,需要休息。 假定一个医生的普通工作量极限是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再假定这八个小时里,门诊大夫平均看病人数为16人,继续假定在这八个小时里通常会有160个人需要看病,于是医院规定,原先的16人极限改为80人。 在这个发生了变化的看病模式中,大夫从原先每天看16人变成看80人,在单位时间里比原先增加了四倍的工作量,原先每个病人平均与大夫交谈半小时,而现在缩水到6分钟。你能指望6分钟里大夫能跟你说什么?你能指望在这6分钟里,大夫还能微笑?极端地说,你能指望这6分钟里,大夫是在看病? 虽然不可能每个门诊大夫都是上述这样的工作量,但道理是一样的,每个没有特权的患者去医院看病,尤其是去那些大医院,应该都遇到过大夫迅速检查、看完的经历。我也去过大医院,但说实话,有限的几次大医院看病经历,每一次看病过程我都不满意,但没有一次心中不是同情他们的,当看着外面乌泱泱一堆患者的时候,我没法责怪大夫,我甚至佩服他们的淡定——虽嫌冷淡,是的,他们甚至没有时间微笑。 门诊只是个例子,其他方面应该也类似,而那些爆发为严重流血事件的医患冲突,其实也不是一天酿成的,也往往累积而就:目前中国的医患供求关系已经严重失衡,需求已经是供给的无数倍,失衡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这种严重的失衡没导致恶果是偶然,导致恶果才是必然。 二.罪魁祸首是医疗职业的行政垄断 医患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根本原因何在?是中国病人太多,医生太少?表面看仿佛如此,但根本原因不在此。根本原因在于医疗资源的行政垄断。 医患关系,如果从经济学角度看,这无非也是一个市场。正常的市场,其本身有能力调节供求关系,如果假定一百个人需要一名大夫的话,那么市场会在出现1万名患者的时候调节出100名大夫,因为做大夫有利可图:就业、谋生、从事救死扶伤职业给人带来精神满足,这一切都会成为大夫从一名暴涨到100名的市场原因。那么,是什么抑制了大夫及其所依托的医疗机构的数量? 答案在政府那里。 且看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可见,中国设置医疗机构的制度是政府审批制,审批制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就是公权力管制市场,医疗机构的政府审批制也就是公权力管制医患市场。行政管制导致公权力垄断,强行割裂供求关系——法律不可能规定人不许生病,于是在需求不断膨胀的情况下,相应的供给却没能同步增长,这种人为破坏市场的结果就是患者从100人上升到10000人时,大夫还是原来的一人,或者最多是管制一定程度放宽,但大夫还是无法上升到充分供给的100人。这就是前文说到的为什么大夫虽然只能每天看16个人却要看80人的主要原因。 再来看医务人员的职业准入管制。 且看1998年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八条第二款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上述规定表明,一个经历了专业的医学专门学科的学习以及相应的临床实践者,其是否够格当医师,并不是由医师这个职业的同行们决定的,而是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指挥下的职业考试及其相应的行政性资格认定,也就是说,一个医师是不是有能力行医给人治病是由一群外行人组成的政府机构决定的。自有人类以来,医师这个职业可能就逐步形成,无论如何它的存在至少比政府存在的历史要悠久得多,而可笑的是,政府居然可以对医师资格拥有生杀予夺之权,说你有资格你就有资格,治病治成杀人也有资格,说你没资格就没资格,哪怕你医道高明妙手回春也没用。 这一医师执业的行政管制导致了医师职业准入的门槛与医师这个职业的关系,本应是直接的而变为间接。于是,一方面,医师的职业伦理变成了行政控制下的半行政命令而不是由同行根据业务的专业性来确定,无论是具体规范还是规范操作都官僚习气严重、职业精神匮乏;另一方面,医师们的从业状态也因此无法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有真正职业水准的人未必能依照医学本身的要求行医,而没有能力的却占据大量医疗资源的要津。更糟糕的是,在没有特殊的市场危机时,行政管制几乎永远都是市场之敌。对医师资格及其行医条件的行政管制,导致医疗市场的供给一方永久性地处于扭曲状态,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可见,医疗机构成立方面的审批性政府管制与医师执业准入方面的政府管制,这双管齐下,医疗行业断无生理。 三.医疗资源的国有垄断及其受害者 虽然制度仿佛也允许私人医生的存在,仿佛允许他们自由开业,但是上述已述及的医疗机构的行政审批制与医师执业准入的行政管制,这双管制已足以让民营医疗机构处处受掣肘、寸步难行。 因此,即使有民间资本愿意大规模投入民间医疗机构,也会因投资者恐惧于行政管制导致的产权不安而怯于投入,因此民营医疗机构在双管制之下,完全生死无着;另一方面,国家财政以其巨大的资金规模和对医疗职业者的行政控制全面投入公立医疗机构,私营医疗机构在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可与公立医疗机构比赛拳击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唯一可能的状态只能是公立医疗机构具有绝对的市场优势,除非意外,私立医疗机构没有任何优势。 不必说由政府的行政垄断带来的优势会导致垄断者的傲慢与蛮横,就是普通的自然竞争导致的垄断也可能导致产品质量的下降、服务水准的下降,因此,公立医疗机构的行政垄断地位本身已足以使其服务水准不遵循市场规律提高,只能遵循市场规律下降。行政垄断并且将作为市场主体的医疗机构变性为半官僚机构,由官僚政治所派生的特权等级制在公立医疗机构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大量的医疗行政人员占据管理者位置,把控医疗资源要津,根据官僚政治所确定的三六九等分配医疗资源,通常是遵循权力、财富、人际关系、城乡差别这四种方式组织和配置医疗资源——这正是医疗机构中各类腐败的渊源。 在这个等级制中,受害者并不仅仅是那些缺乏权力、财富和人际关系以及来自乡村的底层患者,那些业务水准突出但并不占据医疗资源分配要津的医疗人员也是受害者。这两类受害者在有医保制度之前,医生作为受害者的角色还并不突出,在有了医保制度之后,医疗人员的受害者角色反倒变得更为突出,这也是这一双管制怪胎下的产物。 由于医保制度,医疗资源进一步集中投入公立医疗机构——双管制下的医保制度,其报销制度与公立医疗机构挂钩,私立医疗机构基本上不可能成为医保的定点医院。于是医疗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而供给却不可能在管制之下同步增长,失衡的供求关系唯一逼迫的对象只能是被管制的医务人员,而不是其他人,这正是一个大夫“一天诊断16个患者猛增至一天要诊断80个患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不仅是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伦理也处于撕裂状态——他们一方面受制于看似职业伦理实则只是莫名其妙的行政命令,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法自主地按照职业本身的要求开展业务,如果他们一定要按照职业标准工作,那么必须特立独行——而这可能会使他们付出各种代价,包括最后卷铺盖走人。至于医疗人员的薪酬之低,当然也从属于这个极度扭曲的医疗制度,正是其极度扭曲市场的又一明证,更是医疗人员才是该制度最大受害者的重要证据之一——当然,它也是医疗腐败以及顺延着导致医患关系缺乏信任的原因之一。 其实,在现有制度下,普通的医疗人员只是按照这个制度的命令执行等级制的医疗资源分配方案,而普通的患者及其家属直接接触的就是这些普通的医疗人员,由于上述种种制度性原因导致医疗人员出现工作失误时(这种失误其实是复杂的,没有耐心也是一种失误,这直接导致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即使一个原本可能正常的手术失败事故,也可能因沟通不畅而产生深刻的无法消除的误解),受害或疑似受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们将满腔怒火喷向他们,从一般的情感角度看,实在没什么奇怪的,也是很人性的。其实,怪罪患者不懂医学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医学已变得如此专业,非专业人士完全无法理解一般的医学专业知识,因此,以医疗人员为主体的沟通工作几乎与具体诊治工作几乎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然而,医疗制度的官僚化特性、行政管制特性、医疗资源配置的等级制特性以及前述的一切原因(甚至包括医学教育中缺乏足够的人文素养培训)导致了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感,发生冲突之后院方往往出于“维稳”的需要将事情越抹越黑,没事也能被这帮愚蠢的医务官僚搞成有事——而涉事医务人员往往也只能服从“组织”安排,无论他们是被袒护,还是被强压。 在如此扭曲的医患关系中,其实司法反倒显得没那么重要了——鉴于医学的极度专业性,司法在一般情况下只能尊重医方的判断,除非患方有足够的反向证据,而在主要资源操控在医方手中以及中国并不存在独立的医学职业共同体的前提下,这几乎是天方夜谭。司法并不能保证医疗人员的医德,尽可能保证医德的只能是好的医疗制度本身。 结语:奴隶之间应该停止自相残杀 医患之战似乎才刚刚来开序幕,而惨剧已经接踵连至,绝大部分的公众舆论因为兔死狐悲而站在患者一边,这其实是不理性的——且不说非专业人士因缺乏医学知识而难以分析具体医患冲突案件的案情,更不必说在这一立场中人们往往遗忘了普通医疗人员受夹板气的现状。 目前的医患冲突,究其实质是医疗资源配置等级制中的底层患者与普通医务人员之间因错误的医疗制度“挑拨”而致的矛盾,是错误的医疗制度下的医奴与患奴之间的战争。 如果上述判断能够成立,那么出于公平与正义,唯一正确的立场应该是:无论医奴、患奴,联合起来反对错误的医疗制度,打碎医疗行业的行政双管制枷锁,还医学以科学的本然面目,除却其不应有的官僚或半官僚面纱,结束医疗资源国有垄断的等级制配置模式,让医疗服务回归市场。                                           2011年10月1日於追遠堂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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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 “限制外地学车”是乌龙,还是试应手?

2011年10月12日 08:08:33 昨天,上海某媒体发布《驾校严格控制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学员比例》一文,言之凿凿“上海驾校根据公安部规定,将对学车人员实施“限外令”,严格控制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学员的比例。目前,部分驾校已经接到相关通知,并由此提高了外地学车人员的学费,部分涨幅达20%以上,约在1000元左右。”今日,公安部交管局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安部并未发布任何规定限制外地人学车。到底孰是孰非?     限制外地人学车,没有法律依据,也无逻辑,还有地域歧视之嫌。学车是一个平常事,与学员户籍何干?还要分个本地、外地,实是无聊。至于学车质量,关键是加强驾校管理,以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导致马路杀手出现。以本人的学车经验而论,学车的时间可以长一点,熟练驾驶才上路。     而限制外地学车的文件,则更让人迷惑。是记者报错,还是公安部放风试探,或是上海自作主张?无论如何,都已损害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应当调查清楚,以正视听。                                 上一篇: 贾平凹“一书两卖”案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7)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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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 请给改良留点空间——公盟就近期打压独立参选公民的呼吁

2011年区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这本应是五年一度的民主节日,可是各省市几乎看不到选举应有的欢乐气氛,反而给人的感觉是诡异和恐惧。9月29日深夜,杭州的王成律师到江西新余帮助公民候选人李思华投诉当地选举的违法现象,深夜在宾馆被闯进来的不明身份的人殴打。9月30日早上,北京海淀区公民参选人韩颖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普法号召大家积极参选,很快被警察带走,这是一个月来北京13位参选公民到社区普法遭遇的第五次打压。之前的几个月,江西新余公民候选人刘萍等人不断受到压力,在投票期间被非法拘禁三天,姚立法先生为参选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被失踪两个多月,数以百计的公民因为参与这最基层的民主而被谈话、被胁迫、被查税甚至被非法拘禁。   公民积极参选从根本上是认同现行宪法框架的改良行动。选举必须有竞争,否则选民就没有可“选择”的候选人。普通公民平时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和职业,只有当他们在街头和自己生活的社区看到候选人的海报、演讲、政见等,公共参与热情才会被调动起来,才会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因为候选人之间有竞争,选民才有选择的空间,才能真正行使民主权利。事实上也只有这些积极主动参选的公民当选了,才能避免人大成为“橡皮图章”,真正起到代表的作用,反映民意,约束权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因此,竞选是民主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把竞选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拒之门外,实质是把真实的民主拒之门外。   打压竞选的结果必然是假选举。虽然目前北京街头到处可以看到标语口号,但在普通公民心中,标语口号是官方的,和自己无关。以所谓选举纪律制止张贴海报、街头演讲、与选民自由见面等竞选行为,选民根本无从了解候选人的政见,在此前提下被组织或物质利诱前去投票,选出来的自然是单位的领导或者内定候选人,或者选民干脆胡乱投票,投给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候选人。这样的选举没有体现选民的自由意志,从根本上说就是假选举。   我国选举法规定了“介绍”候选人,这就是竞选。介绍方式自然包括演讲阐释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案,散发传单介绍自己,张贴海报介绍自己,挨家挨户拜访介绍自己,等等,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所有候选人都应该这样,否则,选举期间没有公共政策讨论,没有对候选人充分了解,选民根本不了解甚至连候选人愿不愿意当代表都不了解,结果必然是假选举。以竞选会打破候选人之间“公平”的理由,试图保持大家都不竞争的一潭死水,事实上是为了确保某些内定领导的当选,是为了贯彻某些领导的意图而不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选举当然要有秩序,比如不得使用暴力,不得堵塞道路、不得行贿,等等。但是,选举的秩序必须是确保公开竞争前提下的秩序,如果以所谓社会秩序的名义彻底扼杀了竞争本身,根本就是因噎废食。然而很遗憾,今天我们看到公民候选人不断被打压,各选举委员会以所谓“选举纪律”的名义阻挠张贴海报、演讲、散发传单等必要的“介绍”候选人的行为。表面的理由是维持选举秩序,从根本上说,这是拒绝民主拒绝改良。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一百年前,先辈们在这古老的土地上庄严宣告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可是一百年后的今天,那些仁人志士为之浴血奋斗的梦想,那些曾经写进1908年宪法大纲的,1945年新华日报振臂呐喊的,也庄严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民自由和权利,至今很大程度上仍是一张白条。21世纪的今天,全世界已经找不到几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我们的选举不是权利反而是一种义务——给指定的人投票的义务,我们遭受了冤屈告状无门来到北京上访会被强行抓捕任意非法拘禁,我们发表揭露腐败的言论就可能被跨省追捕,我们没有资格为腐败、钓鱼岛、自己被剥夺的土地和房屋举行一场最和平的游行,在自由公正的天平上,我们是这个星球上少数的贱民。   国家是为了人。人不是普通动物,活着不仅为了温饱,还要自由、尊严和公正。如果国家把人塑造成只专注追求GDP的动物,这还是人的社会吗?那些为中华民族自由解放赴汤蹈火的先烈们绝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江山”,而是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自由幸福的生活,可是今天,他们的梦想实现了吗?   一百年之后的今天,这依然是个强权社会,一个没有正义底线的社会。当农民的土地被掠夺,当城市居民的房屋被拆迁,当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他们找不到一个可以说理的地方。一百年后的今天,腐败严重侵蚀了整个国家机器,我们生活在一个溃败的普遍不负责任没有道德底线的国家,特殊利益集团把持政府决策,腐败官员忙着自己升官发财把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人大代表讨论鸡毛蒜皮的小事,维稳部门不在乎事件背后多少有深刻的矛盾。高铁建成豆腐渣,毒奶粉出没数年,信仰缺失,乱象丛生,怯懦、自私、贪婪横行,这个民族彻底丧失了浩然之气,没有人对真相、对历史、对正义、对国家的未来负责。     “均贫富、等贵贱”——这古老的呐喊数千年来一直回荡在国人灵魂深处,如今这呐喊尤为炽烈。把人性中对自由、公正、尊严的追求全部扼杀,只剩下横流的物欲,这模式能算成功吗?为了维稳不惜一切代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结果越维越不稳,这发展是可持续的吗?正如洋务运动不能拯救大清王朝一样,经济发展并不消融贫富差距积累的怨恨,维稳权术不能阻挡历史前进的步伐,中国不可能一只脚迈过两百年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而另一只脚停留在中世纪。   正因如此,中国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执着地怀着改良的梦想,希望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晚清自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一百年间中国失去了改良的最好时机,中国不能再次失去机会。推动改革,公民积极参与五年一度的选举就是最温和理性的动力。然而近期执政党的表现让人失望,如果连如此基层的民主尝试都不允许,如果连如此温和理性的努力都要被打压,中华民族的政治文明的希望在哪里?   请给改良留一点空间,否则剩下的只有革命。给改良留一点空间,当下并不需要执政者主动做什么,只要对公民的宪法权利多一分尊重,不要动辄以选举纪律的名义剥夺公民的宪法权利。         公民(公盟)2011年10月9日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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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 贾平凹“一书两卖”案

2011年10月11日 07:23:55 法制网报道 贾平凹的新书《古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享有出版权,而其电子版发布权却经贾平凹书面授权由网易享有,为此双方对簿公堂。原告人民文学出版社向网易索赔200万元。被告网易表示,其发布电子版《古炉》是根据贾平凹的书面授权,不构成侵权,即使与人民出版社的出版权相冲突,由于两人的权利均来自于作者,其也属于善意第三人。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据了解,作家贾平凹本人此前曾表示确实对网易进行了授权,但解释说由于自己不上网,对电子版权并不十分清楚。     纵观本案,因是贾平凹对法律误解,一书两卖,双重授权,造成权利冲突。贾平凹以为给人民出版社的授权不包括电子版,因此又授权给网易,以致混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网易都是受害者。法理上,网易经作者授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电子书,是善意第三人,不承担责任,在知情后则不能继续发布电子书,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人民出版社和网易都可以起诉贾平凹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贾平凹是一着不慎后果严重,看来作家的签约也须法律人士把关,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上一篇: 阴天登大慈岩记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0)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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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 | [转载]杨金柱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招

2011年10月10日 17:57:16    原文地址: 杨金柱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招 作者: 杨金柱律师      杨金柱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招      北海中院在国庆节以前已经为裴金德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并且在北海律师团之前复印了全部案卷材料。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北海中院在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     当北海中院为裴金德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举杯庆贺时,远在上海滩的翟建律师大概也在举杯庆贺。翟建者,上海滩著名律师也,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当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第一回合陈光武、朱明勇律师取得胜利之后,2011年7月28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律师研究所缘于北海四律师案召开“健全与强化律师执业法律保障研讨会”。会议上,当陈光武律师介绍情况之后,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义愤填膺地用了十几分钟时间诋毁北海律师团和杨金柱本人,在陈光武律师当日发表的《 缘于北海四律师案,华政法学院律研所召开“健全与强化律师执业法律保障研讨会”》 一文只留下这么一句话:“ 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资深律师则提到,律师团利用网络暴力挤掉北海那两位律师的做法令人愤慨。律师人人都有辩护权,为什么非要你们辩护不许别人辩护!”      杨金柱当时知道情况后即想和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撰文辩论,但为了中国律师界的脸面,杨金柱委曲求全隐而不发。但此次北海中院在裴金德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后,杨金柱怀疑是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了招。否则,北海中院想不出如此巧妙的计策!故杨金柱在此予以点破:北海中院在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非北海中院之功、而是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之功也!杨金柱恭请中国20万律师明察!杨金柱在北海案胜利结束之后,将撰文与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诋毁北海律师团和杨金柱本人进行辩论,恭请中国20万律师围观,在此略过不提!       有此缘由,故杨金柱也在此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支招。       杨金柱相信:北海中院此次为裴金德指定的两名辩护人必定是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有第一次前车之鉴,杨金柱相信北海的其他律师必定不会接受安排去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否则,必定会像第一次一样,当10月14日公布姓名以后会被网友们的口水淹死!     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接受安排担任裴金德的指定辩护人,是其职责所在,吃谁的饭归谁管,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故杨金柱在此恭请网友们不要攻击这两位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       但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还是有办法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只要按照杨金柱指点的两招去做,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既完成了出庭辩护的任务,又不会留下骂名。     第一招: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北海中院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后采纳杨金柱律师的意见,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如此,杨金柱首先出示“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证据,“封喉一刀”立杀无赦!杨金柱保证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不发一言的情况下结束战斗。如果杨金柱所言不实,保证赔两位律师每人一块钱!     第二招:如果北海中院重走老路,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后首先审理认罪的裴金德,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则以不变应万变,以一句话辩护到底。这一句话就是“同意被告人裴金德的认罪意见”。裴金德自己要认罪,干两位律师鸟事!如此,光荣完成指定辩护任务,还会以“一句话辩护律师”的光辉形象流传后世!       杨金柱所支的两招,是否比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的招高明,恭请中国20万律师同仁评判!       杨金柱特别说明:     因为有几年前上海杨佳案指定辩护的先例,杨金柱只是合理怀疑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了招,并没有掌握其真凭实据。如果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认为杨金柱律师侵犯其名誉权,欢迎在上海滩对杨金柱律师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当天还在会议上自吹自擂,他在上海滩无所不能,上海滩出事的律师都是他从看守所亲自“捞”出来的!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现在头上戴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两顶好高好高的红帽子,凭其“捞人”的本事在上海滩活得潇洒无比。杨金柱现在头上是个光脑袋,所有的名头除了“律师”还是“律师”,羞愧得不敢做一张名片从而决心成为中国20万律师中唯一不做名片的律师,并且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律师事务所,都要在夫人之下归其领导,真是活得“苦不堪言”!如果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在上海滩起诉杨金柱名誉侵权,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一定会把非著名律师杨金柱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上一篇: 来自公安战线的裴金德案指定辩护…   下一篇: “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主角又遭… 阅读数(36)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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