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评选出“2010华人百名公共知识分子
而当你为国、为民勇敢地探求真相与真理的时候,你就是成了一位“独立的公共知识分子”。这里已经说到了“四识”,在几十万上百万华人知识分子中,能够达到这“ 四识”的,已经凤毛麟角了,那么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识”:那就是“赏识”。学会欣赏他人,拥有包容的心,是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缺乏的。也是让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能够升华的关键所在。
阅读更多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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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布鸣真象 | 2 月 4, 2011
而当你为国、为民勇敢地探求真相与真理的时候,你就是成了一位“独立的公共知识分子”。这里已经说到了“四识”,在几十万上百万华人知识分子中,能够达到这“ 四识”的,已经凤毛麟角了,那么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识”:那就是“赏识”。学会欣赏他人,拥有包容的心,是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缺乏的。也是让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能够升华的关键所在。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2 月 1, 2011
在互联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的“我爸是李刚”的车祸案1月30日尘埃落定,以肇事者李启铭获判六年刑期告一段落。不过,该案引发的社会效应因为“我爸是李刚”这句“名言”而继续受到关注。 *李启铭被判交通肇事有罪* 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裁定,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醉酒驾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而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6年。 经鉴定,李启铭事发当时在限速每小时5公里的校园内以45到59公里的时速驾驶,而且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151毫克。交通法则规定血液中酒精浓度临界值为每百毫升80毫克。 由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为肇事地点所在的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此案采取异地审判,保定市政法部门指定由望都县政法部门管辖。 法院认为,李启铭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鉴于案发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伤者9.1万元,取得了被害方谅解,并且李启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纳了辩护人对李启铭从轻处罚的意见。 *司法难获民众信任* 李启铭虽然获刑,但是民怨仍然难消。多数网友表示处罚“太轻”。有网友说,“还是李刚厉害”,面对亿夫指,也能从轻罚;也有人说“只是进去避避风头”,权当“住酒店”,年底即可保外就医。不过,认为量刑过重的也不乏其人,有人说“正常应该3年”,李启铭成了维稳的牺牲品;还有的说,李“没有故意杀人的意愿,更加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 位于北京的执业律师浦志强对美国之音表示,从法律角度评判,此案判决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条款。 浦志强说:“如果定性为交通肇事罪的话,判6年左右应该属于正常范畴,因为交通肇事罪的全部量刑不过是7年。” *被告权益不容忽视* 该案因为事发后嫌疑人李启铭在试图逃离现场遭到众人阻拦时大喊“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去告”而成为仰仗权势渺视法规的例子,因而激起众怒;“我爸是李刚”一夜间也成为网络名言开始被疯传。后李刚其人出现在国家电视上,在镜头前哭泣、道歉,并且鞠躬谢罪。 “我爸是李刚”这句话听起来虽然刺耳,不过北京执业律师浦志强表示,无法从法律上证明其威胁含义。 浦志强说:“‘我爸是李刚’究竟是在什么语境下说的,是为了威胁现场来制止他的人还是出于恐惧,这点还没有弄清楚。同时,针对李启铭交通肇事个案,李启铭作为被告,其权益也应该受到保护;此外,他说 ‘我爸是李刚’就算目的是为了威胁别人,但是这跟交通肇事没有直接关系。” *中国《刑法》为量刑根据* 23岁的李启铭原为河北传媒学院学生,08年6月毕业后在保定某单位实习,去年10月16日开车在河北大学校区某超市门口撞倒两名大一女生,致一死一伤。媒体称,他当时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若无其事一脸轻松”继续开车前行,并且口出狂言,因而被网友谴责。10月24日,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保定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19, 2011
2009年夏季,我承办了沁阳盆窑村赵满仓、张中芳等八农民“诽谤”村支书吴小宝,被公检法联手监禁判刑的案件,他们被游街示众判了不等刑期。上诉后发回重审,沁阳法院竟加刑重判,再次上诉又被焦作中院发回重审。 我接手后《新京报》钱昊平和《中国青年报》田国垒跟进报道,国庆前终令八农民均恢复自由。期间,我曾在京被迫接待前来“勾兑”律师的法院院长秦素星一行,后者表示只要我肯劝说农民高抬贵手,便会“解决”我的律师费。双方未能成交。 鉴于此案的恶劣影响,公安部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不得滥用公权,动辄将批评行为以诽谤罪立案侦查。今年,最高检察院发文,要求对诽谤行为提起公诉的,一律报请上一届检察机关批准。 但沁阳的问题没有解决,因为公安、检察和政法委领导调离,决策者市委书记陈敬如还在,五花八门令人啼笑皆非。他们顶住了全国舆论的压力,“公关”掉了央视新闻调查的报道。全市尤其山王庄镇书记张沁峰,直接安排和部署了对八农民的“维稳”措施。在陈敬如的坚持下,沁阳不承认错案,不追究涉案人员责任,不付出国家赔偿,但同意跟农民“私了”,大肆造我这个律师的谣,这每天实在发生的事儿。 日前河南省新任书记卢展工前来沁阳“调研”,八位农民被严密监视——一位农民的妻子走亲戚,居然被堵在家中不得出门;如今省“两会”召开,维稳的打手又闯上家门如狼似虎。他们八个倒霉的农民,已经是沁阳山王庄镇最大的维稳对象。 我想问问卢展工,你手下的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一个八品镇里小吏,就可以这样帮你涂脂抹粉吗?我还想问问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你快到战乱麻解决商丘赵作海案和这位平顶山“天价”过桥费的问题,河南法院系统就“和谐”了吗?你手下一位依然在位的法院院长秦素星,去年曾经奉命来北京试图给律师“送礼”,毫无原则体面丧尽,你老人家知道吗? 兹照录昨日收到的农民日志,细节未经核实,有心者不妨去问问卢展工、陈敬如、张沁峰和秦素星。 浦志强 2011年1月19日 北京 以下三张照片,从上至下,分别为赵满仓、张中芳和昨日维稳的打手卫永波。 元月18日,早上山王庄镇书记张沁峰指使镇长陈二联、副书记王郑军把镇治安队和镇里工作人员分派各村监视他们认为对自己不利的人。 8时许镇治安队员盆窑村人王朋朋和盆窑村治安队员卫永波来到张中芳家监视一家人的行动,王朋朋讲是张沁峰让来的,卫永波是吴小宝派来的,监视赵有福的是山王庄镇的刘松波和另一女的、监视赵满仓的人没见到赵满仓,其他人也都被监视。 11时40分王朋朋、卫永波又来到张中芳家,张中芳问卫永波叫啥名字?是哪里的?谁让你来的?卫永波不答,随后走出张中芳家门,坐在他们停在张中芳家门前的摩托车上(有照片),张中芳的家里人随后给他拍了照,并又问他叫什么,卫永波自恃有吴小宝、张沁峰做靠山,凶横的说:“我在街上又没去你家,你问我干啥?”张中芳说:“你刚才到我家里干啥?”卫永波依然凶横的说:“我去了你家,你能咋我?”张中芳说:“我没允许你进我家,你就不能进去。”卫永波再次凶横的说:“我就去你家了,咋了?”张中芳说:“你再进去试试?”卫永波说:“我再进去咋了?”说着就又要往张中芳家闹,张中芳的家里人退回自家大门内,等着卫永波往家里闹,幸好王朋朋拦住了卫永波,不然卫永波完全会硬闹进张中芳家里大打出手,一小时后王朋朋对张中芳家里人说:“要不是我拦住他(卫永波),他和你们打起来,我咋办?不上手帮他,镇里不饶我,帮他又得罪了你们家。没办法我们是吃这碗饭的,人家领导叫干啥干啥。” 目前河南省正在开“两会”,沁阳官员心虚的要命,生怕百姓去告他们的状。 现在山王庄镇、盆窑村派来监视8家的人都死盯着8家,被监视的8人和家属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惧中。 这就是沁阳官员陈敬如、张沁峰伙同吴小宝搞出来的“和谐社会”。 官员按住百姓,自己的丑事不被揭穿,这就是他们口口声声说的“和谐”而百姓们却遭了殃,还被官员们按住不让说。 不能任由这帮欺压百姓的官员瞒天过海。 揭穿他们伤天害理的违法行为是在帮助他们,告诉他们做人要有人心,不能只有狗肺。 这样无法无天任意监视、骚扰百姓的生活是违法行为。 谁来管管这些沿山放火的“州官”?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13, 2011
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2, 2011
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反腐倡廉、打黑除恶,其实都变成了赋予自己行为合法化的政治工具、手段。这个手段背后需要像蔡老师写的一篇文章所说的,任何行为以公共利益行为说事的时候,我们要高度怀疑是不是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谈传媒网络与公民权利以及传媒网络对公民权力的行使怎么样更好的表达。实际上就像罗斯福在冷战开始的时候讲的一样,一个人不自由,整个人类实际上都不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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