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颠罪

北乡子:台湾的煽颠罪是如何废除的?

台湾煽颠(一)台湾煽颠指35年《中华民国刑法》100条“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土地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体、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前项之预备犯,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党退台后,一百条是令老百姓毛骨悚然的法律,跟谋反差不多,一提就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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