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水浒系列之六:宋江为什么要招安
宋江是个自卑感极强的人,但与一般混日子的小吏不同,他并不安于本职工作,他有强烈的欲望超越自卑。而宋代社会的一个残酷现实是,官员严重超编,不用说一个“押司”,就是那些正经科举出身的官员也绝少升迁的机会。这意味着,宋江要想出人头地,就得寻找另外的人生定位。他利用手中的闲钱,广结善缘,脚踩黑白两道,心存朝野之间,借助官方身份,大搞权力寻租,短短几年,就完成了“及时雨”的品牌设计。《水浒传》中是这样记载这令人筋疲力尽的包装过程的:“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霍,视金如土。”但令人奇怪的是,书中交代,宋押司自幼丧母,只有一个父亲和兄弟“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那么,他挥霍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不用大宋法院刑侦,寻常人一看,就知道老宋有“灰色收入”,犯的是“财产来源不明罪”。 这种立足本单位扶危济困,或者叫“岗位学雷锋”的做法,为宋江本人积累了巨大的声望,从而也为梁山准备了一批干部。如果不是民间歌手兼三陪女阎婆惜的出现,我们可以想象,宋江会把“及时雨”这个品牌长期经营下去,以等待历史的风云际会。但最终是这个美少女的执意要挟打乱了宋江的营销计划,使他不得不提前开始了他的“第二个五年计划”。 这时的宋江虽然对梁山有救命之恩,但他并没有急着投奔。“吏道纯熟”的他知道,在拉起一支真正属于自己的队伍之前,即使落草为寇,也不过是个小喽啰。后因老父诓骗,回家奔丧,被县政府缉拿,刺配江州牢城。与以往金钱开道,黑社会暗中助力的手段一致,服刑期间的宋公明,一方面等待皇帝大赦天下;一方面上下使钱,买通了包括江州监狱局管教干部戴宗以及司法局的聘用警察李逵等一大批黑白两道的人物。后因酒后失言,在浔阳楼题了反诗,被厅局级巡视员黄文炳告发,不得已才上了梁山。 一上梁山,宋江就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又在显要位置竖起一面大旗,曰,“替天行道”。以至人人都为他这些外在包装迷惑,以为宋江真是至忠至义之人。实际上宋江对大宋从来就没有忠过。他要真忠,还能替晁盖通风报信,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他要真义,还能一俟招安就向当年的同道兄弟方腊动刀兵?真正值得研究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宋江本人的价值世界。 二 作为一个面黑身矮、武艺平平的小吏,他想象不出,一个人除了在既定的国家权力秩序内谋求更高的升迁外,还能有什么价值空间可供一个人的灵魂栖居?也就是说,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他骄人的业绩和成功如果经不住国家意识形态的猛烈拷问,从而引来众人以至后人的交口称誉,还能有什么意义?可以想象,在这种单一信念支配下的宋江不可能真的造反。在跻身于体制的初期,他一定像许多同时代的年轻人一样,有过无数玫瑰色的梦想。可当一切通过正常途径光宗耀祖的门路被堵死以后,他只能改变思路徐图大起。这样的一个人,当他是一个人的时候,他会成为别人心目中的道德英雄;可一旦走上梁山的领导岗位,“杀人放火受招安”就成了当务之急。 这样的造反实际上是一场撒娇,一场个人向国家权力机关的摔盆子掼碗,一场通过打家劫舍、装疯卖傻将自己重新踅回君父怀抱的曲折努力。简单地说,这样的造反实际上是一种手段。没有新观念的宋江无论从体制出走多远,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招安。为了招安大计的早日实现,宋江甚至不惜令名,动用了包括御用“二奶”李师师在内的一切人力资源,这种“有违圣德”的做法甚至引起了他的忠实“粉丝”李逵的强烈不满,但为了整体目标的顺利推进,宋江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为了将自己以及他所代表的公司高价出售给赵宋集团,宋江以梁山所有的人马作抵押,开始了和另一暴力集团——赵宋王朝的艰难谈判。 在这一声势浩大的“入关”谈判中,一切行动、业务都得服务于整体目标。什么“只反贪官不反皇帝”,那不过是一时的促销手段,一旦和宏伟的招安大计相违,立即连贪官也不反了。岂不说贪官太多,反不胜反,按梁山的标准,高俅不是最大的贪官吗?而“捉放俅”的闹剧恰好说明“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替天行道”都不过是一时的统战口号。也就是说,在这场个人和国家的政治博弈中,双方并没有本质的分歧。就攫取权力的方式,以及权力用来支配别人的生命和幸福的目的而言,双方可以说异曲同工。宋头领长期深入基层,混迹于各式公人、听差、媒婆、地保、更夫、商贩、江湖混混、引车卖浆者流之间,并没有可能获得比当时的统治集团更多的信息资源,也就是说,他的脑子里不可能自发生出比当时的文官集团先进的制度理念。即使后来打土豪,分田地,劫法场,杀害公务员,目的也不是要改变或颠覆现存的权力格局,而是要在既定的国家权力秩序内找到属于自己的坐标。换句话说,他只想通过非正常的手段,重新成为国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 那么,在砸烂国家机器和成为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之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也就是说,如果宋江不投降,有没有别的选择?有,只是宋江不想。独立于朝廷,“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借用萨特的话,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如果有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自外于国家纲常,宋江完全有可能自立于梁山。但问题是,在体制之外,宋江不可能活得自在。“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他看来,只有荣耀在史书里的荣耀,才是真的荣耀;成功在别人目光里的成功,才是真的成功。他想不出,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依赖国家而自得其乐?谁来奖惩他的功过?谁来记录他的操行?没有国家眼睛的注视,他手足无措。 因此,这场较量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且不说梁山的武器、装备无法和赵宋集团抗衡,即使在精神上,梁山就首先输给了朝廷。 三 千百年后,我们知道,宋江缺少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人自上天得来的生命天然地享有追求幸福和尊严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并不需要国家、社会或其他任何个人的认同;个人应当成为自身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并要为其担负主要责任。这种价值观的核心是独立,是不依赖于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自足自立。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尊严、地位不是由他作为一个集团成员的资格或在该集团中的位置来决定的,而是单纯由人的资格获得的。在这种价值观里,不是个人的价值、行为要经过国家、社会的检验才有意义,而是国家、社会的价值、行为要经过个人的认定才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 若拿这样一种标准去衡量《水浒》人物的话,宋江可能还比不上被他杀死的阎婆惜。这个流落他乡的妙龄女子,这个熟悉通俗、民族以及原生态等多种唱法的实力派歌手,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女生”,因老父病故,无钱葬埋,被家母典卖给宋江作丫头。但她并没有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一样,屈从于国家道德的严厉指令,做一个“孝义黑三郎”的无名花瓶。她要在年华将逝之前,尽情享受生命本身的绚烂和美好。说到底,她只想关起门来,过一个正常女人的日子。她不想把生命本身变成一具盛放国家伦理的器皿。 然而,正是这种近乎本能的生活态度刺激了宋江,照亮了宋江生命深处的黑暗、卑微以及像蚁穴一样的苦毒和虚无。他可以忍受这个女人得寸进尺的物质勒索,但他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对他生命信条的藐视和敌意。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无意中揭开的秘密,是对他的最大挑衅。于是,他恼羞成怒,挥刀相向。阎婆惜就此离开了我们,享年18岁,但从勇于追求自身价值实现而言,她死有所值,应该开一个追悼会。 第二个具有明显个人主义倾向的人物是燕青。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帅哥,这个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的当行演员,这个在摔跤、射箭等多项群众性比赛中荣获金奖的体育明星,因自幼父母双亡,被卢员外聘为高级雇员。后因吴用使计,随主人上了梁山。出生入死,备尝辛酸。功成名就之际,却纳还官诰,长揖主人而去。临别时,他企图说服主人“寻个僻净去处,以终天年”,但被卢俊义断然拒绝。卢说:“自从梁山泊归顺宋朝已来,北破辽兵,南征方腊,勤劳不易,边塞苦楚,弟兄殒折,幸存我一家二人性命。正要衣锦还乡,图个封妻荫子,你如何却寻这等没结果?”燕青笑道:“主人差矣。小乙此去,正有结果。只恐主人此去,定无结果。”言讫,堕泪如雨,浪迹天涯而去。 这个见多识广、义气深重的汉子,当初跟随卢俊义南征北讨,只是为补报主人的养育之恩,并不是真的赞同征剿。一旦主人的心愿已了,他便只想返还自我,做个啸傲烟霞的了身汉。这种剔骨还父,剜肉还母,为而不争,功成而不居的精神,唯大智大勇者方能。 最后我要说一说晁盖。这个梁山基业的重要缔造人,这个自王伦以来的第二代领导核心,因不主张招安,而乐得在梁山与众兄弟行侠仗义,逍遥自在,被今人目为“胸无大志”的“草莽匹夫”。若从传统政治学的权谋机诈,为进官僚体制不择手段的功利主义立场上看,晁盖也许够不上“深谋远虑”,但这仍然是一种低级政治学中的庸俗见解。且不说“招安”是不是“大志”,单从结果来看,南征方腊,十损其八,宋江和他的107位兄弟只有34人全身而还,连宋江本人都落得个赐酒药死的下场,就说明招安是一场领导者错误发动的,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梁山带来严重灾难的败举。圣经上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本想扬名立万,燕然勒石,最后却死无葬身之地,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志”?如果晁盖不死,也许他没有能力并吞海内,取赵宋而代之,但以他重情尚义的立场,他如何肯攻打方腊,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也许有人说,大宋疆域广阔,晁盖即使不投降,守住梁山又能怎样?我的回答是,在一个大一统帝国的版图上,有梁山和没有梁山是不一样的:有梁山,就等于在集权帝国的内部划出了一块自治的地方,天下的英雄好汉就可以汇聚哪里,就使得无数被体制挤压,被官府追杀的人有了用脚投票的可能。 而最终是晁的中箭身亡改变了这一切。临死之际,他留下遗言:“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这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众人,不可让宋江做山寨之主。因为所有的弟兄都知道,凭宋江的那两下三脚猫功夫,根本不可能捉住力敌万人的史文恭。而最终通过分化瓦解晁盖旧部,假意让与没有根基的卢俊义等办法,宋江成功地完成了权力交替,成为继晁盖之后的第三代领导核心。 四 宋江一上台,就把“招安”作为一项基本“山策”来抓。他先是通过好言相劝打压了武松、鲁智深等主战派将领的反对意见,又通过喝斥、威吓等办法安定了李逵等心腹干将的谋反之心,进而不惜一切手段拉拢了一批像呼延灼、徐宁、卢俊义这样的中上流人士入伙梁山,来扩大“招安”的民意基础。这样,“招安派”的主张就占了上风,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就成了梁山的路线,不同意见完全被雪藏起来。 而这种好同恶异、强加于人、权力最大者说了算的方针,正是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的根本特征。在这种价值观里,绝对不允许做的事是没有的。只要符合“整体利益”,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千万人的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团聚,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独立、尊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手段和目的是不可分割的,手段就是目的;而在一个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看来,目的可以说明手段的正当性。只要是领导集团的命令——最后总是简化为领导个人的命令——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干的。吴用秉承宋江旨意,为赚卢俊义上山,可以害得他家破人亡;宋江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世清名,可以将生死兄弟李逵谋杀。 在这种道德观的支配下,个体不允许有运用良心判断是非的自由。他的尊严、地位、发言权以及伤害别人的能力,取决于它在这个暴力集团中的位置,而不是他的勤勉、才智和有益于公众的道德水平。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种想成为某个集团成员的渴望,往往是出于对某种理想的无私热忱,就像宋江天天把“忠义”挂在嘴边一样,但实际上,这种对权力秩序有强烈依恋情结的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信念。掩盖在热忱之下的通常是一种单纯的对权力本身的热爱。也就是对有人服从,以及成为某架功能齐全、力量超强的机器上的一个部件后可以随意支配别人生命和幸福的满足感。 这种观念和价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根据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只要养育这种观念的社会形态,奖励和刺激这种价值的制度在,这种观念和价值就不可能一日根除。虽然独立的精神是否可能在一切地方都被专制主义窒息和鲸吞,是令人怀疑的;但让所有的人都顶住舆论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离婚的危险追求个人的价值自由,同样是不可预期的。在一个几千年来,只有加入官僚集团才能获得保障和安全的社会里,在一个官方垄断一切荣誉和地位的体制里,在一个除了成为国家薪给人员之外,别的任何行当都随时有可能遭遇歧视和掠夺的地方,任何时代都只可能是极少数人顶住了利益和安全的诱惑,成为自主精神的守护人。 这么说,并不是打算对那些挥刀自宫,主动入怀,一朝得势后便仗势欺人的人予以宽容,实际上,即使在大宋朝也不是所有的小吏都像宋江一样地高耸尊臀。看《水浒》,我们知道,征方腊何尝是宋徽宗的主意?为领王命,宋江不惜乔装打扮,急急请缨,说动宿太尉保奏,才得到了杀人的许可证。但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探讨宋江招安的历史原因,一味指责宋江的奴隶主义心态,就仍然免不了“苛求古人”之嫌。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毁坏生产奴隶的专制主义制度,建立一个平等、包容的开放性社会体系,才能使许许多多的宋江不受招安;当然,如其那样,形形色色的宋江根本就用不着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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