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

搞清收入分配现状是统计机关和学者的共同责任

搞清收入分配现状是统计机关和学者的共同责任 ——答王有捐、施发启对灰色收入研究的商榷 王小鲁 (载于《第一财经日报》2010-9-6 近日,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连续登出了王有捐、施发启两位统计官员对我的灰色收入研究报告的商榷(注:以下简称为“研究报告”。该报告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全文载于中信出版社《比较》第48辑;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课题)。随后,他们两位又共同署名,在统计局网站上发表了另一篇文章,表示愿意继续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并表示国家统计局准备采取措施来改善居民收入统计中的少报、漏报问题。他们对我的研究报告进行公开讨论,以及关于改善居民收入统计的表态,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我非常欢迎。 但这方面的讨论,并不仅限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而是进一步关系到如何认识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如何应对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如何推进改革来解决这些矛盾。我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是基于这个出发点而进行的。但搞清真实情况,获得可信数据,是必要的前提。因此有必要把有关数据问题双方争议的一些问题搞清楚。本文对他们的商榷做一个回答,意在促使有关收入分配状况的研究更加深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条件。   一、现行居民收入统计是否真实反映了收入分配现状? 王有捐、施发启的文章都同意目前的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存在漏报和少报的问题”,“高收入群体也较少进入调查样本”;因此居民收入统计“可能存在低估的情况”。两位也认为我的研究报告“在估算我国居民实际收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在获取基础数据和推算 宏观数据 方面值得参考和借鉴。”“其采用居民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等外部相关数据对我国常规住户调查居民收支数据进行验证的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模式,值得借鉴。”在这些方面,我们有一定的共同认识。 但施、王前两文的重点,是批评我们的调查样本比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样本量“明显偏小”、没有采取统计局所采用的随机抽样方法,因此“结果是不可靠的”,“估算结果明显偏高”。 如果结果“不可靠”的话,会有偏高和偏低两种可能。为什么是偏高而不是偏低?怎样算出来“明显偏高”?高多少?两位商榷者并没有做出解释,看来还是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来判断的;就是说,似乎现有的收入统计仍然是可靠的,即便有偏差也不大。而我对高收入居民收入的估算“明显偏高”,也是相对于统计数据而言。这不仅与两位关于统计数据“可能存在低估”的说法有矛盾,而且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现行统计究竟是否反映了高收入群体的真实收入状况?这是需要搞清楚的。 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特别是灰色收入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收入分配状况。但这些问题并没有从统计上如实反映出来,特别是对高收入居民的收入统计严重脱离实际,不仅低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严重性,也造成不同统计数据间的严重冲突。下面是几个例子。 其一,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城乡人口数推算,2008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13万亿元,而同样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资金流量表数据,却显示住户可支配收入总额为18.2万亿元。后者是根据经济普查得出的,应该比较全面。但这就证明居民住户收入统计至少遗漏了5.2万亿元,漏掉了居民收入的近30%。类似情况已存在多年。如此严重的遗漏,还能认为是基本可靠吗?(这一问题,在徐以升2010-8-30的《第一财经日报》评论文章中已有论述)。 其二,与其他宏观统计数据比较,会发现遗漏远不止5.2万亿元。以2008年数据算,全国居民储蓄总额(收入减去消费)在2008年为3.5万亿元,而当年仅城乡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就增加了4.5万亿元,加上居民当年购买商品住宅支出(扣除银行贷款),在股市、债市、和实体经济的投资,手持现金等等,实际的居民储蓄应该在11万亿元—11.5万亿元之间(未计算居民在国外的存款和投资),是按居民收入统计数据计算的3.5万亿元储蓄的3倍以上。上述计算依据的都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这类数据冲突近些年来一直存在。 其三,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算,根据统计,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只有1.57万元;其中10%的最高收入家庭,人均也只有4.36万元。这样的人均收入是如何支撑当年两万多亿元商品住宅销售的?是怎样把房价炒上天的?就算只有10%的最高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这部分人的当年收入合计只有2.3万亿元,在买了2.1万亿元的商品住宅之后,他们吃什么?喝什么?拿什么钱买汽车?拿什么钱出国旅游?新存入银行的4.5万亿元私人存款又是哪来的? 2008年,中国汽车私人小汽车增加了560万辆,保有量超过2800万辆,而城镇10%的最高收入家庭总共不过2000万户。据悉,价值数百万的世界顶级豪华轿车劳斯莱斯,在中国的销量已占全球第三,仅次于美、英。 2008年,中国居民因私出国出境4013万人次,超过了同年美国出国人数(4002万人次)。据日本官方统计,2009年仅访日的中国游客有110万人,在日本境内人均花费11.7万日元,而美国游客在日本人均花费仅2.5万日元(2010年8月24日《参考消息》)。根据统计,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只相当于美国人均收入的1/15,10%最富城镇家庭的人均收也不到美国人均收入的1/5,怎么可能支撑这样的高消费,统计上解释得通吗? 据悉,2008年大陆流入澳门的赌资就高达数百亿元。如果将其分摊给2000万个最高收入家庭,每户也有几千元。这些钱又来自何处? 仅此几例,足以说明关于高收入居民收入状况的统计数据已严重脱离实际。这种情况不改变,会掩盖实情,误导决策,带来严重后果。所以统计部门和经济学者的共同责任,是面对现实,搞清情况,不能继续满足于统计调查“样本量大”、“方法科学”等等表面文章,回避这些尖锐的问题。   二、怎样评价抽样调查的可靠性? 施、王两文质疑研究报告的两个最主要理由,就是统计局住户调查样本量大,所采用的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有着较严密的科学依据”;而我们的调查样本小得多,没有采取与统计局相同的抽样方法,对样本的选择“存在主观性”,因此缺乏可信度。但这些评论回避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 第一,样本量大小,并不决定样本是否无偏。只有当不存在系统性偏差时,大样本才在精确度上更占优势。与两亿城镇居民家庭相比,统计局6.5万个住户样本也只占万分之三。但这个样本目前的问题,并不在于样本量大小,而在于大量遗漏高收入户。这是首先由于在抽样过程中频繁遇到高收入居民拒访,而替换的样本不可能保证同样的收入水平。这就必然导致样本覆盖面的系统性偏差。在这种缺陷未被纠正的情况下,样本量再大,也不能提高其可信性。 第二,抽样方法的“科学性”,不能弥补数据失真导致的非抽样误差。目前统计局样本的收入数据,根据的是样本户的填报。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如果没有有效措施,70%的高收入户有低报收入的倾向,而且报出的收入与他们的真实收入平均相差几倍。但在此之前,我们未曾听说统计局针对低报收入采取过措施。 王有捐先生在文章中说:“65000户样本量对全国和分省(区、市)有较高的代表性,在置信度为95%时,主要收支指标的抽样误差(不含漏报、少报等产生的非抽样误差)在5%以内。”但现在的主要问题恰恰出在“漏报、少报等产生的非抽样误差”。避开这个主要问题,抽样误差再小也没有意义。就像医生给病人开错了药,药品质量再好也不解决问题。对于抽样调查的评价,首先应该是结果的真实性,而不能满足于理论上的“科学性”。 我们的研究项目在抽样和推算方法上所做的探索,正是针对高收入样本容易遗漏和收入数据不真实这两个关键问题。我们如果采取与统计局同样的随机抽样方法,也难免同样的系统性偏差。因此我们针对不同收入区间设立了样本配额,以确保不遗漏高收入样本;同时借鉴了社会学的调查方法,通过各地的专业调查人员直接以他们熟悉的人群(亲属、朋友、同事、邻里)为调查对象来收集各项收入支出信息。由于调查人员基本了解调查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存在一定的信任关系,使严重低报收入的情况大大减少。 提到社会学调查方法,不能不提到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费孝通和他的著作《江村经济》。这本书是他对自己姐姐居住村庄的乡亲邻里进行调查的成果,成为一部解剖中国乡村经济有代表性、影响深远的著作。没有听说谁批评他的调查“样本太小”,“没有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因此“不科学”。这首先是因为信息的真实性和所反映问题的代表性。而这些并不是所有的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都能做到的。国际抽样调查权威Kish在他的著作中,也没有不适当地强调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反而把它看做“‘自己创造的艺术’和它的科学性的结合”(Kish:《抽样调查》,中文版1997)。 在我们的调查中,为进一步降低敏感度,我们采取了匿名调查的方式,提供了信息保密和仅用于研究目的的承诺;在问卷设计上采取了先问消费、后问收入,先问分项、后问合计,不追问收入具体来源等调查方法。调查前,对各地调查人员进行了培训。调查后,对收到的问卷进行了严格的质量和逻辑检验,剔除了相当数量不合格问卷。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这使我们得到的调查数据避免了严重的系统性偏差。 由于在特定条件下采取了这种非常规调查方法,我们深知虽然得到的数据比较可信,但样本分布并不代表城镇居民的总体分布,不能用来做总体推断。我们所采用的恩格尔系数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所找到的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由于基础数据的可信性和样本在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职业身份的居民群体间分布的广泛性,我们能够用它获取收入水平与恩格尔系数以及其他参数间的真实关系,并基于这种关系来对一定居民群体的收入水平进行推算。 这一方法得到的结果,并不是一个总体推断,而是在统计局分组样本的基础上,利用统计局数据中可信度较高的变量(一个主要变量是恩格尔系数)来推算其真实收入水平,以校正其原来失真的数据。这一方法和总体推断方法得到的结果非常不同。这在报告中有详细的数据比较和说明。而施、王两位一直强调我们是在做“总体推断”,说“不是直接推断也是间接推断”,是很不客观的。他们所批评的“没有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也并不构成我们这项研究的缺点,反而是在有限条件下能找到的一个验证统计数据失真的有效解决方法。 当然也要说明,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对统计数据的偏差进行检验并作出近似推算,而不是要代替常规统计。作为一个民间研究机构,我们不可能拥有像国家统计局那样庞大的统计机构和遍布全国的调查队伍,不可能进行能与之相比的大规模调查。但我们充分相信,所得到的高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推算结果,远比现有的统计数据更真实,也能够为改善统计数据提供一个参考。   三、关于对研究报告的误读和错误解释 施、王两文,除了对我们的调查样本量和抽样方法进行批评外,还提出了另几个理由说明研究报告的推算结果不可靠。但这几个理由都有商榷的必要。 1.王有捐文章说,我们的调查方法是通过“亲戚再找亲戚,朋友再找朋友”的“滚雪球”方法,不适合用来“推断总体”。 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我们并没有用自己的样本来“推断总体”。同时,我们的调查也根本不是王有捐先生所说的“滚雪球”方法。所有的调查都是由经过培训的各地调查员直接访问其熟悉的人群所产生,并没有经过任何中转。如果认真读过报告全文,应该不会产生这样武断的误解。 2.王有捐先生质疑我们的调查方法:“试想,这些不愿意向统计局调查员透露自己实际收入的高收入人群会仅因为调查员是熟人就如实相告?”。显然是在暗示我们的调查方法可能也低估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然而他却以此为理由证明我们的“估算结果有过高之嫌”,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王文还说,我们在问卷中询问住户是否愿意透露真实收入信息,是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诱导性”,却没有说出倾向何在。而且问卷中这个问题只作为参考信息,并不改变任何原始收入数据和推算数据。以此来说明我们的推算过高,是说不通的。 3.王有捐说,研究报告在使用外部数据时“不严谨”,把居民储蓄算高了。 其一,是说报告没有区分居民存款和公款私存。实际上从实行存款实名制后,公款私存的情况少多了。仍然存在的公款私存,一般无非是化“大公”为“小公”,把公款变成某些单位人员小团体的消费资金,实际上就是灰色收入的一个来源。那么这还能算是“公款”吗? 其二,是说报告没有区分居民购房和单位购房。研究报告中计算的仅限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销售部分。即便是单位出钱为个人购买住宅,难道不应计入个人收入吗? 其三,是说报告没有区分股市的居民投资和企业投资、国外投资。这更不客观。研究报告中并没有把股市、债市投资全部算成居民个人投资,而是保守地假定只有1/3来自居民储蓄。这个估计也许不准确,但至少有高估和低估两种可能,而断定“高估”不知根据何在? 其四,说“房价收入比在中国的合理界限为3年的提法也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但报告中根本没有这样的提法,而是说“根据国外经验,通常商品住宅价格是居民家庭年收入的3-5倍,是可承受的价格。”上述说法不知来自何处? 4.施、王两文都说恩格尔系数与收入密切相关,但也受其他因素影响,因此用恩格尔系数法推算收入水平“存在明显问题”。事实上我们的研究通过模型分析法控制了影响恩格尔系数的多种因素,包括地区、城市规模(间接反映物价水平)、家庭平均教育水平、家庭规模、就业面等差异,在计算收入水平与恩格尔系数关系时已经排除了其他这些因素的影响。这再次说明两位商榷者或者没有认真读过报告全文,或者有选择地忽略掉了报告的某些部分。 5.施发启提出:“如果采用报告中的计算结果,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73.9%”,太高了,因此证明计算结果不合理。但施文的计算实际上是将居民收入上调,但假定GDP不变,才会得到上述比例。这个假定本身就不合理。报告中已作了说明,如果居民收入有大量遗漏,GDP核算不可能没有遗漏。例如有的企业将内部人员的灰色收入或对外部的行贿等支出,以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计入成本,低报了企业的实际增值,这些遗漏当然也不可能进入GDP核算。 6.施文还批评说,我们的调查数据是来自受访者记忆,“没有统计台账”,“调查方法不规范”。但就是在调查规范、有统计台账的情况下,统计局的高收入居民收入数据发生了严重的系统性偏差。我们的调查把最主要的工作放在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方面。虽然舍弃了统计台账的方法,凭记忆容易产生数据误差,但这种误差是随机的、双向的,既可能偏低,也可能偏高。在平均的意义上,它们会在很大程度上互相抵消。而系统性偏差是同方向的,不可能互相抵消。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说,这种随机误差会远小于现行收入统计数据的系统性误差。 综上述,两位商榷者提出的论据,有的是对研究报告的误读或错误解释,有的是论据与结论南辕北辙。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下结论在先,找根据在后,失去了学术上应有的客观性。 还有一点需要讨论,两位在共同署名的第三篇文章声明,他们同我讨论的是居民收入数据问题,而不是灰色收入问题。而在我看来,这两者是难以分开的。虽然在统计上搞清灰色收入是个很困难的事情,但鉴于目前灰色收入泛滥的情况,收入统计避开灰色收入就很难不失实。更重要的是,不澄清这些事实,躺在虚假数据上作分析,就无法合理应对收入分配状况恶化的挑战。 两位的商榷文章当然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例如施发启指出,使用年平均人数计算比用年末人数计算更合理(尽管对结果没有重大影响),也指出研究报告中虽然模型的解释变量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模型拟合度偏低。王有捐认为,研究报告中用外部相关数据对收入数据进行检验的方法值得借鉴。这些意见是合理的,有益于这些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两位对于改善统计数据的表态,也使人感到我们之间存在共同的基础,希望保持交流,把收入分配状况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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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与国家统计局之争核心是数据真实性

王小鲁与国家统计局之争核心是数据真实性   2010-8-30 南方都市报       一场有关收入统计数据的大论战拉开架势。       屡受诟病的国家统计局是挑战方,拥趸众多的王小鲁是应战方。这场争论既是国家统计局为捍卫尊严而战,也是学者面对挑战捍卫尊严而战,更是直面中国灰色收入、中国寻租空间的一次契机。       对于灰色收入的讨论,事实上是对于我国权力与市场边界的一次厘清。在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的背后,是中国是否存在市场化与权贵的系统性结合,是中国市场究竟离法治有多远的系统讨论。       感性的抱怨如果不能建立在系统的数据与严密的逻辑分析之上,就会流于家长里短,更有甚者,会被虚假的数据所推动向不可测的浮夸方向前进。中低收入阶层基于直观认识所得出的结论,将与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观点产生巨大的落差,阶层的壁垒因此建立,文化的认同感因此被撕裂,无法找到在独立法律庇护下的公平博弈平台。   对隐性收入达成共识       8月24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为王有捐的文章《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与王小鲁博士及其课题组关于调查推算方法的商榷》,对媒体记者采访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后撰写的报道《不应回避的灰色收入》一文作出回应。8月2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再次刊发施发启《也评王小鲁博士的 》的文章,对王小鲁的数据样本、推算方法以及推算结果提出全面质疑。       虽然国家统计局网站注明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由于两位作者的特殊身份——王有捐为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施发启任在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社会资金处处长——以及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先后隆重推出,说代表国家统计局的立场并不为过。       有没有灰色收入并非一个学术问题,更多的是良知的界定。在我国巨大的奢侈性消费、投资与灰色收入有草蛇灰线的关系,面对中国巨大的房地产投资额,高达25%的全额现金支付比例,否则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是与大众智商为敌。       讨论的前提是,争论双方都承认有可能低估了隐性收入。       无论是王有捐还是施发启,均含蓄地承认了隐性收入甚至灰色收入的客观存在。王有捐表示:王小鲁博士的有些观点我是赞同的。如,在目前我国居民收入调查中,由于人们对隐私权更加重视,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漏报和少报情况,高收入群体也较少进入调查样本。王小鲁博士使用的调查方法,如,利用居民主要支出的数据来验证收入数据也有可借鉴之处。王小鲁博士对灰色收入的测算方法尽管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但是,其采用居民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等外部相关数据对我国常规住户调查居民收支数据进行验证的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模式,值得借鉴。       施发启博士在署名文章中称,目前,我国居民收入是根据城乡住户调查资料推算的,受高收入户配合程度低、样本代表性不够强等因素的影响,住户调查数据可能存在低估的情况,因而城乡居民收入也有低估的可能。但由于缺乏更可靠的资料,很难判断居民收入低估的程度,这也是国内外统计部门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能否有恰当的方式使低估的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浮出水面。否则,我们将只能停留在咒骂式的发泄上,而对于促进更公平的市场经济社会毫无裨益。       恰恰在这一关键点上,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撬开高收入者的铁口       王有捐、施发启认为王小鲁的样本量过小、过于主观,无法得出客观结论。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常规住户调查有严密的科学依据。       应该承认,国家统计局多年所做的常规住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局的重要成果,比房价等数据要准确得多,也正因为如此,双方在中低收入方面的结论趋于一致。但是由于高收入阶层不愿意透露真实的数据,而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如果得不到高收入阶层的真实数据,将走进死胡同。王小鲁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测算高收入者的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这一方面。       此时王有捐先生大段重复我国现行城镇住户调查的原则与技术是无关大局的,即便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国抽选了476个调查市县的65000个调查户进行居民收入与消费调查,即便调查市县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我们仍然无法判断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数据是准确的。这正是国家统计局的硬伤,开发商上报房价数据与待售数据,会出现远离常识的情况,同样,由记帐户自己纪录收入与消费数据,也难免出现偏差。尤其是高收入阶层,将出现系统性的瞒报风险。       王小鲁探索的是另一条途径,即社会学的实地调查,由受过调查专业人士对熟悉群体的家庭收支进行调查,并且附加了约束条件,以消除被调查者的戒心。        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在调查开始前向受访者提供了调查结果只用于研究的承诺和样本数据保密承诺。在调查方法上,采取了若干降低调查敏感度和有利于获得真实数据的措施。例如,关于调查目的,主要强调研究消费结构而不是强调研究收入水平;在问卷设计上,先问消费问题后问收入问题,先问具体分项后问消费和收入总额。在收入来源方面,问卷只要求回答简单的收入分类(包括工资性收入、兼职和劳务收入、实体经营收入、金融投资收入、财产性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各类转移收入、和未包括在以上各项的其他收入),不要求回答具体收入来源。在访问结束后,要求调查员填写他们与受访者的关系,以及他们对问卷调查结果可信程度(包括可能的偏差方向和偏差程度)的个人估计,作为问卷的参考信息。在问卷完成后,做全面质量检查。       显然,靠4195个有效的样本家庭无法反映高收入阶层的全貌,王小鲁课题组的研究成果 “只能对现有统计样本收入数据的系统性偏差给予校正”,“不适用于直接推算城镇居民总体收入分布”。目标很明确,该项研究没有推算城镇居民的总体收入情况的雄心,只着眼于消除“系统性的偏差”,也就是高收入阶层普遍存在的瞒报情况。       王小鲁的样本根据被调查者记忆进行一次性的调查登记,所以,王小鲁表示,随机性误差可能加大,但系统性偏差反而减少,因为被调查者最大限度地失去了造假的动机。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规中矩,调查方式也符合国际惯例,却并不适应中国的国情与文化。高收入者恐惧于富不过三代的威胁,以及秋后算帐的阴影,由此造成的结果是统计数据随机性误差缩小,而系统性的大规模的造假反而出现了。       对恩格尔系数、对于外部数据是否严谨的讨论正是在上述框架下进行。国家统计局本该针对高收入人群制订一套专门的统计方法,以采集尽可能准确的数据。但统计专家的质疑显示,他们不愿意给王小鲁的研究打优,却也提不出更好的办法。就象税务部门要求个税主动申报一样,采取守株待兔的办法,这显然无法让我国的统计制度、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完善。       由于王小鲁的研究,出现了令统计局专家更加闹心的结果,那就是所有的宏观统计数据都有重新调查、更正的必要,相当于全面质疑统计局的数据。       施发启在文章的最后一段直接表示,王小鲁推算的收入数据过高,理由是目前的数据无法纳入统计局的宏观数据框架。       根据报告中的模型法推算结果,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54元,是我局相应数据的2倍左右;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3.2万亿元,比我局按城乡住户调查放大推算出的全国居民收入高出9.26万亿元,比2008年全国资金流量表中居民可支配收入高出5.3万亿元。我们认为,这一推算结果明显高估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如果采用报告中的计算结果,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73.9%,占当年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将达到72.6%,而当年全国财政收入占当年GDP比重为19.5%,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21.3%,按此推算,企业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仅为6.1%,这一结果明显是不合理的。       对此质疑,王小鲁甩甩衣袖说,他算的那个73%,是基于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得出的,恐怕不能作为论据。言下之意很清楚,对不起,恐怕你的GDP数据也不那么靠谱。   击破灰色收入的魔咒       一方认为灰色收入很高,另一方则认为收入被高估,两组数据背后,是对于中国经济现实完全不同的判断。王小鲁认为,中国的灰色是市场经济不完善的产物,而国家统计局的专家则不愿意直面制度性弊端,而满足于自己的数据辩解。我只能说,前者是个有社会情怀的学者,而后者是制度内的专家。       很难相信,这样的语句会出现在统计报告中,但确实出现了。权力一旦与资本相结合,就将逐步取代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演变为垄断性的权贵资本主义,导致越来越不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越来越低的经济效率、越来越尖锐的社会冲突。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那种平等竞争、积极进取、全社会奋发向上、经济迅速发展的局面将不复存在。这种与资本结合的权力结构,最终会将社会引向发展停滞和严重的危机。       按照王小鲁的统计,在各自包括了隐性收入后,2008年比2005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增长了69.3%,与名义GDP的增长幅度接近于同步。居民收入增速快,却极不均衡:如果将各收入层家庭按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而按官方统计则只有9倍。按城乡居民家庭10%分组,最高10%与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而按官方统计只有23倍。而按官方统计数据计算(不包括隐性收入),这一数字只上升了57.4%,远远滞后于GDP的增长。这正是社会矛盾爆发的火山口。       不仅如此,王小鲁还列举了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应该说,作为报告中较为靠后的部分,对于灰色收入来源的分析,并没有详尽的调查数据作为支撑,而更像是一个具有社会关怀的学者难以抑制的愤怒与感慨。但是,即便是体制内的学者也不能不正视灰色收入,就像他们不得不看国家审计署的报告一样。正视灰色收入并非仇富,并非剥夺财富阶层的产权进行共产,而是为了让更多的国民拥有自己的产权,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近两年对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质疑越来越多,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公众对于亩产万斤历史的深刻反省,对于统计局房价数据远离常识的荒谬所显示出的数据傲慢,以及对于商品房空置率不作为的愤懑。       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需要完备的数据支撑,撇开其他痼疾不谈,统计数据的真实应该是第一要义。政绩数据、假话数据屡禁不绝,与三聚氰胺奶粉屡屡卷土重来一样,是一个社会信用病入膏肓的典型症状。这既有官员与个人自保的因素,也有制度性的错误激励因素,更有法律不独立的因素。       在这场争论中,王小鲁表示,目前的统计偏差基本上是客观因素导致的,特别是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当然不能由统计局来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结果,但确实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过多地指责统计局意义不大,以正确的激励机制建立信用体制才是关键,即便是最偏执地提出腐败促进效率的人,即便是狂热地为GDP增长叫好的数字至上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真实的而非正确的数据,才能得到更大的社会效益。       王小鲁的研究在虚假数字泛滥的时代打开了一扇窗,让我们看到追求真实数据的可贵努力。如果我们无视越来越响亮的怒吼,如果我们满足于当心满意足的驼鸟,也许我们可以躺倒在GDP总量世界第二的功劳簿上闭目塞听。       中国正处于前后三十年的十字路口,逻辑与数据上的自圆其说,无法增添改革的动力。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改革的基础。通过调研产生的真实数据正是直面社会的艰苦努力。不仅王小鲁,还有许多学者在工业数据、在就业率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问卷,向他们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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