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官逼民反,为什么民死也不反?

  换句话说:一个政权腐朽、專制、堕落,其统治阶层都对该政权前途没有信心,纷纷把自己的妻子送出国,可是为什么 它还能维持生存,老百姓怎么不反呢?   这个问题困扰我好些年了。有时候觉得自己找到了那个答案,可过两天又觉得这个答案不靠谱。问题太难了,比解码自己所暗恋的女生的心思都难。可是不论问题如何难解都要去寻找答案,就像尽管姑娘心深似海,都要放马去追一样。   黄同志错在哪里?   读《黄长烨回忆录》的时候,这份疑惑达到了最高点。黄同志作为黨内高干、金日成大学校长、主题思想奠基人,他获取信息的能力,对劳动黨统治状况的了解,绝对要高于普通的朝鲜民众,甚至要高于大多数的劳动黨人。那么他对于朝鲜时局的判断,应该更准确,更具可信度。   读他回忆录,你会发现,他在90年代中期就感觉这个政权要支撑不下去了(90年代朝鲜发生大饥荒)。然而荒谬的是,朝鲜政权直至今日依然存在,甚至马上就要完成第三次权力转移,金三世已经粉墨登场。   黄长烨关于朝鲜局势的判断被冷酷的现实击碎。他错了,可是他错在哪里了?   最关键的错误:他知道的太多了!!   黄长烨作为劳动黨内高级知识分子,可以接触到大量丰富的信息,因此他可以了解朝鲜整个国家面临的深刻困境;黄长烨作为劳动黨内高级干部,可以接触到金氏家族内幕,因此他了解这个家族是多么腐朽无能;黄长烨作为朝鲜领导人,经常出访国外了解外部世界是什么样子,中國搞了改革开放,南韩国富民强,因此他会有一个对比,知道朝鲜现状的不持续。   可是!普通民众不知道这些!!   普通民众接受信息的渠道非常简单:官方的宣传以及自己身处的小环境。即使自己身处饥荒之中,他们也无法知道这种饥荒是地方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即使对现实有所不满,大多只可能是针对自己接触最多的基础黨干部,经历了长期的政治洗脑,对金家的崇拜没有那么容易动摇;更不要说去接触国外世界,进行比对了,也许只有诸如开城或者中朝边界的居民会有这种对比,但是,他们选择了逃北,而不是去推翻金家政权。   乔治·卡林的学说   伟大的联邦政治思想家、哲学家乔治·卡林始终认为联邦得不公平核心问题在于信息的不公开,这便是所谓阶层信息不对称原理。联邦社会最大地不公平便是阶层对信息占有的不公平。这是一个浅显而令人深思地判断。   乔治关于联邦的判断,也能很好地用在解释朝鲜问题上。   朝鲜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信息的不对称,统治阶层掌握了大量真实全面的信息,却选择了遮蔽。普通民众只能通过自己的周边获取零散破碎的真实信息,然而这些真实信息又淹没在官方虚假宣传的海洋里。   由于没有迁徙自由,普通民众很难对全局进行考察;由于没有通信自由,普通民众也无法远距离交换信息;由于没有结社自由,零散的真相自然无法凝聚集体行动。   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按照上面的分析,看起来金家只要牢牢掌控舆论,那么獨裁政权就能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了。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没有永久的帝国,再严密封闭的帝国,总有一日要崩塌。可是这种崩塌是怎么产生的呢?关键依然在于“信息”!   雷蒙斯有句名言:通过真相的道路是不可逆转的。一个人一旦接触到真相,那么他就再也无法回头去相信虚假。一个民众一旦认识到獨裁统治的真相,那么他就无法再去真心相信官方的宣传(当然可以虚伪地应付)。而且真相是会传染的。   没有完美的民主政体,同理,也没有完美的極權政体。極權政体控制再严密,依然各种缝隙,没有通信自由,但是民众之间依然会有口耳宣传;没有迁徙自由,但是总不能阻止民众探亲访友。真相就可以通过这些缝隙缓慢渗透,当然这种渗透是缓慢的,渐进的,但是总有水滴石穿那天。   改革为信息传播提供便利。一个獨裁政体不可能存活在真空之中,它必然要和别的国家交往,它必然和别的国家边境接壤。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条件(几乎所有的改革都是起源于“改善经济”),它很可能会有限的开放边境,进行一些商贸往来。这种开放的边境,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就是一扇了解世界的窗口。真相就是从这样的窗口里,吹入铁牢之内。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極權政体的崩塌往往是突然的、出乎意料的。因为真相的传播,反抗心理的滋长都是在地下进行,外界的观察者也许能够观察到这种微妙的变化,却无法统计测量这种变化到了何种程度。一旦这种反抗公开化,那就是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决斗了。   作者:白乌鸦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05.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官逼民反,为什么民死也不反?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龙川火车相撞事件:后金时代的象征? (0) 迟到的回想 (0) 谁打响了朝鲜战争的第一枪? (0) 论中国出兵朝鲜决策的是非成败 (1) 警惕东亚新冷战——从深层视角看朝鲜核危机 (0) 美国朝鲜战争纪念碑前的思考 (2) 美国对朝鲜的第五种方案 (1) 美国历史教科书中的朝鲜战争 (0) 综述朝鲜半岛地缘政治格局和外交战略框架 (0) 浴血朝鲜 (0) 朝鲜,越南,海湾:美国人眼中的三场战争 (0) 朝鲜谎报“星情”,为哪般? (0) 朝鲜的炮火为什么轰不醒梦中国人 (8) 朝鲜核危机背后的生死手筋 (0) 朝鲜战争50周年后的解释 (1) 朝鲜战争爆发的历史真相 (0) 朝鲜战争与美国对台政策的转变 (0) 朝鲜局势的危急时刻 (0) 朝鲜大换血,是因为血已坏死 (0) 朝鲜和你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0) 朝鲜危机中低调外交难得分 (0) 朝鲜半岛统一前景和朝鲜民族主义的未来 (1) 朝鲜半岛的统一会构成中国的严重威胁 (4) 朝韩局势背后的大棋局 (0) 无事生非的朝鲜战争 (9) 平壤纪行 (0) 史海钩沉:朝鲜扣押美国间谍船事件 (0) 北朝鲜的防华战略 (15) 分析朝鲜核危机以及中国的对策 (0) 关于国民教育——中国与朝鲜、伊拉克、古巴之比较 (0) 停战五十年后看朝鲜 (0) 从美国侵伊战争模式看中国该如何处理朝鲜核危机 (0) 从丹东说到北朝鲜 (33) 从中苏反目看今日朝鲜核危机 (0) 今日北朝鲜 (5) 中朝友谊的鲜血早就凝干了 (0) 中国应当反思朝鲜核危机 (0) 中国复兴与朝鲜半岛 (1) 中国可以调整对朝外交策略 (1) 中国可以调整对朝外交策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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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奶粉涨价多少信用就值多少价

  洋奶粉涨价,自4月以来部分品牌提价10%.媒体发出惊呼,在发改委纷纷约谈国内企业,洋妢粉顶风作案,底气何在?   洋奶粉的涨价理由颇具本土特色,声称受成本上涨、配方改变等因素推动。但媒体采访的业内人士指出,即便不涨价,洋奶粉的毛利率在60%左右,成本上涨的理由根本说不通。   洋奶粉之所以顶风涨价,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内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极度恐慌。   2011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八成以上的国内消费者认为,国外奶粉质量优于国内奶粉,大部分消费者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进口奶源奶粉或通过网购等方式购买国外原装奶粉,甚至越来越多的国内乳品生产企业,为适应国内消费需求也开始使用进口奶源,导致对进口乳制品的需求居高不下。报告指出,当前洋奶粉已垄断一线城市市场,洋品牌已占据国内高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80%以上的份额。而我国近2000家乳企中,规模较大的200家企业30%在亏损,其余1800家规模较小的企业绝大部分亏损、甚至停产。   洋奶粉层层进逼的过程,就是国产奶制品安全信用节节败退的过程。   据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莹透露的数据,截至2010年11月底,中國奶粉进口总量达到37.06万吨,进口奶粉已与国产奶粉平分秋色;预计到2011年,进口奶粉的市场占有率有可能超过50%,国产奶粉的市场份额进一步被蚕食。今年1月10日,在中國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与全产业链模式研讨会上,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莹再次披露,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前,国产奶粉的市场占有率达60%,而到2010年,进口奶粉已经与国产奶粉平分秋色。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刘佩智委员作大会发言时透露,三鹿事件后的2009年,我国乳制品进口由12.06万吨猛增到59.7万吨;高端婴幼儿进口奶粉所占份额接近90%.今年春节,由于内地客蜂拥到香港扫货,香港迎来罕见的“缺奶”春节,一些药房店主表示,由于货源紧张,他们提升了部分热销品牌奶粉的价格,从二三成到一倍以上,仍无法抵挡扫货客流。香港的缺奶春节,是对内地奶制品质量的黑色控诉。   拜三聚氰胺所赐,洋奶粉已经彻底拥有了中國高端奶粉市场的定价权。   国内的消费者并非不爱国货,但市场信用已经影响到生存质量。三聚氰胺事件刚消停,两年后蒙牛、伊利的A股股价恢复常态,迎来了双汇瘦肉精事件;瘦肉精事件未了,蒙牛再曝中毒事件,榆林榆阳区食安委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出事的蒙牛奶并未检出致病菌,但没有解释学生不适的原因,暗示臆症集体发作遭到媒体炮轰。此外,墨汁粉条、毒素腊肉等等,让消费者如坐针毡。不要说到香港扫货,只要能力所及,就是到北极扫货,中國的家长们也会义无反顾。   处于食品安全恐慌之中的中國消费者,正在给食品信用最高的溢价。这是一个简单的市场规则,洋奶粉价格上涨,并非成品上升或者利润下降,而是在收获信用溢价,试探中國消费者愿意为信用支出多少。只有信用食品获得了高额溢价,中國的企业才愿意付出成本打造信用体系,如果信用一文不值,企业就会视信用如弊屣,从这个角度说,洋奶粉涨价刺激国内企业,未必不是好事。   一个市场的质量底线是食品与药品,都与生命息息相关;一个社会的秩序底线是公平的法律,两大底线受到挑战,社会也就失去了安全边际。   面对洋奶粉涨价有两种做法:或者斥责国外乳制品企业趁火打劫、顶风作案,游说政府部门约谈国外乳品企业,让这些企业打消涨价的念头;或者加强制度建设,在制度上让造假者付出终身难忘的代价,从文化上让全民族对普遍的失信进行深刻的反思,对民族的诚信刮骨疗毒,从市场上对于信用给予高价。只有三管齐下,才能治愈造假顽疾。否则从上到下的造假者将食髓知味,从历史到食品,无处不假。   笔者坚定地支持后一种做法,并且,正是出于爱护民族品牌的本心,希望为洋品牌涨价放行。无论国货洋货,都应该享受同样的信用溢价;无论消费者贫贱富贵,都应该有起码的安全保障。   来源:2011-4-30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叶檀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01.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洋奶粉涨价多少信用就值多少价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鸟巢、大剧院、黑砖窑、毒奶粉 (39) 领导有特供,百姓无生理 (23) 近观“特供”,遥忆“三同” (30) 谁是三鹿奶粉事件的真凶 (43) 谁吃了三鹿奶粉? (14) 让我无语的三鹿奶粉 (8) 要公告,不要上报! (8) 蒙牛OMP风波的“台前幕后” (0) 蒙牛教训 (0) 蒙牛事件凸显中国商业文明缺失 (8) 考问“三鹿事件”公关——中国媒体的“谎言大接力” (18) 老子戏说之三鹿奶粉 (12) 结石婴儿,有一些疾病是穷人的专利 (14) 祸起政府自身免检 (32) 祸国殃民中宣部是始作俑者 (9) 石家庄市政府的道歉太有才了 (34) 相信政府是中国人的胎教吗? (25) 监管部门应对毒奶粉事件承担责任 (9) 监管官员缘何不与田文华同堂受审? (0) 牛根生,你何必要撒谎 (0) 牛奶掺假物检验26招 (8) 泛滥的有毒食品分明是国家纵容出来的 (6) 沐猴而虎与指鹿为奶 (5) 毒奶事件中的官员表演 (33) 毒奶事件与中国环境危机三定律 (8) 敦促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辞职书 (57) 政府有毒怎么办? (50) 拜托,能帮助我戒毒么? (9) 我为什么要公布问题奶粉“三鹿”的名字 (39) 对牛奶,消费者知情多少? (6) 可怕的牛奶 (12) 凭什么相信你们的宣言? (21) 假蛋白、假民主和假道德 (0) 伪良心是怎样炼成的? (1) 从泰国政坛大戏到孩子的奶粉问题 (44) 为了那些被活活疼死的婴儿 (46) 中国灾难公式 (13) 中国急需一场政治革新 (60) 中国人的生命不如美国的猫狗吗? (32) 业内认为“不法奶农添加三聚氰胺”说法存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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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权腐败”三原色

  〖提要〗:中國中央政府部委办以特权建几栋房,买卖给其属下官员这似乎很人性化有道理,但这种房屋、地产等是非市场化所得,这就出现了国家公共利益与权力的举世不公。从公共集体“权力腐败”到个人职务“权力腐败”,演绎了中國权力腐败、前赴后继、执政黨根源无奈的登峰造极。中國一黨执政下的60多年腐败,有其根源的无奈与现实的结果,这就是国家财富、公共利益被无辜无情的侵占、瓜分、漏掉,却从源头上无法、也没有任何制度来加以堵截……   〖引子〗:按着全球法治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法则,任何国家机关、公民利益的取得应该当然的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的平台——社会公共利益之上。而中國国务院所属国家商务部当然也不应该成为例外,特别是土地、房地产等国家权力、利益的取得,更应该规范在“市场经济地位”行为的取得或失去之上,这是一个“法制国家”最起码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个体集權官员、没有任何制衡腐败犯罪的必然性;中國公民无法参与的黨政、公检法等等,演绎着一场接连一场、前赴后继的“亡国亡黨”……   1)、   上层建筑、制度腐败,是一种最可怕的根源腐败。中國商业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3月26日文章揭露,在房价居高不下、进入全球之最行列的北京市,中央某部委在寸土寸金的二环附近盖有内部福利分房,内部价格仅为北京市同等地段估值的六分之一。网上流传《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文章,指商务部以“经济适用房”名义盖楼分给官员。业内人士指出,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國不公,是权力、極權的一种大腐败。若中國黨、政、军等至上而下层层若是,则最少使中國房地产市场总量减少一层到二层的巨大市场分割,这种“特权”——体制腐败更有可能每届黨政军政府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的前“腐”后继,形成中國社会自最高层而下的一个毒瘤阶层,这种毒瘤阶层从中央、到地方直辖市、省、县、乡层层盘结。体制腐败,是一种公然允许的腐败,是他人无法公允得到的利益;所有腐败之本,就是取得既得利益,或大或小、或天外飞来之财富、或千万人都不可企及。   尽管来源于中國共產黨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集团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并未具体点政府机关的名,仅以“xx部”代称,但更早曝光则是网上流传的《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后文中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商务部的公务员。按照每套最小90平米计算,一套房比相同地段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价约低出200万元人民币,是一个年均20万元公务员10年、不吃不喝干净、正当的总收入。   网络同时流传一份“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可以在清晰影印件上看到单位名称、售房价格等相关内容。据中國公开媒体报道,被曝光的楼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这栋6层灰白色楼院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有长40米宽5米的空地预留作车位,四周还有铁栅栏围护。该楼院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堪称黄金地段。据深入调查,10号院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0年落成。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文章称,不仅如此,该地段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密集地区,除中國国家商务部之外,还有国家人保部、国家财政部、煤炭部、林业部等部委也在此有职工分房。分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4/5或至少2/3以上的标准(一般售价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这种分房形式是特权、权贵的经典的代表。   在中國国家商务部文件中,该项目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但依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收入须不高于4万元,且须经过公示、摇号等程序。但在10号院项目上,这些程序都被规避,反有知情人透露,能够分到房的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如果按中國各级政府管理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序列中,所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化机制都被减免,成为中國高官阶层一道风光无比、绝无仅有、绝对极致的风景线。   据行业内人士透露,从中央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然后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给当然的合法化了。   据市场经济学环境研究认为,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已经持续很久了,是权力“双规制”的必然产物。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國社会不公平,是权力极致的腐败。若是从中國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乡等中共、政府都这样从上而下,那么中國的这个市场将充斥中國5000万在职黨政军警官员,成为最高权力之下与所有公民的决定另类。   这样举国体制允许、体制制造的特权优先腐败,怎么不让一代一代的公民们官逼民反?更为严峻、黨政核危机的是:这种举国政府光明正大的“特权腐败”,就在14亿中國国民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坦坦荡荡的一直延续60多年在不停进行着,中共中央、中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胡錦濤却看不到、就在国务院总理溫家寶鼻子底下他却根本视而不见,这是中共独黨执政、非“法制国家”、无法避免的一种体制“核漏洞”,而当今世界的所有“法制国家”则没有这样的体制“核漏洞”。该报道已经在中國全国范围内遭遇网络上大封杀,中國最大的门户网络新浪和网易等门户网站新闻中心的相关消息被删除、屏蔽,但在各个论坛上仍然有大量转帖广为流传流长。   2)、   权力腐败。这是之最“权力腐败”的案例,据来自南京3月31日电文说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于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已经延续审判了超过了六年多时间,早已超过了中國法律以及《刑法》规定管辖的期限),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一个跨越时空六年多的公开逮捕、立案与法院审判的黨政腐败,这样的黨政反反复复的亡国亡黨案,怎么不国破家亡?最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一审法院根据姜人杰受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一如中國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的权力腐败,只要他一出手就可以财源滚滚、无所不能。   3)、   据新华社旗下《半月谈》(内部版)4月号最新报道,2009年以来,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沈阳市于洪区公安分局局长袁长占等市局局长、副局长、区分局局长等一系列大要案。案件暴露出中國体制内干部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腐败生态链及生存腐败环境的难以遏制,仅辽宁省沈阳市被牵扯的公安干部就达数100人之多。这是中國反复出现的公安、法院等腐败案的再度爆发。   2009年沈阳市纪委在调查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包庇儿子犯罪、受贿等问题时,发现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存在包养情妇、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于2009年1月22日对刘和采取“两规”措施。后经查实,刘和在领导岗位期间,受贿及非法获利500余万元。2010年4月刘和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史超有期徒刑15年。据长达82页的判决书显示,史超涉嫌受贿达49项。据办案人员介绍,史超被“两规”后,从他家里查出大量现金、存单、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达9000余件,办案人员用了两个月时间清理登记,之后用拉邮件的卡车运送,一天一车,一连拉了15天。   2002年5月,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政委袁长占接替史超,任东陵分局局长,2004年3月又调任于洪分局任局长。在这两个分局局长任上,袁长占利用提拔任用干部之机,收受近百名干警贿赂及礼金,高达300余万元,人称“卖官局长”。2009年2月,袁长占被沈阳市纪委立案查处。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袁长占一案中,涉案干警99人,有的是于洪、东陵两个分局的骨干。他们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临危不惧,在面对危险繁重的任务时不曾懈怠,却在面对官场潜规则时却一个个的倒下了。据调查,袁长占及沈阳公安腐败窝案,可谓中國官场、体制的一种必然现象:   (a)是年节前后,特别是自2002年担任东陵公安分局局长后,随着权力的扩大,收受钱物也水涨船高。一到过年过节,到他办公室里的干警络绎不绝:“局长,过年了,我也没买啥,多少这点意思。”说完,把钱往报纸或者文件里一夹,转身就走。这样的人情往来,袁长占平均每年收受钱物达40余万元;(b)是干部晋级和岗位调整期间。一般都是副科长变正科长、副所长变正所长、正科变副处,价码不等,低的一两万元,高的五万元。这种用人标准深深影响了分局干警的积极性,不论工作好坏,只要想“进步”就得给袁长占送钱。一些民警私下里就送钱交流心得,个别家庭困难的干警,为了能早些提拔,甚至到银行贷款给袁长占送钱;(c)是红白喜事、生病住院时收钱。袁长占母亲去世时收下属钱款近50万元,父亲去世时收了20万元,而袁长占自己两次生病住院,加上儿子结婚,一共收了130余万元。仅住房,袁长占就以其父母和子女的名义购买了6套,在沈阳市内五区均有房产。中國干部体制升迁变动,就这样60多年一直都漏洞百出、举不胜举,中國黨政干部的各级书记、主席、省长、市长等一样不用公民来“举手”通过,通常根本不用公民和百姓有半句话说,就是一两个人就决定了这些干部的一生。   这样的公检法体制,怎么来维护一个社会的正常、公正、阳光下来运行?日本大地震的核电危机,是当今世界的不治之症,可能将维害人类800年甚至更远。中國体制漏洞——当然腐败,长期生生不息的象“核泄漏”一样60多年一直存在、不断,谁也无法遏制的每每爆发。除了文中所讲的辽宁省沈阳市(710万人口)公安腐败窝案,还有广东省湛江市(750万人口)陈同庆黨政腐败窝案、更有2011年爆发的广东省茂名市(720多万人口)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腐败大案,罗一口气供出超过数100多名黨政官员黨政干部腐败一锅端的天下奇案……这些一如一个新加坡国家般、超过500万人口的“亡国亡黨”腐败案、前赴后继的不断发生,都一针见血的暴露了这种体制、当然60年长期存在、没有任何变动的“核泄漏”。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 巩胜利 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投稿之外,一切其它任何媒体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或刊载。若有任何疑问及版权问题请通过Gvv21#hotmail.com与作者本人联系。)   作者: 巩胜利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4-19.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中国“特权腐败”三原色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面对腐败,社会心态知多少? (4) 青年人的“榜样”——也谈腐败 (0) 都是“腐败”惹的祸 (1) 贪污腐败的真正机制是什么? (0) 谈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源 (0) 警惕“小民的腐败” (0) 见过腐败的,没见过这么腐败的 (2) 落后挨打与腐败挨打 (0) 腐败者的“奇技淫巧” (0) 腐败缘何惩而不败 (1) 腐败的通行证 (0) 腐败的群众基础 (1) 腐败的症结是群众? (0) 腐败的另类分析 (0) 腐败现象,谁应承担失察的责任? (0) 腐败现象的源头在哪 (0) 腐败猛于虎 (0) 腐败文化 (6) 腐败大坝 (0) 腐败吞噬了多少财富 (5) 腐败分子为何不怕亡党亡国 (0) 腐败与战争 (0) 给“集体腐败”一记棒喝 (0) 第三只眼看腐败 (0) 百花齐放,推陈出新——中国腐败面面观 (0) 由腐败所想到 (0) 现阶段中国腐败的特点及治本之策 (0) 现时的腐败现象与解决办法设想 (0) 泛化腐败等于纵容犯罪 (0) 沿海是腐败的前沿 (0) 没有监督机制是腐败的根源 (0) 江姐,你与腐败擦肩而过 (2) 比腐败更可怕的惰性 (0) 杜长平们这四年改正了什么? (11) 杀了他算了 (0) 无声冷对腐败 (0) 教育的腐败:人道,师道和钱道 (0) 揭露腐败会产生“负面影响”? (0) 打掉腐败分子最后的希望 (0) 打倒公车腐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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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视的《南京条约》第一条

  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國历史,是一部中國人探求强国御侮之道、重塑民族尊严的历史。为此,中國人遭受许多挫折,走过不少弯路,付出了极其高昂的学费。然而,很少有人能够想到,国运兴衰、民族荣辱的规律,其实就隐藏在《南京条约》的第一条(或称第一款)中。    一、《南京条约》第一条:被忽视的重要条款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中英双方在泊于南京江面的英国军舰皋华丽号(Cornwallis)上签署停战协议,史称《江宁条约》,也叫《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一共13条。如众所周知的那样,《南京条约》是一个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近代中國遭受西方列强欺凌的屈辱见证。然而,历史是复杂的,《南京条约》也有其复杂性。比如其第一条,中文本是这样表述的:“嗣后大清大皇帝与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这就是一条一直被忽视的重要条款。一般人未必看过《南京条约》原文,自然不可能引起重视,而专业的研究,如一部以65万字的宏大篇幅“对《南京条约》及附约的每一款项的来龙去脉进行逐次的考辨”的专著——《转折:以早期中英关系和〈南京条约〉为考察中心》一书(郭卫东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对这一条也仅有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南京条约》第一款是礼节性的和好关照,停战宣布。”然而,这一条难道真的仅仅是“礼节性的和好关照,停战宣布”吗?   以笔者愚见,事实远非如此简单,这一条款实际上隐藏着国运兴衰的规律,深刻领悟了这一条的内容,也就破解了国运兴衰的大秘密。历史曾经给了我们提示,却因为我们缺乏悟性而错失了机遇。   从表面上看,这一条款的前面部分——所谓的“永存和平”、“彼此友睦”只是套话,它看起来确实像是“礼节性的和好关照,停战宣布”。但是,它的后半部分“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却不简单。何谓“身家全安”?《南京条约》中文本的表述是模糊的。英文本《南京条约》第一条全文如下:   ARTICLE I. There shall henceforward be Peaceand Friendship between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Britain and Ireland,and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nd between their respective Subjects,who shall enjoy full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for their persons and propertywithin the Dominions of the other.     中文本的“身家全安”,在英文本中是“shall enjoy full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for their persons and property”,这句英文的意思,是说人身(persons)和财产(property)要得到完全(full)的安全(security)和保护(protection)。它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原来,它的意思是人身权(本文中所说的人身权主要是指人身安全的权利)和财产权要受到保护,而且这一点要由政府承诺并提供保障。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必须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这一条的要义是,英国公民在中國,其人身权和财产权要由中方提供保障;同样,中國公民在英国,英国政府也承诺保障人身权和财产权。应该说,这是合理的要求,也是平等的要求。   英国人将这样的内容列入《南京条约》第一条,是因为他们极其看重这一点,而这在英国方面早在1840年2月鸦片战争开始之前就已经明确并确定下来了。1840年2月20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给侵华英军正副全权代表懿律与义律的训令的第3号附件——《对华条约草案》中是这样表述的:“第一条自今以往大不列颠?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陛下与中國皇帝陛下以及两方臣民之间和平敦睦,两方臣民各在对方疆土之内得享人身、财产之完全的保障与维护……”(《中國近代史参考资料》第一编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60年8月版,第135页)除去中文翻译的表述差异,《对华条约草案》这一条与《南京条约》第一条实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由此可见,英国方面对这一条是如何看重,是一定要在条约的第一条加以强调的。但是,对于中方来说,却对这一条的深刻内涵完全没有领会。以钦差大臣耆英为代表的清政府官员在条约上签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理解英国人为什么要将之写在《南京条约》的第一条的原因,而负责翻译的人也根本不可能领会那几个看似简单的英文单词后面隐藏的重大历史奥秘。中英双方对这一条文的不同态度,刚好折射了两国的历史命运。英国人如此重视的内容,在中國人却几乎视而不见,这种视而不见甚至一直持续到169年后的今天,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中國人还是没有真正理解这一条对于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重大意义。    二、人身权和财产权:现代文明的根基   英国人将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写入《南京条约》第一条,典型地反映了英国人的思维,这个思维源自悠久的历史传统——一个英国人极其引以为豪的历史传统。   英国对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视,可以追溯到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甚至更早一些时候。1215年6月15日,一群英格兰贵族在泰晤士河边的一块牧草地上迫使国王约翰在一份包含63个条款的文件上盖上王玺(历史学家认为约翰未在《大宪章》上签字,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会写字,但肯定盖过王玺)。这份被称为《大宪章》的文件,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甚至可以看作是英国宪政乃至世界各国宪政的母体。当然,仔细追究起来,《大宪章》虽是1215年签署的,但它不过是对旧时英格兰国王与贵族权利、义务的重申,因此《大宪章》的思想早已存在。《大宪章》的意义,是以条文的形式将这些权利、义务明确下来,将习惯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而这开启了制度化约束王权的新篇章。曾两度出任英国首相的温斯顿·丘吉尔在1936年写道:“这是超乎君王之上,甚至连君王也不可抗拒的一条法律。”学界早有定论,宪政的真谛乃是“限政”——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權利。限制政府权力最关键的是限制最高权力,《大宪章》开启了制度化限制最高权力之门,所以它受到持久而热烈的尊崇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英国作家梅尔文·布莱格(MelvynBragg)将《大宪章》列为“改变世界的12本书”之一,并写有这样一段评论:“《大宪章》所受到的尊崇已经维持了近800年的光阴,且不但在英国,也在美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以及想要甩掉暴政、在法律和人人平等的基础上立国的其他各国中,奠定了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宪法基础。如果说有一件文书,通过长时间的法律试用和它如神话般强而有力的影响,塑造出一个凡是自由男女尽皆向往的世界,那就是《大宪章》。它所得到的共鸣是超乎一般人所能想象的。”(梅尔文·布莱格著:《改变世界的12本书》,中华书局2010年8月版,第46页)1989年,法国在巴黎举行《人權宣言》颁布200周年纪念大会。在大会上,法国总统密特朗自豪地说,世界的人權产生在法国。当时有几十个国家的政要在场,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不顾外交礼节,马上站起来说,不对,人權产生在英国。撒切尔夫人说人權产生在英国,理由是充分的,就是因为英国早在1215年就签订了《大宪章》,确立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作为两项最重要的人權的地位。而撒切尔夫人此举,更是传神地表现了英国人以《大宪章》为荣的情怀。法国人以《人權宣言》为荣,英国人以《大宪章》为荣,则更凸显世界文明主流的价值观乃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   《大宪章》中最具价值的部分,是第三十九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大宪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等地位之人依据这块土地上的法律做出合法裁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害。”该条确立了非经合法审判,不得被逮捕、监禁及其他形式的伤害等人身保护权,由此,英国国民的人身权利逐渐被确立起来。   《大宪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余等之巡察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但依出售者之意志允予延期付款者不在此限。”该条规定对国王及其下属侵夺民财进行了约束,是对财产权的确认。   《大宪章》缚住了英国国王的手脚,在其签署后的数百年间,英国的国王们一再试图抛开这套绳索,而英国的贵族和平民则奋起抗争,一次次迫使英王重申《大宪章》的约定。据统计,在《大宪章》签署后的200年间,历代英王曾44次重申《大宪章》。可以说,英国宪政的发展史,就是英王和贵族、平民围绕着是否遵守《大宪章》而展开的斗争史。   约翰签署《大宪章》,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墨迹未干就拒不执行,好在他次年就去世了。其继任者亨利三世(1216—1272年在位)因年少而无力与贵族们相抗衡,但其成年后也渴望專制王权,不希望受《大宪章》的约束,因此多次与贵族发生冲突,直至兵戎相见,但最终是贵族的力量占了上风,议会也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英国议会的发展,是贵族、平民限制王权,特别是征税权的结果。   1628年,英王查理一世要求开征新税,议会通过了《权利请愿书》,列数国王滥用权力的行为,重申过去限制国王征税权利的法律,强调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重申非经依法审判,任何人不得被逮捕、监禁、流放和剥夺财产及受到其他损害;规定海陆军队不得驻扎居民住宅,不得根据戒严令任意逮捕自由人,等等。可以看出,这些内容实际上都是重申《大宪章》对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行保护的规定。查理一世批准了这一请愿书,但无意真正执行它,当议会批准补助金后,查理一世下令解散议会,议会的抗争引爆了所谓的“资产階級革命”,结果是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权利请愿书》的内容得到了重申和确认。经过“光荣革命”,英国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到18世纪王权彻底被限制,不再对议会权力形成挑战,英国宪政趋于成熟。   从13世纪到18世纪,英国从中世纪转型到近现代文明社会。英国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标志,就是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有力的保护。人身权的保护,使人们避免未经依法审判即被逮捕、监禁和其他侵害,使生命安全获得保障。财产权的保护,可以保障个人的生存和獨立,也可以限制国家权力对个人的侵犯,在此基础上形成对政府征税权力和财政收支预算的监督和控制,是人民约束政府权力的有效武器。这些都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根基。   与英国相似,世界各国在进入近现代文明社会的关键时刻,都选择了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1789年的法国《人權宣言》,第七条为“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指示的手续,不得控告、逮捕或拘留任何人”,第十七条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1791年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受剥夺,私有财产只有在为公共利益且经合理补偿方可征用。    三、产权保护:西方兴起的关键   关于财产权的保护,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作用:促成了近代西方世界的兴起。   有效的产权制度是近代西方兴起的关键所在,这是西方思想界的普遍共识。产权的实质是排他性权利,即一个人对某事物的绝对支配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让渡权四种基本权利。产权在英文中写为propertyrights,而property就是财产,因此产权在核心意义上就是财产权,即“产权是以人们认为合适的办法控制和处理财产的权利”。   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首先是保证了资源配置的效率。经济学的首要目标,是解决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我们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好的制度,就是因为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最高,而市场经济的效率首先来自明晰的产权安排。清晰界定的私有产权能够消除或减弱不确定性,可以降低交易的成本,因而是最有效率的。   产权的另一重要功能是激励。一个社会必须刺激个人去从事那些能够引起经济增长的活动,才能实现发展。要刺激人们去从事那些能够引起经济增长的活动,必须提供激励。良好界定的产权使人们将各自资产投入市场竞争以追求最大收益成为可能,对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良好的激励。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在其与罗伯斯·托马斯合作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总结近代西方世界兴起时有一个简洁有力的结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包括有效率的资本市场、金融体制、财税制度等,其核心是产权保护制度,如果没有有效的产权制度,就不可能促成“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发展,近代西方世界就不可能变得强大——强大到拥有对西方世界之外的世界的支配力量。   历史实践比理论推演更有说服力。“西方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组成部分。仅就西欧各国——英国、荷兰、法国、西班牙等国来说,其历史命运就很不一样。在近代世界竞争中,英国、荷兰是两个成功的国家,由于“已确立的产权提供了更有效地利用生产要素的刺激,并将资源导向发明和创新的活动”(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年10月第1版,第169页),因而在近代获得成功,荷兰在17世纪是世界头号强国,而18、19世纪则是英国称雄世界。相对来说,法国、西班牙在近代则是两个不成功的国家,情况与英国、荷兰相反。   法国的失败是由议会失去对国王权力的控制引起的。法国在14世纪初也发展出了与英国议会相似的“三级会议”。但是,与英国议会始终没有完全失去对国王征税权的控制不同,法国的“三级会议”后来实际上名存实亡,失去了对国王征税权的控制。其起因,是战争的需要。1337—1453年英法“百年战争”期间,为了筹措战争费用,法国国王要求“三级会议”允许其征收特别税(交易税、盐税等)。“三级会议”希望尽快取得对英战争的胜利,结束法国的社会动荡,所以同意了法国国王的要求。1439年,“三级会议”决定,国王可以不经“三级会议”的批准而征收新税。但是随着紧急形势的过去,征税权却随着法国国王权力的扩张而被延续下来,脱离了“三级会议”的控制。在其后的三个多世纪中,“三级会议”试图通过和平的方式恢复对国王征税权的控制,但均以失败告终,直到最后爆发了大革命,以暴力的方式夺回这项权力。   由于法国国王的征税权失控,法国的私人产权不像英国那样受到保护。为了保障税收,法国国王向行会转让某项经济活动的垄断权(因为需要行会以交纳稳定的税金作为回报),行会则试图利用垄断保护地方市场免受外部竞争,其结果是垄断加强,而创新和要素的流动性受到了抑制,导致贸易受阻、生产性经济活动下降。此外,法国还培养了一个庞大的享受免税的特权阶层和保守的官僚队伍,他们不仅消耗税收,还成为法国政治结构中的顽固力量,阻碍了社会变革。   工业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变革,西方世界的优势是通过工业革命才真正确立起来的。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而不是发生在法国,这里面的原因是值得深思的。   许多人认为英国工业革命是由技术进步——纺织机器的改良和蒸汽动力的发明和应用推动的,的确,技术进步对工业革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其作用并没有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么大。更重要的问题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是需要条件的,这里面不能不提到英国的专利制度。实际上,专利保护制度对英国工业革命的作用非常大,因为技术发明如果不能被推广则对社会不会产生多大的实际作用;而发明的推广需要企业家的投资,企业家的投资只有在获利机会较大、风险较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而要降低风险、增加获利机会,就需要对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以使在一定时间内(在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为14年)能够通过垄断该技术而获利。工业革命的两项关键性技术,阿克莱特的纺织机专利申请于1769年7月获准,瓦特的蒸汽机专利证书于1784年4月拿到。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因此,推动工业革命的不仅仅是技术,更重要的是技术后面的产权保护制度。   1835年一位英国作家写道:“英国之所以能够称霸世界,阿克莱特和瓦特的功劳比纳尔逊和威灵顿更大。”纳尔逊指被誉为“英国皇家海军之魂”的霍拉肖·纳尔逊(HoratioNelson)海军上将,他在1805年10月指挥英国皇家海军舰队战胜法国、西班牙的联合舰队。威灵顿指威灵顿公爵(firstDukeofWellington),是他指挥英国陆军在1815年6月的滑铁卢战役中击败拿破仑。这两位都是英国人心目中的大英雄。英国人认为“阿克莱特和瓦特的功劳比纳尔逊和威灵顿更大”,但阿克莱特和瓦特能够对英国工业革命做出巨大贡献,却有赖于包括英国专利制度在内的产权保护制度。   英国的产权保护制度,依赖于从《大宪章》开始的对财产权的保护,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对王权的限制和逐渐发展起来的宪政制度。英国经过“光荣革命”,“议会的崇高地位、中央(议会的)控制财政事务、限制皇权、司法獨立(至少脱离王室而獨立)以及普通法法庭的崇高地位,均相应地建立起来了。这一系列变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增强了产权的保障”。最终,“产权保障以及公共与私人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带来了英国后来快速的经济发展,还成就了其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并最终使英国雄霸世界”。(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91-192页)    四、中國经验:回归现代文明还是自创新路   当历史的车轮转到1839年,中英双方因鸦片问题而产生了碰撞和冲突。   1839年3月10日,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抵达广州。18日发布禁烟文告,责令外国鸦片贩子三日内必须呈缴鸦片并签署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贩卖鸦片,若有再贩,“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由于鸦片贩子不配合,21日林则徐派兵封锁商馆,断绝饮食供应,迫其就范。到25日,大部分烟贩屈服,只有英国人仍然坚持。在林则徐下了最后通牒后,28日他们终于屈服,同意交出鸦片,但拒签保证书。   从中國人的立场来看,林则徐的做法完全正当,中國有权这么处理鸦片贩子。林则徐提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也完全合乎大清官方的思维方式和通常做法。但是,英国人却强烈抗议。英国人的逻辑是,一个人犯了法,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审判,根据其行为触犯法律的程度给予恰当的处罚。注重程序,是英美普通法的传统。基于“正义需要一个严格的程序来实现”的信条,在英美法系国家,审判要经过一系列复杂而又严格的程序过程,无论是从法官的选任到陪审团成员的选择,一直到法庭上辩护双方的激烈争辩,都要遵循严格的程序,认为只有在此条件下的审判才是正义的。这种观念后面的逻辑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否则政府的行为极有可能是任意和武断的,个人的权利无法保障。而“人即正法”,未经合法审判、未定犯罪轻重就被处死,显然有违英国人看重的程序正义的原则,所以他们不可能按此要求签署保证书。从更深层次去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经合法审判不得被逮捕、监禁及被剥夺生命,这是英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从《大宪章》以来就形成的传统。而“货尽没官,人即正法”的做法明显与之冲突,所以英国人是不能接受这种做法的。由于英国人拒签保证书,林则徐围困商馆、断绝饮食,这直接威胁到了他们的生命安全,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以政府的名义担保,让英商交出鸦片,这又涉及在华英国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问题,为日后中英冲突埋下隐患。   鸦片战争的前因后果实颇为复杂,绝非一言两语可以说清,这里姑置不论。我们所需深究的,是英国人将“shallenjoyfullsecurityandprotectionfortheirpersonsandproperty”这一句话写在《南京条约》的第一条上的逻辑,以及这一逻辑后面的重要历史启示意义。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國人寻求自强之道,但因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存在偏差——其中最大的认识偏差就是看重“船坚炮利”之类的科学技术,而对制度的关键作用重视不够,尤其是对制度建设要以保障和促进个人權利(特别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为旨归缺乏认识。   如果以汤因比的文明观来看,晚清以来的自强运动,追求“船坚炮利”的洋务运动是追求器物层的现代化;甲午战争失败促使反思,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是追求制度层的现代化;五四新文化运动是追求国民精神层的现代化。五四以后的中國一度迷失,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重提“四个现代化”,但显然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仍是偏重于器物层的现代化,对制度层和精神层的现代化重视不够;在制度层的现代化方面,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促成了经济制度的现代化,但政治制度的现代化仍有许多路要走。   现代化是一个社会从传统社会转型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也是现代文明的萌生、发育、成长、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民众权利的扩展。英国的政治权力,从大趋势看,自1215年以后,逐渐从国王手中转到议会手中;议会有贵族院(上院)和平民院(下院)之分,通过议会改革,政治权力逐渐从上院转移到下院。在选举权方面,从一小部分人享有选举权,到逐步放宽选民的财产限制,到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到妇女享有选举权,直到18岁即享有一人一票的普选权。可以看出,英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演变,其实就是政治权力逐渐下移,或者说政治权力逐渐由民众掌握、民众权利不断扩展的过程。可以说,社会的进步,终极的体现是普通民众权利的扩展。民众权利的扩展是社会良序发展的根基,如果历史发展有规律,那么这可以说是第一规律。凡是循此规律者,社会必会健康发展;与此规律背道而行,社会发展必遭挫折。   观察中國6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也可以验证这一规律。60年分成了较明显的前30年和后30年。前30年的挫折,很大程度上是背离世界文明发展经验——社会进步首先要保护民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的。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有“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階級和民族资产階級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的表述,这至少说明那时是承认私有财产权的。但随着社會主義改造的进行,私有财产权逐渐被剥夺,及至养一二只鸡都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是包括所谓“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三四千万人的惨剧。可以设想,如果私有财产权不被剥夺,这样的惨剧是不可能发生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经济成就,其基本经验就是重新回到承认和尊重产权的道路上来,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民营经济的发展,到2004年修宪将私有财产保护写入宪法,到2007年通过《物权法》,中國经济成长中的健康因素,无不与产权保护密切相关。历史经验早已昭示,市场经济的成熟要以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为基础,不保护产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在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前30年由于没有公民人身权利保护的制度化力量,导致很多人受到伤害甚至因此遭难,改革开放之后,痛定思痛,重建法制,但离真正的法治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追究当前中國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源,可以发现还是人身权、财产权保护不力的问题。由于财产权保护不力,地方政府强行侵占、剥夺民营企业的私有产权时有发生,已引发社会的深重担忧和强烈不满;许多人对财产安全不放心,将财产转移海外,造成资产大量外流;城市居民房屋被拆迁、农村居民土地被征用而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自焚、流血的悲剧因此不断上演。在人身安全方面,尽管2003年的孙志刚案促使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但近年因媒体披露而广为人知的普通公民在派出所、看守所、收容所遭遇“非正常死亡”的死法还是触目惊心,有躲猫猫死、睡梦死、洗澡死、洗脸死、摔跤死、喝水死、骷髅死、针刺死、激动死、鞋带自缢死等等耸人听闻的名目,这些实际上都是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体现。归结起来说,当前中國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基本上都是公民权利没有保障而引起的。   从正反两方面总结历史经验,可以看到中國改革的成功是因为遵循世界各国文明发展的共同规律——扩展民众的权利,中國并没有发展出自己的独特经验或模式;而解决当前社会存留的问题,中國也要回归现代文明发展的基本经验,通过保障和扩展民众的权利使社会得以良序发展。   来源: 《炎黄春秋》2011年第3期   作者:洪振快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4-05.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被忽视的《南京条约》第一条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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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如何围堵"三公"消费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有关问题。会议决定,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仅如此,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表示,今年还将公开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 对于以廉政著称的香港特区政府,有没有“三公”消费?他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公开 ——真正透明 预算细化到一张办公纸 在内地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的“三公消费”即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在香港基本不可能。 首先,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基本不可能,因为香港政府的财政预算公开透明举世皆知,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预算是完全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展示,并接受公众查询和质询。其一个部门在网上公开的财政预算情况、支出情况竟然能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你想滥用公款吃喝,门儿都没有。 饯别晚宴后被要求退款 香港政府的财政制度对官员的开支向来要求严格。比如香港审计署曾公开批评个人资料私隐公署办公室有浪费之举。按香港政府的标准,公署办公室55名员工的办公面积应该是732平方米,当时的面积却高达1154平方米。此外,公署还为两任前专员举行饯别晚宴,第一次人均支出750港元,第二次人均支出650港元,审计署认为这不符合香港财政“适度和保守”原则,因此要求两位前专员退还款项。 特首外出访问开支被晒 在香港,公务员出差公干受《公务员事务规例》管理,规定公干期间涉及的开支,包括住宿、膳食、洗衣、一般应酬、交通、零用杂费等,一律由公务员领取的膳宿津贴中自行支付。要求非常严格,例如,出发当天在香港饮食等费用一律不计算,有关申请必须逐级审批,部门首长的津贴申请以及任何人的超额支出,都必须经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审批。 今年2月中,香港特首曾荫权过去4年来的外出访问开支被公开。这份统计文件,只要传媒向香港特首办公室索取,半天内便可以拿到。文件中详细披露了曾荫权从2007年11月到2010年11月之间外出访问的明细安排,包括每项活动日期、地点、行程项目、机票费用及其他开支情况。 文件透露,4年来,曾荫权外访活动共40次,开支总金额为987086港元,其中机票费用为54万港元,另有44.7万港元为其他支出。而单笔外访费用最高为14.19万港元,是去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派团赴印度新德里和孟买时发生的。从这份被传媒广泛报道的文件中,普通市民都可以了解到特首外访行程中的安排,平均在每个地方停留时间不超过3天,3次外访活动当天都往返——包括去年10月20日,赴上海主持世博会香港活动周的闭幕仪式。 更为有趣的是,文件显示曾荫权曾自掏腰包“外访”。2008年6月13日,他在前往美国休假期间,顺道为香港驻旧金山经济贸易办事处主办的大型宣传活动担任主礼嘉宾。而特首办的备注显示,这次活动的机票钱是曾荫权自己掏腰包的。 曾荫权40次外出安排中仅8次是赴外国访问,在32次内地的活动中,大部分活动的住宿费用均由主办单位负责,特区政府仅支付机票及部分“其他费用”。例如他于2010年4月9日至10日远赴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0年年会,除去往返机票5572港元外仅支出了511港元,相当于每天仅支出约255港元;而他于2008年1月4日赴广州拜会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时,仅花费420港元。 解释 政府信息公开是港人共识 类似于香港特首差旅费这种信息公开,在香港人看来,早已习以为常。面对记者的咨询,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曹景钧表示,这种信息公开,是香港政府一个相当寻常的做法。他解释,在某种程度上,香港政府是相当乐意公开类似的信息的,“因为香港的反贪、廉洁和高效,在国际上是非常出名的,公布这一类信息,对于塑造政府形象非常有利。” 有助于政府与市民相互信任 对于香港人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是所有人的共识之一,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有助于建立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信任,例如特首的差旅费公开,事实上但凡香港的公务出差,每年都会定期公开,以方便传媒与市民查询,一旦形成机制,市民便不会随便怀疑官员借公务机会用公帑旅游。 市民普遍认为,香港的廉洁和高效首先就是体现在财政透明上。除了特首、三司司长及一众高官的薪酬福利不是秘密之外,香港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需要征求市民的意见,同时要将政府各部门的详细收支记载,制作成为小册子、网页,方便市民查询。 公车 ——规定严格 只有6000多辆公务用车 香港拥有近17万公务员,目前约有公务用车6777辆(2009年统计)。香港公务用车管理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法律制度。香港财经及库务局下属的物流服务署统一负责政府车辆的采购配置、运行监管和专职司机的管理工作,政府各个部门负责配置本部门政府车辆的保管和使用,并随时将车辆运行情况上报给物流服务署,形成了一个职责明确、精干高效的政府车辆管理体系。 更重要的是香港拥有一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公务员队伍,各级公务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这是任何制度或规章得以执行的根本保证。 享受“特权”者仅三四十人 港府首长级以上官员大约1200人左右,占全体公务员不到1%,属于港府的精英层。他们在公车使用上享有比较优厚待遇,但标准公开透明。对高官配车和用车的规定是: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行政会议当然成员(主要有: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决策局局长)配置专车,免费使用,用途不限;首长薪级表7点或更高薪级(现最高薪级为8点)官员,不配置专车,但可免费使用本部门车辆(条件为:有车可用,下同),用途不限; 香港配有专车的最高级别官员约在20人左右,按照规定可配置贵宾车,在公车使用上不仅免费使用,并且不限用途。但最高级官员公车车号媒体都掌握,随时随地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实际上公车私用受到无形的制约。任何配置在部门的公车都不能成为首长的专车,公车私用的特权随级别下降而递减。 公车办私事限制严格 一般职级公务员是指首长级以下,薪级表1-56点的公务员。 因公使用公车的原则有三条:第一,按照需要原则。例如,从一个办公地点到另一个办公地点没有方便的公共交通可以利用,或者需要携带大量的仪器、设备的,经部门首长批准,可以使用公车。第二,合乎经济效益原则。按照这个原则,各部门负责公车管理的运输主管一般都要求公务员尽可能优先选择便宜的公共交通,或租用价格低廉的商业服务车辆完成公务活动。但对使用的士等费用较高的交通工具有限制性规定。第三,非专用原则。《总务规例》规定:配置在政府各个部门的公车非部门首长的专车。公车首先要保证该部门的公务需要。 一般职级公务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偿或免费使用公车上下班或办理私人事务。一是由于公共交通工具不足无法利用;二是获准赴海外公干人员,往返住所与离入境地点;三是因工作需要搬家等私人事务;四是因居住地偏远和附近没有幼儿园,确需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 香港公务员因执行公务乘用公共交通所发生的费用,经部门领导同意,符合有关规定才可以申领交通津贴(返还已支付之费用)。一是往返住所及工作地点,可申领部分交通津贴。这种情况一般是上级因工作需要安排公务员住在较偏远的地方,但自己选择居住偏远地区的情况除外;二是往返两个工作地点,或者由执行任务的外勤工作地点返回住所。可申领全部交通津贴;三是因紧急事故奉召由住所前往办事地点,然后返回住所,可以申领全部交通津贴。 解释 公车管理制度特色 第一,规章制度健全。《总务规例》对政府车辆采购、公车运行管理、首长用车规定、私用公车规定、部门之间协调使用公车、租用交通工具、车辆停放、车辆维修、驾驶政府车辆许可证及驾驶执照、滥用政府车辆的纪律处分等等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条文规定。对申请交通津贴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公式。 第二,相对集中分级管理的模式。公车采购多少,各个部门配置多少,平日的运行情况如何,部门之间公车的协调使用,租用交通工具在一定时期内满足用车需要等等,这些工作都由香港政府物流服务署承担。 第三,管理手段先进。香港物流服务署车辆管理科有一套先进的电脑管理系统。对所有车辆每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行车记录详细规范,包括始发地点、到达地点,行车线路、行程公里数等等都记录在案。对每台车辆的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也有详细记录。 第四,公车使用规定既坚持公私分开的原则,也对职务消费进行规范,而且规定了有偿使用、部分免费使用和免费使用几种情况。首长级官员享受较好的用车待遇,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职务消费。但真正享有“特权”者也就30至40人,社会舆论监督加上本人的自律,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公车的滥用。  雪松: 香港围堵“三公”的核心方法是透明。但只是透明是不足的,同时需要有一条 如果政府不透明或者 被发现贪腐,人民能够弹劾 政府人员 的渠道  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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