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燕琼

维权网 | 福州冤民探望慰问被软禁的范燕琼(图)

( 维权网信息员任强明报道 )6 月 28 日 中午,福州 仓山区 冤民林兰英、林祥官、刘玉钗、林应强 等人到福建南平探望并慰问了被软禁在家中福建三网友之一的范燕琼女士。 范燕琼是福建著名的维权人士,长期以来无偿帮助冤民维权伸冤,曾还因帮助福州闽清冤民林秀英维权,即“严晓玲事件”而因言获罪。 刚到范燕琼家门口,福州 4 冤民一眼就看到贴在门框上的三个大字“我无罪”。能见到范燕琼,大家都由衷地高兴。 范燕琼介绍说,她从 5 月 30 日 上街呼吁支持温家宝政治改革以来,一直遭到国保和当地公安的软禁,就连治病都不许外出。她对福州 4 位冤民不怕打压敢于来南平探望她表示欣慰,对于 4 冤民的冤情,她会高度关注,以后会主动采取积极的方式帮助 4 位冤民维权! 范燕琼考虑到自己现在仍处于被软禁中,很遗憾无法亲自前往湖南声援因拒绝写不过问李旺阳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保证书》而被“刑事拘留”的朱承志大哥。为此范燕琼委托福州 4 冤民在方便的时候代她前往湖南探望朱承志大哥或他的妈妈。 福州 4 位冤民非常钦佩范燕琼不畏报复迫害执着帮助冤民维权及支持呼吁温家宝总理的政改,都深受感动,因此很愉快地接受了范燕琼的委托。 福州 4 冤民中林兰英、林祥官、林应强都深受福州黑恶司法之害,却诉告无门,屡遭报复。刘玉钗房子被强拆,赖以生存的果树也被无补偿强占,别人房子被拆还有发放安置费用,而她历经 5 年不见分文安置费。 冤民刘玉钗和林应强近日还都面临无家可归无处容身的境地,原来是福州当地官员和警察还故意分别给 2 人租住处房东施加压力,要强迫他们各自搬家。 最后, 4 冤民手举诉状标语和范燕琼一起在“公平正义是永生不灭的圣火”,“言论无罪自由万岁”下留影。 刘玉钗电话: 13328651738 林兰英电话: 18959187897 林祥官电话: 18959165897

对网民诽谤案的报道,哪个更客观?

对福建三网民的报道,记者虽然也是受命而作,但毕竟要署记者之名。只听信官方一 家之言,而不对案件作全面了解,如此报道出来,这不仅会让读者“不明真相”,也有违新闻工作者的职 业道德。

福建三网民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图)

福建三网民案终审判决三名当事者维持原判,游精佑和吴华英即将刑满出狱,网民们记录全部过程,并计划前往迎接。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刘晓原:三网民案明天宣判,家属领了旁听证

从游精佑妻子处获知,今天下午四时,三网民家属从法院领取了八张旁听证(范的家属三张、游的家属三张、吴的家属二张)。     本案审判长还很人性化地问到了游精佑孩子高考成绩。在三网民案中,我以为受伤害最大是三网民的孩子们。范燕琼的女儿,今年是大学毕业;游精佑的女儿,今年高中毕业;吴华英的女儿,在母亲被抓后,辍学外出打工。    终审结果如何,无非四种情况。一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种可能性最大;二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是撤销原判,改判无罪;四是范燕琼两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一年零六个月,游精佑、吴华英无罪,这也是网上传闻。    不知明日的宣判,司法机关会不会高度紧张?是否还会搞交通管制?宣判虽然是在福州市,但首都是有点紧张,昨天警方给阿尔上岗就是例证。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 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真理部】范燕琼案

【泉州网】市宣转省宣通知:关于范燕琼等3个诽谤案二审即将开庭审理,我省媒体如要报道,一律采用新华社通稿。不采访、刊播其他来源的信息,低调处理,不炒作,不讨论,不也搞该案件的相关链接。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萧瀚:据说很穿越:纽约时报诉马尾区政府 

雲邊居士按:本案案情来源是《日人民报》,文中涉及的布伦南大法官撰写的判词更无一字伪造。

1960年3月23日,《纽约时报》接到福建三位网友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支持彻查严晓玲事件的一份广告,该广告呼吁彻查严晓玲事件。1960年3月29日,《纽约时报》配以巨型大写字母的“关注他们高涨的呼声”(Heed Their Rising Voices)标题,刊登了这一广告。

广告谴责福建马尾地方政府对严晓玲事件的不负责任,主要内容是严晓玲的妈妈林秀英提供的对政府调查的质疑。马尾地方政府看到这份广告之后,向马尾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诉讼理由是:游精佑、吴华英、范燕琼以及《纽约时报》伤害了马尾区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的若干人。牠认为,该广告中涉及的失实内容将在公众脑海中形成对牠形象不利的印象,因此广告侵害了牠的名誉权,马尾区政府要求法院判决纽约时报向他赔偿50万美元。1960年11月3日,马尾区政府的这一诉讼请求获得了马尾区法院的支持,法官判决纽约时报应当向马尾区政府赔偿50万美元,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犯有诽谤罪,各判有期徒刑一年、一年、两年,这一判决于1962年8月30日再次获得福州市中级法院的支持,州法院遵循普通法的惯例,认为当言论造成他人的声誉、职业、交易、商业活动都损失时,该言论即构成诽谤。

范燕琼女儿写的网民案庭审纪实

我对新浪网很失望,为表示不满和抗议,在此只发文章的链接。请网友到法律博客去看范燕琼女儿写的庭审纪实。http://liu6465.fyfz.cn/art/610530.htm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

【真理部】屠夫喊你回家过年

【泉州网】省宣通知: 1、请网站不转载央视封杀中国足球、春晚彩排人员受伤报道,已转载的要删除; 2、2月5日以来,天涯社区、凯迪社区、凤凰论坛、网易博客等一些论坛、博客中出现《游,吴,范三网友,屠夫喊你回家过年!》的贴文,并有大量跟帖。请各地外宣(网络)管理部门和各省级重点新闻网立即通知所属网站删除该帖,并要求其他网站不转载、不跟帖; 3、请网站删除《浙江广厦民间借贷问题显露》一文及相关报道。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加载中

CDT/CDS今日重点

【CDT月度视频】十一月之声(2025)——“我们现在最大的敌人是谁?”

【CDTV】徐勤先:“宁杀头,不做历史罪人”

【404文库】“那气质,那眼神,很有感染力”(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读者投稿 · 最近更新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CDT 新闻简报

CDT专题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漫游数字空间

中国无差别袭击案件受害者纪念墙

我们建立了这个无差别袭击案件受害者纪念墙,持续记录全国各地的无差别袭击案,并纪念和哀悼这些案件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