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捕

王琳:追问渭南书案:体制内你仍有选择

在被渭南警方拘留39天之后,谢朝平回到了他北京的家。但这并不是谢朝平的自由。在法律上,谢朝平仍是一宗“非法经营案”的嫌疑人,只不过,警方对他的强制措施由“拘留”改成了“取保候审”。促使警方为谢办理取保的关键,在于警方报捕谢朝平未被批准。渭南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给出的理由是,“证据不足”。 仅就媒体披露的新闻事实来分析,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对谢朝平立案侦查及拘留,同样证据不足。且不说作为“火花”杂志增刊的《大迁徙》并不是“非法出版物”,就算《大迁徙》非法出版了,查处这一行为的也是新闻出版机构;就算《大迁徙》也“非法经营”了,主体也是出版方,而不是作者。 问题就在:警方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对这样一个漏洞百出且明显证据不足的“非法经营”个案,强行立案并展开“跨省抓捕”?在全国舆论一边倒地质疑警方违法时,渭南警方全无招架之功,而只能长时间沉默。沉默的背后,是否有难言之隐尚不得而知。也许可以合理怀疑:渭南警方违背法律常识对一位作者展开跨省追捕,乃是奉命所为。至于何人所命,还有待媒体的调查或有关方面的主动公开了。 事实上,警方奉上命而为,行违法之举,虽能一时讨好幕后人物,但从多起“因言获罪”的善后来观察,最早被幕后之手抛弃的,也往往是冲在一线的警察。而在世俗的仕途黯淡之外,作为执行人更要接受道德和良知的折磨。 当然,网上也不乏为唯权不唯法者辩护的声音。我们应该承认,在强大的、现实的权力威胁面前,要保持良知并不容易。但这并不能为执法违法者脱责。同样身陷“司法地方化”这一体制之弊中的渭南临渭区检察院,就用“依法不批捕”为当地警方上了一课。这恰恰说明,即便在体制之中,执法者也是有选择的。 不妨看看东德一桩刑案:柏林墙推倒后,一位前东德警察因曾开枪杀死翻墙奔向西德的青年而被指控。其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和执行当时政府法令和上级指令,罪不在己。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对于执法者而言,也同样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超越法治和伦理的底线。用伤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投名状”,来保住自己的官帽,注定要付出精神上的成本。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为某幕后人士背书,欺凌弱小、侵害私权,其代价已非一套基层警察的制服所能承担。 期待所有的执法者和司法者,往后遇到“以权压法”时,能像渭南检方那样,秉持良知、有所选择。当然,我们更希望能够尽可能让执法者及司法者在作出依法办案这一选择时,少一些顾虑,多一些保障。 就在一个多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这一规定虽非治本之策,但也让基层检察院在对抗地方不当干扰时,可以从容地将枪口抬高一厘米——也就是“报上级检察院审批”。此举适逢其时,值得鼓掌。 其实体制之内,执法者和司法者都是有选择的。对体制之弊,决策者们同样也有选择空间。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 http://www.infzm.com/content/5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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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晚节目单

2010年春晚节目单      一、开场大型歌舞《燃烧的沙漠》,表演者:广州海事法院,领唱:罗国华   二、独唱《回家吃饭歌》,表演者:贾君鹏   三、相声《卖药》,表演者:侯耀华、赵忠祥   四、动物表演:   1、《躲猫猫》,表演者: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   2、《欺实马》,表演者:胡斌、浙江省杭州市交警支队   五、双簧《间谍》,表演者:阿忆、方静   六、男女声二重唱《当爱已成往事》,表演者,乒乓球国手马琳、张宁益   七、川剧小品《找锤子》,表演者:成都市公交公司   八、武术表演《刺官》,表演者:邓玉娇、邓贵大、黄德智   九、男女声二重唱《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表演者:孙楠、买红妹   十、哑剧《抄论文》,表演者:湖北省宜城市市长周森锋   十一、独唱《你好毒》,表演者:满文军   十二、绕口令组合:   1、《你替谁说话》,表演者: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2、《你是不是党员》,表演者: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养犬办(本节目只有党员才能观看)   十三、大联唱   1、《赌赌赌》:表演者:中国足球队   2、《涨涨涨》,表演者:中石化、中石油   3、《跌跌跌》,表演者:中国股民   十四、小品《我没有偷菜》,表演者:南京市儿童医院毛晓珺   十五、京剧《狸猫换太子》,表演者:湖南邵东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客串:罗彩霞、王佳俊   十六、独幕剧《不差钱》,表演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原主持人方宏进   十七、高科技前台幕后表演唱《奸夫的爱》,   1、表演者:深圳市长***,幕后伴唱:香港“优才计划”某女明星   2、表演者: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幕后伴唱:到重庆走穴的女明星   十八、小品《谁捡了我的黄金》,表演者:梁丽等人   十九、诗朗诵《我们是有身份的人》,表演者:**兵团农十二师221团副团长陈伟、221团医院党支部书记于富琴夫妇   二十、小丑剧《捐款》,表演者:余秋雨   二十一、独唱《心神不宁》,表演者:高也,伴唱: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组   二十二、武术表演《跨省追捕》,表演者:王帅、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   二十三、小品《酒后俯卧撑》,表演者:赵本山,赵本山小姨子等   二十四、杂技《楼倒倒》,表演者:上海市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十五、四重唱《难兄难弟》,表演者:黄光裕、王华元、陈绍基、李泳(广东卫视美女主持人)      零点报时      二十六、焰火表演《火火火》,表演者: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   二十七、吉他弹唱组合:《绵羊座》,表演者:曾轶可,伴唱:高晓松   二十八、小品《钓鱼》,表演者:上海市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二十九、大合唱《咱们工人有力量》,表演者:吉林通化钢铁公司全体工人   三十、结束曲《我们走进被时代》表演者:国家统计局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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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书案拷问执法者理性与良知

                       追问渭南书案:体制内你仍有选择                                    王 琳     在被渭南警方拘留39天之后,谢朝平回到了他北京的家。但这并不是谢朝平的自由。在法律上,谢朝平仍是一宗“非法经营案”的嫌疑人,只不过,警方对他的强制措施由“拘留”改成了“取保候审”。促使警方为谢办理取保的关键,在于警方报捕谢朝平未被批准。渭南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给出的理由是,“证据不足”。   仅就媒体披露的新闻事实来分析,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对谢朝平立案侦查及拘留,同样证据不足。且不说作为“火花”杂志增刊的《大迁徙》并不是“非法出版物”,就算《大迁徙》非法出版了,查处这一行为的也是新闻出版机构;就算《大迁徙》也“非法经营”了,主体也是出版方,而不是作者。   问题就在:警方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对这样一个漏洞百出且明显证据不足的“非法经营”个案,强行立案并展开“跨省抓捕”?在全国舆论一边倒地质疑警方违法时,渭南警方全无招架之功,而只能长时间沉默。沉默的背后,是否有难言之隐尚不得而知。也许可以合理怀疑:渭南警方违背法律常识对一位作者展开跨省追捕,乃是奉命所为。至于何人所命,还有待媒体的调查或有关方面的主动公开了。   事实上,警方奉上命而为,行违法之举,虽能一时讨好幕后人物,但从多起“因言获罪”的善后来观察,最早被幕后之手抛弃的,也往往是冲在一线的警察。而在世俗的仕途黯淡之外,作为执行人更要接受道德和良知的折磨。   当然,网上也不乏为唯权不唯法者辩护的声音。我们应该承认,在强大的、现实的权力威胁面前,要保持良知并不容易。但这并不能为执法违法者脱责。同样身陷“司法地方化”这一体制之弊中的渭南临渭区检察院,就用“依法不批捕”为当地警方上了一课。这恰恰说明,即便在体制之中,执法者也是有选择的。   不妨看看东德一桩刑案:柏林墙推倒后,一位前东德警察因曾开枪杀死翻墙奔向西德的青年而被指控。其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和执行当时政府法令和上级指令,罪不在己。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对于执法者而言,也同样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超越法治和伦理的底线。用伤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投名状”,来保住自己的官帽,注定要付出精神上的成本。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为某幕后人士背书,欺凌弱小、侵害私权,其代价已非一套基层警察的制服所能承担。   期待所有的执法者和司法者,往后遇到“以权压法”时,能像渭南检方那样,秉持良知、有所选择。当然,我们更希望能够尽可能让执法者及司法者在作出依法办案这一选择时,少一些顾虑,多一些保障。   就在一个多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这一规定虽非治本之策,但也让基层检察院在对抗地方不当干扰时,可以从容地将枪口抬高一厘米———也就是“报上级检察院审批”。此举适逢其时,值得鼓掌。   其实体制之内,执法者和司法者都是有选择的。对体制之弊,决策者们同样也有选择空间。 http://nf.nfdaily.cn/nfzm/content/2010-09/24/content_16150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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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改变中国?

作者: 易艳刚  |  评论(2)  | 标签: 微博 , 谢朝平 , 宜黄 , 围观改变中国 9月17日晚,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尽管尚无官方表态称现在的处理结果与网民们的努力直接相关,不过不少公众可能已经在心中完成了对微博的一次受勋仪式。网友们在宜黄事件中的表现,堪比当年“躲猫猫”、“邓玉娇”事件,只不过,这一次他们选择了微博“围观”作为民意表达的新途径。 去年,当四川女人唐福珍站在自家楼顶自焚之时,大家只能通过报纸和少数博客、论坛知道她的名字;而当江西宜黄再现恶性拆迁惨案,站在钟家小妹身后的人数以万计,声援的力量像越滚越大的雪球。素不相识的网友们纷纷以评论、转帖和“@”这种微博特有的方式,以围观传递力量,让弱者支持弱者,在不超过140个字的篇幅里,书写着经天纬地的乾坤。 当钟家老伯站上屋顶引火烧身时,微博中的网友们甚至先于媒体上传了现场视频;当钟家姐妹被当地官员堵在机场厕所之中,网友在微博中高呼“良性的法治不该让权利穷途末路”;当钟老伯的尸体被抢走,抢尸者的信息瞬间被网友们“晒”到了网上;而当几名地方官员被立案调查或就地免职的消息传来,网友们在微博中欢呼——“围观再一次改变了中国。” 微博“直播”中国,“转发”沟通世界。似乎很少有一个可与微博媲美的平台,能够让人恣意发出心中的呼喊,支持你所支持的,反对你所反对的;也似乎没几个如微博般平等的平台,能够消弭精英与草根的界限,让每个人都成为应者云集的意见领袖。 就在前不久,作家谢朝平因《大迁徙》一书遭遇陕西渭南警方“跨省追捕”,网友们同样在微博中坚持不懈地声援,直到渭南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借助微博这种新的传播形式,普通的网友积极参与到了公共事件当中,而这种起于青萍之末的舆论劲风,完全有可能瞬间吹遍神州。 赋无力者以力量,为失语者发悲声,微博正在成为一种更为高效的利益诉求渠道。舞台虽小,但所有舞台上的围观者都是意见领袖。更为难得的是,一些发生在个体身上的喜怒哀乐,都有可能成为微博上的热门话题。有这样一条小路可以通幽,有这样一扇小窗可以透光,终究都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当然,微博作为一种渐趋成熟的技术手段,自身并不缺乏传统媒体的把关机制和制衡机制。因此,一些对新技术和微博文化尚不够理解的人们,大可不必担心微博的冲击力会影响传统的社会秩序,让世道陷入混乱。国内外微博先行者的经验也表明,在伦理道德、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层面监管的多重作用之下,微博不仅不会对既有的社会秩序产生威胁,反而会成为畅通民意表达的重要途径。近期以来,全国各地的公安部门相继开设官方微博,赢得了一篇赞誉之声,或许就是最好的例证。 2010年9月20日《华西都市报》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2 个评论 易艳刚的最新更新: 我们对坏消息的免疫力正在增强 / 2010-09-16 11:23 / 评论数( 8 ) 奥巴马不提伊战“胜利”与中国“奇迹”频出 / 2010-09-03 23:25 / 评论数( 4 ) “免费升头等舱”是公权腐败的样本 / 2010-09-01 10:08 / 评论数( 3 ) 不妨借民间公益力量解捞尸道德困境 / 2010-08-27 00:19 / 评论数( 0 ) 短视政绩观让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 2010-08-25 12:05 / 评论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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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书案”抓而不捕有隐情 留了尾巴

渭南“书案”抓而不捕有隐情 留了尾巴   关注“跨省追捕作家”,并因此感到的愤怒的公众似乎可以松一口气了。 记者今天上午从“ 8.09 ”案件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渭南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 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 。截止记者发稿时,谢朝平已被取保候审。(西部网讯) 渭南公安抓的理由是“非法经营”,却被渭南检方以“证据不足”否决了。这在公检法“一体化”的中国是不太常见的现象。 令人不解的是,渭南检方一方面 “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一方面又在说“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也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既然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又何来谢朝平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深刻认识和真诚悔意。给人感觉是,谢朝平的非法经营罪正处于微妙的有无间。 据报道,截至目前,渭南文化执法人员共查缴《火花 2010 增刊—大迁徙》 15859 本,涉及金额 79 万余元。区区的 15859 本书,值得大动干戈跨省追捕,所谓“非法经营”的理由没多少人相信,公众关注的焦点其背后不可告人的隐情。 网友刘崇顺在《“渭南书案”的起因是作家犯了大忌》中说道,    其实,“非法经营”只是欲加之罪的一个借口,真正欲加当事人的罪名,仍然是“诽谤”、“毁坏名誉”之类。说直白一点,就是说,当事人为文写书,揭了当地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短处,否定了他们的 “政绩”,“毁坏”了他们的 “名誉”, “损害” 了他们的 “形象”。说到底,“渭南书案”的起因,就是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犯了这个大忌。     刘崇顺还在文章中说到了《大迁徙》的成因。 2003 年 8 月,黄河最大的支流之一渭河遭遇历史罕见的长时期暴雨。洪水过后,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陕西省上报的灾区 3474 户村民外迁。按照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按照每户 1.7 万元的标准补助,中央补助共计 5906 万元。但直到 2006 年,村民仅获得 50 万元救灾款。而当时作为《检察日报》下属《方圆》杂志社记者,谢朝平曾到渭南采访移民款被挪用一事,并形成了两篇文章,但最终因为被当地“公关”而无法问世。谢朝平遂决定写一部三门峡移民史,三年中,他利用节假日 6 次自费从北京到渭南采访,终成纪实文学《大迁徙》。 谢朝平的《大迁徙》披露了诸多移民问题,依靠扎实的采访深揭腐败则是其重要内容之一。而因为谢朝平的揭露,其中深不可测的内幕则有可能曝光于天下。这就是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所犯的“大忌”。     谢朝平妻子李琼在谢朝平被跨省追捕之后,写了《我丈夫谢朝平》一文,文中披露的内幕,似与刘崇顺的说法可相互印证。     李琼写道,在检察日报《方圆法制》杂志社做记者期间也写了不少优秀稿件,多次被作为封面文章登载,其中也包括揭露陕西渭南个别地方政府官员侵吞、截留移民资金的腐败行为的文章《 655 次举报》。 2006 年 6 月该稿件作为封面文章已排版并准备印刷时,被渭南市女宣传部长带队的“灭火队”灭掉了。正是这次采访经历让谢朝平见证了移民的困难和无助,揭露腐败的同时也和渭南官方结下了冤仇。 作为一名正直而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谢朝平再也不能平静。他放不下那些无助的移民,他多希望国家能拨云见雾不被地方政府所蒙蔽,为移民解决实际问题,免除他们那一次次徒劳的上访,让库区百姓生活安宁、国家稳定。期间,很多移民朋友要求谢朝平能帮助他们把那段真实而悲壮的历史记录下来,让他们的子孙后代记住他们的那段历史。由此,谢朝平三年来多次冒着危险往返库区采访。 2007 年正月初五,新年的鞭炮声还在此起彼伏的响着,他却冒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坐着农用三轮车到了移民家。刚进屋不久就有人来报信,说外面来了辆车,车上坐着好几人在移民门口监视着呢。当时移民们劝谢朝平赶紧走,别被人逮去了。谢朝平任坚持采访,最后在多个移民朋友的掩护下悄悄从后门离开。三年中,他掌握了大量详实的资料,并集中借鉴和引用了大量国内各大媒体、报刊、中央电视台曾经的报道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移民的关怀政策、抚慰批示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文件,最后完成了《大迁徙》一稿的写作。稿件以上世纪五十年代黄河大移民为背景,记录了那段真实的历史,揭示了违背自然规律、科技滞后就会吃亏,只有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历史依据。稿件中事实清楚准确,没有反党、反社会和煽动移民的言论。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揭露了一些渭南地方官员违背移民政策,贪污腐败现象。由此而触怒了渭南一些大权在握的人,他们对谢平恨之入骨,千方百计罗织“罪名”。稿件中内容详实、写作严谨,在无缝可叮的情况下,不得已以“非法售书”的罪名对谢朝平实行了报复性的执法。       这也许是渭南“书案”抓而不捕的隐情,与《大迁徙》中的揭露腐败现象大有关系。而事情似乎还没有完,渭南检方没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但留了一条尾巴,将案件“退回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继续侦查”。   2010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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