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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称举报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

伊利称举报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 财经网  2011年06月14日 13:58  伊利集团表示,伊利的职工资料系统里没有张三林这个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被公安局依法惩办。   【《财经网》记者 夏瑜】 6月12日,在网络上出现的题为《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署名伊利集团原董事长助理“张三林”的万言举报信,举报伊利集团现任董事长兼总裁潘刚“骗取、侵吞国有资产”等罪名,引起伊利股份新一波动荡。   6月13日,伊利股份放量跌停。在13日接连发布了“严正声明”及“公开信”后,伊利股份于13日晚公告,14日起临时停牌。   与此同时,6月13日上午开始,各大小网站与该举报信有关的大面积删稿行动持续不断;6月14日上午,多家媒体相关人员在微博称,他们所供职的媒体关于本次事件的报道在深夜遭临时撤稿。   伊利集团表示,伊利的职工资料系统里没有张三林这个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被公安局依法惩办。   万言举报信露面 伊利13日放量跌停并宣布停牌   6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出现在互联网上、13日已经被广泛删除的上述举报信称,潘刚妻子及相关亲属成立公司,骗取、侵吞国有资产,利用内部消息炒作伊利股票。并称潘刚与内蒙古原区党委书记的儿子储惠斌(已外逃)联手非法获得伊利股权。   文章称,举报材料在全国十大网络论坛同时发帖,并将复印上千份递交给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级新闻媒体。   6月13日,疑受上述举报信影响,在10送10除权日,伊利股份上午以17.79元开盘,在一度冲至19.90元涨停的情况下,放量跌停,收于16.28元;换手率5.84%,成交总额7.6亿元。   13日下午,伊利集团发表针对该举报信的“严正声明”。声明称:“从6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开始,国内主要网络论坛先后出现大量针对伊利的诽谤信。诽谤信的内容纯属捏造,其目的是蓄意破坏伊利集团的正常经营。我公司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晚,伊利集团继续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伊利集团遭受‘诽谤信事件’最新进展”的说明,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伊利遭受‘诽谤信事件’报案后,已于2011年6月13日19点正式立案侦查。”   随即,伊利集团又发布《伊利人致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称:“这样的诽谤攻击发生在伊利集团遭受‘深海鱼油诽谤门’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这样的诽谤攻击发生在伊利集团公布取得一季度业绩大幅增长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样的诽谤攻击发生在国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整治网络环境的情况下。……我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一切黑白颠倒的诽谤攻击都是纸老虎,谣言毕竟是谣言。”   深夜,伊利股份发布公告,“因媒体传闻,公司将于6月14日起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自始至终,除将之定性为“诽谤信”外,伊利集团并未就举报信的具体内容细节作出针对性澄清。    各网站“主动”删“举报信” 各媒体报道连夜被撤   虽然伊利集团13日下午才正式就该举报信做出回应,但从13日上午开始,各网站已几乎同时开始大规模删除相关帖子的行为,主要门户网站微博也同样开始删除用户发布或转发的相关内容。当天下午,该举报信在网络上已难觅踪影。   中国几家主要乳业制品企业数年来负面新闻不断,但这些企业的强大公关能力更令人咂舌。负面新闻出现后,各主要网站噤声并“不约而同”大规模删帖的行为,已非首次。   6月14日上午,多家媒体相关人员在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中称,他们所供职的媒体关于本次事件的报道在深夜遭临时撤稿。   《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版主编周斌: @周斌 :妈的,连夜大撤稿,差点开天窗,郁闷至极,搞牛奶的,你牛逼。   《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星: @王星WX :连夜成功封杀那么多媒体报道,编辑记者一片哀鸿。仅以此长微博向伊利致敬。   13日晚至14日下午2时记者发稿时,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dia.org.cn/)首页无法正常登陆,具体情况不明。   公开报道显示:张三林确曾任伊利董事长助理   该举报信作者在文中自述称:“张三林,男,生于1938年04月07日,家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职位:伊利原董事长助理。”   公开报道显示,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出事前的董事长助理的确名叫张三林。   《财经网》记者查询得知,在《中国企业家》2010年题为《郑俊怀:笙歌归院落 灯火下楼台》的报道中,曾出现“郑俊怀出事前的董事长助理张三林”的表述。   在新华网2004年7月9日一篇题为《百姓看戏市场买单 内蒙古拍卖文化节冠名权》的报道中,亦出现了“以530万元竞得文化节开幕式晚会冠名权的伊利集团代表、董事长助理张三林”这样的表述,显示张三林确曾以伊利集团董事长助理身份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官方活动中公开露面。   公开资料显示,郑俊怀,男,出生于1950年9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原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利集团)董事长,有中国“乳业教父”之称,2004年12月因被控动用公司资金进行MBO落马,200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6年,经两次减刑,2008年9月刑满释放。   郑俊怀落马后,接手掌控伊利集团的正是现任伊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潘刚。   《第一财经日报》2004年12月31日署名“本报记者边长勇”的报道称:“伊利集团的新掌门,现任总裁潘刚就被认为是一个与郑俊怀‘势不两立’的人物。”   公开资料显示,潘刚1970年出生于内蒙古;1992年7月从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毕业后进入伊利集团;2002年7月任伊利集团总裁兼液态奶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6月股东大会上,得到流通股代表的全票支持,当选为董事,进而全票当选为伊利集团董事长。   《中国企业家》在其《郑俊怀:笙歌归院落 灯火下楼台》的报道中称,张三林“自称郑接受调查的翌日被伊利扫地出门”:“张三林说,在郑俊怀等人被带走调查后,张在伊利的配车、办公室也都被伊利收回。伊利中高层管理人员有500多人或主动离开或遭辞退。”   该报道称:“郑俊怀出事前,郑与潘刚的矛盾已经激化,原因是潘刚的姐姐、姐夫等众多亲戚开办多家承揽伊利广告、劳保用品业务的公司,郑极力反对。潘刚与同遭郑截断财路的伊利独立董事俞伯伟(俞的亲属办有咨询公司,曾为伊利提供咨询服务)同仇敌忾,将郑使用公司资金为自己买入伊利股份的事公之于众。有多人告诉《中国企业家》,潘刚与当地某政要的儿子关系密切,因此能在争斗中立于不败之地。”   报道说:“至少从表面来看,郑俊怀已一无所有。”    伊利:张三林非伊利正式员工 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举报信事件闹得满城风雨之时,举报信作者“张三林”至今未露面做任何表态。   据《新京报》2011年6月14日报道,伊利集团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该报采访时表示:“我们查询伊利的系统里没有张三林这个人,但可能曾经是‘不在册’的员工。伊利也从来没有设董事长助理一职。这根本不是实名举报,无电话。我公司已就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新京报》称,伊利6月13日提供给该报的资料显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被公安局依法惩办。   根据举报材料,张三林自称生于1938年4月7日,据此计算,张三林已满73岁,1998年已到退休年龄。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60周岁为男职工的法定劳动年龄,超过60周岁的职工的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其与公司存在的雇佣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来源: http://www.caijing.com.cn/2011-06-14/110745691.html 伊利复牌越快越可疑 财经网 2011年06月14日 18:18 媒体、公众和投资者必须呼吁,警方应同时立案侦查伊利股份,并且对伊利股份和张三林的侦查都必须符合程序,经得起监督   【财经网专稿】记者 樊沙 因“媒体传闻”遭到实名举报,伊利股份(600887.SH)于6月14日开始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鉴于该举报信是否诽谤只有警方在侦查后才能得出结论,则伊利如果很快就复牌,那么这样的侦查结果就更加让人担心了。   现在已经有了让人担心的迹象了。6月13日晚间,伊利在其官网上透露,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伊利集团遭受“诽谤信事件”报案后,已于6月13日19点正式立案侦查。考虑到伊利是当地不多的纳税大户,这么雷立风行的立案速度倒可以理解。伊利并没有透露“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是否以“诽谤”立案。   任何一个稍具常识和智间的正常人都能判断出,举报人、“伊利原董事长助理”张三林敢于实名举报,并在公开发表的万言举报信《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中,列举了伊利董事长潘刚的妻子及相关亲属成立公司,种种骗取、侵吞国有资产,利用内部消息炒作伊利股票的行径,有凭有据,连所涉账号都公之于众,半天时间显然不足以证伪。   该分局却没有通过伊利“透露”一下,已按“侵吞国有资产”、利用内幕消息操纵股市等立案侦查伊利。当然,如果该分局没有对伊利立案,这也是符合你我的常识的。   6月13日伊利股份迅速跌停,既是基于常识对举报信详实证据以脚投票的反应,同时也对此后单方面立案的警方遥遥投了不信任票。   6月13日上午开始,各大小网站与该举报信有关的大面积删稿行动持续不断;6月14日上午,多家媒体相关人员在微博称,他们所供职的媒体关于本次事件的报道在深夜遭临时撤稿。   伊利集团表示,伊利的职工资料系统里没有张三林这个人,张三林年轻时曾组织“反革命活动”,被公安局依法惩办。   看看13日举报信公开以后伊利的危机公关反应,倒是同之前被坐实了有问题的公司,诸如科龙、三鹿等等的行径完全一个路子:删稿;贬低甚至抹黑举报人,以此否定举报人的举报能力;以诽谤名义高调报案。   当然,在事态还在发展时,我们也只能观察到这些公司行为的相似性,尚无法判断其性质。只有在真相水落石出、事件盖棺定论之后,再来回顾这些行为,对清白者,可说是担心对公司声誉形成打击,不得已侵蚀新闻自由和公权力的过度反应;对有罪者,那就是下流刻毒了。   从感情角度来说,公众当然希望伊利股份和潘刚们是无辜的。在侥幸渡过“三聚氰胺”危机后,在宗庆后、马云、史玉柱这样的毛式资本家大行其道后,伊利股利也好,大而扩至中国企业界也好,都经不过这样连续的打击。   从财产安全角度来说,投资者们当然希望伊利能尽快复牌,然后视侦查结论,该卖出就卖出,该抄底就抄底。   但理性告诉我们,在当前的法治的环境下,只要符合企业利益、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以法治国的”主体让张三林“承认”诽谤并不难。因此,媒体、公众和投资者必须呼吁,警方应同时立案侦查伊利股份,并且对伊利股份和张三林的侦查都必须符合程序,经得起监督。   所以,如果张三林迅速地“被承认”举报信中全是诽谤之言,那么顺利复牌的伊利股份并不能消除公司被“掏空”的嫌疑,投资者自当走为上。   来源: http://www.caijing.com.cn/2011-06-14/110745990.html 蓝装组织:上周五,在位于雅加达的印尼肃贪委员会(Corruption Eradication Commission)门外,身着蓝色服饰的反腐败示威者举行了抗议活动。蓝色是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Susilo Bambang Yudhoyono)领导的执政党民主党的代表色。图为活动中,抗议者靠着一辆警用卡车休息。 5月,两个女孩趴在台北中正纪念堂外。 图为四川丹巴县梭坡乡(Suopuo)众多多面碉楼中的一座。 类别: 转贴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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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逻由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负责,未经批准,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治安巡逻

潮安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治安管理的通告   刘刚:【古 的 巷戒 的 严通告】时间,6月7日0时至6月14日0时。内容,一、严禁非法持有或私 的 藏枪 的 支弹 的 药、管制 的 刀 的 具、爆 的 炸 的 物品;二、未经批准严 的 禁集 的 会游 的 行示 的 威;三、治 的 安巡逻由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负责,未经批准,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治安巡逻——详见下图:   类别: 转贴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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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连发37问

联合利华被罚的法与理 马宇 2011-06-02 12:23:30 南方周末   联合利华这个国际日化行业巨头,近期接连受罚:先是在欧洲,被欧盟委员会罚款1.04亿欧元,原因是与宝洁、汉高结成价格联盟在欧盟8个国家操纵洗衣粉价格;然后是在中国,被中国发改委责成上海市物价局罚款200万元人民币,原因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联合利华在欧洲承认参与了价格联盟,并换取欧盟减免了10%的罚款;而在中国,联合利华则表示,“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对比分析这两个案例,其实是很有意思的。   联合利华在欧洲被罚,其行为过失发生在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也就是已经发生的操纵价格行为。而在中国,联合利华只是准备涨价、还没有涨价,就已经被中国政府制止且处罚。   从行为性质来看,联合利华在欧洲,与宝洁、汉高利用共同研发环保洗涤用品之机,协调有关产品价格,形成了价格联盟,并有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违反了欧盟反垄断协议的101条,以及欧洲经济区反垄断协议的第53条。而联合利华在中国,是其负责人多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说“原材料价格上涨,未来产品涨价势在必行”,并通知零售商2011年4月1日起部分产品提价5%-15%,有关政府部门认为此等行为推高了市场的涨价预期,导致多地出现日化产品抢购潮,违反了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从结果来看,联合利华对于欧盟的处罚没有任何疑义,承认违法,接受处罚。而专业人士和消费者,也不会对联合利华及其盟友有任何的同情,只会认为他们罪有应得,作为消费者还会从道德上谴责他们,从消费选择上惩罚他们,因为他们的做法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对于中国政府部门的处罚,虽然联合利华接受并表示尊重,但从其声明中也可看出它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而专业人士,包括消费者,固然对这一行政行为拥护者众,甚至拍手叫好,但不可否认,也存颇多可质疑之处。   其一,接受媒体采访说涨价压力大是违法行为吗?发改委说联合利华“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可有个同类的例子:贵州茅台董事长季克良在2011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未来茅台还有涨价的空间”,而茅台也属于发改委“约谈”的对象之一,而且“约谈”后茅台还是涨价了(联合利华是约谈后 “主动”取消了涨价),且提价幅度远超日化产品,发改委为何没有处罚茅台?难道茅台就不适用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处罚联合利华错了呢,还是不处罚贵州茅台错了?同样在中国领土上,适用的法律不应有所差异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化类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难道这个“企业自主定价”指的是只能下调不能上调?或者只能暗里调不能明着调?但这在有关法律法规里,似乎也没有特别标明啊?那么政府怎么管才是对的,企业怎么做才是对的?   这次宝洁、立白、纳爱斯也通知零售商准备涨价了,造成的市场反应一样,为何没有一道受罚呢?只是“杀一儆百”,可不是行政执法该有的做法。难道就是因为这些企业没有对媒体公开宣称要涨价?   或许,所有企业提价都要像成品油涨价那样,秘而不宣,半夜公布第二天开涨,这样就不违法了?   其二,涨价或准备涨价就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吗?联合利华准备涨价的消息一出,确实造成了某些地区、某些超市的日化产品非正常抢购,但这是市场的正常反应,似乎不应该从这样的结果来判断是否违法?在涨价预期强烈、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任何信息都可能引发抢购,说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上百倍”,就此确定联合利华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似乎也难圆其说——毕竟消费者低价抢购,自己得了实惠,宏观上还降低了CPI水平呢!   真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才是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应该予以惩处的。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在日化这样一个充分开放竞争的快速消费品市场里,是不可能做到的。反而是那些供不应求的垄断行业,此类行为屡见不鲜。   反面例子就是:政府部门多次强调能源价格过低,要提高能源价格,是不是也提高了市场涨价预期,导致抢购或屯油、停电?中石油中石化屡屡公开说批零倒挂、炼油亏损,要求成品油涨价;而每次成品油涨价前夕,贸易商都屯油,中石油中石化停供民营加油站,各地加油站车满为患,排队熬夜加油,造成的市场混乱和恶果远远超过日化,发改委因此处罚中石油中石化或者发改委自己了吗?为何不但不处罚这些垄断企业,反而顺应其意志不断涨价?成品油价格可是政府指导价呢!政府部门的这种做法,岂不是与企业一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吗?   其三,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就是操纵、垄断价格吗?本来,是否违法,主要应看企业是否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等。可在中国日化市场这样一个充分竞争、高度分散的市场里,以联合利华的市场地位(洗发类、洗肤类、衣物洗涤类产品分别占 12%、12.6%、15.2%的市场份额),远不足以操控市场,除非联合其他龙头企业一起做。否则,如果其竞争对手不配合,或者还有足够利润空间而不跟随涨价甚至反其道而降价,岂不正可借此抢占联合利华的市场份额,让它哭都来不及?而这样的竞争,不正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对消费者、对行业都有利的吗?   但对这判断是否违法的最重要一点,发改委深入调查过吗?这些企业是否结成了价格同盟或者协调涨价?有没有确凿证据?有的话就一起罚,没有的话就不该罚任何一家。可惜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并没有成为处罚决定的根本依据,恰恰相反,发改委官员说“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一些企业存在串通涨价行为”,处罚依据除了前述散布信息扰乱秩序,还有推测性的“采取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等手段,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以试探市场反应,并希望竞争对手跟进涨价,给了行业竞争者之间一段相互协调价格策略的时间,进而达成价格协同行为,在保持市场份额不变的基础上实现行业集体涨价”。如此执法,太随意点了吧?仅凭推测入人以罪,类似于莫须有,如何让人信服?   其四,联合利华,包括整个日化行业,涨价是不是合理?或者,不说联合利华涨价合法不合法了,说说合理不合理吧:是成本推动还是谋求暴利?毫无疑问,既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化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定价权属于企业,那政府就只能监控企业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垄断或操纵市场价格,而判断这些行为存在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垄断价格、垄断利润。   据官方的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提供的资料,2010年下半年以来,日化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平均上涨幅度超过50%,再加上水、电、燃料、运输、包装材料以及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的上涨,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25%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上企业统计,2010年1-11月日化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比2009年同期增长了14.88%,而行业利润却下降了5.99%,企业亏损面达到15.35%,亏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9.39%。   那么,发改委有没有调查日化行业包括联合利华的成本、利润?日化产品涨价合理不合理?如果现在就是暴利,还要涨价,可以说这些企业是在滥用他们的优势市场地位,政府依法处罚他们是完全应该的(顺便提供一个信息,鉴于价格联盟一般都极为隐秘,甚至只是心照不宣没有协议,调查取证很难。此次欧盟处罚联合利华等的价格联盟是因为汉高的主动举报,政府甚至可以依据不合理的行业利润和价格变动情况对有关企业直接处罚,法国巴黎就曾这么处罚过高档酒店的价格联盟);但如果确实利润微薄,或在涨价后利润率依然在合理范围(实际上这个“合理范围”是否该由政府确定都是大可质疑的,只能局限在一些竞争不足或自然垄断行业),是成本上升导致企业难以为继而不得不涨,就是完全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行为,怎么能说企业涨价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违法的呢?   实际上,不许涨价甚至处罚联合利华,伤害最大的不是联合利华、宝洁等跨国企业,而是那些中小企业。联合利华等即使亏损也可支撑很长时间,而中小企业只有纷纷倒闭一途,并且新的企业、品牌也不会再产生出来,因为这已是个必死的行业——最后只能变成寡头垄断。我不是行业专家,不能清楚说明何时会出现这结果;但我敢说,联合利华今后的市场份额会加快上升。以区区200万元换取更大市场份额,联合利华值了。而到了那时,政府“约谈”的日化产品价格还是不得不放开!最终损失的会是谁?欧盟惩处价格联盟保障了公平竞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我们禁止涨价却会造就垄断寡头窒息行业活力,这大约就是真伪市场经济的差别。   或许,发改委不让某些企业涨价是为了中国消费者好;或许,总理要求压物价,发改委压力很大;或许,油价气价电价房价电信价机票价运输价等等都压不动甚至还要继续涨,只能去压日化方便面白酒等等……但是,难道发改委不清楚吗,禁止涨价的这些产品在CPI中占的比重很低啊,即使CPI加权构成设计得很不合理,发改委只压这些产品也肯定不能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何况,压物价的指标都让开放竞争行业、弱势企业去抗,似乎有点不合适?况且发改委不断调高的石化产品价格,正是不允许涨价的日化产品的主要上游原材料!持续提高上游产品价格,却不允许下游产品涨价,逻辑上也有点说不通。   难道让中国所有的企业都去做上游不做中游更不能做下游尤其不能当消费者吗?难道只有做成一家独大或者寡头垄断才能避嫌垄断市场操纵价格吗?难道只有企业成了国酒国油国电国银国信国航国企才能想涨价就涨价吗?难道中国所有企业都要求把市场调节价改成政府定价,实在不行改为政府指导价,才能避免价格违法吗?   5月24日,联合利华旗下部分产品涨价,幅度在10%左右。发改委官员称,“联合利华有权涨价,官方不会干预。”整个事件终于峰回路转了。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   来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955 双眼含泪:周一,纪念诺曼底登陆67周年纪念活动在法国阿罗芒什港海滩举行。图为英国老兵戈登·史密斯(Gordon Smith)在活动中哭泣。 更换旗帜:周一在利比亚耶夫兰,一名反政府武装战士将门上方一面早先由政府军挂上的利比亚旗帜取下。反政府武装攻入了这座山城,将卡扎菲部队驱逐了出去。 高空作业:上周五,安徽合肥一幢金融大厦的建筑工地上,一名工人站在高空钢架上工作。由于空中弥漫着焚烧麦秸秆产生的烟雾,照片下方的都市风景显得模糊不清。 类别: 转贴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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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安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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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执法”视频疯传 施暴者是城管 4人警告2人解聘

“暴力执法”视频疯传 打人者身份尚存争议 网友多指打人者为无锡城管,但仅凭视频无法辨别 南方都市报    2011-05-30     一人被两名着蓝色制服者摁在地上,一名穿红衣服男子被几名着蓝色制服者摁在杂货店内。       红衫男子从店内逃出,四五名蓝色制服者同时上前围攻。       两名蓝色制服者将男子从市场里面拖到入口处。       蓝色制服者抬脚就踢,一分钟内,先后踢了四五脚。   @豆豆上将:我也不想让我的微博里充满暴力、仇恨,我真的不想再转这些,可他们存在,我不能就当没看见。   昨天下午,新浪微博上一段题为《无锡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   视频长5分06秒,地点是一栋大楼首层的一间杂货店前。视频从一名身穿蓝色制服上衣男子将一名衣着普通的男子锁喉按在地上开始,紧接着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被另一名穿制服的男子从杂货店拉出,挣扎之中,双方开始扭打。随后便有另外三名“制服男”加入,形成了四人围殴局面,后陆续又有一名黑衣和一名蓝制服男子加入,几人轮番用脚踢踏已倒地的红衣男子。   让网民“震撼”的并非这一个镜头。视频播放至约2分钟的时候,先前被锁喉的男子跑到大楼另一侧的门口,被两名追赶而至的“制服男”在地上拖行,后遭踢打,视频中可听到响亮的扇耳光的声音,甚至当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时,后者仍要踢上两脚才肯罢休。   多位网民在跟帖中表示,从视频展现的信息看,事件的发生地应该是江苏无锡东北塘菜市场。“那是菜场的西门口啊。”网友“歃血别打他”说。   由于视频拍摄距离较远,因此无法辨识打人者究竟是执法者,还是大楼的保安人员。这也在网民中间引起一些争议。“这好像不是城管,应该是某市场中的管理人员或称为市场保安。”网友“要河蟹桶子们”表示。   尽管如此,视频还是在网络上引起震动。很多网民义愤填膺,甚至破口大骂打人者“难道是土匪么?”   南都记者 张东锋   来源: http://gcontent.oeeee.com/6/9a/69a5b5995110b36a/Blog/495/73b3cc.html 无锡方面回应暴力执法视频: 施暴者是城管 4人警告2人解聘 南方都市报   2011-05-31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针对网上热传的《无锡城管暴力执法》视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工委以公布在该区政府网上的一份“处理意见”作出了回应,确认6名穿制服打人者为东北塘街道城管中队队员,并表示经研究,解聘其中2名合同制聘员,对其他4人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   最近两天,题为《无锡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在网上传得火热,其中多名穿制服者围殴两名男子,场面震撼。在较早公布该视频的优酷网,该视频播放次数已超过32万次,跟帖者将矛头指向打人者,斥之为“土匪”。   由于视频并未提供事发地点等相关信息,有关打人者的身份等一度引发网友猜测。不过,在昨天,随着一份《5月24日东北塘菜场城管事件的处理意见》公诸无锡市锡山区政府网,部分猜测得到证实。   根据这份来自“中共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处理意见,穿制服打人者确实为“东北塘街道城管中队队员”。据称,事发5月24日下午1时许,“周显杰、蒋浩军、梅秋生、顾豪杰、浦振威、王煜等6人,在东北塘菜场执行市容管理任务时,与东北塘菜场西门小商品日货店店主及其朋友等2人发生冲突”,并认为此事“造成恶劣影响”。   按照处理意见的说法,6人中有2人属聘用性质,已被“解除聘用合同”,而另外4人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立即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当月奖金”。   来源: http://gcontent.oeeee.com/6/9a/69a5b5995110b36a/Blog/402/cde458.html 软禁居所:上周五,一名纽约警察在富兰克林街的一幢联排别墅外站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被软禁于此。 举起手来:上周五在也门首都萨那,抗议者们高呼口号,要求总统阿里·阿卜杜拉·萨利赫(Ali Abdullah Saleh)辞职。抗议斗争在萨那愈演愈烈。反对萨利赫的也门部落武装袭击了共和国卫队的一个军事营地,那场战斗造成数十人死亡。 山顶景色:北约说,塔利班领导的武装分子于本月初展开反攻,并于上周五在阿富汗南部的袭击中杀害了三名北约服役人员。图为上周五,一名阿富汗警察在喀布尔的一座山上站岗。 类别: 转贴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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