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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罷工基金今向工人「出糧」 下午四時每日派一千蚊 全民齊捐錢 撐工人

職工盟秘書長、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宣布,目前工盟戶口已籌到港幣40萬,令人鼓舞!為支持罷工工友,工盟今日將會向每位罷工工友派發港幣$1,000,多名立法會議員、學者及社會各界總動員全力加入籌款。誠哥唔出糧,我地出! 工友需要市民支持,才可以撐下去。按碼頭公司負責人嚴磊輝向法律呈交的誓章,罷工會令碼頭每日損失超過500萬,而且金額還在上升中。目前碼頭一方已發出今早(4月2日)「十點不復工、永不錄用令」,不過碼頭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補聘大量有專業牌照的員工,卻會每天承受損失,證明碼頭公司已到了非常虛怯時候,而罷工的確是最有效向僱主爭取權利的手段! 為了令工友可以撐下去,工友需要市民的支持。職工盟及工友呼籲各界繼續捐款,職工盟將每日公布最新籌得款項。 職工盟(HKCTU) 「碼頭工人罷工基金」捐款戶口: 帳號:恆生銀行  (024)-295-8067833 戶口名稱:香港職工會聯盟 *於恆生銀行入錢,無須輸入(024) 已捐款或表示支持學者、議員、社會人士(名單不斷更新中): 李卓人,職工盟秘書長、工黨立法會議員 莫乃光,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羅健熙,民主黨副主席 何俊仁,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劉慧卿,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李永達,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 葉蔭聰,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講師、獨立媒體(香港)創辦人之一 毛孟靜,公民黨立法會議員 吳靄儀,公民黨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 梁國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 梁啟智, 中大領袖培育課程副主任 許寶強,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張鐵志,現為香港《號外》雜誌主編,台灣文化與政治評論人 戴耀廷,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杜家祁,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作兼職導師,香港詩人 司徒薇,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助理教授 陳允中,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助理研究教授 張歷君,香港中文大學文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韓連山,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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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澄清譚惠珠對人權公約的誤解:…

澄清譚惠珠對人權公約的誤解: 公約涵蓋參選提名被 選權利  過時保留條文不涉特首選舉 新聞稿2013年4月1日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駁斥譚惠珠對國際公約說法的錯誤,並認為譚惠珠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和 保留條款的作用,不是缺少認識,就是刻意歪曲,以此等低水平手法為中央扼殺香港真普選辯護,令人遺憾。 日前香港電台「城市論壇」上,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聲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普選是「普及而平等」選舉的條文,不包括提名權及被選舉權的普及平等。 《公約》第25條涵蓋參選、提名、被選等權利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訂明完整選舉權,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有「 權利及機會 」「在真正定期之選舉投票 及被選 ……。」字面上固然對「被選」的「權利及機會」都納入保障,而且對權利作寛闊的理解亦是解釋《公約》和憲法的公認原則,譚惠珠近乎憑空所作的解釋實在令人側目。 《公約》為確保締約國履行《公約》的責任,訂明設立一公約機構,即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監察締約國履行《公約》責任的情況, 是為國際上權威解釋公約的機構。這機構的意見,尤其委員會處理國民投訴的判決書,早已成為國際人權法的重要來源。委員會早在1996年就解釋《公約》而提出的第25號的《一般性意見》,[1] 早就明文確認《公約》責任的範圍不 限於投票權。 委員會第25號《一般性意見》不但表明《公約》保障參選、提名、被選和出任公職等權利,亦關注民選代表任內遭免 除職務的情況,其主要有關的條文如下: l 第1段就明言《公約》第25條承認和保護每市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投票權 利、 被選權利和平等任公職的權利 。[2] l 第9段解釋《公約》第25(b)條是處理公民作為投票人和 候選人 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3] l 第15段說明有效 落實參選權,才能確保投票公民享用得上自由揀選候選人的權利 ,並指出不應以任何無理限制或歧視(例如基於政治聯繫)限制排斥任何人的 參選權利 ,任何人也不應因其 候選人身分 而受到不利對待,並責承締約國報告和表明有否排斥任何群體或類別人士 出任民選公職 的情況和理由。[4] l 第17段指出一個人的 參選權利 不應限於特定政黨或有黨籍人士,最低提名人數亦不應過高,以至成為 參選障礙 ,政見亦不應成為剝奪任何人參選權利的理由。[5] l 第18段要求各國報告各民選公 職的法定資格和限制,包括提名條件,供委員會審議;此外,亦要求各國提交任內免除民選代表職務的法律規定和程序。[6]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 剛完成審議香港的公民權利狀況,在日前發表的報告中,[7]亦預 先警告當局「保證所有香港市民在新的選舉制度下,都享有符合《公約》第25條投票權及參選權」,並充份考慮委員會第25號的《一般性意見》的專門解釋,[8]突出普選的 要求不單適用於「投票權」,更要保障「參選權」。 事實上,《公約》第25條不單包括保障投票權方面的準則和要求,而且亦 要求提名、參選、被選、投票、以至當選出任等資格和程序 ,均要符合普 及、平等、不受無理限制和確保選民意志自由表現的保障,有真正的選舉,更涵蓋投票要保密、選舉要定期舉行、任內不遭無理免職等規定。指稱一份維護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對選舉的關注會局限在投票的一刻,而不管提名、參選、被選、投票、以至當選出任的資格和程序,實在無 知和輕率。 保留條文不涉特首選舉 譚惠珠又說英國的保留條款令《公 約》第25條不適用於香港,即使適用部份也只是要求投票權普及平等,並不是提名權和被選權普及平等。 人權監察指出有關國際條約法的 《維也納公約》並不容許 任何保留條文對 《公約》條文所作的保留程度,可以達到 完全或根本地否定《公約》第25條下的責任 。[9] 因此,譚惠珠「不適用於香港」之說,有悖國際法的常理,令人汗顏。 英國批准《公 約》時 提出保留條文如下:「聯合王國政府就第二十五條(丑)款可能要求在香港設立經選舉產生的行政局或立法局,保留不實施該條文的權利。」[10] (原文為:“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reserve the right not to apply sub-paragraph (b) of Article 25 in so far as it may require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lected Executive or Legislative Council in Hong Kong …”.) 保留條文充其量不過限於不就行政會議(舊譯行政局)和立法會(舊譯立法局)推行選舉,行政會議又不是行政長官,根本與現時討論的特首選舉無關 。如果譚惠珠稍有看過保留條文的原文,又明白它的意思,相信就不易弄出這種笑話。 因此,不能藉保留條文以否認《公 約》的標準,並藉此限制任何市民的提名、參選、被選的 權利,又或只容選民在小圈子挑選候選人後才能從中作投票選擇。 保留條文過時而失去意義 至於 港府藉保留條文為功能組別選舉辯護,也早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批駁否定 。委員會1996年審議香港報告的審議結 論中,回應政府的辯解時就已經指出:即使香港的保留條款仍在,但是「 一旦民選組成立法局成立了之後,它的選舉必須符合公約第25條 。」[11] 香港立法機關早在港英年代末期(1995年)已經廢除了委任議席,議員全數經由選舉產生,所以由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在當時已經被設立了。因 此,上述的保留條款關於立法局不用選舉產生的部份,已變成過時條文;即使仍然有效,也不可能以此作借口或所謂的法理根據,任意推行不 普及、不平等或不容選民意志自由表達的選舉,或就選舉隨意施加無理限制。 高院法官祁彥輝在李妙玲一案也指出該保留條文已經因香港 立法局已實行選舉變成「過時條文」(判辭英文原文指其為 “dead letters” ) ,法律界中人不 應該對此判辭無知。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舉例說明:「正 如某君出門前表明保留不參加足球比賽,但當他一旦落場參賽,就得和其他球員一樣,要遵守比賽的規則。一落場,原先他保留不落場的言辭 就即時失去意義,更不能以有言保留在先,而肆意釘鞋出賽,收窄龍門,上下其手,犯盡球例!」 混淆國際標準為假普選護航 羅沃啟又批評:「中 央和譚惠珠等人為何如此努力否定《公 約》對普選定下的 標準和要求,指《公約》不適用於特首以至立法會普選,又或局限其適用的範圍 呢?港府為何又只講依《基本 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推行普選,避提《公約》準則呢?因為他們都很清楚,他們建議和打算推行的所謂 『普選』,根本就不能通過詳細質量檢查的 假普選, 經不起完整如實地接受國際標準的量度,就只能歪曲標準 。尤其在特首選舉的安排上,他們打算落實的一套,不過是「中央揀 剩,港人才選」的假普選,要港人混淆國際準則,讓他們『掛羊頭、賣狗肉』。正因如此,市民更應明白和堅持《公約》的標準,爭取落實自己完整的普選權利。」 註; [1] General Comment No. 25: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in public affairs, voting rights and the right of equal access to public service (Art. 25) (CCPR/C/21/Rev.1/Add.7) 12/0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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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碼頭的辛酸

碼頭的辛酸   幾經掙扎,下午終走到碼頭支持工人。因為對他們承諾過,要將他們的辛酸告訴市民,所以,就算現在身體多疲倦,也要先把鍵盤敲完。   近日率先罷工的,是「揸紙」及「姑爺」,揸紙即是橋邊理貨員,負責文件的跟進,而姑爺則負責用鐵支繫穩貨櫃—這都是我從來都不認識的。而除了可以想見的體力勞動外,與其他工人不同的是,他們要時時刻刻面對極端環境。一日三更,廿四小時不眠不休已屬常事,人手不敷時,更要動輒工作四十八或七十二小時。白天工作還好,到了晚上,強光燈把碼頭照得如同白晝,刺眼的光線令工人的眼晴受盡傷害。黃雨黑雨,八號風球,碼頭如常運作,工人要抵着雨水,全身濕透,冒着被吹倒的風險,步步為營。(一位工人跟筆者憶述,曾經有工人被強風所吹倒,從樓梯摔下。)炎熱天時汗流浹背,不是熬在吊機裏,就是暴曬在陽光下,熱汗侷積不去,皮膚因而潰損。貨運講求效率,公司要求以極速搬卸巨型貨櫃,工人稍一不慎,就會釀成意外……如此,這些,終日流連冷氣房的我們,又能明白幾多?   整個下午都在聽工人分享,其中幾句印象深刻︰   「昨晚也想過要離去,但看到學生們在支持我們,風雨交加仍在這裡,我就沒有理由離開了。我們這些捱慣風雨的尚且有退意,他們弱不襟風,卻堅持留守,甚至說︰『你們不走,我們不走。』我感動得無言以對。」   「如果沒有學生的參與,我們區區數十人,不能有甚麼成果。看着他們一群一群的到來,我每次都振奮不已。」   學生與工人,兩種不同身分的人聯合起來,其力量可以如此龐大,大得叫國際碼頭停工,大得叫香港首富汗顏。自己閱歷尚淺,記憶之中學生與工人的聯合運動,好像就只得廿四年前的那一次,但就是那一次,教極權者忌諱至今!剛好,迴旋處響起了應該是城大學生的歌聲︰「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着吧……」   黃昏時分,看到六十多個揸機工人浩浩盪盪的加入,我就知道,要追尋的夢離我們不遠。想對工人說,貨櫃碼頭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香港靠轉口起家,市民所用十之八九是進口而來,我們的生活與碼頭息息相關。既然貨櫃碼頭是我們的,那工人運動,也是我們的!還在迴旋處的,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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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進步社會工作網絡: 社福界聲援碼頭工人罷工抗爭,反對資方拖延談判

聲援碼頭工人罷工抗爭,反對資方拖延談判 三天前,200多名和黃港口集團旗下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工人宣佈罷工,要求所有工人時薪加$12.5、接年薪酬調整及資方承認工會的談判地位。 我們呼籲所有社福界前線同工、機構工會及各職系工會、社工學生、社工老師和服務使用者,支持碼頭工人是次工業行動,與罷工工人團結一致,並要求和黃及外判商與工人代表談判,並接納工人的合理要求。 碼頭工人和社福界前線同工彼此都是勞動者,而且在所謂僱傭彈性化政策下,大家都面對工資待遇被削減的苦境:或是受外判制度層層剝削,或是受一筆過撥款和服務競投造成短期合約聘用和同工不同酬。我們亦看到財團壟斷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平等,已令包括碼頭工人在內的全港基層工人(其中不少是社會福利服務的使用者)的生計大受打擊,令貧窮人口大增。 這次罷工讓我們看到,像李嘉誠等極少數富人的財富和權勢是建立在犧牲大多數普通勞動者的利益之上的,這是極不公義的行徑。勞動者是社會上佔大多數的人,他們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他們的權益和尊嚴應該得到充份尊重。 我們重申,人權和社會公義是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當社會存在不平等和壓迫性的體制和政策時,社福界應該站出來發聲,鮮明表達立場。工人權利也是人權;碼頭工人多年來受著低工資、長工時的壓榨。一個建立在嚴重剝削勞動者之上的社會絕不是公義的社會。 促進勞動者和基層市民圍繞住屋權和工作待遇等發起集體行動,無論是在社區還是在工作場所,過去一直是社會工作的重要關懷。可是,至遲自一筆過撥款推行以來,隨著社會福利市場化和管理主義盛行,一度活躍的社區工作和工業社會工作遭到嚴重侵蝕,社會工作的「社會」面向不斷遭淡化,同工被要求成為製造「和諧」局面的小伙伴。近年的社會不平等加劇,加上今次碼頭工人罷工,應該讓我們反思社會服務的核心價值以及重新展現社會工作追求反壓迫(anti-oppressive practice)和結構改變的進步面向的重要。 我們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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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HIT申禁制令三點開庭 公司聘保安凌晨清場

(獨媒特約報導,1/4 1300更新)工潮進入第五日,今早碼頭公司發出通告,表示將於中午十二時清場,限時並未有行動,相信是用作收集「碼頭人士不肯離去」的證據。下午三點,HIT 將於高院申請禁制令,工會及民間團體等亦會派代表律師出席。一旦法院在傍晚批出臨時禁制令,公司或可於今晚或明早進行清場。有報導亦指出港安保安公司現正招聘大量臨時保安員,今晚十一點半上班,工作地點是葵涌貨櫃碼頭,面試亦不需要,每小時70元,執行清場的工作。 據了解,因為內地今日已非假期,所以下午起碼頭的貨櫃交收將會開始繁忙。碼頭現場尚有200人,氣氛高昂。但工人陸續收到外判商「高寶」的電話,要求工人登記,「高寶」表示假如明日不復工的話,將不會繼續聘用。 【 SocRec 正進行直播 】 最新罷工工潮相關文章: 〈 貨櫃碼頭罷工記事(不斷更新) 〉 葵涌貨櫃碼頭工人罷工頻道 〈 罷工工人:我地係求存,唔係求財! 〉——麥馬高 〈 碼頭成美孚翻版 HIT 表明申禁制令 〉——麥馬高 〈 奔走碼頭的支援者——學生義工專訪 〉——Grace 〈 全景監控的工作環境 黃色工會損勞資互信 〉——吳卓恆 〈 採訪手記:工人與媒體關係雜談 〉——吳卓恆 〈 編輯室週記:佔領碼頭! 〉——謝曉陽 〈 香港碼頭業職工會工潮進展 〉 〈 暗黑碼頭帝國 道德責任社會責任豈容一併外判? 〉——Steve Chan 〈 捐罷工基金 撐工人:誠哥唔出糧,我地出!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 撐民主即係撐工運 〉——王邦華 〈 請勿度縮!夾錢「入油」!因為我們都輸唔起! 〉——蘇湘 〈 在被窩中寄掛碼頭工友 〉——林嘉嘉 〈 祥哥:由直屬員工到外判工——貨櫃碼頭罷工工友專訪 〉——李雨夢 〈 罷工工人專訪——老揸紙:貨櫃頭上過隨時無命 新機手:媽媽一面都見唔到 〉——吳卓恆 其他相關 是次罷工 的文章 此外,碼頭工會今日中午十二時半,由修頓球場遊行至長江中心及禮賓府。左翼21 、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社會主義行動則於下午三點 遊行 ,由荔景地鐵站B出口遊行至6號貨櫃碼頭,社福界亦已發起 聯署 。學聯則繼續 呼籲捐款支持罷工基金 ,表示每日約十萬元便可令李嘉誠損失一百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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