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光

BBC |“狼牙山五壮士”与“中华民族共同记忆”

中共建政后,五壮士的事迹被编入国家义务教育教科书,成为小学语文课教材。1958年拍摄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更让“五壮士”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北京法院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诉讼的宣判结果,可以说不出观察人士的预料。北京法院要求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的历史学者洪振快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法院的判决说,对“狼牙山五壮士”历史真实的质疑,不但“伤害了原告的个人感情”,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向“五壮士”之中两人的儿子,原告葛长生和宋福保道歉并“消除影响”。“狼牙山五壮士”“狼牙山五壮士”,中共的官方版本可以简要概括为: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狼牙山战斗中抗击日军的八路军5位英雄,在子弹打光后,用石块还击,最后宁死不屈,毁掉枪支后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壮烈殉国;葛振林、宋学义被山腰的树枝挂住,幸免于难。中共建政后,五壮士的事迹被编入国家义务教育教科书,成为小学语文课教材。1958年拍摄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更让“五壮士”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五壮士被拔高到“当代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的民族英雄”的高度。“名誉侵权”的被告洪振快是《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他公开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的许多历史细节。例如认为当时的情形并非如官方宣传的那样,是八路军与日军主动接战,而是退路被日军切断后,慌不择路,退至绝地。关于“跳崖”的描述,洪振快也认为,其中幸存的两人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对“五壮士”故事的历史真实性的质疑也曾不断有人提出。比如,早在1994年7月,《长江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提出当时六班不是五个人,而是六个人,还有一位副班长,投敌被杀。1995年8月,《羊城晚报》上的一篇文章称,五壮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马宝玉等三人跳崖牺牲,葛振林、宋学义是“顺着崖壁溜了下去”。“名誉侵权”与“共同记忆”这是“狼牙山五壮士”幸存者葛振林(右)和宋学义(左),如今他俩都已逝世。新华社发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聚焦在洪振快的质疑是否有理有据,而是强调“‘狼牙山五壮士’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宣示自身抗日功绩的一面旗帜。在去年9月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北京阅兵仪式中,“狼牙山五壮士”所属的今日部队的方队作为10个阅兵方队中的第一个方队出现,足见其地位。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材料,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军队伤亡约323万人,其中阵亡近133万人。中共称,它在抗战期间领导的军队伤亡45万人,其中阵亡16万人。按照这两个数字比较,中共领导的军队伤亡不到国民政府军队的七分之一。然而,国民政府军队在正面战场上的8年抗战和英雄故事,在今日中国大陆的历史教科书中和电影电视剧里有多少体现?中共建政近70载的今天,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人对8年抗战的历史,除了中共官方的版本,人们还能读到什么?“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是如何形成的?“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宣示自身抗日功绩的一面旗帜。在去年9月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北京阅兵仪式中,“狼牙山五壮士”所属的今日部队的方队作为10个阅兵方队中的第一个方队出现,足见其地位。话语权最近十几年,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在言论相对自由的互联网上,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对中共历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包括黄继光、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都曾提出质疑。这种质疑,既反映了老百姓了解历史真相的愿望,从更深层面,也反映了民意对中共宣传的不信任。北京法院的主审法官在宣判后接受官方新华社专访时的一段话,反映了当局对这桩“侵权”案背后的担忧:“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质疑甚至抹黑英雄的言论甚嚣尘上,并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影响不断扩大。这其中不乏有些人打着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幌子,利用历史渐行渐远,利用历史资料之间记载的细节差别,片面强调所谓的人性和本能,进而歪曲、否定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诉讼,说到底,是中共英雄的历史真相谁说了算?诉讼案的宣判,作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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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怒斥”是说理吗

最近,英雄事迹是真是假似乎成了网络上的热点。例如,邱少云为了不暴露军事机密,身上着了火,到死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有人信,有人不信。这并不奇怪。一般人听了邱少云的故事,一定会受到震撼。他们会用自己的意志力和痛苦承受力来设身处地地想象当时的可怕情境。怀疑邱少云的是一些对自己意志力和痛苦承受力没有把握的人;而坚信邱少云的则大概是另外两种人:一种是亲眼所见,虽然自己做不到,但因为见证了邱少云的行为,不能不相信。另一种是自以为,要是他自己,一准也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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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 |余未:人造英雄的末日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革命英雄主义向来是洗脑教育的重中之重。然而,网络时代,民智渐开,愚民教育越来越不好使了,洗脑集中营军校亦不例外。3月29日,《解放军报》发表“今天,我们怎样上好党史军史课”。文章提到,军校教员讲述邱少云英雄事迹,学员质疑不符合生理学常识:“您刚才讲的邱少云事迹,违背生理学常识,根本不可能!”4月13日、16日,解放军报和南京军区机关报又分别发文,用“军人生理学”应对“火烧邱少云违背生理学”的质疑,认为用科学的名义质疑邱少云,根本就不是追求史学“公正”,而是一种政治斗争手段,必须高度警惕。4月18日,网络评论人五岳散人发了一张烧烤图片:“给大家的晚餐助助兴。”被认为“明显是讥讽邱少云,侮辱革命烈士”,赣州市团市委官微讥讽五岳散人:“博主,药不能停!”引发一场网络口水大战。官媒对质疑人造英雄之敏感,已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地步。人造英雄的末日,意味着愚民教育的破产。自相矛盾的邱少云“军人生理学”强调:“中国军人的意志是钢铁意志,是打不烂,摧不垮的。正是对党的忠诚、对革命的追求、对民族的责任,造就了英雄邱少云。”1952年1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伟大的战士邱少云》:为了不暴露目标,在烈火中,“邱少云紧握着压满子弹的冲锋枪…… 一直到牺牲时,也没动一下。”邱少云身上的弹药达到一定温度必然爆炸,暴露目标。未必这些弹药也英雄附体,具有特殊的物理属性?2005年2月新浪等各大网站先后转载《历史解密:战友讲述邱少云被历史遗漏的细节》,邱少云的战友曾纪有回忆,邱少云牺牲的时候,“没有携带武器,只拿一把大钳子。他们埋伏在一片坡地里面,后面没有水沟。”为了解释邱少云身上的弹药为何没有爆炸,居然编出上战场只带钳子不带武器的谎言;没有水沟也很“阴险”,邱少云的英雄价值和意义将大打折扣,之前的宣传都是谎言。媒体不得不请出邱少云的另一个战友郭安民来“澄清真相”:邱少云带了武器,身后有水沟。郭安民说:“无论是被子弹击中,还是被烧,只要稍动一下,或者滚几圈,就有可能被敌人发现,暴露了目标,其他潜伏的战士也就会被发现,整个行动也就会失败。所以任何情况都必须坚决服从命令,不能暴露目标。”那么,问题又来了:烈火烧了二十多分钟,邱少云身上的弹药为何没爆炸?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馆长王成金解释:“战友们搬动烈士遗体时发现,子弹手榴弹是被遗体死死压在泥草地上,而当时大火烧到烈士身体两侧就没能再烧下去了,所以弹药也就没有爆炸。”趴在地上,在火势凶猛之前将严密绑扎好的子弹手榴弹压在地上、转移压满子弹的冲锋枪,势必需要动作,而且是不小的动作,“只要稍动一下,或者滚几圈,就有可能被敌人发现,暴露目标”的谎言不攻自破。从有无水沟到有无弹药,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谎言越多,破绽也就越多。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马特洛索夫是苏联宣传机器全力打造的堵机枪眼的战斗英雄,根据同样也参加过卫国战争、上过前线的作家维亚切斯拉夫.孔德拉季耶夫的调查,马特拉索夫并未堵过枪眼:当天的战斗中,马特拉索夫爬上碉堡,用步枪从碉堡上方的通气孔向碉堡里射击。碉堡里的德军立刻还击,马特拉索夫当即被打死,尸体从碉堡上滑落下去,落到了碉堡的射击孔前面。这一调查结论,符合马特洛索夫英雄事迹的最初版本——马特洛索夫的排长科罗廖夫中尉回忆:“他一步步向据点靠近,倒在了敌人的枪口下。”营里的政工人员纳兹德拉切夫大尉最初的报告也只是说马特拉索夫“扑向了敌人的火力点,并且压制住了它,表现出了英雄主义精神”;到了旅政治部主任沃尔科夫上校那里就变成了:“在争夺切尔努什卡村的战斗中,1924年出生的共青团员马特拉索夫创造了英雄的战绩,他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碉堡的枪眼,用这种方法保证了我们步兵部队能够顺利前进。”斯大林批示:“马特洛索夫的伟大事迹应该成为全红军将士勇敢与英雄主义的榜样。”马特洛索夫犹如精神原子弹,对中国、朝鲜、越南等国的共产党产生了非同一般的魔力,不出几个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共产党的军队。1947年苏联专门为马特洛索夫拍摄了电影《普通一兵》,成为中共建政后引进的第一部译制片。1952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通讯《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黄继光》:黄继光“扑到敌人的工事上,并用身体堵住了一个正在发射的敌人的枪眼。接着,他的战友们便发起了冲锋。这时敌人的火力点上另外两挺机枪又叫起来,正在这个紧急的时候,黄继光伸出了一只手臂,把一颗手雷塞进敌人的火力点里”。用身体堵住枪眼之后再炸火力点,这不是人,是孙悟空!吹牛吹破了天,适得其反。质疑声中,新华社不得不对谎言进行加工,并予以说明:“十一月二十日发《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黄继光》,系前线通讯员在战斗中仓卒写成,与实际战斗情节略有出入。”新华社重新编发“经各方仔细核查最后判明的情节”:黄继光“胸膛上被射穿了五个洞”,“用最后的力气”炸掉火力点,之后“像一支离弦的箭,向着火力点猛扑过去。用自己的胸膛抵住了正在喷吐着火焰的两挺机关枪”。有网友质疑:“刚刚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扔手雷,现在又像一支离弦的箭。美军的两挺机枪并排放着,并排放着的机枪必须半米以上的间距才可能射击。小个子黄继光的胸膛怎么可能同时抵住两挺机枪呢?”生的平凡,死的可悲刘胡兰生于1932年10月8日,1946年成为中共预备党员;1946年12月21日,刘胡兰配合中共武工队杀死不愿与之合作的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山西省国民政府主席阎锡山派军于1947年1月12日将14岁的刘胡兰逮捕、处死。1947年毛泽东一句“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题词,令刘胡兰在中国家喻户晓。2007年1月,北大教授阿忆发表博客文章《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刘胡兰并非被国民革命军铡死,而是他们用枪托击打几名老乡,强迫他们去铡刘胡兰。乡亲们出于恐惧,颤抖着,铡死了他们看着长大的小闺女。在宣传刘胡兰时,完全剥除了这个事实。”舆论一片哗然。新民网记者为核实究竟是国军还是乡亲铡死了刘胡兰,特意采访了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现已更名为刘胡兰村)的张耀武书记。张书记回答:“刘胡兰为了保护乡亲们,主动走到铡刀下,在敌人拿枪威胁的逼迫下,乡亲们才用铡刀铡死了刘胡兰。”乡亲们铡死刘胡兰,是出于为石佩怀村长报仇的义愤还是在国军的胁迫之下,有待进一步了解。可以肯定的是,刘胡兰“生的平凡,死的可悲”。《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规定:“对未满十五岁的儿童不应征募其参加武装部队或集团,也不应准许其参加敌对行动”,中共1983年加入该议定书;1992年3月2日,中共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儿童权利公约》正式对中国大陆生效。但中共依旧乐此不疲地翻拍严重违背《儿童权利公约》精神的红色经典:1950年电影《刘胡兰》,刘胡兰由28岁的胡宗温扮演;1996年翻拍《刘胡兰》,22岁的池华琼因扮演刘胡兰,获得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个人奖。刘胡兰明明是一个14岁的女童,两个电影版本呈现的却都是20多岁的大姑娘!为何潘冬子(《闪闪的红星》)等“红孩子”要用小演员,而新旧刘胡兰则不约而同地起用年龄大很多的成年演员?这绝不是什么巧合或误会:一个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一个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显然,中共强烈地意识到驱使儿童赴汤蹈火的罪恶,用成年演员或可减轻观众的不适,“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刘胡兰雕像因把一个女孩塑造成少妇引起舆论质疑,1986年雕像原作者王朝闻很生气:“这不是我的作品!这不是我的作品!”著名版画家力群评论:“我第一次看到刘胡兰之石像就非常生气,因大异王朝闻之原作了。王之原作在强调少女之英勇就义,而石像则强调女性之肉感,实大异其趣了。王之原作不显奶部,而石像却故意把奶刻得丰满肥大,有如少妇,既不合十五岁少女之身躯,更背叛原作主题,有污辱英雄之罪。”唉,你们哪里知道当局要以丰满的乳房在视觉上掩盖刘胡兰实际年龄的苦衷呢?“生的平凡,死的可悲”,何止是刘胡兰!有网友感叹:许多去韩国旅游的中国人,参观“韩战纪念馆”都是脸儿红红心儿跳跳,低头逃出来的。看看政治民主经济发达的韩国,再瞧瞧政治独裁专制经济贫穷落后的朝鲜,我们牺牲几十万中华好儿男换来一个什么样的流氓国家?他娘的当年我们疯了?大脑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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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是正吃着饭呢,饭碗却没了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以及其他来源,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纯真的云06:@人民网 @新华视点 2015年04月27日 *为公居士:???滞留旅客在机场睡了两天两夜未见救援………在使馆门前被拦了下了。工作人员拒绝他们进入使馆,称里面没水,没充电器,没床位,劝他们去机场,并称他们在这里“影响形象”………记者多次致电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但电话无人接听……… 2015年04月28日 *希哈诺二世:#尼泊尔地震#坐等辟谣 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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