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
陈光诚事件还在进一步发酵,各路的关注和发声又给它加入了诸多戏剧化的曲折情节。处于风口浪尖的陈光诚,西方舆论和国内一些人将其塑造为英雄,而中共官媒则试图给他扣上罪人的帽子。是英雄还是罪人,我们不妨看看陈光诚在这次事件前都做了什么。 陈光诚1971年出生于山东临沂东师古村,自幼因病双目失明,后自学法律,并长期帮助家乡村民及残疾人士维权,被媒体称为“赤脚律师”。其参与的维权活动包括:1996年到北京上访反映临沂政府违反《残疾人保障法》向残疾人征税;1998年到北京上访反映东师古村搞违背中央政策的“两田制”;2000年在中国法学会发起“残疾人维权项目”;2003年就外地盲人无法免费乘坐北京地铁状告北京地铁运营公司。2005年,针对临沂地方政府粗暴野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陈光诚开始为当地妇女代理维权,由此引发后续一连串的逮捕、判刑、软禁和逃进美国大使馆。 从陈光诚长期从事的活动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关注的基本都是当地残疾人和普通村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政府践踏的具体案件,说破大天,也就是一位地方维权人士,履行的也只是“赤脚律师”的职责,本可以作为中国残疾人自强不息、服务乡亲的正面典型来为政府宣传人权事业进步所用,怎如今反被西方传媒封为英雄用于批评中国人权状况恶劣,同时在官媒上被扣以叛徒汉奸的罪名,给自己在十八大前又添一睹呢? 问题的关键表面上看是陈光诚迈进了美国大使馆。中国人权,中美关系,中国政局,这些新闻中的热点词汇迅速抬升了这条新闻的价值,地方维权事件瞬间上升为国际事件。 西方媒体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本来薄熙来事件之后,中共十八大之前,中国扑朔迷离的政治局势就是一个火热的新闻卖点,再加上一些国家大选临近,中国议题又成为加分和减分的大题目,自然要好好包装一下这出富于戏剧性的政治事件,于是“英雄”诞生了。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陈光诚离开美国大使馆进入朝阳医院的消息发出不久,立刻发表声明,称赞这次按照陈光诚“自己的意愿和美国的价值观”解决了问题,言辞间不无得意,显然以为又一桩拿得出手的政绩到手了。不料到了晚上,风云突变,妻子受到威胁的陈光诚对外媒表示自己想要赴美,媒体跟进解读为陈光诚受到了美国大使馆的胁迫才离开使馆。瞬间,政绩变劣迹,希拉里就此失声,而各方西方媒体则大显神通,纷纷曝出各种内幕消息。国会议员自然也不敢寂寞,立马召开紧急听证会,显示自己决意伸张正义,搭救落难的“英雄”。不论是媒体还是一些政客,只是通过包装这样一个好莱坞式的故事来赚足眼球和政治资本。 同声应和陈光诚为英雄的,还有国内一些人,这就是那些“逢中必反”的人。这部分人成分构成复杂,但反对一切和肯定一切一样,往往是不正常的。要么是为了发泄仇恨,要么是为了一己私利,总之,不管是为了咒骂谁,还是为了凸显谁,他们配合海外媒体频频发声,满怀热情的将陈光诚包装成“英雄”。 以此相对应的是另一个极端,一些党报跳出来大扣帽子。譬如《北京日报》,它在一篇评论中瞬间就给陈光诚扣上代表“他的后台老板即西方反华势力的利益”的叛徒卖国罪的大帽子,这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彷佛陈光诚长期遭受地方政府非法打压迫害,最终为求应有的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和自由而求助于美国和国际媒体是一早就策划好的。如若如此,那地方政府打压迫害这一段是谁策划的呢,地方政府是不是也在代表西方反华势力的利益?如果说陈光诚求助美国和国际媒体注定会被反华势力利用,那被当地政府软禁封锁好几年的他应该求助谁? 事实上,正如多维之前分析,中央在处理陈光诚事件上采取了较为柔性的态度。四部门迅速投入,开诚布公的务实谈判,迅速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已经使这桩被媒体炒得惊天动地的事件趋于平稳,尽管会有一些西方媒体和政客以及国内一些异议人士不会善罢甘休,找出一些事端来制造一些曲折,但顺着此柔性思路走下去,事情一定有圆满的解决。可如上文所说,一些党报发出的声音却在给党添乱。 除了《北京日报》,《环球时报》也给陈光诚扣上了“挟洋自重”的帽子,并催促他要及早“清醒”,事实上,真正该清醒的是《环球时报》自己,是《北京日报》《环球时报》之类党报系的媒体。党报本应该领会传达领导精神,体察反映群众呼声,但在陈光诚事件上,这两家党报不去反思造就此次事件的罪魁——维稳机制和地方政府的腐败及目无法纪,不去体会中央柔性处理此事的用意和精神,反而挥舞大棒肆意挞伐,以为凭借国内媒体封锁此事件的详情,然后发两篇喊打“汉奸”的文章,就能把此事件的舆论风向掌握在自己手里。殊不知,信息时代各种现代传播手段的便捷,早已遭受重创的政府公信力,以及普通群众对党报普遍不屑的态度,反而使舆论反其道而行,最终只能是自欺欺人。 给陈光诚戴上“英雄”的桂冠,或者给他戴上“罪人”的帽子,都是不合适的。西方传媒的炒作我们自然要反对,但更要紧的是,我们自己要心平气和的还原陈光诚事件的真实面目,认真审视地方政府漠视、践踏百姓正当权益的做法,严格监督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并惩处腐败,检讨维稳机制运行中的暴力、腐败问题,还百姓以现代公民社会应有的权利,才能真正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施政。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