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强奸精选

法广|云南官员强奸4岁幼女仅被轻判5年惹众怒

又一起政府官员强奸幼女被轻判的案例新鲜出笼。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当地法院仅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还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新华网12日的报道,对此,受害人家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依法受理,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案审查,将择日开庭审理。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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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广西13岁幼女被强奸, 检察院两次拒捕犯罪嫌疑人(图)

(维权网信息员一文报道) 2013 年 3 月 25 日 , 2013 年 3 月 25 日 ,广西未成年人蓝某某被冯金焕诱骗强奸,挣扎过程中女孩把冯金焕的眼角抓出了血,并且有 QQ 聊天记录,公安局的笔录等证据,可检察院连续两次拒捕。 据了解:广西陆川县乌石镇陆选村蓝某某家中被母亲骂而赌气出门,却被见过两回面、还很陌生的 25 岁冯金焕诱骗并强暴, 2013 年 3 月 28 日家属到陆城镇派出所报了案,想不到的是,冯某被抓十多天后就被放出来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女士立即找到派出所询问。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说:“ 4 月 29 日我们便找到派出所,民警说:“他被放了,检察院没通知你吗?。”我就打之前派出所留给我的一个检察院主办此案的工作人员的电话,他说:“人被放了你不知道吗?你去公安局问吧!”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说:“ 2013 年 6 月 24 日,受害者家属收到了陆川县公安局信访答复里称: 4 月 4 日刑拘罪犯, 4 月 11 日向检察院报捕, 4 月 17 日作出不批捕,同日将罪犯释放,公安局并将罪犯取保候审, 4 月 22 日再次申请报捕,陆川检察院同样不批捕”。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说:“当家属向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某申诉,没等我们申诉完,他就不耐烦地冲着我们说:“罪犯在强行发生性关系时,不知道受害人的年龄,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接着又补充说:“况且你们女儿被强奸后又不死,又不断手、不断脚和重大伤害。”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在接到本网信息员的电话时很惊恐,不停地问:你是谁,想干什么?原来之前有几个不明身份人给她打威胁电话,所以现在接电话也战战兢兢。她说,孩子精神时好时坏,已经不上学了,自己没办法只能在家里照顾她! 未成年女童遭受性侵,将会给其身心造成无法想象的伤害,这种伤害往往会伴随她们的一生。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个案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以确保女童的权益,使她们得以健康、平安地成长。 附: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的控诉信:有冤无处申,何处有青天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陆川县“ 3.25 ”强奸幼女案受害者的母亲,案件发生后,我曾多次向上级领导及公检纪部门反映,请求依法处理,严厉制裁罪犯。并在陆川县检察院申诉,时至今日已 3 个多月了,罪犯依然逍遥法外,受害者仍在痛苦之中,我们的法律何在,正义何在? 在 2013 年 6 月 24 日,我们收到了陆川县公安局信访答复里称: 4 月 4 日刑拘罪犯, 4 月 11 日向检察院报捕, 4 月 17 日作出不批捕,同日将罪犯释放,并将罪犯取保候审, 4 月 22 日再次申请报捕,陆川检察院同样不批捕。 为什么一个简单的强奸案而不能将罪犯缉捕呢?受害者的年龄有公安局户籍证明不满 14 周岁及学校证明在读小学六年级,受害者在被强暴时对罪犯讲“我才 13 岁”,并抓伤罪犯眼角,而罪犯却置之不理而凶残强奸了幼女。这些有受害者笔录,罪犯也供认了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难在铁的事实面前陆川检察院为什么不批捕。在我们在陆川检察院申诉时,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讲:不知年龄者没罪,受害者没死,没断手没断脚没有严重后果等来搪塞我们。这是一个执法人员应该讲的话吗?这不是严重违背了一个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良心吗?     对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纪检及检察、公安部门能立责为公、执法为民,在铁的事实面前依法依规秉公办事,为民除害。同时请求你们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查清办理陆川“ 3.25 ”强奸幼女案中,公检部门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罪,确保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正义。我一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村妇女,现已走投无路,听说广东的媒体比较公平、正义,便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希望能得到各位好心人的指点和帮助,感激不尽! 受害者母亲:刘玉珍   广西陆川县乌石镇陆选村十八队 13 号电话: 187766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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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青杨 | 轮流发生性关系是中国式文字游戏

作者: 风青杨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据媒体报道称,已经沉寂多日的李天一案终于有了新进展。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有媒体在报道中写道,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于是,网友们开始造句了…… 有网友评论戏谑道:有背景的人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叫嫖宿幼女;没背景的人叫强奸。有背景的人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没背景的人叫轮奸。有背景的人戴套强奸不算强奸,没背景的人打飞机也算嫖娼。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去解释,还是凤凰网博报说得好: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 看似不经意的几个字改动,却足以让李天一轮奸案“逆天 ”。轮流发生性关系,强调发生性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上可以不被追责,但轮奸和强奸则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最高可处死弄。有网友就此质疑:继带套就不算强奸,雷书记谈恋爱之后,有人把李天一案被说成是轮流发生性关系,说的这么委婉这么浪漫这么无耻!神奇大地又喜迎新名词诞生:“轮流发生性关系”!这是权贵专用词吗?谢谢你们再一次给公众普及了中国刑法的新解释! 中国的词汇是神奇的词汇,许多词语竟然可以随意拆分而且表现出不同的意思。过去官场上有刀笔书吏之称,老吏断案,一句话可置人于死地,也可活人于断头台下。“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与“查无实据,事出有因”仅仅颠倒一下,但结果却大相径庭:前者能无罪释放,后者就难免要吃官司了。武松仇杀西门庆和斗杀西门庆一字之差,就能使得武松笔下超生。曾国藩的事迹更是告诉我们,讲屡战屡败还是屡败屡战,“换个说法”后果也会大不一样。 很多词好像稍微改动一下,“意境”就大为不一样了。比如:用“下岗”、“待业”来取代“失业”;用“待富者”取代“穷人”;用“失足女”代替“卖淫女”;用“负增长”代替“下滑”。别说“罚款”,要说就说“执法”;别说“涨价”,要说就说“调价”;别说“停滞”,要说就说“零增长”;别说“跑官要官”,要说就说“要求进步”;别说“渎职”,要说就说“管理不到位”;别说“权力是上级给的”,要说就说“人民赋予”。 有的地方,甚至管打麻将叫“政治学习”,与情妇幽会是过“组织生活”。更有意思的是,有位公仆进了那种特种服务的歌厅,被有眼不识泰山的“扫黄”执法人员鲁莽拘留了。为了有个交待过去的“说法”,煞费苦心称之为“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但没办不该办的事”。“说法”到了这个份上,也算到了一定境界了。 或许,是因为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中国的语言的确高深莫测,于是,很多官员就欲盖弥彰地玩起“文字游戏”来。面对负面事物,我们汉语的词汇是如此的丰富,永远不愁找不到体面的相关词和替代词。这些词语就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化妆品,为难堪事件涂脂抹粉,哪怕是粪便也能修饰成鲜花,哪怕是死尸也能粉饰成活人。然而脂粉再多都难完全掩盖固有的丑陋,殡仪馆的化妆师再有能耐,也无法真正把死者变活。 当年一位河南老人为拆迁跳楼了,诞生了一个新词:“自主性坠亡”。之后对于何为中国特色?有网友在微博上戏答日:保护性拆除、休假式治疗、戴套式强奸、轻度型追尾、幻想型自由、试探性自杀、合约式宰客、政策性调控、倒退性改革、疯狗式贪污、挽救性枪毙、正确性错误、保护性销毁、礼节性受贿、政策性提价、钓鱼式执法、确认性选举、临时性员工、普遍性无耻、临时性强奸、隐蔽性收入。它们都典型反映了中国的语言特色——为事故和问题化妆! 从轮奸到“轮流发生性关系”,这是中国司法现状的一个经典缩影。或许李天一案件让人们愤怒的不只是轮奸,而是轮奸变成轮流发生性关系。如果没有微博与其他媒体的参与,此事就不会掀起舆论的轩然大波,还不知会演变到何等的荒唐模样,一些人玩文字游戏,一次次创新,一次次洞穿老百姓底线!而网络时代的文字游戏,这些给现实和历史留下的,除了笑柄,还是笑柄。(文/风青杨) 文/风青杨 版权声明 网络转载务必标明作者并给出原文链接,报纸杂志使用需微博私信取得用稿授权。侵权必究! 风青杨微博:http://weibo.com/youyou52011 微信帐号:fengqingyang8964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风青杨的最新更新: 方滨兴辞职为何有人叫好? / 2013-06-28 11:52 / 评论数( 0 ) 为什么不敢说自己是中国人? / 2013-06-27 12:17 / 评论数( 4 ) 高考自杀悲剧何日不再重演? / 2013-06-26 12:03 / 评论数( 0 ) 刘志军为何要女儿千万不要从政? / 2013-06-25 11:24 / 评论数( 3 ) 外国人凭什么亨受超国民待遇? / 2013-06-20 12:33 / 评论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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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本 : 何为中国特色?

答:保护性拆除、休假式治疗、临时性强奸、轻度型追尾、和谐式维稳、幻想型自由、试探性自杀、合约式宰客、政策性调控、倒退性改革、疯狗式贪污、挽救性枪毙、正确性错误、保护性销毁、礼节性受贿、政策性提价、钓鱼式执法、确认性选举、临时性员工…普遍性无耻,习惯性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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