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

避免气候变化的“大屠杀情景”

我依然无法忘记哥本哈根的最后那个夜晚的大会,我在宾馆里看着直播,有的同事在贝拉中心的会场内,主席台上的丹麦首相拉斯姆森满头冒汗两眼发楞,下面的两个阵营各自为自己的发言鼓掌,仿佛打仗一般,中国代表团一言不发冷眼旁观。   我特别不能忘记非洲国家的发言人,苏丹驻联合国大使 Stanilaus Di-aping 愤怒地指责《哥本哈根协议》对于非洲国家来说是一个“大屠杀 / 种族灭绝 (genocide) ”协议。当时他这样激烈的措辞受到了其他国家的指责。(而且苏丹自己是正在发生种族灭绝的国家,英国环境大臣米立班德让 Di-aping 回家自己看看他们国家阿拉伯人对黑人的种族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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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的改善比产业转移更重要

营商环境的改善比产业转移更重要 首发: http://www.time-weekly.com/show.php?contentid-9517.html   温克坚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 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 , 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 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 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发改委和诸多地方政府也在推出实施细则。   作为一种宏观战略,推动 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有其合理之处,不过在政策落实层面,如何甄别产业转移的内在合理性,如何避免行政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是重大的挑战。事实上,在现在地方政府比较强势而企业比较弱势的营商环境下,缺乏恰当的权利界定和权利博弈的话, 产业转移很可能异化成为地方政府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侵犯,扭曲市场正常的竞争和资源配置机制。   需要重申的是,经过 30 年的经济发展过程,沿海地区的经济形态已经高度复杂,很多行业之间相互依赖,相互融合,产业配套,市场环境的形成包含了多种很难简单描述的隐含条件, 因此行政机构并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辨别哪些行业不适合在沿海地方继续发展,哪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合往中西部地区迁移。说到底,产业转移是市场力量驱动的自发演化,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一个过程,政府的介入是对这个进程的拔苗助长,很容易做出一锅“夹生饭”。   其实,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沿海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营状况,除了的确面临经营模式的升级换代,成长的天花板等等一般性的问题之外,更多的问题是由国家特殊的经济社会政策带来的非意图后果,这超出了一个企业正常的风险控制范围。   比如 2009 年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招工难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国家 4 万亿背景下的积极财政政策硬性的挤占了很多劳动力资源,另外一方面是由于货币投放过多引起的通胀,导致工人生活成本快速上涨,使得他们对工资的要求水涨船高。而传统的沿海出口加工企业本来都是微利生存,短期内没有能力支付劳动力成本的大幅上升。   另外在目前的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下,外来工人 无法在就业地落户,在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都面临歧视,因此工人都像候鸟,不可能真正在就业地定居下来。这些成本直接间接的都会反映到企业经营中 去。可以设想下,如果和民工就业相关的所有歧视性政策能够废除,产业工人真正能够享受到普遍的国民待遇,那样劳动力供应肯定会平稳和有序的多。   另外,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地方官员对经济组织和产业表现出了很多特别的偏好,比如他们往往偏好大型国企,财富 500 强,高科技,新能源之类充满噱头的企业,而对传统的服装,制鞋等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则失去了热情,这往往意味着在税收,用地指标,信贷安排,节能减排,环保等等方面,传统产业企业受到很多不公正的挤压。   因此,说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不适合在沿海地区继续发展,是一种简单的粗暴,根本无视市场经济内在的复杂性。如果政府运作成本能够显著降低,宏观经济政策更加合理有效,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够减少,同时一些不利要素流动的政策能够被移除,整体的改善营商环境, 那么沿海地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有长期存续的空间,其中的佼佼者可以打破成长的天花板,演绎出新的商业模式。反过来,政府的经济社会政策如果不改善,哪怕在权力之棒的指挥下,很多行业成功的向中西部迁移,那也只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而已。   当然如何提高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公众和企业家阶层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企业家阶层如果有明确的认知和充分的自觉,完全可以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辩论,让问题背后的问题得到呈现,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   注:9.6日博文“ 产业转移,歧途还是陷阱” 发布后,有朋友建议我精简下投给纸媒,贴在这里的就是精简版,和9.6 博文有所重复,请阅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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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新商业文明宣言

转载: 新商业文明宣言   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正在形成新的文明范式。人类的大规模协同和个性化创新,推动着商业文明又一次走到了跃变的关口。   值此历史契机,我们决意协力探索、共同促个进信息时代的新商业文明!    我们发现:新商业文明正在快速浮现   在商业基础设施领域,云计算和泛在网正在成为信息时代的商业基础设施,推动商业计算的快速响应、按需取用与普遍服务。   在企业组织领域,企业与市场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契合,企业内部走向扁平化与透明化,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也更趋平衡。   在商业模式领域,以客户为中心、按需驱动的大规模定制乃至个性化定制,正在成为普遍化的现实。信息时代新商业文明下的大规模定制,是对工业时代大规模生产的扬弃。   在企业竞合领域,协同、共赢的商业生态系统,逐步成为主流形态。   在社会结构领域,社会分工、就业模式、生活形态因新商业文明而巨变。越来越多社会成员的工作、生活、消费与学习走向一体化。   在治理规则领域,自发性、内生性、协调性成为网络世界治理的主要特征,对话和协商成为普遍的选择,这也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治理秩序的转型。   我们坚信:开放、透明、分享、责任是新商业文明的基本理念   新商业文明拥有开放的产权结构与互动关系。企业向社会开放,决策向员工开放,数据向公众开放,平台向伙伴开放……我们坚信,开放是新商业文明创新的灵魂。   新商业文明追求透明的信息环境。传统商业难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在新商业文明中,透明的信息流动和消费者评价,是商业信用累积的开始。我们坚信,透明是新商业文明出发的起点。   新商业文明倡导共有的分享机制。新商业文明下的主体,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既是学习者又是赋能者,既是体验者又是传播者。我们坚信,分享是新商业文明形成与扩散的动力。   新商业文明奉行对等的责任关系。新商业文明下,每个参与者既是责任的承担者,又是治理的参与者。社会责任将内生于企业的商业模式之中,惟其如 此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与自然的关系也将更具亲和性,向自然无限索取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我们坚信,责任是新商业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们梦想:让商业回归人、回归生活   新商业文明让商业回归人。人将成为商业的主人,所有的商业运作都将围绕着人而进行,都将为满足人的个性化需求而存在,商业将重新焕发出人性的光辉。   新商业文明让商业回归生活。生活的逻辑将支配商业的逻辑。不是在竞争中争夺机会,而是要在生活中进行选择和创造。   新商业文明让消费者成为经济生活的主人,让小企业也成为幸福的源泉。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时代,将逐步取代以厂商为中心的时代;小企业乃至个人,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和经济活跃的重要动力。   毫无疑问,新商业文明的形成,不仅将实现个人数据、商业平台和公用计算之间的平衡,更将实现个人愿望、企业目标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促进物质消耗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一个更加和谐的世界,即将展开在我们面前!   这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充满美好想象的时代。我们相信,未来存在于现在,预测未来的最佳方式就是创造未来!新商业文明的到来、展开与完善,有赖于每一位有识之士的勇气、智慧与不懈探索!让我们共创信息时代的新商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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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应对移民潮

    淡定应对移民潮   最近有关中国精英移民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据说从 2008 年以后,新一波移民潮风生水起,大量社会精英以投资,技术移民等方式移居美加欧澳等发达地区,一时之间,中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   这个话题让我自然的回顾了身边的人际网络,我惊讶的发现,不经意间,其实身边真是有很多朋友选择了移民。甚至在几天前,我还帮助一个朋友去填写那些复杂的移民签证表格。根据我的印象,除了个别朋友因为追求理想而被迫选择移民之外,大多数朋友移民都是为了一些通用的理由,比如安全感,子女教育,生活质量等等。但是客观的说,语言障碍,漫长的等待期,陌生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感,对大多数人来,移民过程都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过程。   在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的社会精英阶层宁愿历经繁琐的移民过程,去换取另外一种身份和保障,这典型的折射了当下社会的某种病症。要准备清晰的诊断这个病症,需要多个社会学科的视角来分析,但是因为长期生活在这个情境中,其实根据直觉,我们就可以指出一些普遍性的病症。 以教育为例,公众对教育制度的批判可谓汗牛充栋,但是长期以来,教育体系几乎没什么改变,应试教育毒害着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对于许多有所成就的中产阶层来说,为了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本身已经是移民的一个充分理由。另外,这些年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代价就是环境污染,被污染的水和空气影响着所有人的生活质量。 而从安全感来说,其实对于大多数选择移民的人士来说,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个人安全或者财产受到了威胁,而是贫困的公共服务,频繁的政策变化,和一些众所周知的消费品丑闻(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等等在他们心理上形成投射,使得他们对社会风险失去了正常的预期,形成了强烈的不安全感。   从深层次来说,大规模移民现象的背后是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进步与经济发展不匹配,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中产阶级无法参与公共生活,因此选择了用脚投票,这当然是一种制度竞争的结果。只是在一个转型时代,制度竞争不必是意识形态的角力,而是冷静的利弊分析,对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客观的梳理。借助精英移民这个反映制度竞争的话题,人们可以展开各种不同政策的比较分析,才能让公众更加明确的意识到问题之所在,形成社会压力,让决策层在政策层面做出积极的回应。   当然,除了这种从制度视角来分析精英移民现象的之外,我也注意到一些忧心忡忡的论调,认为移民群体带走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财富,这对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有的分析人士因此呼吁国家出台限制性措施,比如征收特别的移民税之类。   这种带有功利主义的分析其实过于简单和粗糙了。在一个全球化时代,财富和人力资本本来就是会自由流动的,推出限制性的措施反而会在制度竞争的意义上丢分,从而加速财富的外流。另外,严格来说,精英阶层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社会,只要有一定的自由空间,只要鼓励竞争,尊重产权和契约,新的精英会不断的产生。一个精英可以自由流动,精英可以反复产生的社会,才是正常的社会。那种对精英阶层流失忧心忡忡的论调对社会结构的理解过于机械了。   通常来说,移民并不会改变文化和社会关系的链接,移民人群的财富和智力仍然直接间接的和中国社会起着复杂的互动。同样曾经有着大规模移民潮的印度,就是最好的证明,移民群体给印度带回了资金,技术和社会资本,为印度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纵向回顾中国自身的历史,其实也提供了类似的经验。   另外,如果真正在意财富和人力资本的损失,那么其实也有一些简单的方法可以重新吸引这些资源的回流。比如修改某些过时的法律,比如考虑承认双重国籍,降低外国人在华定居的门槛等等。人类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体,民族和国家都是基于个体意义上的某种自愿性的集合,不能替代个体的选择。因此,如果部分社会成员,基于诸多不同的理由,选择移居,国家并没有恰当的理由进行干预。在一个世界越来越平的时代,国家的面孔也应该变得越来越平和,而一个拥有平和面孔的国家,才是所有居民共同的福祉所在。     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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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中国富人不急于学美国富人

徐永光:中国富人不急于学美国富人捐财产 2010年8月13日 作者:徐永光 时间:2010-8-13 14:06:28     据报,由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和投资家沃伦?巴菲特联合发起的“捐赠承诺”行动8月4日宣布,已有40位亿万富翁或家庭承诺,将把自己的过半财产捐献给慈善事业。巴菲特说,接下来6个月,他和盖茨将与中国、印度的富人见面谈慈善。     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与中国富人谈慈善,相信能给中国富人做好慈善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但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中国富人像美国富人那样捐财产的条件还不成熟,社会舆论也不宜借此制造压力,以捐款多少来评论富人为富“有仁”抑或“不仁”。理由有四:     首先,当下中国富人首要的社会责任不在捐款多少。     富人多为成功企业家。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角度讲,排列顺序应该是:是否给消费者提供了合格的产品;是否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权益;是否给投资人创造了利润;是 否承担了环境保护的责任;是否依法纳税。企业做到了这几条,就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企业。上述5项属于企业必须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慈善捐款则属于自我担当 的社会责任,完全出自包括富人在内的一切公民的自愿,而非强制性。现实情况是,中国企业基本社会责任还没有履行好,外部评判却出现了本末倒置,把本该属于 自愿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到前面。如果用挣来的不义之财捐款,那不是慈善,叫伪善!     其次,在现行慈善体制下,富人捐财产捐给谁,怎么捐,如何用?也说不清,道不白。     一些企业给政府捐款,出手阔绰,有钱权交易之嫌。 我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并应捐款人的要求时,政府才有权接收捐款。在非灾“和平”时期给政府捐款,背后可能是一种高级的钱权交 易,或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或谋求人大、政协的头衔,还可荣登“慈善家”排行榜。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也破坏了慈善的规则。政府拿到的这笔 钱,比预算外还要预算外,花起来不受监督,有可能助长腐败。这种“献金捐款”三恶并举,亵渎了慈善的纯洁性,必须严厉禁止!今后,任何机构做“慈善排行 榜”,都应该同时公布榜单人物和机构的捐款发票,起码要公布受捐机构名单,把钱权交易式捐款从慈善捐款清单中打扫出去。     捐款应该完全出于自愿,但 “ 被捐款 ” 、 “ 被慈善 ” 在中国通行无阻,愈演愈烈,向企业、富人强行摊派捐款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税源。 今年春节,陕西府谷县党政领导宴请全县企业家做“城下之盟”,一个晚上收捐13亿,打入县财政。面对这种行政违法的“苛捐杂税”,企业只能忍声吞气。中华慈善总会创会会长、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对一些地方政府刮“慈善风暴”的做法非常反感,怒斥“这是对慈善事业的破坏”!     糊涂捐款,跟风捐款,放弃捐款人应有的权利,在富人捐款中屡见不鲜。 中国富人做生意都很精明,不知为何捐款时却糊涂居多,牌子一举,捐完了还不知道钱用在什么样的地方。汶川地震,全国捐款760亿,了解捐款使用结果的捐款人只占4.7%。捐款人不尊重自己的权利,不对捐款使用进行严格的监督,也助长了一些慈善机构的不透明。     慈善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文明。上述这些不理性,反映了中国慈善还处于初级阶段,既缺少文化准备,更缺乏制度文明。虽然政府公益与民间慈善大方向一致,但 有些界限是不能逾越的。政府公益用的是财政税收的钱,民间慈善用的是民间慈善捐款;政府可以用财政资金购买民间组织的公共服务,但不应该把民间慈善捐款拿 到政府的口袋里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政府要支持民间慈善的发展,并担负监管的责任,但不能越权越位,自己操盘。     最近大家关注的13家公募基金会玉树地震捐款被政府责令“汇缴”给青海省人民政府,凸显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深层体制问题。对于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汇 缴”捐款,民政部救灾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直言:“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角色,就是出纳”(据《新世纪》杂志)。这是发生在慈善领域的“国进民退”,触及到 捐款人和捐款受托机构的权力底线。南方都市报8月5日就此发表社论说:“慈善行业在公众眼中一旦异化为政府的吸金渠道,慈善消亡之期还会远吗”?     在《慈善法》迟迟难以出台、已有法律法规还有法不依、乃至于慈善到底姓“官”还是姓“民”的基本问题都还不清楚的背景下,急忙号召中国富人也学习美国富人捐出一半财产,未见得能够真正推动慈善,弄不好还会给慈善事业发展添乱。     中国的富人“出生”才有20多年,与欧美国家相比,还处在”婴儿期”,无论是财富的积累还是文化的传承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富人现阶段最紧迫要 做的是履行好基本的社会责任,起码先让消费者喝到放心奶、吃到放心粮。企业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富人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的阶段,参与慈善捐款是自然而然的事。 当下,还慈善民间本性,呵护全社会的慈善热情,给慈善保留一方净土,远比捐款多少重要十倍、百倍!     第三、中国的税收制度对富人捐款激励有限,对私人基金会的发展很不利。     中国没有遗产税,短期内也不会开征遗产税,而美国的遗产税,是鼓励富人捐款做慈善的巨大助推器。依照法律,2011年后美国人将为超出100万美元的遗产 向政府缴纳55%的遗产税。遗产继承人必须先缴纳遗产税,才能办理继承手续。如果富豪老子留下了1亿美元遗产,儿子得先掏出5500万美元交完税,才能拿 到那笔遗产。否则,一个子儿也休想拿走。这就是为何美国家族基金会十分发达的理由。遗产捐赠不仅可以免税,家族后人还可以按照先人的遗愿世世代代管理基金 会,可以在那里授薪就业。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就是一个家族基金会,已有近百年历史。德国银行家富格尔在500年前创办的富格尔基金会,至今还由他的后代经 营。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相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则规定公益基金会资产增值收入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这十分不利于富人捐款办非公募基金会。这是因为,按照《基金 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公募基金会的年度支出必须不低于上一年资金节余的 8 %,这是在交完企业所得税后的支出。其他国家对基金会资产增值几乎都给与免税优惠。美国法律规定基金会年度支出占上年资产的5%,投资收益则只缴纳 1-2% 的消费税。中国的税制只会让非公募基金会越做越小,不断萎缩。想要出现福特基金会那样资产从3亿多美元到今天超百亿是不可能的。     再则,按照不合逻辑的税法管理制度,大基金会公益资产的投资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企业拿出利润的12%以内给小基金会捐款,则可享受免税优惠。明摆着办 大基金会吃亏。所以,我现在劝那些想办基金会的朋友,千万别犯傻拿10个亿办大基金会,只需办一个本金200万的小基金会,再由企业给它捐款,两方都不用 交税,岂不方便?     第四、慈善需要专业,富人亦不例外     在美国,基金会被称为“社会创新的发动机”,而不是财富简单转移的“搬运工”。很多中国富人以为,赚钱那么难我都能赚,花钱还不会花?于是一掷千金的布施 式慈善颇有市场。其实,要把慈善捐款花好,花得有效率是件不容易的事。万科王石在做了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会长以后感叹道:“花钱比赚钱难得多”!     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赋予富人出资创办非公募基金会的权力,到2009年短短5年内,非公募基金会从无到有,已经注册成立846 家。但缺乏专业管理和有效治理,是非公募基金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因上述原因,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影响力也不能令人满意。     我们期望中国慈善事业的制度环境尽快得到改善,也期盼在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等慈善大家的倡导影响下,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富人开始了解散财之道,变只会 开捐赠支票为出资兴办慈善机构–非公募基金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公益慈善领域,进行独立操作,专业管理。当然,在专业准备还不足的今天,富人也可以自主 选择公募基金会作为受捐机构,但务必寻找那些管理透明、资金使用效率高的机构,“找到玻璃口袋,决定给谁捐款”。力求让每一笔捐款都能对推动社会创新、弘 扬慈善文化、改善慈善生态发挥应有的效益。     我们乐见这一天尽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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