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

中国青年报:报告称四成调查报道记者计划转行

“基本青壮、基本男性、基本有文化、基本从业八年,老巢基本在北上广,流窜范围基本不定,基本收入低、基本不满意、基本作息乱。善打听也善爆料,善 协作也善拉锯。我不是传声筒,我是调查记者,我挖掘事实,我接近真相”。这是两位青年传播学者用“凡客体”概括的中国调查记者的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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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件中的中国律师角色

文_陈有西 我 笔下这篇文字变成铅字时,律师李庄正好步出重庆的监狱,重新开始呼吸自由的空气。此时此刻,当我想起2个月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李庄案第二季庭审之辩时,忍不住仍然热泪盈眶。 我们组织的那场法治战役,没有辜负广大人民的期望。感谢斯伟江、杨学林两位出庭律师,感谢全体辩护律师顾问团的专家和律师。  我现在还清晰记得,李庄案撤诉那天,4月22日清晨,我从上海办公室驾车回杭州,车过嘉兴,顾问团成员张青松律师从北京来电,他说控方撤诉了。他告诉我是大哭一场后才给我来电的。我一边驾车一边流泪,不去管不断响起的手机来电。我们是为法治中国而哭。  其实更要感谢的是,重庆的一些良知未泯的法律人。法院和检察院最后守住了中国法治的底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就去掉了一个合同诈骗的罪名。法院听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他们发出了中国法官应有的正义的声音。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律师已经成了社会关注度愈来愈高的一个群体。李庄案终于峰回路转,成为对律师制度恢复最好的纪念,这也是法治中国的胜利。          公共事件中律师为什么广受关注 对当前社会的一些热点问题解读,过去是官员、官媒,后来是专家学者,现在是律师。所有的社会热点问题出现,公众都想倾听律师怎么说。官员往往言不由衷,没有真相;记者只负责揭示真相而无法解读法理;学者只能解说法理而无法了解现场,徒说难行。而律师兼备法律理解和法律实务两个领域,他谈出观点,往往能够付诸行动。能言也能行。由于天天在处理法律实务,对中国司法现状和社会现实有切身感受,一般人无法见到的内幕也能够调查了解。这是其他公共事件参与人,如学者、记者都无法替代的。 正因为如此,中国律师正在成为公私权冲突的前沿地带的活跃力量,也成了一个危险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黑幕的揭露者和维权的实际行动者,往往都是律师,他成了专制弄权者和地方恶势力最害怕的一支力量。 不仅如此, 律师还是法律共同体中的民权力量。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法学教授等法律共同体各类成员中,只有律师是不拿国家财政工资,不向公权力要好处,靠自己的法律服务养活自己的群体。只有这种法律人是站在民权一方,同公共权力进行抗衡,制约公权、保护民权的一种力量。 律师的这种公共参与,又不同于其他的社会力量。他是一个理性的法治的力量。因为律师手中没有权力,没有金钱,没有垄断可以依靠,他有的只是已经公布的国家成文法律,以及他自己的法律知识。他只有依靠法律为别人服务,依靠法律去挑战(某些)公权的违法和无序,依靠法律实现自己的公平正义的理念,依靠法律来实现自己利益(这个利益不仅是经济概念的)最大化。因此,律师是天生的最讲法治的一支力量。他依据法而生存,依据法而强大,依据法而发展。他是国家法治的守护者。除去法律,律师将一无所有。 社会各种力量中,律师往往最关注公共事件,而且很快能够将公共事件纳入法律规范进行解读。由于中国二十多年的普法,全体国民也已经养成了一种法律思维,已经习惯将法律作为一种是非判断的坐标,而不再迷信权力和报纸。他们会将公共事件用现有法律去对照,用法律规范去解读,自己理解不了就去问律师。因为律师才会站在民权的一方去解释和理解。而律师的解读不代表官方,没有权力的压服,可以探讨,可以不同意,可以有别的律师、学者、记者、网民去反驳、比较他的观点,因此是一种平等的对话。在不断的滚动对话中,真相和真理能够被发现。因此,平民也喜欢听律师的声音。   律师是公权力的天然监督者 律师批评社会,监督公权,是因为他每天在处理社会矛盾,每天在看社会的弊病和社会的不公。在执业中,能够比别人更早地了解真相,了解内幕,了解不平和黑幕。律师能够从不断遇到的现实案例中的冤错,发现法律适用的问题;从大量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发现司法解释的问题;从司法解释的问题,追根到法律法条的问题;从法条的问题,追根到立法思想的问题;从立法司法中的问题,追溯到立法思想国家理念问题。 律师能够从法律实务,思考到法学理论;再从法学理论,回到司法实务中去检验。律师能够见微知著,从个别的案例发现国家管理和社会矛盾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同时在实践中寻找解决之途。不断探索,寻找最好的解决方案。因此,律师参与公共事件,往往不是盲目的,而是有实例和有实际普遍性的意义。 维护国家稳定的思路,是靠高压还是靠疏导?任何高明的政治家,都不难得出结论。但是,我们当前的维稳思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当前的维稳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司法救济不畅。但是,党的执政理念又是执政为民,倾听人民的呼声,要关心民生疾苦。因此,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了。一方面(存在着)用领导批示干扰司法,鼓励百姓找权力清官,另一方面又把杜绝信访作为一种考核地方政权的责任制要件。于是,上访,截访,跪求,自焚,拦截,安元鼎,办学习班,关访民,被精神病 〜〜 群众依法救济的路和上访乞求的两条路都被堵死。于是各地不断发生群体性事件,有的罪犯铤而走险,杀小学生,袭警,杀法官,制造爆炸事件。 解决这种过激社会企求的唯一道路,是把群众带回到法庭,用理性的、法律的渠道,合法实现诉求。当司法终局后,全社会都能够服从,官民都敬畏法律。这才是真正的科学的治国之道。 而律师就是把百姓带上理性的法庭的力量。他能消除非理性和暴力,能够把各种诉求用法律梳理清楚,让矛盾有条有理地解决。 这样的社会,律师就会多多益善。官方就会非常喜欢和重视律师。但是我们今天还没有,还不能。这里有一种对政治学原理的无知,另外就是(一些)利益集团已经害怕公开化。他们害怕法庭,害怕公开依法讲理。 当前,“依法办事”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对抗舆论监督、对抗上级监督的挡箭牌。他们只要以“我们是在依法办事”,就可以将个人的权欲加上法制的外衣,而肆行无忌。“把政治变成案子,他们就是观众”,这种目无法纪的说法,用法律外衣包装真正的人治和私欲的做法,最清楚不过地证明了在一些地方法治已经被扭曲到何种程度。 一个地方如果没有法治的约束,权力如果可以肆无忌惮,那么每一个公民都是没有基本人身安全的。法律是每一个人的保护神,一个文明理性的国家,政治人物必须敬畏法律,收敛自己的行为。而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有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机制。   律师维权第二波 现在有一种说法。律师的公共参与,已经进入第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法律人公共参与,像一些法律学者为主 的公共知识分子、维权律师,挑战强权,代理一些宗教性事件、民族矛盾案件、网络案件,很多行为往往特立独行,依靠海外的、国际的声音支撑,很难得到官方的理解和认同,已经遭到了强力阻击,有的甚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声音已经日渐式微。 而第二阶段是以职业律师为主而进行的依法公共参与。也有的称为商业律师的转向参加。分析说:一些已经解决了自己的生存温饱,已经有了一些名望和事业的成功律师,开始转向对民生疾苦的关注,对国家命运和法治的关注。他们娴熟地运用我们国家已经颁布的成文法体系,步步为营,理性平和,稳扎稳打,用国家法律的现有条文,付诸社会热点事件的适用,让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精神在现实中实现。他们的行动往往能够得到现有国家司法的支持,能够被公权机构容许,因此已经开始广泛实现功能,用个案促进了国家法治的进步。这个第二阶段正在开始改变和促进中国法治进程。 我很支持这种分析。律师是在野法曹,律师是不在体制内的社会管理参与者。关注公共事件、关注社会民生,是应有之义。 中国律师界现在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极少数的维权律师,出于高尚的理想和信念,干预公权、批评现体制,采取的是一种非常激进的方法以及不合作态度。虽然他们往往也是拳拳之心,为了国家的进步、公理的申张,但是往往得不到官方的理解和容忍,出师未捷身先死,没有实现有功于社会的理想,而牺牲了自己 〜〜 另一种,是大批的律师限于事务,不问天下苍生,不顾公平正义的理想,执业只为稻粮谋,纯粹陷于一种商业化谋生的境界。处事明哲保身,向一些不健康的行政强权和司法专横低头,不敢抗争,都在等待,都希望别人去牺牲,自己只等着摘桃子。一方面怨声载道,一方面又从不自己担当。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情怀,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在律师这个职业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这是一个同时能够实现这两个功能的职业。进可匡扶正义,退可养家糊口。社会法治环境良好,法官公正,律师就能够匡扶正义;社会公权扭曲、司法腐败专横,律师就不能发挥匡扶正义的功能,只能是付出劳动赚取报酬,养家糊口谋生。   让更多的中国律师参与公共事件 我前几天在江苏常州演讲时,反复提到一个概念,变革社会中的法律秩序。这个概念是从亨廷顿那篇《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化用。毫无疑问,中国正处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深度变革中,中国律师必将在这个阶段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中国是一艘慢慢前进中的航船,律师首先要防止激进主义打破当前改革进入深水阶段所出现的思想僵持,坚持改良和改革,防止不应付的代价;坚持探讨和对话,防止仇视和对抗。律师首先要善意地理解当前的政治局面,给当政者时间,理解改革的复杂和困难。 我一直认为,当前中国的改革,是具备产生最基本共识条件的。高层领导有执政为民的理念,经济改革有持续三十年成功后的自信,全社会也有对政改滞后综合征反思后的共识,网络科技时代到来,带来了信息公开的局面,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也在倒逼维稳思路改变,加上改革三十年后的国民人文基础进步,以及体制内改革力量的上升,这些都成为产生开明政治共识的基础。 总有一天,我们的政治家会明白,加强警察和武警,不如加强国家律师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作用。用高压方式维稳,不如高度重视国家律师队伍建设(不是控制),依靠律师来梳理社会矛盾,让人民的诉求理性地表达出来。 三个至上的理论一直很有争议。其实以我的观察,绝大多数情况下,“三个至上”确实具有一致性。人民利益、党的目标、法律原则,好多案件的价值取向中是有一致性的。但是,三者有冲突的案例是实际存在的。这时候,最终标准必须是法治标准,法律至上。这时如果法院只听权力的,就会严重破坏法治;如果只听民情舆论,就会破坏法律的稳定性和法定性。法治是多数人民主之治(不同于个人批示)。法治是事先建章立制之治(不同于事后临定)。法治是衡定的理性之治(不同于运动司法)。作废司法,控制司法,淡化法庭,打压律师,依靠权治,只会把国家带向非理性和混乱。 必须改变观念,鼓励更多的中国律师参与到公共事件中来,而不是靠司法部、司法局、律师协会层层发文件,控制律师不介入这些事件。这样只会让社会矛盾走向非理性解决,只会导致社会上的更多悲剧和混乱。 当你读到这篇文字时,律师李庄已经回到了北京家中,迎来他50岁生日。过去两年间,围绕这位同行身上发生的一切,足以让我们深思。愿李庄的悲剧永不在律师身上重演。 江平先生说,律师兴则国家兴。对于国家来说,法治兴则国家稳。让更多的律师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梳理社会公共事件,无论对执政党,还是政府、百姓,都是幸事。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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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爱荪:分清政治和法治

李庄后案,以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收场,将此看成是“法治的胜利”,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现代司法准则。但根据媒体公开的材料,这实际上是在所谓“打黑风暴”的政治高压下,守住了良知的办案人员借助“舆论”的力量,将本应“疑罪从无”的司法准则委婉地表述为“舆论关注,存在疑点,可能(判决)可上可下”并进行请示,在得到了权力人物“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答复后,才有了这一“法治胜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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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记事

此刻您可知道,我住的地方可以看到天上的星,四野又静极,静极……   白天里有路人对我说:”马路的对面便是北京,而你是在河北境界。”我则恍惚,好似梦醒。给千里外的妈妈打电话,我说我理论上已经不在北京,你又怎想?妈说住哪都是住,吃住行有个保障就好。我说我离你更远了。妈说男人就说男人的话,我也管不住你。妈妈的话再次让我感到打过仗的人,尤其是打过仗的女人的胸襟。   记得去年的这时候,我是非正常被探亲老娘的,妈妈在问过我一些基本情况后,说,我看你基本没错。又不免提起已经在我耳边说起过无数次的爸爸故事……你爸在三原教书,传播革命思想,胡宗南就派人暗暗盯梢……接下来的叙述往往被我打断,”时代不同,新的时候有新的变化,这都是我思我想而结果,因此我热衷记录我生活的时代。爸爸能理解这些吗?”妈妈说”我是要死的人了,你认定对的你自己去做,自己承担。我管不着了……”后来因为我年年走农村,走西北,讲了许多的见闻给母亲,母亲就由喜欢听那些她已经无法体验的经历,转而支持我,支持我的云游。而那时,她不像一般的母亲多有生活上的担忧,在她也就简单一句”少喝酒,一个人,误事!”   2月28日,离开北京那天,我被特别护送,这从搬家公司箱式货车后面的小透风窗上清楚看得。这让我想起爸爸在三原教书,传播革命思想,被胡宗南派人盯梢的事情。   庚寅年腊月,我云游七省,返京,过了两天舒心日子。后来心就走了,走到京郊,走到更远,最终走到这里……窗外竟然发现有莫名虫呤,我惊叹,在京郊竟然也有这般去处,可了的!可我是不情愿出走的,房东说”我怕,我是党员,你该理解。”我问谁难道对你说什么来着?他说没有,又说居委会,我说若是居委会,我将告他,房东立刻说”别”……我问大屯派出所所长,回说绝对没这事……现在看来成谜案:谁也不知,谁又都知晓,一切尽在不言之中,在心中。我后来试想回部里住住,被娘拒:孩子多,谁住才算合适呢?瞧,遇着了中国式的老问题。   未来的计划是完成我的西部七省考察记。完成一部以一个热衷新闻,却因政审不成被迫放弃新闻专业,直到中国出现Blog这种书写体裁,从而得还夙愿的人的故事,名眼人看得出,是我自己写自己。还有一部是以河南艾滋病灾区为题材的报告式的东西。任务很重,当努力十分!   去年7月15日骑车出走,历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七省,也就是黄河中上游这一段,现在算下来欠账很多,其中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的盐郭峡化工总厂破产案就是我耿耿于怀的其中一件。总觉得一个三千人大厂,如何落得如今的破败结果,不简单只是管理不善或政策失误,严重的是隐藏其间的种种既得利益集团代表,为了保护自己已经看起来岌岌可危的最后江山,不惜代价而肆意妄为的中国现状之缩影。当时骑车到那个黄河边儿上的工业区,是拍摄了一些资料,去年12月回到北京后反复回看,越看越觉得资料不足,遂决定再赴甘肃补充拍摄。元旦当日,我和刘晓原同行,去了甘肃。   乔迁新居,遇头一件兴事来自福建:上访25年,从姑娘变婆娘–当然不否认她仍很年轻–的魏英女式,其冤案终究有了结果,在她不遗余力的奋斗下,有关方面已经开始松动,亦有小步的行动。还是那话,我们的胜利机会总是微弱的,因此尤其需要庆贺。在此河北大地之上,我由衷想遥贺魏英以及无数和你一样的兄弟姐妹们,心中永驻光明,保重自己,继续前行。   谨以上述文字,献给友人:冉云飞、滕彪、唐吉田等…… 收藏到: Del.ic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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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洪来:中国社会道德危机的根源问题

加之近年中共实行没有 政治改革 相配套的畸形的经济体制改革,为权力寻租打开了闸门,世风日下,为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滑坡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整个中国社会的道德危机的产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中共要想长期维持一党专制统治,就必须要将中华民族变成 … 必须要将公民变为臣民、顺民、愚民,必须限制 公民社会 的发展,限制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压制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整个社会思想空虚,价值观念扭曲,导致整个社会对政治参与的冷漠和对社会公共事物的漠不关心、社会公民素质的普遍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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