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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天才名言原有下半句 因政治需要而被删掉

转自  http://www.douban.com/note/99825883/ 2005-10-10 10:02:39   新民晚报 ………那晚青山对坐,他忽然仰月浩叹:我们的某些提法误导了多少学子呀。 我听了一头雾水。老先生一生敦厚,孜孜翻译事业40年,向来不议时弊,今晚是怎么了? “‘四人帮’粉碎以后,‘科学的春天’来临。”他回忆说,上面要我们多多选译励志的格言,鼓励青年上进,剔梳之余,我被爱迪生的那句名言深深吸引了…… “‘天才就是九十九份汗水加一份灵感’呗!”见我脱口而出,他愣了一下,不禁颓然:果然是家喻户晓,人人耳熟,足见“流毒”之广!可是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 见我愕然,他说,其实原文后面应该还有一句:【“但这一份灵感恰恰是最重要的!”】然而审稿时,却被上面删掉了,并且在一份当时发行量极大的青年刊物上发表,从此,世人就只供奉【爱迪生的半截真言】了,人人都确信不疑,只要汗流浃背、只要“疯狗一样地努力”就一定能成为天纵之才……    我听了默然。近30年来,“半截真言”无人不知,然误导之大却未被关注。 人,怎么能否认天赋呢。 “但是,这句爱迪生最重要的话当初为什么非删不可呢?” 老先生仔细想了一想说:“大概那时整个的氛围就是‘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吧,承认‘灵感最重要’不是在公然宣扬‘天才论’吗?” 几代人过去了,已经无法统计多少人被误导了。但灵感实在是最重要,而且也是删不掉的。 (胡展奋) 【天才就是九十九份汗水加一份灵感,但这一份灵感恰恰是最重要的。】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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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河:关于粮食问题的争论

北上广一共年产300万吨粮食吧? 都不要了又能怎样阿?何况,这些地方的农村建设用地更庞大,好多村就挂个农村名,已经几乎没有耕地了。增加批地能占多少耕地? – 现在就中国任何一个省局部来讲,放弃农业搞其他都是暴利 甚至不放弃农业,只是放弃效益极低的粮食, 农业产业调整,搞一搞什么万亩花卉基地、葡萄园之类,先行者都是暴利。 当然,如果大家都这么搞, 很快大家都有得哭的。 北上广已经够特殊的了,如果不是一些粮食主产区的省搞什么省长负责制,几乎完全靠着行政力量逼着他们为北上广提供足够廉价粮食,早就出问题了--这本身就是很不公平的农业地区对发达地区的长期利益输送。内地很多省份早就很不满了,各显神通试图钻政策的空子,比如四川刚刚被叫停了的地票改革。 北上广如果还想进一步特殊,或者其他省份的不满公开化:北上广放弃300万吨粮食没有关系,我们给你们少提供300万吨是不是也没有关系; 或者大家各自阳奉阴违,带来耕地流失的雪崩之势。 中国的粮价是被长期人为压低的。 不说多了,粮价涨一倍,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敢轻易的说北上广年产粮食都不要了又能怎样阿? 不说远的, 2008年全球粮食危机, 某省存粮最低的时候只有N天(具体说哪个省,N=?大概西西河会被拔插头),当时如果消息走漏引发抢购风潮后果已经不堪设想。 当然,危机边缘大多数人都是歌舞升平毫无感觉的,当时靠着政府的强力,中国的粮价是世界粮价的一半,粮食危机是报纸上很遥远的事情, 甚至沿海还有人向外走私粮食以图暴利。 – 你跟这些吃着商品粮长大的城里孩子讲这些没用, 他们哪里会了解这些,就算是了解了也不相信,相信了也会认为自己生在大城市是非常有福气的。 粮食问题不是现在才有的,10几年前我在国内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那时候在老家每个村子都有抗交公粮的,一来农业的费税多的到了离奇的地步,二来那时候的收购价低的和明抢是一样的。那时我们老家种一亩麦子要是交了公粮得来的钱,不够一亩地的种子加上化肥的钱。别以为我在信口开河,我从初中二年级起几乎年年回老家帮着爷爷收割交公粮,虽然我具体的价钱记不清了,但是这个结果绝对不会错。那时候每个村子都有因为抗交公粮被乡里派民兵五花大绑抓走的,抓走也死都不交的,就关在乡里,最后就拆房子,抓牲口。那个时候是我听到老人说这比国民党还坏最多的时候。 当时最可恨的就是白条,那个时候老百姓也真傻,我真的见过几百斤粮食交进去,就给写个条子,上面个连个章子都没有就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的条子,就把农民给打发了的,当时我见到最多的一个农民有2千多块钱的条子,我看的眼泪都出来了,这以后找谁要呀? 当时的政府也知道粮食有问题,对粮食控制的很严,一个就是下面的征收抓的很紧,暴力征收屡见不鲜。 一次我在粮站等交粮闲转的时候,和几个粮站的工人聊天,他们说粮食最多在他们库房里面呆1,2天,大部分不在他们库房里过夜直接拉到县里的大库去,每天都有上面的人来催粮食。我说还以为你们要在这里加工好了再送过去呢,他们就笑说等我们这里收完了粮食,处理好了给他们集中送过去怕得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城里人早就饿死了,我听就吃了一惊这完全不是什么官方说的库里有存粮的说法呀。 这个结果就是后来农民大量逃离农村,农业产量大幅下降。粮食危机在国外从06年后几乎每年都在讲,我还奇怪加拿大2/3的粮食是出口的怎么也谈粮食危机,如果这样的话那粮食就真的是问题了。即便加拿大大量的粮食出口温哥华附近也有法定的农业保留地的。 国内的思路一直在发展变态大的城市,对粮食的问题认识根本不够,什么农村问题都是说说没有实际的动作,而且骨子里瞧不起农民,根本意识不到农业的重要性,以前没钱的时候如此,现在有钱了更是如此,动辄就是拿钱买,我看真的要买粮食过日子的时候,中国那点钱能买多少东西?今年全国粮食干旱签收是肯定的了,这边加拿大已经在谈今年农业可以出口中国多少东西了,这价钱照我看比去年最少要高10%去,要是进口的多了这价钱肯定就上去了。什么时候中央委员有半年是在农村的这才是真的着急了。 下次真的粮食问题来了,我看要动用军队才能从农民那里抢到粮食了。倒时候大家都守着房子当饭吃吧。 – 粮食问题的经济方面(特别是供应层面)几乎可以忽视 现在国际市场上的粮食生产能力还是以过剩为主。大不了多进口一些,美国人、南美人会乐死。担心粮食安全,还不如担心原矿、特别是石油和铁矿石的安全。粮食还有5年左右的储备,而且垄断程度不高,你只要出得起钱,美国买不到可以到东南亚买,大不了去非洲种田(已经有人去了,不过当时想的是用玉米搞新能源),潜力有多大,至少再养活3-5亿人问题不大。如果人家搞你的石油和铁矿石供应,你的经济能撑多久,你真正的商品粮来源(工业化/半工业化耕作那一部分)能保证多久? 粮食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的层面,保护一帮无组织并且主要使用200年前比较流行的方式耕种的文物式群落。还有点政治目的在里面,猛提粮食安全是利益团体控制土地供应抬高房价地价的手段之一。 – 这么看来愚蠢的就是世界上几乎所有政治领袖和科学家了 联合国从07年一来大概每年发表一个报告,未来人类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粮食问题,能源问题排在其次。前两个星期潘基文还在联大上讲这个问题,要求主要产粮国提高产量,推广农业技术。在联合国这个层面上世界各国从领袖到学者对全球的粮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频频的敲响警钟。你觉得你和他们比怎么样? 而且是谁告诉你国际市场粮食产能过剩的?你现在查一下世界主要的期货市场的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和05年以前的价格,然后再发言吧。而且今年的价格升势已成定局,原因就是中国的旱灾。国际市场产能过剩?你觉得中国呢?能养活13亿人吗?要是中国的粮食依靠进口,你觉得世界粮食市场的价格会涨多少? 你的问题在于毫无生活经验还要信口开河。简单的问题,没了能源例如中东的石油枯竭而且没有替代能源的情况下,对人类整体来说最多是生活方式改变。但是没了粮食那就是人类灭亡了。 对一个国家来说,没了能源几个月大概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你试试粮食供应断3,5天这个国家是什么样子?再简单些,一个几千人的工厂几个月不开工,你觉得会有什么结果?要是这几千人3天没饭吃呢? 粮食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经济问题,那是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不能用钱这个东西来衡量,你连基本的概念都没有,还洋洋得意以为自己看穿了问题的本质。简单的例子,如果两个人一个饼,得之者生,你是有饼的那一个,你觉得多少钱可以让你放弃那个饼?你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中国要是今年的旱灾持续到明年你就知道什么是粮食了。 简单的一个事实就是,美国和加拿大的粮食大量出口,但是国家依然大量补贴农民,农业用地也有绝对的保证。在我所在的BC省,农民的粮食要是卖不出去国家是有责任包销的,基本原则就是不能让农民赔钱。你以为这些政府最终的目的只是保护农民吗?你对农业科技懂多少?我掌握的资料,要不是全球的农业科技从60年代开始的突飞猛进,人类的粮食危机早就出现了,我的一个教授在60年代就以世界银行专家的身份在菲律宾做水稻增产的研究,这个项目在68,9年成功了。农民不组织不是他们不想,是国家不让,哪个国家都一样,因为要是粮食都集中在几个地主手里而且他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你觉得国家有什么办法让他们把粮食平价卖给国家?这个是一样的道理,国家安全的考虑罢了。你以为他们蠢? 你如果30岁以上还说出这种言论,那么真的是要反省一下了。如果还年轻就要改改不调查就信口开河的毛病,20几岁的年轻人,有些事情让他们听都嫌他们太年轻,何况是听他们谈论这些事情。不要什么事情懂不懂就信口开河。 – 联合国那帮沙比的话你也信 天天讨论的就是穷国买不起粮食咋办呢,全世界来买单,买美国的过剩粮食送过去呗。粮食署年年干这个事情,结果所谓的缺粮国家耕地都荒芜了。然后再接着危言耸听,你看不出背后的政治图谋? 农产品价格最近几年高是跟石油挂钩的,这个你懂么? 灭亡?没有中世纪的农业中国就灭亡了?我笑死了。现在的商品粮主要靠的还是主要产粮区,就是那些工业化和半工业化粮食生产的地区。没有石油了,你的商品粮哪里来? 俺对农村情况确实不了解,那点烂事需要了解么,也就是合伙搞了4000亩地搞生态农业,比那点烂事不有意义? – 4000亩很有魄力啊 搞农业赚不了钱的,尤其是生态农业,100%烧钱。这方面俺也算个伪专家了。不过生态农业能弄到政府补贴。今年往后VC/PE的钱也比较好搞了。 不过搞4000亩的项目不需要和农村打交道吗? – 看看你比别人聪明多少吧,有多少是你知道别人想不到的?4000亩生态园对个人是好事,但我在这个帖子里讨论的不是个人的金钱回报,如果你的兴趣在这个方面那你跟错帖子了,坦白的说在个人的经济收入方面我非常的不成功,没有资格和你讨论这个问题。 简单而言你对世界粮食的的现状的认识和绝大多数的学者相抵触,不过就算是大部分都饿死了也有人撑死的,你可以做那个成功的个体,但是这种个人成功经验确实没法推广,社会的代价太大。 祝你多多享受你的成功。我们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做进一步的交流了。 – 明白人! 说粮食不重要的,基本是认为前面几个馒头不重要,最后那个才饱人的。 – 你们那里现在粮食每亩收益有多少? 是的,九十年代对农民的压榨最厉害,种田倒贴的例子听到不少。现在还是好一些了。忙总有一次提到有人做的统计某地农民小麦平均每亩收益150元,四川某专家也告诉我他们统计四川农民每亩水稻200元:比90年代有进步,但还是少得让人心酸。 你们那里现在粮食每亩收益有多少?农民家里存粮多吗? 不好意思,俺其实也是吃着商品粮长大的城里孩子出身。有些事情,愿意去了解还是可以了解到的。 世界粮价也是人为压低的。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样大量补贴农业的农产品出口大国,难道真的愿意做雷锋一直补贴其他国家的消费者? 当然不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甚至积极创造收割的机会, 2008年是一次,今年恐怕又是一次。 – 你这是什么道理啊 难道农村人口越多,城市越小,农村就越富吗?种地要能富,最根本的只能是从事种地的农民人均耕地多,那就要把尽量多的农民转为城镇2,3产业从业人员,城市就要大。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 – 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业从业人员人均耕种面积是对的,但是 凭啥一定要集中到北上广? 北上广所以房价高,不过是大家觉得那里工作前途宜居程度高,物以稀为贵罢了。你的这个建议不过就是试图“用提高鱼子酱的产量来解决其价格问题”,基本无解。 – 看问题不要太狭义 北上广以自身的工贸产值足以到世界上买到更好更便宜的粮食、中国的自然条件差、人均耕地少以及农业科技落后、根本无法在世界上与农业大国竞争、现在中国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实际是依靠工业产品出口造成的顺差、用其中的一部分来补帖农民、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工业革命后世界上有农业大国而无农业强国、巴西、阿根廷、泰国等等农业国家、自然条件、人均耕地多好于中国、他们的农民富裕吗? 欧洲、日本、美国的农民富裕是因为他们工业发达、用贸易顺搞补帖的结果。 是永远做一个任人宰割的农业大国好、还是先忍一忍集中力量搞工业化好、六十年前老毛领导的土共就做出了痛苦而正确的选择、否则我们走不到今天、更看不到光明的明天。 如今我们初步完成了工业化、将有能力通过扩大城镇化、减少农业总人囗、扩大农民人均耕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并通过工业贸易顺差搞补帖两条腿走路、彻底解决农民生活水平、我们的身边充满豺狼、一百多年来中国的环境太险恶了、弱国必须也唯有团结奋斗才能逆势、老毛让我们做到了大团结、中国人自身勤劳让我们站起来了、成为强国方可言复兴中华、任重而道远。 – 得了便宜还卖乖,有本事你去买啊 北上广以自身的工贸产值足以到世界上买到更好更便宜的粮食 北上广那么有钱你去国际市场上买啊, 十几年如一日的省长负责制逼着农业省提供足够廉价粮食算什么?如果中国进口20% 粮食,你看看国际粮价是不是还这么“便宜”? 欧洲、日本、美国的农民富裕是因为他们工业发达、用贸易顺搞补帖的结果。 你也知道现代农业需要补贴啊。 北上广不说超美,和欧洲至少可比了:就说房子吧,德国IKEA 室内装修的样板房是三口之家55平米,北上广大叫房价太高的小白领们居住条件比起这个是好还是差? 不说象欧美那样补贴农民, 还想着继续让农民牺牲补贴城市, 和茅于轼那样的JY 有什么区别! – 第一个问题你已经回答了、 只是你没有明白仕么叫”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如果中国进口粮食20% 仍至50%、那是美帝的梦想、如果成事实我们就只剩下任人宰割了、但如果放开粮食市埸、我们的农民会更惨而不是你单厢思的更好。 看清我的帖、再搞清老毛”痛苦”选择的意思。 至于”还想着继续让农民牺牲补贴城市, 和茅于轼那样的JY 有什么区别”是你的想法吧? 不要以愤青自居以骂人jy而以为道德、更不要随意曲解他人原义。 几十年前中国土地改革的主力军是农民、为什么?以前中国农民很强大富裕吗? 我上帖谈的是工业化是彻底解决中国农民乃至全国人民富裕问题的唯一出路。 – 老毛不是继续牺牲农民保证北上广赶英超美的借口! 这里没有谁反对工业化。 老毛当年,是全民(不止是农民)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化。现在中国工业化已有相当规模, 全面产量过剩,见抱朴仙人的文章 http://www.here4news.com/article/3271076 产能过剩,在我国600种主要产品中,供大于求的446种,占到75%,供需基本平衡的154种,占25%,没有供不应求的产品。 已经到了补贴农业,回报农民的时候。 还有人在这里振振有词,要求农民继续牺牲支持北上广快速赶英超美。 好意思歪曲老毛来做借口! – 好意思歪曲老毛来做借口!你自个的想法? 你可真是个狭义思维的人、希望你是善良无知、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而振振有词、你连根本问题都没弄清、你认为当年中国拼死干工业化是为了牺生农民保护城市人民、你也不要把城镇化等同于要求农民继续牺牲支持北上广快速赶英超美、千万别以为你同情农民就等于你有能力或等于已经帮助了农民、另外你是如何判断我出歪曲老毛来做借口的那?你明白了我上面两帖的意思?你千万别把自己狭义思维的” 正确”判断结果强加于人。 你要知道在wto的框架里政治独立、军事强大的工业大国、才是人上人的主权国家。 – 没有永远正确的策略 老毛当年在拼命工业化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工业化是解决农业问题的道路之一,但并非是全部。苏联的工业化并没有解决好苏联的农业问题,其工业部门的强大反而挤占了农业发展的空间。随着中国国力增长,对美国说不的情况越来越多,强大的农业是实现中国利益的根本保证。 这几年国家农业政策在调整,也有些成效,但时日甚短,还需要投入,以实现阶段性成效,否则问题还是存在。因此,城市里的要和农民一样勒一勒自己的腰带,而这也许这是实现人上人的生活所经历的代价吧。 – 国家不是说有四个月以上的存粮吗?难道是骗人的?还是只有这个省没搞好? – 真正有多少存粮恐怕谁也不知道 参看2008年的新闻“袁隆平反映个别粮库已空”。 只怕不是个别, 我接触到的每个了解粮库的人都对此忧心忡忡。 中国究竟多少存粮, 恐怕胡温都未见得清楚。 粮库让人担忧, 但从好处说,产粮区农民家里有多少存粮也没人清楚,大家都是瞎估估:粮价长期被人为压低, 产粮区农民惜售也很正常,没脱壳的粮食存上几年没问题。 这事不能说太明。 想一想,如果真的弄清了中国存粮只有两个月(完全假设), 世界粮价会应声而涨多少?重要的是不要自己把自己忽悠了,内紧外松。粮食问题,一点都大意不得。 – 广东短期有可能吧 比如08年雪灾的时候。广东的粮食缺口大,估计不会在广东本地有广东4个月的存粮,一般应该是不停调运。短期交通出现问题,存量就会下降。 – 粮价涨一倍,粮食产量会更多 某省存量低,就算是真的,也是调运的问题,粮食库存有2亿来吨。要节约和增加耕地,得从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入手,农村建设用地比城镇建设用地大得多。应该把农村城镇化。粮食生产的效益问题要从补贴和涨价想办法。而且葡萄花卉占不了太多的耕地,需求摆在那里。葡萄亩产几千斤,全国一年吃多少葡萄?而且这类东西风险和成本也高,产量大价格就下来了,不会占太多耕地。为北上广提供粮食也是因为这些地方人多。人多房子就要多。北京五环全长才100公里,这里面住了多少人? – 即使粮价涨,产量应该多不到那里去了 三个因素作用下: 2006年取消农业税以后,这几年种粮食又有补贴,土地承包权流转,基本上撂荒的耕地很少了。单位面积的产量也基本到了极限。即使粮价提高,产量也提高不了多少。即使产量提高,也要压缩蔬菜和其他作物比如棉花的面积,城里人一样受不了。所以粮价不会再高了。 – 余地还有 还有一半以上的耕地属于中低产田,现在大修水利应该会有效果。包括近些年新建的若干水利枢纽还没有发挥灌溉功能。而且粮价必须涨,否则农民种粮收入不足。 今年稻谷收购价又提高了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1tz/t20110210_394328.htm 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 – 您一开口就把刀口摆农民头上了 觉得现在农民每天能吃上猪肉了,日子好点了看不下去了么? 农村城镇化,怎么城镇?靠什么生活?只要建个镇,然后把农民老家房子推了赶到镇里就行了吗? 为什么一想到北上广问题就想起农民啦,要不要感谢北上广各位官大爷,压了几十年粮食价格补贴城市,现在去城市过好日子人太多了,粮食不够浪费了,又开始打农村主意了。F – 农民愿意干什么还干什么 就是把原来七扭八歪道路狭窄的村子,改成整齐的,能走车的,有路灯下水道的,城镇化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人均200多平米呢,只改建设用地,能增加耕地,当然还能生活。 – 城镇化居民点,真的适合农民么? 农民除了承包田外,还可以在宅基地里面种些蔬菜,养些家畜,满足自家大部分的副食需要,家畜,如马、牛还可以作为畜力。城镇化居民点,农民们还能自给自足大部分副食需要么?如果不能的话,什么都需要买的话,靠着种的那点承包田恐怕都养活不了全家人!还有那些农用机械往哪里放? – 农村城镇化是增加耕地 菜可以种在耕地里。家畜可以集中饲养。关键是要往效率更高的方向发展,还是停留在小农的水平上。 – 要往效率更高的方向发展,这是肯定的, 但是当前的政策的制定或者执行有人真正从农民的角度考虑么,这个我很怀疑.另外,你说的菜可以种在耕地里,那原来应该种的农作物种在哪里?你不要说种个菜能费多大地方?农民想吃点自己种的新鲜蔬菜还要跑出几里地去摘?家畜可以集中饲养,费用怎么算?农民养家畜不仅仅是为了畜力使用,还包括供应自己的副食,卖家畜赚钱等.想一想,目前的新农村为什么会遭到农民抵触?农业的集体化也好,农村的城镇化也好,也许都是未来的趋势,但如果不想办法提高农民的收入,强行实施某些政策的话,效果未必会好. ps:我熟悉的是东北农村的情况 – 您想法很好 只不过执行起来怕没你想象那么干净。 根本还是要种粮有利,那么大家自然会把一切能利用的地边全部利用起来。或者大家有能力去城市,这样自然土地就集中了。 问题是现在种粮完全没有任何吸引力(就我们村情况说),去城市根本不被接纳,虽然你干的活再苦再累,可是还是不如人家城市户口蹲家里面划算,这样你想让农民折腾是不可能的。 我们村附近开始按照你说的那种盖集中的“小区”,根本没人去,每平方1000块(去年价格),上下2层,水电煤气,门口有路。 问题是谁去?按照您想象的,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土地节约了,国家有利,农民享受各种现代设施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为什么没人做? 因为你不是农民,你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做事不能一厢情愿,我劝您考虑农村问题时候多切实站农民视角考虑问题,他们虽然很多人没什么学历。可是大事并不糊涂的。 – 这个也不能这么绝对 这些年来,有数亿农民转为了城市居民,这是事实。农村建设用地有很大的节约的余地,同时还能让农村的公共服务更好,这也是事实。而且这些都是发展方向,难道让农村永远和原来一样么? – 那些农民工家里地都留着呢 考上大学的学生确实地没了,这个我还可惜着呢,可惜自己没什么办法 – 不是农民工 现在城市户籍都有快7亿了,80年代初才2亿。而这期间农村户籍从8亿减少到7亿,这不说明问题吗? – 我就是这个意思 有条件去城市当然会去,但是总是有人去不了。几十年发展,现在农村还是有7亿不是吗。 没办法去的人是要考虑自己生活的。 一句城镇化是解决不了问题。 看上农民的土地了想拿过来就需要提供不低于原来的条件,你说对不对。 直接硬拿是不行的,拿农民的地还不给补偿,断农民活路。估计目前共产党还是不敢的 – 但这是发展方向 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7亿农民分18亿亩耕地,怎么活?征地当然是要有补偿的。愿意被征的农民也很多很多。 – 同意,是方向 但是俺们中国人是一抓就死,一放就疯。 就怕上面一句话,下面多快好省齐动手。管你个P民什么想法,这事要是一急就是亡国。我认真说的。 去年山东不是多快好省大搞新农村建设么,换汤不换药,没给农民找到新的活路,最后必将失败,说不定还要闹出个群体事件,这个闹可不是其他类型的群体事件,很难扑灭,而且极其打击当政者脸面 – 房价跌一半,北上广现有的房子能住更多的人 现在北上广、全国房价高真因为不够住么?而是成了金融品导致供不应求,真的房价跌一半,你看看空置率还这么高?跌至3分之1?估计人家送房给你都不要,根本不需要浪费这么土地去盖房子。还有,农田一旦转成盖楼的房子,那么真的再也种不了粮,或者要用几十年恢复。 13亿人口吃饭问题不是少问题,连饭都吃不饱,你看还能安居么? 相关日志 2011/02/11 — 金融时报:中国如何实现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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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破了封锁线 —— 与光诚面对面

紧急呼吁:我们已失去了钱云会,不能再失去陈光诚 他,突破了封锁线。          ——与光诚面对面 翟明磊 真是一个奇迹。 盲人律师陈光诚在2010年9月9日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即陷入了一百多位打手,看守的重重包围中。村口四个路口被封锁。村中架设了手机屏蔽仪。看守严密到这种程度,入夜,看守们就睡在光诚家大门口,而且将大门在外加锁,防止光诚晚上出逃。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外人无法见到光诚,得不到他任何消息。2010年9月 13日之后,外界对陈光诚的情况一无所知。 前不久有陈云飞,珍珠等英勇的公民勇闯村头,但被看守们打回。珍珠的车被砸。玻璃四溅,血痕处处。探访活动失败了。 东师古村啊,乌云压村,东师古村啊,暗无天日。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光诚突破了封锁线。 现在还不知光诚是通过何种渠道,偷偷拍下了五十分钟录相,并运送出来。这一举动完全打破了封锁,证明,公民们可以通过科技与网络,达到自由的境地。一个被重重软禁在斗室的人同样可以向万人演说.在这五十分钟录相中,光诚元气淋漓,证明在任何困难情境中,只要有自由的思想,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一颗勇敢的心。 这一案例必将在公民纪录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 这是壹报第一次登载视频。 我想光诚讲述的种种侵犯人权的事与家中遭遇和我们高楼并起的现实似乎是个巨大的反差,但并不矛盾。钱穆先生说中国只要和平,勤劳的中国人只需四十年时间就会让中国富强。可是富强起来后,中国能不能保证人权,能不能保证国家权利不与民争利,迫害自由人士,能不能不走向法西斯化这才是中国发展的关键。陈光诚的五十分钟录相说明我们正在这个紧要关头。光诚呼喊“救中国”的道理也在此。 难以想象光诚用何种方式一天天冒着巨大风险拍下这献给所有网络公民们的录相,又是如何送出来,环环相连,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生命危险。在连食物都无法供应的艰难困境中,这不是奇迹吗? 在录相中,我看到了说到动情处颤抖的光诚毅然而然的决心:和他们拼了。 难道中国的民主进程真的要一个盲人引领? 难道在如此恶劣公共治理情境下,我们还不能恢复自己的清醒? 壹报发布此录相。也是证明。在孱弱的真相与辉煌的谎言之间,壹报选择真相。在一无所有的光诚与强大的临沂政府之间,壹报站在光诚这边。在高墙与蛋之间,壹报永远选择脆弱的蛋。 看这个录相时,有两处令我热泪盈眶,一处是光诚举着一束完全枯萎的花束。原来,这是开庭时,腾彪兄弟送给他女儿采的鲜花与树叶,四年来光诚一直保留着,在身边陪他度过漫长的牢狱生涯,在录相中光诚晃动着枯黄的花束,证实他的珍惜。任何对光诚的支持都是对良知的见证。他会永远保留着。 第二处是光诚的妻子袁伟静面对偷偷录下的镜头,轻声说,如果公布录相后有意外,请朋友们照顾他们两个孩子。我理解,为了发布这段唤醒中国人的演讲,光诚夫妇做了最坏的准备。 和钱云会一样,光诚也差点遭遇一次离奇的车祸,那天夜晚,当那位杀手的摩托车咆哮轰鸣加速向他冲来时,没想到杀手良心发现,最后一瞬间急刹车并悄悄开走了。 钱云会拍下了短短的手表录相。光诚则用自己的心力拍出这五十分钟的见证。钱云会为了村民的利益,最后“离奇”地死在路上(至今是谋杀还是交通事故未明,官方认定交通事故,但有大量疑点破绽,民间认为是谋杀,同样证据不足)。光诚同样为了村民的人权而抗争,发布这个录相,对自己百害无一利,令人担心,让人纠心,但他勇敢地做了。 今天,我在傅希秋牧师的网站看到了录相被公开了。 钱云会是在网上公布村民土地利益被官员剥夺的贴子不久后遇难。而光诚的录相带一旦公布,光诚也陷入危险中。 为了不让光诚家发生意外,我想最多的人群关注传播录相,并发出正义之声是最好的保护光诚的方式。你的博客转载了这一份录相,就有可能为光诚减一份风险.让真相传递更远。 我们已失去了钱云会,我们不能再失去陈光诚! 五段录相地址,来自对华援助协会网站 http://www.chinaaid.net/2011/02/20112-5_09.html 请朋友们观看。     (补充:博讯网消息,光诚与妻子在八日晚被临沂国保与派出所民警殴打成重伤,无法下床,也无法就医.直接原因正是曝光的录相。(此消息有待确认) 壹报对此表示强烈的愤慨与抗议,这证实了我的担心.壹报再次呼吁关注光诚,结束这种在世界面前丧失理智的人权迫害!!!! 临沂的警官们,殴打吓唬不了正义的中国人! 紧急呼吁,不要让光诚成为下一个钱云会,危急,救助!!!!) 光诚对他的冤狱的诉状也公布如下,这同时也是一份很好的公民教材,对看守,非法软禁他的人也是一种法律警告。 激情四射的陈光诚没有失去理智,他将矛头直指党内保守势力。难得可贵的是在完全没有获得司法公正的冤案中,他仍没有失去对法治的信心,以法律途径继续申诉。 控告检举申诉书 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盲人。 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9日(2006)临刑一终字第311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 请求事项 1,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2,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3,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 4,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扶贫措施而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行为,纯属无稽之谈,与事实完全不符。事实上,是因为2005年2月起,临沂市三区九县违法出台文件,全面暴力推行计划生育,并且诛连亲邻,该做法严重违背了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计划生育法》及其它法规,党纪和中央政策。此事被我和北京政法大学的法学家及其它法律界的朋友调查曝光以后,国家计生委员会曾两次派专人来调查核实,并由司长于学军发布公告声明肯定了我们调查结果属实,和他们的调查结果一样。但临沂市委,市政府指使地方官员对本人实施了非法跟踪,非法软禁,非法拘禁和非法关押,对我的迫害自此开始。 时起于2005年8月11日,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指使地方官员数十人对我们进行跟踪和围追堵截,阻止我们进行调查。学者走后不法人员仍在我家周围驻守,每班一二十人,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时非法跟踪监视我的行动,离家稍远便被挟持回家。8月24日,我几经周折摆脱监视到达外地,因此他们便对我家人实施恐吓,骚扰,9月6日,刘杰指使沂南县委县政府数十名工作人员,将我从北京强行绑架回山东临沂县维多利亚宾馆,期间遭到殴打,身体多处受伤,在这里刘杰曾当面威胁过我,关押一天后,又挟持我回家(此举违反我国《宪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妨碍了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至此进入非法拘禁状态。 从2005年9月7日起,每班人数增加到二十八人,同时还出高价雇佣大量黑社会打手参与其中,沂南县直各部门组成数个小组,其中有亲情组,堵截组,指挥组等,每班二十多人组成人墙强行阻止我和家人走出家门,阻止任何外人进入我家甚至我村与我接触,同时在我家周围专门配备了一圈路灯,遮阳伞,保温桶等用品。9月9日起,我家电话线路数次被无端掐断,同时在我邻居家长期安设手机屏蔽仪,且扣留我的邮包信件,使我无法同外界联系。(此举违反了《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9月中旬沂南县公检法司,交通和宣传等部门全面进入我村,公安,检察,法院,计生等部门人员也被排班在我家周围站岗(有些法院人员我早就认识),人员多达一二百人。11月8日最多时多达五百多人,11月8日这一事实,不仅数万民众知晓。10月4日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博士及其它朋友还曾亲眼看见,当时他们还遭到由沂南110直接指使的黑社会打手和公安假扮的流氓的殴打。10月14日梁晓燕等女士也曾亲眼看到双堠镇的赵峰,李先干带着一二十人对我的围困和阻止出门以及当场的殴打。以上这些有许多照片为证。(虽有的已被沂南公安抢走和销毁)类似的外地目击证人还有很多。 沂南县和双堠镇两级政府人员曾分成二十八个组,每组两人到我村挨家挨户做“工作”,要求村民不管陈光诚那里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围观和参与。对于所有看着不公的想帮助我的亲邻轻者受到威胁恐吓,重者则被殴打,治安拘留,他们想把我致于任其宰割而无人敢问津的地步,这样他们再对我施暴时,我作为一个盲人便无法知道凶手是谁。 这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直持续到2006年3月也未停止。况且上述行为还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进行的。此举违反了《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在长期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我向检察院提出检举和控告,对打我的人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但他们均不受理。 在2006年2月5日至3月11日,我被迫住在邻居堂婶家,期间,堂婶家的电话被无数次掐断,并在其邻居家安设了手机屏蔽仪,同时堂弟陈光余多次遭到威胁利诱,要求他将我从其家中赶走,陈光余拒绝后,他们便产生了对其行凶的念头。3月11日下午原围我家当时围我堂婶家周围的几十名各类人员趁陈光余到本村小卖部买烟时,四名被雇来的黑社会人员在指使下,中途突然用大衣罩住头部,对其进行群殴,身体多处被打伤。事后便跑回非法拘禁我的人群当中,当时双堠派出所的公安在现场,并给领导打电话,不久,又有一些公安来到现场,我们当即强烈要求他们找出打人凶手。并做出处理,但其拒绝未采取任何行动。只是看管我不让离开,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到东边的营后村,找由县直各部门组成的长期在此指挥拘禁我的领导小组,要求他们处理,数十名不法人员紧随其后,但所有负责的官员闻讯而躲避。我们只得要进一步到县,市乃至北京找更高一级的领导上访。 当我们要坐公共汽车上访时,他们几十个人把引领着我的家人弄到一边,雇来的人,政府工作人员,警察把我围在205国道边上,强行阻止我们上访,外围的警察和交警指挥车辆绕行,不让在此通过,以免我们有机会上车离开当时执行这个非法命令的至少有六七十人,其中有雇来的人员刘虎,刘长斌等。有镇政府人员尹纪考,刘存利等,有公安人员孙学农,王纪青,张升东,贺勇等。此举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第54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第104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的规定。 由于他们近百人的围堵,使本人无法乘车离开,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便捏造了本人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这些执行非法命令的人摇身一变,变成了目击证人。沂南公检法部分人员不但参加了长期非法拘禁本人,而且后来却成了捏造事实,陷害本人的侦查,起诉,审理的合法工作人员。这显然是无理而荒谬的指控和枉法裁判。不难看出,所谓的“众”是由他们县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用纳税人的钱雇来的闲杂人员组成的“众”。聚众者是地方官员,而根本不是本人。为了非法限制本人的人身自由,是他们聚来上述的众多人员影响了交通,本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众”本人也无法聚集起来。因此对本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名的指控是不成立的。此举违反了《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 事后,本人被强行带到沂南维多利亚宾馆中非法关押,期间遭受虐待。4月2日我被转到位于张庄镇小河村的民警培训中心关押,这期间主要由沂南公安和双堠镇工作人员看押。县公安局张某任组长,双堠镇副书记夏发田任副组长的看押小组共二十多人,他们分四班全天候看管,在这期间,我的家人和律师多次向地方政府各公安部门询问本人下落,他们均告不知。直到90天后的6月10日他们才向本人宣告刑拘。这种私设黑监狱,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合法公民非法关押数月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3款:“国家遵重和保障人权”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后来在律师被殴打威胁,证人被绑架不能出庭,对可能出庭的证人威胁以及强行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为我辨护的情况下,作出了现在的违法判决,本人到达监狱后,有关官员还再多次阻挠本人申诉,致使我自提出申诉至今已42个月仍未果。在上述行为中表明了:1,司法机关未能依照《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第三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41条2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依法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126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1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违反了《刑法》第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2,政府不法官员和某组织滥用职权、妨害司法,违反了《宪法》第五条5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刑法》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 以上所述,不难看出这是一次由政府官员暗中操纵的枉法裁判。事先沂南县公检法司的部分或全部人员都参加了对本人实施的非法跟踪、截访、拘禁和关押,故他们没有再担任本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合法资格了。这是滥权枉为的行为,任何人和社会组织都没有有这种超越宪法和法律行事的权利,包括党和政府(《宪法》第5条第五款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这种情况下作出侦察、起诉与审判完全与实际不符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本人故意毁坏财物的指控同样荒谬不符合实际。真正的事实是:长达半看多的施暴、非法拘禁及对本村村民的骚扰,这些明显严重违法的行为造成了极大民愤。2006年春节后的2月2日,邻居陈华欲到我家拜年,遭到以尹纪山为首的十几名施暴者的阻止和追打,当时也曾报警,但警察来后只是一味劝陈回家,而对打人者不做调查处理,此时打人者就在十几米外的人群中。2月4日公安找到陈华,说打人者在派出所,让他去指认,陈华便上车随往,当警车经过双堠镇时,警察对陈华说:“对不起,我又一次骗了你,根据领导指示,必须拘留你,如不拘留你,在东师古村站岗的人就不干了。”此后公安在法定时间内未向其家人出示《行政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其扣留11天。公安这种不抓打人的凶手,反将被打的受害者拘留的做法,使其公信力尽失,也为2月5日发生的事埋下了隐患。26小时以后的2月5日下午,陈华妻走出家门,找有关领导询问有关陈华的下落,当时十几名暴徒在我家门口围着她,我闻声走到现场,要求他们领导出面澄清此事,但无人出面。于是我们欲到村委办公室去找长期在此指挥的镇副书记张健和于X,但施暴者强行阻止,其中有尹纪考、刘虎等十余人。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总算来到村委后,屋门已被锁上,此时,陈华70多岁的奶奶也闻讯来到村委,因想念孙子情绪很激动,我便将她扶到就近的陈光余家让她坐下,但她仍很激动,坐了一二分钟就又走了出去,当时我没有跟出去,后来听说她昏倒在雪地里,所有在场的村民便要求施暴者用他们停在村口的汽车送她去医院,再三遭到拒绝,村民对他们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纷纷指责,在喧闹中,雇来的的暴徒及镇计生主任尹纪考向村民投掷石块,把村民杜德海的头严重打伤,造成本村至少80%以上的村民愤怒。“半年来在我们村的非法骚扰,我们还没对他们扔黑石头,他们却先扔石头打我们。”这样使得村民们半年来积聚的愤怒终于爆发,于是便出现了400多村民与几十名暴徒和政府人员,公安等约二百人的对峙,这就是原判中提到的我村村民追打双堠镇来我村办事工作人员的片面说法的事实真相,试问:天黑好几个小时了,什么样的工作需要镇政府连夜进行,事实上就是参与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这一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来听说有车辆被掀翻,玻璃被砸碎,但这只是听说,本人从未来到现场,一直都被众多暴徒软禁在陈光余家中不得出门。这不难看出,说我指挥此事与事实完全不符。至于陈光和,陈光余,陈更江等在刑警队逼迫下出具的证言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因为上述等人在刑警队里遭受到连续几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数天不让睡觉等的刑讯逼供,警察张升东,贺勇等逼迫他们按照刑警队的意思出具证言,并逼迫他们背诵刑警队早已准备好的指控我的口供背熟加以录像。还对他们说:“只要你好好配合,很快便可以回家,我们不是针对你的,主要是针对陈光诚。”这一点他们被释放后都曾说明作证并要对公安提出指控。在我开庭时,陈光和当着我律师的面被沂南公安绑架,目的是阻止其出庭作证和对公安行为逼供的指控。开庭当日,原本答应出庭作证的陈光余也神秘失踪。参与作伪证的有县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和一些被雇来的地痞流氓多达几十人,他们事先参与了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事后又以证人的身份出现他们先后提供的证言明显颠倒黑白,自相矛盾。上述酷刑、逼供、作伪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37条、《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367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308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刘虎等人出具的证言中提到本人在家门口摔砸保温桶盖的说法,不仅不能证明本人毁坏财物,却是他们对我长期实施非法拘禁的铁证。试想,冰天雪地里,我家门口哪来这么多人需要用保温桶供应热水?他们把煤球炉、保温桶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在我家周围干什么?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类似弄巧成拙的证据在原案卷中还有很多,但就是这些漏洞百出的证人证言,法院竟然一一采信,由此可见沂南公检法在此案中的狼狈为奸,携手制造冤案的本质。他们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五条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刑法》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第247条、第399条以及《行政诉讼法》中依法行政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应依法从重追究不法官员们的法律责任。 自事发至今,我取得了大量其对我实施迫害的证据,有相当一部分已被沂南公安抢走或稍毁,这违反了《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另外,在关押我的沂南县维多利亚宾馆和民警培训中心里,本人也留有重要的证据在现场,这需要你们帮助我和律师到现场去指认和勘验。 此外,长期以来,本人和家人、亲人无数次的遭到打击和报复,遭到施暴者的绑架、行凶殴打、软禁、拘役等各种不法人身伤害。在这种侵害事发时,本人采取任何措施来防卫都是正当的、必要的、即使造成对方死亡,责任也应由施暴者自行承担,本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盲人的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之说。相关法律详见《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20条和《残疾人维护法律知识手册》第102至104页的“残疾人因为肢体、语言、视觉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因此容易受到伤害,面临侵权行为时,要敢于同侵权行为作头争、尤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由上可知,不仅表明原判所认定的事实与实际完全不符,还表明原判决是故意弄出来的错误判决,所列举的几个证据(详见附一)不仅仅表明据已定罪的证据本身不确实、不充分、有的还自相矛盾。例如:刘长生现在的证言,不仅表明原9号证据纯属公安伪造,还表明公安既然能伪造9号证据,那其他由公安出具的、收集的、有关的和受其影响的证据均没有真实性可言,韩传旺先后出具的证言自相矛盾。来自政府人员和雇来的人员所出具的证据皆同一理。 本案曾经过两次上诉,第一次因沂南司法机关强行为我指派我不认可的律师,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本人合法权利而被临沂市中院撤销发回重审,重审后沂南法院在不法官员的干涉下无视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公然亵渎法律的尊严,无视审判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诸多证据,被我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一一推翻并能证实对方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与事实完全不符。然而法院无视事实、依然作出同于上次的错误判决。 第二次上诉时,中院不坚持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而不顾事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种不顾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因果矛盾以及证据之间的自相矛盾,不仅有违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且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证据之间有不能排除的重大矛盾,证据与事实之间存在严重矛盾等情况的都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裁判。” 以上所述,不过是提纲挈领罢了,因条件所限,无法详细书写,应与2007年10月下旬由本人律师提交给贵院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其部分证据也包含其中,还有此详细内容需要你们来帮助当面记录整理。 本份申诉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中“具备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重新审判”中的第一、二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因此相关司法部门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希望贵院在《宪法》第126条、第131条规定前提下,依照《宪法》第41条,《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第61条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以落实《宪法》第5条、第33条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建立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早日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同时我再一次对上述申诉中所提到的以李群、刘杰为首的不法官员以及其他参与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实施迫害、打击报复等严重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包括至今仍在我家周围执行非法限制我爱人人身自由的、由双堠镇党委书记贺作海和镇工作人员高兴健指挥带领的数十名雇来的地痞流氓等。要求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彻底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责任。 此致。 注:后有附一、附二。                                                                                                       控告检举人:陈光诚 2010年7月21日 附一: 1、 刘长生的证言,即原案9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案9号证据纯属沂南伪造。据刘长生自称,他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证言。事发时,其远在数百公里外的淄博打工,根本就未在现场,李春英同样也在外地打工,根本不在现场,原9号的证据从何而来? 2、 韩传旺先后两次开庭时所出具的两份书证言自相矛盾,前声称自己看到了救护车的到来,要求本人让路,遭本人拒绝,这份在第一次开庭时出具的证言复件已在我律师手中,但重审开庭时,律师多次询问韩传旺,他却又说从未看见过,也从没说过救护车的问题。以上二份明显不真实和自相矛盾的证言,却都被法院二次开庭时作为给本人定罪的有效证据使用了。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韩传旺自2005年9月起,一直在我家周围受命参加了非法拘禁的工作。 3、 孟良崮医院的刘长冬和王静的证言,即原案中8号证言人,现在证实,原8号证据也纯属沂南公安伪造。本人律师事后找到他们询问时,两位称未出具过案卷中有关他们的证言并为我的律师描述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说他们从未看见陈光诚在现场,并向我律师出具了书面证言,但法庭无理拒绝该证言的有效性。 4、 相向而停的两方车辆之间的距离很远,可见中间人员很多,若如原案指称的只有我们三人在现场,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可能拉得如此之大,具体数据详见律师提交的现场勘验资料。 5、 用以指控本人有罪的光盘上根本没有本人,只是在两车之间出现了一片漆黑。这样的没有本人出现的光盘也被法院视为证明本人有罪的有效证据。既然将其作为证据,就应弄清楚这一片漆黑之下掩盖的是什么,因为这一片黑是用电脑人为加工制造出来的,不难看出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我想,黑暗之下掩藏的就是他们约二百各类人组成的用以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对我实施打击报复的丑恶嘴脸。因此,我要求查阅并公开原始录像,弄清事实的真相,因为法律规定,剪辑过的声像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6、 和我一起被抓的陈光余、陈光军和被抓的其他人事后称,在关押期间,公安要求他们按公安早已写好的所谓证词,要求他们按照事先写好的供词对我上述两罪出具证言,不按他们说的去做,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逼其背熟证词以后,同时公安再加以录相。案件中其他多份证词均由此而来,但可恶的是这样的证据证言,也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而对原证人对公安的不法行为的指控置之不理, 这些同样严重违反了《刑法》第307条和有关酷刑的有关条款。 7、 远在46个月以前,我们曾针对沂南公安作伪证和指使他们作伪证的行为向市县两级法院提出过起诉状,至今两级法院均有案卷材料为证,必须调阅查明原委。 8、 为了方便限制本人人身自由,不法官员在我家周围及村内其它必要的地方均安装了路灯等。这些实物和其它实物的痕迹至今仍然存在,这需要到现场查证,最重要的是持续长达五年的不法侵害至今仍在继续,这一事实只要调查便不难查清。 9、 不法官员和直接责任人对我和家人的打击报复和迫害行为纯属执法犯法的主观故意行为,以下两个发生的事例可以充分说明: ①2006年9月初,一审判决下达后,审判长王军在看守所里对我说:“你这案子早晚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个人得罪你干什么?”我说:“那你们都很明白啊。”王军一拍桌子说:“事实谁不清楚。”我说:“那你还做这样的判决?”………… ②国家计生委两次来调查时,曾到我家,当时包围我家周围的许多人和停在村口的数辆车纷纷躲到村外的玉米地里和田间小路上,国家计生委人员刚一走,离开我村后,他们便迅速回来继续实施非法行为。 10、 2009年4月28日,家人来会见时得知,贺作海仍在指挥高兴健和潘某带领20多人,24小时在我家周围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强行阻止我爱人来会见,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时起于2005年8月份的迫害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更证明原判事实完全错误和原有证据不真实。 11、 到2009年5月26日上述非法限制我家人的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进行,对此我和我家人早已多次向地方检察部门提起过控告,检举,报警,他们均未履行职责。他们无耻到就连我家亲戚遇车祸死亡都惨无人道的阻止我家人去奔丧。 12、 开庭时,他们否认对我的绑架和长达10个月的非法拘禁,且4年多一直对我家人实施跟踪,拘禁及多次绑架。如今,我出狱数月来,这种非法拘禁仍在继续且更加严厉,请有关国家机关及各界人士实地查实见证。 (邮件查单复印件共8页整) 附二: 1、 本份控告检举申诉书必须和2007年10月下旬李劲松律师向贵院提交的“申诉和控告检举材料”互相补充使用。因有些相关内容和证据已收在那份材料里。特别在这里说明。 2、 还有许许多多的目击证人,等调查工作展开后,我再继续提供给你们。 3、 在押期间,我不停地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检举、申诉。从09年2月下旬到出狱这段时间,找他们562次,加上我去找了,但狱所方以找的频率过高为由不予联系的共约2000次。其中联系到检察机关的次数:看守所55次(面谈过2次);监狱09年2月份之前是105次(面谈过6次);2月份之后是128次(面谈过18次)。期间,我还不止一次地将此份控告、检举、申诉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人大(均有邮局回址为证),但都石沉大海。 在此,委托朋友们再次公开、正式地将此控告、检举、申诉书递交给有关国家机关,并将此内容公布于众,再次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非法拘禁我和我家人并构陷我入狱的事实进行查处。                                                                                                                                                                                                                                      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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