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

图片为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宗教自由页面的截图

宗教自由是指在免受不当干扰的情况下选择信奉的宗教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和《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都保障了这一基本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具有多个层面,并与其他人权相互关联,例如表达自由权或生命权。

中国的宗教自由权利常常广受批评。根据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是世界上侵犯宗教自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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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Voices | 尼泊尔:宗教不宽容?

尼泊尔日志 驳斥了 有关尼泊尔宗教自由的负面报导并表示:“[..]因为少数不宽容的笨蛋而责备整个民族,是不公平的。” 校对: Portnoy 作者 Rezwan · 译者 Nico1106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分享: HEMiDEMi · MyShare · Shouker · facebook · twitter · reddit · StumbleUpon · delicious ·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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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人物周刊:“高度自治、绝对民主是大学之魂” 对话IIT孟买分校校长德旺

本刊记者 陈彦炜 发自孟买 实习记者 肖斯予 应试有弊端,但公平可以弥补一切 人物周刊:所有关于IIT的信息都在向我传递,你们每年只会招收、也能够招收到全印度最优秀的青年人前来深造。“最优秀”是个模糊的概念,您心中最优秀的生源是什么样的? 德旺:“最优秀”有很多评判方式,没有唯一的标准。但在IIT,我们所感兴趣的是那些天资聪颖,在数学、物理、化学方面已经展现出相当学习能力和非凡才华的学生。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应当是天才。 人物周刊:仅凭借JEE这项全国统一考试,能否实现你们对于招生质量的预期? 德旺:JEE确实是我们目前能够相信并依靠的唯一招生形式,这项制度开始于50年前,从那时起,我们关注的就是天才学生。JEE是被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各界给予它巨大的关注。历史证明,JEE为我们带来了众多优异的生源。当然,它并非完美无缺。 人物周刊:但您一定知道,世界上任何一种考试都是可以培训的。据我所知,JEE考试培训在印度如火如荼,并已成为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很多学生为JEE付出3年甚至5年时间。您是否承认,JEE的存在,已经让印度高中生全面陷入应试教育? 德旺:我承认,JEE的培训现在非常流行,甚至绝大多数能够进入IIT的学生都曾参加过此类培训。我也知道,学生们为了通过JEE考试,将付出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很多学生为此失去了阅读课外书或看电影的闲暇。但我相信这是暂时的,根据我调研的情况,上培训班的作用是有限的。如果一个学生本身很优秀,那么培训班可以帮助他变得更加杰出,但培训班不可能将一个原本落后的学生变成尖子生。 人物周刊:有没有想过改革招生方式,让招生更加多元化?中国高考的残酷想必您早有耳闻,这项制度虽然确保了相对的公平,但也愈发呈现出它的弊端;中国的一些知名大学已经着手进行小范围的改革。 德旺:我认为这种改变正在慢慢发生,相关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目前尚不能找到足以彻底替代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更好招生方式。中国也是如此。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太少了,因此在争夺这些优质资源方面必然存在极其激烈的竞争,甚至只有1%到2%的学生可以进入IIT。如果我们有更多的校区和师资,更多的实验室与宿舍,学生的压力就会小很多,竞争也不至于这么白热化。但是,如你所知,今年仍然有超过40万的学生申请进入IIT。因此,只有考试是最公平的。 人物周刊:公平,是目前制度设计的最重要考量。 德旺:是的,不得不如此。作为校长,我不能把自己的儿子或我朋友的儿子弄进学校。事实上,很多IIT教授的孩子都无法进入学校。印度总统、总理也不能走这个后门。JEE考试是非常公平的,也正是它的公平,JEE在民众中备受尊重。除非你足够优秀,并且足够努力,你才会有机会进入学校,不能运用金钱或是其他影响力去帮助你通过考试。在当下的印度,公平是弥足珍贵的。你也知道,对于很多贫民和低种姓家族的孩子而言,公平进入IIT读书并最终成为高薪的工程师,几乎是改变命运唯一的途径。 人物周刊:培训的盛行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这种公平性。对于大多数印度家庭而言,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十分高昂。对于培训,校方在试题设计上有何应对措施? 德旺:我赞成你的说法。所以我们会对试题的编写提出要求。我们关注的是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将尝试没有确切答题标准的出题模式。我们期盼学生能够具有分析性的思维,能够有不一样的见解。因此在考试中,我们会要求学生给出尽可能多的信息,便于阅卷者不仅仅能够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还能体会他们的思维方式,甚至实践能力。 绝不量化评判教员 人物周刊:相比欧美那些建校长达数百年的著名大学,IIT用50年的时间赢得世界的瞩目。IIT在较短时间获得成功有何经验可供分享? 德旺:首先,办第一流的大学,一定要拥有第一流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做到人才云集、充满竞争。其次,我们必须享有足够大的办学自主权,教师与学生要保证绝对的独立自由,这种自由甚至能体现到许多微小的地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教师和学生可以做一切他们想做的事情。独立自由是大学的灵魂。 人物周刊:在“人才云集、充满竞争”的IIT校园,您以何种方式或标准评价您所聘任的教师们? 德旺:我们并不专注于他们每天的工作可以带来什么具体成果,教育不是个可以量化的行为。我们对老师的评判方式也并不固定,通常是在他们职位晋升的时候给予必要考评。学校有一些最基本的标准去衡量老师的科研与授课。但我们并不太关注一个老师到底发表了多少篇论文,因为我们知道如今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你可以轻易地通过不同途径发表很多篇论文,但很多论文的发表对于学校和学术界,并没有起到很大作用;一个教师即使发表了很多论文或是得到了很多奖项,也不能说明他就是一位杰出的研究者。真正重要的是,这些老师正在进行的研究能够给学校、给学生、给社会带来什么贡献。目前,评价教师的确变得越来越艰难,尤其是我们拒绝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价。所以现在,我会邀请同事、同行、专家组建一支尽可能多元化的团队,在需要的时候共同对教师进行多个角度的评价。 人物周刊:发表论文数量和获得奖项数量,是最方便开展教师评价的方式。在中国,这种方式相当盛行。 德旺:如果采用这种评价制度,将在某种程度上刺激整个学术系统,每个人都想发表更多的论文、赢得更多的荣誉。当然,我不排斥论文和奖项;我也要求我的老师们去做更多高质量的研究、写更多的论文。但是,我认为这些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必须是真正能对公众和学术界产生阅读裨益的,是可以与公众和学术界进行交流讨论的,这才是发表或出版的意义所在。发表或出版是一种学术成就,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这份荣誉,所以要使这项行为神圣起来,不能随便或片面追求。研究的意义不仅仅限于研究本身。还有一点,在IIT,任何学术腐败或学术欺骗行为一旦被发现,学校会采取十分强硬的措施,造假者将付出惨烈的代价。这近乎于冒险行为。 法律捍卫治校自由 人物周刊:IIT各校区的校长如何产生,你们拥有怎样的权力? 德旺:IIT直属于中央政府,总统是IIT的视察员,国家人力资源部部长是各校区事实上的行政长官,但他仅行使行政权力,不能干预学校的教学科研事务。校长由学校成立的选举委员会在国家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公开组织选举产生,任何一位教授都可以参选,最终由国家任命。事实上,校长并不具有很大权力。因为在IIT,权力是相当分化的。在行政方面,我们设立不同的部门分别负责主管各自领域的事务,在学术方面我们建有专门的学术委员会,很多有关教学科研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它的讨论通过。学校的多个专门委员会彼此独立,并具有很大的自由,他们可以以自己部门的名义决定很多事情。校长其实是个协调人,有时也需要我们出面与政府进行必要沟通。教授治校是学校管理的最重要共识。 人物周刊:校长由国家最终任命,是否会导致校长与政府关系亲近,从而令行政意志具有影响学校管理的可能? 德旺:每一位IIT校长的任期只有5年,5年后我将回到系里继续执教,所以校长在IIT是暂时的,只有教授是终身的,任期满后,我必须依靠自己的学术研究立命。这是校长与官员本质的区别。所以,校长必然会回到学者的位置上,大家都很清楚这一点,就不会有人做出愚蠢的事情,抛弃学校的学术自由去迎合政府。事实上,印度是立法保护理工学院的绝对自由的,任何干预学校事务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担任校长期间,我会具有崇高的地位,比肩国家人力资源部的秘书长;一旦卸任,我就是纯粹的教授。 人物周刊:您一直在向我强调,国家以立法的高度来保障印度理工学院的治校自由。 德旺:这是不容忽视的、太过重要的事情。可以说,《印度理工学院法》是印度最成功的法律之一,它以法律的名义规定,这所国立大学享有绝对的、不准触碰的、完全的办学自主权。政府官员的权力,只是依法决定当年对理工学院的财政拨款,而且不能干涉我们如何使用这笔拨款。我们可以自由地做我们想做的事情。自由和自主,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人愿意不断竭尽全力地工作和学习了。在面临决策的时候,我们不必去请示官员,这也使得我们可以很快速地根据变化作出反应。 世界一流大学要解决人类发展问题 人物周刊:您如何定义“世界一流大学”? 德旺:要具备世界一流的老师和世界一流的学生,也需要讨论和传授居于世界前沿的知识。同时,世界一流大学必须为世界做出贡献,这是与其他大学区隔开的重要考量要素。我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为例吧。他们并不总是试图去摘取各种顶尖奖项或让更多教员的文章被权威杂志发表,他们绝不会总是盯着这些东西。他们在努力开展教育,在努力解决美国的各种现实问题,比如能源危机或环境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新的想法出现,之后一些人变得杰出,被世界所熟知并赞赏。世界顶尖的学府,必须要承担解决人类发展问题的责任,问题被解决的时候,也就是你被世界认可的时候。这时,奖项什么的也就随之而来了。不是说诺贝尔奖不辉煌,不重要,而是说你决不能仅仅想着“我做这项实验为的是诺贝尔奖”。 人物周刊:在你心目中,IIT是否能算世界一流;而在中国,有没有你所认可的世界一流大学? 德旺:我自认IIT可以比肩世界一流了。尽管我们同哈佛、麻省这些老牌名校尚有很大差距,但你来看看我们教师和学生的质量,应当毫不犹豫作出判断。其实,中国的一些学校,比如北京大学,在很多评价尺度上早已经算世界一流。清华大学和复旦大学也相当著名。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发展中国家的大学为什么不能是世界一流?当然,我说了,差距非常明显。这里面有时间和体制问题。我们都有很长的路要走,牛津大学已经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年轻的麻省理工也超过了151岁。 总理都不可以对学生说“不” 人物周刊:您多次提及自由。除了学术自由,IIT的师生还享有哪些自由? 德旺:他们可以说、可以做他们希望的一切。言论自由、思想自由、行动自由,以及政治自由、宗教自由。理工学院的学生自行选举和组织各种团体,他们自由表达观点,开展活动。任何人都不会去阻拦。有时候,他们会在校园组织抗议活动、游行以及辩论,这些都是可以的。 人物周刊:学校不去干涉青年学生的思想,以及政治立场。 德旺:不会。我们崇尚开放,鼓励表达。事实上,你也无法干涉。互联网这么强大,大家早已经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很多自由。你能去管控大家用facebook、用twitter吗?怎么阻止?自由与民主对年轻人是多么的重要,他们在大学要逐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然后作出判断和决定。 人物周刊:开句玩笑,他们对您也可以表达抗议、反对。 德旺:我也开句玩笑,他们完全可以对总理阁下表达抗议、反对,而总理却不可以对他们表达任何的不满。因为这个校园里,任何人都可以对总理投反对票,并且,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日后都有成为印度总理的无限可能。难道不是这样吗? (鸣谢印度理工学院孟买校区公共关系部及贾娅女士、学术委员会、图书馆;国立新加坡大学唐晓娟为本文采写提供帮助) © 梦里狩猎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6/13.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人物周刊,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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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健 | 姜姐说,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根据国际公约,中国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吗?   宪法是世界上最高的法律吗?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普通法律皆由其产生。难道宪法还不是世界上最高的法律吗?明确地讲,不是的。在法律体系中,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是宪法,世界上最高的法律则是国际法。当然,从哲学和宗教上说,还有更高的法律。这里暂且不讲。“根据有关国际法与宪法效力关系的国际法,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各国宪法,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依据宪法或法律采取履行国际义务的措施、不得以宪法及其他国内法为理由不履行国际义务”。国际条约、公约、国际惯例都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 在各国宪法关于国际法与宪法效力关系上,有些国家规定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宪法,如荷兰、西班牙,有些国家规定宪法的效力优于国际法,如俄罗斯、法国。对于后者,是否意味着宪法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国际法呢?实际上,国内法对于国际法的地位作出规定,本身就是一种对国际法地位的服从和承认。宪法不能规定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效力,只能规定国际法在其国内的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法院判决 , 在国际关系中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人权问题上,各国国内的最终程序,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最终程序。“在一国接受有关国际程序前提下,该国公民的人权受到侵犯而用尽本国补救程序之后可以向有关人权机构申诉或向国际人权法院起诉;如果是系统性地或大规模地侵犯人权 , 可以利用联合国 1503 程序,该程序的利用无须有关国家的接受”。 由此看来,各国宪法应受国际法的制约,而不是相反。只有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或者不与国际法相抵触的范围内,各国宪法、法律或判决的效力才是有保障的。依照 2001 年国际法委员会通过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如果一个国家的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就构成该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二、根据国际条约,中国人享有哪些权利 1949 年以来,中国签署并生效了大量国际条约、公约、议定书。它们不仅构成了中国国际行为的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其国内行为。这对保护人类共有的自然环境、调整国际关系,保护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善莫大焉。其实,中国很多法律都规定:条约的适用性优先于国内法。如《民法通则》第 1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国的外交声明也明确说:在国际上对中国生效的条约具有国内法律效力。从这个角度看:符合国际条约即是合法,违法国际条约即是违法。 1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人人享有自决权,以此权利自由地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自由地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这些权利,不得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以及其他身份有任何区分。 在医疗方面:“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 在教育方面:“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在劳动方面:“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公平的工资和同工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带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工会有权建立全国性的协会或联合会,有权组织或参加国际工会组织”。 在生存方面:“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 想一想:重庆进城打工的农民吴远碧,患腹内积水,因凑不出 5 万元手术费,剖腹自医,最终命丧黄泉。她背后的那个医疗制度,符合本公约吗?   2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所谓“种族歧视”,指的是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民族、人种等因素而产生的在人权和自由等利益方面的不平等。 缔约国保证人人不分种族、肤色、民族、人种,在法律上享有一律平等的权利,包括:依据普遍平等的投票权,参与选举与竞选——参加政府以及参加管理任何等级公务的权利;“在国境内自由迁徙及居住的权利”;“有权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归返其本国”;“缔结婚姻及选择配偶的权利”;“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享受公共卫生、医药照顾、社会保障及社会服务的权利”;“和平集会及结社自由的权利”。 想一想:婚姻与繁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利,香港规定,不论国籍,任何人都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中国特色的集体户口,不允许国民结婚,合法吗?大部分政府公职只向党员开放,符合本公约吗?   3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通过签署本条约,中国向全球做出庄严承诺:“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出现酷刑的行为”。 有没有什么情况可以施加酷刑呢?比如对罪大恶极者、阶级敌人,或战争状态。本条约规定:“任何特殊情况,不论为战争状态、战争威胁、国内政局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理由”,甚至“上级官员或政府当局的命令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理由”。 通过签署本公约,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将“防止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在该国管辖的任何领土内施加、唆使、同意或默许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行为”。 想一想:最近一两年,中国看守所里发生了很多故事,什么“躲猫猫”死亡、“重感冒”死亡、“喝水”死亡、“纸币开拷、鞋带自缢”死亡,层出不穷。这些怪事,西方人可能看不大懂,中国人心里却透明白。这合乎国际法吗?   4 ,《 儿童权利公约 》 所谓“儿童”,指的是任何 18 岁以下的人,除非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 18 岁。 公约保障儿童出生和国籍权:“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有自出生起获得姓名的权利,有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缔约国承担尊重儿童维护其身份包括法律所承认的国籍、姓名及家庭关系而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 公约强力保障儿童与其父母团聚的权益:“对于儿童或其父母要求进人或离开一缔约国以便与家人团聚的申请,缔约国应以积极的人道主义态度迅速予以办理。缔约国还应确保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致因提出这类请求而承受不利后果”。 公约保障儿童隐私和某些政治权益:“缔约国应尊重儿童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缔约国确认儿童享有结社自由及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利”;“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公约保障儿童的权益还有:缔约国要采取措施防止“引诱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的性行为”、“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任何形式诱拐、买卖或贩运儿童”,确保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等。 想一想:中国的一部分儿童,因为计划生育的原因,被迫不能进行户籍登记,这是否合乎本公约?   5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 根据本公约,中国人民有权要求拥有一个清廉的政府。 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制订和执行或者坚持有效而协调的反腐败政策,这些政策应当促进社会参与,并体现法治、妥善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廉正、透明度和问责制的原则”。 各缔约国应采取措施,加强反腐力度。如“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并促进公众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公众有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 想一想:三峡工程论证过程中,一些重量级的反建坝学者被排除在论证小组之外,如黄万里等。这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精神吗?三峡移民数量由 100 万超额到 400 万,以及三峡工程暴露出来的其它种种问题,进行问责了吗?   6 ,《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 本公约为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作者提供了最严格的保护。本公约规定:“作者为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国民者,其作品无论是否已经出版,都受到保护”。   三、中国目前拒绝了哪些国际条约 国际上还有一些保护人权更加严格的条约。对于这些条约,中国不是没有签署,就是签署了却不批准其生效。很显然,这些条约所倡导的权利,中国公民不是完全缺乏,就是仅有不充足、不完善的权利。 中国根本没有签署的条约有: 1 ,《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本公约规定:要“使初级教育免费并成为义务性质;使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使高等教育根据个人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2 ,《 废止强迫劳动公约 》。本公约规定:缔约国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强迫劳动,比如,把强制劳动作为政治压迫、政治教育的工具;或持不同政见者、不同社会和经济观点者的惩罚手段;或作为经济发展目的动员和使用劳工的方法;或作为劳动纪律的工具。很显然,在该公约之下,中国的劳教制度是非法的。 3 ,《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 公 约 》。所谓“强迫失踪”,指的是“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本公约规定:任何情况,包括战争威胁、政治动乱,都不得成为强迫失踪的辩护理由。   中国签署了但没有批准其生效的条约有: 1 , 《 世界人权宣言 》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 国际公约 》 。这两个条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含两项任择议定书)就是著名的“ 世界人权 宪 章 ”。实际上,早在 1998 年中国就已经签署了这两个条约,但直到今天中国也没有在国内启动批准程序。《 公民 权 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包含有两项任择议定书。其中,《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的主要内容是规定, 成员国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出申诉,控告本国政府侵犯其基本人权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废除死刑。 《世界人权宣言》禁止酷刑:“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 , 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宣言》确立了司法领域“无罪推定原则”:“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宣言》赋予每个人在全球自由迁徙与居住的权利:“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宣言》赋予每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赋予每个人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的权利。在家庭方面:“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已达结婚年龄的男女缔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应被承认”。在劳动方面:“凡工人和雇主,无须经过事先批准手续,均有权建立他们自己意愿建立的组织和在仅仅遵守有关组织的规章的情况下进入他们自己意愿进入的组织”。在个人权益方面:“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特别是对任何人均不得未经其自由同意而施以医药或科学试验”;“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在政治方面:每个公民有权“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人人有权享受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以保护他的利益的权利”;“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 2 ,《 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 》。它规定:“凡工人和雇主,无须经过事先批准手续,均有权建立他们自己意愿建立的组织和在仅仅遵守有关组织的规章的情况下进入他们自己意愿进入的组织”。   四、曾国藩与李鸿章 清朝末年,曾国藩一度对西方人很不解。他发现,西方人一旦和别国签订条约,总是不打折扣的遵守,即便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他们也能严格履约。为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因为中国人是礼乐传统(已经丧失了),西方人是立约传统(仍保持强劲的生命力)。按照西方传统,上帝和人类立约,并被记载于《圣经》之中。这些约法是最神圣的,高于人间的一切律法。依据上帝的权威,人类也在人间建立约法。这些约法也是神圣的,因为其权威最终来自上帝。曾国藩信奉儒家思想,对西方人能够“以诚相待”。他的学生李鸿章却完全不同,李鸿章对付西方人的策略是“忽悠”。他觉得西方人比较傻,可以靠这一招维护大清王朝的利益。今天的中国当然早已不是李鸿章那个朝代了,中国已经习惯于从“国情”出发,从“中国特色”出发。前几天,一名新浪网友回复《 中国签署了哪些联合国公约 》一文时说,“你跟他谈法,他就跟你谈国情”。实际上,这已经相当客气、相当文明了。遇到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恐怕她立刻就会跳起来警告你:“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没错,这就是中国特色。 实际上,中国加入国际条约,有利于中国调节自己的国际关系,有利于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有利于中国被国际社会所接纳,从而使中国真正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员。很难想象,一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经常破坏规则的孩子,他能够合群,能够和大家一起玩。她总有一天会被大家甩出去的。   (注:本文参考和引用了 赵建文教授《论国际法与宪法的效力关系》一文的部分内容,以及某些联合国的国际条约、公约原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点击文中的链接地址)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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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天权>《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读书笔记

一九四九,对于我们的兄弟姐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在那样的年代,也许就一个念想,一个决定, 就带来另外完全不同的命运。追火车的女人,追火车的孩子,他们也许永远都互相看不见彼此。一些人眼中的“躲躲雨”,这一下就是六十年。谁的责任,国民党? 共产党?还是我们的国家。可是太多太多的不公平,六十年来,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读书笔记   Joachimbene (上海海事大学)   我们的历史,总是那零星几个伟大领袖的历史。我们的历史,总是被一些人有意挑选,篡改的历史。历史,究竟本来是何等模样?埋藏在一将功成的背后的万骨谁又 会去诉说?还好,有龙应台,淌过大江大海,使一九四九年埋藏在中华民族身上的切肤之痛,慢慢地流淌在我们面前。 一九四九,对于我们的兄弟姐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在那样的年代,也许就一个念想,一个决定,就带来另外完全不同的命运。追火车的女人,追火车的孩子, 他们也许永远都互相看不见彼此。一些人眼中的“躲躲雨”,这一下就是六十年。谁的责任,国民党?共产党?还是我们的国家。可是太多太多的不公平,六十年 来,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 对于发动的战争机器来说,战争机器在失败之前总是处于最疯狂的年代。中华大地上只要是男性,不管你多大,统统都有可能被国军抓壮丁。娃娃兵可以说是这个国 家一个畸形的玩笑,可是却又活生生发生在那样的年代。我永远记得书中的管管的老母亲,“老太太不能走路了,从梯田那边用屁股往下滑,碰到那个堑子,碰了以 后往下滑”。看到这里总是不由自主和管管一起哭泣,这才是那个年代真真切切的我们的母亲,看孩子最后一眼,受了多少的罪。把家里最好的东西给孩子,彼此都 知道这是最后一眼,却又奢望着战争结束能够重逢。多少中原的少年就这样和自己的父母生生分离,一面就是诀别,更多的少年甚至连一面都见不上。他们无处诉 说,绑架他们的是国家这个机器。家乡永远是心头的一个梦,异乡反而成了生长最久的地方。再回首,房屋也许在,也许不在,但是父母们,变成了一个个凸起的坟 头。“父母在,不远游”,而他们,这群被战争隔开的人们一走就是六十年。坟前一炷香,怎能满足得了他们的日思夜想。一九四九年,对于他们实在是太痛太痛。 国军收复台湾,对于台湾人民来说,究竟是沦陷还是解放?面对着日本苦心经营五十年之久的台湾,多少青春少年对于日本的认同很有可能超越对于中国的认同。对 于那些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来说,中国更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也许,他们只是台湾人。解放以前的台湾人参加日军,解放之后的台湾人参加国军。不变的是军队,变的是山头已经换了大王旗。对于很多台湾青年来讲,军队只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福尔摩沙的少年们,有的加入了日军的别动队,还有的成了战俘营的监管员。对于他们来说,日本反而是一个更加容易亲近的字眼,从日本在台湾招募军队的踊跃程 度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他们响应着那时的国家号召,一个又一个奋不顾身地走向了战场。如要凋谢,必做樱花。台湾是日本的台湾,就如同以前中国是满族的中国 一样。也许他们比日本军人仁慈,但是也逃脱不了被审判的命运。我无意为他们昭雪,错误就是错误。只是他们的错,到底是谁的责任,在大江大海之中,他们的错 只是他们不能改变的命运,在战争的机器中,每个人都是绝对的失败者。命运把他们扯向那座监狱,他们无能为力,只是按照命令日复一日做下去。对与不对已经不 重要了,遵从是唯一的字眼。大江大海中,浮沉的是那一代台湾人特有的辛酸。 国军来了之后的台湾少年,有一些和他们的先辈们一样参了军,只不过他们的枪口此时对上了解放军。在那个物资贫乏的年代,战争无关信仰,有奶便是娘。被俘虏的国军,吃了顿饱饭,换上一身行头,调转枪口就变成了解放军。解放军就是以这种方式源源不断地补充着自己的兵源。而国民党那边,也是抓壮丁,抓壮丁,四面八方地抓壮丁。战争的交战双方都以这种不光彩的方式进行着。也许在交战之 中,很多枪口的方向对的就是自己的兄弟。支持朝鲜的志愿兵在书中也给我们这样一个答案。志愿兵,志愿兵,多少又是真真正正志愿兵呢。陈清山,吴阿吉们便是 以这种姿态重逢,阿美族的少年们战争结束后永远留在了大陆。流落在日本的台湾人,很多都回了故乡,流落在大陆的台湾人呢?故乡也和流落在台湾的大陆人一 样,永远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道铁幕在海峡两岸中慢慢垂下,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便是——国家。 掩盖在黄沙下的历史,真相究竟是如何书写。一九四九,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时光已经无声无息地淌过了这么多年。一九四九,早已经成了一个极度陌生的字眼。 对于一九四九,我们的书本上是这么写的。国民党贪污腐败,民怨颇深。共产党公正廉明,百姓拥护。共产党所到之处,民众相迎,国民党兵败如山倒,溃不成军。 但是,历史往往被我们的教科书高度脸谱化了,要记住,历史从来都只是胜者的历史。有时候想想,历史真是开了一个很有趣的转弯。还是宋美龄女士一语点破梦魇:他们还没有尝到权力的滋味。 “女儿,我很冷……”我从来不相信佛家所云的心灵感应,但是我宁愿去相信这份来自水底的亲情联结。这是美君心里面抹不去的、海峡彼岸的父亲的悲鸣。出生于 现在的我们,很多人可能知道“千岛湖”,可是又有多少人了解淳安,一座埋藏在千岛湖下面的城市。现在当地的政府又动了一个开发水底千岛湖的旅游招牌,可是 当初为什么要把一座如此美丽的城市给淹没。背井离乡的淳安老少爷们,成了寄人篱下的异乡人,成了无立锥之地的野蛮人。掩藏在背后的“拆迁”历史,反倒永远 无人去与国家诉说。“一张柏树古式八仙桌只卖六角四分”,一些不愿搬走的老人被五花大绑出去,然后房子就在拆迁队手下变成废墟。历史总是让人与现实产生错 乱,这一幕在现在的中国也一幕幕上演。为了国家的项目,真的就要牺牲个人的幸福么?而国家创立这些项目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个人的幸福。现实给了我们这个 悖论。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去调查流落异乡的淳安人可好,有人去调查三峡人可好?对于历史,那大言不惭的“开除球籍”的话还依旧在耳边回响,谁给你权力去为 所欲为?可惜,历史从来没有这种质问。 教科书总是那样鲜明,我清楚地记得毛泽东这样描述长春围城——“关起门来打狗”。可是这些所谓的“狗”是谁,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啊。我曾经有一个幻想, 让那些战争狂人跑到了个无人岛上去自己单挑解决战斗。国家大事,与老百姓何关?历史在这里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长春围城,围的更多不是士兵,是长春的那些百姓们。在历史的教科书中,我们只看到歼敌多少多少,俘虏多少多少,可是民众的伤亡是多少多少呢?历史缄默了,或者视而不见。当时也许有这样或那样的考虑,放行的贫民之中也许会夹杂着士兵。就算是士兵又怎么了?放下武器,他们都是平民。何况他们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长春围城的死亡人数总是让人不敢正视, 龙应台打了个对折也超过了南京大屠杀。我们对待自己的历史总是那么健忘。视而不见的死亡,这究竟要有多么残忍的心肠。想起三年人为灾害里面的同样的故事: “一个个乡村不允许外出去逃荒,整个整个乡村遂饿绝”,历史真的不忍细读。 “崇礼血案”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闻之未闻,这也是一段被教科书掩盖掉的历史。我们知道日军的“南京大屠杀”、“旅顺大屠杀”,知道国军的“五卅惨案”,可 是解放军的屁股在战争中真的就干干净净么?一个不敢去反思自己错误的政党永远是不合格的政党。这段历史,教科书不说,龙应台给我们道了出来。基督教在共产 党眼里无疑是清朝人的辫子是非剪掉不可的。在一个几近于专制的国家里,谈宗教自由无疑是痴人说梦。在国军进攻崇礼时,崇礼人民鼎力相助。毕竟对于国军,崇 礼人民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蒋介石与宋美龄就是虔诚的基督徒。但是,很快崇礼又被解放军攻破了。崇礼人民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龙应台教授没有给我们一个具体的数字,但是悲恸之声不绝一定不会很少。杀一人等于杀全世界,错误就是错误。对于基督徒,中国现在的政党也是压制其发展。前几个月的事件永远 是基督徒里面的不可回绝之痛。请原谅我的卑鄙,也许在他们看来,基督是西方的神,反华势力一定在暗中操纵。如果有上帝,请保佑那些死去的崇礼人民,阿门。 “苏联红军击败满洲里百万日军”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对我国抗战的无私相助,还是又一轮新的洗劫。历史的脸谱是这样书写,苏联是我们的老大哥,是帮助我们赶 跑侵略者的亲密战友。征服者?还是解放者?书中给了我们一个不忍看到的画面,苏联士兵大街上光天化日强奸一个女人。“多少人上过她,女孩突然变成了女人, 然后女人变成了尸体。”历史沉默了,才去虎豹,又迎豺狼。虎豹早已经不是虎豹,豺狼还是那头豺狼。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样的军队,给满洲里人民带来的灾 难会少么?现在的长春街头依旧耸立着“红军英雄纪念碑”,在满洲的土地上犯下累累罪行的人真的有资格享受被祭拜的资格。我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诗:“如果/他 们真的/能步入天堂,那么/我情愿/头也不回的/走向地狱。”历史不忍亵渎,事实需要真相,红军还是红匪,那些倒下的长春人民说了才算。死去的满洲里市民 啊,你们的冤魂,还看得到么? 历史不忍细读,总是赚取我们的眼泪,请原谅我,在这里单独把书中的名字一一道来。因为他们的历史,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历史,他们的命运,才是我们真正意 义上的命运。历史淌过一九四九,这是我们共同的国家,被时代所践踏、侮辱、伤害的人们,正是你们,用失败教导我们,什么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价值。   (采编:安镜轩;责编:黄理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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