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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华盛顿大学愿为陈光诚提供奖学金

美国华盛顿大学愿意为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提供奖学金。此前,陈光诚从软禁中传奇式地脱逃后表示,希望前往美国读书。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华盛顿大学表示,愿意为陈光诚提供奖学金。此前,纽约大学也向陈光诚发出类似的邀请。目前陈光诚在等待中国官方的批准以前往美国。奥巴马政府与北京之前就陈光诚赴美学习达成一项协议。 这位40岁的活动人士逃离山东家中的重重软禁6天之后,进入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此举曾引发外界担心,美中外交关系可能因此出现摩擦。 陈光诚目前在北京朝阳医院医治过去19个月软禁以及大胆的逃脱过程中所带来的脚伤和其它伤病。他表示,为了家人的安全以及自己能继续学业,希望与家人一起前往国外。 中国外交部已表示,陈光诚可以申请出国留学。但北京何时会让他出境,目前尚不明确。 陈光诚在山东的家 华盛顿大学一封由校长迈克·杨(Michael Young)以及教务长安娜·玛丽·绍丝(Ana Mari Cauce)签名的信函中,邀请陈光诚前往位于西雅图的这所大学就读法律或国际关系专业。 杨和绍丝在这封信中说,华盛顿大学在中国研究方面有着长期的历史和声誉,设有中国研究项目和中国法律中心。信中说,其中国研究项目是美国”历史最悠久、最富声誉”的项目之一。 信中说:”我们确信能够为您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学术环境,使您能够参与到学习、以及可能的教学中来。…如果您能加入华盛顿大学社区,将是我们的荣誉。” 华盛顿大学发言人阿肯斯( Norm Arkans)表示,校方已经与美国驻中国大使、前华盛顿州长骆家辉(Gary Locke)联系,请其将邀请函转给陈光诚。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陈光诚与骆家辉(图右) 阿肯斯同时表示,骆家辉与华盛顿之间存在的联系,有助于校方把这一信息传递给陈光诚。但是,州立华盛顿大学之所以向陈光诚提供奖学金,则与此无关。 陈光诚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法律维权活动人士,他因为农民和残障人士维权而赢得广泛声誉。之后,他曾为山东临沂强制堕胎的受害者维权。 华盛顿大学发言人阿肯斯表示,该校是受纽约大学类似声明的启发,而向陈提供这一奖学金的。他说,尽管陈光诚与纽约大学法学教授科恩(Jerome Cohen)有着长期的联系,但是,或许陈光诚希望有多种选择可供考虑。 阿肯斯说:”我们相信,他在我们这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很多人非常希望他能在这里参加研究和讨论,或许还可以请他讲授一些课程。” 来源:路透社  编译:苗子 责编: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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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称朝鲜收容所内流行”钓人”游戏

  韩媒称朝鲜人权惨不忍睹 来源:国际财经时报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有证词说,仅朝鲜平安北道甑山教化所短短6个月(2005年1月至6月)内就死了3721人。也有人提供证词说,在会宁政治犯收容所流行一种”钓人”游戏,即在鱼竿上绑上猪油,戏弄裸体的女政治犯。 韩媒称朝鲜人权惨不忍睹 分享到   腾讯     抽屉 相关新闻 《朝鲜日报》29日获得的韩国人权委员会出版的《朝鲜侵犯人权事例集》中,上述内容首次曝光。人权委员会从去年3月开始接到800多名脱北者的举报,与其中60多人进行面谈,并总汇他们的证词编撰了书籍。该事例集揭露了在耀德、价川、北仓、会宁4个政治犯收容所和甑山、全巨里2个教化所发生的收押人员的惨状。 过去西德在1961年建立萨尔茨吉特中央记录保管所,详细记录了统一前在东德发生的4.139万件人权侵犯事件。韩国人权委员会出版的该书也是具体记录受害者及加害者,对朝鲜人权状况进行综合整理的政府第一份报告,其目的在于统一后严惩反人道犯罪罪犯。 必读要闻. 扬州城管局称“局长与女子跳湖身亡”是意外 中国就黄岩岛争端对菲律宾发出强硬警告 6个月内死亡3721人 人权委员会就在平安南道甑山教化所发生的屠杀事件记录了当时负责搬运尸体的女脱北者李某的陈述。 李某说,2005年1月至6月,仅在增山教化所就有3721人死亡。2005年6月,李某在教化所亲眼看到被手推车运走的尸体上贴有3721号的标签。尸体的标签号码在每年1月1日更新。死后的样子更是惨不忍睹。据李某说,如果收押人员死于饥饿或殴打,就会被葬在一座名为”小花园”的山上,埋尸体的坑只有30多厘米深。因为尸体都暴露在地表上,看起来像一簇鲜花,所以收押人员给此地起名叫”小花园”。 以钓人为乐 1992年10月,在咸镜北道会宁政治犯收容所,一名作业班保卫员韩某(少佐)用一根木棍做成鱼竿,他在鱼竿上绑上了猪油块。他让女政治犯咸某脱光衣服,吃鱼竿上的猪油。 韩某上下摇晃鱼竿,咸某为了吃到猪油像青蛙一样跳起来。在咸镜北道镜城政治犯收容所,有一个用来活埋收押人员的地洞。曾在朝鲜担任警备队员的脱北者安明哲(音)说,北韩在紧急情况时为了隐瞒运营政治犯收容所的事实,挖了150米长的地洞。 递信省副相也一度被关押在收容所 该书附录中有政治犯收容所的收押人员名单。现任北韩递信省副相沈哲浩曾在2001年9月被关押在耀德政治犯收容所。沈哲浩被关押的原因是,因为他曾说”国家保卫部第12局窃听跟踪局既然抓不到间谍,为什么还要进行窃听”。他的罪名是诋毁党的权威。1997年,朝鲜国家保卫部在向也门出售导弹的过程中,一名保卫部干部收受了贿赂,但负责调查此案的朝鲜检察机关干部遭到报复,在2000年被大批关入耀德收容所。其中包括时任平壤牡丹峰区检察所所长廉正济(音)等3名检察机关干部。 此外,卷入德国留学生事件的前人民武力部侦察局副局长金胜坤、前人民武力部侦察局科长金建基(以上人名音译)等在2000年也曾被关押在此处。1989年在德国留学的学生们有一次在酒桌上谈论回到朝鲜后要努力坐上高位,1999年这件事被捅到保卫部,结果他们被扣上了阴谋反政府的罪名。 经证实,1999年公开反对前朝总联议长韩德洙的前朝总联京都支部委员长尹德友、前朝总联京都支部商会会长姜泰休、前朝总联中央委员会教育委员长韩学洙以及崔基淑、金成凤、张炳烈、李明秀(以上人名音译)等朝总联干部均被关押。涉嫌受贿、筹集秘密资金和贪污的军官等高层也被关押在耀德收容所。其中包括前人民武力部作战部所长金钟秀、前朝鲜人民警备队第7总局旅长张春权、曾获”人民英雄”称号的前朝鲜人民警备队第7总局旅长宋根一(以上人名音译)等。 张春权因涉嫌在中国赚取外汇筹集秘密资金而在1999年11月被捕,曾获得”人民英雄”称号的宋根一也同样被关押。 韩国人权委员会朝鲜人权特别委员会委员长金泰勋(音)说:”朝鲜侵犯人权行为是不适用公诉时效的国际反人类犯罪。《朝鲜侵权人权事例集》将用作处罚北韩政权的证据。”事例集没有公开加害者的名字,但在人权委员会内部秘密资料中则记录了加害者的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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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妻子:中国法律没能保护我

李阳一点都不担心法律,法律拿他没办法 网易新闻:媒体报道说李阳隐藏了起码20处的房产,你们是怎么发现他隐报了这些? 戚连峰 (Kim离婚案代理律师):Kim提供的财产线索,认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好多地方都有。但考虑到工作量的问题,只要求调查广州、深圳和北京的,这23套房产现在还需要进一步的资料,要求被告这方面提供。 网易新闻:原则上给了对方多少准备的时间来提供材料? 戚连峰 :从3月22号开始给他两周时间要求他提供材料,他说在搜集、准备,至今没有提交。 Kim :我的耐心不够,我自己催李阳,我发短信,实际我是礼貌的说“李阳,早上好,今天是两周到,你没回复你的东西,什么时候可以弄好”哇,他回复“kill you!”。 网易新闻:李阳的诉讼请求申请“Kim和他的婚姻无效”。具体是怎么回事? 戚连峰 :对方说”在美国办理结婚登记,随便给大街上一个陌生人十几美元或者几十美元就可以登记,10分钟就办好“。 Kim :其实在美国结婚好复杂,我需要办李阳去美国的签证,我跑到美国大使馆,还要一直等结果。然后订机票,订酒店,蛮复杂的。还有,我们结婚都有小孩了,结果(在法庭上对方)说和我其实是没有婚姻的。 网易新闻:这次李阳(的律师)也否认了他实施过家暴。依据中国法律,您能清晰的界定KIM是否受到了家庭暴力吗? 戚连峰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来确定,家庭暴力并没有要求必须要达到严重程度,而且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就构成虐待了,是另外一种民法行为。 Kim :那天开庭,七个人(在场),我们都听到了(对方的诉讼请求)。我没有理解为什么这个律师可以说好大的撒谎“这不是家暴”。 在中国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离婚,一个是杀了你老公。 网易新闻:中国法律上对家暴有没有相应的、清晰的处罚? 戚连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对他进行警告、拘留、罚款等等。太重的没有。家庭暴力是暴力的一种,但是从行为本身来说它被界定为侵权行为。 Kim :还有一个问题,你知道他(李阳)殴打我,我到派出所,李阳自己记下来,说我不能再有家暴行为,但是到3月份还是4月份,他威胁我,说我杀你,我会打死你,我再去派出所,把李阳(原来写的)保证书给警察看,警察也没有办法。 网易新闻:法院对离婚案执行的强制力你担心吗? Kim :李阳敢发短信对我说“杀死你”,他就一点都不担心法律。法律拿他没办法。 网易新闻:根据过去几个月你们的经验, 在中国打这种案子有多难? Kim :我有很多人帮助我,我有选择。但是更多的女性她们就算了。 网易新闻:你曾说做访谈对你而言并不轻松。但现在你接受的采访多了起来, 为何有这样的转变? Kim :我(本来)不希望我的孩子受到影响。但是柴静的我同意了。因为他的秘书发给我一份资料,他们去了河北的监狱,在河北好多家暴受害者,杀了她们的老公。他们说希望你能看看这个。我看了以后接受了采访。 快八个月过去了,离婚案依旧没结果,我律师打电话联系李阳,他没接。我接受好多的采访是因为没有其他的办法。我想问下法官为什么没结果,而我却毫无途径。李阳说他无所谓。他说我拖两年、三年的时间的都无所谓。他第二次开庭没来,法律说他必须要回来,但是他没有。我耽误了好长时间,我觉得我(本来)可以回去看我的孩子了。     在美国这样的行为至少是10年徒刑   网易新闻:在美国大家怎么看家庭暴力的问题? Kim :在美国我们的法律很清楚。如果丈夫家暴被邻居听到并报警。警察会把丈夫带走。没有任何问题。   网易新闻:在美国大家愿意把这事拿出来说吗? Kim :在美国女性如果说出来所有人都会支持她。但共同的地方是,美国的女性也不愿意说我家庭有矛盾, 但在中国我最反感的是,总有人问我:他为什么打你”,警察也说“为什么他打你?”在美国没有人问你为什么。他有暴力的问题,其他的没必要说。打人就是不对的。   网易新闻:像李阳这样的行为,在美国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上的制裁? Kim :在美国,那不是你自己的选择,他必须要看一年的心理医生,每周两次。他06年有一次从广州飞到北京并对我动手了,我当时怀孕了。这种有计划性的,在美国肯定要坐牢, 至少要十年以上。这种行为比家暴更严重。这是为什么第一次开庭我要求公开审判,我要所有媒体,所有人可以听到看到。公开好一点,很多人可以看得很清楚。   别人不相信妻子受到家暴,告诉警察后居然没有结果了。   网易新闻:您在微博上说相信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 Kim :很多城市都开始有让女性保护自己的意识。但是很多地方还没有。那天我跑到派出所,我问他们在中国老公可以打老婆?他们说你可以回家了,不是他们(警察)的错误,是因为没有法律(规范)。   网易新闻:会不会对中国法律保护妇女的方面, 有些失望? Kim :是的。为了做伤情鉴定,我跑了三个医院,第一个是武警医院,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开这个证明,那更多的中国女性该怎么办? 还有好多人说为什么你不能跑到大使馆。我是可以选择回国,然后去批评中国,但这不是我的目的。我13年都在中国,我的女儿生活在这儿,我不能用美国人批评中国来给我自己成功的感觉。   网易新闻:我看到之前澳洲广播电台对你有一个采访,他们想了解些什么? Kim :他们要我谈为什么中国的法律这么差(笑),没办法,他们不相信男人打老婆以后,告诉警察居然没有结果了。还有他们要谈为什么我没有回去美国,他们关注最多的是中国没有反家暴的法律。 最初我以为家暴是中国文化   网易新闻:有个学生跟李阳说:“老师你好厉害,你只是犯了一点点小错”,他背后是有观念支持的——你怎么想这件事? Kim :很惊讶这个女孩会这样说。这是非常大的问题。家庭暴力是很大的问题,但李阳可以作为一名老师去告诉他的学生,男人打女人不是很大的问题。这让我非常着急。 网易新闻:很多人给你的微博留言, 对于那些支持“家暴是小错”的人,你会主动和他们沟通吗? Kim :我的微博,所有人可以随便写,批评我,骂我,我没有去删。 有人说我批评他(李阳)这个不对。还有好多人说李阳有压力等。所有的人有压力,妈妈也有压力,小孩考得不好有压力。但不能说压力太大就可以动手。很多人越来越理解我,也有人不喜欢我,这没关系, 只要家暴的问题他们理解了就可以。   网易新闻:你有没有和身边的朋友交流这事? Kim :我们的生活和疯狂英语是放在一起的。我的朋友很多其实是同事。他们并没有帮助我。我知道李阳教育别人——“成功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没所谓”。2006年,我怀孕的时候,我们发生了冲突。那次真的太严重了。我告诉了我的小姑子(李宁),她说真的吗?我说是真的。她说中国的男人都是这样子的。 一开始我和李阳吵架。他总说这是中国文化。很长时间我以为是我的问题。后来我发现不是的。     在中国发生了严重点的问题,别人就会问你们离婚吗?   网易新闻:为什么这么希望李阳能认识到家暴是很严重的事情? Kim:如果你觉得你没有错误,你就不会改。但是现在肯定是没戏了。   网易新闻:帮他改正其实比离婚更重要? Kim :实际上离婚不是我放在第一位的,在美国,有了矛盾我们可以分开一段时间。但是在中国发生了严重点的问题,别人就会问你们离婚吗?他们问我你要什么,我说我要帮助我的家庭,要帮助李阳。但是10天他都没回来,我觉得他不害怕警察和法律。     社会对“成功”的人不应这么“宽容”   网易新闻:在中国,很多人会因为他是个“成功”的人,所以宽容了他。 Kim :是,这些说法我都听到了。李阳是成功的,你不可以否定他的疯狂英语等等。的确没有人是完美的,但家暴不是一个小错误。你当着孩子的面,坐在你太太的背,抓她的头发……宽容在这个时候真的不能这么用。   网易新闻:你认为李阳是成功的吗? Kim :他是个好可怜的成功的人。   网易新闻:为什么认为他可怜?他放弃了什么? Kim :他跟他父母的关系好差,每次回去看他的父母,都是我和李宁(编者注:KIM的小姑)一起催他去的。   我绝对不同意他说学好英语,就可以打败日本人,美国人。   网易新闻:有人说李阳有家暴行为不配当老师,你能够理解这种说法吗? Kim :如果他的态度和行为改了,我觉得可以。但是现在他没有。他的学生看着他,知道他做的那些事,他还要去告诉他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网易新闻:在中国人看来,作为一名老师不光要学问好,人品也要好。 Kim :这是我们婚姻的矛盾所在。我刚见到他的时候,我觉得我们是一样的人的,他的心是老师的。但后来他的方式改了, 跑到一个学校讲两个小时,说他们苦是没有人教英语。这个我真的不喜欢。   网易新闻:你不赞成他教英语的方式? Kim :是的。我绝对不同意他在教英语时提到的,学好英语,我们就可以打败日本人,美国人之类的。这个是自卑的人的心理。你不应该侮辱其他国家的文化,但是我看很多校长鼓掌,说(李阳)的对。   网易新闻:将来你会在北京继续生活吗? Kim :我的未来是我跟孩子自己选择,她们在北京长大,老二、老三出生在北京,习惯了中国的生活,在北京她们有中国的朋友,有外国的朋友,可以去故宫。在美国她们觉得好无聊,老三说,妈妈,这边都没有人。(笑) 来源:http://news.163.com/special/domesticv/?1336620598058 因为盗链严重,而我们服务器带宽有限,所以图片设置了防盗链,请见谅。如果您的阅读器看不到图片,请订阅 http://feed.luobo8.com/ 即可显示图片。 部分文章附有精彩小视频,如果您的阅读器无法观看视频,请移步原文链接: http://luo.bo/24479/ 本文小编:梁萧 标题: 李阳妻子:中国法律没能保护我 网友评论 发布时间:2012/05/10, 15:17 萝卜网 Copyright © 2010 – 2012 分享国内外精彩网事。 更多精彩欢迎您订阅 http://feed.luobo8.com/ ,欢迎网友 投稿 、推荐文章。 c5d85dad8496c5aa16731e645eaa001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李阳妻子表示欲诉讼离婚 “疯狂英语”李阳暴打外籍妻子 李阳承认家暴行为,向妻子正式道歉 疏不间亲说李阳 李阳妻子曝光二人短信,称被威胁要战斗至死 来自无觅网络的相关文章: 2011中国家族财富榜出炉:百度李彦宏家族第二 (@yixieshi) 中国互联网四大佬同台对话:微博暂不互通 (@yixieshi) 免费文件夹隐藏与保护工具 Easy File Locker (让文件不被随意删除) (@iplaysoft) 霆锋心系两乖仔 做完善事直奔阳明山庄 (@yun) 李彦宏:中国互联网创业的三个新机会 (@yixieshi)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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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上访体制的根源与出路

张千帆:上访体制的根源与出路 进入专题 : 信访 上访    ● 张千帆 ( 进入专栏 )       内容摘要:上访体制及其衍生的“截访”现象是自上而下集权体制的产物。在不改变集权模式的前提下,单靠修补《信访条例》 无法解决上访问题。事实上,诸如撤销驻京办等用意良好的中央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截访外包”等恶性现象。要根治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最根本的是,人民必须维护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宪法第34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关 键 词:上访 截访 集权体制 自上而下 自下而上          上访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固然和自上而下集权体制下长期形成的臣民心态有关,但究其制度根源无非是地方民主缺失造成的。由于缺乏民对官的实质性制约,不仅人民无以安身自立,不得不通过托人情、拉关系甚至赤裸裸行贿来买通控制其命运的官员,而部分官员则更是被权力“宠坏”了,对上拍马奉迎、行贿买官,对下则搜刮民脂民膏甚至草菅人命,有的甚至发展到人格扭曲、精神变态的地步。如此便一面产生了一些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另一面则造成了全国各地每年数以万计的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冲突。这些问题在本源上由唯上不唯下的地方各级政府产生,自然不可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于是人民除了“上访”之外别无出路;到上一级政府上访符合法律规定,但仍然跳不出官官相护的权力运行规律,问题得不到解决、正义得不到伸张,于是才产生了大量法律禁止的“越级上访”。各地访民云集北京,巴不得总书记、总理亲自出面解决自己的问题。在这支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中未必没有“精神偏执型”的,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耗费自己的生命和国家资源;但是各地访民“被精神病”等近年公开报道的大量遭遇表明,中国上访问题的症结恐不在此,更不在于如何界定“正常”上访或“终结”上访的法律边界。     本文通过具体事例,剖析上访体制衍生出来的种种怪象及其制度根源,并指出改革上访体制的根本出路。笔者认为,上访体制及其衍生的“截访”现象是自上而下集权体制的自然产物。在不改变集权模式的前提下,单靠修补《信访条例》无法解决上访问题。事实上,诸如撤销驻京办等用意良好的中央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截访外包”、公权私用等恶性现象。要根除中国久治不愈的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最根本的是,人民必须站出来维护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宪法第34 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上访的法律规范及其局限性          《信访条例》 的基本思路是通过界定“合法”与“违法”上访,依法规范上访人和信访机构的行为,进而实现信访过程的法治化。然而, 《信访条例》 的初衷虽然良好,却显然不足以解决如此普遍而严重的信访问题。诸如上访人“被精神病”等事件显然已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无论是 2005 年施行的新条例还是 1995 年施行的老条例,任何一部立法都不可能纵容如此无法无天的迫害行为。归根结底,上访只是一种现象和结果,而不是问题的原因所在;引发上访以及上访引发的诸多权力滥用并不是因为法律规定不完善产生的,也不是像某些专家想象的那样,[1]只要出台一部 《信访法》 就可以“终结”的。事实上,试图“终结”上访的法律、法规本身即涉嫌侵犯公民受宪法保障的人身和言论自由。     在一个地方官员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的集权体制下,上访是公民不得不以代价极为高昂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的一种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本来便不存在是否“越级”、“合法”或“正常”一说。难道一部条例就有权规定什么是“越级”吗?难道一部法律就有权限制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和言论自由吗?即便个别访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也至多只是有损某些政府部门的“形象”,对于中国社会究竟产生了什么大不了的危害呢?和各地政府侵犯访民权利造成的大量悲剧性后果相比,即便无理上访对政府产生的困扰也是微不足道的。现在不集中力量从根子上解决产生上访以及严重侵犯访民人权的制度问题,却还要在法律文本上绕弯子、做文章,而法律再怎么修改也只是在琢磨如何更有效地对付访民、如何“规范”上访、如何界定“终结”、“越级”、“非正常上访”这些站在管理者立场上自说自话的法律概念;至于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访民的问题,却只能说些“便民”“利民”的空话,其实也就是和颜悦色、倒茶送水等不解决实质问题的安抚措施。     这也是为什么笔者一直不看好《信访条例》修改的原因。新条例施行数年,上访数量和激烈程度不降反升便足以表明,上访不是一个修改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把希望寄托在制定更新更好的法,一开始就把“宝”押错了地方。即便以后再升级为 《信访法》,法律条文规定得更完善、更先进,一定还是重蹈 《信访条例》 的覆辙。退一步说,即便要制定一部信访法,其所要考虑的重点也绝不是统一的信访程序、“合法”上访的边界或“终结”信访的步骤,而恰恰是如何统一保障访民受宪法保护的基本人身和言论自由,防止“被精神病”这类恶性事件重演。     当然,在目前自上而下的官治出现一些问题、自下而上的民治一时难以建立的情况下,信访不失为政府了解民情并解决部分社会矛盾一个渠道,完善信访制度确实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但要实现这个目标,与其盼望中央制定更完善的信访立法,不如期待地方制度创新。近年来,沈阳和江苏淮安等地的信访制度创新都是在现有法规框架下进行的,譬如沈阳对“终结信访事项”采取公开评议的“答辩”方式,邀请访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一起参加;淮安则采取阳光信访和权力下放模式,力求地方问题当地解决,而这些改革举措都不和现行信访立法相抵触。事实上,由于各地情况和需要都不同,信访制度的具体设计没有必要全国统一,各地尽可以为自己量身定做最有效解决当地问题的信访程序。如果苛求中央规定统一的信访程序,那么难免会束缚某些地方锐意进取的手脚,而那些习惯了阳奉阴违的地方则将依旧无动于衷、无所作为,甚至变本加厉地迫害和自己“过不去”的访民。     然而, 《信访条例》 无论如何修改完善,都不足以杜绝导致上访以及在上访过程中发生的公权滥用。只要不解决导致权力滥用的制度症结,那么上访就会源源不断产生,而上访行为必然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因而必然会受到地方公权力不择手段的堵截和打压,结果不仅不能解决上访所纠结的问题本身,而且将产生更为严重侵犯上访人基本权利的“截访”事件。面对上访和“截访”的双重困境,《信访条例》 显得苍白无力。要从根本上解决条例所无法解决的问题,首先必须厘清造成大规模上访的制度根源。          上访与“截访”的制度根源          2010年6月,发生在辽宁抚顺小瓦村的一桩命案成了上访悲剧的另类注脚。年仅 16 岁的上访少年杀死了一名截访者,引来全村过半数村民联名请求法院轻判。[2]这也难怪,因为截访显然是和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中央一再下达文件,要求各地党政领导拨出时间专门“接访”,可是一到地方却偏偏演变成了“截访”。“接访”之所以屡屡变成“截访”,其实不是个别地方官员故意为难中央或访民,而是和上访一样都是由自上而下的集权制度造成的。     作为千年一贯的政治文化现象,上访一直是中国社会一道独特“景观”。近年来,随着经济开发导致社会冲突加剧,上访数量不断上升,从中也衍生出五花八门的“截访”怪象。不少上访“钉子户”确实成为所在地政府的“眼中钉”,受打击报复者有之;因害怕迫害而不敢回家、只好继续在外上访或流浪的,亦有之。地方官员为了实现上访“零记录”而急于抚慰者有之,抓住官员心理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者确实也有之。在有的地方,颇为“火爆”的上访形成了一种“产业”,专门替别人上访的“专业户”竟能以此谋生。甚至有农民从上访悟出了其中的“门道”,冒充中纪委或其他有来头者前后讹诈官员 10 余次,敛财数百万元。为了让上访机制发挥有效的作用,新的 《信访条例》 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及信访机构的法律责任,不过从这几年出现的上访问题来看,似乎未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中央明明要求各地各部门信访办端茶倒水、热情接访,但是到了地方却“异化”为截访;各级官员对可能辱没其政绩的上访者如临大敌,大道小道层层设卡、围追堵截。2009 年,河南两家“驻京办”买了 777 瓶假“茅台”,引发众多网民质疑各地驻京办的正当性,最后促使中央决定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其实除了“跑部钱进”之外,驻京办的一大任务就是将当地赴京的上访者遣送原籍,而这大概也是外国闻所未闻的稀罕事情。不过这种种怪象其实并不怪,都是中央集权和自上而下体制的自然产物。     与自上而下的监督模式一脉相承,上访的独特之处正在于“上”字。老百姓在当地解决不了问题,因而不得不辗转跋涉,向当地官员的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反映冤屈,并企求他们为其“做主”解决问题。这和民主与法治国家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任何国家都存在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但在民主和法治国家,地方问题基本上在地方“消化”,用不着上升到中央。事实上,在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一般无权干预地方的政治或司法决定。如果地方官员滥用了他们的权力,那么老百姓首先可通过地方的民主政治过程将他们选下来,或通过舆论的压力迫使有关机构罢免其职务,至少也可以通过地方法院撤消其违法侵权行为。只有在多数人垄断了政治过程或地方法院对维护当事人的联邦权利不力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才上升到联邦,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由联邦法院出面解决;只有在需要专门通过一部联邦法律的时候,才轮到联邦立法机构,行政部门则基本上没有干预的机会。这些国家之所以不存在“上访”现象,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存在社会矛盾——无论经济如何发达,社会矛盾总是存在的,而是因为地方民主和法治有效解决了地方矛盾。中国的“上访”现象如此普遍,正说明其地方民主和法治严重滞后,因而不能及时与有效解决地方发生的问题。     问题在于,“上访”并不能有效解决地方问题。即便上级部门有意愿解决下级问题,也必然受到时间、精力和资源的限制。须知我们只有一个中央,却有许许多多个地方;中央不可能准确了解地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在市场经济和机构精简的大环境下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去调查每一件上访的事由。事实上,上访已经给中国的地方治理产生了巨大成本。在安徽涡阳县,农妇王凤枝为了一起小冤案连续上访 20 年,不仅耗费了她个人的青春,也浪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使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付出了“必要但不该付出”的精力。别的且不说,仅涡阳县纪检委信访室主任就曾接待王凤枝不下100次,最后还是在原任安徽省委书记、现任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的亲自干预下才解决了问题。试问中国上下每天发生多少起比此更严重的纠纷,难道可能都通过这种方式加以解决吗?这么来看,大多数上访申诉杳无音信、不了了之,也就毫不奇怪了。     要从根子上解决上访怪象,还是必须从体制上改变这个“上”字,从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只有让人民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通过真实和规范的选举让地方官员对自己负责,才能让绝大多数地方问题在地方得到化解,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上访”的需要。否则,如果上访队伍依然浩浩荡荡、源源不断,那么即便中央将上访数量作为考察地方政绩的头号指标,仍然解决不了什么实质性问题,至多只是让神经紧张的地方官员产生“截访”冲动而已。其实“接”、“截”一字之差,连音都一样,基本上只有软硬之分、态度之别,本来便没有太多值得深究的名堂。只要体制不变,接访注定会蜕变为截访,而从中衍生的各种暴力冲突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了。          公权“外包”与“截访”形式的蜕变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初衷良好的措施,但是在自上而下集权体制不变的环境下,却在地方执行过程中遭到令人啼笑皆非的严重扭曲。“截访”形式的蜕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长期以来,“截访”职能主要由地方政府驻京办履行。2010 年 7 月,国务院撤销了 146 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驻京办和 436 家县级政府驻京办。这本来是节约公共开支、控制“跑部钱进”乃至减少地方“截访”的有效措施,但是这项措施非但没有取得期望的效果,反而衍生出“公权外包”等恶性现象,因为“撤掉了驻京办,撤不掉驻京办的需求”。国务院撤销部分地方“驻京办”之后,各地“截访”的压力仍在,只是“截访”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据 2010 年 9 月报道,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并收取佣金,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专门用于关押并押送到京上访者。[3]     这种“公权外包”或公权私用的做法当然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严重侵犯,也严重违背了 《立法法》 第八条的规定:凡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都只有全国人大或常委会的法律才能规定,而国家法律显然没有授权各地屡屡发生的“截访”,更不可能授权地方政府将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权力“转包”给私人行使。没有任何正当法律授权却每天在从事绑架、拘禁和押送公民的严重违法行为,这样的私人“公司”只能被定性为黑社会组织;地方政府和黑社会组织沆瀣一气,委托授权其行使地方原本就不能合法行使的公权力,只能被定性为黑白勾结,其后果是十分深远和可怕的。     自人类有国家以来,政府的一个核心职能就是垄断暴力的合法行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法治国家的政府受法律控制,在行使暴力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义务,从而能保证政府不会任意滥用公权并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果纵容地方政府动用私人力量镇压上访,无异于完全规避国家法律对公权力的程序和实体限制,让一群私人超越法律之上对另一群私人公民行使暴力,不仅使公民基本自由面临任意私权侵犯的巨大风险,而且也放弃了本来只有国家才能履行的核心职能,最后必然是公权横行、私权泛滥。     当然,即便没有发生公权私用,压制上访也同样是没有获得法律授权的违法行为;不论 《信访条例》 是否有权界定合法与违法上访行为,作为国务院制定的条例都无法授权任何地方政府限制上访人员的人身自由。各地“截访”所伴随的非法拘禁、虐待、强制参加各种“学习班”,并将不听劝阻的老上访户劳教、判刑甚至送进精神病院等行为,更是无法无天的公权滥用。但是与公权滥用相比,公权私用更加可怕,因为公权力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信访条例》 等法律规范的制约,而一旦公权力下放给私人行使,就很容易完全失去法律控制。安元鼎正是一个公权私用的恶例,私人“黑监狱”对上访人基本权利的侵犯甚至比公权滥用更加严重。     讽刺的是,正是地方驻京办的撤销成就了安元鼎之流的财路,因为安元鼎提供的“服务”恰恰满足了驻京办撤销后地方满足不了的“需求”。一些地方驻京办撤销后,各地政府驻京工作组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处理上访人员,或自己租用房屋或宾馆设置临时劝返分流点,或雇用安元鼎这样的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看管,或直接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提供地点和看管。处理上访的方式更为多样化了,但不论哪种方式都是为了同样的“需求”服务的。     这个“需求”究竟是什么?一言以蔽之,无非是“维稳”。仿佛把这些上访人员带回他们的老家,从首都或省会消失,上访就消失了,他们想要反映的问题也消失了,中国社会也就稳定了。假如问题真这么简单,这些人一开始就不会长途跋涉、千里迢迢来京上访了。“截访”好比给癌症病人吃止疼药,当然只能是维持一时的表面文章,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质问题,而且必然在“截访”过程中产生更多的暴力、冤屈和不公,如此“维稳”必然是越维越不稳。地方政府官员不会不明白这个简单道理,但是他们为什么还偏偏乐此不疲,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截访”?难道他们真的那么在乎上级政府的“维稳”指示?地方政府官员未必那么在意“维稳”,但是他们确实极为在乎中央和上级的政绩考核,而上访已被作为地方政绩的一个主要指标,处理上访不力足以成为“一票否决”的理由而让他们丢失“乌纱帽”。     归根结底,“截访”不过是自上而下政绩体制的衍生物而已。只要这样的体制不变,那么一个不对选民负责的地方政府不仅会产生种种催生上访的事由,而且会面临巨大的“截访”压力。毕竟,“截访”得力与否仍然是上级政府考察下级的一个主要指标,因而虽然撤销了驻京办,地方政府还得想方设法堵截和遣返访民。在自上而下体制不变的环境下,强行撤销某些自上而下的衍生品非但没有解决集权体制导致的问题,反而迫使地方政府将某些不得不行使的公权力下放给私人,“安元鼎”们就应运而生了。          改革信访体制的根本出路          中国数千年来一直实行自上而下的政绩管理体制,官员惟上不惟下,从而造成无所不在的欺下瞒上现象。既然官员不对人民负责,他们可以滥用手中掌控的公权力鱼肉人民,从而造成大量侵犯民权事件,而人民则不能通过制度内的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造成了自古至今源源不断的上访现象。所谓“上”访,就是向上级政府申诉下级官员腐败不公、以求讨还公道。照理说,在一个自上而下的体制中,上级掌握着下级官员的命运,理应惩治贪腐、为民伸冤。问题是,自上而下的体制自身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别的且不说,偌大中国那么多的地方官员,一个中央政府显然是管不过来的,因而才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一系列见怪不怪的现象。因此,政绩体制不可避免地蜕变为“政绩工程”;地方政府只要把表面文章做好,就能应付差事、加官晋爵,而高高在上的中央则无法核实地方“政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信访条例》 的本意是让地方政府认真对待上访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上访现象,但是地方却只要通过各种手段“围追堵截”,保持上访“零记录”就创造和维持圆满的“政绩”。     然而,政绩体制不仅不能解决上访问题,还是造成大量上访的主要根源。众所周知,目前多数上访和群体性冲突都是因为农村征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人为压低补偿的征地拆迁已经成为造成唐福珍自焚等大量社会悲剧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热衷征地拆迁,除了出于“土地财政”和官员个人寻租动机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化和城市改造有助于拉升地方 GDP,而 GDP 增长速度正是考核地方官员的主要指标。在GDP“大跃进”的政绩思维牵引下,各地强征强拆、大兴土木,弄得到处鸡犬不宁,在大肆破坏环境、浪费资源、重复建设“豆腐渣”工程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权,进而造成了牵动各级政府神经的大量上访。     如此看来,即便各级政府停止“截访”、认真对待信访,也不可能有效解决上访问题。作为困扰中国历史的独特现象,上访由自上而下的政绩体制产生,自然不是几名信访干部热情接待、倒茶送水就能解决的。只要官员只对上而不对下负责,只要人民无法通过宪法规定的民主选举、人大监督和独立司法等制度为自己讨回公道,用自下而上的自治代替自上而下的政绩体制,那么他们的权利仍然将受到公权力的随意侵犯;既然上访不可避免,同为“政绩”产物的“截访”——不论是通过驻京办还是安元鼎——也就成了十分自然乃至“必要”的“需求”了。     要根除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不是让百姓“上访”官员,而是让官员为了争取选票而“下访”百姓。人民并不那么在意 GDP,也不在乎“维稳”;他们本来既不愿意上访,也不愿意被“截访”,更不愿意被送进“黑监狱”或精神病院。但是要对这些所谓的“需求”说“不”,人民还得站出来维护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宪法第 34 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只有公民主动出来竞选,至少在选举那天出来投票,才有希望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民主社会。选票自然会迫使官员对人民负责,滥用权力、挥霍民财、贪污腐败的官员一开始就不可能被选上,选上了也将很快遭到罢免,至少在下次选举中名落孙山。一旦民主发挥力量,绝大多数问题会在地方民主政治过程中自然得到解决,或至少在公正而独立的法院上对簿公堂,人民根本用不着上访,更不会遭到形形色色的公权或私人“截访”。     到那个时候, 《信访条例》 就必然失去存在的理由而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1] 专家建议制定信访法终结非正常上访.?望东方周刊,2010.4.19.     [2]16岁上访少年杀死截访者,900村民联名求情.京华时报,2010.6.17.     [3] 龙志、杨艺蓓.北京保安公司截访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佣金.南方都市报,2010.9.24.     来源: 《探索与争鸣》2012.1      进入 张千帆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信访 上访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法学 > 法学理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3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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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江:深化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

    摘要 下一阶段的改革,任重而道远,一种强烈的危机意识随之产生。我们切不可以为,既然改革开放令经济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就可以放慢步伐甚至原地踏步。不但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改革,而且还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历史责任。以巨大的、“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推进改革,越来越成为时代向执政党提出的新要求。    关键词 改革开放 攻坚 改革 问题   改革正在进入攻坚阶段。一方面,改革开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另一方面,改革已经触及越来越多深层次的问题,处在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强化使命感,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历史责任,以巨大的、“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推进改革,越来越成为时代向执政党提出的新要求。   怎样看待今天的改革?   我们今天面临的改革,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是过去任何时期、任何阶段所无法相比的。在改革起步阶段,可以把复杂问题放一放,先解决最迫切的问题,这完全符合改革的逻辑。毕竟改革本身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发展首当其冲,是其他方面发展的前提。不过,当时那些绕过去的和放在一边的问题并不会因此而消失,这也是事实。今天,这些问题积累起来,摆在了我们面前,已经躲不开,也绕不过,改革的“攻坚战”即将开始。能不能正视这些问题,直接考验着执政党的能力。   概括起来,今天我们面前的问题有三个特点。   其一是纵深性。今天能够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往往都与更深层次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相连接。以一段时间以来特别突出的政府强拆现象为例,强拆严重地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激化了党群矛盾,这种后果,应该是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能预计得到的,但为什么强拆仍然此起彼伏、屡禁不止?并不是因为各地官员不懂得其中的利害,而是因为他们背后有政绩压力、地方土地财政也在充当推手。舆论曝光、撤职法办等手段固然能对政府强拆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说,如果不把功夫下在完善干部考评体制、建立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依赖的公共财政体系上,强拆现象仍然难以根除。   “跑部钱进”的现象也是一个典型例子。为了加强对中央各部门的“公关”,许多地方政府,甚至是县一级的政府,都在北京设立了自己的办事机构。这些办事处的功能,无非是一管接待本地领导;二管疏通与中央各部委的关系;三管遣返进京上访人员。“驻京办”广受公众诟病,形象甚是不佳。表面来看,中央出台相关规定,对设立办事处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拆了这些庙,让这些庙里的和尚无处安身,问题似乎就没有了。但事实如我们所见,这些措施治了标,却没有治本,“跑部钱进”现象死灰复燃的土壤依然存在。   其二是复杂性。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问题相互纠缠,头绪繁杂。一个问题往往和其他若干个问题串接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很难在不涉及其他问题的情况下单独得到解决。例如前面讲到的各地驻京办泛滥的现象,同时与信访制度、财政制度及公费支出制度密切联系。在信访量指标像悬在地方官员头上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时候,想让压访、截访的现象消失是不可能的。压访截访的需要,是地方办事处存在的一个重要理由。   与之相应,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驻京办存在的理由之一。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专项支付所占比例过大,致使各部门手中掌握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地方政府要获取各种专项资金,就不能不把大量精力花在“跑部”上。不从根本上改革这种公共财政的配置方式,就很难遏制办事处泛滥的势头。至于驻京办的花费堂而皇之地列入地方财政支出,存在大量漏洞,就更无需多作解释了。这几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的改革不深化,都无法防止由此产生的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其三直指执政党自身。在所有这些问题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党的问题。我们党是唯一的执政党,所有行使权力的行为,本质上都是执政党的行为。人们一方面认同改革开放以来在执政党领导下取得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必然把权力行使中的各种失误和不科学,都同执政党相联系。事实上,党自身的改革创新也越来越成为整个改革向前推进的关键。例如,无论消极腐败现象,还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或是上面多次提到的政府强拆,都和干部人事制度有着直接的联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的干部体制是一个对上负责、对少数人负责的体制,而我们一直倡导的“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在制度上并未得到体现,至少是体现得远远不够。   这些年来,与经济发展相对应,大量社会矛盾堆积起来并表面化了,各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频仍。群体性冲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呈上升趋势。这些矛盾和问题产生的背后,固然有各种复杂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广大民众不断扩大和变化的利益诉求,我们在以新的理念、新的态度、新的方式和新的体制整合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巩固和发展党和群众密切联系方面,和实际要求存在着距离。   可以说,今天的改革到了一个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承认这些深层次问题的存在,不是对改革的否定,更不是抹煞已经取得的改革成就,而是对改革的现状保持清醒的认识。   深化改革的难度在哪里?   下一阶段,随着深层次问题浮出水面,改革的难度会明显增加。改革从来非易事,需要不断克服困难、破除障碍。笔者以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最主要的难点有三。   首先是理论创新。在改革开放实践不断发展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也在不断发展和充实。这些年来,理论工作者在概括理论体系上下了不少工夫,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现在的问题不在于理论本身,而在于发展了的理论与过去我们长期奉行的那套理论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虽曾积极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但最终还是接受了前苏联的那套以指令性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这套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今天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依据的理论,从逻辑起点到体系框架都有很大的区别。不能说前苏联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全是错的,但按照他们的解读,确实无法得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论。相反,沿着这套理论的逻辑,我们还可能和市场经济背道而驰。这种理论上的两难困境,需要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通过对现有理论进行认真、全面、系统的梳理来解决。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系统地进行清理的力度远远不够,甚至对是否需要这样的清理也缺乏共识。结果是,两套有各自体系、逻辑的理论并存,给人们思想上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一方面,由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衍生而来的一些观点、观念、结论和思维方式依然发挥着作用,一些人还用它来充当评判今天改革正误得失的尺度,乃至这些年来不时出现对改革开放质疑的声音;另一方面,实践已经越过理论而迅速发展,与理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矛盾的状况,使理论往往难以自圆其说,降低了理论的解释力。在广大党员和干部队伍中,为什么比较普遍地存在信仰危机?在我看来,虽然有教育力度不够的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理论自身存在的矛盾导致了理论说服力的下降。   理论发展有自己的规律。理论创新必须遵循理论发展的规律来进行。实践表明,用运动式的“大兵团作战”来搞理论创新,或是通过组织系统把它作为任务分派到各个单位和部门,用工作创新代替理论创新,都难以满足理论创新的需求。近些年,国家把大量的资金投入社会科学,但效果如何,人们却评价不一。十分有必要对现有的理论创新机制进行研究。   其次需要打破既得利益。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角色,从领导计划经济转向领导市场经济,有一个从理念到理论、从方式方法到体制机制全方位改革的过程。在改革没有完成之前,旧的体制仍然在起作用。不合理的、与变化的时代要求逐渐不相适应的体制不仅低效,而且其不合理的权力配置还会导致不合理、不科学的利益格局,沉淀为既得利益。这种既得利益又反过来操控改革,不是按照权力科学运行的要求、而是按照扩大自身权限的要求进行取舍,从而使改革变形。掌握着审批权的,不愿放弃审批权;掌握着用人权的,不愿放弃用人权;没有审批权的,千方百计制造审批权;什么也没有的,就去设置评判权;等等。   当前,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挠和随意解读日益明显,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改革“三公消费”的状况便很能说明问题。关于“三公消费”的数额究竟有多大,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的学者有不同的统计。多者说有几千亿,少者说有几百亿。不管从什么口径进行统计,“三公消费”数目惊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从理论上讲,无论以党的性质来衡量,还是按党的宗旨来要求,或是从执政成本上来考虑,“三公消费”都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降解”着公众的信任度。关于“三公消费”的巨大危害性,以及对之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恐怕已经不存在认识上的障碍。然而,这方面改革的进展却一直不尽如人意。造成这种状况,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其中可以确认无误的一条,恐怕就是一些既得利益部门的消极、拖延。长期的“三公消费”,已经形成了复杂的利益链。只有打破这些链条,解决这个问题才有希望。   最后需要摆脱意识形态羁绊。从已有的历史看,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的道路具有相当的特殊性,由此也就决定了行为方式和路径依赖的特殊性。但是,我们看到,在取得政权以后,无论政党的性质有多么不同,面临的问题却都惊人地相似。它们都要稳定社会,都要发展经济,都要千方百计协调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利益关系,都要谋求提高执政党在民众中的支持度和公信力,都要既掌权、又想方设法防止权力的腐蚀,等等。因此,如果说处在获得政权过程中的政党,由于其行为方式存在巨大差异而很难进行比较借鉴,执政党之间则有更多的相互学习之处。遗憾的是,对于这一点,我们长期缺乏认识。对于外来的东西,特别是来自西方的东西,我们往往简单地拒之门外。这种封闭的心态,使得我们把自己孤立于世界之外,难以跟上时代变化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对于人类文明、包括西方文明的成果,我们已经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并且从吸收借鉴中获益。然而,彻底改变这种心态,看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作为一种根深蒂固地存在并长期影响我们党的观念,一遇合适的时机,往往会出现反复。特别是近些年,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教条地强调意识形态而封闭自己的取向似有抬头之势。在国际领域,我们和一些国家的矛盾和摩擦有所增加。这种矛盾,本质上是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是随着我国发展、国际地位上升、导致了利益格局变化而自然会出现的正常现象。把握住这一本质作为解决矛盾的基点,非常重要。如果简单地把这种矛盾冲突归结到意识形态斗争上,不但不利于我们在今天的国际社会中发挥作用,而且最可能产生的后果,就是拒绝交流,拒绝吸收别人的经验,再度把自己孤立起来。无论对于国家发展,还是对于执政党的开放形象,这种做法都不会带来任何好处。说到底,还是那种唯恐因借鉴别人而丧失了自我的封闭型意识形态在作祟。我们过去已经因为在意识形态上“画地为牢”吃过大亏。历史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   这些难点表明,下一阶段的改革,任重而道远,不由我们不产生一种强烈的危机意识。我们切不可以为,既然改革开放令经济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就可以放慢步伐甚至原地踏步。我们不但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改革,而且还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以什么样的精神推动改革?   “攻坚战”阶段的改革,固然要有战略思维,要精心设计、有序推进,但是在我看来,最为重要和不或可缺的,首先还是共产党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凝聚的政治勇气。这是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   改革是要改变我们已经走习惯的路,是要另辟蹊径,杀出一条血路,干的是前人没有干过的事业,肯定有风险。搞市场经济有风险,搞民主政治同样有风险。笔者观察到,一些研究者最近在大谈民主的局限性,把发展民主可能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和麻烦当作一个新发现,试图以此来证明,在今天的中国,搞不搞民主并不重要。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发现。从一开始出现民主,人们就同时看到了民主可能带来的问题。例如,亚里士多德论证,古代雅典“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葬送了雅典共和国;托克维尔提出了不加限定的民主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的著名论断;约翰·密尔认为,在民主社会中,主流舆论和价值话语有可能压制甚至淹没处于少数地位的人们的意见,从而导致“民主的暴虐”;等等。这些论断,都非常精辟地指出了民主本身的缺陷和不足。所以,重要的不是承认不承认民主有缺陷、有风险,而是面对这种风险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是放弃民主,止步不前,甚至索性后退,还是顺应潮流,知难而进,破解难题,敢为人先,创造更加科学、更少缺陷的民主?这才是问题的要害。   历史上也确实出现过因看到了民主的缺陷而对民主失望、放弃民主的人。比较极端的例子,就是德国学者罗伯特·米歇尔斯。米歇尔斯对政党政治的研究,观察深刻,分析精辟,见解独到,在政治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对英美政党的系统考察,他得出的结论是:任何组织,即使是以民主为目标的组织,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要变成寡头政治。这就是著名的“寡头统治铁律”。不幸的是,米歇尔斯因此而看不到民主的前途,以至于后来投入了意大利法西斯的怀抱。米歇尔斯的立场,对于今天面对民主大潮的我们,恐怕没有任何效法的价值。   承认风险,又不为风险吓住,就需要有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在这方面,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20年前的南方谈话,今天读来仍然振聋发聩,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固然,这首先是因为邓小平对当时一系列重大问题的阐述简明而深刻,但其中另一条同样重要的原因是,整个谈话体现出一种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这种勇气和精神贯通《谈话》始终,是支撑《谈话》的灵魂和主心骨。正是受这种勇气和精神的鼓舞,我国改革开放才又掀起高潮,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可以说,没有邓小平的政治勇气,就没有改革开放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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