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 陈有西: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转载)
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 陈有西 贺卫方按:转载陈有西律师文章一篇,以为今天这起审判的纪念。由于决策过程法院的不独立情况和本案巨大的影响,我们现在还无法判断究竟是怎样的因素导致了今天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斯伟江、杨学林两位律师掷地有声、有理有据的辩护具有难以撼动的坚实感。这种情况下,如果江北区检察院依旧执着的起诉而非撤诉,法院坚持判决,那么结果将导致把这次荒唐指控和判决更清楚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当然,比检察院撤诉更符合法治要求的做法也许是法院判决检方败诉,宣布李庄无罪。众所周知,在体制上,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不大可能的。 最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千千万万的网民的围观和呐喊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力量,令决策者不得不有所顾忌。可以说,假如没有网络,李庄想逃过这一劫是不可想象的。 另外,参与本案审理的法律人在中间起到的作用不得而知,我愿意相信,他们中会有勇敢者据法以争,表达对于践踏法治准则后果的担忧甚至批评。我希望等云开雾散的那一天,大家可以在重庆开一个严肃的研讨会,对于李庄案系列审判作出真诚的总结。 今天,我在微博里发表了一点进一步的要求,希望能够就本次侦查和起诉对于重庆公安机关问责:“用了一年时间,北京、辽宁、上海到处调查,花费重庆纳税人银两无数,最后闹出这样一出,证人不许出庭之下,证据尚且如此弱不禁风,丢尽重庆司法颜面。古代尚有反坐之条(唐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今天即便不按指控罪名追究公安与检察责任,至少公安局长要向重庆市民说清楚。” 让我们继续关注! —————————————————————————— 李庄案终于阻击成功。这是法治中国和人类良知的胜利。 感谢斯伟江、杨学林两位出庭律师,感谢全体辩护律师顾问团的专家和律师。我们组织的这场法治战役,没有辜负广大人民的期望。 清晨我从上海办公室驾车回杭州办公室,车过嘉兴,顾问团成员张青松律师从北京来电,他说控方撤诉了。他告诉我是大哭一场后才给我来电的。我一边驾车一边流泪。不去管不断响起的手机来电。我们是为法治中国而哭。 其实更要感谢的是,重庆的一些良知未泯的法律人。法院和检察院最后守住了中国法治的底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就去掉了一个合同诈骗的罪名。法院听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他们发出了中国法官应当有的正义的声音。中国的司法站起来了。 有的朋友担心他们还有什么名堂,还会补充侦查其他漏罪。不会。重庆专案组和公安局已经再也没有机会了。李庄去重庆只办了一个龚刚模案,只去了三次五天,已经判了一年半的冤案,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借口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没有新的证据,检察不得重新起诉;法院不得重新立案。中国已经有法可依。重庆不是独立王国。 必须追究重庆公安局故意构陷冤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必须追究他们专案组的决策者和李军等承办人的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必须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平反李庄第一季的冤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不应当再如此麻木和熟视无睹。否则无以惩戒那些违法乱纪者。他们以后还会继续荼毒百姓。这种现象不只是重庆有,其他地方照样有。安徽池州我现在在办的另一冤案,受政府安排,公安查私刻公章不成立,就查合同诈骗,诈骗不成立就起诉挪用资金,我们辩护后挪用资金不成立,二审检察院连忙要求休庭,一审的公安居然来查隐匿会计账册罪。我们的公权力的裸奔,早已经是肆无忌惮。中国的法律原则,早已被强权蹂躏成破布。 这是一场捍卫法治的大战役,这是检查中国二十多年启蒙和普法成就的大考试,这是未来中国走什么路的重要抉择的关口。朝野的人们,都要认真思考这个大问题。 谨以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呼喊: 中国法律人的良知万岁! 中国法治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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