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 Voices | 保加利亚:1888年的娼妓法规
博客“我的人生(Живот Мой)” 刊登了 一份西元1888年,在 瓦尔纳 这个黑海岸城市如何规范人民成为娼妓的地方法规。这个法案内容包括:女性必须是自愿成为娼妓;对妓院的规定;作为娼妓之前、之时与之后的健康要求;以及违反上述规定时的法律程序。这些文件与 目前保加利亚既有的娼妓法规 形成显著对比:现在的法规容许灰色地带,允许保加利亚成为国际上性交易的 大玩家 ,而这 预计带来十亿欧元的获益 。 校对: Portnoy 作者 Rayna St. · 译者 Ameli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分享: HEMiDEMi · MyShare · Shouker · facebook · twitter · reddit · StumbleUpon · delicious ·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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