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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刘国光: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

刘国光: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 进入专题 : 社会公平    ● 刘国光       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正确处理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十分重要。            效率与公平的位次之争            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关系在我国的讨论,已有好些年头了。2004年夏天以来,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辩论,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又一次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讨论。在效率与公平的天平上,争论的一方强调的是效率,较少注意公平。他们认为,只要能够使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什么改革手段都可以用,诸如在我国现有情况下,MBO即管理人收购的办法也可以用。争论的另一方则以社会公平的名义,竭力反对在目前法律缺位、国有资产真正主人翁也缺位的情况下,将国有资产贱价或白送给少数人,让他们一夜暴富。     从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来说。国资委经过众机构的调查研究,确认了MBO在我国现行情况下问题很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于是对MBO的政策调整了说法,由过去“从来没有说过反对管理者收购”,到“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者收购”,到最后断然宣布:国有大型企业不准搞管理层收购,中小企业只能在极严格的条件下公开公正地试行。这也可看作对公众舆论的回应。总之,这次争论的结果,无论从舆论上说或从决策上说,都在效率与公平的天平上,添加了公平的分量。     从学理上说,公平与效率这一对概念,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处理好它们的关系不容易。常识告诉我们,收入分配越平均,人们的积极性越削弱,效率自然会低;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只要分配程序、规则公正,就会有助于提高效率。从另一角度说,不提高效率,难以实现持久的更多的公平措施,解决社会增多的矛盾;但是,如果不讲公平,收入差距拉得过大,特别是分配程序、规则不公,也会导致效率的下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和社会阶级矛盾,吸收了社会主义思潮,推行了社会保障、福利的措施。现代自由主义国家既强调效率,也不得不讲公平;现代福利主义国家很强调公平,但也讲效率。他们的效率和公平,都达到相当的水平。我国改革开放前,是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国家,“大锅饭”的分配体制,使效率大受影响。20多年前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后,逐渐讲求效率,拉开收入差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从农村到城市,经济活跃起来,非常见效。于是经过10多年,就把“兼顾效率与公平”作为经验总结,写进了十四大的决议。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在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提法上有一个新的变化,即把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改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使效率处于“优先”的第一位,公平处于“兼顾”即次要地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这一提法,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开始,一直出现在中央重要会议的文件中,成为我国在收入分配政策领域的正式精神。     实践证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一定时期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适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是完全正确的,但它不是整个市场经济历史时期不变的法则。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阶层结构逐渐发生变化,有些人借“优先”和“兼顾”之差异,有意无意地贬低、轻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单纯为一切敛聚财富的过程辩护,这不符合改革的精神。因为在这一时期,中央一再强调,“先富要带动和帮助后富”,“要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丝毫没有忽视社会公平的意思。     随着总量发展、经济效率问题逐步得到相对的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已逐步上升为突出的问题。邓小平在1992年就对突出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做出过前瞻性的论断。他曾设想,在20世纪末到达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还不能说目前收入差距已到达两极分化(这是改革失败的标志),也不能说到达承受极限,但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处于倒U形曲线的上升阶段,如不采取措施,有向两极分化和向承受极限接近的危险。我们必须从现时起,调整效率与公平关系,加大社会公平的分量。第一步可以逐步减少收入差距扩大的幅度,以后再逐步降低基尼系数的绝对值。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现在可以开始淡出,逐渐向“公平与效率并重”或“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过渡。            为什么现在应加大社会公平的分量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经济总量、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居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正向全面实现小康过渡,已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能力,逐步解决多年来累积形成的贫富差距。也就是说,突出提出和解决邓小平1992年就指出的问题,进一步重视公平问题的时机条件,已基本成熟。     收入差距扩大迅速,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20多年来,我国基尼系数从0.2~0.3,提高到0.4~0.5,几乎倍增。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已公布的基尼系数,难以计入引发人们不满的不合理、非规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这些因素计算在内,基尼系数将比现在公布的增大20%以上。这些不正常收入对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不可小视。     我国改革之初,各阶层人民受改革之惠,生活改善,没有分化出明显的利益集团,普遍积极支持改革。之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不同利益人群逐渐形成,有的在改革中受益较大,有的受益较少,有的甚至受损,对改革支持的积极性也有所变化。为了使改革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今后应长期强调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公正和公平。     毋庸讳言,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社会结构已经逐渐形成以占有财富、权力和知识为特征的强势群体,和以贫困农民、城市农民工、城市失业者与下岗人员等为主的弱势群体。强势群体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有很强的影响,在社会舆论和话语权中也很有影响。弱势群体则缺乏相当的组织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这种社会缺陷如果发展下去,只能扩大社会鸿沟,而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为什么收入差距迅速拉大            导致收入差距迅速拉大、社会分配问题丛生的因素十分复杂。体制上的弊端、法治上的漏洞和政策本身的不尽完善等等,都是重要原因。这些方面近几年来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情况有所改善。但由于广大干部经验不足,一部分干部误解将公平放在兼顾从属地位,还有一些地方与部门官员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使许多能解决的社会分配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如垄断行业的个人收入与非垄断行业相差几倍,同样素质、同等努力的人群待遇不公正,等等。讲了好多年要改正这个弊病。但对垄断行业高个人收入的调节,没有从源头、从初次分配环节着力解决垄断利润产生和分配问题。     税收杠杆,如个人所得税制度,本来是一种调节过高收入、抽肥补瘦的税制。但是,多年来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法不严又使一些富豪逃避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从抽肥补瘦变成了劫贫帮富的税制。现在应当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又如遗产税,许多国家都把它当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据保守估计,我国资产总量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收入家庭,至少已超过l000万个以上,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已有雄厚的现实经济基础。但目前我国缺乏个人财产继承、赠与和转让的法规,没有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和收入申报(后者只在很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制度等,实行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前提和准备条件尚不完备。     再如,国有资产划转给社会保障基金,这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福利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多年难以落实。现在地方国有资产转制中,其收入有多少划拨到社保基金?     还比如,政府职能和财政功能由经济建设型为主转变为公共服务型为主,这是与提高公民福利、促进社会公平有关的十分重要的改革。因为公共服务的受益者多是低收入者,包括教育、保健等在内的社会福利措施,可以提高人的素质,改善人们进入多种就业和社会生活的平等机会。但是,政府职能和财政功能转变滞后。重视经济建设,轻视公共服务,以致我国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卫生资源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世界各文明国家排名居后,尤其义务教育供应不足,相当多老百姓没有基本能力进入劳动市场,被排斥在现代化进程之外。当然,这些情况都在改进,但与投入经济建设的资源相比,改进的速度还是很不理想。            重视社会公平会不会导致平均主义重来            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加大公平的分量,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可是现在也有另一种忧虑,认为现在如此强调社会公平,会不会回到传统体制固有的平均主义,担心有些人“刻意渲染”我国收入差距过大。     这种忧虑不是没有来由。我们确实不宜“刻意渲染”收入差距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忽视,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可能导致“两极分化”,不应忽视实际存在的严重社会不公引发潜在的社会危机。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一定没有积极意义。     我国改革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很少人想回到“大锅饭”的旧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理念和运行规则深入人心,由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取得的高收入和扩大的收入差距,已为广大群众所理解、认同和接受。引发社会不满的,是体制外的灰色收入,法制外的黑色收入,以及体制内由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造成的非规范收入。人们希望的,是调整和纠正这些不公平现象,并改进运用再分配杠杆适当调剂贫富差距,而绝不是想触动那些合理合法的高收入。所以,强调社会公平,不会重新唤起传统体制固有的平均主义,使改革开放以来达成的共识受到冲击。     我倒有另一种忧虑。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现在有些被割裂了。好像这些年来,强调市场经济多了一些,强调社会主义少了一些。而在谈及社会主义时,则强调它“发展生产力”的本质即提高效率方面多一些,而强调它“共同富裕”的本质即重视社会公平方面少了一些。在我国这样一个法制环境和人治环境下建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讲社会主义,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人们所称的坏的市场经济,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邓小平告诫我们:改革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我们要避免这个前途,那只有一个办法,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的问题。    进入专题: 社会公平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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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王友琴:文革历史写作的主要分歧

王友琴:文革历史写作的主要分歧 进入专题 : 文革 历史写作    ● 王友琴 ( 进入专栏 )        引言:被封锁的纪念网站          2000年10月,笔者做了“中国文革受难者网上纪念园”网站(www.chinese-memorial.org),记录文革期间受迫害致死的人的名字。通过多年研究并采访上千名亲历文革者,笔者写出了数百个文革受难者的故事并把它们放在网页上。受难者的名字以拼音为序,点击名字就可以看到他们的个人信息,如年龄、职业、死亡地点和日期,以及受到怎样的迫害而死亡或经过怎样的拷打和侮辱后“自杀”身亡的细节。     在中国,即使那时使用电脑互联网的条件远不如今天,也有许多读者访问了笔者的网站。很快笔者就每星期都会收到一些电子信件。大多数读者称赞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有的还主动提供帮助。然而,2002年3月,网站运行17个月后,北京当局封锁了它,在中国境内的读者再也不能浏览它了。     为什么要封锁这样一个仅仅包含受难者的名字和生平的纪念网站?中国领导人早在1979年就宣布了为所有这些文革受难者平反,现在当局从这一网站的信息中发现了什么危害性?文革历史写作由于缺乏关于受难者的记录而遭到了多少歪曲?在笔者应邀开始写这篇关于文革的“官方历史和平行历史”的文章之前,这些由网站被封锁而引发的问题已经在笔者脑子里盘旋多年。     本文的主要论点是:记载受难者是写作文革历史的关键问题;是否写入受难者,表现了被准许出版的“官方历史”和不能通过官方审查因而也就不能在中国出版的“平行历史”之间的主要分歧。迄今为止,还没有学术论文来分析文革历史写作中叉开的这两支的区别何在。由于控制着互联网和媒体的当局已经表现出其“敏感”并诉诸于压制受难者的声音,对此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就更为必要。笔者将从事实、解释和方法三个方面来讨论文革历史中的受难者。20多年来笔者所收集的文献和所作的调查访谈,以及过去几十年来关于文革的历史记载如何形成的实际情况,是本文讨论的基础。           事实:遗弃还是记载受难者     找出普通受难者的姓名          大量的人在文革中死于迫害。他们大多数死在自己的工作单位,而不是死在遥远的集中营里。他们在“斗争会”上受到攻击,在毛泽东主张的“群众专政”下被害死1。在文革中杀戮从来不是秘密,而是恐吓公众并使之屈服的手段。事实上,遍布各处的无情镇压是文革中几乎没有人能公开抗拒文革的主要原因之一。     毛泽东死亡两年后,中国领导人开始逐渐给文革受难者平反,并付给每个受难者家庭420元钱(约相当于那个时候一般人年工资收入的一半)。然而,新领导人没有公布受难者的名单,也不准普通研究者查阅统计数字和档案资料,尽管实际上每个单位的“政工部门”都按照规定给他们的每个工作人员保存着档案资料。此外,权力当局严格控制官方出版社(在中国不存在非官方出版社),禁止出版关于文革的书或文章。例如,北京《东方》杂志为文革30周年在1996年5月号上汇编了一组有关文章。然而,这期杂志刚完成装订,命令就下来了,编辑部被要求销毁已经印好的刊物,去掉这组文章,重新编印这一期。虽然编辑们执行了命令,但是此后不久这个杂志仍然被永久性地关闭了。有关文革的调查和出版,虽然不是全然无可能,却极其困难。许多作者明白这点以后就放弃了这个题目。     2002年纪念网站在中国大陆被查封以后,笔者继续发展这个网站,并增加了更多内容。2004年,笔者在香港出版了一本中文书,570页,书名是《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访谈实录》2,在这本书里,笔者写出了659名受难者的悲惨故事,写出了他们在何时何地如何死亡的细节。这些受难者包括教师、作家、医生、农民、工人、低级和高级干部,以及上岁数的家庭妇女。这是第一本使用了第一手的调查访谈材料写成的关于文革受难者的专书。在为这本书作的序3中,罗德里克o麦克法夸尔教授写道:     在这本书里,王教授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朝着使中国人正视其近期历史的方向。经过她的长期刻苦的努力,无疑还遇到过大量的挫折和阻碍,她揭开了蒙在暴力上的面纱,特别是在她界定为文革中最残忍的两个时期中的暴力。这两个时期是红卫兵运动兴起的1966年夏天,以及由“革命委员会”进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的1968年冬天。在书中,她一个接一个地详细描述了数百名受难者的命运,希望以此种方式确保他们将不会被遗忘。     笔者的书记下名字的659名受难者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死于文革的这两个主要运动中。这两个主要运动由无数残酷的迫害组成,这些全国性的迫害行动都是在毛泽东明确而详细的指示下进行的。     除了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姓名索引,笔者的书还提供了受难者死亡地点的索引。尽管笔者查明的受难者名字只有数百个,但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表明了受难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多么高。例如,在总共有116个工作人员的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有10名教职员工死于迫害,还有一个校外人员在校园里被毒打致死4。在北京第三女子中学,校长和4名教师被迫害而死,两个校外居民在校园里被打死,还有7名教职员工的配偶受迫害致死5。在四川省井研县农村的马踏乡中学,总共30个教职员工中有两名教师受迫害致死6。在北京大学,63名受难者受迫害致死7。清华大学受难者的数字是58人8。此外,笔者的调查发现暴力迫害发生在每个调查所及的工作单位,没有一个例外9。一个研究者能够查明的受难者人数是有限的。然而,如果把笔者发现的受难者的比例用于当时整个中国的劳动人口,受难者的总数将以数百万计。     对笔者书中记录的大多数受难者,无论在文革期间还是文革之后,官方媒体都从来没有作过报道。1999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在香港出版的一本书列出了一份文革受难者的名单。这个名单是从中国1978年至1999年出版的书籍和论文中得出的10。虽然对文革结束后的23年中的出版物作了相当全面的搜索,这份名单却仅仅收录了69个受难者的姓名,他们都是高级干部或社会名人。这个数字仅稍稍高于笔者写出的北京大学的受难者人数。     在文革期间,中国报纸和杂志每天用大字标题来报道文革的驱动力量如“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在全国的活动,但对暴力和杀戮却一字不提。那时中国当局出版的报纸、杂志和纪录片中全是这样的画面:百万名戴着红卫兵袖章的青少年游行通过天安门广场,毛泽东与红卫兵领袖在天安门城楼上握手,背景则是红墙、红旗、红色标语和毛泽东的小红书。欢呼雀跃的年轻红卫兵成为广泛宣播的革命的标志性形象。媒体没有报道革命的血腥的一面:大批被划入“阶级敌人”类别的教师和居民,以及许多出身于所谓“黑五类”家庭的学生,遭到红卫兵学生的殴打,伤害,甚至被殴打致死11。文革期间另一个不被报道的死亡是国家主席刘少奇之死。他经历了三年监禁和折磨之后,在1969年去世,但他的死亡消息直到1980年才向中国人民公布,那年中共新领导人决定为他平反。     暴力不但在发生的时候没有被报道,在因毛泽东死亡而文革结束以及新统治建立之后也仍如此。在1978年至1979年,在毛泽东的死亡导致党的内部圈子结束并否定文革之后,中国媒体才谨慎地开始提到一些级别很高的或者很有名的受难者,作为一种为他们恢复名誉的方式。但是这些文章很少写到受难者受到了什么样的迫害以及他们是如何被杀害的。受难者只是被简单地描述为“好同志”,“忠于党”,被“林彪集团”、“四人帮”迫害而死。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有级别在副部级或以上的受难者才可以刊登在国家级的报纸上。           有偏向有选择的官方历史          中国的新权力当局否定文革以后,三本文革通史专书分别在1986年、1988年和1993年由官方出版。这三本书都把文革作为一个负面事件来加以描述,但是对于普通人遭受的残酷迫害,三本书都没有提供相关细节。     《文化大革命十年史》(高皋、严家其著)12是第一本关于文革的全面历史的书。事实上,这本书不能被视为“出版”了的。1986年10月,在这本书被送到书店出售之前,原北京工业大学的红卫兵头头谭力夫就投诉到中共总书记胡耀邦那里,导致胡耀邦要求制止这本书的传播以“保持安定团结”。据说,那时候出版社已经印刷了60万本,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后来允许这本书在指定的政府机关“内部”出售,但一直不能公开发行出售。)3个月后,1987年1月7日,胡耀邦辞职,正像1964年发生的赫鲁晓夫在批准出版亚历山大o索尔仁尼琴关于集中营的著作两年以后被迫辞职的事情一样。作者高皋和严家其是一对夫妇,严家其那时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的所长。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他们逃离中国。2007年春天,一名年轻读者来信告诉笔者,他刚刚在中国以10元价格买了这本书的装订质量很差的盗版本。     在三本文革通史书中,高皋、严家其的书是唯一提到了普通人受难者的姓名的。这本书在“崛起的红卫兵运动”一章中提到了退休老校工徐霈田和中学生王光华这两个名字13。徐和王都是在北京第六中学红卫兵设在该校音乐教室的监狱里被打死的。北京第六中学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所在地中南海仅隔一条马路,距离天安门广场也只有几百米远。徐霈田被不实地指控为1949年前是人力车铺业主。王光华的家人在1949年前拥有小生意,所以不准他加入红卫兵,但他不服从红卫兵的命令,参加了到外省的“革命大串联”。事实上,还有第三人也在这座校园监狱中被杀害,他叫何汉成14,一个老人,在学校附近拥有几处出租的房屋。因为何汉成算是一个“资本家”,所以这本书中没有提到何汉成的死亡。     第二本书是《大动乱的年代》15,王年一著,自1988年出版后一直可以在国营书店看到。此书多次重印,并在2005年发行了新修订版。这本书没有提到任何死于1966年夏天北京红卫兵暴力的教育工作者,具体写到的只是“北京中、小学的若干教师被剃了阴阳头”16。后来笔者写了一篇文章,指出了王年一书中这一表述的严重疏漏,并举出了11名被红卫兵打死的教育工作者的名字作为证据17。在2001年发表的内容有所增补的这篇文章的英文新版本中18,笔者列出了30名被红卫兵打死的教育工作者的名字,以及一些遭到折磨和凌辱后自杀的人的名字。     王年一没有对笔者的批评作出回应,在他2005年的新版中也未对笔者指出的失实描写作出改动。他在书中用了两页为1966年8月北京的红卫兵暴力事件辩护,而对受难者的描述只有一句话:“据统计,在1966年8、9月北京市打死1000多人。”19这个句子在文法上不通。动词“打”没有主语。这是在有意避免提及打死人的凶手。事实上,关于红卫兵在北京造成的死亡,官方正式公布的数字是1772,出现在关于文革的第三本正式出版的书上,作者金春明。     另外,王年一把1772这个数字轻描淡写地缩减为“1000多人”,而不是人们通常会说的“1700多人”。他和金春明都来自中国最权威的机构–中共中央党校(金春明)和国防大学(王年一),并有从党内文件中接触数据的机会,但是提到这个数字的时候都只是简单的一句,没有作进一步评论。他们都没有问:谁被打死了?谁打死了他们?只写一句话,好像1772人在北京被打死是无需加以说明的小事一桩。     金春明的书《“文化大革命”史稿》20像前两本书一样,主要是描述文革期间中国媒体已报道的事件,但是对那些事件作了与以前不同的结论。比如,文革中被打成“党内头号走资派”的刘少奇案在金的书中被写成“最大冤案”。作者将刘少奇的死归结为毛泽东相信了刘是“叛徒”的假证言,仿佛毛泽东是个天真的孩子21。书中没有提到“清理阶级队伍”这一毛泽东发动的“运动”,一半以上的文革受难者死于这个使无数人的身体和精神饱受虐待的运动。王年一在其648页长的书中只用了两页的篇幅写这个“运动”,但没有提到任何一个受难者的名字。     1999年,上下两册长达1555页的《文革档案》作为《共和国辉煌50年》总题目下的第三卷书出版22。这本书由一组作者集体写成,篇幅有上面写到的各本文革通史书的三倍长。它没有提到1966年夏天北京红卫兵打死过普通人,更没有引用“1772”这个上文讨论过的被红卫兵打死的北京人的数字。自1980年代后期始,各县各省出版了一大批新的地方志,许多大学和中小学校也编撰了学校的历史。他们是怎样处理文革十年的呢?     1999年出版的北京市《西城区志》23只列出该区4名死亡的中学校长的姓名,没有提到是红卫兵学生杀害了他们。作为对比,发表于1991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北京普教状况》24一文说:“仅西城区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职工在十几天(指1966年8月18日后)中,就有近百人被迫害致死,伤残者不可计数。”从1991年到2000年,这些杀戮数字变得完全不被提及了。事实上,在1966年8月9月,在北京西城区,除了教育工作者,红卫兵还打死了三百多名居民。     教育工作者是最大的文革受难者群体之一,但即使是学校的校史,也往往不记录受难者的名字和数字。例如,北京大学有39名教师文革期间死于迫害,但两卷本的《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7)》25只记录了一些正教授的死亡,却没有提到任何副教授或讲师死亡者的姓名。在厚厚两大册的《清华大学志》26中,只有部分受难者的数字,只列出了两个受难者的名字27。唐少杰教授的文章《文革期间清华大学的非正常死亡》和笔者的文章《63名受难者和北京大学文革》提供了完整的受难者名单,也描述了他们在中国的两个最负盛名的大学里怎样悲惨地死亡。然而,这两篇文章都不能在中国大陆出版,只得发表在香港的杂志上28。1986年,北京市教育学院印出了(非正式出版)一系列中学历史小册子29,其中简单地提到了发生在这些学校的暴力和死亡。可是当2000年笔者打电话给北京陈经伦中学(未包括在1986年印出的校史小册子中)“校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请求提供一名1966年8月下旬在该校校园中被红卫兵打死的女教师的姓名的时候,她大声回答“这一段时期我们是跳过去的”,拒绝帮助30。可以“跳过”这一段历史时期,被这位校史编撰者看作理直气壮不容置疑的事情。     潘光旦是笔者的书中659名受难者之一。他早年留学美国,1949年前在中国是著名的人类学教授。他在1951年写的所谓“自我批评”中侮辱了他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他在1957年被划为“阶级敌人”之一类的“右派分子”。文革开始后,1966年和1967年他被强迫在校园中做繁重的体力劳动,当时称为“劳动改造”,尽管他年轻时失去了一条腿,是个有严重身体残疾的人。1967年他去世前不久,告诉一位朋友,1949年后他的生活可以用四个以S开头的英文词“投降”、“屈服”、“活命”和“灭亡”来概括31。     事实上,潘教授的遭遇在那些有类似教育背景和教授头衔的人中很典型。然而,在1991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关于“潘光旦”的词条是这样写的:     潘光旦:1899~1967     1899年8月13日生于江苏宝山罗店镇。1913~1922年在北京清华留美预备班学习。1922~1926年留学美国,先在约汉普夏州哈诺浮镇达茂大学学生物学,获博士学位,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学动物学,古生物学,遗传学,获硕士学位。1926年回国,在上海任大厦大学教授,复旦大学教授,光华大学教授。1934年起,任清华大学教授,教务长,社会学系主任,西南联大社会学系主任,教授。1952年~1967年在中央民族学院工作,任研究部第三室主任。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67年6月10日在北京逝世。32     从上面的词条中,看不出潘光旦教授的一生与那些一辈子生活在世界别处的教授们有什么不同。这段文字中也没有什么是假的,但回避了两个重要事实:潘于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他在文革期间死于迫害。从百科全书中的“潘光旦”词条看,似乎“反右派”运动,文革,以及所有其他的迫害人的运动从未发生过。以这种写法写成的人物词条很常见,但它们真实吗?这种仅仅选择部分事实加以报道的手法,已经成为文革十年的官方历史的主要特征。     在官方历史中普通受难者的姓名和悲惨遭遇都不准出现的情况下,住在中国的人告诉笔者,他们对笔者的受难者纪念网站被封锁了五年多根本不感到惊讶。尽管纪念网站上的受难者们都得到过一纸“平反书”,但是他们的名字和故事仍是出版物和互联网上的禁忌。           解释:犯罪还是犯错          不可避免的是,任何历史写作不仅与事实有关,还与对这些事实的解释有关。对于文革这样的近期历史事件更是如此。对历史学者来说,事实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优先,而解释应当从事实中得出。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在文革的官方历史中,中国权力当局对文革的解释决定了对史实的选取。在《文革受难者》序中,罗德里克o麦克法夸尔教授指出:     在文革这一案例中,中国共产党在1981年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煞费苦心地对其历史作了基于现实需要的表述。《决议》批评了毛泽东,说文革是由“领导者错误发动”的,但是把“四人帮”和林彪的所作所为描写成“完全是另外一种性质”,说他们“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背着他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煽动人民“打倒一切,全面内战”。     从1978年开始,邓小平和胡耀邦开始为数以百万计的文革受难者,甚至更早的政治运动如“反右运动”(1957年)和“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1952年)的一些受难者平反。他们还为活下来的人撤销了各种指控,释放了那些被以“反革命”罪名监禁的人们。这是毛泽东死亡后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无数受难者家属感激这些新政策,很多人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假使毛泽东不在1976年死去,这些平反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邓小平和胡耀邦只把他们的举措叫作“平反冤假错案”,新政府把罪责归给林彪和“四人帮”,而不是毛泽东。他们坚持,毛泽东犯的只是“错误”,林彪和“四人帮”犯的才是“罪”。官方历史选取了那些能支持1981年《决议》的事实,而避免写入《决议》解释不了的事实。     所谓“四人帮”包括毛泽东的妻子江青和其他三个人,他们在文革中从较低地位高升到中央领导圈中。江青在1930年代成为毛泽东的妻子之前曾是上海的一个演员,并且以前结过婚。由于担心这段历史会威胁自己在党内的升腾,她下令销毁有关她的这一时期的文献并迫害监禁了那时候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她对电影导演和演员的迫害在1981年对她的审判中被详细询问,并在后来在官方媒体上刊出。高皋、严家其的书用12页报道了这些故事33。     1966年7月26日,江青在北京大学对一万多人发表讲话,赞美那年6月18日发生在北京大学校园中的对所谓“阶级敌人”的暴力行动。她的讲话鼓励了暴力迅速蔓延发展。8月5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的副校长卞仲耘被殴打致死,成为北京红卫兵运动的第一个受难者。     江青多次会见中学红卫兵的领导人,并且称他们为“小太阳”。8月18日,100万红卫兵在天安门广场集会,卞仲耘那所学校的红卫兵负责人宋彬彬给毛泽东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评论她的名字“彬彬”时说,“要武嘛!”这次集会后,杀戮立即升级。在两个星期的时间里,北京有数千名教师和居民死于红卫兵暴行。那些被指控为“阶级敌人”的人的家被红卫兵查抄。十万居民被驱逐出北京,约占北京人口的百分之二34。这期间在各省也发生了相似的血腥事件。     中国具有尊师的悠久历史,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学生大规模杀害教师的事件。杀害北京数千名教师和居民显然是严重的犯罪,绝对不比迫害那些了解江青1930年代历史的导演和演员的罪行为轻。但是无论在审判江青时,还是在已发表的文革历史中,1966年8月的红卫兵杀戮都没有作为主要罪行被追究或记载。在笔者1988年首次发表文章披露卞仲耘之死之前,没有任何出版物提到这位中学校长被红卫兵打死。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并非高级领导干部,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她代表了一个数量庞大的由更严重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受难者群体。江青迫害那些知道她1930年代历史的演员还可以被归结为她个人的动机,但对大批教师和居民被杀害却不能这样解释。大批杀害教师和居民,只能归因于毛泽东的领导。其血腥性质使其可作为“群体灭绝罪”的罪证。然而,这也就正是为什么在审判“四人帮”和编写历史书时这些标志性的血腥图景被删除的主要原因。     把文革灾难归罪于林彪和“四人帮”企图篡夺党的最高权力,这样解释文革太缺乏说服力,不足以说明发生文革的起源,尤其不能解释对千千万万普通人民的残酷迫害。198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王若水(1926~2002年)推出“异化”新理论解释文革发生的原因。按他的理论,这一悲剧是由于社会主义偏离了人道主义,也就是“异化”了(而不是社会主义本身造成的)。此外,他认为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毛泽东时代人道主义被称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他主张从人道主义立场批判文革。     王若水努力面对并解释文革中发生的残酷的迫害,他反对仅仅把迫害归罪于林彪和“四人帮”,但同时他努力不损坏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名誉。中共高层领导人不赞成王若水的理论,在1983年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精神污染”运动中,他被撤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职务。事实上,当党中央下达指令性文件要人们开会批判“异化”论时35,即使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也很少有人弄得懂王若水的连篇术语和晦涩措辞。官方打击这一理论的后果是抹去公众对受难者和反人类暴行的记忆,以至于不再需要有理论来解释它们了36。在现实中,有了暴君就有受难者。在历史写作过程中是反过来的。当受难者得到记载的时候,杀害他们的作恶者自然就成暴君了。没有了大量的受难者,中国共产党1981年的《决议》就可以把文革解释成是毛泽东的错误而不是罪恶了。     一方面那些官方历史的作者选择与党的解释吻合的事实,然后,这些选择而来的事实又为新的解释提供了基础。举例来说,1966年8月30日,在红卫兵杀戮的高峰时期,周恩来总理用铅笔写了张字条,列出了13名“统战对象”的名字,其中包括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孙中山遗孀宋庆龄在内。周恩来要求对这13人的家庭和住宅施行保护,红卫兵不得冲击。文革后,在正式出版物中,周恩来的字条成为他在文革期间努力制止文革暴行的明显的有力证据37,但这样的解释是需要从历史中删除大量教师和居民受难者才能得出的。事实是,当周恩来写这一字条的时候,每天仅在北京就有数百普通市民被红卫兵打死。写这张只保护13个高层人物的纸条,实际上也是对大规模屠杀的默许38。     据有机会查阅“内部文件”的人说,当时中央每天通过数个情报收集部门得到被打死的人的数字的报告。显然,假如公布这些内部数字,周恩来的正面形象就很难维持,而那是文革后中共极力维护的形象。周恩来的这种正面形象有助于把文革描述为“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见1981年《决议》)。好像文革的首要受害者是党,而不是人民。     文革积极分子写的书也不提受难者。2004年,两本由徐景贤和聂元梓写的文革回忆录在香港出版39。徐和聂在文革期间都很有名,并据有很高很有势力的职位。徐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第三号人物(在他上面的那两个人都是“四人帮”成员)10年,文革后被判处18年徒刑。聂是北京大学文革委员会主任。据“内部统计”,在上海文革中有11150人被迫害致死,但徐景贤在他433页的书中竟没有提到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同样,在书中聂元梓抱怨她被判17年徒刑,但没有对北京大学的大批文革受难者(多达63人)表示道歉。徐和聂都足够聪明。他们知道,只要人们听说了受难者就会问谁是害人者,所以他们干脆不提受难者,对此否认。中国当局没有批准出版这两本书,但在如何处理受难者名字的方面与这二人并无两样。     政府对有关受难者的事实的查禁实际上助长了对文革犯罪的否认。聂元梓的书出版后,她恢复了曾经享受而因被判刑而取消的干部医疗待遇。当她出现在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高干门诊”时,老医生们很惊讶,而年轻人则不知道她是谁。2007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原师大女附中)为90周年校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集会上,红卫兵的标志性人物宋彬彬被授予“知名校友”荣誉称号。1966年8月18日她为毛泽东戴红卫兵袖章的著名照片在校园里展览,还印在校庆纪念册上。在拍成这张照片的13天前副校长卞仲耘被该校红卫兵打死,随后数千北京居民被红卫兵打死,这些事件则完全不被提起。     倾向于支持文革的西方学者同样表现得不愿意承认或面对文革暴力事件和巨大的受难者数字,尽管这些事件和数字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中文和其他语言如英文、日文的报道。2005年法国教授阿兰o巴迪欧发表了篇幅长达32页的《文化大革命:最后的革命》40一文,使用诸如“伟大的经验交流”、“与修正主义的斗争”这样的语汇称赞文革。文章叙述了文革全过程,提到了毛泽东、周恩来这样的人的名字,甚至提到了1966至1968年间的一名学生造反派头头蒯大富,惟独没有提到受难者。很难判断阿兰o巴迪欧教授是假装对受难者存在的事实一无所知,还是他根本不在乎有多少人被杀害。他甚至不想费心为红卫兵暴力认真辩护,只简单解释了一句:“使得某些革命组织的野蛮性更加严重的(原因)是,在青年行动的规模上,从未有过这样的为政治肯定和创新的全球政治空间。”     在法庭上作证,证人要先宣誓:我将讲出真相,讲出全部真相,只讲真相。“讲出全部真相”和“只讲真相”也应该是以写出真相为基本使命的历史写作的两条原则。假使没有关于毒气室和安妮o弗兰克那样的受难者的报道,希特勒和第三帝国可以被描述成只是好战而已,而好战在欧洲历史上并不是绝无仅有的特殊情况。假使没有关于古拉格群岛的报道,斯大林的政权就可能被看作与俄国历史上的典型的沙皇统治差不多。回顾过去30年里发表的官方文革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上述两个原则都很重要,但“讲出全部真相”比“只讲真相”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当受难者们被遮蔽,文革的大图景就被扭曲了,文革的起源和性质就被错误解释了。           方法:进行调查还是局限于二手资料          相对文革官方历史而言的“平行历史”30年来不能发展,主要原因是北京当局不断发布禁令和采取措施,以防止出版物偏离党确立的轨道。但本文不讨论政府在历史写作中的作用,而只是聚焦于历史写作本身。笔者想指出的是,上述三本文革通史书都忽略了受难者问题,除了因为官方的控制和检查制度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作者们主要依靠了已经印刷出来的材料而没有去亲自调查。比如,作者之一高皋在她的书的序言里明确说,该书材料来源为三种:文革时期的政府报刊,文革中红卫兵等“革命组织”的印刷品,以及文革后的出版物41。     如前所述,文革期间的出版物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查并且没有报道受难者的故事。文革后媒体只报道了有名的和级别很高的受难者,因为当局不想完全披露文革期间犯下的罪恶。中国媒体公开声称自己是“党的宣传工具”。历史写作若纯以这类材料为来源,不可能有望达到学术标准。     最近,新技术使中国的非官方历史学者有可能让他们的声音被人听到。他们把他们的文章贴到互联网上,送到成千上万的读者那里;他们使用数码相机制作电影,几年以前这是中国的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做的事。这种非主流的声音目前还很微弱,但正在渐渐强大,并逐步创立起非官方的历史,即“真实的历史”。中国两千五百年的历史写作以写在竹简上的文字开始。我们有理由希望,在电脑时代人们可以在近期历史研究上取得更多成就。     在此背景下,由胡杰(1958~,目前住在南京)拍摄的两部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和《我虽死去》成为了值得关注的优秀作品。这两部影片仅靠胡杰的妻子江芬芬的工资支持而拍摄。虽然在中国的电影院里还不能放映这样的片子,但制成的光碟几年来已经在普通人中流传。影片《我虽死去》自2007年4月起挂贴在YouTube网站上。影片表现的不仅是历史,而且还有电影制作者找回历史真相的努力。这就是为什么两部风格简单朴素的影片能深深感动那么多观众的原因。     为拍摄影片《寻找林昭的灵魂》(2004年),胡杰去了好几个省,采访了许多1950年到1968年之间与林昭(1932~1968年)相识的人,听他们讲述了林昭这个年轻的理想主义女性的故事。林昭从1950年代初期追随共产党,直到1957年因同情那些被打成右派的同学而自己也被打成了右派。由于写抨击政治的诗,她在1960年代初被判处20年徒刑。由于在上海的狱中她仍然写日记和诗批判毛泽东,1968年4月29日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事实上,上文提到的徐景贤应是签署死刑判决的人之一)。死刑执行后,警察到她的母亲家索要打死她的子弹的费用。在影片中胡杰不仅让观众看见了采访的情景,还展示了许多原始文件,其中包括法庭审判记录和林昭的手稿。     1979年,《人民日报》报道了女共产党员张志新(1930~1975年)案件42,她在文革期间由于“反革命言论”被处决。然而,《人民日报》强调,她的被害是因为她反对林彪和“四人帮”,而且她是被她所在的省份中“四人帮”的代理人判决的。《人民日报》避而不谈张志新曾经批评毛泽东。当局根据否定文革而不否定毛泽东的需要塑造了张志新的烈士形象,尽管事实是文革及“四人帮”的罪行都与毛泽东分不开。与官方关于张志新报道形成对比,胡杰的影片追求“讲出全部真相”,表现出受难女英雄的现实主义形象。     《我虽死去》(2006)报道了上文提到的中学副校长卞仲耘之死。1966年8月5日她被红卫兵学生残害致死。在电影里,人们能看见血迹斑斑的衣服和被打得扭曲了的手表,那个手表停在她死亡的时刻。40多年来卞仲耘的丈夫王晶一直保存着这些证据,他终于在胡杰的影片中把它们公开示人,实证了文革和红卫兵的暴行。王晶??也曾向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2004年,Long Bow公司)的制作者–美国电影制片人卡玛o韩丁提供过上述照片,但是她没有采用,把这些照片退还给了王晶。看了韩丁的纪录片,人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她不采用照片的理由:这些可以作为证据的照片不可能使红卫兵保持她影片标题所说的“八九点钟的太阳”的正面形象。韩丁的纪录片没有提到红卫兵杀害了人。五所中学的前红卫兵出现在这个电影里,其中没有一人为1966年他们学校的红卫兵做过的事情道歉。而早在2000年,笔者已经把这五所中学红卫兵害死的八名受难者记录在互联网43。     电影《八九点钟的太阳》用四种语言发行,并在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的电视台播出。《我虽死去》只有带志愿人员免费翻译的英文字幕的中文版,而且在中国的人不能在YouTube上看到这部影片。尽管没有任何财务支持,胡杰还是坚持完成了这部不能在自己的国家自由播放的影片。虽然如此,他孤独的声音还是得到了他的同胞的承认和赞扬。在一定程度上,胡杰的状况就是其他致力于文革非官方历史写作的作者们的写照。     作为结束语,中国的两版一百元钞票的故事值得一提。第一版百元钞票在1980年发行,那时共产党刚给刘少奇恢复名誉,他的头像与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的头像并排印在新钞票上。钞票上的四个人头紧紧排列,不会透露出一点点浸透鲜血的文革历史或刘少奇被折磨了三年后死去的事实。将近20年后,第二版的一百元钞票在1999年开始发行并流通至今。新版票面上不再印刷四个人头而只有毛泽东一个了。年轻一代已经不知道刘少奇是谁,也不知道在文革中发生了什么,于是刘少奇和其他那一时期的“二等角色”都从钞票上被删除了。中国有句老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道这是真正的文革历史以及文革受难者的不可避免的命运?笔者希望百元钞票的故事不会成为文革历史写作的一个象征。          (相关简介:王友琴,历史学者、芝加哥大学中文课程主管。本文发表于法国刊物《中国透视》的“官方历史和平行历史”专号,2007年第4期。原文用英文写成,《中国透视》从英文翻译成法文,同时以法文和英文发表。中文本由作者从英文译出。)          注释     1 毛泽东,1967年7月9日。这是毛泽东强调多年的想法。     2 《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访谈实录》,香港,开放出版社,2004年。     3 原为英文。     4 王友琴,〈1966年:学生打老师的革命〉,《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5年第4期。文章已增订多次,新版本可见于www.chinese-memorial.org。     5 陈寿仁,〈北京女三中的杀人记录〉,《开放》杂志,2007年第5期。     6 见《文革受难者》,同前。第234、496页。     7 王友琴,〈63名受难者和北京大学文革〉,《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6年第2期。     8 唐少杰,〈文革期间清华大学的非正常死亡〉,《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6年第2期。     9 见王友琴《文革受难者》,同前。     10 《共产中国50年:1949-1999》,金钟编,香港开放出版社,第229~231页。     11 见笔者的三篇文章。(1)注4中的文章;(2)〈迫害同学:事实与分析〉,《中国研究》,第2期;(3)〈打老师和打同学之间〉,《二十一世纪》,1996年第5期。     12 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     13 高皋、严家其。同上,第75页。     14 这三名受难者的故事见网站www.chinese-memorial.org和《文革受难者》。     15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992年重印。     16 王年一,同上,第86页。     17 同上。     18 王友琴,〈1966年:学生打老师的革命〉,《问题与研究》,2001年4月第2期。     19 王年一,同上,第69页。     20 金春明,《文化革命史稿》,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21页。     21 金春明,同上,第265~270页。     22 李松晨、唐合俭、杜述胜主编,《文革档案》,《辉煌50年–共和国档案》之三,北京,当代出版社,1999年。     23 《北京西城区志》,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32页。     24 王鉴,〈“文化大革命”时期北京普教状况〉,《北京教育志丛刊》,1991年第4期。     25 《北京大学纪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26 《清华大学志》,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27 《清华大学志》,同上,第2卷,第758页。     28 《二十一世纪》,2006年第2期。     29 包括北京第26中学历史,北京第101中学历史,北京育才学校简史,北京通县一中历史,北京166中学历史,北京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历史。     30 后来笔者通过其他人找到了这位被杀害教师的名字。她叫齐惠芹,生物教师,在校园被毒打致死。这所学校当时名为“北京第四女子中学”,是一所女子中学。见《文革受难者》,同前,第328页。     31 见《文革受难者》,同前,第328页注2、第314~326页。     32 《中国大百科全书》,北京,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社会学卷,第213页。     33 高皋、严家其,同前,第417~428页。     34 见王友琴,〈1966年:学生打老师的革命〉,同前。     35 1983年第36号,1983年10月24日。     36 见王若水的书《为人道主义辩护》,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6年。     37 周恩来,《周恩来选集》,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0年,第二卷,第450~451页。周的手稿照片见纪录片《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该片是纪录片《毛泽东与中国》的一个部分。华南和江西音像出版社,书号7-88504-491-2。     38 见1966年8月24日至9月7日的每日死亡统计图表。《文革受难者》,第224页。从8月26日至9月1日,每日数字达到三位数。杀戮最高峰发生在9月1日,那一天282人被打死。     39 徐景贤,《十年一梦》,香港,时代国际出版社,2004年;聂元梓,《聂元梓回忆录》,香港,时代国际出版社,2004年。     40 Positions第13卷第3期,2005年冬。Alain Badiou, La Révolution culturelle: la dernière revolution? Paris, Le Perroquet, 2002, p.34.     41 高皋、严家其,同前,序言,第2页。     42 〈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反对林彪四人帮的故事〉,1979年5月25日《人民日报》。一些相关文章后续发表。     43 这五所中学是: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北京101中学,北京第十女子中学,北京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这五所中学的红卫兵在1966年都杀害了人。笔者在“文革受难者”网站和《文革受难者》书中报道了死于这五所中学红卫兵暴力的九名受难者(2000年报道了八名,2005年报道了一名)。其中七人的名字是卞仲耘,陈葆昆,孙迪,刘澍华,郭兰蕙,吴素贞,陈彦荣。除了他们,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的红卫兵打死卞仲耘后,又打死了学校附近玉华台饭庄一名18岁的女服务员,但笔者一直未能找到她的名字。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的红卫兵在1966年8月27日打死了陈彦荣的同时,还打死了一个校外的老年女人,她的姓名还未能查清。这九名受难者只是笔者现在查明的。这五所中学红卫兵杀戮的受难者总人数还有待调查。 进入 王友琴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文革 历史写作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语言学和文学 > 语言学和文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84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共识网-《领导者》杂志总第44期(2012年2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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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刘瑜:李庄要为薄熙来、王立军辩护让人感慨

刘瑜:李庄要为薄熙来、王立军辩护让人感慨 进入专题 : 权利    ● 刘瑜 ( 进入专栏 )       苏格拉底说:德性即知识。两千多年后,我一个朋友说了一句对称的话:笨是一种人品。     这大概是说,愚蠢常常不是智力不及,而是选择不运用智力。也许因为利益,也许因为懦弱,也许因为“温暖的合群”,或者干脆因为懒惰,一些人选择荒废甚至屏蔽智力。在各种荒废智力的表现中,有一种在迫害他人或为迫害他人摇旗呐喊时,竟然想不到:其实“他”也可以是我。     最近,李庄律师在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后的表现颇让人感慨。他表示,尽管他曾被重庆方面“黑打”,但仍然愿意给王、薄等人提供法律辩护或咨询。这种不计前嫌的胸襟令人感动,不知王与薄如果得知会作何感想。当年他们陶醉于“打黑”却忽视嫌犯基本权利时,可曾想到:这个在更大的权力面前陷于无助和恐惧的“他”,也可以是明天的我。     “他也可以是我”,是普遍人权理念的伦理前提。康德的“绝对律令”,意指只有当一个道德准则可以被普遍推广及他人时,才构成道德准则。奇怪的是,有人似乎通过推理就能明白这个道理,有人却只有自己倒了霉才恍然大悟。糊涂似乎也可以理解:怎么能给“坏人”权利?我反正又不是“坏人”,所以剥夺“坏人”权利跟我没什么关系。知识分子在上世纪50年代的“镇反”中万马齐喑,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反右”来临时,他们就成了“坏人”;农民在“土改”斗地主时斗志昂扬,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人民公社运动中他们有谁想藏私粮,就成了“坏人”;干部在历次“肃反”中火上浇油,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文革”一来,他们就成了“坏人”;造反派在打倒“走资派”时声嘶力竭,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清理阶级队伍”时,他们也成了“坏人”。这么看来,每个人离“坏人”都只有50米远,说不准哪天就“失足”了。     好人变成“坏人”后,开始痛感权利之可贵与权力之可怖。陈独秀身居党魁位置时,曾为暴民焚烧《晨报》报馆而叫好,晚年成了政界边缘人之后,却认为言论和出版自由没有阶级之分;胡长清在位时享受着权力的无限风光,被抓后开始感慨新闻自由之可贵。     人权概念被长期污名化,原因之一或是很多人将权利看做任性的代名词。但这恰将普遍人权的伦理基础理解反了:普遍人权保护的不仅是“我”的自由,还是作为“我”的他人的自由。在这种价值观里,社会由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组成,并非由一个身处顶点的“我”、数个身处中层的“你”与无数身处底层的“他”组成。只有将社会理解成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普遍人权才变得必要和珍贵。换言之,人权观念的伦理基础不是任性,而是博爱。     当然博爱的起点是自爱。自爱加上同理心,才成为博爱。对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我常常显得比周围很多人乐观,这种乐观来源于对逻辑的认同。一个为“大鸣大放大字报”唱赞歌的学者,在遭遇网络语言暴力攻击后,也会愤慨和痛苦;一个隐晦肯定毛氏“大民主”的学者,在涉及自己学术诚信的辩论中,也忿恨痛斥有些媒体的信息一边倒这些人对抽象的普遍权利颇有微辞,却在自己具体的权利被侵害时表现得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就是我保持隐隐乐观的理由。     根据心理学“认知冲突”理论,追求逻辑一致性几乎是人类的本能,类似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一样。所以只要一个人肯定自己的权利,走向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成为趋势。换言之,普遍权利观念之所以有力量,不仅仅因为它美好,更因为它是一种均衡。     当然,走向均衡的道路未必通畅。有人说,中国过去一百年的悲剧是,任何一点进步都要以付出最大的代价为成本。本来可以两点一线走完,结果中国人过去一百年愣是在两点之间走出了一团乱麻。简单的事情被搞复杂,大约就是因为太多人只有亲自倒霉一场,才能体会到权利的可贵,好比一些孩子非要自己被烫一次,才知道不能随便玩火。数亿人只有被烫才明白火的危险,进步的代价能不大吗?所以笨可能确实是一种人品。甚至还有不少人被烫了也未必明白危险,这种人据说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碰到这样的人,笨就连人品都不是了,它是一种意志。 进入 刘瑜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权利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banxian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社会学 > 社会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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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周末:“流氓燕”:性工作者站出来

感谢OMM志愿者 壳子人 ( 微博 ) 投递。 “叶海燕老师”作为性工作者,公开参加国际会议。 (受访者/图) 编者按:中国正以越来越开放和宽容的态度,面对性交易这一人类古老的社会问题。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强调文明执法,保护其人身、健康、名誉、隐私等基本权利,都是对过往打击政策中法治缺失的补救。 “流氓燕”在明处,“十元店”在暗处。把暗处的问题置于明处,让性工作者发出声音,积极参与,不失为严刑峻法之外,柔和而积极有效的干预手段。防艾成效即为例证。 退居桂南某小县城9个月,叶海燕的一举一动,仍备受关注。2012年初,她卧底“十元店”,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全程微博转播。现在的“叶海燕老师”,还是当年“流氓燕”的做派。 叶海燕说,这是为了让他们免于被警察拘捕。2011年7月,她不得不离开家乡武汉,当地警察特地派人帮她收拾行李,一直送到了火车站。 一同被遣散的还有她成立于2006年的“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最初,定位与众多NGO无异:干预艾滋病和关爱性工作者健康。2009年,叶海燕主张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自此,她的理念开始与国际同行接轨,路却骤然变窄,直至到西南一隅。 骨子里,叶海燕反对卖淫——它表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欺侮。但她认为,消灭卖淫,道德说教没用,也不能靠政治运动来实现,更不能靠剥夺妇女的卖淫权来进行。“它应该通过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实现。”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广西玉林某县城一条小巷子里,2011年8月突然冒出一个“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铺面不过五六平方米, LOGO上的口号却喊得嘹亮:我们倡议,免除对底层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 十几年后重返这座桂南县城,性工作的公益活动很难开展——当地鲜有人知道“志愿者”为何物。叶海燕拿着募捐的安全套去小旅社发放,旅社老板有的以为搞传销的来了,有的以为她是老鸨来挖小姐,赶紧让“姐妹们”藏得无影无踪。 倒是工作室对面的发廊里,一个叫“小笼包”的小姐主动送上门了。她穿着深V的紧身小短裙和7厘米的高跟鞋,欢快地跑来:老板娘你是干什么的?不久后,这位湖南籍的发廊小姐发展为工作室得力的志愿者。 她身上有叶海燕需要的“绝对的平等”,撩着头发深入色情场所的腹地,骄傲地迎着男人的目光,为每一个“姐姐”从容发放安全套。 “小笼包”在县城呆了12年,大大小小的“红灯区”摸得门清。2012年1月的一天,她指着“十元店”对叶海燕说:这里的小姐好可怜的,做一次十块,都不怎么戴套。叶海燕又起了潜伏的心。她决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性服务。而且,微博直播。她有15万粉丝。 网友问:她疯了吗?律师热议:网上招嫖直播,扰乱了社会治安。 那时叶海燕正窝在县城“十元店”的小房间里,桌上放着湿巾、安全套和杯子。等客人的空当,她拿着手机刷微博:“这些姐妹与顾客一次性交的价格在10元至20元之间,属于低价交易,年关难过。希望警察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酌情,从轻处罚。” 她算过,一个姐妹被抓一次罚3000元,等于至少需要交易150次。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实中,累犯者还可能被劳教一年。 叶海燕所关注的是,这种选择性执法背后,“扫黄”给她们带来的伤害:罚款会导致底层性工作者更贫困、隐私得不到任何保护甚至有人为了躲避警察跳楼丧失生命…… 她的设想中,不免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味:“如果我因为卖淫被抓,我应该伏法。我没有罚款交给他们,我选择拘留。十五天的时间,正好可以了解一下,姐妹们进拘留所之后的生活。” 最终叶海燕没有被抓,只是微博账号又被封了。经此一役,她和周边的小姐们打成了一片,别人叫她“燕哥”。 “有人替小姐说话就好” 曾经,叶海燕对性工作者也不待见。她生在湖北一个闭塞破落的小山村,从小心气就大:她立志要做个有钱人,回家办工厂,让全村人都富起来。 桂南的这座小城,对叶海燕有着特殊的意义。1990年代,她离开家乡,在这里开了一家正规的按摩店,有时隔壁发廊女过来一起打麻将,人一走,店里姑娘们就把凳子擦了又擦,生怕染上什么。 后来她去玉林一家酒店当大堂经理,手下管着一拨服务生和小姐。垂直的工作关系,也无所谓嫌恶。她发现小姐们总不开心,常常喝醉了大哭。 2003年,离婚后的叶海燕寄宿一群“小姐”家。近距离的接触,真正折磨了她的神经:小燕子未婚同居后产下一个女婴,男方逃之夭夭;小红是四川的,打工挣了一万来块,被女友一伙灌了迷魂药,骗光了钱财还被强暴了;一天,小红被打了,叶海燕看到小红捂住肚子,满嘴是血倒在大厅里。 突然间,这名网络写手觉得自己有了责任。她以一个好打抱不平的姿态,朴素地想要“拯救姐妹们脱离苦海”。 那天起,天涯论坛里,“流氓燕”开始跟每一个羞辱“妓女”的网民对骂,直到被天涯网管封了ID,一脚踢出论坛。 2005年,失去了论坛阵地的叶海燕想要办一个网站。简单的木制家具,一台旧打印机,一台二手电脑,一部电话机,一个人,叶海燕的“中国民间女权网”就这么办起来了。 起初设置的议题都跟女权有关,关注八类弱势女人:离异妇女、未婚妈妈、小姐……“我是一个离异女人,是一个单身的母亲,曾经遭遇过家庭暴力与性骚扰。”这是她当时的理由,中国女性站起来,独立并自强。 凭借网络红人的影响力,女权网的论坛吸引了一大拨网民,包括“网络瑶瑶”。这个ID的头像是胸口上纹一只蝴蝶,她自称是小姐,迅速发表了若干言论,如“我是一个小姐,你愿意娶我吗?” 叶海燕并不在意瑶瑶是不是小姐,甚至不在乎“她”是男是女,她认为:有人替小姐说话就好。 这时网站内部的女权版主们迅速分化:一派认为,我们是有身份的人,不能和妓女一个网站;另一派是孤独的流氓燕,她力挺瑶瑶,就是要给小姐一个发声的阵地。她对各种刺耳的批评声脱敏了,“反正别人骂啊骂的就习惯了”。 最终站长流氓燕“独裁”了,她索性把网站改成“红尘网”,标榜“中国第一个关注妓女的网站”,“给红尘女留个未来!” 不出几日,叶海燕便遭遇了一连串打击:商家不再愿意免费为她提供网站空间,认为对公司形象有影响;民政局认为她没有挂靠单位,不给她的公益机构注册;老朋友也在吹耳边风,不赞成她搞这档子“脏活”;最后,辛苦搭起来的“红尘网”,在网络黑客孜孜不倦的攻击之下,彻底沦陷了。 忽然兵败如山倒,叶海燕变得躁狂又抑郁,想要放弃。 直到2006年5月底的一天,她接到电话说:黄瑶瑶被客人杀死了,被剪刀刺伤了全身。 “性工作也是工作” 小姐客人的故事天天有,头一回,叶海燕感到暴力伤害和死亡如此切近。 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凭什么她们的生存环境如此恶劣,社会对她们的歧视和暴力难道是理所当然的吗?法律对她们公平吗?…… “性工作者的问题根源在于社会对她们的歧视和暴力。”叶海燕说。 在健康关爱和艾滋病干预之外,她决心在“小姐维权”的问题上,一条路走到黑。 叶海燕的“疯狂和极端”自那时伊始。没有资金,自己写稿子挣钱维持运转。那阵她狼狈得不行,天天吃方便面,连衣服都是小她9岁的男友从家里偷出来给她穿。每天她和男友轮流网上值班,删色情图片和政论。志愿者都走光了,她还天天在网上跟人吵架,“觉得工作室特了不起”。 真正“看不见硝烟,却也惊天动地”的思想转变,是在2007年6月,她与台湾日日春和香港紫藤等两岸三地NGO碰了头。被问起对性工作者的看法,叶海燕说:我尊重每一个姐妹的选择,可我自己不会做妓女。 紫藤的资深NGO人严月莲问她:你为什么不愿意做妓女? 叶:因为妓女的工作很危险,而且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爱情与婚姻。 严:哪一种工作不是有利有弊?真正的原因是你从骨子里就看不起妓女这个职业。 叶海燕懵了。一直以来,她举着“拯救姐妹们脱离苦海”的大旗,“性工作权”这类命题,从未想过。 从那以后,她的性工作者维权路越走越高亢。她在武汉闹市区征集签名,倡议每年8月3日为“性工作者节”,发起终止对性工作者暴力的“红雨伞运动”…… 资金紧张似乎是叶海燕永恒的话题,往往只有民间零敲碎打的个人捐款。机构捐款往往要求她的主要诉求。叶海燕表示,要用发声的自由换取资金,她不干。 2008年,叶海燕获得中盖项目艾滋病计划的支持。项目计划书里,她写道:女权工作室将用7年的时间,建立一个覆盖全武汉性工作者的防艾网络。不久,她以一个NGO人的身份,赤裸裸地发布了一个悚动的消息——她本人也性交易了。 她进了一个QQ群,接了第一个客。接下来一个月陆续有了五六个客人,进账1500元左右。她想更好地理解这个边缘人群,但同样重要的是,这个单亲妈妈要养活自己的女儿。 她把人豁出去了:“性工作也是工作,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志在民间的思想动员” 卧底“十元店”后,叶海燕为冬天的姐妹们送去了募捐来的安全套和毛毯。她还大胆设想,给55岁以上的贫困性工作者发放养老保险,每个月30到50块,可她穷得连自己和念小学五年级的女儿都养不活。 但进色情场所发几个套子、为个别性工作者做几次妇科检查,远非叶海燕的终极目标。她心气十足,“志在民间的思想动员”。 她几乎在所有门户网站注册了博客和微博,有事没事就码字刷屏,阐述她的理念。时不时会有一些NGO组织请她讲座,她便倒出一箩筐设想。她甚至还有自己的一整套“战略目标”——但看起来似乎遥不可及。 中国内地全面禁止性交易。叶海燕认为,从目前来看,免除对贫困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或是最可能争取的目标。台湾地区过去规定“罚娼不罚嫖”,2011年11月被废止,理由是违反“宪法”平等原则。 2010年夏天,当不戴面具的叶海燕出现在亚太性工作者会议现场时,印度、泰国几国的国际友人都吃了一惊:素闻中国大陆禁娼已久,而她胆敢直面媒体说,我是一个性工作者。 2011年,联合国人口基金主办的第二届艾滋病预防与性工作国际研讨会上,叶海燕作为性工作者代表,受邀登台演讲。会议地点在北京,中国的首都。 叶海燕留意到,近年来,中国对性工作者的社会政策环境有一些松动。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多次提案,主张性工作者非罪化。2010年12月,公安部官员公开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多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 长路漫漫,始终得关注当下。在这个三轮车像甲虫一样爬满大街小巷的县城里,她蹲守在那间月租300元、小得几乎挪不开身子的工作室里,继续她的“妓权运动”。工作经费紧张时,她甚至狂热地想,要不先去洗浴中心做一两个月,挣一两万回来,维持工作室一年的运作? 不过,每当看到“扫黄”的字眼,她还是不由得心惊肉跳。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2/04/29.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周末 New:!我们建立了OMM人人小站!欢迎关注! |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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