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

德国之声 | 湖南秘密处死事件,律师指向高法院长周强

湖南“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中院“秘密处死”一事持续发酵,其女儿怒斥当局暗箱操作炮制冤案;代理律师发出紧急声明,指判曾死刑使政府独资公司无本万利,无异于图财害命。 (德国之声中文网)7月12日晚22时,湖南”吉首集资案”主要当事人曾成杰的女儿曾珊微博泣血喊冤,称父亲于当天上午已被长沙中院秘密执行死刑,政府未予通知家人。曾珊的微博犹如一枚重磅炸弹投向网络,引发包括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一众新浪名博在内的网友大量转发。 其后曾珊再发一些证据资料以证明曾成杰的案件为一起当局炮制的冤案。其中曝光曾成杰遗书,遗书表示:”三馆公司本身是优良资产,有能力双倍偿还融资债务;专案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处置了三馆公司财产;与市长发生过口角”;曾珊也质问当局:”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曾成杰为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早在2003年6月,开始竞争湖南湘西吉首”三馆项目”(州体育局的体育馆、州文化局的图书馆与群艺馆);2004年初成立”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当年5月获准三馆工程项目拆迁。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正式批捕。湖南当局认定其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集资诈骗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一审、二审均以”集资诈骗罪”对曾成杰判处死刑;判决书认定曾成杰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总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任州长的杜崇烟牵连此事于2009年获刑。 7月13日下午17时,长沙法院中院官方认证帐号发出微博称:”法院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网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在网友的炮轰下不到半小时,该条微博被长沙中院主动删除并进行”道歉和解释”再称:”曾成杰临刑前,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家属,曾成杰未提出,在其遗言中也未提出”;很快曾珊吊诡向长沙中院道歉,并表示只想要回父亲的骨灰,网友疑其遭到当局威胁。 “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 7月13日,曾成杰的辩护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发出紧急声明,指该集资案始作俑者为当局,当时的融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领导变更后,对民间融资由支持变为打击,2008年6月26日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党政干部退出融资,造成民间融资危机。时年发生堵铁路事件也是民众对政府表达愤怒而与三馆公司无关;另判决书中指三馆公司非法集资额为34.5亿元为累计重复计算。 声明信中还指出:”曾成杰本人没有挥霍融资款和转移资产的行为,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声明信最后指出湖南省前省长和省委书记、现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与本案的关联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曾成杰案今日成为令公众瞩目和引发民愤的案件,但在中国司法过程中,更多的类似案件不为人知,淹没在历史的某个角落:”这个事情并不偶然,并不是一起两起,这样的政府还可以信任吗?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以随便杀人的”;张思之认为王少光公开声明中对周强的质疑有一定的道理:”这不是人们的联想,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这更证明了我过去的看法,周强这些人,不要看他讲什么,前几天他还讲得天花乱坠的怎样依法办事,怎样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他们做的是另外一回事。” “新打’土豪’,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 中国知名企业家、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微博上表示,当年重庆打压民营企业家时他采取了沉默态度,而今面对曾成杰案,他要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明确说”不”。上海网友”徐安安”认为曾案是一起政治谋杀:”大众对曾成杰之死的震撼观感,并非仅仅出于死刑执行的程序封锁以及暗箱操作,而是源于这一桩死刑案例的逻辑。原来,政权为了断尾,可以杀人,可以杀死一度利用过的、称之为合作伙伴的商人以突围。即使以最严格的标准来衡量,这也够得上是政治谋杀。” 专栏作家叶匡政认为曾成杰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过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还能得点好处,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权贵们悄悄瓜分了。这也是急于悄悄处死曾成杰的原因。他们越这么做,越表明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员通过介入企业纠纷,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已成为一种悄悄流行起来的贪腐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不无警示地表示:”号角!曾成杰遭遇和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不信等着瞧,蠢货们。” 张思之指”曾成杰案”与”吴英案”有一定的相似性,吴英被判死缓曾让曾成杰的家人感到一丝希望,而吴英案更让很多学者对政府放开民间融资有所冀望。中国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在曾成杰被秘密处死后,指”非法集资罪”的条文有严重缺陷。对此张思之认为:”民间的集资不应该被认为是非法的,只要不是用诈骗的手段来集资就是合法的,经营、贸易、集资这都不是一种契约关系吗?现在我集资的数额大一些,你让我现在还,我还在经营之中,这本身就不合情理,更何况他们的财产都抵得上应该付给被集资人的钱款,这更没有理由了,我卖掉我的财产可以还的,结果被政府拿到手上了,你们说我还不上,是图财害命啊。” 张思之也认为政改不行,司法难正,而企业家在这样的环境中,有可能选择移民,少数人登船离去,更多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将面临更加严酷的环境,这也许就是曾成杰之死引发民众和企业家悲愤的原因。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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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另一面 | 秘密处决:不告知家属违反法理人道

另一面专题:秘密处决:不告知家属违反法理人道 导语: 7月12日,湖南湘西集资案主角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其女称,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并未通知家属会见,秘密执行死刑。在经长沙中级法院回应“法律无明文规定”、“验明正身时告知”证实后,引发巨大争议。其实,在执行死刑前,死刑犯有权会见家属,法院通知死刑犯会见家属时应预留足够时间,如果拒绝,法院应提供已尽告知义务的书面证据。 处决死囚不能以“秘密方式”执行 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报告,只有中国、越南、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国依旧以秘密方式执行死刑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曾有过”死刑”这种刑罚制度,时至今日,仍有包括美国、中国、日本等五十几个国家继续存有并执行死刑。6月28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纽约举行主题为“远离死刑-错判(Movingaway from the Death Penalty – Wrongful Convictions)”的专场研讨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对一些国家以“秘密的方式”继续执行死刑判决的问题表示关注,要求相关国家进一步增加有关死刑判罚的透明度,并停止以“秘密的方式”执行死刑的活动。 2008年,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报告,只有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蒙古国等国依旧以秘密方式执行死刑,执行前并不会通知受刑人家属,也不会告知埋葬地点。在白俄罗斯和中国,死刑仍被列为“国家机密”。马来西亚、朝鲜和新加坡也只提供极少的信息。在越南,法律禁止公布死刑数据。 迫于废除死刑团体压力,日本法务省自2007年12月开始公布被处决的死囚姓名和行刑场所 在二战之后,日本政府对于死刑案件采取了更为保密的措施,当时日本的死刑制度处于机密状态,包括不提前告知死刑犯处决的日期和时间、死刑犯的亲属在死刑执行完之后才会被告知、日本民众事先不会被告知任何关于死刑犯处决消息等等。 对多年来不公布处决犯人信息的情况,日本废除死刑团体斥其为“秘密主义”、“暗箱操作”。迫于压力,自1998年11月起法务省开始透露处决情况和人数,2007年12月开始公布被处决的死囚姓名和行刑场所。2010年9月27日,日本法务省也首次向新闻媒体公开了东京拘留所(东京葛饰区)内的死刑刑场,并首次允许拍照录像。 执行死刑前,死囚有权会见家属 死刑犯临刑前的会见权,是给予死刑犯的人道关怀,也是对其亲属情感的抚慰 在临死之前见亲人最后一面是大多数死刑犯最后的心愿,作为死刑犯的近亲属不会轻易将死刑犯执行死刑之前的情况任意传播,不会造成社会混乱的情况。对死刑犯而言,如果能够在执行前见自己亲属最后一面,向他们忏悔或表露自己的心迹,必将使其的心灵得到净化,回归“善”的本性。对其家属而言,无论法律对死刑犯做出何种评价,血缘亲情都是难以割舍的。因此保障死刑犯临刑前的会见权,既是给予死刑犯的一种人道关怀,也是对其亲属情感的抚慰。另外,临刑会见还便于死刑犯与亲属当面讲清财产分配和其他一些不愿他人所知的隐私。临刑前通过亲属会见体现死刑执行的公开,以及在对待死刑问题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中国刑法理论与实务中,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有权要求会见家属,家属也有权要求会见死刑犯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有权要求会见家属,家属也有权要求会见死刑犯,2007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其中第4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申请会见其近亲属,并及时安排会见。 2013年1月1日,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不是属于法律规定。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和意见,各级法院在办案中也是必须要严格遵守。 “刑前会见”在司法实践中有先例 ,2008年,“袭警案”凶手杨佳在执行死刑前两天,与母亲王静梅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见面 之前各地都有“刑前会见”的司法实践,据新华社报道,2007年3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率先按照《意见》第45条规定安排死刑罪犯会见亲属,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和抢劫罪而被判死刑的罪犯王某,会见其父亲、妹妹和儿子等,保证死刑犯的会见权。 2008年的杨佳案,在执行死刑前两天,即2008年11月23日,上海市二中法院派人从北京市安康医院把杨佳母亲王静梅带到上海,并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与杨佳见面,尽管当时没有告知王静梅这是见最后一面。在王静梅见杨佳最后一面的第二天,即11月25日上海市二中法院派出法官到北京王静梅家送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书。11月26日,杨佳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注射执行死刑。 刑场上告知,违反司法实践操作 验明正身时只有“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等环节,无规定可以此时告知罪犯会见家属 在曾成杰女儿曝光法院未通知家属会见即秘密执行死刑之后,面对质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执行死刑的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在引发舆论广泛质疑之后,长沙中院删除了上述回应。随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文称,“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认为,长沙法院辩称在“验明正身时”告知其有权会见家属,明显违法。因为验明正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验明正身虽也是在“执行死刑前”,但已经是执行前的迫在眉睫时刻,此条规定了验明正身同时的其他环节,即“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根本没有规定可以此时告知罪犯会见家属。 在送达死刑核准裁定书时,法院就应告知罪犯有权会见近亲属,刑场验明正身时才告知,是违反司法实践操作 2007年两高、公安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45条规定:送达死刑核准裁定书时,法院就应告知罪犯有权会见近亲属,同时还应通知罪犯的近亲属,就算罪犯不提出会见,家属也有权提出会见申请,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法官告知受刑者有权会见亲属,应该是递送死刑复核书之时;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家属通常在此时完成会面),两者有时间差。实际上,验明正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这时只有询问遗言信札等过程,而会见权是四百二十三条规定,这应是验明正身前几天。因此上述合二为一过程本身就违反司法实践操作。 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此时告知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完成申请、通知亲属、亲属赶来、法院安排会见等过程,是在变相剥夺死囚及其家属的刑前会见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百二十三条规定会见权之后,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由于刑诉法解释在有关程序规定上大体遵循时间先后的逻辑顺序,以及同级检察院处于同一城市因而更为便利,而罪犯近亲属可能距离较远等实际情况,因此,法院告知罪犯的会见权逻辑上应该在通知检察院之前,或者至少需要留出较为合理的时间,因而绝不可能是行刑之前的验明正身阶段。 根据最高法刑诉法解释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一审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除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判决和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等六种情形外,根本无法暂停执行,因而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这时根本不可能安排会见,验明正身时告知有权会见家属,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完成申请、同志亲属、亲属赶来、法院安排会见等耗时较长的过程。 如死囚拒绝,法院须提供已尽告知义务的书面证据 罪犯拒绝会见家属,法院应通过笔录或录音等方式保留决定,当罪犯亲属提出异议,法院应提供业已履行上述告知义务以及罪犯放弃此种权力的书面证据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关于执行死刑前罪犯会见家属权利,罪犯的会见权行驶,“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后需要罪犯先提出申请的,实践中法院完全可以以罪犯未曾提出申请为借口而实质性伤害和取消此项权力,由于犯罪本人的被动处境以及死无对证的事实,如果罪犯拒绝,法院也要通过笔录或录音等方式保留他的决定,以便告知家属。考虑到法院和罪犯的不平等地位,此种会见权的保障必须采取某种举证责任倒置的安排。从法理上来说,当罪犯亲属对此提出异议是,法院至少应提供业已履行上述告知义务以及罪犯放弃此种权力的书面证据。 结语: 不告知家属就秘密处决不合法理,面对质疑,法院以“法盲”的姿态,用“法律无明文规定”、“验明正身时告知”来回应,是在替自己不守规定、违反司法操作的做法狡辩。 (出品:网易另一面 编辑:袁晓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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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志坚:自欺欺人的“在商言商”

“在商言商”是个古老的命题。本来,这是在道德上无懈可击的说辞,但近期连续两起公共事件,让这个说辞变得极富争议性。 事件之一,是女企业家王瑛“退岛事件”。事起企业家社交网站“正和岛”的一篇文章,说柳传志向企业家表达了两个核心观点:“一是强调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二是企业家的态度,最重要的是聚焦、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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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想家 | 曾成杰死于打土豪?

曾成杰死于打土豪?       曾成杰之死,是2013年7月的最大热点。     程序上的非正义,秘密处决,遭受了网友们的猛烈抨击。@长沙法院 先是声称法律没有规定死刑犯被处决之前有权利见家属,后来删除此微博,改称曾成杰放弃会见家属权,最后又狼狈不堪地承认是其微博发布者的过错。其上级,湖南高法,更是说出“无法联系当事人亲属”的弱智谎言。最后,高法也受到网友质疑,曾成杰的律师发布关系图:周强任湖南省长时,曾成杰被抓;周强升中共湖南书记时,曾成杰被湖南法院判死刑;周强升任最高法院院长仅3个月后,曾成杰被迅速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呼吁有关部门出来走两步,还周强先生清白。     曾成杰不是被注射死刑,而是被枪决,是否他的器官被偷窃?@萧瀚: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凭什么家属只能拿到骨灰(谁知道是烧什么剩下的灰?)而不是遗体?只能被理解为为了掩盖罪恶的人体器官交易、遗体交易。     我更关心的是曾成杰被处死的黑幕中的政治经济因素。     因素一:曾成杰死于金融垄断?在金融垄断体制下,民间资本运作一直受到打压。想轻判,就说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想重判,就说是“集资诈骗”。事实似乎可以说明,曾成杰既不非法,更不是诈骗——@小羚:湘西政府为了发展鼓励集资,90%以上的家庭都参与了集资,几乎所有的工程都是集资款建的,就连吉首市政府也是荣昌公司用集资款建的。曾成杰没有任何挥霍行为,在当地被称为最勤俭最勤奋最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所以融资群众才放心的把钱存在三馆公司。他也没有任何转移隐匿资产的行为。     因素二:曾成杰死于政府变卦?前任地方政府鼓励曾成杰集资,曾成杰不敢不从;政府换届后,就说他是非法了,曾成杰百口莫辩。枪毙曾成杰就是让他为政府官员的过错买单?     因素三:曾成杰死于谋财害命?曾成杰案尚未宣判,他的巨额财产已被查封并低价拍卖给了政府的公司,价值40资产贱卖充抵7亿。然后,又恰恰因为低价拍卖,所拍财产自然无法偿还集资款,于是更加坐实了曾成杰的诈骗罪。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发布微博: 他们以为判处曾成杰死刑就可以掩盖一切,但曾成杰的死只能使曾成杰的家人和律师义无反顾,与融资群众站在一起,曾成杰也有遗嘱,要求律师一定要帮助融资群众追回他们的血汗钱。         以上三种因素是并行的。更让人感到可怕的是更深层次:曾成杰死于新一轮打土豪。     “打土豪”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道德崩溃、经济变态、政治动荡的起点。1930年代的斗地主,1950年代的公私合营。远了,暂不说。就说近的:重庆黑打,明摆着就是薄熙来、王立军等人公然抢劫民营企业家。他们抢劫的时候,无人敢反对;薄王垮台后,公众的注意力也放在政治斗争方面,重庆那些被抢劫的民营企业很少被日关注。     如今,曾成杰已赴黄泉,而他的被抢劫,则引起了整个互联网的密切关注。但是这种关注会有用吗?前景渺茫。     @叶匡政:曾成杰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过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还能得点好处,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权贵们悄悄瓜分了。这也是急于悄悄处死曾成杰的原因。他们越这么做,越表明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员通过介入企业纠纷,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已成为一种悄悄流行起来的贪腐方式。     所谓“土豪”之土,是与“红顶商人”相比。首先是区别:中国每一个民应企业都要与官家有或多或少的勾搭。红顶者,有过硬官家做后台,而“土豪”,是那些没有足够强硬后台的草根商人。其次是变化过程:曾经的红顶商人,一旦后台失势,也会沦落为土豪。然后是结果:每当有人想抢劫的时候,土豪总是第一目标。     不用查资料,仅凭记忆,我就能回想起近些年一幕幕的打土豪:1,陕西招商引来企业家开采石油,出油后强行驱逐。2,山西强行低价收购私营煤矿。3,重庆黑打。4,浙江、湖南,地方政府先鼓励民间融资,然后宣布非法,抢走财产,吴英留住小命,曾成杰已被杀。——此种情形下,不跑的,要么有红色后台,要么是死到临头还不知。     当前,中国几乎每个地方政府都背负了巨额地方债,如何解决?显然只有两种办法:一,继续滥发货币,冲抵债务;二,每个地方都抓几个“土豪”。这两个途径,一个是抢劫全民,比较隐蔽;一个是重点抢劫,比较血腥。每个途径都令人恐怖。     曾成杰案后,中国那些没有官家后台的企业家面临三个选择:1,移民。2,等待宰割。3,与自由知识分子站在一起。总之,脑残柳传志宣扬的“企业家莫谈政治”无法骗人了。       曾成杰的遭遇和秘密处死,会成为富人出逃移民的催化剂,会吹响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吗?     我们向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中央呼吁: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弗兰西斯·培根)。     我们相信,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中央,一定会放开金融垄断,一定会善待那些活着的曾成杰、沈太福们,一定会保护中国民族工业的根基,为中华民族的经济活力、道德重塑负起历史责任。   链接: 《斗地主:悲情历史与乡绅文化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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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信孚要闻(7.15)——党员素质高,待遇好

作者: 信力建   1.广东中山市一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会设立“党员专区”,有企业称,党员毕业生比普通大学生素质更高,责任心更强。这几年来,他们招了不少党员毕业生,绝大部分表现出色,都能安心留在企业发展。今后,他们还将把招聘党员毕业生作为广纳后备人才的重要举措。此次招聘会上,该公司一下子拿出了10个储备工程师、2个人事专业岗位,并明确要求优先招录党员毕业生,很多岗位就直接表明学生党员优先,而且同一岗位,党员待遇大约要高出300元/月。 2.叶匡政:中国五项社会保险的法定缴费之和,已达工资水平的40%,有些地区接近50%。这是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研究发现。中国社保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这样的社保机制,简直成了压榨民脂民膏的机器。而延迟退休,无非是想延长压榨时间! 3.调查发现, 89%的人认为单独工作时效率更高,但只有29%倾向于远程工作。63%的人表示,在办公室最常见的干扰因素是“大声吵闹的同事”。大约40%的人表示,假如同事能不再走过来闲聊,他们就能完成更多地工作。但有38%的人宁可“做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情——比如选择增加工作量、坐在一个吃东西声音很响的人旁边,或是更远的上班路程,也不愿意坐在老板边上。” 4.湖南高院介绍曾成杰案审判和执行死刑情况,称曾集资诈骗8.29亿,引发多起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死刑;今年6月14日最高法核准,本月12日执行死刑,当日长沙中院曾贴布告,因无曾子女电话故刑后寄通知书给其女婿。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中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5.美国50个州里有23个废除死刑,有些州对死刑是备而不用。对于保留死刑的州,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6. 7月14日,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多部门就加快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城镇低保户等八类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家庭拥有小车,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八类学生不得办理贷款。 7.一些游客表示,到冀宝斋博物馆去主要是冲着3A景区的牌子和里面的藏品。河北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验收看了看,冀宝斋博物馆有体量、有规模,硬件设施、软件服务、交通、游客接待能力等达到标准了,我们就给挂上了国家3A级景区的牌子。我们的打分评定不涉及里面的东西鉴定,摆放东西的真假,旅游部门管不了。” 8.7月15日上午,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法庭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共计人民币2941元,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未获得支持。 9.调查发现:我国80%的癌症患者确诊时即属于中晚期。90%的早期癌症是没有明显症状的,但等到中晚期出现了疼痛等状况时才开始察觉,这时就医,多数患者已失去了治愈的机会。而癌症发展到晚期,5年生存率极低,晚期肺癌一般存活期只有1年,肝癌晚期出现黄疸和腹水存活期为1至3个月。 10.李某因涉嫌轮奸被公诉后,其家人怀疑该女子是陪酒员。李某称,案发当晚,李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5人,离开酒吧及到达酒店后,女孩没反抗且“醉酒”状态不明显。李家人认为这么多人能在场证明,酒店有监控,要求做无罪辩护。 11.2012年英军现役与退伍军人自杀人数远超于在阿富汗阵亡士兵的数字。BBC电视时事栏目《广角镜》发现,去年共有21名服役士兵和29名退伍军人自杀,总数达50人,而同期在阿富汗死亡的英军将士共有44人,其中40人在执行任务时阵亡。 12.面对“地震遗址不见踪影,至少几亿人民币打了水漂”的质疑,北川老县城保护工作指挥部称,“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及遗址保护工程,总投资为4.7亿元,工程包括一座地震纪念馆、一个地震遗址保护区和曲山镇灾后重建的集镇任家坪。而真正用于北川老县城保护的资金未超过1亿元,主要用于修建拦沙坝、导流堤,经受住了暴雨引发的洪水考验,尽管遗址浸泡在洪水中,但建筑并未全部被淹没,震损建筑也未垮塌。 13.7月13日,韩亚航空空难涉事的浙江江山中学游学团搭航班踏上了回家的路。媒体称,江山中学为游学与中介公司合作已有7年,江山中学2013年为期半个月夏令营的费用为29300元。带队的老师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而旅游已被层层转包,到美国校园仅是参观。而相关旅行社给予的答复是:“难以联系到教授、学生见面交流”。 14.槟榔是砒霜同级致癌物,最易诱发口腔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把槟榔列入“黑名单”,和烟酒、砒霜等同列为一级致癌物。专家称:“口腔癌有60%左右的患者都和吃槟榔有关。”槟榔致癌原因有两个:第一,槟榔里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亚硝基,是致癌的化合物。其次,槟榔较硬,咀嚼时易对口腔黏膜造成机械创伤。印度是世界槟榔消耗最大国,口腔癌发病率居世界第一。 15.昨天,有关“我国人民币存款突破百万亿”、“中国人均存款77623元”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专家指出,人民币存款的统计口径既包括个人存款,也包括企事业单位存款和财政性存款等,计算人均存款不能简单地用人民币存款总额除以中国人口总数。而根据测算,以全国人口总数13.5亿计算,截至今年5月底,中国人均存款为32719元。数据显示,我国的储蓄率高达52%,就大国经济而言这在历史上不曾有过先例,而从储蓄动机来看,用于养老占了很大比例。 16.近年来,报考公务员成为了最受高校毕业生欢迎的选择。CEIC数据库的统计表明,2003年到2012年期间,报考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从4.1%上升到了14.1%。2013年又有112万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来争夺20839个公务员岗位,其成功率只有1.87%。类似的现象也发生在国企领域。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许多挑剔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宁可失业也不去做那些待遇与自己预期不符或者是被认为“低贱”的工作。 17.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加,21-25岁之间的青年失业率逐渐上升。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青年失业率仅为4.2%,初中及高中受教育程度的青年失业率则约为8%,大学受教育程度的青年劳动者失业率则进一步攀升,达到 16.4%,是小学教育水平人群的4倍。而美国高中以下受教育程度的青年失业率高达27.6%。但大学以上受教育程度的青年失业率降到了只有6%。 18.季卫东:我们就可以看到,强调中国梦的时候,必须注意两个层面。第一,它是不是和个人梦联系在一起,以保障个人的自由、合法权益,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每一个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很好的协调,这是调整的问题。这种协调需要把利益诉求能够表达出来,能够形成一个公共决定,就公共事务做出一个公共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恰好可以看到前面涉及到的是自由,后面涉及到的是民主,这两者加起来就是中国未来的法律秩序基本形态。在我看来,中国梦最后要落实到民主与法治上来。 19.盛洪:法院判决书和浙江高级法院发言人的讲话之所以错误百出,不顾基本的常识和逻辑,并不是因为法官们的素质太低,而是由于我国目前实际实行的司法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在这一制度中,法院只是一个前台摆设,法院判决只是在前台的表演,真正的判决早已由政法委规定好了。所以,为了执行政法委的政治目标,法官只能不顾判决书的法理是否通顺,逻辑是否严谨,才会出现遗笑后世的荒唐判决书。而政法委作为执政党的一个机构干预司法,才是我们法院不能独立判案的真正原因。 20.吴敬琏:在我看来,依靠强势政府、海量投资保持高速增长的做法早已走到了尽头。投入增长得很多,保增长的成效却愈来愈差。去年5月以后各地大上城建项目和“造城运动”,GDP增长速度在第四季度提高了0.9个百分点,到今年一季度又重新下降。但为此投入的资金却大量增加。开始的时候没有在银行信贷上表现出来,而是在银行的表外业务、影子银行、城投债的发行等社会融资增长上表现出来,使资产负债表中的杠杆率(负债率)不断攀升。到今年第一季度,这种信用扩张似乎已经传导到货币流通量上了。我担心,如果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恶化的情况,会给系统性改革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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