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

杨支柱 | “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zt)

2012-06-27 15:07:55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550 次  |  评论 0 条     公布日期: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西元1935年1月1日)       最新修正時間: 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西元2008年1月2日)       第二百八十八条 (自行或听从堕胎罪)       怀胎妇女服药或以他法堕胎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怀胎妇女听从他人堕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险之必要,而犯前二项之罪者,免除其刑。       第二百八十九条 (加工堕胎罪)       受怀胎妇女之嘱托或得其承诺,而使之堕胎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妇女于死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条 (意图营利加工堕胎罪)       意图营利而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百元以下罚金。       因而致妇女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百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二百九十一条 (未得孕妇同意使之堕胎罪)       未受怀胎妇女之嘱托或未得其承诺,而使之堕胎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妇女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二百九十二条 (介绍堕胎罪)       以文字、图画或他法,公然介绍堕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绍自己或他人为堕胎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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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今天我们被计生,明天我们被计死

作者:童话岛女士授权发布   我们, 70 年代、 80 年代出生的这批人,确切的说,中国大陆人,汉族人,将是有史以来命运最悲哀、最惨痛的人,年轻时我们被计划生育,老了后,我们将会被计划死亡。 不必说我们在计划经济大潮向市场经济大潮转换过程中失去的那一切,教育产业化我们赶上了,住房商品化我们赶上了,贪污腐化堕落,社会道德崩坏,我们都赶上了,辛苦工作,也只能像蚂蚁一样住在蜗居里,或者倾尽父母所有,成为房奴。我们呼吸的空气是污浊的,吃的食物是有毒的,过的日子是没有尊严的。 这些都还不够,我们还要经历有史以来人类从未曾经历的奴役,像猪狗一样的被奴役,无论男女,皆被视为畜生,可以任意摆布和控制其身体,尤其是生殖器官。计生委的屠刀对准世界上最无辜的生灵,那些还在母亲子宫里呼吸的胎儿。陕西镇坪县 2008 年曾出过著名的周正龙华南虎事件,如今,该县七个半月被强制引产的胎儿及其母亲,借助微博和网络,又被大家关注,这其实只是冰山一角,只是 30 多年来被屠杀的婴儿中最平常的一个。最惨绝人寰的是 1991 年山东冠县、莘县的“百日无孩”运动,婴尸累累,河水染红,比之纳粹屠杀异族,有过之而无不及。山东至今仍是计生大省,无数姐妹苟延残喘,只为割舍不下幼小的独子,不忍亲人遭遇连坐。山东是孔夫子的故乡,苛政猛于虎,孔子见了也只能在红色河川上长叹一声。 计生政策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是经济增长,人民幸福,还是短视愚蠢,人口结构扭曲,伦理人权被践踏,公民不存,仅余居民,这些网络上已经有太多的帖子,正反两方面经过了长期交锋,谁对谁错,心智正常者自有正解。正如杨支柱所说“是否支持计生,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智力水平的标准。” 不过,我们都是被洗脑的一代,不,好几代呢,一直以为我们默默的支持和忍受,是为了国家大义,为了民族的未来,但如今我们发现,事实截然相反!我们被欺骗得够了!时至今日,一项政策,直接管理和侵犯一个人最隐秘的身体部位和最基本的权利,而从未经过全民公投,任谁都有权质疑它的合理性。当前,大多数人的选择是作为顺民,像猪狗一样被奴役,被压迫,指望着寿终正寝。跪着生,不如站着死!有人说:被强制引产的孕妇和她丈夫是孬种,因为他们不会反抗,不会拼命!但是,别忘了,他们还有放不下的孩子,有父母亲人,爱使他们反抗,爱也使他们顺从忍让。很多人做梦都想再要一个孩子,不论男女,但因为家人的惶恐害怕与劝说,不敢付诸实施。这正是当前大多数所谓公职人员的真实心理与处境。有几个人能够达成夫妻一致,不顾后果,不惜一切,以身试“法”呢?计生委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罚你,使你和你的孩子,你的家人,陷入困难甚至悲惨的境地。如杨支柱先生那样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毕竟少。 鲁迅说:“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很多人以为,计生已经是极致,不会再有更残暴更无耻的政策出现了,此话我不敢苟同。暴政之所以为暴政,就是它没有界限和尺度。今天,计生委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施行计生,明天,他们将摇身一变,成为人口与计划死亡委,对我们实行计划死亡。 70 、 80 年代出生的我们,将正好撞在枪口上,成为被计死的对象,因为 20-30 年后,人口急剧老年化,社会生产力下降,没有足够资源养活那么多老人,而我们那时候正好衰老,首当其冲,将被号召,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地球,为了子孙后代,我们应自觉死亡,如不自觉,将由计死委强制执行死亡。这不是耸人听闻! 计生委对孕妇、婴儿、胎儿及其家人亲属,所做的手段不够恶劣吗?不够耸人听闻吗?不要以为社会会进步,某些国家机器会变仁慈,暴政如果不被推翻,就只会越来越变本加厉!今天我们不去呼喊,明天我们就会被计死!我们没有武器,没有普选权,我们仅有的就是这一点点空间上呼喊的权利!如果管理员删帖,就连这点权利都没有了。 美国公民拥有合法持枪权,曾引起不少争议,但最终这项权利被作为公民权利保留了下来,因为一个自由的人,拥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利,拥有反抗暴政的权利,拥有这种权利的人,往往更能珍视和维护他人同样的安全和自由。纵使是陋室,“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计生委的人更不可进,侵犯民宅者,公民有权当场击毙他。 今天我们不呼喊,不团结起来保护自己和亲人的基本权利,明天,我们将陷入更加万劫不复的境地。计死委的狗腿子们将推门入室,把你从被窝里拖出来,赤条条的拖上车,一笼一笼的运送到计死机构,以国家的名义,宣告你光荣死亡。今天亿万姐妹和胎儿婴儿遭受的一幕幕,明天将会重演,以更惨烈的形式,以更冠冕堂皇的理由。   网上查到一篇文章,出自叶剑铭,他提出过计死构想,说得很好: 自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推行了一胎化的生育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国少生了 4 亿人口,而且节省了 7 万亿 “ 社会抚养费 ” ,实现了 “ 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 。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卓著的丰功伟绩,然而,计划生育只是减少了婴儿的出生,却并不能减少老人,这毫无疑问严重加剧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所以我国有必要实行 “ 计划死亡 ” ,减少老龄人口。 这里指的 “ 计划死亡 ” ,是政府根据通过的有关计划死亡的法案,对已经达到 65 岁的老龄人口实行 “ 自愿安乐死 ” ,控制老人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有人说 “ 计划死亡 ” 违反人权。然而,生存权和生育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既然可以实行计划生育,毫无疑问同样可以实行计划死亡。   实行计划死亡可以得到以下好处:   1 、实行计划死亡,减轻对资源消耗和人口的压力,以使这些无用的老头占用的社会资源腾出来用于养育更多的孩子。   2 、实行计划死亡,控制人口老龄化,改善人口结构,减轻社会的压力。   3 、实现计划死亡,可以完全解放轻壮年,不必再为养老发愁,节省大量的养老储蓄而用于消费中去,极大的扩大了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该文,我为计死委简单构思它的政策条例。其实不用我们构思,现在计生的这一套就可以直接套用在计死上了,计生 30 多年的经验,也许到时候就是五六十年的经验,可以娴熟地用在计死上。到时候,大街小巷,电视报纸网络上,到处都是“计死光荣”的标语口号,哪家的老人如果不肯自觉死亡,将对其进行严厉惩罚,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可能被强行执行“安乐死”。 以网上叶剑铭的文章为基础,我进行了一些修订,简单拟出了一个条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死亡条例   第一条      成立人口与计划死亡委员会,通过《人口与计划死亡条例》,确定计划死亡为基本国策。 第二条   凡年满 65 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均属于计划死亡对象。   第三条   对年满 65 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国家实行分批、分类计划死亡政策,但均应在一年内执行完毕。 第四条   年满 65 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在其户籍所在地领取《死亡服务证》,持此证可办理领取工具、死亡执行、殓葬服务等事宜,合法死亡后加盖红章,其子女亲属持此证,方可办理入学、就业、经商、购房、出国等事项。 第五条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死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暂缓死亡。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六条 国家废弃、废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死亡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死亡,节省社会开支。   第七条 国家实行表彰奖励计死人员及其家属的政策。自觉在年满 65 周岁后一个月内自杀的对象,国家授予“计划死亡光荣老人”的称号,并提供除基本敛葬费外的追悼会会经费。获得“计划死亡光荣老人”称号者的子女家属,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计划死亡的奖励,除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外, 并按月领取 10 元的计死老人光荣费。   第八条 计划死亡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死亡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老人开展人口与计划死亡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年龄快到 65 周岁的居民开展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死亡、安乐死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九条 计划死亡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死亡的居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死亡方式,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倡但不强制使用绳索、跳楼、溺水等低碳方式,各对象可至基层计死机构免费领取相应工具设备。计划死亡后的老人,一般均应实行火化措施。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实行计划死亡的贪生对象,应依法缴纳社会赡养费。社会赡养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销市根据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行 5-10 倍,上不封顶的缴纳标准。但不按规定实行计划死亡的老人,缴纳社会赡养费后,最多可允许其再存活 5 年,届时由国家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育有 2 个子女并成长或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老人,计划死亡时间延迟至 70 岁;育有 3 个子女并成长或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老人,计划死亡时间延迟至 75 岁。依此类推。但最迟计死年龄不得超过 85 周岁。 第十二条 社会各届和政府机关均应以计划死亡为基本国策,定指标,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各项法规政策的制定执行均不得与计划死亡国策相冲突。违反计划死亡条例的老人的子女亲属,不得被录取入高校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得领取合法经商执照,不得领取驾照,不得领取护照。 第十三条 藏匿、帮助计划死亡对象逃避计划死亡的,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并将其计划死亡时间提前至 60 岁。计划死亡对象逃窜的,一经捕获,立即执行计死。为杜绝少数人出国出境逃避计划死亡,凸显社会不公,激化社会矛盾,特规定:计划死亡对象逃至境外的,以叛国罪论处,没收其国内财产,并要求引渡回国立即执行计死。 第十四条 计划死亡实行死要见尸的严格审查制度。修改出生日期以逃避计划死亡的,装死假死的,委托他人顶替代死者,一经发现,从严论处。 第十五条 国家发生重大战争时,国家有权将计死对象列入前线先锋部队。年满 60 周岁者可编入候补先锋部队。 第十六条 本条例执行时间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有效期至 2060 年 12 月 30 日。有效期满后,由国家人口与计死委决定是否无条件延期。 第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国家人口与计死委。                                                欢迎大家积极动脑,创作计死标语,例如:“朋友,你计划死亡了吗?” “山区人民要想富,多死老人多种树”, “ 65 岁不死亡,拆屋扒房 ! ” “孩子生了长大还能创造财富,老人只能消耗资源!” “地球母亲累了,我们不能再活了!”“死亡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少活优活,利国利家”。等等。当然,有些计生标语依然具有强劲生命力,没有过时,可以在计死运动中继续使用,例如“上吊就给绳,喝药不夺瓶”等等。        正如叶剑铭所言:“计生委的同志们减少了 4 亿婴儿出生,这一丰功伟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为减少我国人口数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再实行计划死亡,将为我国人口的结构优化、人口数量再立新功。这座伟大的丰碑将永远铭刻在子孙后代们的心中。相对计划生育而言,计划死亡对社会的贡献更大,所以计划生育与计划死亡一旦同时实施,我国将可以迅速成为宇宙第一强国。”      今天,我们如果不为冤死的亿万胎儿婴儿的灵魂呼喊,不为亿万被强制结扎上环强制每三个月孕检一次的姐妹们呼喊,不为亿万同样深受其苦的同胞兄弟们呼喊,那么,终有一天,计死委的屠刀架到我们脖子上的时候,悔之晚矣。我们善良、忍让、懦弱、自私、愚昧、残忍,我们牺牲那些幼小无辜的生命,拱手让出自己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让冰冷的刀剪伸进我们的裤裆,忍受羞辱,只为苟且偷生,终有一天,这屈辱的生命都不再属于我们自己,那时候,还能站起来反抗吗?那时候,孱弱的我们,早已成为国家眼里的垃圾,成为负担,人口红利消耗完毕,资源枯竭,劳动力紧缺,我们还指望什么活命?不被计死,也得饿死。 今天,网上有新闻说,陕西镇坪计生委的一些官员受到了停职处分,并对受害者表示歉意。这一姿态,又将麻痹多少人的精神,使多少人深感皇恩浩荡,使多少人对未来存有更多侥幸的期望?这一姿态,能挽回死去的亡灵吗?能宽慰伤痕累累的心灵吗?这一姿态,能拯救更多的婴儿和胎儿的生命吗?能使更多的男男女女免受屈辱吗?能使亡国灭种的厄运不降临吗?能使我们未来不被计死吗?我觉得不能,但我看到了一丝希望:在网络和微博的力量下,我们寻求真理和发声的空间比以前大了,我们的灵魂能吹到少许清醒的风了,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和权利,更明白我们想要的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团结。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是在暴政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们所能选择的最好的办法。但是最重要的是团结。一开始是一个人,然后越来越多,最后就有了力量。那时候,打工一族不再需要每三个月查环查孕一次,育龄妇女不再被强行或被自愿施行肉刑,丈夫们也不再被强制结扎,社会抚养费将是从国家发给家庭,而不是家庭被迫缴纳给计生委。 那时候,胎儿在母亲怀里是安全的,这个世界不会将他们视为负担,而是视为资源,视为希望。那时候,我们这个社会离和谐社会,真的是靠近了一大步。 那时候,我们也许不用担心被计划死亡。 ——但是这一切都需要大家的团结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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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1971-2009年中国计划生育人工流产手术总共超过2.5亿例

2012-06-24 20:01:08 编辑   删除 浏览 17 次  |  评论 0 条   杨支柱   根据卫生部2010年统计年鉴显示:中国一年计划生育人工流产人数最高时达到了1437万人,时间为1983年,另一个超过1400万的年头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1991年。1982-1991年的10年间除了1984年外,人工流产手术均在1000万以上。2000年一来,计划生育人工流产手术多稳定在每年700万人左右。1971-2009年中国计划生育人工流产手术总共超过2.5亿例。   这个数据包括了正规医院和计生服务站的所有自愿、强迫、强制的手术数量,但未包括私人诊所(常为性别选择堕胎和观念不开放地区的未婚堕胎所用)和每年至少150万例的药物流产。    强制计划生育是1971年试点、1973年推广到全国大部分地方的,70年代早期的堕胎手术自愿的比例远比现在低。     正如强奸可以用暴力胁迫,强制堕胎也可以用暴力胁迫。通过“人口学校”非法拘禁父母、公婆、丈夫或孕妇本人逼出来的“自愿”,通过直接强制邻居孕妇吓出来的“自愿”,还有通过动手扒房子吓出来的“自愿”(住宅不仅仅是财产,而是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在内的几乎一切私权的“皮肤”。),无疑应纳入强制堕胎的范围。但是因害怕社会抚养费或因为生育控制不得不借手计生人员做性别选择而堕胎,则不应纳入强制堕胎的范围,只能说胁迫堕胎。许多人可能会同意这个标准,但是仍无法操作。我们永远都搞不清到底有多少堕胎是强制的,多少堕胎是强迫的,多少堕胎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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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少生能快富吗?——驳程恩富的“摊薄论”及其他

2012-06-21 09:34:12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2226 次  |  评论 3 条   杨支柱   程恩富说,只有实行独生政策才能更快地增加人均收入,赶上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他说 6 亿是中国的最适合人口,中国人减少到 6 亿、美国人增加到 6 亿我们就赶上美国人的生活水平了。这意味着要让一大半中国人断子绝孙。断子绝孙也罢,他们无神论者大概不在乎这个。但剩下的 6 亿人口将老化成啥程度?难道美国增加的年轻人口都是靠别人养活的废物,以至于生产能力等同于退休的中国人?同时他又承认平均每个人创造的价值大于他(她)消耗的财富。除非他只考虑孩子作为消费者的这段时间,想过把瘾就死,否则这两个说法就是自相矛盾的。就凭这种毫无常识、毫无逻辑的“经济学家”充斥着作为政府智囊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教授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岗位,就实在让人看不到这个国家的前途。 俗话说“养儿不算饭米账”,养孩子只算经济账本来就荒谬透顶。适当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也有利于父母身心健康。带弟弟、妹妹不但增加很多乐趣,也增加亲情和责任感。反过来,弟弟、妹妹长大后又可以为老大分担对父母、对社会的责任。 多养个孩子当然要多花些钱,但由于衣物、玩具都可以大的用了小的接着用,食品可以避免部分浪费,大的到一定年龄还可以帮助父母带小的,两个孩子的开销最多是一个孩子的一倍半而不是两倍,但两个孩子成年后创造的价值却至少是一个孩子的两倍。 这还是在中国,在儿童福利较好的国家,譬如美国人的研究表明,养 3 个孩子带来的家庭负担是 1 个孩子的 1.6 倍。 第二个孩子消耗父母的精力除了最初两年几乎是两倍,往后就是一倍半,上小学以后年龄差距不大上同一所学校的孩子就“一只鸡也是养,一群鸡也是养”了,青春期以后养两三个比一个还省事!其实这是养孩子最大的经济成本,它导致大量妈妈一段时间内无法投身计算 GDP 的社会劳动。其实专职妈妈极大地增加了孩子们的幸福感,如果将来能将这种实实在在的福利换算成产值,那么养孩子的平均成本还将大幅度降低。其中的道理,把妈妈换成保姆就清楚了。 有人说多养孩子的教育开支与孩子数量同比增长。这种说法其实也是错误的。学校教育的规模效益比家庭开支更明显,如果不降低教育质量的话, 15 个孩子的班和 30 个孩子的班占用的教师数量几乎相同,否则就影响教师之间的分工,降低教学质量。至于校舍,我们知道在孩子减少的过程中大量校舍已经荒废了,多招学生不过废物利用而已。其他的教育成本跟员工工资和校舍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目前按人头收取异地户口学生或“超生”孩子赞助费的做法,跟交给计生委的“社会抚养费”一样,是为了抑制生育而故意抬高受教育的成本,并不反映真正的教育成本。此外,正是一个孩子导致的孩子的孤独和家长的焦虑,使得大量父母把孩子送进各种高收费的课程辅导班、钢琴班、舞蹈班、围棋班,极大地增加了教育成本。 此外,孩子的消费本身也拉动了供给,并增强父母干活的动力,从而增加了社会总产值或国民总收入,而不仅仅是摊薄人均收入。少养孩子的钱根本就省不下来,不过让父母少干点活、多打几圈麻将而已。 即使不考虑多养孩子的规模效益和增加消费拉动供给对总产值的影响,就算按人头摊薄,多生孩子对国民福利的摊薄影响也远不如程恩富们鼓吹的那么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11 年我国出生人口约 1604 万人,假如取消计划生育政策限制后出生人口增加一半(以现在年轻人的生育意愿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增加 802 万人, 802 万只占我国大陆总人口 134735 万的 0.595 %。当然这个摊薄比例会逐年递增,如果平均参加劳动的年龄为 18 岁,那么第 18 年将摊薄 10.71 %,这 18 年中平均摊薄 5.355 %。如果再减去养育规模效益导致的节省和增加消费拉动供给对总产值的影响,社会对这种摊薄几乎没有明显感觉。如果再考虑到强制计划生育本身增加的巨大成本,包括政府对计生系统的财政支出、对卫生系统和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职计生人员的财政支出、法院的计生案件执行费用、妇女为环孕检与“准生证”来回奔波的费用及误工等家庭成本、官民冲突和人为破坏所造成的损失,即使不考虑人才、资本外流的损失和将来可能的赔偿,少摊薄的那点 GDP 就已经入不敷出了。我过去说计划生育短期内提高了国民人均收入,现在看来连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 要说多生孩子“摊薄”收入的话,那么对家庭收入的摊薄比对 GDP 的摊薄效果要显著得多;因为社会上的人不都是育龄夫妻,即使育龄夫妻也不会都生孩子或生那么多孩子。譬如两个孩子的夫妻再生一个为多生 50 %,一下子 4 口人吃饭变成 5 口人吃饭,摊薄效果高达 25 %,持续 18 年,而不是 18 年平均摊薄 5.355 %。既然多生被摊薄的主要是家庭收入,为什么生育不应该由家庭自主呢? 持续 18 年多生一半孩子,意味着 18 年以后的每年的新增年轻劳动力增加 50 %。年新增年轻劳动力增加 50 %占现在总劳动力(比总人口少多了)的比例就远高于 0.595 %,何况 18 年后我国劳动力总量又大幅下降了。这个每年新增劳动力对总产值的增厚效果也同样是逐年递增的。如果取消限制并刺激多生一半孩子的效果能延续 42 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多生的孩子对 GDP 的平均摊薄程度还是 5.355 %,因为前 24 年出生的孩子已经是劳动力了。而这时整个劳动人口已经是废除计划生育后出生的人口,社会总劳动力跟坚持计划生育相比整整多出 50 %!当然再往后这些人口也会逐步成为养老的负担,需要继续生育足够的孩子来阻止过度老龄化。如果因为担心 70 多年后养老负担就不顾 20 年以后的养老负担,不让生孩子,那不是种族自杀吗?程恩富号称著名经济学家,但是他竟然没学好小学算术! 1996 年以后我国每年出生的女孩从没到达过 700 万,假如 30 %的人生四胎(因为不婚、不育、育前死亡现在估计已达到 20 %,等 95 后一代生孩子的时候因为性别比失衡很可能达到 30 %)、生三胎与一胎的同样多、其余都生两胎,每年也只能生出 1300 多万孩子,比现在每年出生的人口还少得多,而以现在的人均寿命最迟从 2029 年起中国每年死亡人口将超过 2000 万。 彼时鼓励生育连这个目标也无法实现,这个时代还可能有 30 %的年轻女人愿意生四胎吗? 所以到 95 后一代生孩子的时候鼓励生四胎都已经无力回天了。 程恩富当然又可以搬出“就业压力论”来糊弄那些弱智研究生们(他自称某次讲座前 30 %的研究生同意“一胎化”,听完他的报告就立即变成 95 %赞同了),但“就业压力论”与“人均摊薄论”是自相矛盾的。出生的孩子多一方面增加婴幼儿用品、学生用品的消费,一方面降低妇女就业率,在大约 18 年的时间内是消解就业压力的。正是计划生育极大地恶化了上世界 80 年代、 90 年代的就业压力并形成了今天的“民工荒”和即将到来的人口老化。现在的“就业压力”完全是迎合独生子女家长望子成龙愿望的高等教育大跃进的产物。除了人口年龄结构,就业压力也与经济结构和经济周期有关,跟人口密度没有关系,跟人口总量更没有什么关系。 顺便说一下程恩富的“国情论”,为什么同样应该“自由而负责任地生育”别的国家不需要强制一胎化,程恩富求助于中国特殊国情。程恩富对特殊国情的概括并不是中国人口密度高,因为他不好意思说中国大陆比港、澳、台和日本、韩国、以色列、荷兰、德国的人口密度大,也不好意思说人口密度大的城市比地广人稀的乡村经济落后。他所谓特殊国情就是中国人口总量世界第一。如果是这样,那么把中国分裂成一万个国家,难道就可以很快超过美国人的生活水平?程恩富到底是在说梦话,还是在暗中鼓吹分裂中国?其实印度如果不分裂出孟加拉、巴基斯坦,早就人口总量世界第一了,哪轮得着中国?印度不搞强制计划生育,其经济近年也步入了快速发展通道,而且因其年轻的人口结构和较为合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而被公认为最有发展潜力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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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超生教授”的妥协(zt)

实习记者_王岚清  记者_张小摩 北京报道 摄影_刘浚 6月6日,2岁半的“黑孩子”杨若楠上户口了。 这之前的两年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为女儿若楠的“超生”问题而下岗,并被要求上缴社会抚养费240642元。之后,他起诉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并撰写大量批判计划生育和分析人口问题的文章,甚至不惜以“卖身交罚款”等行为艺术进行抗议,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真正的转机发生在今年5月。赋闲在家的“超生教授”杨支柱,带着一家人回到湖南老家住了半个多月,这期间,他错过了一个来自学院人事处的重要电话。等到5月底他回学院后,才接到正式通知,他可以回学院上班了——但暂时不能讲课,为他专设了一个科研岗。 记者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确认了这个消息。杨支柱还表示,“据说安排工作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让我再靠批判计划生育吃饭。” “不上街,不上访,只上网” 今年2月8日,在起诉北京市海淀计生委(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失败后,杨支柱发现妻子陈虹的银行账号被冻结了。4月下旬,该账号被划走了240642元后,被解冻。 这个“罚款”决定,是根据2011年6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实施的。冻结之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立即从账户上划款,因为上面的定期存储利息就要到期了。为减少杨的利息损失,法院采取了“人性化”的执行,划款时间改在了4月14日定期存储到期之后。 从冻结到划款的过程中,抗争了两年多的杨支柱心有不甘,他通过微博等平台在网上发起了“杨支柱要饭”的活动,向愿意支持他的网友募捐,每份的额度为100元。 在公告中他声称,“我需要的是支持,不是怜悯。凡是赞成计划生育政策的,千万不要因为同情我的遭遇而捐助;凡是怀疑我想借此发财的,千万不要因为怜悯我的孩子而捐助。” 据杨支柱披露的数字,通过“要饭”事件,他一共得到了校外捐助11万多元。许多人因为关系特殊,不止捐了100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也有十多位教师和几位处级干部参加了捐助。“要饭”活动集中进行了一周后,杨宣布所得款项已能满足他的生活需要,不再接受捐款。 从“卖身交罚款”到“杨支柱要饭”,杨支柱策划的一系列抗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也许是担心划款后杨支柱会有过激反应,在划款之前,杨支柱所属的紫竹院街道主任、书记和居委会先后要找杨支柱谈话,学校管计生的干部和居委会主任也找过他。开始,杨支柱一律不见,后来他的律师朋友周泽出面,他才在居委会见了街道办的主任、书记。 据杨支柱说,这次见面的主题是劝说他“自愿履行”法院判决。 杨支柱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个提议。对方表示若杨能“自愿履行”,可帮助他免除部分滞纳金,杨对此十分不屑。他计算过,两年的滞纳金也不过一两万元,更何况只是免除一部分,他不可能为这点钱“低头”。 对方随即又提出为杨支柱解决工作问题。“我们看你特别会找毛病,我们想改善一下居委会的工作,你给我们当监督员,到我们街道上监督居委会,他们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你给我们指出来。他们不改正,你就向我们报告。” “我不干,跟我学的民法专业没有关系。” “你媳妇想不想工作?” “当然想工作。” “要不我们给她安排居委会的工作?” “行啊,我媳妇原来在外企,下岗以前1个月1万。” 街道办主任、书记无语了。这样,杨支柱把对方给堵了回去。 在划款前一晚,海淀法院执行员、街道办书记、学校保卫处长、市公安局的一位警官等几方组成的“强大”阵容,再次来到学院做最后的斡旋。主题仍然是劝说杨支柱“自愿履行”,并明确表示可考虑他的困难免除滞纳金和执行费。 杨支柱十分不解,为何要搞这种“劝说式自愿”?他回答:“账号已经被冻结了,法院要执行是法院的事,没必要经过我同意。”对方又一再解释说,不需要他出任何书面的东西证明“自愿履行”,划款的工作也不需要他签名。“那不就是强制执行吗?为什么说我自愿履行?也不用我签名,什么都不用!真的搞不懂!”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二三十分钟,后来还是那位警官向他挑明了内理。“他们就是要吃个定心丸,担心你又想出什么鬼点子吸引眼球甚至妨碍‘稳定’。”杨支柱恍然大悟,他也做了表态,对法院执行其财产“不上街,不上访,只上网”,法院执行员最终也同意只用“执行”、“划款”字样,不提“强制”或者“自愿”,滞纳金和执行费依然免除。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参加“劝说”的紫竹院街道工作人员。但在杨支柱向记者出示的由海淀区计生委在5月11日下发的《告知书》中,可看到下述文字:关于2010年9月2日对杨支柱、陈虹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一案作出的京海人口收字(2010)11号决定已得到执行,可持本告知书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子女入户事宜。 5月初,划款完成后,法院把相关证明送到杨支柱家中,计生委也把办户口需要的《告知书》亲自送上门,甚至附送温馨提示:别把东西弄丢了,上户口的时候,法院的划款收据也得带上。如此的热情服务,让杨支柱有点哭笑不得:法院和计生委也开始上门服务了? “我并没有赢,计生委也没有全赢,算妥协吧。”杨支柱说。 妥协之后 6月5日,杨支柱在微博上宣布回校上岗的消息后,大多数人表示理解或高兴。但质疑他“被招安”的声音也出现了:“是要堵住你的嘴吗?”、“招安了!恭喜啊!” 面对“招安说”,杨支柱表现得有些愤怒。他的逻辑是:自己既未落草,谈何招安?“我不过是被迫留职,现在重新起用。跟那个‘造反’完全不是一码事。海瑞罢了官再重新起用,不是招安。”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某些所谓支持者眼里,“斗士”必须斗争到一无所有、悲惨绝伦的地步才能满足他们?“白白被拿走了24万,还少了两年多工资,现在依然受歧视不让上课,一些自称曾经支持我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表达他们的‘失望’了。” 今年年初,超生事件出现转机后,包括妻子陈虹在内的家人就劝说杨支柱接受这个结果。“他们怕以后又出什么变故,都说把孩子户口给上了,就踏实了。” 2012年6月4日,杨支柱正式去学校报到。这一天,距离他被解职已经两年零两个月。 就杨支柱的重新上岗,记者就此先后致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宝国、人事处和法律系。法律系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杨支柱确实已经重新上班,是科研岗,现在还不能为学生讲课。 “重新上岗跟当初解聘一样据说都不是学校的意思,目的主要是堵塞我‘卖身交罚款’和‘要饭’的借口,或许还包含减少我批判计划生育的时间的意图,而我也乐得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杨支柱在微博中如此自述。 为其设立的科研岗,还附加了一个限制条件:不准申报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研究课题。“我问我研究什么,上面有安排没有?(书记回答说)上面没有安排,就是不要你在外面流浪,要把你搞回来。第二是说你自己报课题不能报计划生育类的。”这个科研岗,比之前的教学岗位时间上更自由,而且“收入比之前要高”。 两年的漫长抗争似乎就此结束。杨支柱的代价,就是两年的不断折腾以及24万余元的罚款。他没觉得精神上有什么伤害,“因为生孩子之前也可能遇到这些事,再说没有很激烈的事端,(比如)把你抓起来关半个月。” 他也一再对外声明:不会因为有了工作就改变自己的观点或停止关注计划生育问题。不过,之前类似“卖身交罚款”或“要饭”这样的极端方式不会采用了,“已经搞过了,实在搞不出什么花样来了。”如果可能,他更原意采取游说人大代表、给官员寄些宣传材料等相对温和的方式。 杨支柱批判生育控制政策已经超过20年,在二女儿杨若楠出生以前,他已经写了三四十篇反思计划生育的文章,被媒体称为“超生教授”之后,他便把几乎所有精力都投入其中。“我能把几乎任何话题,包括物权话题——譬如18亿亩耕地红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等,都用不了几句话就轻而易举地转到人口和生育问题上来评论。” 他有些得意地声称:“我就像孙悟空一样,有一双识别计划生育这个‘妖怪’的火眼金睛,不管它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象出现。” 这些日子,他开始整理自己批判生育控制的文稿,已定稿30万字,书名暂叫做《下岗副教授谈“人口问题与生育权”》,但他不知道是否能公开出版。 “妥协”之后,他的言辞依然犀利。在他刚写就的万字长文《我只是一个普及常识的常人》中,他回顾了自己这两年的经历并阐述了自己的人口和生育观。在其中,他驳斥了“减少人口以增加人均财富”等论点,称“强制堕胎对妇女的侵犯远超强奸”。在微博上,他的观点与社会学家李银河的部分生育观针锋相对,引起了不少争议。 不过,在实践方面,他的态度变得明显有些悲观。他之前曾放言,计划生育政策两三年就能放开,自陈心境说“(我)并没有幻想打赢官司,只想拖一拖,万一拖黄(计生政策调整到普遍二胎)我就‘赚’了。” 但两三年已经过去,杨开始承认,“现在越来越不敢说这个话了。” 小女儿的户口解决了,杨支柱又开始担心大女儿杨若一上小学的问题。采访当天,正是若一去报名上学的前天,杨支柱有些担心,因为学校报名要求中有一项是需持《独生子女证》。说到可能遇见的麻烦,他扯着嗓子道:“不让我报名,我就去起诉他。” 不过次日,他就告诉记者,女儿并未由于缺少《独生子女证》而受到刁难,下个月,他们就可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了。 抗争的日子正在远去,他明显轻松了很多,甚至开始谈起有关幸福的话题。“我们家有两个孩子,父母孩子都在一起。在中国,我们算是幸福的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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