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与治理 | “伟大领袖”好不好
写在前面:此文本不想投选网,可当我看到据说是一位张将军的主帖后面网名为呀三一的跟帖后,毅然决然还是投了——即使“呀三一的愤怒,自有一股不可侮的凛然正气”,我也管不了那么多。 呀三一在跟帖中有段话是这么说的: “在当今荒唐盛世里思念主席感觉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35年前的9月9日,毛泽东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毛泽东35年后的今天,中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仰危机。伴随着道德下滑,各种矛盾集中凸显,党和国家面临的挑战日益严重,将中华民族再次推到了最危险的境地。毛泽东给我们留下的老本吃得差不多了,只有让毛泽东思想复活,让毛泽东思想这面大旗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在新时期放出耀眼的光芒才能化解这场危机,舍此别无他法,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相信。” 可本人却不信。 此外,真是太巧合了,我下面至少作于呀三一帖子之前的文字仿佛就是要送给这位网友似的。既如此,那就送吧。 拙文如下: 若在文革时期,仅就这个题目,仅是如此提问,即有可能要了闵某人小命。 如此说来,中国社会毕竟还是进步了。让我先浮一大白再说。 1 孟子只说民贵君轻,绝不敢去想若是无君后会如何? 转眼毛泽东去世35年了,也不知哪根神经又撩起我想到自从“主席”去世后,我们就没有了“主席”,没有了“伟大领袖”。 后来的“总设计师”已经算不上※,等而下之的就更不用说了。总之,毛泽东没了之后,中华民族的“主席”和“伟大领袖”也就没了。 没了就没了。没了谁,地球都照样转。只要不是昧着良心说话,毛泽东没了之后,中国人民不仅照样生活,在物质生活上显然比有“伟大领袖”的时代还要滋润一些。 2 就人类发展史而言,把一个人称作“伟大领袖”,其实是一个进步了。而在称“伟大领袖”之前,我们更普遍的称呼而现在又知道的,大约还是先叫王,后来又改叫皇上,叫万岁爷,而皇上万岁爷又称天子,即天的儿子,是“上天”派其来治理臣民的,因此,大家都只能匍匐在天子脚下,然后山呼万岁。 在天子时代,普天之下,只有奴隶,只有奴才。难怪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那篇《中国人民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在杂志上发表后又在网上发表时,有网友跟帖就这样说道:“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皇帝一个人站起来了,其他人全趴下喊万岁。” 这样说,虽嫌极端,却也并不诬蔑。毛泽东在中国人的心里,除了被称作“伟大领袖”外,确实也还给人以“王”以“皇上”以“万岁爷”的感觉——他老人家活着时也不知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 3 可人类文明总是在不停地进步,这样一来,比“天子”称呼要进步得多的“伟大领袖”也落后了。我们尤其看到,凡有“伟大领袖”的国家,人民其实并不幸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玩。有些国家甚至还与王与皇上时代庶几相同,严重的,更是等而下之。 这可不是信口开河。 二十世纪能称得起“伟大领袖”的很有几个,而最最著名的非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莫属。前不久读到崔卫平教授一篇文章,题为《迷人的谎言》,说的是一位活了很长的女艺术家的“故事”。读其中提到有关希特勒的某些细节,让我有茅塞顿开或叫醍醐灌顶之感。 比如说,纳粹分子当时见到希特勒的那个著名的行礼姿势(估计也就是我们在影视中看到的,两腿啪的一并,右手胳膊抬起往前一伸,同时整个身子略向前倾),“它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遇到对方、互相问候的意义,而是一种效忠的象征,是要表明‘我是服从的’或者‘我是属于元首的’诸如此类的含义。而且它需要人们一再表明这一点,需要一再公开自己的效忠,让所有的人得以看见、得以听见,这同时也在呼唤别人同样的忠诚。在这种互相展示和卖弄当中,形成那样一种广泛的气氛背景,于其中任何人也别想有别的想法和举动,不存在一丝一毫的缝隙。因此,仅仅是举手之间,指向全部纳粹统治和镇压的体系。” 其实,中国有那么几十年,单说在中共高层内,见到“伟大领袖”后虽没规定一定要有某种行礼,可一个“主席”的称呼已尽显效忠了,也更是表明“我是服从的”或者“我是属于主席的”。让人悲哀的是,在这一点上,“主席”不仅并不比那个“元首”仁慈,相反还更加残忍,对那些即使表示效忠也确实效忠的人们也没有放过,甚至还置不少在他面前“主席”长“主席”短的老战友于死地而后快,像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就都是大家张口就来的例子。 不用说,苏联也是有“伟大领袖”的国家。可在有“伟大领袖”的七十年里,苏联人民吃够了苦头。又因斯大林连自然科学家都不放过,以至于有些自然科学家听到斯大林这个名字都会颤抖。仅就我所看到的荒唐到近乎笑话的苏联历史,包括一些“段子”,就让人有点不寒而栗,这里不说也罢。 再有,就是被政府称作“用鲜血凝成战斗友谊”的那个近邻,至今也还有“伟大领袖”,被中国民间称作“金二”。然而,也不知那个“伟大领袖”和他已经去世的爹——也就是那个老“伟大领袖”是如何领导的,说起来也独立大半个世纪了,其人民却仍要依靠国际上的不断援助才能勉强活下去。前不久还从电视报道中看到,他们民族的另一半,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因“跟着美国跑”而发展得欣欣向荣的南韩,以人道主义的精神又给不仅一直有“伟大领袖”领导且还与他们“摩擦不断”的一半运送去多少多少吨面粉。我想不出,这有“伟大领袖”领导的一半居然也还好意思接受。 这大约正应了中国过去故事书上所说的“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想想,与我们“用鲜血凝成战斗友谊”的这个邻邦,现在,或说几十年来,不都一直处在“饥不择食”的情形之下吗?真是悲哀! 4 几年前,自己写过一则短评,题为《有些话是不能不说的》(网上可以搜到拙文),其中就一位作者在谈有关“毛主席专用陶瓷”时说的有些话,很让人不安,甚至感觉就是在歪曲历史。现容本人将其中一些段落移至此文中,算是又抄一回自己。 比如那作者文中有段话是这么说的:“毛主席生前生活极其节俭,连睡衣打了补丁也舍不得换件新的。一日三餐,基本上以吃素为主,偶尔吃几块红烧肉,老人家都诙谐地笑称是‘打牙祭’。” 依作者这段话来看,毛泽东过的完全是“苦行僧”的生活。只是我实在不知道作者说的是什么年代——是毛泽东1949年后在北京还是他“老人家”当年在延安住窑洞时?毛泽东在生活上并不奢侈,睡衣上打有补丁,好像这都是事实。但说他老人家“基本上以吃素为主,偶尔吃几块红烧肉”还要认为是“打牙祭”,那就是天真得不可爱了。这里我不想搬出过多的资料乃至早就公开的他老人家的食谱,只拿已经去世的河南杂文家王大海先生发表的题为《白头宫女说玄宗》这篇杂文中征引的史实,来证明这个作者到底说的是真实还是谎言。 王大海先生在文章中告诉我们,他先是从一家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很炫人耳目,叫《和中央首长跳舞的日子》。大约又因还配有作者——面目姣好的一位少女的照片,于是,王大海不经意间将文章读了一遍。那么这篇文章说了什么呢?通过王大海的转述,我们知道文章说的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一位本来是海军疗养院护士后为文工团员,从杭州到首都近十年间执行“重大政治任务”,即陪伴各位中央首长跳舞的回忆。回忆的主人当时还是一位女孩子,说她开始“执行任务”是在杭州“汪庄”(王大海先生插了一句,说:“这地方我仅闻而已,只知道这是西子湖畔一座最高级的园林式别墅,普通人即使是世世代代杭州人,是一辈子也难以踏进这座园子的”),后来从杭州调到北京,进了“海政歌舞团”。她经常去执行光荣伟大的任务:参加中南海、紫光阁等举行的舞会,多次为伟大领袖伴舞——时间是1957年至“文化大革命”。 因这篇回忆文章写得很生动,有些细节更是耐人寻味,王大海做文章时忍不住原文引述了一些。这里为节省篇幅,容自己只引其中一部分。回忆录的主人写道:“那时天天有舞会,我们没觉得腻而是很想去,因为每场下来,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快乐都有。精神方面自然是觉得光荣自豪;物质方面呢,舞会中间有一盘盘的炒杏仁儿、大香蕉和其他水果点心,都是平常吃不到的东西,十一二点舞会散场。首长们都走了,我们留下吃了夜宵再回去,夜宵是很丰富的,有鱼有肉,这一切,对我们这些女孩子来说,都非常美好。有时候吃完夜宵还招待看参考电影,都是香港的。”看“参考电影”而且还“都是香港的”,我们现在完全能理解。只是我实在不知道,是否这些伴舞的女孩子比国家领导人尤其是比“毛主席”的身体还金贵,让毛“以吃素为主”,而让这些女孩子伴舞后倒是“有鱼有肉”? 我们说话写文章,尤其说到历史,都不能不拿出证据来。王大海这篇文章被选入多种版本,这里是根据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中华杂文百年精华》,在第624~625页。还要说的是,王大海这篇文章几乎都是在引用或转述,自己很少说话。只在结尾处,他说了这么几句:“这位当年的美丽少女写得明白:时间是在1957年后的那几年,那是怎样的‘岁月’?!”又说,“在全国,特别是本人所在的河南省,不正是大跃进!饿死人!吹破天的时代吗?仅仅是在中原这块沃土上,饿死的农民数以百万计……联想到这儿,我的心为之颤栗了!” 再容笔者接着说几句:还是“困难时期”,而且连伴舞的女孩子尚且能吃到“大鱼大肉”,那么,不是“困难时期”,又还是国家领导人,尤其还是“伟大领袖”还是“毛主席呢”?就算毛主席想“基本上以吃素为主”,中南海里那些负责领袖们饮食起居的“管理人员”会答应、敢答应吗? 5 南都周刊前不久有一期刊出一篇《 李庄说李庄案 》的报道,也就是说有关律师李庄案的庭上庭下,我们终于可以听到当事人的诉说了——尽管此时的诉说因可以想见的原因依然有很大的保留。 这不能怪。在一个有16万律师的国家,司法高官依然敢于说“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你叫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们包括律师们,说话时又怎敢不有所保留呢?只是那高官不懂,众目睽睽之下的“历史”是包不住的,犹如纸包不住火一般。 这里当然不是要探讨这个话题,只是其中一个细节更引起我的兴趣。这篇文字中李庄律师告诉采访他的记者,出狱后,他“有些无所适从的感觉。确实不习惯”。当南都周刊记者问他这句话的所指时,李庄是这样说的:“失去了自由548天,刚一出来呼吸到突然到来的自由的空气,确实有些不习惯,所谓惯性就是不自由成为习惯,自由反而成为不习惯了。” 好一个“惯性”!短短548天,就让一个身份属于律师的国民居然也习惯了“不自由”,或说反而对自由“不习惯”起来。这种情形,恰恰印证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性即奴性,也表明我们就是容易产生“伟大领袖”的国度。难怪到了二十世纪,在鲁迅在胡适在郁达夫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眼里,中国仍是一奴隶之邦! 想一想,现在已进入信息时代,堂堂一律师,仅仅是受些精神压迫(好像没有肉体虐待)而不自由五百多天,从牢狱出来就对自由已经“不习惯”了,那么在几千年特别是在始皇帝之后两千多年的专制集权压迫下,你叫中国人又还如何坚持“自由的习惯”?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