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天下

从自由到“目田”:每一个汉语都在沦陷

不知对敏感词语的屏蔽是不是所谓的中国特色,不过,因屏蔽技术严苛、僵化而闹出的笑话之多,中国若说排世界第二,想必没有哪个国家敢排第一(朝鲜人民表示观众情绪基本稳定)。最新鲜的笑话来自魔兽游戏。8月31日,《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国服终于开通——另有台服、欧服、美服等早在2008年底便已开通,国服迟到了20个月之久。受尽煎熬的玩家发现莫名的苦难还在继续:游戏新增了许多屏蔽词,如“自由”、“性感”、“激情”、“诱惑”等(此前“文胸”、“沙僧”等词汇皆属屏蔽之列),如果玩家注册账户名中含有这些词语,即被要求强制改名。由此衍生了一个新名词:“目田”,用来代替被“砍了头”的自由。      当自由成为无头的孤魂野鬼      恐怕没几个词语,比自由被阉割、屏蔽更加意味深长。   我第一个博客,建在某网站,当该网站把“乳房”列为敏感词的时候,我选择了告别;转移阵地到另一网站,该网站先后将“维-权”、“宪-政”纳入剪刀手之下,我欲再逃,却发现以中国之大,竟无处不受敏感词过滤网的毒害。区别只在于,何处尤其酷烈,宁可错杀一千,决不错放一个,何处相对宽容,当然,这种宽容极具偶然性,更多取决于审查者的一己之德。而且,这一人的良知担当,无法撼动体制化之恶的一分一毫,愁容骑士恶战权力风车过后,荼毒依然荼毒,荒唐依然荒唐。最终,担当者被卷入极速而冷酷运转的威权机器,或者被同化为螺丝钉,或者粉身碎骨,沦为炮灰。   就我所见,你可以把一些“三俗”词汇设为敏感词,可以把一些反意识形态话语设为敏感词,可以把一些党国要人设为敏感词,可以把一些异议人士设为敏感词——对于后二者而言,你禁止人们批判(赞美)他,同时则禁止人们赞美(批判)他,你卡住了民众的喉咙,同时则堵住了自己的耳朵。但我从来没见过,自由被列为禁品,置于刀口,凡从刀下过,都得挨一遭,有时斩你项上首级,有时割你脐下三寸,于是乎,言必称自由的战士,或成无头的孤魂野鬼,或成被阉了小头而只剩下(冤)大头的太监。   由此可划出敏感词政治的三个历史阶段:先是生殖器官、低俗词汇连同某些伟人熠熠生辉的姓名,不分青红皂白,高低贵贱,一股脑被投入言论雷区的搅拌机。其次,随时势的恶化,风波的泛起,某些特定词汇被发配关押于言辞的囹圄,最可怕的是,本来仅该判三个月的拘役,却判三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如“游-行”、“瓮-安”、“石-首”;再如“维-权”等,被判有罪,简直就是六月飞雪的千古奇冤,它们被迫扮演词语帝国的赵作海之角色,时刻准备把牢底坐穿。再次,便是“自由”的沦陷。   这毋宁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标志,一个无以自拔的悖论。我们追逐自由,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每搬动一块石头都要流三五斗鲜血,不曾想,才刚刚上路,作为目标的“自由”却成了敏感词,成了他人眼中的刺,尽管我们追逐的自由是一种权利,一种气质,被禁止的自由只是一个狭义的词汇。然而,在历史的转折点上,一个词语的重量,胜过一支军队、一座城池。假如自由从此失踪,我们焉知什么是liberty,什么是freedom;我们焉知《勇敢的心》里面华莱士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不是“共-产-党万岁”?      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      自由被砍了头,“目田”风行天下。借用林毓生先生的话讲,这乃是对中国现实的创造性转化。记得以前有人写文章,质问“中国人失去创造力了吗”,现在,答案有了。不过这创造力始于压迫,而非始于自觉。   对付敏感词审查,国人妙招迭出。譬如用拼音以及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代替敏感词(如世博简称SB),用错别字代替敏感词,用繁体字代替敏感词,甚至改动版式,通用是简体横排,有一种软件,可以将内容自动改为简体竖排。所谓你有拐子马,我有麻扎刀;你有金兀术,我有岳元帅;你有狼牙棒,我还有天灵盖呢。见招拆招,以无招胜有招。   殊不见,网友曰:砍了“自由”的头,还有“目田”;抽出“目田”的骨头,还有“日日”;榨干“日日”的血,还有“口口”。纵然将“口口”烧成灰烬,自由依然在我们心中龙腾虎啸。而从言辞到行动,从心灵到现实,只有区区一把杀猪刀的距离。   “自由”向“目田”的成功转化,从最具喜剧效果的角度,给了屏蔽者最犀利的一击。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某些人会认定,屏蔽和审查是解决言论与思想问题的良方。你禁止一个词汇,却不能禁止它背后的精神激荡;你屏蔽你眼中的罪恶,却不能将罪恶从此世彻底祛除。说到底,这一剂药方的本性乃是自欺欺人,是一副狗皮膏药,糊在了近视眼上。   “目田”的诞生,是政治近视眼们最大的苦痛。他们本以为“目田”是一根针,走近一看,原来是一颗锋利的钉子;伸手去拔钉子,却被扎出了血,原来钉子身上还有毒刺——这是自由之刺。自由虽掉了脑袋,双足却深深扎根于这块土地。本该在胸中欢腾的鲜血,洒在了地上,化作春泥更护花。   自由被禁,恰恰折射出了敌视自由者心头的恐惧。   其实,任何一个词语被禁,都是它的荣耀。   邓丽君:“为什么会禁止我的歌曲?”   鲍勃·迪伦:“不管是什么原因,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      每一个汉语都在沦陷      作为词汇的自由被屏蔽、砍头的同时,作为权利的自由同样遭到公权力的非法侵犯。作家谢朝平因自费出版记录三门峡移民史的《大迁徙》,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抓走。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样,这是一个著名的口袋罪。问题是,口袋再大,大不过公理和正义,谢朝平一未参与经营,二未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经营的口袋,装不了他的脑袋。   自由的沦陷绝不仅仅是一个词语的沦陷,它能否保住头颅,更多取决于谢朝平们的出版自由、人身自由能得到多大程度的捍卫。如果谢朝平们的自由比枯萎的稻草还要脆弱,如果谢朝平们的合法权利之建构,乃是用竹签代替钢筋的豆腐渣工程,那么,哪怕自由之头巍然耸立,哪怕自由被写入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典,它终究是一纸空言,如断了线的风筝,被抽干了精血的行尸走肉;终究改变不了沦陷的命运。   数年前,网上曾流行同题作文: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今日,当自由沦为“目田”,正可重新命题:每一个汉语都在沦陷。   欢迎关注法天下新浪微博: http://t.sina.com.cn/fatianxia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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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孤雁:论中国宪法中的绝对权力

在世界民主力量的压力下,一切民主或标榜为民主的国家,都制定了宪法。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虽然实际上反对的人不少,但敢于公开反对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世界上最著名的独裁者之一斯大林建议下,中国的最高统治者毛泽东也决定制定出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以保证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虽然我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提出了我的个人见解,认为中国的宪法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律,实际上不过是一份反映执政党意志的政治文献。但我们仍然可以对该宪法文本进行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解读,从而认识中国国家的本质。   宪法学的理论一般认为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为了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必须限制国家权力,同时建立一种权力分立和制衡的机制。从中国宪法的条文来看,中国的宪法似乎也不例外,除了缺少罢工权外,依照宪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自由等。虽然中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但毕竟它只是一个立法机构,而国务院则是享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则是司法机关。在我国,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也是由三个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同西方世界一般国家相比似乎没有明显的差别。中国宪法似乎也是规定公民权利和建立分权体制的一部法律,外表上看起来符合宪法民主性的基本要求。   但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并未得到宪法起码的保护。我们的立法机构消极无为,既没有尽到足够的立法责任,也没有对行政机关进行卓有成效的监督。当中国公民面对独断和专横的行政权力侵害时,既不能指望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保护,也不能寻求司法的公正救济。甚至我国的司法权也表现出很明显的独断和专横的特征,在本质上和行政权没有什么区别,且日益走向腐败。   中国公民像西方世界的人民一样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宪法规定上来看,中国公民也可以用手中的选票来选举自己满意的立法机构,并通过立法机构监督政府。但事实上中国公民感觉不到手中选票的价值和分量,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一点都不让人民满意,基本上和选民没有联系,不受选民的制约,也不对选民负责。因此,国人普遍认可一种来自西方世界的说法: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过是橡皮图章。同时人大在现实中往往成为安排退休党政领导的地方,和它本来应有的立法职能极不相符。不管怎么说,人大代表在名义上至少还要受到选民的制约,其委员长连任的界数不能超过两届,因此中国的立法权不可能是绝对权力。它不仅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绝对权力,实际上它连宪法上规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也远远没有得到落实。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应该是一个议行合一的国家,立法权在三权中应该最强势,实际上却恰恰相反,立法权是最弱势的权力。如果仅仅从宪法的规定来思考问题,中国的立法机构应该是一个受害者。   中国政府无疑拥有极其巨大的权力,不仅拥有强悍的行政执法权,并且还拥有很大的立法权力。依据宪法的规定,中国政府至少要对立法机关负责,并且和司法机构是平等的地位。宪法规定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平等地位,就为行政诉讼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提供了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更使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有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中国的行政权虽然极其强大,但我们依然不能把中国的行政权称之为绝对权力。况且,依据中国宪法的规定,每一届中国政府的任期为五年,和立法、司法机关一样,并且国务院总理的连任界数不得超过两届。很显然,中国的宪法基于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对行政权在法律上设置了很多的限制。中国宪法的这种规定符合文明世界的惯例,没有用中国特色作为突破文明底线的借口。因此,中国政府的行政权力虽然巨大,但还远远算不上绝对权力。有时候,中国政府的实际权力似乎不是太大而是太小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几乎无权过问政治,而是埋头于发展经济,一天到晚都忙于增加国民生产总值,似乎只是一个经济发展机构而已。   依据中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式的司法机关由检察院和法院构成。检察院的权力几乎无足轻重。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它在人事上受制于立法机构,在财政预算上主要受制于行政机关,并且其司法活动要直接对立法机构负责,同时还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因此,虽然中国人民正在承受着司法专横和腐败的苦难,但从宪法上分析,中国的法院并不享有绝对权力。司法专横和腐败的根源在法院之外。法院虽然是中国法律人相对集中的地方,但在中国的权力格局中尚只是处于边缘的地位。   那中国的宪法中是否存在着绝对权力呢?什么样的权力可以被称之为绝对权力呢?   简单地说,绝对权力就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它是一切权力和权利的源泉,可以限制和监督其它的权力和权利,本身却不受权利或其它权力的限制,即不受法律的限制。苏联宪法第六条规定了这种绝对权力,而中国则把它写在宪法序言里。这种绝对权力在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概念都叫做执政党的“领导权”。这种权力究竟有多大,边界在哪里,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是什么关系,法律上毫无具体的相关规定。从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有权力必有义务,可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没有为这种权力设定义务,更别说是对等的义务了。这种权力的存在和延续,没有时间的限制,没有条件的限制,没有边界的限制,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绝对权力。   有一句话很多法律人耳熟能详,“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英国卓越的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名言。伟大的法学家孟德斯鸠则说过这样的话:如果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合而为一,人民的自由便不复存在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合而为一的所谓领导权,就是绝对权力。   很多国人感到疑惑,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的监督机关,可腐败却依然蔓延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可遏制?为什么中国宪法上的公民权利无法变成真正的权利,人民的自由根本得不到法律切实有效的保障?为什么中国的司法改革进展缓慢,并且看不到司法改革的光明前景?这就是因为中国的宪法和现实中都存在着一种叫“领导权”的绝对权力。中国不怕法律的人比比皆是,不怕领导的还真没有几个。   这样的宪法如何能够得到人民的尊重和信任呢? 欢迎关注法天下新浪微博: http://t.sina.com.cn/fatianxia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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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懂政治的法院院长为什么讲出不懂政治的话

 

 

2010425日上海举办的第三届法院院长论坛上,合肥市中级法院院长许健表现得很“懂政治”。他说“正确的政治方向是能动司法的适用前提,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的能动司法的着力点,不断解放思想是能动司法的最大活力。”2008年从合肥市瑶海区区委书记的位置上调任合肥市中级法院院长的许健,据说曾在合肥市中院创造了执行率和结案率双百分之百的光辉业迹,被许多同行刮目相看,尽管刮目相看的目光中带有些许疑惑。许健院长关于能动司法的这段话,被一些网友评价为中国当代法院被政治化标竿。

当然,在这次院长论坛上,也有人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表示“西方国家兴起司法能动有两个背景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严守“权力之分”。司法能动就是司法权要逃离司法权范围,向立法权和行政权渗透,制约急剧扩张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第二个条件是司法必须独立,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能动。”

还有人认为,中国现在的司法能动与西方的司法能动相反,具有中国特色,那就是中国司法能动就是象许健院长所说那样,司法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去做,让司法能动地去为党委和政府服务,成为党委和政府的驯服工具,而不是象西方司法能动地去限制和制约行政权和立法权。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谢佑平则更说出一段让人清醒的话:“法官是没有上司的,如果一定要说法官有上司,法官上司就是法律。”这是马克思在论证“法院该是一种什么形象”时所说的话。这是马克思对司法独立和司法本质的深刻概括。而司法和行政合一是封建专制时代的产物,是我们一直批判的东西。

有人说,司法独立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精髓。而让法律服务于政治,把党和政府的利益放在法律之上则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也是违反中共十七大“依法治国”精神和温总理“法比天大”的法治观的。

最后,许健院长还是提到了法院及法院院长的困惑,“他特别提到了法院终审不终的问题,判决没有权威,涉诉信访不断,尽管宪法对法院的地位规定得很高很明确,但在现实中其实是把它当成一个党委机关或政府部门,甚至法院还要担负文明城市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任务”。

有人评论说:“法院不讲法律而讲政治,不依公理而凭领导的眼色判案,判决怎么会有权威?判决没权威,当事人当然要申诉,要上访。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院沦为‘一个党委机关或政府部门’的情况是谁造成的?这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当然,人们不会忘记,在2008年的“安徽律师吊证案”中,正是这位许健院长力排众议,在中国政法大学专家论证意见和安徽省高院行政庭、合肥市中级法院行政庭以及法律界人士都认为安徽省司法厅处罚错误的情况下,以“讲政治”为由,拍板维持了安徽省司法厅的错误处罚,保全了司法厅长的面子。

有人提出疑问,这位很懂政治的院长,这会儿怎又讲出如此不懂政治的话?

也许这些不懂政治的话,才是这位院长的心里话。

 

 

参阅文献:《防止能动司法变成盲动司法的遮羞布》,裁201055日《南方周末》,作者:郭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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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法学教师(上)

时代的法学教师(上)

——为江平先生八十华诞而作

贺卫方

青年时代的江平先生
 
一、在石河子思念江老师
 
自从到石河子大学支教以来,我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民以食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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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破飞机的总统是好总统

这个截图的ip地址说明,评论的所谓网友,也不都是真的,有些是专门干舆论导向工作的。

 

    现在看各种新闻,总要问一下: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比如山西煤矿井下被水困住(泡着的?)的矿工基本上都被救上来了;比如山西疫苗事件中,卫生部说孩子的死与疫苗无关,并且干脆一劳永逸地直接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对疫苗问题做鉴定;湖南郴州血铅儿童的事没人管,跟没发生过一样;现在都在说云南干旱,可有人说贵州更干旱却“低调”不张扬;刚才看新闻,说波兰总统府让百姓进去瞻仰了。我好像看见一个人流眼泪了。我还是怀疑:一个人死了,不管他是谁,总有最好的朋友和最恨他的敌人,镜头对着不同的人,就是不同的含义了,这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新闻导向”问题。我在想,波兰总统遇难了,波兰大部分的百姓是悲痛还是高兴或者悲恸还是有放鞭炮的冲动?就搜索看看波兰的情况,找到了这一篇有数据的,拷贝过来。在铁血论坛上也发现有高兴地跳起来要欢呼的,而且连着好几个评论都是一个腔调。为啥要跳起来表示高兴?原因是这个总统是对中国正腐不友好的。我觉得这种态度属于被输入了什么程序的机器人的态度,不是正常的人的大脑发生的心理活动,所以对其大骂“活该”的言论不拷贝。

    我想说,一个坐破飞机的总统,一定是个好总统。波兰是东欧剧变的发生地之一。目前波兰的制度,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以下资料来自网络

    10日发生的波兰总统莱赫‧卡钦斯基及其随行的数十名政府高官们飞机失事事件成为最近人们关注的热点。初步调查显示,失事原因可能是由于恶劣的天气下机师强行降落造成的,而总统乘坐的图—154专机也成为调查的方向之一。人们在哀悼之时,不免深感困惑:一国首脑的专机何以如此不堪?难道波兰政府真的买不起一架好一点的飞机?
    波兰前外交部长洛特菲尔曾表示,波兰政府的专机机况很糟。据悉,此次坠毁的专机已经使用了26年,曾经好几次因为机械故障而停飞,去年才进行过大幅度翻修。而且图–154耗油很凶,长途飞行,比如从波兰飞往美国,中途至少要落地加油一次。尽管波兰政府就该不该将前苏联时代的专机换掉已经辩论了很多年,但因为政府财政拮据,专机更新的计划始终无法实现。

    波兰政府的财政“拮据”到什么程度,居然无法为总统更换专机?

    资料显示,2009年波兰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418.807亿兹罗提,约合4969.92亿美元(1美元约合2.7兹罗提)。2009年底,波兰人口数为3810.1万人,也就是说,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3,044美元,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18位。而根据中国官方数据,同期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35,353亿元人民币,约合49,315亿美元(1美元约合6.8人民币)。截至2009年底,中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3793美元。由此可见,波兰的发达程度远远高于中国,甚至在东欧国家也是佼佼者。

    目前中国国家的收入分配主体为政府、企业、居民,现有分配比例为33:30:37,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是13:27:60。也就是说,在发达国家,老百姓应占收入分配的最高比率。波兰政府如果按照中国的收入分配比例,每年33%的国内生产总值会属于政府所有,换言之,波兰政府每年应该有1640亿美元的收入,买一架2亿美元左右的波音747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波兰统计局近期公布的统计显示,前3个季度波兰公民人均月收入3077兹罗提(约合1139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4%,并且波兰内生产总值的1/3来自个人消费。此外,波兰不仅实行全民免费教育,而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也就是说,波兰政府将所得收入都还给了人民,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政府要员几次提议更换专机,都被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政府缺乏足够的经费。也是,有议会在监督这政府,有谁敢乱花钱呢?!

 

    中国的情况,尽管绝大部份老百姓的生活有了改善,但仍有一到二亿的贫困人口,缺吃少穿。而且中国现在的房价高的离谱,许多人没有医疗保险,教育费用也逐年递增,工作更是一年比一年难找;在这诸多的压力下,中国人活的相当的辛苦。据说2001年花了1.2亿美金向美国订购了先进的波音767。该架飞机的设计可容纳100人,机上的真皮椅子都可转成床。此外,飞机的紧急氧气供应可维持1小时,比一般的20分钟长。机上也安装了一部48寸电视及卫星通讯。不过,由于后来在进行内部装修时,发现里边藏有27个窃听器,导致江震怒,拘捕了二十多名负责专机事宜的下属。中国的“空军一号”也就此销声匿迹,不知去向。

    政府不仅花费巨额资金订购专机,而且其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08年,曾有学者提出了三个3000亿的说法,即公款出国3000亿、公款招待3000亿和公务用车3000亿元,并认为中国的行政成本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超过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尽管中共政府对此否认,但中国的行政成本过高绝对是个不争的事实,而对百姓的回馈则是逐年递减。比如对于教育的投资,2000年前中共政府只有3%,2000年后才慢慢增加到3.8%,与我们的邻居印度的6%相差了不少,更不用说达到发达国家如德国的8%了。

    大概正是波兰政府和总统的如此节俭,才让无数波兰人痛哭失声。不是有这么一句话么: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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