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被控涉嫌煽颠罪的高纯炼走出看守所

    2月15日下午,我接到湖北省咸宁市实验小学教师高纯炼妻子电话,她告诉我说,高纯炼已从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回家,咸阳市中级法院是以取保候审方式将他释放。     高纯炼是在去年二月“茉莉花”事件中被抓获,后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刑拘逮捕,2011年10月1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纯炼被抓后,家属一直想聘请我做律师,但因没有办法联系上我,就聘请了当地律师介入案件。     2011年12月下旬,高纯炼家属从别人打听到了我的电话,后我接受了聘请,2011年12月28日,我到了咸宁市,第二天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会见了高纯炼。当时,案件已开庭两个多月,一直拖着不下判决。     高纯炼案件,证据很不充分,现有证据根本难以定罪,法院只好把案件报请上级决定。当时家属问我,高纯炼何时会有结果,我为家属分析道,案件还会继续拖一段时间,很可能要等到“茉莉花”事件一周年时。没想到,还真被我言中了。     从本案证据来看,高纯炼是不构成煽颠犯罪的,应以宣判无罪方式将他释放才对,现法院以取保候审方式将他释放,很可能是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吧?     这让我想起左晓环“煽颠”案,在被羁押一年零八个月后,检察院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而终结案件,但没想到的是,左晓环出来后,随即又将最初办案单位三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附: 参加“散步行动”,被指煽颠犯罪 (高纯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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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死刑日

    今天是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百年日,也是国际反死刑日。     反死刑日的消息,在国内媒体上难以看到,不知今年反死刑日主题会是什么?     中国作为世界上死刑罪名和执行死刑人数最多的国家,国内媒体可能也不好意思对这个国际日作报道吧?     中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颁布实施,哪时离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有三十年时间。     1979年颁布的《刑法》中,规定了28个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占到所有死刑罪名的一半以上,在其他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中,除贪污罪外,都要求在犯罪手段上具有暴力性,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重刑主义思想主导下,哪一类犯罪严重,就提高法定刑期。如认为,盗窃犯罪严重了,就给盗窃罪判上死刑;卖淫嫖娼犯罪严重了,就增设强迫妇女卖淫罪的死刑;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金融秩序犯罪严重了,又增设伪造货币罪、非法集资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在1979年至1997年期间,全国人大还陆续制定23个补充规定,增设了50余种死刑罪名,从而使死刑罪名达到80个之多。依靠多判死刑来遏制犯罪,也只起到一时治标效果而已。     由于死刑罪名多达80个,而且很多死刑罪名适用死刑条件宽泛,因而判处死刑的案件非常多。在司法实践中,有盗窃二、三万就被判处死刑的。加上死刑的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导致最后一道关口没有严格把关。     1997年《刑法》出台后,缩减了部分死刑条文和罪名,规定了68个死刑罪名。201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尽管罪名有所减少,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     由于中国死刑罪名太多,有时甚至还滥用死刑制度。因而遭到了西方国家的批评。但我以为,西方国家的说法,与事实不完全相符。要知道,中国在控制死刑方面同样是有骄人的“成绩”。例如,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最高刑期可以判死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个别的贪污受贿官员会被判处死刑,很多贪污受贿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腐败官员,司法机关也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有一些副部级(副省级)以上的大贪官,还能羁押在条件很好的监狱,比如秦城监狱里“安享”晚年。     在中国没有废除死刑制度之前,我想对死刑的判决,更应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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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愧为“共和国脊梁”

乔志峰撰文评论道,只会投或只敢投“赞同票”的人,不管她(他)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值得原谅——此种做法即使不能说是“媚权”或患有“软骨病”,最起码缺乏应有的责任感,不应该也不配成为“脊梁”。   但“共和国脊梁十大卓越人物”称号评选,有些评的还是名副其符。在这次评选活动中,福建林洪楠律师评为“共和国脊梁十佳杰出律师”称号。                              (7月10日林洪楠获荣誉称号,我与他聚餐时拍摄)     林洪楠律师,自称老顽童。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援藏。在西藏山南地区公安处,从事军事法庭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在文革期间,他差点被执行了死刑。1981年内返福建,其先后任福州市公安局预审处、法制处副处长、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在任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期间,创建福州市律师援助中心(全省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和福建省消费者法律支持中心,并在福州市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随着律师制度健全和改制。1996年初,辞去政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创建福建天钧、法炜律师事务所,任律所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建省警察学会会员,曾任福建省八届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作为证券律师,参与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配股工作。   有着如此深厚“背景”的林洪楠律师,没有利用自身的关系在证劵领域“赚大钱”,为家庭为子女创造财富,却好打抱不平搞法律援助,林律师说,“当事人找上门,我们不能拒绝,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天职。”坚守法治底线的他,代理过很多弱势群体的维权案件,在2009年的福建三网民案中下场比较惨,受到了停业一年的处罚,对于一个执业律师而言,此相当于“被干掉”,至少在这个案子中是出局了,林律师应是中国律师界,被停业处罚的最大年龄律师。    如今,年过古稀的林洪楠律师仍然活跃在维权第一线,他不愧为“共和国脊梁”。   附乔志峰评论文章链接: 《 只会投“赞同票”的倪萍何以成了“共和国脊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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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四日:美国独立纪念日

    7月4日是美国的独立纪念日,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正式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高度概括了当时资产阶级最激进的政治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宣言的最后一部分庄严宣告独立。    《独立宣言》内容: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宁愿忍受,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为了证明所言属实,现把下列事实向公正的世界宣布: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迫切而极为必要的法律,要不就把这些法律搁置起来暂不生效,等待他的同意;而一旦这些法律被搁置起来,他对它们就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便利广大地区人民的其它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但这种权利对他们有无法估量的价值,而且只有暴君才畏惧这种权利。   他把各州立法团体召集到异乎寻常的、极为不便的、远离它们档案库的地方去开会,唯一的目的是使他们疲于奔命,不得不顺从他的意旨。   他一再解散各州的议会,因为它们以无畏的坚毅态度反对他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在解散各州议会之后,又长期拒绝另选新议会;但立法权是无法取消的,因此这项权力仍由一般人民来行使。其实各州仍然处于危险的境地,既有外来侵略之患,又有发生内乱之忧。   他竭力抑制我们各州增加人口;为此目的,他阻挠外国人入籍法的通过,拒绝批准其它鼓励外国人移居各州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藉以阻挠司法工作的推行。   他把法官的任期、薪金数额和支付,完全置于他个人意志的支配之下。   他建立新官署,派遣大批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耗尽人民必要的生活物质。   他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的立法机关同意,就在我们中间维持常备军。   他力图使军队独立于民政之外,并凌驾于民政之上。   他同某些人勾结起来把我们置于一种不适合我们的体制且不为我们的法律所承认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那些人炮制的各种伪法案来达到以下目的:   在我们中间驻扎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他们杀害我们各州居民而仍然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制的权益;   罗织罪名押送我们到海外去受审;   在一个邻省废除英国的自由法制,在那裹建立专制政府,并扩大该省的疆界,企图把该省变成既是一个样板又是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以便进而向这里的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极权统治;   取消我们的宪章,废除我们最宝贵的法律,并且根本上改变我们各州政府的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关行使权力,宣称他们自己有权就一切事宜为我们制定法律。   他宣布我们已不属他保护之列,并对我们作战,从而放弃了在这里的政务。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沿海地区,焚烧我们的城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在公海上俘虏我们的同胞,强迫他们拿起武器来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亲人和朋友的刽子手,或是死于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陷阶段中,我们都是用最谦卑的言辞请求改善;但屡次请求所得到的答复是屡次遭受损害。一个君王,当他的品格已打上了暴君行为的烙印时,是不配作人民的统治者的。     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弟兄。我们时常提醒他们,他们的立法机关企图把无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曾把我们移民来这里和在这里定居的情形告诉他们。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善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因此,我们实在不得不宣布和他们脱离,并且以对待世界上其它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和我们作战,就是敌人;和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因此,我们,在大陆会议下集会的美利坚联盟代表,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郑重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相互保证,共同宣誓。   (附:1943年7月4日《新华日报》社论—— 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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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监狱、那起惨案、那位律师……

看着遍地狼烟的今日利比亚,局外人或许会问,这么大的一场风暴,谁是那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其实,利比亚的这场战争,或许得从2月15日说起,那一天,在利比亚的第二大城市班加西,有示威者上街游行,抗议当局逮捕律师法思·特比尔。那天的示威,拉开了这场战争的序幕…… 1.那座叫阿布·萨利姆的监狱   律师法思·特比尔,他的名字和阿布·萨利姆监狱联系在一起。   据人权观察组织介绍,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为了将全国的持不同政见者一网打尽,让警察和安全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搜捕反对人士。当局还给批评人士冠以“流浪狗”(stray dog)的骂名。数千名利比亚男子因而锒铛入狱。这些囚犯中,既有伊斯兰主义者,也有世俗的反对者,但很多都是无辜者,他们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呆在错误的地点而被抓。   最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被送往阿布·萨利姆监狱。这个监狱位于的黎波里郊区,戒备森严。实际上,这个阿布·萨利姆监狱究竟有多少人,至今仍不清楚,因为卡扎菲当局一直对此讳莫如深。人们知道的是,阿布·萨利姆如同人间地狱,条件恶劣不堪。曾在阿布·萨利姆待了整整7年的马哈茂德,回想起往事,至今仍心有余悸:“有一整年,我都没见过太阳。当他们(指狱警)用电棍拷打我们失效后,他们就减少我们的饭食,让我们饿着肚子。他们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还不如动物。”   在西方人权组织看来,这个监狱在利比亚“臭名昭著”。1996年6月29日,1270多名政治犯因抗议狱中不人道条件而哗变,随后惨遭杀害。卡扎菲政权毫不客气地将囚犯遗体送到郊外集体埋葬。死难囚犯绝大多数来自班加西。在利比亚,这个惨案又叫“阿布·萨利姆大屠杀”。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对1996年的这次大屠杀展开独立调查。西方媒体通常称这事为“阿布·萨利姆监狱大屠杀”。   按曾在该监狱做饭的萨法伊(现已在美国居住)所说,在1996年6月28日下午4点40分,第4区的囚犯劫持两名狱卒,数百囚犯从第3、第5和第6区逃跑,他们对不能见家属以及监狱条件差深恶痛绝。后来,狱方答应与囚犯谈判。囚犯释放了一名狱卒(另一名狱卒已死)。到了6月29日,1270名囚犯聚在天井里,准备和闻讯而来的卡扎菲的连襟阿卜杜拉·森努西谈判,但他却下令让屋顶的卫兵开枪。这被视作有预谋的屠杀。   在短短3个小时之内,1270条人命就没了。在利比亚内战前,“阿布·萨利姆监狱大屠杀”被认为是卡扎菲执政期间规模最大、最残酷的一次镇压行动。 2.那个叫森努西的官员   人权观察组织2004年对这次屠杀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卡扎菲的连襟阿卜杜拉·森努西不但没与囚犯举行谈判,反倒下令全副武装的军队上到监狱房顶,并命令军队用机关枪扫射那些在监狱空地上集会的犯人。   据英国《卫报》2011年2月22日的报道,如果说卡扎菲今年听从手下建议,不惜一切挽救其政权的话,这个建议很可能就来自森努西。森努西被视为卡扎菲最信任的得力干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森努西就因残忍无情而臭名昭著。在卡扎菲的反对派列出的有关“战犯名单”上,他排在第二位,仅次于卡扎菲。利比亚的一名前“圣战战士”诺曼·贝诺特曼非常了解森努西,“森努西就是死也支持卡扎菲。这个家伙没有城府,但非常残忍。他俩都同意靠武力来镇压起义。”   在20世纪80年代初,森努西是卡扎菲政权负责内部安全的头目,卡扎菲政权的很多反对者就是死于他手。一名流亡外国的利比亚人声称,在整个利比亚,人们都害怕森努西,“因为他嗜血成性”。他是卡扎菲的左膀右臂、耳目和命令的执行者。卡扎菲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3.那些要讨个说法的死者家属   多年来,利比亚政府矢口否认曾发生过监狱屠杀事件。直到2004年,卡扎菲自己才承认有这么一回事。他当时说,犯人家属有权知道有关这次事件的更多信息。但是,时至今日,卡扎菲政权仍未正式发布有关此事的详细情况。惨案的消息通过各种途径传出后,由于忌惮卡扎菲的独裁统治,不少死者的家属噤若寒蝉。但随着卡扎菲政权在该问题上的态度松动,恨透了卡扎菲政权的死难者家属开始冒险抗议,向政府讨要说法。这些死难者家属的主要诉求是:弄清亲人尸体的下落、明确这次大屠杀的责任人、寻求相应的赔偿。   据《爱尔兰时报》2011年3月3日报道,自2007年至今,每逢周六,不少妇女就会聚在班加西市面朝大海的法院门前,她们的诉求只有一个,就是讨一个说法。她们都披着黑色的衣服,举着相框,泪眼滂沱。相框里的照片,是她们的父亲、丈夫、儿子或兄弟。她们所知道的是,卡扎菲的安全人员将她们的亲人带走了,这一别就是永诀。这个妇女群体有个名字,那就是“阿布·萨利姆家属”——她们的亲人永远消失在利比亚戒备最为森严的监狱中。   2008年12月,在北班加西法庭的裁决下,利比亚当局开始向死难者家属发放死亡证明,但证明矢口不提死因与1996年监狱屠杀有关。当局愿意提供巨额补偿,以换取这些家庭不再对利比亚当局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班加西绝大多数的遇难者家属拒绝接受这种赔偿条款,并坚持要求查明真相。   娜迪亚·特比尔是律师法思·特比尔的姐姐。她捧着一个精致的相框,里面是她丈夫贾马尔的遗照。1989年,时年27岁的贾马尔被卡扎菲的安全人员拘捕。娜迪亚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我们不是要钱,我们是要讨一个说法。我们只是想知道,我们的亲人到底怎么样了。”另外,律师法思·特比尔的一个哥哥伊斯梅尔也在那次惨案中失踪。   在她们中间,还有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她们的膝盖上,放着早已褪色的照片,老泪纵横。一名老太太的一个儿子在1977年就被逮捕。多年以前,当局告诉她,不要再来看他了。这句话撕裂了她的心。班加西居民萨拉赫说:“阿布·萨利姆是我们国家最深的伤口。每次我从这些抗议的妇女身旁走过,我都忍不住泪如泉涌。”   其实,当年的死者很多都是非常年轻的男子,有些还稚气未脱。在1993年,23岁的贩卖衣服的阿克拉姆·朱比消失了。后来,他的家人听一名获释的狱友讲,阿克拉姆死于大屠杀。阿克拉姆的弟弟讲述了犯人在狱中抗议的情况:“他们(犯人们)说,‘我们希望改善条件,因为我们的生活和动物没两样。’他们根本不敢奢望获释,只是希望得到和其他地方的囚犯一样的对待。他们说,‘我们想呼吸,想看看太阳,想活下去。’”阿克拉姆的姐姐法伊扎义愤填膺地说:“他并没参与政治,他的罪名只是在清真寺祈祷而已。我们想知道到底谁杀害了他,为什么要杀他。我们要求正义。” 4.送了14年的食物和衣物   在家属们看来,亲人未经审判,就被投入大牢,理由无非是涉嫌反抗政府。   多年以来,这些死难囚犯的家属一直以为亲人还在狱中,一直去探监,给他们的亲人带吃的和穿的,狱方也不让他们会面,实际上,他们早就死于非命了。一个名叫法阿德·阿萨德·本·奥马兰的男子说:“我们送了14年的衣物、食物和药物,直到有一天,他们告诉我,他已经死了。”奥马兰提及他死于狱中的姐夫,伤心欲绝。“他们告诉我们,他在监狱,但他们不允许我们看他。政府说我们可以每隔两个月来探一次监。”   这些妇女认为,没有她们,2011年的这次起义就不会发生。她们要让卡扎菲永远记住这次惨案。 5.那位8次被捕的律师   美国国家公共电台2月28日披露,法思·特比尔是个律师,也是“阿布·萨利姆家属”团体的发言人。在当年那1270多名遇难者中,有3名特比尔的家属——他的一个哥哥、一个堂兄以及一个姐夫。   多年来,他几乎每周都要在法院门前进行孤独的抗议,以讨回公道。他说,“这些囚犯哗变、要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公正的判决以及探访权。这个残忍的政权在3个小时内就屠杀了他们,并试图掩盖犯罪事实。”他此前7次被捕,频遭拷打。   今年2月15日,在班加西,卡扎菲政权再次将他逮捕。然而,在中东风起云涌的抗议浪潮之下,法思·特比尔被捕点燃了利比亚的火药桶。死难者家属上街抗议,与此事无关的数千名当地人也走上街头,要求释放他。一个新时代的序幕就此拉开。   法思·特比尔后来透露:“2月15日,大约20个全副武装的安全人员到我家中,将我逮捕。这个消息很快就在遇难者家属中传播开来,他们决定示威,要求释放我。”2月16日破晓,他被释放了,但卡扎菲当局仍不让民众继续抗议。随后的2月17日,班加西的街头抗议演变成暴力冲突。   法思·特比尔也亲口说:“是我们这些阿布·萨利姆家属,点燃了这场革命。利比亚人早已准备起义,因为他们都经历了司法的不公。但他们需要一个由头,而释放包括我在内的人,就是他们群起抗议的理由。”现在,他已经是设在班加西的过渡政府委员会的一员,但他仍很谦虚。他认为自己没能力或野心来领导这次革命。他说,他也没意愿来领导利比亚。他说:“我希望他(卡扎菲)面临公正的审判。”中东在线网站2月27日评论说,年轻的法思·特比尔没一点架子,也不装腔作势。他敢于挑战卡扎菲,他已成为“反卡扎菲起义”的面孔之一。   现年39岁的法思·特比尔说自己仍没时间谈恋爱。他惟一的娱乐就是看比赛。当这一切都结束后,他只想与某个女孩约会,然后稳定下来。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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