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法广 | 台北一周: 台湾最高法院院长卸任时炮轰马英九侵犯审判权

这件事是这样,台湾法院的法官审理案件时,在一审和二审都是公开分案,所谓公开分案就是采用计算机乱码分案,没有办法要把某案交给某个特定的法官审理,计算机乱码分案之后,哪个案子在哪位法官手上审理,则对外公开,完全透明。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平,因为法官有其背景,也会有个人好恶,甚至还会有政党倾向,计算机分案后对外界公开,比较没话说。 但台湾的最高法院,一直是采取「保密分案」的方式,已经实施了六十二年,「保密分案」其实也是用计算机分案,但处理计算机分案的法官只知道某个编号的案件分给了某甲法官,却不知道案件的内容;负责编号的人员虽然知道案件内容,却无法知道这个编号的案件分派给了谁。据说当年采取这样的分案方式,是鉴于第三审通常就会定谳,为了避免被告向法官关说行贿,甚至威胁到法官的安全,或媒体的好恶批判,让法官受到压力,影响裁判的公正性,因此采取「保密分案」方式,对外也不公开哪一位法官在审理哪个案件,希望给法官最大的独立审判空间。 但马英九总统最近发表谈话,认为最高法院不应该继续维持「保密分案」的方式,分案的方式应该要透明化,曾引起最高法院法官的反弹,前几天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更猛烈炮轰马英九,说他侵犯审判权,干涉审判独立,这个风波在台湾社会引起了相当大的震撼。 ●据说,这位炮轰马英九的最高法院院长,在交接典礼致词时,用词非常强烈,不但炮轰马英九,连带强烈批判了台湾的司法院院长和继任的最高法院院长,主要的论点有哪些? 这位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显然非常生气,而且有备而来,据说,他花了一整个晚上,拟了一篇致词稿,标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交接典礼当天就语气高昂地念出来。他批评马英九听了年轻法官的怂恿,竟把手伸进有关审判独立的「保密分案」当中。他指责马英九把「保密分案」曲解成「公开审判」的反面词,甚至把它污名化,曲解为「秘密分案」,还亲自指示继任的最高法院院长必须改变做法,他认为,以总统的高度做出这样侵犯审判权的指示,非常不值。 这位卸任院长也批判了在现场担任监交的司法院院长赖浩敏,说最高法院为了确保审判独立的「保密分案」,司法院长依法不但不能碰触,更应该挺身捍卫;他也强烈炮轰继任的最高法院院长杨鼎章已经「被摸头」了,令人「失望透顶」,还提醒他「只为做官却迷失自己,将来历史会有公断」,当时场面非常尴尬。由于当时最高法院全体法官都起立鼓掌,甚至称赞杨仁寿是「正义之声」,可以想见,马英九想要推动的司法改革,未来在最高法院可能还会面临很多阻力。 ●最高法院院长卸任时,这么严厉地批评马英九总统,马英九有没有什么响应?台湾的舆论怎样看待这件事? 马英九总统透过幒统府发言人响应说,「公开分案」的诉求不仅是基层法官的意见,更是律师及学术界长期以来的呼声,一、二审法院早就已经采取「公开分案」的作法,实施起来并没有困难,并且普遍受到法律界的欢迎。 马英九还说,终审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行之有年,当然有它阶段性的功能,实质操作面也不等于最高法院就因此胡乱分案。但是他强调,「透明化」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涵,如果能推动终审法院「公开分案」等透明化的改革,将可以增加人民对司法改革的信心。 至于台湾的舆论,则大致倾向支持马英九和「改革最高法院行动联盟」的意见。台湾舆论界多半认为这位卸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指控,如同政客的选举语言,毫无事实根据,栽赃抹黑,可以说自毁英名;也有媒体评论认为,既然是最高法院首长,论事说理,就不能像小孩子生气斗嘴一样,气胜于里;媒体也质疑他,为什么一定要采取「保密分案」的措施,才能审判独立? 总而言之,这个风波未来还会继续受到瞩目,但司法院已经和刚接任的最高法院院长开过会,并取得共识,将会修改「保密分案」制度。未来,台湾最高法院的法官会不会抵制这项新措施或者反弹,值得后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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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新西兰法院中止中国企业购地交易

姜照柏的公司计划购买新西兰16个牧场 新西兰法院下令中止了一项中国企业收购新西兰牧场的交易。 高院法官福里斯特·米勒周三(2月15日)裁定新西兰政府上月批准中国投资者在新西兰购地时夸大了这笔交易将带来的经济效益。 米勒称政府需用更严格的评估标准来检讨这项交易。 中国上海鹏欣集团计划购买16个新西兰牧场,这是中国投资者首次收购新西兰的土地资源。 鹏欣集团的董事长是房地产巨富姜照柏。此项投资的金额超过2亿新西兰元。 新西兰政府于上月批准了此项交易,在新西兰引发强烈争议。 一些当地的农场主和商人采取法律诉讼试图取消这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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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台北一周: 台湾立法院酝酿邀请马英九做国情报告

这件事其实很有趣,台湾从1992年实施总统直选以来,总统前往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就明订在宪法里,但到现在20年了,却从来没有真正实施过。主要的症结就是卡在「立委能不能针对总统的报告提出质询」,以及「总统是否需要像行政院长一样,对立委的质询逐一答复」。部分民进党立委认为,总统既然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当然应该接受立委的质询并答复,国民党则反对。亲民党则提出折衷方案,建议比照当年的国民大会,由立法委员提出「建言」,并由总统「综合答复」。这个折衷方案未来在朝野协商时是否会通过,目前还不得而知。 ●为什么民进党的部分立委,主张立委可以就总统的「国情报告」提出质询,总统也应该逐一答复,而国民党却反对呢? 这就更妙了。当年陈水扁当总统的时候,曾经想要前往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当时朝野也提出了同样的争辩,就是「立委能不能质询?」以及「总统是否需要逐一答复?」,但当时朝野的立场是反过来的,也就是说,国民党主张,陈水扁既然要来报告,就必须接受质询并答复,否则「国情报告」毫无意义;民进党则保护陈水扁,反对立委向总统提出质询,认为这样做等于毁了台湾的宪政体制。几年过后,现在是国民党执政,轮到国民党保护马英九,反对立委可以质询总统。换句话说,台湾的政党政治其实还不是那么成熟,对于宪政规范,朝野政党没有一致的准则,只是就自己政党的利益加以选择、诠释,这也是总统直选二十年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位总统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的主要原因。 ●如果台湾的民选总统,长期不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并接受质询,会不会导致民意无法监督?影响到民主政治无法落实? 不会的!因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总统派任行政院长组成内阁,行政院长才是台湾最高行政首长,对民意机关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开议期间,行政院长都必须前往立法院做「施政报告」,所有内阁阁员也都必须接受立委的质询,所以在台湾,政府接受民意监督是毫无问题的,民主政治的基础也很稳固。至于总统,在宪法的地位是国家元首,宪法的规定是「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也就是说,向立法院提出「国情报告」并不是总统的宪法义务,行政院长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报告」并备质询才是宪法义务。总统的国情报告,层次比较高,主要是针对「国家安全大政方针」,立委听取报告之后,如果有不明了的地方,可以「提出问题」,但总统是否回答,必须尊重总统的决定。总的来说,宪法和法律赋予总统「国家元首」的崇高的地位,设计上不让总统和立委激烈辩论,甚至受到冷嘲热讽或羞辱,这也是总统「国情报告」和行政院长的「施政报告」不同的地方。 ●从台湾目前的政治情势看来,马英九会不会成为第一位前往立法院做「国情报告」的民选总统呢? 很有可能,但有一个关键,就是立法院朝野党团必须协商同意,不做「一对一」的质询,否则国民党肯定不会同意;而且违背宪法的精神,总统府也不会接受。如果台湾朝野能经由协商达成共识,邀请马英九总统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并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的规定实施,这将是台湾的民选总统第一次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将使每四年一次的台湾总统选举更具有意义,也让全球华人大开眼界。但重要的是,台湾的立委也必须提高问政层次,真正就「国家大政方针」在国会殿堂上和总统互动,而不是仗着言论免责权,极尽羞辱嘲讽之能事。这样,台湾民选总统到立法院作「国情报告」才具有意义,也才能彰显台湾民主政治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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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朱虞夫案开庭,法院择日宣判

(维权网信息员龚萍报道)今天(元月31日)上午9点,浙江杭州著名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杭州中级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控辩,至上午11点半左右法院休庭,主审法官表示将对一些证据进一步核实后,将择日公开宣判。 出席今天开庭旁听的只允许朱虞夫的妻子蒋女士与孩子两人,参加今天代理辩护的律师是北京李柏光与李敦勇律师。杭州多名民主党成员与维权人士被当地警方要么带离家中,要么软禁家中不许出门。 据律师说,今天上午的庭审辩护还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控方仍然以朱虞夫的一些言论而指控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律师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朱虞夫作了无罪辩护,朱虞夫自己也进行了自辩,最后主审法官表示要对其中一些证据重新核实,并进行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公开宣判。 朱虞夫,浙江杭州人,1953年2月13日出生,自青少年起憎恶专制独裁的弊端,探寻民主政治道路。 1978年底为杭州民主墙发起人之一,写作张贴了许多宣扬民主人权的文章;1979年组建并被选为当时杭州主要民刊《四.五》月刊社负责人,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3年被有关当局传唤、抄家。 1987年调入杭州市江干区房管局,任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1989年,声援学运再次被传唤、抄家,并株连4户亲属(母亲、岳家、妹夫、妻舅)同时被抄家。被关押27天后,撤职并下放管传达室。 1998年6月,积极投入民主党的筹备工作。6月25日浙江筹委会成立后,于6月30日上街散发《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立公开宣言》被警方关押48小时。“7.10”事件中被抄家,抄走大量《公开宣言》、计算机、打印机等物;被关押10天,监视居住50天。11月8日被选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秘书长,全国筹委会筹委。1999年被杭州公安部门以“颠覆罪”判刑七年。 2007年7月10日,朱虞夫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所谓“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1年3月5日朱虞夫因在网络发表简短的《是时候了》诗歌,被杭州国保认定支持茉莉花运动而抓走,4月11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杭州检察院曾经一度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但最后,浙江当局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他重新起诉,直到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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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 中國福建法院設「台商法庭」 處理臺胞權益

由於近年來,針對閩臺經貿、人員往來密切、福建省涉臺案件佔大陸法院年受理該類案件四成的情況,福建法院創「新涉臺審判」機制,維護臺胞、臺商合法權益,妥善化解涉臺糾紛。 據福建省高級法院統計,去年共審結涉臺案件3041件,超過大陸法院同期受理涉臺案件總數的40%,福建法院探索建立涉臺案件全面、全程、全員調解模式,把調解範圍拓展到涉臺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行政等各個審判領域,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等訴訟全過程。 福建高等法院表示,聘任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調解員和陪審員是福建涉臺司法的一個“亮點”,目前全省已有139名臺胞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 漳州三豐水産種苗公司總經理陳隆峰是大陸首批8名臺胞人民陪審員之一,他已經參與審理60多件案件,其中八成以上案件以調解結案。他説:很多涉臺糾紛是因為臺灣當事人不熟悉大陸法律引起,審理、調解案件時懷著公正之心,耐心做好説明、解釋工作,就能取得當事人信任。 據悉,福建各級法院在涉臺糾紛調解中,探索與臺辦、臺商投訴中心、臺商協會等機構的溝通協作機制,建立糾紛資訊共用、委託臺辦和臺商投訴中心調解、涉臺訴訟指導、聯動開展涉臺糾紛調解等制度,實現涉臺糾紛的快速、便捷、徹底解決。 去年以來,福建法院建立健全覆蓋高級、中級和基層法院的辦理兩岸司法互助事務3級網路,形成“歸口管理、統一登記、專人負責”工作模式。 2011年8月,福建省高級法院成立大陸法院系統首個獨立建制的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歸口負責涉臺司法事務;建立涉臺司法事務工作聯絡人制度,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確定一名審判人員作為涉臺司法事務聯絡人,對涉臺司法事務實行專人專管,具體辦理兩岸送達文書、調查取證、涉臺司法來信來訪等事務。20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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