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何清涟: 历史与今天——1768年叫魂与2011年茉莉花

3月20日是海外网站宣布“第五轮茉莉花集会”的日子,在北京等地仍然可见中国当局对茉莉花那种高度的体制性过度防卫。这 种反应让人深深感受到弥漫于中南海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北京当局对失去权力的深深担忧。官方对这种真幻参半的威胁之过度防卫,让人联想起243年以前那 起发生于清乾隆中叶的“叫魂”事件。两次事件中,涉及民众的情况全然不同,但社会状况与统治者的防卫动机、防卫特质却惊人地相似。 首先,两事件均发生于“盛世”,一是历史上最幸运的大皇帝乾隆治下之盛世,一是中共第四代胡温领导下的盛世;二是官方对事件的定性与处理方式惊人地相似, “叫魂”事件被乾隆视为事涉国家安全,认为在人与神灵之间未经官方批准的交流对国家安全与社会道德基础都构成威胁,涉及谋反;如今这“一条推文引发的茉莉 花革命”,在当局眼中也事关国家安全,被逮捕的人士(当局认定他们与“茉莉花事件”有关)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或者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读者也许会怀疑:乾隆盛世是闭关锁国的封建帝制时代,如今历经数次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底层革命,终于进入到由邓小平开创先河的“改革开放”时代,并与世界接了轨。政府还会只有乾隆那水平吗?切莫以为我是说笑,请看我一一比较。 一、案件的“生成”机制都是从上到下 “叫魂”案发生的1768年堪称长达百年的“康雍乾盛世”的顶峰时代。这年春天,江南发生了几起控告石匠、乞丐、游方僧割辫叫魂的案件,从浙江德清开始, 最终发酵成半个中国清剿妖术的大恐慌。此案值得关注的特点是:将这一案件发展成如此规模的不是别人,而是英明过人的乾隆皇帝。因为他相信妖术是谋反的烟 幕,是他将此案件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逼迫各级官僚严查甚至罗织。当严刑逼供的人交待出的罪犯了无踪迹之时,乾隆在亲笔朱批中竟然认定“罪犯”改名 易姓藏匿踪迹,最后逼得官员只好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百姓惶恐,游僧乞丐纷纷被拷伤杖毙——从孔飞力详尽梳理列陈的史料中,读者可以看到乾隆皇帝在御批中 的暗示与苛责是如何将地方官吏置于失去官位的恐惧中,因而被迫将叫魂事件无限放大并抓捕无辜。在长达数月的各省搜捕当中,皇帝本人集首席原告、司法督察者 与检察官于一身,整个案子与其说是对犯罪案件的追查,还不如说是为迎合皇帝对失去权力的担忧而制造出来政治罪。 中国的茉莉花革命发端的2011年,也是历经邓、江、胡三代中共领导人营造的千古未逢之“盛世”(《人民日报》与新华社都如此概括),GDP总量已达世界 第二。这年春天由突尼斯发端的“茉莉花革命”将中东北非的好几位独裁者赶下台,苦于专制独裁已久的中国难免人心思动,从海外的推特中文圈里,由一位叫做 “秘密树洞”的推友发出一条关于茉莉花革命的消息,最终被北京当局发展成了从东到西、从南到北30多个大城市里清剿茉莉花集会的准军事行动,政治局高层紧 张不安、各地政府剿之唯恐不力,担心一朵“茉莉花”现身就导致乌纱堕地。政府传达指令时,因传达层级不同而口径大小不一,导致小道消息满天飞,全国各地不 少城市纷纷抓人,凡被官府列入“安保”对象的人无一漏网,知识界谈茉莉花色变,传唱不知多少年的江南小调“好一朵茉莉花”竟成了敏感词——千古未有之盛 世,竟然被一朵网上开放的“茉莉花”折腾得流言四起,民不安生。 在相隔243年的两个案子上,当政者都押上了本朝的政治尊严,投入了太多的政治压力与政治权威。 二、两大“盛世”的相同脆弱点:民生艰难 官史称乾隆盛世有如鲜花着锦般灿烂。但盛世之下的普通百姓却惶恐不安。《叫魂》如此描述这一时代:“从一个18世纪的中国普通百姓的角度来看,商业的发展 大概并不意味着他可以致富或他的生活会变得更加安全,反而意味着在一个充满竞争并十分拥挤的社会中,他的生存空间更小了……18世纪60年代,中国经济已 将大量人口挤入一个不断扩大的下层阶级……人们对于赤贫者的责任感正不断削弱并变得更为模糊……他们感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周围种种看不见的趋势的威胁。” 官方宣传的“江胡盛世”我已经从多方面分析过。从一个平民的角度来看,GDP总量第二似乎没给普罗大众带来什么好处。农民们心惊胆战地度日,因为政府收回 “官田”的命令随时可能下达,“拆村运动”正在中国近20个省份推进;城市人则担心政府做后台的拆迁队来拆房。只要政府盯上一个人的土地住房,这个人就算 浇上汽油烧死自己,官员也不会同情你。青年人想找个工作难上加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工作,却有可能得上职业病(共有二亿职业病患者);物价越来越贵,一套 房子就榨干不少家庭的钱袋,不少成年儿女只好成为没出息的“啃老族”。即使年青女子想从事娼妓行业,也因过度竞争难以养家糊口,弄不好还染上一身脏病。虽 说中国成了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大国,平民百姓只感到过日子越来越难。口袋里刚有几个钱,看病、上学、买房给掏得光光的,死了买块坟地也难。 孔飞力对乾隆时代的概述“中国经济已将大量人口挤入一个不断扩大的下层阶级……他们感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周围种种看不见的趋势的威胁”,用来描述今天亦很 贴切。我曾在推上发过这段话,希望推友猜猜说的是哪个时代的中国,90%认为与今天中国很相似。只是与乾隆时期相比,今天的中国人还多了一系列以前没有的 问题:如苏丹红咸蛋、三聚氰氨奶、瘦肉精猪肉、农药蔬菜、翻新陈米、香精茶叶、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甲醇酒、硫磺馒头、灌水猪肉、潲水油,还 有每年发生的各种地质灾害。连喝口干净水也变得异常困难,河水井水尽皆污染。 前后相隔两百多年,但都有相同的问题:相对于当时的生产力而言人口过剩,人均资源比例恶化、社会道德堕落。在这个社会里,人们对自己能否通过工作或学习来 改善自己的境遇产生怀疑。这种情况由于腐败而不负责任的司法制度而变得更加无法容忍,没有一个平民百姓会指望从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 三、滥用政治罪名也无法解决社会危机 这种社会的特征可被定义为受困扰社会(Impacted society)。这种社会的特点是:社会问题已经无法通过增进生产来解决,而需要“对损失进行 分摊”。在乾隆时期那个农业社会,以及今天这个“后发展型工业社会”,这种“损失分摊”并无区别,都是一个极为严酷的过程,支撑上层奢侈生活的方式是对社 会剩余产品过度掠夺——今天的掠夺已经到掠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如土地住房,这说明上层掠夺已经不止于当年生产的社会剩余。这种掠夺过程造就大量的社会底层 与边缘化人士。这些毫无前途的社会底层既然没法通过正常的竞争管道去争取自己的利益,就只有仇官仇富,包括仇恨成功人士,最后无法避免地走上造反与革命之 途。清乾隆及当今的执政者出于失去统治权力的恐惧感,都加大对社会管制的力度。区别在于,乾隆时期这种社会管制是阶段性的,往往伴随着对外的军事失败与信 心受挫而来,离其最后覆亡还差一个半世纪;当今中国统治者的信心建立在发展经济之上,无论是其统治合法性还是内部等级分肥制以及维稳的高额费用都建立于这 一基础之上,一旦经济发展停滞,财政收入枯竭,所有问题将同时并发,形成难以收拾之局。 这两个“盛世”都禁言国家祸福。《大清律例》、《刑案汇览》记载,清朝法令对“巫师、邪术、魇魅、妖言惑众”等行为格外警惕和严厉处置措施,尤其是禁止他 们预言‘国家祸福’以此‘惑众’”。到了乾隆统治中期,皇帝产生了一种危机感,认为被汉化的满人与腐败的汉人官吏正在携手使大清帝国走上王朝没落的下坡 路,叫魂危机为皇帝这种焦虑提供了一个内涵丰富的机会与环境。其中的“割辫子”这一牵涉到满洲统治者最敏感的发式问题被皇帝无穷地放大为政治问题。 今天的中共政府仍然将信息看作一种权力与力量,并与国家安全有关。当政者顽固地认为,一个政府的有效运作取决于对信息流动的精密掌控,只是禁言的范围更 大、更随心所欲,几乎所有被视为有“负面”影响的信息都在被控制之列。即使在信息流通非常即时与快捷的互联网时代,中共政府仍然顽强地管制言论,坚持修筑 网络长城,并与一切先进的传播技术做永不休止的斗争,还想将这种管制扩及境外。2月17日有关“中国茉莉花集会”的消息传播开之后,中国当局的做法与当年 乾隆皇帝的做法本质上毫无区别。他们对“茉莉花”敏感到什么程度?除了大量抓人之外,神经崩紧到可笑的程度。以一位推友的真实经历为例:“前天吧(3月中 旬),转了则笑话,说一狗对某种花过敏,一说就咬人,居然遭XX宫派出所质询,半夜了,一定要让我走一趟,到派出所做笔录,为什么发这则博文,有什么想 法,我说这不就一笑话么,能有什么想法,你们有什么权力为这点小事找麻烦?他们说是上面安排的任务,都敏感到什么份上了,纯扯淡,上面是谁?” 可以说,乾隆皇帝与今天中共高层处理这两次事件都源自于深层焦虑的政治恐慌感,相隔两百多年的两个王朝属于同类,都是在“盛世”的堂皇外表下遮蔽着诸多社 会矛盾,因而两个不同时代的统治者都被亦真亦幻的不安定因素深深困扰,都认为用政治罪指控是消灭不安定因素的最佳机会——乾隆想利用“叫魂”案,今天中国 最高当局则想用“茉莉花案”达到稳定统治的目的。两次受打击的目标都是社会边缘人士,“叫魂”案件中受到伤害的是下层社会的边缘人士,如流浪汉、乞丐、游 方僧道等,即当时中国每天络绎于途的各色人等(人口过剩所造成)。目前受到伤害的人也是处于社会边缘人士,即因各种社会伤害而走上异议之途的人,包括部分 本来并未边缘化但却因良心而持异议的人士。 但这两个被统治者生造出来的案子能够被利用到什么程度,其间却有很大区别。乾隆在这条路上只走了一年不到。乾隆皇帝作为本案的首席原告,在这个案子上不仅 押上了个人的威望,甚至押上了整个王朝的尊严。“当这个案子的基础最终崩溃时,君主必须保护自己不受崩塌碎片的伤害。”最终官方以一纸不光彩的结束令,默 认了造成集体性恐慌的根源基本上是子虚乌有。让皇帝体面下台的是军机处一群老练的高层官员,今天中国民间熟知的刘罗锅的父亲刘统勋。 今天的中国没有皇帝这样一位与国同休的最后责任人,集体领导意味着集体无责任。等级共享的分肥制度与社会阶层的固化状态,使所有参与分肥的官吏都只想拼命 保持自己分肥的资格,这种情况意味着再也没有人愿意对上级说出不同意见。因而这个“茉莉花案”只能等待“上面”叫停。而“上面”叫停则需要等待其危机感消 失。但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如今统治者面临这样的困顿之局:所有的社会仇恨与危机都是各级贪官污吏制造出来的,只要他们不停止其掠夺行为,危机就没有淡化下 去的时候,统治者危机感自然也不会消失。 最后我只想问一句:时隔两百多年,在物质文明上我们中国人总算搭上了世界进步的便车,与时俱进了。但我们的政治制度与统治者的治人之术到底比243年前进了多少步?这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注:《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 1933- )著,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Winner of the 1990 Joseph Levenson Prize of the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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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民主的倒退不是对专制的肯定

2008 年,俄罗斯总统普京赢得了巨大的威望。当文明世界认为他会象前任叶利钦总统那样激流涌退,永远告别政坛告别权力,让民主俄罗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顺利完成专制——民主转型,以“伟大的文明英雄”定格于俄罗斯史册时,普京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睛。 这位极权专制时代的官僚政客,以自己的超凡魅力和才干领导俄罗斯走出了新旧体制转轨的险滩,巩固了俄罗斯的民主成果;但却没有完成自身的民主化,依旧用专制思维来面对一个民主国家。 从专制社会走出来的官僚政客很难完成自身的民主变革,只有极少数例外。普京作为一个民主转型国家的领袖,骨子深层却有着大量的专制残余。一旦条件具备,那些蛰伏在潜意识深层的专制思维就会乘机冒出头来。 当普京在俄罗斯赢得巨大声望后,早期被全国高涨的民主热情暂时制伏的专制魔鬼就从普京心中跳了出来,充当俄罗斯专制回光返照的最后祭品。 虽然俄罗斯宪法规定普京不能蝉联第三届总统,但普京却运用反文明的“政客手段”成功出任俄罗斯总理,成为俄罗斯实质上的“太上总统”,然后运用自己的声望和惯性影响力,成功策动俄罗斯修改总统选举法,为自已重返总统宝座长期执政打下铺垫。 普京恋栈权力的败笔定格了他只是“政客”而不是“英雄”的历史悲剧。他在未来俄罗斯历史上的地位将远逊于俄罗斯的“文明英雄”叶利钦,其实他本可与叶利钦平起平座甚至高于他的前任,如果他不恋栈权力的话。 文明世界终于发现他们高诂了普京的政治智商。 普京并非 2008 年才露出专制那一面,其实早在四年前他蝉联第二届总统时就开始从民主轨道上往回走,最大的倒退就是收回了各州人民自行选举地方政府首脑的权力,改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各州州长,向专制集权迈出了一大步。 对于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来说,民主的两个要件就是“三权分立”和“地方自治”,二者缺一不可。没有“三权分立”就会独裁;没有地方自治就会中央集权;二者都是腐败革命之源。 在第二届总统任期内,普京取消了俄罗斯的地方自治权,此后的俄罗斯不再是一个全职民主国家;而是一个跛足的半民主国家。 俄罗斯民主的倒退让地球上少数几个孤独的专制国家喜出望外,很快为自己的专制统治找到了借口:你看俄罗斯在民主之路上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又回过头来复辟专制体制了,说明专制体制确然有着远胜于民主的巨大优越性? 俄罗斯民主的倒退真个是对专制的肯定吗? 非也!!! 俄罗斯民主的倒退只能说明在长期奉行专制极权的大国,民主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曲折反复中前进的,虽然会出现暂时的专制回潮,但民主宪政的总体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俄罗斯是一个长期奉行极权专制的大国,在历史上从未有过民主传统。在专制向民主转轨期间,多数俄罗斯人骨子深层都残存有大量专制思维。从专制体制走出来的俄罗斯人,虽然对专制之恶有切肤之痛,对民主宪政强烈渴望,永远也不想回到独裁时代;但对民主法治的内涵却是一知半解,甚至很陌生,对专制模式却轻车熟路,所以会经常不自觉地穿新鞋走老路,用专制思维来观察应对民主道路上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 从专制高墙内走出来的俄罗斯人,很难在短期内把“民主”植入自己的生活方式,常常政治理念民主;生活方式专制。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必然影响其政治理念和政治信心,生活方式专制的国民时常用专制思维来干扰民主政治理念也就在所难免。从集权中国走出去的某些海外民运人士,虽然高举反专制要民主的大旗,可处事方式却颇具东方的专制色彩,表现出唯我独尊把自己置于“核心”,对不同意见恶语相加,就是专制生活方式干扰民主政治理念的生动例证。 前苏联特权集团因为没有牺牲最后的良知和民族责任心,没有动用国家机器镇压民众的民主维权诉求和精英人士推进民族文明进步的理想,避免了历史上专制统治者被整体清算的命运,成功走出了权力交接过程中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因此苏联特权集团因祸得福,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大部分既得利益,还在民主政府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俄罗斯民主转型前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政府官员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地方精英都是前苏联党政官员。前总统叶利钦是莫斯科市委书记,第二任总统普京则是前苏联克格勃高官……所以苏联共产党名义上好想倒台下野了,实质上仍实实在在掌控着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命脉。 前苏联共产党只是换了块招牌继续执政。 因为俄罗斯民主政府里的多数官员来自前苏联党政官员,这些专制时代的官员有浓烈的专制情结,对民主体制缺乏必要的忠诚和热情。他们在专制时代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现在与治下的平民百姓平起平座,言行举止处处受制于民众的选票和舆论监控,对民主的反感和不适应也就顺理成章。 当普京在民主躯体上嫁接专制旧枝时,自然会赢得他们当中多数人的附和拥戴。所以普京在“民主倒退之路”上不是孤立的,他在官僚集团中拥有广泛的同盟军。 对于从极权时代走过来的广大俄罗斯民众来说,因为专制思维的惯性作用,他们中的多数意识不到普京“倒退”的危害,很容易被眼前的急功近利扰乱视线,在短期内也就很难集结起足以影响政治走向的反对声浪。 所以俄罗斯民主的倒退不是对专制的肯定,而是专制残余的惯性作用力,在俄罗斯民主之路上制造的一个政治漩涡。它随着普京时代的结束而结束。一旦普京成为历史,俄罗斯就会重新找准方向完成民主宪政转型。 现代文明区别于农耕社会的典型标志是科学大发现、信息时代和市场经济。集权专制在农耕社会也许有出路,但在现代化世界绝对没有出路。人类社会的民主大潮是不可阻挡的。任何国家地区要想在现代化世界占据与其幅员相应的地位,就必须走上民主宪政之路。 大国不同于小国,大国民主没有回头路,中途虽然会因某个强权政客出现暂时的倒退,最终仍会不可抗拒地溶入人类民主大潮。 那些长期生活在极权专制时代的大国,在实现民主转型时,最容易出现的挫折是“动荡”和“强人政治”。大国在体制转型期需要一位强有力的政治领袖领导人民离开熟悉的旧路走上完全陌生的新路,否则就容易出现“动荡”;而强有力的政治领袖又容易堕落成威胁民主的“专制强人”,在统治期内扼杀民主成果复辟专制。如十七世纪英国民主革命成功后的克伦威尔就是一个没戴王冠的国王,幸亏上帝保佑英国让他早早死掉。尽管“动荡”和“专制复辟”都是暂时的,但很容易削弱民众对民主政治的信心。 在民主之路上,美国是这个星球上迄今为止最为幸运的国家,因为她幸运地拥有华盛顿这位千古卓绝的政治领袖,不但领导美国走出了“动荡”;而且主动放弃权力避免自已成为美国发展前进的阻力,使美国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两百年前的美国人并非很智慧,基于华盛顿无与伦比的威望和卓越的建国成就,多数美国人当时不但希望华盛顿继续留任总统,甚止于想把王冠戴在他头上。当时美国宪法并没有“总统只能连任两届”的限制,华盛顿要想蝉联第三任总统不但顺应民意而且合法。如果不是华盛顿千古卓绝的政治智慧,美国民主一定要走好多弯路,美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一定要改写。 所以华盛顿是人类世界最伟大的政治家! 所以“总统只能连任两届”是民主政治的必要保障,也是人类世界最伟大的政治智慧,是防范英雄堕落成魔鬼的政治壁垒。 也许有人会拿台湾、韩国、南非来反证,这三个地区和俄罗斯差不多同时走上民主之路,为何这三个地区没有出现民主倒退呢? 因为这三个地区的民众没有遭受“大国情结”的毒害。 极权专制体制下的国民因为被剥夺了一切国家管理权和知情权,国家离他们的切身利益很遥远,自然对国家的命运漠不关心,所以远不如民主体制下的国民那样爱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汉奸军团破世界记录,成建制临阵脱逃者比比皆时;可你听说过美国军队擅自成建制投降或临阵脱逃么? 因为民众对国家的疏离感,专制统治集团就特别强调“爱国主义”教育,同时把“爱国”与“爱政府爱统治者”混为一团,尽管两者在多数情况下不是统一的。如袁世凯就把孙中山定性为“叛国罪”,其实孙中山比袁世凯百倍爱国。 对于那些专制大国来说,“爱国主义教育”是通过培植民众的“大国情结”来实现的,这样专制统治者的穷兵黩武转移国内矛盾的暴政就很容易赢得民众的理解支持。 青年群体是“大国情结”的最大受害者。 因为民主体制崇尚“和平”与“尊重全人类共同利益”,专制大国在向民主转型过程中,在民主优势还没来得及全面展开的情势下,国家的威望在多数国民尤其是青年群体眼中是今不如昔的,此时就会不自觉地留恋专制时代国家表现出来的威风。尽管那时的“威风”很可能是外强中干名不符实的,可不了解真相的国民却把过去的威风看成实实在在的。 基于对专制时代大国威风的留恋,很多国民尤其是那些没有感受过专制切肤之痛的青年群体,很容易对过去心向往之。 台湾、南韩、南非等地区国小民寡,不可能在国民心中培植“大国情结”,走上民主之路后也就感受不到国家威望的削减。 所以在民主转型期,大国的专制复辟力量远大于小国。 一旦走过了民主转型期,大国则比小国更容易巩固民主成果。民主的最大敌人是武人发动的军事政变。小国发生成功军事政变的概率则比大国大得多。这个议题我在《民主体制更适合幅员辽阔的大国》一文中有较为详尽的阐述。 所以大国的民主转型虽然容易出现短期专制复辟,但没有回头路可走。 法国就是完成民主转型最为艰难的国家。 这个专制时代欧洲第一军事强国,国民拥有浓烈的“大国情结”,专制力量依附“国家主义”的幽灵多次发起注定没有结果的徒劳反攻。 法国在 1789 年民主大革命取得成功后,发生过四次专制复辟:鸦各宾党专政,拿破仑第一帝国,菲利普第二帝国,路易 . 波拿巴第三帝国,直到百年后的十九世纪末才成功巩固了民主成果。尽管专制势力一再卷土重来,可每次复辟的时间都很短,寿命最长的路易 . 波拿巴王朝也没超过二十年。尽管发生过多次专制复制,可民主力量从未失去信心,依旧百折不挠把这个国家推上民主之路,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民主法治。 所以俄罗斯的“民主倒退”是暂时的,更不是对“专制”的肯定。俄罗斯的民主宪政趋势是任何力量和任何政治强人都无法阻挡的。那些为俄罗斯“民主倒退”呐喊鼓操的政客要么是一厢情愿;要么是不可救药地短视。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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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与各国宪法有何不同

  ——曹思源《各国宪法比较》拾英   为什么曹思源要对各国宪法进行比较?他十分困惑!一部据说十分伟大的宪法,竟然保护不了它下至普通公民,上至国家主席的尊严和生命。1967年,纹化大革命中刘少奇被造反派批斗。造反派一会儿扭住他,让他呈卑躬屈膝状,一会儿又揪住他稀疏的头发,强迫他抬头拍照。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刘少奇鼻青脸肿,鞋子被打丢了,只能光着脚站在地上。批斗会结束,刘少奇被押回办公室。他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权利。可是宪法根本保护不了他。   根据《世界宪法全书》,曹思源把世界上110个国家的宪法与中國宪法进行比较,有很多惊奇的发现。   1,无产階級專政   中國宪法是一部專政宪法。中國宪法第一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階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国家”。曹思源发现,在世界各国宪法中,目前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的宪法宣告实行“无产階級專政”,即中國和朝鲜。   民间流行一句话,“无产階級專政可不是吃素的”。难道它是吃荤的?没错!看看以前專政国家的“业绩”吧。前苏联,十月革命时期的24位政治领导人,有14人被杀害,60名军事领导人,有54人被杀害;有120万普通黨员被处死或判以徒刑,斯大林处死的共產黨人是沙皇俄国时期的8倍。红色高棉在柬埔寨进行了3年多的无产階級專政,竟然把这个国家的700万人口,杀了330万。   2,主权在民   “主权在民”,举世公认,各国宪法都作出了类似规定。中國宪法第二条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问题在于,人民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许多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人民行使主权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比如匈牙利宪法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它通过选出的代表和以直接的方式行使主权”。中國宪法则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对于中國人来说,他们只知道自己的权力有人“代表”行使,根本不知道还有直接行使权力一说。中國人不能直接行使舆论权,对政府官员、政府行为进行评议;不能行使直接投票权,直接选举高级官员和进行公民投票。如果某个獨裁者(比如苏哈托)控制了代议机关,全国公民的意见就会无法得到表达,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改变的唯一办法就是到体制外去造反。   实际上,人大代表的“代表权”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如果全权代表,那不是“代表”而是“代替”了。人民代表可以代表人民发表政见,但不能因此阻止公民直接发表自己的政见。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应该由公民进行直接投票进行决策。   3,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的基石。美国宪法的结构甚至就是对三权的详细标注。各国宪法都特别载明,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机构,三权不得集中于同一个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治理国家的基础。除了中國以外,全球只有7个国家的宪法,没有确立三权分立。   按照现行中國宪法的描述,中國不讲“三权分立”,而是讲“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唯一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类历史证明,任何国家都应该分权制衡,而不能高度集權。一个不受任何制约、至高无上的权力核心常常会造成沉痛的灾难。   鄧小平说,“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會主義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纹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痛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1980年8月18日《黨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4,公民知情权   世界各国宪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公民知情权。在110个国家中,有104个国家有“公开化”的条款。公开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审判公开、议会会议公开、条约公开、政黨公开、官员经济状况公开、招标公开。议会会议公开,已成为各国通例,并作为一项制度在想法中确立。比如法国宪法规定:国会两院会议公开举行。议事记录要全文刊登于政府公报。中國宪法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它举世震惊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却只字不提他们向选民公开信息的义务。主权属于人民,人民要管理国家事务,宪法又不允许他们了解事情的真相。这就是中國宪法的逻辑。   中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知情,如何选举公民放心满意的代表?不知情,如何罢免公民不放心的代表?不知情,如何监督人民代表的工作?   5,宪法监督   各国宪法基本上都规定了宪法监督的制度,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有宪法,却没有宪法监督机制,宪法岂不成了废纸一张?各国宪法监督机构,多由法院承担。其中,由专职法院负责的占53%,由其他司法机构的占30%,由议会负责的占11%,设立宪法委员会的占7%.中國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负责解释和监督宪法实施。但是,那些举报上来的违宪材料,只会躺在人大抽屉里睡大觉。民间有一个笑话:现在唱歌跳舞有人管,偷鸡摸狗有人管,就是违宪没人管。   6,修宪程序   中國自1954宪法以后,都没有规定严格的修宪程序,也没有规定宪法停止生效的特别程序。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在两院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其他宪政发达的国家,也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修宪程序。良好的修宪程序有效地防止了单一机构垄断修宪权,确保宪法不被随意篡改。   1975年1月,中國第四届全国人大召开了一连串秘密会议,17日会议结束。19日突然发表了公报,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已修改完毕。   7,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中國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但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对之做出规定的是人大代表《选举法》。按照该法,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间接选举是中國选举的常态。实际上,选举的常态应该是直接选举,它能直接反映民意,真正体现“主权在民”。列寧就说,“只有普遍的、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才可以说是民主的选举”。   直选的范围不仅包括议员,有的国家甚至包括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间接选举不是由选民直接挑选最终当选者,很难体现选民的意志。比如,很多老百姓痛恨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但却阻止不了他们“光荣当选”。间接选举之弊,还在于很容易出现威胁、贿赂代表,操纵选举现象。   8,政黨规范   在110个国家中,有82个国家对政黨作出规范。其中,只有5个国家规定某个执政黨要处于特殊地位,另外的国家,不仅没有规定任何政黨要处于特殊地位,甚至连政黨的名字也不在宪法中出现。它们只是在宪法中对政黨行为进行规范。规范内容主要是:一、任何公民都有权组建、参加、退出某个政黨。二、保护多黨制,绝不能只有一个政黨谋求执政地位。三、黨国分离原则。政黨必须与国家机构分开,政黨不可敢于国家司法和军队,国家元首必须中止自己在其政黨中的活动,军人、安全和司法人员不能参加任何政黨活动。四、政黨参与国家管理的方式只能是,出任议员,影响立法;担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体现该黨执政思想。五、“票箱里出政权”,政黨是否执政,只能依据它在法定选举中得票多少。   极少数国家,对政黨地位做出了规定。比如,越南宪法规定,越南共產黨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古巴宪法规定,“古巴共產黨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领导力量”,还规定,“在黨的领导下,共產主义青年联盟努力将其成员培养成未来的黨员”。在这些国家的宪法中,不仅规定某个当要处于领导地位,还要把青年作为其后备军和接班人。这不仅让人想起秦始皇。他自封“始皇”,幻想“二世”、“三世”……万万世。秦始皇不成想,到秦二世,秦朝就玩完了。   9,人權   人權范围很广。各国宪法中比较突出的提到的有:国籍选择、宗教自由、新闻自由等。   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关于国籍的内容。它们大多对双重国籍作了规定,其中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只占少数。中國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是,一个人在什么条件下获得国际?在什么情况下失去本国国籍?能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国籍?这些问题在中國宪法中只字未提。对之做出规定的是国籍法。中國的国籍法规定:“不承认中國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國公民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國国籍。很多国家在国际上采取不禁止的态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很多国家的公民可以拥有双重国籍。比如,美国和香港。   宗教自由是任何国家的公民都享有一项基本人權。各国在宗教自由问题上,呈现“两多两少”的特点。即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的自由,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宗教活动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极少数国家只允许公民在头脑里有宗教信仰自由,而没有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极少数国家用政治和意识形态限制宗教自由。中國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國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但宪法中并没有保障性条款。根据2001年公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只有出版单位有权进行出版活动,个人无权自由出版;第二,出版单位的设立要经过行政审批;第三,出版单位设立后,出版活动必须接受政府严格监督。这岂不是说:我承认你有恋爱自由,但你与谁恋爱,必须接受我的审查和监督。菲律宾宪法规定:“国家过个人无权垄断大众传播媒介或信息传播设备”。韩国宪法规定:“言论、出版不受审批和检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立法“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   10,国家机构   各国宪法都对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军队统帅、司法机构做出了规定。   各国的立法机关有“一院制”和“两院制”的区别。所谓一院制,就是立法机关只设一套机构。所谓两院制,就是设立两套机构的议会制度。这两套机构一般叫参议院与众议院,或上议院与下议院。目前世界上大国一般都采取两院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两院制的优点是,既照顾了人口的代表性,又照顾了地区的代表性。就中國而言,如果按人口比例分配人大代表名额,则各地会很不平衡,损害地区利益;如果按省份分配人大代表名额,人口多的省份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也会受到损害。实际上,假如中國实行两院制,既可以解决公平问题,还可以使立法更慎重和周详,避免草率、武断的决策。   在110个国家中,有76个国家的元首是总统。在三权分立下,总统权力受到制约。中國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國已经不把国家主席对万翻译为“Chairman”,而改成“President”,与总统相对应。但是,按照宪法,中國的国家主席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只有“公布权”、“发布权”,充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传声筒。   在实行总统制的76个国家中,总统直接由选民选举的有52个;总统作为行政首脑掌握行政权力的,有66个。行政首脑如何产生,关系到他对谁负责。政府首脑由选民直选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政府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直接对议会负责。后者有一定的危险性。有人会问,议会选举产生行政首脑有何危险性呢?议会产生政府首脑,相当于议会集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有导致议会专权的可能;一旦某个黨派控制了议会的绝对多数,那么它也就掌握了政府首脑及其掌握的国家行政权。此时,国家权力将有失去制衡与监督的危险。   军队属于谁?毫无疑问属于人民。中國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为什么属于人民?因为军队是人民花钱养的。既然如此,军队的最高统帅,毫无疑问应该是国家主席。令人乍舌的是,中國宪法竟然规定,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权既不归国家元首——国家主席,也不归人民政府——国务院及其总理,而是归一个单独的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这是全世界的一个特例。   举世公认,司法必须獨立。无司法獨立,即无司法公正。中國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獨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中國宪法在司法制度方面有两个重大缺陷:没有确立法官的獨立地位;没有规定法官的任命程序。匈牙利宪法规定,“法官獨立并只服从于法律”。厄瓜多尔宪法规定,“司法机构獨立行使职权”。   世界上为什么要有宪法?宪法的本质在于:保护公民权利,规范公仆权力。它不是光荣榜,没必要把什么人的名字写进去。它不是理论著作,没必要把什么主义、思想写进去。它不是历史书,没必要追溯可歌可泣的历史。它不是黨章,没必要把某个政黨的路线、方针、政策写进去。宪法要体现的是普世价值,要书写的是民意中没有差别的“公意”。   信孚大学学员  刘小东   作者:刘小东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3-03.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中国宪法与各国宪法有何不同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自由与宪法的精义: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 (0) 美国的宪法和政局的稳定 (3) 美国的“美国权利法案”第一条直指国会权力说明什么 (1) 美国宪法:分权.制衡.民主化进程 (0) 对网络进行管制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 (0) 宪法,你该脱掉大盖帽了 (0) 宪法的灵魂在于它的两个基本点 (0) 宪法的核心、层次与愿景 (0) 宪法是防范谁的——论为何公民的义务不能写入宪法 (20) 宪法不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白纸 (1) 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1) 从诚信的宪法到公民社会 (7) 从《宪法》原则到整治“行业垄断” (0) 从“议会主义”到“宪法主义” (0) 人民的枪支是美国民主宪法的后盾 (2) 一部将要违背宪法的物权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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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市团市委公开信   北京团市委:你们春节期间让孩子们写身边的黨员作文,现在又经常升让孩子们向黨旗敬礼,这是一种行政强迫行为,我表示严正抗议与强烈不满!   一,黨旗是黨内旗帜,不应该公开让不是黨员的孩子们敬礼,你们黨员自己经常敬礼吗,自己不做的事情,为什么要让别人做?孔子说过,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做得到吗?   二,共產黨是一个政治组织不是一个宗教组织,所以黨不能作为信仰来崇拜,政治组织不能信仰,只能有政治信念,政治信念是可以不断修改的,譬如中共从文革进步到改革开放,从以階級斗争为纲进步到科学和谐观念,都是一种观念上的改变,但宗教信仰不可改变。   三,孩子们未成年,不能参与政治组织,宗教与政治不应该进入中小学校,特别是未经家长许可,孩子不是黨的,不是团中央的,监护人是家长,不能不经家长同意,擅自用政治与宗教信仰来影响未成年人。   四,共產黨员应该以身作则,通过行动使全社会包括孩子们看到你们的先进性,如果通过行政方式让孩子们来歌颂你,来向你的旗帜敬礼,令人不屑。   五,应该对孩子们进行公民意识教育与民主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学会通过公开竞争,通过志愿与公益精神来服务于社会,而不应该通过行政安排强行让孩子们尊重你们,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当年让我们学雷锋,有用吗?许多地方老人倒地都不敢扶起,团组织为什么不组织团员们去作为呢?   六,请北京市团委委员们写一篇作文吧,我身边的黨员,我自己作为一名黨员,如果写得好,就发给孩子当范文学习,用团委行政方式来强迫孩子敬礼与写作文,应该停止。   此信请转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委,团中央相关领导   公民吴祚来   2011-2-23   来源:http://wubloger.blog.sohu.com/167571673.html   作者:吴祚来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2-24. | 添加评论 | One comment 原文地址 反对北京逼迫小学生向党旗敬礼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百家争鸣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革命党与执政党 (1) 论党员的先进性与民意 (0) 腐败分子为何不怕亡党亡国 (0) 治党治国新思考 (0) 欢呼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3) 政党转型与社会转型 (0) 放大的公共领域与流产的政党营销 (0) 打破“党政合一”,公布党的经费做起 (2) 太子党善于和平演变 (1) 多数政党的“多数”问题 (0) 多党制会乱吗? (4) 国民党与台湾的民主转型 (0) 国共两党核心价值之比较 (22) 党员的归党员,公民的归公民 (12) 做一个光荣的反对派 (7) 以科举制为主导的无党无派的政治体制的构想 (0) 世纪之交重读《共产党宣言》 (0) “棒杀”无忧,“捧杀”堪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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