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张鸣 |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

法的力量之弱。如果连这点微弱的声音也被窒息,那么后果将是什么,可想而知。 关于批评和揭弊,一个传统的说法就是,如果坏事说多了,人们就不信任政府了。其实正相反,中外的媒体,自打存在那天起,就是说坏话的,批评和揭弊,是媒体的天职,清末新政期间,报纸几乎天天批评政府,但不仅没有动摇政府的基础,反而有助于澄清吏治。清政府的垮台,恰是由于自己犯了大错,放肆地收权,搞皇族内阁,又讳疾忌医,置舆论的呼声于不顾。 将舆论监督限制在一个狭小的通道里,背景的思虑无非是控制。不是控制官员和政府的违法,却在控制媒体上煞费苦心,在网络时代,微博时代,所起的效果,跟自己的预期只能背道而驰。到最后,央媒的威信挽不回来,政府的信誉也进一步降低。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 张鸣 最近,媒体界出现了一种新现象。一向对舆论监督不积极的央媒,比如央视、人民日报,突然间表现出对舆论监督的热情,接连对诸多地方政府的违规违法事件表达了尖锐的批评态度。连被人们视为来头很大的武钢被精神病事件,石家庄的李刚事件,都能旗帜鲜明地干预。而央视财经频道对一向是老大难的中国路桥收费,也做了功夫扎实的调查,好不隐晦地剑指路桥公司后面的地方政府。但是,奇怪的是,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媒体,尤其是一向对舆论监督情有独钟的市场化媒体,却接到若干禁令,不许说三道四。 一向金口难开的央媒开口说话,而且说得不错,当然令人欣慰。但是,不让地方媒体说话,尤其是不让一向活跃的市场化媒体说话,却令人不解。眼下官民矛盾尖锐,冲突激烈,民众对政府的怨气很大。如果没有媒体监督这个发泄口,也许情势就会相当危险。所以,所谓的舆论监督,或者说时常出现一点批评文字,揭弊的报道,对于社会稳定,是必须的。只许央媒做,不许市场化媒体做,对挽回央媒的声誉,的确有好处,但对于舆论监督或者说社会情绪的发泄,却未必尽是好事。可以理解,也许,只许央媒监督,上面有批评尺度把握的忧虑。但是,现在的舆论监督,所面对的事情,每每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城管和警察打人,暴力强拆,把上访人被精神病。高速路没有道理地收费。这样的事情,是 张鸣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 张鸣 最近,媒体界出现了一种新现象。一向对舆论监督不积极的央媒,比如央视、人民日报,突然间表现出对舆论监督的热情,接连对诸多地方政府的违规违法事件表达了尖锐的批评态度。连被人们视为来头很大的武钢被精神病事件,石家庄的李刚事件,都能旗帜鲜明地干预。而央视财经频道对一向是老大难的中国路桥收费,也做了功夫扎实的调查,好不隐晦地剑指路桥公司后面的地方政府。但是,奇怪的是,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媒体,尤其是一向对舆论监督情有独钟的市场化媒体,却接到若干禁令,不许说三道四。 一向金口难开的央媒开口说话,而且说得不错,当然令人欣慰。但是,不让地方媒体说话,尤其是不让一向活跃的市场化媒体说话,却令人不解。眼下官民矛盾尖锐,冲突激烈,民众对政府的怨气很大。如果没有媒体监督这个发泄口,也许情势就会相当危险。所以,所谓的舆论监督,或者说时常出现一点批评文字,揭弊的报道,对于社会稳定,是必须的。只许央媒做,不许市场化媒体做,对挽回央媒的声誉,的确有好处,但对于舆论监督或者说社会情绪的发泄,却未必尽是好事。可以理解,也许,只许央媒监督,上面有批评尺度把握的忧虑。但是,现在的舆论监督,所面对的事情,每每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城管和警察打人,暴力强拆,把上访人被精神病。高速路没有道理地收费。这样的事情,是 最近,媒体界出现了一种新现象。一向对舆论监督不积极的央媒,比如央视、人民日报,突然间表现出对舆论监督的热情,接连对诸多地方政府的违规违法事件表达了尖锐的批评态度。连被人们视为来头很大的武钢被精神病事件,石家庄的李刚事件,都能旗帜鲜明地干预。而央视财经频道对一向是老大难的中国路桥收费,也做了功夫扎实的调查,好不隐晦地剑指路桥公司后面的地方政府。但是,奇怪的是,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媒体,尤其是一向对舆论监督情有独钟的市场化媒体,却接到若干禁令,不许说三道四。 一向金口难开的央媒开口说话,而且说得不错,当然令人欣慰。但是,不让地方媒体说话,尤其是不让一向活跃的市场化媒体说话,却令人不解。眼下官民矛盾尖锐,冲突激烈,民众对政府的怨气很大。如果没有媒体监督这个发泄口,也许情势就会相当危险。所以,所谓的舆论监督,或者说时常出现一点批评文字,揭弊的报道,对于社会稳定,是必须的。只许央媒做,不许市场化媒体做,对挽回央媒的声誉,的确有好处,但对于舆论监督或者说社会情绪的发泄,却未必尽是好事。可以理解,也许,只许央媒监督,上面有批评尺度把握的忧虑。但是,现在的舆论监督,所面对的事情,每每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城管和警察打人,暴力强拆,把上访人被精神病。高速路没有道理地收费。这样的事情,是与非,黑与白,一目了然。批评的声音,从哪儿发出,对于发声者,都不是难事。关键的是,这样简单的是非,根本无关政治,无关意识形态,怎么说,都不会碰线触雷。市场化媒体,也有人管着,自己也有自己的自律,让他们说话,跟央媒自己说话,并没多大的分别,大家一起说,声音更大。中国这么大,事情那么多,单凭几个央媒,怎么管得过来?当初焦点访谈问世,一时间横空出世,人人敬仰,碰到的,个个害怕。最后节目组门前排成了两列长队,一队是爆料的,一对是来摆平的。结果摆平的战胜了爆料的,焦点访谈从此黯然失色。如果这么大的中国,只要几个央媒在监督,那么,搞定几个央媒,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并非难事。现在的央媒监督能否重蹈焦点访谈的覆辙,还真就不好说。 其实,中国媒体的舆论监督,虽然中央政府从来就没有不让搞过,但却从来都是个妾身未明的事物。即使一向火爆的市场化媒体,比如南方报业的几张报纸,大体上也只能对广东以外的事情动点肝火,自己身边的事,大体上还是少说为妙。央媒按说具有优势,可以对所有地方指手画脚,但偏偏又有更多的顾忌,或者更易于被搞定,所以,在很长时间内,也没了声音。但是,当下的中国,处在利益纷争的火爆期,有权势者出于利益的考量,于民争利,每每采取主动的态势。违规违法,或者造法争利,屡见不鲜。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大抵不灵。用刚刚处理的湖南某纪委书记的话来说,唯一有效的监督,就是媒体监督。如此受限的媒体监督,还是唯一有效,可见目前抵御体制违规违法的力量之弱。如果连这点微弱的声音也被窒息,那么后果将是什么,可想而知。 关于批评和揭弊,一个传统的说法就是,如果坏事说多了,人们就不信任政府了。其实正相反,中外的媒体,自打存在那天起,就是说坏话的,批评和揭弊,是媒体的天职,清末新政期间,报纸几乎天天批评政府,但不仅没有动摇政府的基础,反而有助于澄清吏治。清政府的垮台,恰是由于自己犯了大错,放肆地收权,搞皇族内阁,又讳疾忌医,置舆论的呼声于不顾。 将舆论监督限制在一个狭小的通道里,背景的思虑无非是控制。不是控制官员和政府的违法,却在控制媒体上煞费苦心,在网络时代,微博时代,所起的效果,跟自己的预期只能背道而驰。到最后,央媒的威信挽不回来,政府的信誉也进一步降低。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 张鸣 最近,媒体界出现了一种新现象。一向对舆论监督不积极的央媒,比如央视、人民日报,突然间表现出对舆论监督的热情,接连对诸多地方政府的违规违法事件表达了尖锐的批评态度。连被人们视为来头很大的武钢被精神病事件,石家庄的李刚事件,都能旗帜鲜明地干预。而央视财经频道对一向是老大难的中国路桥收费,也做了功夫扎实的调查,好不隐晦地剑指路桥公司后面的地方政府。但是,奇怪的是,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媒体,尤其是一向对舆论监督情有独钟的市场化媒体,却接到若干禁令,不许说三道四。 一向金口难开的央媒开口说话,而且说得不错,当然令人欣慰。但是,不让地方媒体说话,尤其是不让一向活跃的市场化媒体说话,却令人不解。眼下官民矛盾尖锐,冲突激烈,民众对政府的怨气很大。如果没有媒体监督这个发泄口,也许情势就会相当危险。所以,所谓的舆论监督,或者说时常出现一点批评文字,揭弊的报道,对于社会稳定,是必须的。只许央媒做,不许市场化媒体做,对挽回央媒的声誉,的确有好处,但对于舆论监督或者说社会情绪的发泄,却未必尽是好事。可以理解,也许,只许央媒监督,上面有批评尺度把握的忧虑。但是,现在的舆论监督,所面对的事情,每每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城管和警察打人,暴力强拆,把上访人被精神病。高速路没有道理地收费。这样的事情,是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c7a2f501018h0x.html ) – 央媒监督的悲与喜_张鸣_新浪博客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Ten Years Of Media Lens – Our Problem With Mainstream Diss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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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电视舆论监督的终极价值取向_电视民工_新浪博客

… 和 政府 发言”的喉舌作用,就使人们产生了这样的错觉: 舆论监督 就是“传媒监督”和“记者监督”。这种错误的观念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正在严重地破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严重地侵害着法人和公民正当民主权利,也严重地损害着新闻媒体的 公信力 和影响力。 舆论 监督 不是“传媒监督”和“记者监督”,而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 舆论监督 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媒体 舆论监督 的权利不应是一种特权,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1. 舆论监督 是党、 政府 和人民群众授权新闻媒体进行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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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民主监督体制基础才能化解内腐自败的危机

如果监督的结果仅仅限于揭出多少腐败分子,而未形成制约和铲除 权力腐败 的体制基础,那么这种监督决不是真正成功的监督。监督的实效并不取决于是否具有大而全的监督架构,而在于这个架构是否建立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之上。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其实质 … 在每年召开全体会议期间,一个党派、界别或30名以上委员联名对某一突出问题,如金融风险、 豆腐渣工程 、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询问案。询问案须在会前10天用书面形式通过政协办公厅转交政府,并说明要求政府用口头回答还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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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监督权交给消费者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毒豆芽”等等又接踵而来。近来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丑闻的频频被曝光,甚至引发了溫家寶总理关于我们社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到何种程度”的怒斥。   当然,道德滑坡是根子上的原因。但道德滑坡的原因说来话长,而且道德重建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使命,并非短期内有可能立竿见影的,而杜绝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是必须立刻行动起来并见到成效的。因此,当前全社会都在反思: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很显然,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中國食品安全状况全无改善的事实,已经让绝大多数国人懂得一个道理,在市场经济和开放多元社会的条件下,过去我们习以为常的那种运动式执法是注定不会有多少成效的。眼下许多人转而把问题归咎于政府的监管不利、甚至监管腐败,要求政府提高食品的准入门槛,问加大对相关监管部门的问责。   这无疑是对的。,新华社4月18日的一篇报道揭露了许多地方普遍存在的严重的“马后炮”监管问题,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下述触目惊心的事实——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例如,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该这位食品审查员甚至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而且据说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   于是,舆论纷纷将呼吁的焦点集中于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和廉洁程度上。   然而,我认为,即便给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配备再多的人力物力,对他们给予再严厉的监督,要指望这些尽心尽责的公仆们替全国消费者万无一失地把住食品安全的每道关,恐怕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期望之一。如果企业没有强烈和紧迫的自我监督的压力和动力,那么中國的食品安全(乃至其绝他大多数产品质量问题)是不可能的得到比较好的解决的。而这种压力显然主要来自消费者自己,没有什么人比婴儿家长和厨房主妇更加痛恨三聚氰胺和“瘦肉精”了。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什么很少食品安全丑闻,并非那里的政府特别能干和廉洁。真实的原因在于企业实在不敢冒这种险,因为其成本往往是不堪承受的。一般来说,在西方国家,企业,尤其是像食品企业这样的事关国民身体健康的企业,一旦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它基本上就不会再有为自己辩解或改正错误的机会了。倒不是说政府会用行政命令强行关闭它们,政府的确会课以重罚,但那对企业来说通常并不足以致命;关键是各种消费者权益组织的无穷无尽的索赔官司,特别是媒体的持续曝光等,使企业今后不可能再有任何市场生存空间。因为企业根本犯不起错误,于是就非但不敢主动坑蒙拐骗,还必须克勤克俭地时刻进行着自我检查,以防疏漏。   而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國的所谓监管往往恰好相反,它的首要指导思想是把消费者排除在监管力量之外。正如本月初《新世纪》周刊的一篇报道中援引中國政法大学学者王涌所指出的,“在每次公共安全的危机之中,每每看到的就是拙劣的作秀、严厉的信息控制和舍卒保帅的问责惩处。表面文章做足,制度内在的毒瘤依然顽固,然后悲剧不断重演——这就是中國式监管模式的宿命。”他认为,食品安全监管本身必须设有最终的问责机制。   我的期望值则更低,我以为,政府监管部门其实并不需要做得更多或更好,它只要停止或哪怕稍微放松一些对媒体和各类社会自发组织的不遗余力的“监管”,中國的食品安全顽症就算不能迎刃而解,也至少会痊愈一大半。当然,我也知道,做到这个其实是最不容易的。想象一下,像三鹿和双汇这样的企业,有多少层级的政府千方百计地想要和正在设法保全它们?请不要误解,我在这里主要并不是指几个贪腐官员。实际上,在现有的体制下,三鹿和双汇正是政绩的重要源泉,我们怎么能指望它们轻易倒掉呢?   说老实话,眼前我最担心的一件事情是: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极其官员可能并不会像老百姓期待的那样利用这次机会对食品安全领域作一次彻底的整顿和改进,而是利用社会上下要求加强监管的绝好机会变本加厉地设租寻租——不是吗?是上级和老百姓授权我来加强监管的,我手里的那张食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的含金量当然就高了……   因此,真正有效的一劳永逸的办法只有一个:那监督权还给消费者自己,而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就是他们的代表。   写于2011年4月19日,本文系我应约为《新京报》撰写的该报2011年4月20日社论,有删节。   见报标题:防“养鱼执法”,把监督权交给消费者;链接: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1-04/20/content_222703.htm   作者:陈季冰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04.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把监督权交给消费者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中国观察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黄静冤狱事件中媒体在搅浑水 (8) 钉子户受黑社会荼毒属于刁民的内政 (4) 野蛮拆迁中的犯罪不受追究? (3) 谁是少数不法分子? (9) 话说近代首次维权运动——保路运动 (1) 绝对不可向群众开枪 (9) 特殊时代下的中国维权 (0) 海外作家如何维权 (0) 求见中央巡视组 (0) 探访京城黑监狱 (42) 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 (3) 我在精神病院的日日夜夜 (3) 想大家吃柑,你可以做广告,但不可以搞动员 (9) 应尽快将在拘留所意外死亡者的家属送入精神病院 (1) 已经到了还权给农民的时候 (6) 同样维权,为什么王海没进去黄静进去了? (11) 前有犬獒东东,后有太监成龙 (1) 假芯索赔案——事实面前华硕还敢撑多久? (11) 你现在是尘肺三期,你高兴吗? (0) 不花国家一分钱就可以拉动老百姓的内需 (9) “黄静案”的启示,公众应该怎样获取舆论支持 (7) “维权者”是这样一种人 (0) “散步”——中国特色的维权方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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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实施需要明确的三大问题

既然 政治改革 的主体是“人大”,《监督法》真正意义就是促进“人大”权力的实现。“人大”是政府的权力之源,没有“人大”的改革,就不可能有政府的真正改革。《监督法》既可以让“人大”限制政府的权力,也能让“人大”成为政府推行合法政策的坚强后盾。 … 中国人由于 深受封建等级制度和 官本位 的影响,习惯把对本级政府和官员的监督,寄希望于上级政府和更高的“青天大人”,然而,用上级来监督下级恰恰是没有效果的。我们总是用“欺上瞒下”、“横行乡里”来形容那些得不到上级约束的地方官员,也反应出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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