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公民表达自由不容侵犯
在强调法治的今天,各级政府似乎都染上了滥用法律名义的习惯,似乎什么事情一旦经其认定为“非法”,那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既然你是“非法运营”或“非法停运 ”,那么你所表达的一切也都一概“非法”,而政府对“非法”采用的一切手段都似乎是正当的。然而,这种习惯忽视了法律的基本界限,那就是法律在原则上只能控制行为,而非思想和言论。事实上,什么合法、什么非法本身并不像市委书记拍脑袋那么简单。郴州市是否应该禁摩、深圳市的出租车司机待遇如何改善,并不应该由这些地方领导一纸命令说了算;只有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郴州市的摩托车规范、深圳市的出租车管理才能真正找到符合当地人民利益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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