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许

墙外楼|莫之许:对当下舆论形势的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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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上海视窗: 笑蜀、郭玉闪和张雪忠最近就政治转型路径的争论

大致的过程是,笑蜀在声援被捕入狱的新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的过程中,发表了《中间社会站出来》的文章,几天后张雪忠发表《中间社会可以休矣》,对其中的观点予以反驳,作为回应,笑蜀发表《公民社会运动与政治反对提纲》,张雪忠又发出《条条大道通罗马?——就近期政治论争与友人的一次对话》。期间,郭玉闪作为笑蜀一方,也参与了辩论。 所谓争论,自然免不了意气口舌,派别圈子的畛域,但此次讨论的议题严肃,虽然免不了意气和抹黑,但总的来说,讨论的高质量近年来社会运动界少有。 笑蜀本名陈敏,长期供职媒体界,近年来,他与评论人莫之许就中国政治社会转型的争论影响很大。他对所谓推特“口炮党”的批评,让许多激进社会运动者深感愤怒,难以接受,而他的“中间社会”理念,团结了不少同道,也备受批评。 许志永被抓后,笑蜀与王功权一道发起营救运动,此后被国保警察控制,并未出具手续地遣返至广东。在此前后,笑蜀在网上发表长文《中间社会站出来》,呼吁声援许志永。 笑蜀文章提出,中国转型需要超越所有转型国家既有经验之上的大战略。尤其是超越单一阶级推动论,超越政治社会两极对抗,最大限度地向体制内外开放,最大限度地争取体制内外一切可以推动转型的资源,尤其向处于体制内外结合部的、兼具了体制内外双重优势的中间社会开放。 由此,笑蜀提出的自己的“中间道路”,即在政治社会之外,更凝聚整个中间社会的共识,集结整个中间社会的力量,形成最大限度的合力,倒逼中国转型。 他以此解读许志永发起的“新公民运动”。他认为,许志永发起的新公民运动,概括地说,无非是以自由、公义、爱为共同价值,实现中间社会各阶级的互动互助,在此基础上推进跨阶级、跨行业的公民合作,尤其是同城公民合作,最终以公民合作的集体力量,走向公民社会,推动和平转型。 笑蜀也将许志永被抓后,民间发起的抗议联署,作为印证其理论的样板。在他看来,这次联署几乎遍及所有的阶级、所有的行业,尤其遍及中产和底层,活生生一个中间社会的投影。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间社会对新公民运动、对公民社会建设的广泛认同,折射了当下中国最重要的趋势,即中间社会崛起的趋势,即普通人勇气下限提升的趋势。 对此,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师张雪忠却很不赞同。在他看来,许志永等人所从事的新公民运动,本身就是堂堂正正的政治反对活动,而不是在政治社会之外,建设公民社会的“海市蜃楼,笑蜀对新公民运动的诠释,完全是对他们的矮化和阉割。 张雪忠认为,在一党专政体制结束之前,企图在政治社会之外建设公民社会,完全是不切实际和徒劳无功的。公民社会得不到发育和成长,的确是国家的不幸,但这一不幸就像新闻不自由,司法不独立一样,都是一党专制体制的必然结果,如果要改变这种不幸的现状,必须看清这一因果关系,也必须明确意识到,要追求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人们首先需要有明确的政治反对意识,并通过坚定和持续的政治反对,谋求一党体制的终结。 在另一篇《我为什么要批评笑蜀?》的文章中,张进一步解释了自己的立场。 张雪忠认为,笑蜀在谈及自己的政治主张时,除了阐述他的中间路线,还总是喜欢对政治反对进行歪曲的解读。例如,没有他所谓“润物细无声”的公民建设过程,政治转型就不可能是理性的,甚至还将产生巨大而持续的动荡;而政治反对者也只是在追求改朝换代,只是为了把权力攫取到自己手中而已。 在他看来,专政者为了维持自己的专制统治,总是极力想使人们形成如下看法:如果没有他们的专制统治,国家就将动荡不安,永无宁日,因此他们的统治是不可或缺的。即使不去努力改变人们的这种错误看法,也不应该在无意中强化这种看法。 在张雪忠文章发表后,北京传知行的负责人郭玉闪也连发几篇文章,对张雪忠进行回应,语带暗讽,郭自称“逻辑自洽,事实准确”,但这一争议已经超越了商榷和讨论的范畴,本文不拟引述。 张雪忠在《条条大路通罗马——就近期政治论争与友人的一次对话》一文分析了这次辩论的意义。 他说,辩论不在于让我们消除分歧(我们可能永远也说服不了对方),而在于把各种不同的路线摆在公众面前,让公众来决定那一条路线是最合理的。只有经过这样的辩论,让不同的观点和路线在公众面前竞争,才有可能让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某一特定的路线,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基于这一判断采取相应的行动。 在人民试图结束专制,促进政治转型时,应该让尽可能多的人认同某一特定的路径,才能形成有利于变革的社会心理和氛围,从而增加政治转型的合力。晚清史,革命派和立宪派的论战的意义即在于此。 北京学者王江松认为,张雪忠和笑蜀的争议,其实也是多年来笑(蜀)莫(之许)之争的继续。他撰文对这一争执做出分析和判断。 王江松认为,公民运动,只要它是以民间为主体的,即使是慈善公益这样看上去非常去政治化的行动,在党国一体化并试图保持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的环境中,都客观上带有一定的政治性质:即使你主观上真的没有任何政治考量,当局也会像盯贼一样紧盯着你。 在一定条件下,把政治色彩不太强烈的那部分公民运动与政治色彩非常强烈的、直接的政治反对区别开来也是可以的,但绝不能割断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王反对激进派的观点,即把前者斥之为制造虚假希望并且延长了专政体制的寿命,而把后者视之为推墙的唯一方式和唯一力量,并且认为只有在推墙成功后才能大举建设公民社会。 王提出,同意张雪忠对政治反对的重视和强调,但反对他把政治反对和公民社会的发育对立起来,相反,强有力的政治反对正应该也只能建立在公民社会发育的基础之上。 他希望,追求宪政民主的各种社会力量应当进行广泛的交流并寻求共识,如能求同存异、分工合作,是最善,如不能分工合作,尽可以各做各的,至少尽量做到守望相助道义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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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王藏:江苏灌南法院黑手遮天,一起交通事故引各界强烈关注(图)

一 2009 年 5 月 8 日 21 时左右,王正银(男, 1963 年 9 月 30 日 生,江苏灌南县三口镇三合村五组村民)驾驶二轮助力摩托车行驶在三口镇后河村侍德才家门前路段时,与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变型拖拉机的张春如(男, 1970 年 3 月 7 日 生,江苏灌南县三口镇复兴村一组村民)发生交通事故,王正银当场死亡。事发 13 天后, 5 月 21 日 ,王正银尸体被灌南县交警大队警员韩正国强制要求火化,当时王正银家属均未签字。 据 5 月 18 日 灌南县公安局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正银撞击停在路上的张春如所有的无号牌变型拖拉机尾部,造成王正银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毁坏,王正银承担主要责任,张春如承担次要责任。 2009 年 5 月 26 日 ,王正银儿子王绍伟( 1990 年 3 月 7 日 生)向灌南县委呈送了《关于我父亲王正银交通事故致死的几点疑问的反映   》材料。反映材料如下: 尊敬的县委领导: 我是死者王正银长子王绍伟,住三口镇三合村。 2009 年 5 月 8 日 21 时许,我父亲王正银驾驶助力车正常行驶在三口镇后河村侍德才家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经交警队处理,并于 18 日拿到事故认定书,我处在极度悲痛中当时就签字了,几天后听别人说这份事故认定书有几点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事故发生后,我所在三合村的村长潘玉军打电话给肇事者所在复兴村的村书记邱凯想调解,潘村长说找当事人张春如,邱书记当时就感到疑惑,说不是孙小兵开车撞的吗?而事故认定书上却认定当事人为张春如。事后,我家设法寻找证人证词,而张春如却放话说:“谁证明就砍谁!”至今找不到目击证人。 第二、我家几个亲戚到事故现场看事故车,张春如的变型拖拉机车头保险杠撞掉一块漆,柴油机的邮箱明显有新的凹痕,而该车后面一点撞痕没有。事故认定书却说是我父亲驾摩托车撞在前方停在路上的张春如的无号牌变型拖拉机尾部,造成我父亲王正银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损坏之道路交通事故。另, 5 月 18 日上午 ,我和舅舅到交警队询问事故处理结果,当时交警韩正国就交待我把父亲的助力车拖去卖掉,现在我认为是在故意销毁证据。 第三、事故认定书上载明当事人驾驶的是无牌无证车,且当事人又无驾驶证。即使我承认车是停在路上的,难道车子是自己飞到路上的吗?对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无证驾驶人员能这样调查后让其回家吗?据有关法规规定至少也该拘留十五天。 第四、事故认定书上说此无牌无证车是未靠边停车,而该车为什么是未靠边停的呢?在漆黑的夜晚,停车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例如警示跳灯、告示牌等。即使我认为是停车检修的话,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我父亲能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吗? 第五、事故发生后,我家万般无奈,只好请交警部门从中调解,而事故认定书所说的张春如只给了八千元了事,并说要告就去告,别的一文钱不给。 以上所反映的是事实,恳请县委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复核审查,主持公道,为民主张,伸张正义。特此呈函,请予处理,不甚感谢! 反映人:王绍伟 手机: 15896120569 2009 年 5 月 26 日 以上材料未得到任何答复。 2009 年 5 月 31 日 ,王正银妻子侯树珍( 1960 年 6 月 15 日 生)、儿子王绍伟、大女儿王利芹( 1984 年 8 月 4 日 生)、二女儿王晓敏( 1987 年 2 月 6 日 生)、母亲杨兆云( 1925 年 7 月 18 日 生)委托灌南县东方法律服务所唐万能担任律师,其为侯树珍写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张春如。诉讼请求为: 1 、判令被告给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 142996.1 元; 2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9 年 9 月 15 日 ,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审理了此案,《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9 )南民一初字第 1027 号   判决如下:“因王正银死亡发生的丧葬费 3678.50 元( 7357 元× 0.5 年)、死亡赔偿金 147140 元   ( 7357 × 20 年)、给其亲属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对被扶养人杨兆云承担的赡养费 4440 元( 5328 元× 5 年÷ 6 ),合计 205258.50 元。由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原告侯树珍、王绍伟、王利芹、王晓敏、杨兆云承担 110000 元,余额 95258.50 元,由被告张春如赔偿 28577.55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兑现。案件受理费 1193 元,减半收取 596.50 元,由被告张春如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审判员   马轶娟;书记员   惠丽”。 判决后,灌南法院迟迟不执行此判决,至今已长达 4 年。死者王正银家人及亲属很多次找到负责执行此判决的灌南法院王立尧庭长,要求他执行判决。王正银亲属居于“人情世故”,还请王立尧吃过多次饭,送过礼送过钱,目的就是希望他尽快解决问题,让死者瞑目,让家人宽心。而王立尧庭长每次都以“慢慢来,不要急,会处理的”,“张春如不在家,我们也难找他”,“你们家去抓人,抓到人我就处理”之类的话语敷衍了事,并告诫没有背景和势力、不懂法律的他们不要胡乱找事,否则事上加事。王正银遗孀侯树珍找了当地的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多部门,这些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 当年事故后,张春如一家仰仗他们家有亲属在政府部门的家族背景,一直对死者王正银家人嚣张。当时王正银死亡、尸体被强行火化后,王正银母亲杨兆云、妻子侯树珍、儿子王绍伟及多位亲属抱着骨灰盒、遗像去到张春如家要个说法,张春如一家对着王正银家人亲属破口大骂,张春如父亲甚至还说:“把你们家撞死一个,只是一个人,算你们家走狗屎运了,还没有全部撞死呢!”被告人张春如在判决之后离开了本地,一段时间不回家。随着时间的拖延,他随时回家。去年,他一直在家,还向王正银家人放话:“就 35000 ,不要拉倒,以后一分钱的屁都闻不到,随你们家怎么样!” 王正银遗孀侯树珍发现张春如在家,多次打电话给负责此案件的王立尧,他皆以“公务繁忙”为由拒绝处理。 当地知道其中内幕的很多村民私下多次和侯树珍讲起这些情况:张春如家有可被执行的财产,他宁可把钱物给王立尧等法院法官,请官员吃饭送礼,也不愿赔付你家;张春如这些年喂了王立绕不少油水,都喂饱了,姓王的当然不会处理你家的事,他们合伙把此事捂着,就是欺负你们家没人。 自王正银交通事故死亡后,其儿子王绍伟三次被莫名劳教。第一次被关 1 年 3 个月,第二次被关 1 年 3 个月,两次其家人都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手续,王绍伟两次出劳教所都讲不清因何罪被关。 2012 年 11 月 1 日 ,侯树珍被派出所口头告知王绍伟第三次被抓,只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 收到一份宿迁洪泽湖监狱寄出的《罪犯入监通知书》,上写:“侯树珍,王绍伟因盗窃罪,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于 2013 年 1 月 8 日 送宿迁洪泽湖监狱服刑。”侯树珍和家人此前从未被告知王绍伟被“审判”的事,《判决书》在哪儿,也不知于何时何地审判。 且不说王正银交通事故死亡事件灌南县交警大队处理此事过程中疑点重重,其事故认定书和法院判决存在诸多问题,就算按照灌南法院的判决,至今近 4 年,判决不执行,法院法官枉法渎职,还不断恐吓王正银遗孀、被气重病的侯树珍,企图一手遮天、暗箱胡来。 今年 5 月,侯树珍和家人再次去灌南法院找到王立尧和执行局局长朱祥才,他们态度恶劣地训斥、羞辱侯树珍及其家人,竟一起无耻地再次开口向侯树珍索要钱财,说:“我们要去抓张春如,这一路上的各种花费你家要给我们啊,不给钱办什么狗屁事?” 不仅如此,王立尧还托人告诫,放话威胁侯树珍:“你们家最好停止和我斗,就算你家有国家主席也没用!”“看谁能把我怎么样!谁也斗不过我!你们只有输的份!”“想想你们家儿子在哪儿?” 二 5 月 9 日 18 时 10 分,王藏在新浪发了微博揭露此事,并向网友求助: @ 诗人王藏:第一次为自己的事求助,请求转发关注!我爱人王利芹 @ 藏女 y   的父亲王正银 ( 江苏灌南县 ) 2009 年 5 月 8 日 因交通事故被撞死,灌南法院已判决,原灌南法院王立尧庭长不执行判决,不作为,严重渎职,黑手遮天,至今 4 年家属未得分文赔偿,被告一直逍遥法外。王立尧不久前嚣张说: ” 就算你家有国家主席也没用! ” 截至目前,此微博被转发 2676 次,被阅读 101.4 万次。各界人士纷纷表示声援支持,要求严惩法院败类王立尧、朱祥才及灌南法院渎职人员。 转发声援的网友中,律师界包括法学博士、中国政法法学讲师 @ 滕 _ 彪 _ , @ 李长青律师, @ 隋牧青律师, @ 崔小平律师, @ 蔺其磊律师 , @ 郭海跃律师, @ 张立恒律师 , @ 上海杨卫华律师 ,北京万仕龙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 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 ,北京市天渡律师事务所律师 @ 律法师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 秦永民律师 ,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 陆伟民律师,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 江南律师杂谈 ,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律师郑吉文 ,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 萧贺林律师…… 知名作家 @ 土家野夫、 @ 郭少坤、 @ 曹维录,知名学者 @ 北京崔卫平、 @chenyongmiao2 、 @ 儒者余东海 、 @ 老金曰、 @ 北京杨子立、 @ 北风 hj 、 @ 中国的眸子一世、 @ 文道评论、 @ 李冬 君、 @ 紫电 — ,知名文艺理论家、诗人 @ 赵思运,知名诗人 @ 芒克、 @ 沈浩波、 @ 典裘、 @ 诗人莫建刚、 @ 李 _ 磊、 @ 马铃薯兄弟 A 、 @ 钱刚的诗歌道路、 @ 唐果、 @ 诗人安琪、 @ 魏克漫画、 @ 李飞俊、 @ 江南杂种陈傻子、 @ 楚雨、 @ 孟醒石、 @ 北平总督、 @ 灵修者楚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 @ 王江松 -PHILOSOPHY ,知名艺术家 @ 邝老五、 @ 吴玉仁 5 、 @ 老武是文建、 @ 玛吉娜度 _ 鎏, @ 高压郭 、 @ 吕上、 @ 艺术家追魂、 @ 王华祥的、 @ 金子 art  、 @ 张海鹰艺术、 @ 丹青神韵 、 @ 常徐功、 @ 管一棹, @ 郭健 guojian ,知名维权人士 @ 投胎中的杀猪佬、 @ 王荔蕻 11 、 @ 贾灵敏,小贩夏俊峰妻子 @ 沈阳张晶,甘孜新龙县古鲁寺(博孜祖庭)护法、讲师 @ 晋美松赞师兄,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知名艺术批评家 @ 批评家王小箭,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副教授 @ 吕澎,江西美术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 南昌陈政, @ 知名漫画家 @ 飚哥漫画 33 世,知名独立电影人 @ 朱日坤、 @ 胡力夫,电影《东京审判》编剧 @ 胡坤 821 ,导演 @ 盛林导演手记,出版社高级编辑、社会转型研究者 @ 黎学文的微博,报社记者 @ 何光伟,知名设计师、中国版协装帧艺委会常委 @ 韩湛宁,纵横中文网签约作家 @ 马 君武 – ,新华出版社资深编辑、作家 @ 张口说书,人民网大连视窗主编 @ 大排石前街,中国经济周刊地方部副主任 @ 董郎 dxp ,北京七星智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海科 – 七星智库,编剧 @ 张弓长 1981 、 @ 肖旭驰,美国专栏作者 @ 顾猷,专栏作家 @ 顾则徐 2011 ,知名网络体育评论人 @ 老锐马,青年书法家 @Double–Yao ,中国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会长   北京玖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孙文 V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 周天勇,北京圣塞德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 我们都是有病的人,南京大学 MPAcc 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 @ 金陵八卦洲 ,中国互联网协会专家委员 @ 郭涛 GUOTAO, 社会心理学者、大学兼职教授、重庆市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所长 @ 谭刚强 – ,新浪文化名博 @ 潘衍江,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 @ 董毅 – 逍遥笑红尘 ,前《体坛周报》名记,足球专家 @ 冉雄飞,资深出版人 @ 宛振文 ,河北新闻广播策划推广部副主任 @ 画到生时是熟时,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   常务秘书长 @CPAM 李学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电视纪录片学术委员会会员   导演 @ 刘瑄地盘,河南儿童文学学会副会长、文心书馆馆长 @ 袁勇 – 文心书馆,前施耐德公司职员、儒家学者 @ 朱明江 01 , 5973 游戏威客网 | 游戏公会联盟创始人 @5973 张敬东 ,中央民院油画,广艺研究生 @ 韋萬里 WWL ,《酒天下》主编 @ 中国公民李侃,上海万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行者老陈,北京一生之水营销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 一生之金,中山市金霏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 部落的远方,郑州若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干事 @ 若木书院胡圣年 ,都市快报宁波分公司经理 @ 庄培坤,山东省金讯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凝視靈魂 – ,中国证券报《收藏投资导刊》编辑 / 记者 @ 燕语 君达, @ 摄影师刘健 , @ 背包客李化平 ,自媒体人 @ 建春 – 微博,天阿广告 CEO@ 陈竹父   ……等也转发微博声援。 在推特,知名社会活动家、民主维权人士胡佳、陈光诚、屠夫吴淦、莫之许、妙觉慈智,知名摇滚乐队盘古乐队,知名独立作家蔡淑芳、许晖、威廉退尔、徐沛、豆弟、谢启文、王五四、胡荻等各界人士也转发声援。 知名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郭永丰、戚钦宏、刘安平等也表示强烈谴责。郭飞雄表示,准备联手江浙律师一道施压。郭少坤表示,有律师来江苏代理此案时,他将陪同。还有大量网友表示,如果再不解决问题,他们将一起到江苏灌南法院围观,游行示威,抗议灌南政府包庇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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