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海南警察枪击青年 媒体误报”吴邦国批示”

警察要求私了遭拒后,竟谎称该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民警开枪是正当的,予以通报表扬。 这是《海南特区报》对2000年7月24日发生的一起枪击案的报道。开枪的是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现大田镇)派出所民警文瑞强,受伤的是新宁坡村民邢亚盖。 这篇刊发于2006年2月24日的报道题为《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报道称:“据琼山区检察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该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侦查完毕,是因为吴邦国委员长亲自作了批示……此后,经过不到一个月的调查,一起被拖延了6年之久的涉嫌故意枪击伤人事件有了结果。” 该报道一时引起轰动。撰写稿件的记者门君诚在2009年7月的一篇博文中记载:“稿件刊发后,全国媒体快步跟进,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总之带国字头的和没带国字头的媒体很多都来了,凤凰卫视《文涛拍案》几乎全文照读。” 凭借巨大反响,该报道及追踪报道获得了第17届海南新闻奖特别奖。 报道也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6年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在转载该报道的省检察院《网络资讯》第6期上作出批示。28日上午,该院反渎职侵权处处长宋东锦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应对事宜”。 2006年4月4日和10日,海南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听取案情调查汇报,并专题研究该案的核查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此后,涉及枪击案的4名警察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瑞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分别以玩忽职守罪被判缓刑。 4名民警被判刑后,经媒体广泛报道,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开始关注此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最早质疑“委员长批示”的真实性。2007年7月8日,他致信吴邦国委员长,查询对“邢亚盖被警察枪击上访信”有无批示。 2007年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回函称:“经查,无此批示”。 既然没有批示,媒体报道所说的批示一事是怎样出笼的呢? 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等30多名人大代表、律师联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要求调查捏造委员长批示一事。 2009年7月9日,公安部《关于姜鸿斌等人大代表反映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称,经海南省公安厅工作组调查,据门君诚陈述,其报道中提到的吴邦国委员长批示之事,系其听时任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主管案件的副检察长王干和检察官王昌泽所讲。 《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文字部分有两人署名,一是该报记者门君诚,另一人是检察官王昌泽。王昌泽也是文瑞强枪击案、李国和等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的公诉人。 《海南特区报》副总编辑任永昌当年编辑了这一报道。他对记者表示,“吴邦国委员长批示”的说法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提供的,来源权威,报社没有理由怀疑。记者门君诚当时提出查看批示,但被拒绝。 2010年6月2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已经离开《海南特区报》的记者门君诚。门君诚说,报道线索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吴邦国批示是检察官王昌泽和副检察长王干向他证实的。当时,他还联系了摄影记者准备拍摄该批示,但王昌泽和王干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 门君诚说,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给他复印了对文瑞强的起诉书,自己和摄影记者到东方市采访后,以起诉书为主撰写了报道。经王昌泽同意,报道也署上了王昌泽的名字。 据了解,《海南特区报》从未接到王昌泽更正报道错误的要求。 王干现任海口市琼山区审计局局长。2010年6月2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该局办公室电话采访了王干。王干称:“本来就没有批示,我怎么会对记者讲有批示呢?” 2010年6月23日下午,记者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找到王昌泽。王昌泽拒绝回答是谁捏造了批示,称自己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过报道,也从未投过稿。 李国和等人的案件中,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报道及凤凰卫视等61家媒体的转载报道、评论列为被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证据。 《复函》中,海南省公安厅认为责任在报社,“(海南省公安厅)工作组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后认为,该报道确实存在失实的地方,该报社负责人对这一报道稿件审核把关不严”。 《复函》称,“但在侦查过程中,客观上没有证据证实门君诚等人收取他人的财物,也没有发现他们有主观恶意报道和诽谤行为,故不具备立案侦查的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对记者说:“记者与检察官必定有一方在说谎。捏造委员长批示的行为是恶劣的,我们要求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查明真相。” 下一页: 一波三折的“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 (本文来源: 中国青年报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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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沈阳27家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引争议

沈阳27家医院聘请警察当副院长打击”医闹”解决与患者矛盾的做法引起争议。有舆论指出:“维护社会秩序本是警方的职责,不担任副院长难道就不能履行职责吗?”拥有了副院长和警察双重身份之后,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其身份首先是警察还是副院长? 根据官方的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 但警察担任医院副院长的做法引起质疑。有舆论指出:“维护社会秩序本是警方的职责,不担任副院长难道就不能履行职责吗?” 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减少医患纠纷。公安部门许也诺将“不占职数、不拿待遇,履行职责。警察在履职的过程中要保持中立。”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介绍说,2009年,沈阳市直属医院发生治安案件152起,其中包括几起急诊医生被打、急诊室被砸等恶性案件。一位医院负责人说,近几年,沈阳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一旦发生纠纷,遇到不太理智的患者家属,会影响工作甚至威胁到医生的人身安全,警察担任副院长可以保障良好的医院治安环境,为医生提高业务水平和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张思宁认为,警察给医院当“保镖”的做法应慎重考虑。警察进入医院领导层,他们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拥有了副院长和警察双重身份之后,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其身份首先是警察还是副院长?他们在处置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时,会不会倾向于维护医院的利益,如何保证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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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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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里:史上最惊天动地的语录

为了阻止非法拆迁,他怒吼着“谁要让我没房住,我就让他房里没人住!”,驾驶着被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砸烂了挡风玻璃的破车,冲向拆迁人员,致4人死亡,11人受伤。           痛定思痛,让大家好好重温一下刘大孬的语录: “谁要让我没房住,我就让他房里没人住!”   ===============================================================================================   郑州拆迁撞人者刘大孬及其亲属村民近况          刘大孬基本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两罪并罚必死无疑啊                               文/李贵宝       2010年6.1儿童节,发生在河南郑州南刘庄村的非法拆迁造成20人死伤的恶性大事,震惊朝野。全国网民拍手称快,河南媒体纷繁报道,但是格调都一样。都是说6月1日上午,一个开着厢式货车的刘大孬不孬,驾驶自己的车撞死4个拆迁的,伤人15人,目前嫌疑犯已经被控制。     其实,关于南刘庄拆迁,因为相关政府并没有任何合法的拆迁手续,南刘庄村民已经闹了很久,曾经也出过一条人命,不过死者是位民工,是在拆房子的时候被砸死的。出事后,村联委把所有责任推给了拆房子的包工头。于是,此事被村联委封锁。后来,村联委多次趁着凌晨或者夜色把拆迁机械开进村里,企图偷偷拆迁。可是,都被村民制止。于是,5月31日下午,村里贴了公告:6月1日全村停水停电,并进入整体拆迁工作。     6月1日早上六点多,村里开进了拆迁机械,随着拆迁机械一起开进来的还有防暴警察,公安民警,119消防车,110,120急救车,大约有500多人。试想一下:如果是像政府媒体报道所说的正常拆迁,至于来这么多人吗?还有,好好的村子,120急救车来干嘛?呵呵,政府很聪明,他们已经预料到有人会伤亡了。但是没想到,最后上网的是自己的人。把自己的人干死5只,其中还包括一名警察。     村民们看到这么多防暴警察及公安民警,并没有退缩。而是,一起站在了要拆迁的房屋前,试图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家园。可是,现场有一个拆迁人员拿着喇叭喊:第一组,上!第二组,上!!第三组,上!!!乍一听很吃惊,这是干嘛的?原来,他们把防暴队员及公安民警分成了小组,分组对抗保护家园的南刘庄村民们。村民们的力量毕竟很渺小,眼看已经抵抗不下去了。这个时候,一向老实巴交的村民刘大孬把自己的厢式货车开了出来,停在拆迁机械前面,试图阻止拆迁机械正常工作,另外,也把村民们和公安防暴警察隔离开,把村民们保护起来。这个时候,那些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开始拿起地上的砖头砸刘大孬的车玻璃窗,前面的玻璃被砸烂了,侧面的玻璃被砸烂了,可是那些公安民警及防爆警察似乎还不解气,又有防暴警察一拳头对着车上驾驶座的已经年过60的刘大孬挥了过去。见此情景,村民们更加愤怒了。开始反抗,可是公安防暴警察开始更强的镇压,这个时候,本来就有精神病史的刘大孬彻底崩溃了,他驾着车子冲向了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所在的人群,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现场最少死了4个人,伤者约20多个。死者中,有一个是村民,是南刘庄村组组长,是刘大孬本家的堂弟。他从南刘庄拆迁一始,就协同村联委对村民实施搬迁压力,事情发生的现场,他也是协助防暴警察及公安民警在与村民对峙。     我不想说刘大孬有多英雄,可是没有刘大孬这一撞,南刘庄早已是一片废墟了;我也不想说那些死者是罪有应得,可是他们明明看到老百姓那样奋力的抵抗,为何还要强压老百姓呢?事情发生后,为了不让刘大孬在当地政府的公安机构受苦,村民们出钱让刘大孬去北京投案自首。可是,还没等刘大孬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当地的公安民警已经开始进京实施抓捕。无奈下,村民们一行几个人一同送刘大孬到河南省公安厅自首,可是,这些人送刘大孬自首后,就被扣押了。而且,官方对外宣称的是:警方已经将嫌犯逮捕。同胞们,你们知道逮捕和自首的性质吗?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不是他们非法暴利进行拆迁,并且对老百姓暴力镇压,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事情发生后一个小时,刘大孬的老婆、女儿、老婆的妹妹、刘大孬的三弟、刘大孬三弟的老婆等都被警方控制了。本以为这些亲属只是去做一下笔录问话就回来了。可是眼看下午了人还没回来,南刘庄村民自发组织了一群人到管城分局询问情况,可惜,这些人去了之后也再也没有回来。截止到6月2号晚上接近凌晨,这些人都还被扣着。     目前,据内部可靠消息,他们把刘大孬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不用我说,同胞们肯定都明白这个罪名的含义,他们一下子把刘大孬推向了死路。     以上的每句话基本都是实话,这些来自百度郑州吧。当然本和尚没有详细核实,但是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如果说有什么不妥的话,那可能就是说了一些警察镇压之类的在这个和谐社会确实不合适的话。试问政府,村民们保护自己的家园有错吗?在当地政府那里,为何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非法拆迁?     刘大孬不管有没有神经病可能都将是死罪了,至少他得为那些死去的人祭奠一下,活人祭死人,历来如此啊。指望全国人民记住刘大孬不太可能,只是希望已经被X焚X毁X的南刘庄村的村民们,在给长辈们上坟烧纸的时候捎带想着点你们的大大、叔叔、哥哥刘大孬,顺便给他带一沓纸,磨叨几句,刘大孬就会收到,别让他在阴间也穷困潦倒的!     谢谢所有的看客们,谢谢!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 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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