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以诺:父亲节谈谈超生
在计划生育的中国能有两个孩子是莫大的幸福,代价却是二等公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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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曾经是中国为了控制人口的一项基本国策。该政策一直从1970年代初期持续到了2021年,不同时期的具体政策内容不同。该政策饱受舆论批评,被指责为违反人权、不起作用和人口数字造假导致政策执行时间过长等。在执行层面,因为过于残酷的“强制绝育”、“强制流产”和罚款下岗等处罚,备受国际和国内民众反感、批评。
1970年代初期,中国一改之前的“鼓励生育”政策,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在第四个五年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
1979年,“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并在同年提出“一胎化”政策。
198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副总理陈慕华兼任首任国家计生委主任。
1982年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上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1982年5月,钱信忠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开始“一胎上环,二胎绝育”的强制上环政策,同年导致了大量孕妇被强制流畅,妇女被强制绝育。外界普遍认为,钱信忠的政策开启了“计划生育”最残酷的一面。第二年,钱信忠被免职。然而,之后钱信忠留下的“强制绝育”和“强制流产”的政策却一直在执行。
2015年10月,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过低,带来了一些列的社会、经济问题,中共中央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宣布加速开展全面二胎,在中国大陆实行30余年的一胎化政策正式走入历史。
202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实施“三孩政策”,标志着计划生育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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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24, 2010
超生子女不能落户的问题一直是我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畸形社会问题,明明是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责任和后果却要由孩子来承担。而且,这样的后果往往是终生性的,没有户口,上学、就业、结婚,等等,处处受到掣肘。持黑户,上黑学,打黑工,结黑婚,如果生了孩子,下一代还是黑户!“人人生而平等”,成了世世代代制度性不平等。 所以,当我们听到京籍超生人口将在人口普查中得以落户的消息,真是五味俱全、百感交集,不知道自己的情绪该悲,还是喜?难道说,无辜的儿童,他们的权利需要在几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中才能回归,而不是应该无条件地上户口? 还有,人们免不了要担心,普查数据会不会成为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超生处罚的依据?虽然市统计局表示,普查资料将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这是对个人而言呢,还是对不同的政府部门而言? 大凡有中国内地生活经验的人们都知道,部门打架甚至部门法律打架的事情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此部门的“不追究”,到了彼部门,就可能成为“引蛇出洞”的工具,他们可以援引有利于部门利益的不同法律,对超生对象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到那时,伤害的还是孩子及其家庭,甚至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家庭对孩子的培养能力减弱。 像这样“父母有错(甚至很多时候父母没有任何错误)、社会生病、无辜孩子受伤吃药”的现象,岂止是超生孩子不能落户一项?比如父母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打工,孩子无处上学无处高考,时时处处的户籍隔离与歧视,几乎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也超过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乃至那些最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 杨支柱先生在谈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的时候,谈到一个我们全社会不能不正视的问题:整个20世纪80年代农村生育率高达2.3,这意味着农民普遍都有两到三个孩子,独生子女在80后农民工中是很罕见的。富士康80后男性农民工集中自杀问题,凸显的与其说是独生子女问题,还不如说是“超生子女”问题。这些超生儿子不但承载了父母、祖父母的过多、过高期望,而且满怀着对家庭、家族的歉疚。为了自己的出生,家里被罚得倾家荡产,耕牛被牵走,房屋被扒掉,母亲冒着生命危险东躲西藏土法接生,姐姐因为家徒四壁无力上学,他能不歉疚吗?父母好不容易挣钱交了罚款,送自己读了高中、中专甚至大学,可是加班加点就能挣那么点钱,自己租房成家都困难(买房就更别提了),拿什么报答父母、补偿姐姐?所以“超生子女”承受的心理压力,可能比独生子女还大。 我们再不能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孩子了,这是我们大人世界无能的表现,也是落后的“株连”观念在当今社会的流毒余孽,应该彻底清除相关的思想观念、法律法规,还孩子一片清静明朗的天!(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6-11/2337191.shtml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 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11, 2010
中国和香港融合衍生不少问题,单是中国内地妇人来港产子已令香港本地妇女怨声载道,医院管理局为此要求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即使其丈夫是香港人,亦要缴交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分娩费用。经司法复核后,上诉庭裁定,有关收费规定没有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
由于香港医疗水平较中国内地优胜,而且在港出生的中国人可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香港福利,近年不少中国内地妇人来港产子,以致负责生育的人手和床位严重不足,不少人更是接近临盆才跑到医院急症室分娩,冲击香港医疗体系,香港本地妇女慨叹,产前服务和床位差不多要在一年前预订,即未怀孕要先订床位,迫使她们上街抗议。医管局其后改变政策,规定中国内地妇女来香港公立医院产子,即使其丈夫是香港人,亦要缴交较高昂的非香港永久居民分娩费用,收费由接近四万港元至四万八千元不等(折合3928至4834欧元不等)。原诉人霍兆荣不满其内地媳妇零七年五月在公立医院分娩时,被收取费用,认为对怀有港人子女的孕妇不公平,更会做成社会分化,零八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败诉,其后再提出上诉。
上诉庭十日驳回有关上诉,三位法官一致裁定,有关孕妇并非香港永久居民,只是透过旅游签证来港的访客,自然应该缴交非本地孕妇收费,而以不同收费来保障本地孕妇的应有权益亦属必须。法官指出,访客不应期望享有与永久居民一样的对待,这不算歧视,至于她们肚内的婴儿,在法律上仍只是胎儿,尚未出生,故亦不拥有任何的利益。
不过,上诉庭补充,上诉人是领取综援人士,其儿子又患有轻度弱智,医管局应考虑订定豁免机制或减免部分费用。医管局承诺予以考虑,并尽快落实。
根据统计署的数字显示,过去十年的内地孕妇来港产生数目不断上升,已由二零零一年的八千人急升至零九年的三万七千二百五十三名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即每十三名新生婴儿中,便有一人的父亲是本地人,母亲是中国内地人。
此外,医管局数字亦显示,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后拖数情况严重,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公立医院为非合资格人士撇帐近一亿五千万港元(约1500万欧元),单是去年,便已撇帐近三千万元(约三百万欧元),大部分来自中国内地孕妇。
不过,有关争议未因上诉庭裁决告终,不少市民十一日早上仍致电电台的叩应节目表达对裁决的支持和反对意见,个别甚至是由中国内地打长途电话来港表达意见。
发布者Xiao Qiang | 3 月 16, 2010
【泉州网】省宣通知: 1、请网站删除《学者开发商私募券商四方会谈:房地产该怎么办》相关报道; 2、省宣:请各网删除《一孕妇因无准生证致活婴变死胎 警方已受理》报道。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阅读更多发布者Xiao Qiang | 5 月 29, 2008
网宣办值班人员: 一、请各网站注意转载如下报道:《成都警方澄清”帐篷事件”》。 二、请各网站重点清理删除关于下列方面的信息: 1、有关挑拨灾区干群关系的煽动性信息; 2、质疑赈灾物资购买、发放的信息; 3、质疑灾区倒塌校舍为“豆腐渣工程”及相关公开信、呼吁书等信息; 4、散布有关地震的谣言、猜测和迷信说法的信息; 5、质疑地震部门隐瞒预报地震的信息; 6、借地震攻击我计划生育政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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