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孤岛客 | 天色如洗多少青楼烟雨惹了士大夫的笔

> > 一周语文> 2011 2011-8-22-2011-8-28> 右 为本周单字“逃”。本周,僵持多时的利比亚局势出现转机,卡扎菲去向成为全球焦点,亦是全媒体热词。 “卡扎菲逃到阿尔及利亚?”“卡扎菲往哪里逃?”“6辆装甲奔驰助卡扎菲流亡?”“卡扎菲化装成女人逃走?”“6辆奔驰车队离开利比亚卡扎菲逃往阿尔及利亚?”……在各种以“逃”为关键 词的新闻标题里,言之凿凿者少,疑问猜测乃至假设多多。 不过,变局之变已定。一细节来自BBC消息:随着主要国有网络服务商被接管,利比亚被切断 达半年的互联网络再次得到恢复, 利比亚人又能上网了 。 汉字“逃”为形声字,《说文-辵部》的解释说,“逃,亡也,从辵,兆声。”本义为逃走,即迅速离开于己不利的环境。后引申出躲避等近似义项,如“在劫难逃”中的“逃”即为“躲避”之意。 汉字里,“逃”与“遁”为近义词而非同义词,二者均有避走之义,不同是“逃”侧重指公开逃走,适用范围广,“遁”则侧重指暗中悄悄溜走,适用范围小……而卡扎菲之“逃”用汉字说,即是“逃”,也是“遁”,至少在没人知道他在哪里之前,就是如此。 最新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的标题是“上尉的末日:利比亚即将进入后卡扎菲时代”。“从最初的理想主义者、民众拥戴的‘民族英雄’和‘反西方强权政治斗士’,到四处躲藏的‘人民公敌’、独裁腐败的代名词, 42年,对于一个人和一个政权的蜕变,已足够长 ”……上面这段话出现在封面故事的第二自然段。 ————————————————————————————————————————— ■ 总统书单> > 上个周末由白宫发言人发布奥巴马在度假期间携带的 5本读物 。据报道,度假期间,奥巴马携带的5本书里1部非虚构,4部小说。4部小说是《河口三部曲》(一部以路易斯安那州为背景的犯罪小说合集)《罗丹最初亮相》(故事以奥巴马总统的第二故乡芝加哥为背景)《双生石》(一部有关两个生下来头部相连的埃塞俄比亚孪生兄弟的小说)和《直到大地尽头》(一位母亲有关以色列战争、友谊和家庭的故事)。奥巴马书单中唯一一本非虚构读物是伊萨贝尔-维尔克森的《另一些太阳的温暖》,该书描述了美国南方黑人向北方移民的历史……这则花絮让我们明白,发言人这活儿也可以蛮风雅,蛮书香,而不尽是枉费心机非用纸去包火。 ■ 高潮之后是整个人最忧郁的时候> > 语出学者马家辉。凤凰卫视周二锵锵三人行马老师是嘉宾,谈到暑期进口大片“变3”,马老师坦白虽然喜欢,但还没看:“我有一种怪僻,有一种变态的心理,越想去看越想去做的事情,越要把它忍住,我记得以前讲过。 高潮之后是整个人最忧郁的时候 。要忍住,不然,那么快满足总有遗憾……高潮之后是整个人最忧郁的时候。我就不想面对这种忧郁。” ■ 独裁定律> > 语出作家李承鹏周一微博:“卡扎菲这事最娱乐的:卫队竟整编制缴械投降,表情舒缓。全无几个月前的宁肯玉碎绝不瓦全。骗老大啊这些演员。可又一想,当初马仔表忠心时定是真的,真信自己要玉碎,现在投降也是真的,真觉得必须瓦全。各国、各公司、各单位老大们,一定要知:当初马仔多坚决爱你,后来就多坚决地卖你。这是 独裁定律 。” ■ 一个用逃避来达到与自己和睦相处的消极分子> > 语出记者困困。在周一题为“拜访贺卫方老师侧记”的博文里,困困老师顺笔写到自我状态:“坐在贺卫方老师面前的我,是我全部过去的总和——一个法学院里的落落寡欢者,一个巨大机器的零部件, 一个用逃避来达到与自己和睦相处的消极分子 ,一个在‘盖子被掀开’后需要重新做出选择的困惑的年轻人”……整个段落里,自我状态描述的部分很逼真,中心词“消极分子”前“用逃避来达到与自己和睦相处”的定语清晰传递出很多人共有的不安与犹疑。是,那样的“和睦”很虚假,可有时候,我们非就需要它——哪怕它是假的。 ■ 功能弱化> > 语出饭友沙达克周三饭文,就一句:“不开电脑不上网读书做事会很有效率, 功能的弱化 是一件好事”……沙老师的提示细想格外要紧——当手机可以看电视电视可以上网上网可以打电话电话可以开会开会可以发微薄发微薄可以相亲相亲可以灭掉24盏灯灭掉24盏灯后可以接到1000个求爱QQ……这样的超功能会不会把人类累死? ■ 这张端庄的面庞成了骗子的通行证> > 语出律师波布周三刊载于新京报的时评,标题是“是非面前杨澜要及时做切割”。文章中波布老师从杨澜深陷多种丑闻说起,劝慰杨澜应与蓝月亮、达芬奇家具、红十字会、中非希望工程等尽早实施基于法律层面的“切割”:“科南走到哪里,人就死到哪里,其实最大的幕后黑手就是科南自己。不幸,杨澜姐姐最近也有了科南的气场。”“杨澜跟这些‘问题人物’的合影,乃至当年‘万里大造林’骗子们在广告中‘盗用’她的照片,都起到混淆视听,甚至为虎作伥的作用,杨澜 这张端庄的面庞,成了骗子的通行证 。”“杨澜应该向公众明确她的立场,不能老是让别人’盗用’你的形象,且盗了白盗。你倒是宽宏大量,那冲着你才上当的粉丝又会怎么想呢?” ■ 超级妈妈> > 来自美国趣味科学网站本周文章,原文标题是“‘超级妈妈’易患抑郁症”。文中所谓“超级妈妈”即既要职场打拼,又要照料孩子及家庭的职场/家庭妇女。文章认为,“一项新的研究发现,试图做到尽善尽美会对心理健康有害,因而与那些任何事情都顺其发展的职场妈妈相比,‘超级妈妈”更容易患上抑郁症。专家说,“那些不期待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达到平衡的女性比希望二者兼顾的女性拥有更好的 心理状态。” ■ 怀着一颗二线城市的心在一线城市里过着三线城市的日子> > 语出饭友地下天鹅绒周三饭文:“一直以来,我始终怀着一颗二线城市的心,在一线城市里,过着三线城市的日子”……这个句子缭绕在 一二三线 之间,趣味之外亦含暧昧伤感隐隐恓惶。 ■ 11语文第八季> > ■ 北京是典型的单中心城市,大家一买房就看它在几环,房价基本上是城市环路的函数。(可不吸烟) ■ 被搭讪讨厌,更讨厌的是无人搭讪:被曝光私隐悲哀,更悲哀的是私隐被曝到光都无人理会。自己在别人眼中永远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重要。(和菜头) ■ 不打小贩的城管才是好城管。(微成都) ■ 当你不开心时你就幻想自己是郭德纲,不但胖还有钱。(胖死也光荣) ■ 独裁者唯一听得懂的语言就是飞机和炸弹。(杨恒均转里根) ■ 肚子必须大一点看起来才像银行家呢!(庄雅婷转) ■ 刚出事的时候,报道说的是沪温线,动车不动了,这样说忌讳,后来都改说甬温了。(佚名) ■ 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FifthDimen转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名言) ■ iPhone出来两年都更新到第五代了,飞碟设计怎么还停留在70年代?(土摩托) ■ 穷人之间的刻薄话,总是隔着一个钱字,像一具幽魂,不出声,都知道那是主角。(方希) ■ 人生灰暗,遍布雷点。(海盗8哥) ■ 如果把赵薇的眼睛放到刘德华的脸上……(搞笑微博) ■ 如果你足够闲,蛋足够疼的话,你可以……(DCN01) ■ 少壮不努力,一生在内地;前世不积德,投胎在中国!(老马) ■ 十年生死两茫茫,百度兴,谷歌亡。三六零出,卡巴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推特死,脸书墙。人人开心忽还乡,马化腾,山寨王。淘宝亲,高朋新,街旁跟着拼。论坛靠色狼,百合帮上床。导航网,已无常,全靠微博忙,纸媒泪千行!(蜜酱爱旺福) ■ 宋词概要:小资喝花酒,老兵坐床头。知青咏古自助游,皇上宫中愁。剩女宅家里,萝莉嫁王侯。名媛丈夫死得早,MM在青楼。(佚名) ■ 天色如洗多少青楼烟雨惹了士大夫的笔。(方文山) ■ 维持独裁是世界上最累的事,做梦都怕有人来砍自己的头,但人类永远不乏独裁者的胚胎,说不定换个地方又还魂了。(刘原) ■ 我常常想假如老乔生在中国会如何?想来想去,他会变成老毛。反过来想老毛假如生在美国会如何?想来想去,他会变成老乔。(严锋) ■ 我连尿布都是二手的。(连岳转) ■ 我喜欢她用解剖刀挖鼻孔的感觉。(随手解救间歇性弱智) ■ 我也很想学人说:我是外省人。外省人三字透着洋气骄傲而且很法国。但我说完外省人,别人就会追问:歪山是县还是市?(蔡春猪) ■ 我有时候属于无聊找抽型,有时候属于心灵鸡汤型,有时候属于咬牙切齿型,有时候属于撒泼打滚型,不过只要上微博,就是无聊找乐~有乐子的时 候从来不上微博。(王丫米) ■ 下午买了个不能越狱版的ipad。不能越狱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不是纯种中国人啊!(如小果) ■ 徐霞客他爹是个瘸子,出门必须找赵本山借拐,不然就摔。真事儿。(张发财) ■ 中国人个个是高铁人人要追尾。(薛涌) ■ 中国商人太精明以至于消灭了智慧。(石述思) ■ 自己屁眼流鲜血,还帮人家哭痔疮啊?(野夫) ■ 最大的悲剧,恰是善与善的冲突。(张冠仁转黑格尔) ■ 生育旅游> > 来自西班牙《国家报》新近报道,报道说,每年约有2.5万欧洲女性到别的国家接受辅助生育治疗,形成独特的“生育旅游业”。其火爆原因不外乎法律规定宽松、手术质量稳定、捐献者可适当获利等。“如果按照每年接待8000名外国人计算,平均每人的费用为5000欧(不含旅行费和住宿费),那么就能给西班牙带来4000万欧元的收益。”生育旅游的另一义项是指以旅游者合法身份入境,然后生下孩子,以获取某种好处……忽然想起来,依照本词内涵,为了多生个闺女或大胖小子,像当年小品“超生游击队”那样的境内“生育旅游”也算一种,不过,那应该叫“生育打工”,旅游意思有点不对。 ■ 这是上天恩赐的雷霆或者雨露> > 语出评家陈宁远本周专栏文章,标题是“从茅盾文学奖看文学的国家认可”。对于本周颁布评奖结果的茅盾文学奖,陈师认为,仅焦灼于奖项的国家认可乃至无可言说的妥协之选、利益之因而满怀巨大的道德不满难免短视:“历史地看文学和国家的关系,很难得出国家支持一定有害伟大的文学,或者说国家导向一定有利伟大文学的结论。在更宽泛的视野里看,一个时代的文学是富有还是贫乏和这个时代的国家支持文学事业还是不支持文学事业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它更多地取决于文学家自身的禀赋和经历,而 这是上天恩赐的雷霆或者雨露 。”

阅读更多

贺卫方 | 贺卫方:这样的立法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贺卫方:这样的立法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本文来源于 《财经网》  2011年09月02日   可以拘留而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不只是提前已经把犯罪嫌疑人当做罪犯,而且也把其家人视为罪犯,加以惩罚。对照一下我国政府签字加入的国际公约,这样的立法完全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财经》综合报道】 9月1日至9月2日,著名法学家、北大教授贺卫方在微博里对刑诉法修正案发表评论。他指出,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等罪可以拘留而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不只是提前已经把犯罪嫌疑人当做罪犯,而且也把其家人视为罪犯,加以惩罚。对照一下我国政府签字加入的国际公约,这样的立法完全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贺卫方说,刑诉法修正案第一条使得“立法宗旨跑偏”。第一条为:“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他说,刑诉法乃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权、维护自由之基本法,修正案(以及现行法)开宗明义即偏离此价值,一味强调打击犯罪。     他认为,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保证实体法的实施,程序法有其独立价值。“践踏程序,以逞实体,法治国所不为者也。”     对修正案第四十二条,贺卫方认为这有“敌视律师”之嫌,修正案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贺卫方问道,“威逼利诱证人乃检察官警察家常便饭,为何不规定‘检察官、警察、律师或任何人不得……?’”     对修正案第五十三条,他认为是“亮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他说这“迈出很大一步,难能可贵!不过,假如非法手段所获供述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是否也坚决排除,犯罪人不受惩罚亦在所不惜?”       “法院没有真正的独立,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强势地位不改变,这样的条文不过是空口白话而已。”     最大争议条款是修正案第八十四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贺卫方认为,“此条中一个诡异逗号引起理解混乱。单列两种犯罪不是限制,而是突出;‘等’乃麻袋口。”      他进一步评论道:由于“等”字的麻袋口意义,故逗号后系规定前文抑或单列一类已无关紧要。另,对于二十四小时内不通知家属者,何时通知,法条不著一字。是否意味着可以是几个月或几年?关键还在于,整个立法都贯穿着一个可怕倾向:对公安等行政权力缺乏司法审查。建议:对是否构成不通知,应由法院审查。     最后,贺卫方说,通知家属不应有例外。“思来想去,这第八十四条还是废除为好。试想,一个人被拘留了,政府居然不告知其家人,家人也只好满世界找——是自杀了,走失了,还是……这太不人道了,是一种株连。通知家人在极个别情况下会给侦查带来某些妨碍,但是相对政府秘密逮捕和监禁带来的不正义,得不偿失。”     他表示同意网友的看法,这有违反“疑罪从无”原则之嫌。贺卫方还专门将我国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相关条文列举在微博上。      《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九条     第一款、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第二款、任何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时应被告知逮捕他的理由,并应被迅速告知对他提出的任何指控。    第三款、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应被迅速带见审判官或其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力的官员,并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    第四款、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     第五款、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 【作者: 《财经》综合报道 】 (责任编辑:李正伦)   链接: http://www.caijing.com.cn/2011-09-02/110839364.html 转载时略有修订。

阅读更多

颜昌海:赖幸媛:民主台湾正越来越深远影响着大陆

2011年8月30日,备受争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人大网全文刊登,引起舆论和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大陆媒体报道担忧“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导致“秘密拘捕”泛滥成灾。大陆司法界人士和民间则炮轰修订款,并在网络发起全民总动员,认为这个草案一经实施,中国将彻底沦为特务治国的警察国家。 “财新网”发表《刑诉法修订征求意见:部份条款倒退引发担忧》的报道,并用“‘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作用全文的导读。 这个《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目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历时一个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部份条款甚至出现了明显的倒退,引发广泛担忧;最备受外界不满和质疑的,是在第三十条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第三十六条的“刑事拘留”及第三十九条的“逮捕”的相关规定中,增加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几种情形,可以成为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理由。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通知家属,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不符合人权保障的法治原则。 该修正案草案刚一出台,就招致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弹,特别是司法界的专家学者给予其猛烈抨击,认为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大倒退,是大陆正向通往秘密警察国家的道路上疾驰。 张培鸿律师对于《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中的“监视居住”解读道:“根据我的经验,几乎成了变相羁押的代名词。很多当事人宁可被逮捕进看守所,也不愿意跟办案人员甚至武警睡在一起。草案规定变本加厉,事实上是把过去的错误做法合法化了。这一条的厉害,今年以来已经有多起个案证实。一句话,非常恐怖。”中国著名法学家贺卫方认为,通知家属不应有例外,“试想,一个人被拘留了,政府居然不告知其家人,家人也只好满世界找——是自杀了?走失了?还是……这太不人道了,是一种株连。通知家人在极个别情况下会给侦查带来某些妨碍,但是相对政府秘密逮捕和监禁带来的不正义,修订草案得不偿失。”律师吕良彪在其微博中发表评论表示,修改刑诉法不能搞成密室政治,刑诉法修改当限制与规范公权保护私权。密室政治无非权力与利益的瓜分,而刑诉法事关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他还说:“别以为你和家人绝对不会犯事,别以为你和家人绝对不会蒙冤屈被构陷——须知你现在争来的公检法机构的特权,到时就成了收拾你的利器。” 而美国法学教授孔杰荣表示:“这种改革,就是为了让这种不平等的警察手段合法化,让其余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形同虚设。这也完全显现在专制体制之下,修改法案有多危险。” 该草案出台后,大陆著名天涯社区上有网民发起了全民总动员,反对“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中赋予公安机关“秘密拘留”权限的条款。并表示这是自救行为。 网民“太行精神”表示,刑诉法修正案如果通过,意味公安机关可任意抓人而不必通知家属。尤其第四点,几乎任何案件都可以说如果通知家属“有碍侦察”!每个人都无保障。这样任何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并无处可查。网络活跃人士“挪威森林”认为,这种修改太恐怖了,新刑诉法一旦通过,任何人都能被秘密逮捕。他呼吁警惕新刑诉法纳粹化!中国将直接进入全民克格勃时代。秘密警察治国,在埋葬宪法的地基上,中华就此“崛起”矣。 网民STARBB表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事关中国未来。如果警察可秘密关押公民半年不必通知家属的条款获得通过,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完全蜕变为一个警察国家。那么国安国保跟俄国的契卡、德国的盖世太保、史塔西没有任何区别。秘密警察的目标不是维护法律,而是维护政府免受攻击,有时候会被用作政治迫害的工具。 有网民表示,作恶后补恶法:天安门事件后补《游行示威法》,镇压法轮功后补《反邪教决定》,艾未未等遭绑架后补《半年绑架法》,高智晟失踪后需补《完全失踪法》……一个国家搞成这样我想不仅是百姓的悲哀,也是统治者的悲哀。 另有网民则怒骂,公然无耻到如此地步!绝对成为政府或公安机关滥用的权利之一。网民“星河舰队”说,一个早就放弃了正义的国家,修改关于程序正义的法律,各路文人还在条文中寻找修改草案的积极意义,真是天大的笑话。甚至有网民以讽刺语气表示“支持”,认为这是立法为警察国家正名。“现在国家只不过是把现实中的普遍做法,拟立法明确下来,这正是我期望的政府言行一致的诚信行为。我们本来就是一个警察国家,现在予以立法正名,我们应该支持、欢呼才是!” 新规定将秘密拘禁异见人士合法化,势必导致秘密拘捕泛滥成灾,对异见、维权人士的打压越演越烈。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99条,将把原有的刑诉法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85条,修改的面大,涉及条文比较多,涉及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七个方面。 “南方网”报道称,现行“刑事诉讼法”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非法证据难以排除,侦查部门权力强大、法院独立性不够,律师权利难以落实等诸多弊端,导致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报道举例指出,刑诉法修正草案第30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修正草案的第36条和39条。报道认为,“无法通知”等上述几种情形,完全可能成为侦查机关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 2011年4月3日,异见艺术家艾未未在北京机场被公安带走。按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抓人后24小时内应将原因、羁押处所,通知被拘者的家属或单位;如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四日,重犯还可延长至30日。但艾未未被秘密拘禁80天,直到6月22日才获准取保候审。而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更是至今失踪两年多,只有在2010年4月,在国际压力下曾短暂露面并接受美联社的采访,之后再次失踪。2006年8月14日,高律师曾被中国大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五年缓刑,现五年时间己到仍下落不明。所以,这条法律在大陆学者和法律界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弹。 香港苹果日报发表评论称,由于大陆异见人士被指控的罪名,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新法案一旦获通过,意味着当局可以将异见人士秘密逮捕、拘禁长达半年,而不需要告知其家属。从另一个角度看,艾未未被秘密拘禁逾两个月,就可以因此变成合法。“艾未未条款”是新《刑事诉讼法》中最黑暗的一页,异见人士被失踪一旦合法化,无论北京当局或地方政府,对异见、维权人士的打压势必越演越烈。 有人权活动者认为,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将为艾未未式的失踪打开了“合法化”的大门:“以强制失踪对付政治异议者,虽然是常见现象,但即便是执行者,也知道是非法的,但此次立法,居然将其合法化,不啻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北京律师刘晓原此前因与艾未未的友情,曾被短暂“失踪”;9月1人日,刘晓原在博客上回应说:“作为一个曾被‘强迫失踪的受害者’,我强烈反对《刑诉法》草案类似于‘强迫失踪’的规定。” 不过,台湾却对此非常“淡定”。马英九并不会因为民进党的选战凶险而责令台立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之虞修订《刑事诉讼法》,台湾民众也不会担心秘密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将其抓走而亲友好不知情,因为民主、人权、自由、法治的台湾,尽管党派争斗激烈,但整个社会稳定祥和,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坐在家中,看看今天又有什么人在立法院动拳头,似乎立法委员们的全武行,仅仅是为了这个社会太过安详而为民众找点乐子。但是,随着台海两岸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在台湾有很多人却担心,中国大陆政府通过经贸交往对台湾进行政治渗透。然而这种担心,也被中华民国政府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赖幸媛所安抚。 日前,赖幸媛在美国旧金山表示:情形恰恰相反,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的台湾,正越来越深远的影响着大陆。 赖幸媛近日访问美国洛杉矶和旧金山两地,向当地侨界发表题为《开创历史新局——中华民国政府的大陆政策》的演讲。在演讲中,赖幸媛谈到台湾的软实力,也就是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的核心价值如何影响着大陆。赖幸媛首先指出: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她说,“当年国父希望建构的一个民主共和国,在台湾生根茁壮。经过二三十年来民主化的过程,自由民主人权法制是台湾人民的核心价值,也是人民的生活方式,就跟空气一样。这是多么宝贵的软实力。” 赖幸媛表示,ECFA签订后,两岸之间的经济和民间交往日益频繁,台湾每天都接待一批批大陆观光客,这是谁影响谁呢?“我们认为台湾经验是可以正面地影响大陆的发展,而且这样的发展是超过经贸的。根据大陆观光客的说法,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晚上回到旅馆,可以观看电视上的评论节目,看到这些名嘴们都在骂政府,有时骂总统,有时骂陆委会,有时骂经济部。这就是民主社会。”赖幸媛表示,在两岸交流和互动中,台湾从来没有在普世价值上后退。她说:在天安门事件的每一年的纪念日,以及大陆的人权维权事件上,马总统都会第一时间出来,因为人权的捍卫,他的理念是一贯的。“我们的政府也希望大陆在民主自由人权这些方面的改革看到相关的发展,因为这对大陆很重要。” 赖幸媛说,在台湾,也发生个别学校和团体,在接待大陆人士时,把国旗摘下来的事情,“他们以为这是大陆的要求,可是我们跟大陆讲得很清楚,两岸协商谈判,国旗原来在那里就在那里。我接见陈云林,我在京华饭店接见,国旗就飘扬在京华饭店前面。陈云林参观花博,花博国旗飘扬,媒体还刊登陈云林跟国旗同时出现的照片。”赖幸媛进一步表示,面对大陆,台湾对自己有信心:“在这几十年来,自由民主人权法制,我们是很有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再想想全球华人社会,有哪一个是民主国家?只有台湾。” 大陆民众的焦虑,和台湾官员的淡定,形成强烈的对比。 天佑中国人,好在中国还有一个台湾。  

阅读更多

信力建 | 信孚电讯(9.1)——何为理想大学-

1. 张鸣《何为理想大学之一:为什么要有大学?》:中国的大学,正在非常迅速的发展中迷失自己,丢掉了苏式的学院,也没有得到美式的大学,仅仅沦落为一个为利益集团牟利的场所,一种官办垄断市场里的学店。这样的大学,其实既不是大学,也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如果非要定义的话,有两个中国字庶几近之:累赘。 2. 什么是追求真爱? 85 岁西班牙第 18 任阿尔巴女公爵席尔瓦, 7 度受封女公爵,女伯爵 22 次、女侯爵 24 次,坐拥 35 亿英镑财产(约 369 亿人民币)。她与 61 岁的公务员迭斯相爱,遭子女的百般阻挠及西班牙国王的反对。但她决定放弃亿万财产,换取自由身,下嫁迭斯。 3. 上海市工商局 8 月 31 日公布的对达芬奇家具公司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达芬奇部分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且在产品标签标注和广告宣传方面存不规范行为。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后,上海工商部门将依法对达芬奇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4. 【乔布斯语录】我们没有机会去做那么多事,而且我每个人都应该极其优秀才行。人生苦短,你总有一天会离开人世,对吧?我们都选择用我们的一生做这件事。因此最好把它干得漂亮些;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优雅、创新地解决问题。 5.

阅读更多

周筱赟 | 贺卫方:新闻自由,让上海更美好

贺卫方:新闻自由,让上海更美好 文/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载《明报》2010年8月16日          广州媒体苛责政府,上海宣传歌舞升平   某位上海的朋友让我这个从北京过来的人评价上海的媒体,这个问题真是难回答。我在北京《炎黄春秋》今年第5期读过一篇文章《世博会与亚运会的不同舆论生态》,作者是年轻的新闻人周筱赟,曾经在上海做过媒体,现在他在广州,也在一家新闻机构工作,因此对于两地的媒体生态都有深切的感受。     上海和广东都面临各自的一件大事,上海是世博,广州是亚运。在这个筹办过程中,周筱赟在观察媒体,把两地的媒体进行了一番比较。他比较的结果说,广州的媒体天天在骂政府,那个批评无微不至,一会儿是说交通问题,一会儿是说道路问题,一会儿是说噪音扰民问题,一会儿是说花钱太多的问题,反正是不断地揭露。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市长不断地出来向民众解释,告诉大家的确我们看起来有些钱花的太多了,我们准备把某一个项目节省多少多少钱。而上海的情况,看起来一片歌舞升平,上海人都非常理解。比如在有一个场馆建设的时候,旁边居民区里住的老百姓,天天晚上施工睡不着觉,后来记者采访的时候,老百姓说,没关系,为了世博会,我们做出点牺牲是完全应该的。     两相比较,他觉得问题不是上海人民有那么高的觉悟、那么理解政府,或者说政府做的一点都没问题,而是说上海的媒体被“被了”。从一个最好的角度去想象,也许世博会的意义和亚运会的意义,在这个国家可能有所差异。比如说世博会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在中国举办,而亚运会已经办过了。正像前年的奥运会在北京办的时候,我们在媒体上也看不到公开的对奥运建设不足或者一些缺陷的批评。可能国家对这样一个事情非常重视,非常“和谐”,以至于不允许任何“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当然这是从一个非常善意的角度去想象。   没人监督,其实是官员都给害掉   实际上,我跟周筱赟先生一样,觉得不让媒体做出任何批评的做法是特别不明智的。有一句话说“有大工程者必有大腐败”,这样的一个举世瞩目的大工程,上海可能有史以来少有的在一个特定的阶段建这么多工程,我们需不需要媒体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能够让这个工程既能够保质保量,同时又不至于把许多官员拉下水?在大陆说陈良宇当然有点敏感,我觉得陈良宇这个人,过去上海人对他的口碑还不错。实际上陈良宇先生过去从区这一级的干部开始做起,一直做到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这一路走来也不容易。但是我们的中纪委最后在发布的有关公告中说,陈良宇的腐败从他做区里面的官员就开始了,他的腐败历史有20年左右。我就不明白了,这20年的历史,我们的媒体在干吗?我们的人大在干吗?我们的纪检部门在干吗?为什么放纵一个官员不断地去做这个事、做那个事,报纸不去揭露、人大不管、司法不管、纪检也不管?“你去干吧,没关系,你干,慢慢干,我就不监督你。”“打死我,我都不监督你。”让一个人越做越大,越来越危险。     山东泰安前市委书记、省委常委胡建学先生(编者按:胡建学于1996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说,在中国,只要官做到了厅局级就没有监督了。我过去曾经在北京《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上面发表一篇文章叫《善待官员》,我说人如果不是神的话,他真受不了这种不受监督的状态。比如说我,如果没人监督,那我什么坏事都干。没有监督,这是对人性的一种放纵。除非你是神。我们这样一种制度表面上看来在保护我们的官员,在维护国家的形象,但其实是把我们的官员都给害掉。即便是某些人受到追究,大家心理感到不公平。有人说陈希同有可能被判死刑,陈希同说把排在我前面的人全杀了才应该轮到我。人们甚至会认为个别被揭露和惩罚的官员不过是在政治上出了问题,因为依据平常一般观感,有权有势的人哪有干净的?这种心态对于官方所极力渲染的所谓反腐决心,无疑具有一种毁灭性的影响。     我常常想,我们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确实非常困难,某些领域的改革或许会面临很大风险。例如政党制度走向现代的政党制,肯定风险太大,或许不能贸然开启。比如人大制度的改造,我虽然有自己的一个思路,但是现在看起来也不大容易。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是中国政治的根本性制度,所以也不大好改。另外是选区选代表,全国人民代表直选,也难以一步到位。私有化的推动,看起来也有严重的意识形态障碍。但是媒体慢慢稍微放开一点可以做到。比如网络,首先取消网络控制,让大家都能够在网上畅所欲言,让人民逐渐适应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声音,然后大家争论,大家发现了官员任何细小的腐败就加以揭露,最后所有的官员都不由自主地成为了孔繁森,不可能成为王宝森。在西方国家,从来没听说那里的检察机关说,我们在过去的一年中查处了部级以上的官员20余名。你从来没听说过美国一下子查处20多名高官吧?其中原因当然包括新闻自由。   发生内战的国家都是政治家不打   所以我觉得一个国家媒体的开放是多么好的事情!民众在报纸上、在网络上把自己的愤怒表达出来了,他就不再上街了,当然更不会造反。他们会说,你看上海《文汇报》、《解放日报》都登了对政府的严厉批评,说政府又干这个事不对、那个事不对,报纸把我的不满都表达出来了。个别的时候,一些人甚至觉得媒体做得太过分,政府也没有那么不堪呢。但是,政府平常饱受委屈,换来的却是社会秩序的平和安详。     有人说,看英国的报纸每每感觉到英国第二天肯定要爆发革命,这种国家太黑暗了,暗无天日。但英国从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到现在,多少年根本没闹过革命。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报纸天天歌舞升平,它的结果却正好相反,最可怕的危险正在慢慢地酝酿。看到某些国家或地区的议会里面的政治家常常打架,甚至肢体冲突,我们中央电视台幸灾乐祸——“你看台湾又打起来了!”我觉得政治家在议会里面扭打的国家或地区,偏偏不容易发生内战,发生内战的国家或地区都是政治家保持一致的地方。     我也理解上海市领导为了保证世博和谐进行的一番苦心,但我还是要说,等世博过了以后,我们是否能够让上海的媒体更放开?说老实话,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说“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当然这个说法也不对,好像农村生活就不美好似的),但上海一个很大的缺陷便是新闻产业的萎靡不振。反观广州,虽然还远远谈不上新闻自由,但是,那里已经形成了一种更值得赞许的气氛。我每到广州跟媒体界的朋友交往,都觉得那里的新闻人很有追求,也逐渐地形成了这个职业基本的伦理观念。相应地,它们也获得了在这个国家里最好的商业成就。相对来说,上海就有些令人遗憾了。我记得2003年非典的时候,上海《解放日报》的一位朋友跟我联系说:“我们准备把报纸做的更好一点,请你写专栏文章。”我也愉快地接受了这样的邀请,因为能够在上海这个大都市的媒体上露脸,还是特别荣光的事情。但是后来只发表了一篇,就说以后不能发了。当然,上海《东方早报》还在做着努力,好像也不容易。     我要说,上海这个城市要在世人面前展现自己伟大的风貌,绝对不仅仅看高楼大厦,不仅仅看所谓经济繁荣,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向全世界展现上海人民享有完完整整的言论自由。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