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

郭飞雄,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1966年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律师、独立作家、著名维权人士。

2005年,郭飞雄参与广东的民间维权活动,在2006年到2011年间被以“非法经营”的罪名拘捕关押。

2013年,郭飞雄参与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呼吁新闻自由与政治民主。同年,中国八个城市的公民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郭飞雄被认为是组织协调者之一,因此再次被捕。随后,他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六年徒刑。

2020年1月,郭飞雄的妻子张青罹患肠癌,郭想去美国看望和照料妻子,于上海浦东机场被阻拦出境并被逮捕。2022年1月12日,张青病逝两天后,广州市公安局正式下发逮捕通知书,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名义羁押了郭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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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中国维权动态》总第325期

中国维权动态 周刊(2013年9月2日-8日)总第325期 【编者按】8月26日,杭州谌卫军老师被其所在的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通知,由他原来的教语文转换岗位到保管体育器材,学校出具的原因是说谌老师“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新学期中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张雪忠老师也因建言要求废除高校政治课及力主宪政而被解除教职,以及日前云南刑拘文化传播公司两负责人、湖南一次关闭四个关注社会问题的QQ群,这揭示了中国当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思想言论的控制,大肆剥夺公民独立思考与言论自由权利的现实。9月6日,安徽合肥维权人士周维林被当地国保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据悉另一合肥维权人士姚诚也于日前遭到刑拘。9月6日,湖北籍电脑工程师、维权人士胡俊雄在北京白纸坊帮助访民修电脑,在出门时被两辆车上冲下来的4、5名警察殴打,被殴打后,胡俊雄肚子疼痛吃不下东西,同时心脏也感到很难受。随后,他被警察带往久敬庄黑监狱关押。这一切都昭示了中国当局对维权人士从人身安全与自由上肆意侵害的严酷事实。 值得世界高度关注! 本期目录 一、言论与出版自由 1、杭州教师谌卫军因创办公民读书会被解除教职 2、浙江海宁王明仙因为向外媒诉冤被非法传唤 3、四大QQ群同日被湖南警方查封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黑龙江访民初东方等人新华门撒传单被拘留 2、外交部门前的请愿人员再遭清场 3、上海维权人士举办免费法律知识讲座遭破坏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辽宁维权人士赵广军被行政拘留 2、浙江千岛湖养殖户进京上访回来后遭拘留关押 3、湖南洪江库区六维权人士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云南两位传媒人被拘捕 5、合肥维权人士姚城被上海警方带走 6、湖南邵阳民主维权人士杨盛因发贴被拘留 7、原深圳三级警督王登朝案二审开庭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安徽访民魏寒忠遭截访后在派出所被殴打 2、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在临沂遭警方殴打 3、电脑工程师胡俊雄被警方抓走并遭到殴打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北京巴沟村遭受五百余人的暴力强拆 2、湖北安陆市陈前进遭绑架被胁迫签拆迁协议和领款条 3、江苏宜兴出动数百警察、城管强征土地 六、其它骚扰行为 1、美外交官来访郑恩宠夫妇被刑事传唤 2、湖南桃江县出台文件剥夺进城务工孩子的受教育权 3、湖南三学童因父母上访而被政府剥夺受教育权 4、北京异见人士高洪明办理护照受阻 5、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受到警方传讯 6、湖北宜昌办案单位指刘家财不能会见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上海民众再次呼吁停止政治迫害,释放良心犯 2、安徽芜湖访民朱小平就遭行政拘留诉诸法院 3、多地访民在京举牌建言十八届三中全会解决冤案 4、合肥异议人士马粮钢给被刑拘的李化平送衣服 5、各地访民抗议辽宁警方无故拘押访民 6、河北邢台市化工电机厂下岗工人游行示威 7、维权律师李方平向临沂督察投诉施暴恶警 八、国际人权 1、洪都拉斯三名土著权利活动者反对修建水电站遭杀害 2、塞内加尔一报社因报道前政府高官遭关闭 3、古巴478名政治犯在被卡斯特罗政权逮捕 4、阿塞拜疆总统大选临近前互联网营运遭打压 ——————————————————— 一、言论与出版自由 1、杭州教师谌卫军因创办公民读书会被解除教职 8月25日,杭州的谌卫军老师到其所在的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报到,该校王汤荣副校长不让其进入以前的办公室正常工作。次日下午,谌卫军老师又接到了学校的转岗通知。转岗通知中将其工作岗位由以前的研发中心综合研究员、语文教学调整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器材管理室,具体负责体育器材管理工作。之前的7月5日,学校以“违背主流价值观”为由,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中,将谌老师的2012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而学校指责谌老师不合格的理由是“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8080.html ) 2、浙江海宁王明仙因为向外媒诉冤被非法传唤 9月2日中午11点半,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迎丰村妇女王明仙从其母亲家中被带到海昌派出所,警方没有出具传唤单,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对王明仙进行非法审讯,一直到下午4点才放她出来。审讯者威胁王明仙说,他们已发现她将自己的冤情发到了海外媒体上,这是“反动”的,下次再发现,还要抓她,发现一次抓一次。(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6591.html ) 3、四大QQ群同日被湖南警方查封 9月6日,QQ群“湖南同想会所”、“宪政梦—中国”、“SVTC—宝庆”、“凌晨三点半”被湖南警方同时查封。这四大QQ群是湖南网友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湖南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网民主要在这些群中对时弊和民主宪政的讨论。(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3/09/qq.html )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黑龙江访民初东方等人新华门撒传单被拘留 8月23日,黑龙江访民初东方、王玉波在北京乘14路公交车途径新华门时向路上抛撒传单,初东方把录音喇叭扔到公交车顶上,初东方喇叭里的录音是:“冤枉!我是黑龙江省冤民初东芳,为何法官违法无人管!”喇叭在公交车顶上重复播放10多分钟,后被执勤武警取下来。因在新华门门前造成一定的影响,故两人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行政拘留10天。(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800.html ) 2、外交部门前的请愿人员再遭清场 9月2日晚6点30分左右,坚持在外交部门前请愿静坐的维权人士再次遭到清场,上海谢惠好、陈宝良、贡琳瑛、潘爱丽被带往朝外派出所,这已经是6月18日以来的第三次清场。据谢惠好称,她们上海4人被带到派出所后,由保安看守着,期间并没有警察询问做笔录,警方自始至终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在关押3个小时后,警察才让她们离开。(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4984.html ) 3、上海维权人士举办免费法律知识讲座遭破坏 9月4日中午11时许,丁菊英、唐建中等上海维权人士在人民公园广场上向民众散发第7课和第8课法律知识信息资料。在一旁,大家主动在《上海公民免费学习法律知识,推动依法治国》的签名单上签上自己的姓名,等待法律知识讲课开始。主讲人是上海法律工作者顾国平老师,到11时30分左右,当顾国平老师开始讲课时,出现便衣警察捣乱,导致讲课无法正常进行,被迫停止。(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11.html )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辽宁维权人士赵广军被行政拘留 8月31日,辽宁省盘锦市维权人士赵广军到省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后,准备参加在沈阳的全运会的开幕式及观看全运会的比赛,不料,当夜在一家旅馆内被带走,随后赵广军被押回当地被行政拘留10天。另外,前往沈阳欲观看全运会开幕式的吉林董奎红、辽宁刘利、上海吴玉芬等人都与外界失去联系。(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381.html ) 2、浙江千岛湖养殖户进京上访回来后遭拘留关押 浙江千岛湖八养殖户方国武、陈素珍、方春耕、叶友华等渔民,因鱼排房屋被强拆,走上了维权之路,并控告浙江淳安县渔政局强拆违法。8月30日,叶友华、方春耕、陈素珍、方国武4人从北京上访回来后,遭到当地派出所的关押,陈素珍、方国武于8月30日晚上约8点开始,不给吃不给睡,24小时内被关押也不审讯,直到第二天晚上8点才放出来。叶友华、方春耕两人被拘留,但家属并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7217.html ) 3、湖南洪江库区六维权人士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9月2日,维权网信息员从湖南洪江库区维权人士处得到消息,托口电站库区肖玉兰、张先干、杨承香、蒋书秀、黄丁香、姚金莲这6名维权人士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已移送洪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时间自8月21日至9月20日。(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6553.html ) 4、云南两位传媒人被拘捕 9月2日晚22点30分,维权网信息员得到来自云南昆明的消息说,8月28日警方带走“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任经理侯鹏。8月29日警方搜查“边民公司”并抄走办公室内3台电脑。边民与警方交涉后,警方欲带走边民,因手续不备,未遂。9月1日警方带走了该公司的前任经理苏林,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事拘留。(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4804.html ) 5、合肥维权人士姚城被上海警方带走 9月3日晚11点左右,合肥维权人士姚城与张林的两个女儿入住上海一家宾馆时,遭到三名自称是上海市静安区的警察查房,警方要求姚城登记,随后姚城被守在楼下的十余名警察带走。据一同入住在宾馆照顾两个女儿的芳草介绍,姚城此次与她们一同到上海,是为女儿安妮办理出国读书事宜。姚城的家人无法联系他,于是向上海市公安局报警,最后静安区公安分局称等到了法定的时间会有通知的。(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20.html ) 6、湖南邵阳民主维权人士杨盛因发贴被拘留 9月5日晚上,湖南邵阳民主维权人士、八九民主运动参与者杨盛在家中被邵阳市国保抓走。国保跟他家人说,是因杨盛在网络发布不良信息。随后杨盛被警方行政拘留8天,关押在邵阳市大祥区拘留所中。据了解,杨盛因为日前在网络上发了一副对联:“子骑父作马,父愿子成龙,梦想实现;君要民维稳,民欲君宪政,倒车学贼”。(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3/09/blog-post_8946.html ) 7、原深圳三级警督王登朝案二审开庭 原深圳三级警督王登朝被控贪污罪、妨害公务罪一案,于9月6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法院周边大批警察、便衣。围观或旁听的人们被控制在法院以外。法庭内的旁听席三分之二空着,王全章、刘晓原两位律师代理此案。王登朝原是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三级警督,兼任负责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保任务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2012孙中山逝世87年纪念日前夕,他和朋友准备在莲花山举办一个纪念活动,宣传民主思想,警方却于3月8日将王登朝抓捕。(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5005.html )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安徽访民魏寒忠遭截访后在派出所被殴打 安徽省界首市访民魏寒忠与界首市的朱×、老华及陶庙镇的访民于8月27日结伴赴京上访,却于当日晚22时许在阜阳市火车站售票处四十米处大排档被界首市公安局冯科长等多名维稳人员拦截。魏寒忠等三人被带上车后押送到界首市公安局,后由新华派出所来人带往派出所做笔录。次日凌晨1时许,魏寒忠遭到一名大汉狂扇耳光和拳打脚踢,打了一个小时才离开,魏寒忠向值班警察反映情况,对方却不理睬。(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5999.html ) 2、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在临沂遭警方殴打 9月4日下午5点左右,北京李方平律师在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警队按刑诉法规定交律师手续时,被三中队警察江雨殴打,江雨抓住李律师胳膊用右膝盖突然猛烈撞击其裆部,李律师腹股沟现剧痛难忍,胳膊也被抓伤。(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2384.html ) 3、电脑工程师胡俊雄被警方抓走并遭到殴打 9月6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湖北籍电脑工程师、维权人士胡俊雄在北京白纸坊帮助访民修电脑,在出门时被两辆车上冲下来的4、5名警察殴打,被殴打后,胡俊雄肚子疼痛吃不下东西,同时心脏也感到很难受。随后,他被警察带往久敬庄黑监狱关押。(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3/09/blog-post_2308.html )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北京巴沟村遭受五百余人的暴力强拆 8月16日下午5点多钟,北京市海滨区巴沟村聚集了300多名穿制服的黑衣人和200余名农民工,开始对巴沟村村民的房屋进行强拆。这些黑衣人设置警戒线不让村民和围观民众靠近,还殴打居民,韩颖的母亲康淑兰、民主人士何德普、维权人士湛江等人在现场遭到殴打。强拆队伍还出动了两台大型钩机,不停地钩倒住房,巴沟村南锁村民的房屋被破坏后现场一片狼藉。(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5.html ) 2、湖北安陆市陈前进遭绑架被胁迫签拆迁协议和领款条 8月28日,湖北省安陆市南城陈沟西村五组村民陈前进,遭办事处黄某伙同拆迁公司暴力绑架,后在手上用刀划伤2厘米伤口,胁迫他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同时又逼迫他签了两份价值20多万元的“领款条”而没有支付款项。报警后警察一直不作为。(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650.html ) 3、江苏宜兴出动数百警察、城管强征土地 8月份,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蒋笠村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开始砌围墙将村7队、8队、15队、17队村民承包的土地圈在里面,使村民无法耕种,在此期间有村民孙玉彬找村书记王建祥理论发生争斗,王建祥凭着是公安出身的背景,以破坏外商投资为由将孙玉彬拘留5天。部分村民自发前往推倒围墙,有六、七十岁上了年纪的老人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9月3日,当地雇佣上百打手进蒋笠村殴打抗议征地的村民,和村民发生冲突后又出动数百警察、城管进村清场。(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6109.html ) 六、其它骚扰行为 1、美外交官来访郑恩宠夫妇被刑事传唤 8月20日上午9时到下午18时30分许,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与夫人蒋美丽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事传唤,警方出具了《传唤证》,理由是夫妇二人涉嫌“偷税漏税”。夫妇俩被一辆警车送到上海崇明县横沙岛内,三名高级别的警方人员护送。在一家桔园度假村内的一间较大双人房内聊天,气氛极其轻松。中午到一家农家乐午餐,在横沙岛内始终有一辆当地的警车引导带路。后来才得知,当天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外交官要到郑恩宠家做客。(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html ) 2、湖南桃江县出台文件剥夺进城务工孩子的受教育权 9月1日,湖南涟源市托山镇人肖科一家人在桃江县桃花江镇做生意,属于外来务工人员。临近秋季开学,在事先毫无通知的情况下,桃江县桃花江镇于8月27日突然出台公告,所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接受插班生。他15岁的儿子上学期是在涟源市读书,属于插班生,根据该文件,只能失学。(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2.html ) 3、湖南三学童因父母上访而被政府剥夺受教育权 9月2日,46岁的湖南武冈市城关镇湾头桥乡村民潭完矫说,由于她夫妇不满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导致当地政府对她夫妇的仇视并且殃及孩子,9月1日开学后,她家的3个学龄子女在所读的小学领不到课本,被迫辍学。(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3491.html ) 4、北京异见人士高洪明办理护照受阻 8月16日,北京异见人士、中国民主党人高洪明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询问自己是否可以办理护照,在警察答复“谁都能办理护照!您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到那边先领表、照相,填表后再来这交表审查办理”后,经过电脑查询,被告知“不能出境”。高洪明询问自己为何不能出境、何时才允许出境等问题,警察的答复都是“不知道”。(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3926.html ) 5、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受到警方传讯 9月4日上午,安徽合肥两刑警与另一名便衣警察前往四川郫县传讯了维权人士陈云飞,主要是核对3月份陈云飞前往合肥声援张林女儿安妮上学一事,将其中许多与陈云飞毫无关系的活动牵连到陈云飞身上。警方还要求陈云飞就参加《公民要求205高官公布私有财产》签名活动作出说明。(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3216.html ) 6、湖北宜昌办案单位指刘家财不能会见 截止9月8日,湖北省宜昌市民主人士刘家财被羁押已30余天,由于警方指控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亲友在宜昌当地找过几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都以“官司打不赢”等理由推脱,目前还没有正式委托到律师。办案单位称,案子将会在9月11日之前有结果,此前的侦查期间任何人包括律师在内都不得会见。(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5567.html )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上海民众再次呼吁停止政治迫害,释放良心犯 9月2日下午,上海60多位民众代表聚集上海市人民公园广场,拉横幅声援正在遭受牢狱之苦的人权捍卫者:“李化平、杨林、张林、黄文勋、郭泉、魏勤、王扣玛、丁家喜、张向忠、赵常青、刘晓波、陈卫、陈克贵、郭飞雄、刘萍、许志永”等。上海民众代表们强烈要求停止迫害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民主人士、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3134.html ) 2、安徽芜湖访民朱小平就遭行政拘留诉诸法院 9月1日,朱小平通过邮寄向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5月8日作出的芜镜公(赭)行罚决字【2013】82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责令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行政处罚决定称朱小平5月7日至8日伙同吴昌兰、朱秋霞、朱小玲、朱小红在北京中南海周边区域非法上访,不听劝阻,严重扰乱单位场所秩序。(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4.html ) 3、多地访民在京举牌建言十八届三中全会解决冤案 9月2日上午,蔡志国、王淑花等来自河北、湖南、天津、江苏等地的在京16名访民在北京天安门城墙一地举牌向即将参加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央领导建言,要求把访民的冤当成自己的案来解决。这些访民都是多年进京上访问题却得不到解决的冤民,而且在上访过程中反而遭到政府多重打压。(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tw/2013/09/16.html ) 4、合肥异议人士马粮钢给被刑拘的李化平送衣服 上海异议人士李化平自8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被抓捕,被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于8月12日送入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羁押。入秋后,合肥市秋雨绵绵,温度骤降,合肥异议人士马粮钢先生收集家中衣物,于9月5日上午在维权网信息员的陪同下,由合肥市包河区失地农民胡先正驾车到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给李化平送衣服。(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1983.html ) 5、各地访民抗议辽宁警方无故拘押访民 9月5日,来自各地的维权访民自发的聚集一起抗议辽宁警方在全运会开幕之际抓捕数百名维权访民,以及非法拘留辽宁盘锦维权人士赵广军。8月31日,12届全运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奥体中心举行开幕式。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到此,维权访民前去沈阳欲观看全运会,从车站、马路、旅馆及会场周边到处都在抓人。上海吴玉芬,吉林董奎红,黑龙江郝淑娥,湖南朱诩英,浙江的吕飞英等百余名维权访民被无辜抓走。(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3825.html ) 6、河北邢台市化工电机厂下岗工人游行示威 9月5日,河北省邢台市化工电机厂下岗工人游行示威,他们打着“要养老、要生存”横幅,要求政府查处化工电机厂官员以权谋私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破产后拖欠工人养老保险、医保、生活费等情况。原国企邢台化工电机厂于十年前宣布破产重组,下岗工人曾经就各种问题的解决找当地政府、国资委、法院及其他部门,然而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3/09/blog-post_4997.html ) 7、维权律师李方平向临沂督察投诉施暴恶警 9月5日,维权律师李方平和被刑事拘留的临沂冤民杨海龙的妻子阎敏一起到临沂市公安局督察队,投诉兰山分局刑警队恶警江雨暴力殴打他们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待的警官对他们的投诉没有做正式笔录,也没有告知他们何时启动调查,何时有调查结果,没有给他们出具投诉受理的程序回执。(维权网)(详情请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3/09/blog-post_6180.html ) 八、国际人权 1、洪都拉斯三名土著权利活动者反对修建水电站遭杀害 9月2日,前线人权捍卫者(Front Line Defenders)发布消息称,8月25日,洪都拉斯3名土著居民权利捍卫者因参与一桩反对在土著居民区修建水电站的抗议遭到残忍杀害。据悉,3名被杀害的人权捍卫者分别是María Enriqueta Matute女士、 Armando Fúnez Medina先生和Ricardo Soto Fúnez先生。3人都是来自洪都拉斯约罗省罗科玛帕(Locomapa)的Tolupán土著居民。当日,大约有150名Tolupán土著居民在圣佛朗西斯科镇(San Francisco Campo)举行了一次反对在土著居民社区修建水电站和大坝的游行示威,示威者封锁了从圣佛朗西斯科到罗科玛帕的主要交通道路。(详情请见: 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2706 ) 2、塞内加尔一报社因报道前政府高官遭关闭 记者无疆界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发布消息称,8月29日,塞内加尔达喀尔刑事法庭宣布暂时关闭一家私营报社,并判处报社主编1个月监禁和赔偿前外交部长1000万非洲法郎(约合15000欧元)。据悉,这名被判处监禁的记者名叫Madiambal Diagne,担任私营报社Le Quotidien的主编,6月20日,由于Le Quotidien报社发表了一篇抨击塞内加尔前外交部部长r Alioune Badara Cissé 的文章,该报社和其主编、报道员随即遭到塞内加尔政府打压。(详情请见: 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2717 ) 3、古巴478名政治犯在被卡斯特罗政权逮捕 9月3日,古巴独立新闻媒体组织自由言论社(Hablemos Press)发布消息称,多达478名古巴政治犯在8月份遭到卡斯特罗政权的逮捕,截至8月底止,总共有2775名古巴政治犯在2013年遭到逮捕。自由言论社公布的2010-2012年的古巴政治犯被逮捕政治犯数据库显示,最近3年古巴政治犯被关押的数据分别是:2010年1499人;2011年3835人;2012年5503人。自由言论社还在公布的报告中指出,2013年被捕的2775人只限于已经被确认的因为政治原因被抓的良心犯,还不包括那些被怀疑参与政治活动而被捕的人士。(详情请见: 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2736 ) 4、阿塞拜疆总统大选临近前互联网营运遭打压 9月6日,阿塞拜疆人权组织记者自由与安全所(The Institute for Reporters’ Freedom and Safety)发布消息称,8月24日,在阿塞拜疆总统大选临近之际,阿塞拜疆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Nakhchivan)互联网运营被限制,大量网吧遭到关闭。记者自由与安全所指出,阿塞拜疆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地区的大量网吧遭到关闭、互联网被限制主要是因为阿塞拜疆境内的大选即将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巴库和其它地区的互联网业务也会受到控制。(详情请见: 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2741 ) 编辑:江华、孟子军 责任编辑:张力铭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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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法律咨询(45)律师会见权

律师会见权是指委托律师会见在押或不在押的被追诉人的权利。这项权利涵盖了见面权、秘密交谈权、记录权等项内容。与此权利相关的还有通信权,是指律师与在押的被追诉人保持通信联络的权利。这两方面的权利虽然在实现形式上有所区别,但其核心内容都是向委托律师与被追诉人如何建立意思联络的交流途径,其权利设置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因此一般都统称为“会见通信权”或“会见交流权”。 实质意义上的会见权包括会见权和会见交流权,前者仅指程序意义上的会见,后者是会见的根本目的。不会见就无法实现会见交流权,只会见不进行交流,则亦不是会见权的真实本义。被追诉人往往是最了解案情的人,辩护律师只有通过与被追诉人会见,听取被追诉人的陈述和辩解,才能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准确的理解和掌握,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制订有效的辩护方案。因此会见交流权既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也是律师展开辩护工作的基础性权利。该权利不仅在法治国家得到普遍承认,而且已经被国际刑事司法原则所确认。 根据原《律师法》第 30 条的规定,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见于第 96 条的规定。新《律师法》第 33 条对律师会见权作了明确规定,其对律师会见权的发展主要有: 一,“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被明确定位为律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原《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的规定的措辞都是“可以会见”,因而职权机关可以裁量决定是否允许其会见。新《律师法》第 33 条规定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由此,“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成为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 条的规定,职权机关有义务保障律师依法享有诉讼权利。 二,会见的时间提前。新《律师法》第 33 条将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从原《刑事诉讼法》第 96 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从而使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得以提前。 三,会见的限制减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96 条的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而依据新《律师法》第 33 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而且特别强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2008 年 6 月 1 日实施的新《律师法》对会见权的规定直接抛弃了《刑事诉讼法》中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是否涉密的区别,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这“三证”,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一段时间以来的实务操作中执行的会见程序仍然是遵循《刑事诉讼法》、《六机关规定》以及公安部、最高检制定的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部门规定。 律师会见权实现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关于律师会见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法、检、公、司和人大法工委的有关规定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律师实现会见权的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侦察阶段会见不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不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侦查机关应当安排,而不是批准。律师提出会见请求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作为律师行使这项权利的相对应人的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请求会见的函件后安排律师会见,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存在律师会见必须经过侦查机关批准,更不存在是否批准律师会见是侦查机关的权利。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后,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安排。根据六部委的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 5 日内安排会见。 (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察机关是否可派员在场 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关部门不应派员在场。 (三)侦察阶段律师可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的权利 侦察阶段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情,包括侦查机关指控其涉嫌的罪名、案件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辩解等,对于律师的这种做法,侦查机关不得干涉,更不能以案件尚在侦查期间为由阻止律师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尽管《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文件对律师会见权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现实中,却常常得不到办案机关和羁押机关的遵守与执行,如近期的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郑酋午、杨海龙等等诸多维权人士、异议人士被公安机关拘捕羁押后,委托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均受到办案机关的非法阻碍,致使律师的会见权、执业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也是对法治原则的严重践踏。 相关法律与规定: 【律师法】 第 33 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 第 36 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 第 41 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六机关规定】 第 11 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聘请律师及律师会见均需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外,其他普通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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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再有中国维权律师被传唤 或与宣传公民权利有关

香港 — 杭州律师王成9月6日被警方传唤约11小时,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最后在当天晚上被释放。 再有中国维权律师被传唤 或分宣传公民权利有关 近日中国连续出现维权律师被传唤的事件。曾在维权人士郭飞雄被捕后成立法律后援团的律师王成,周五上午11点半在微博上说,他被杭州当局传唤,指涉嫌颠覆罪。王成直到晚上10点才被释放。 王成周六对美国之音说,他星期五早上正在家里洗衣服的时候,几个警察找上门要求跟他谈话,说是国保的意思。其后国保和派出所的警察跟他一同去了派出所,让他吃完饭后在12点半开始做笔录。 王成说国保问及去年他派发公民徽章 、今年年初参加宪法研讨会等跟宣传宪法和教育公民权利的活动。 王成说:“很大情况他可能是跟那个发放公民徽章活动有关,还有他们的理解是,一些公民想成立组织之类的问题,因为他们对这些比较忌讳,忌惮着,但这个事情根本不存在。据我了解没有人说要成立什么组织,他们主要是担心这个问题。” 王成在今年4月26日被杭州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名作为传唤理由,把他的电脑和四个公民徽章搜走 。 公民徽章是由发起“新公民运动”的法律学者许志永等人制作,目的是倡导公民了解公民权利。许志永目前还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一直关注王成被传唤事件的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认为,当局是在给王成施加压力,因为在过去一年期间,即使对他进行传唤,他还是一直参与公益行动,加上加入郭飞雄的法律后援团,对当局进行法律监督,不排除会有来自更高的指令要对他施加压力。 支援郭飞雄法律后援团的另外一名律师郑恩宠在社交网站推特上表示,他在9月4日也曾被上海警方传唤11小时,然后被禁止出门。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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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张千帆:薄熙来的政治遗产

  宕起伏、众人瞩目的薄熙来案庭审终于落下帷幕。无论被告的当庭”翻供”是否”演戏”,这起”世纪审判”还是很有看点的──微博直播是此次庭审的重大亮点,兴许能为推动审判公开提供契机;被告被赋予相当程度的辩护权,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项指控给予有力的回驳。   如果薄熙来仅此公诉指控的这三宗罪的话,那么此次庭审更坐实了他是被政治斗争坑害的”清官”、”好官”形象,刑事指控只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胜利者迫害政治对手的专政工具。即便法庭上扯来扯去的那2000多万贪污受贿全部构成犯罪事实,也丝毫改变不了这个结论。现在一个科级干部都能挪用上亿公款,他那个级别的官员只贪这么一点儿的话,不是”清官”是什么?三项指控中最能做点文章的是滥用职权,薄熙来和王立军当面对质也是此次审判的高潮,但是最后却巧妙演变成一出催人想象的”爱情伦理剧”。   至于之前说他”生活作风腐败”、和多名女性有染的故事,更是上不了台面的”小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生活作风在党内历来只是细枝末节的个人道德问题,只够用来抹黑,根本上不到法律层次。那些对毛泽东搞女人大惊小怪的人其实活在毛的阴影下,误以为他头上还有”圣人”的光环,以至生活作风不检点成了一件大事。这样看他,就好像把显微镜聚焦在麻风病人的一块红斑上,对表面瑕疵的关注漏过了致命的内部缺陷及其造成的实质伤害。我倒是宁愿他昏天黑地玩女人,以至无暇顾及政事和权争,这样也就未必会发生”大跃进”和”文革”的灾难了。薄熙来和毛泽东一样,玩女人是其所有罪行当中最轻微的一种,此次庭审也理所当然只字未提。   如许多法律人所说,此次庭审的出发点已是避重就轻,目的是既结束薄十分珍惜而威胁巨大的政治生命,又不深度触及其滥用公权和贪腐事实。例如,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自己透露被害人海伍德曾向薄瓜瓜索要1400万英镑的”中介费”?到底是什么项目要如此昂贵的”中介费”?项目本身的标的高达多少?面对如此明显的重大线索,检方却未顺藤摸瓜、追查到底,只能说明此次审判终究是一场结果预定的表演。   当然,薄熙来的罪远不止于贪几个钱。从法律人的角度看,他在重庆主政期间劣迹昭彰。破坏法治、刑讯逼供、迫害律师和企业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这一切都是在他眼皮底下发生的,都是他在重庆”唱红打黑”的成果。要真正追究薄熙来的罪,就得从这些实质问题入手,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审判。避重就轻的起诉使得庭审公开成为可能,但也让公开审判的价值大打折扣。   ”重庆模式”的本质   济南庭审正式结束了薄熙来的政治生命,却远未埋葬其政治遗产。在这一点上,我同意薄熙来本人的立场,那就是薄案的核心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路线斗争”或模式之争;他的主要罪过不在于违反了《刑法》哪一条,因而用刑法去整他注定是避重就轻。用一句话概括,薄熙来的政治犯罪是在重庆缔造了一个红色法西斯帝国。这个他留给中国的政治遗产,今后几年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发扬光大。   用”红色法西斯”来描述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是恰如其分的。”红色”自不必说,”法西斯”是什么?法西斯的原始含义是”团结就是力量”,其核心要件是政党、国家与意识形态的高度一体化,即党政一体化的权力结构、绝对的领袖崇拜、超强的大众动员及扑灭一切质疑与反对意见的国家能力。   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显然符合这些条件。不考虑来自中央的外部干预,薄熙来就是整个重庆的”土皇帝”,他的话就是圣旨,谁敢不听?虽然党政机关名义上是集体决策,但是在”一把手负责制”面前,整个官僚系统实际上是比古代帝制有效得多的个人意志实施工具。在他主政期间,别说重庆的媒体,就是敢言的南方报系也不能报道他的半点负面消息,而他却能娴熟利用所掌控的媒体资源让”重庆模式”表演得淋漓尽致。这些特点当然不是重庆特有的,但是薄熙来无疑使之更加特征化了。他的”高富帅”形象,他的显赫家世、精明强干、飞扬跋扈、不按规则出牌……所有这些因素都强化了他的个人权威,把他变成重庆的”毛泽东”。   就和毛时代的中国”一切皆有可能”一样,薄熙来的重庆发生”唱红打黑”、冤假错案、劳教村官乃至”提督夜奔美领馆”等种种悲喜闹剧,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一般认为,重庆”唱红打黑”双管齐下,但”唱红”是虚,”打黑”是实;实质危害是”黑打”,”唱红”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陪衬,至多浪费点钱而已。然而,这种看法忽视了”唱红”所依托的新闻控制手段在其中发挥的核心作用。没有扭曲真相的政治宣传和压制真相的新闻控制手段,”唱红”只是一个昙花一现的泡沫,薄熙来很快会被还原成一个纨口子弟,”黑打”则可能一天都进行不下去……他能把荒谬绝伦的”唱红”进行得如火如荼,以至一度”绑架”了中央和全国各地,足以表明在重庆发生一切都是”正常”的。   法西斯政体和一般威权专制的主要区别即在于国家对思想和言论的垄断,新闻传播成为国家机器的组成要素。一个威权国家可能会限制新闻自由,但是并不会以”真理”的面孔出现,要求全体国民接受一套按照国家需要制造出来的”真理”和”真相”。法西斯政体的新闻则是专政机器的一个配件,随时为执政集团服务。即便在私人媒体历史悠久的德国和日本,新闻机构在战争前夕也早已丧失了独立功能,成为法西斯统治集团的附庸,并通过一系列扭曲真相的报道,鼓动全民走向战争。无论是左是右,极权政体是生活在自己构造的神话叙事里的。宣传机器制造并不断复述神话,专政机器则镇压任何挑战或瓦解神话的力量;没有二者一体配合,极权体制即失去赖以生存的空气。   极权时代的制度遗产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就是这样一种极权政体,也正是这种政体成就了他的个人魅力型统治。国家权力越集中,就越容易发生个人集权,制度集权是个人集权的垫脚石。   首先,极权政体无一例外地排除实质性的选民政治参与,执政权力不受社会监督。德国纳粹、意大利法西斯都是先用蛊惑人心的政纲获得选票上台,随即废除自由民主体制,实行永久执政。   其次,党政一体化排除了党外竞争,为执政党领袖树立至高无上的党内个人权威提供巨大便利。假如共产党当年可以公开合法活动,蒋介石就很难剪除国民党内的异己力量;一旦把蒋介石赶出大陆,毛泽东就可以肆无忌惮向共产夺权的功臣们开刀,这和历代开国皇帝”狡兔死、走狗烹”是一个道理。   最后,一旦新闻媒体也成了专政宣传工具,”领袖”更是如虎添翼;党媒在树立党国”光辉形象”的同时,也被”领袖”用来宣传自己、打击政敌,压制反对派的挑战和批评。   由此建立的极权政体不会承认任何分权,没有任何人或机构有力量抵制领袖的个人集权;等到集权过程完成,整个党和国家都是操控在他个人手里的玩物。在权力高度合一的体制下,司法也不可能幸免。德意志帝国法院有相当悠久的司法独立传统,但是对于保护犹太人的基本权利却无能为力,甚至成为纳粹迫害的帮凶。薄熙来治下的重庆要办谁的罪,没有做不到的,公检法、媒体乃至民意都会通力配合。极权体制往往是靠领袖”魅力”支撑起来的,并几乎必然走向极端的人治。   毛泽东死后,中国走向”后极权”时代,但是极权时代的制度遗产几乎原封不动保留下来,只是原先统治人民思想的正统意识形态不灵了。如果说积极”洗脑”可能带来反感,但”洗脑”体制并没有实质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消极效应是整个民族的历史失忆,尤其是年轻一代对”大跃进”、”文革”等极权体制的灾难没有感同身受,甚至以为毛时代真的是莺歌燕舞、道德纯洁、社会平等、没有贪官污吏的”太平盛世”。薄熙来也正是利用宣传控制造成的民族历史感空白,祭起”文革”式的”唱红”大旗。也许”唱红”本身的危害只是显示中国人是多么容易被组织起来”集体犯傻”,但这种组织机制的危险性是不容忽视的。它向我们展示,”文革”并没有离中国远去,而是具备丰厚的制度与社会土壤。   中国各地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喜欢薄熙来,甚至在他审判之后依旧如此,不仅因为他”高富帅”,归根结底在于他们喜欢以”唱红打黑”为标志的”重庆模式”;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欢也许纯粹是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无知,但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重庆模式”仍然深得人心。当然,薄熙来比毛泽东做得高明;”大跃进”、”文革”是纯粹的大破坏,”重庆模式”则”有破有立”,确实为当地的治安和民生做了一点实事,但仅此并不改变”重庆模式”的本质。法西斯政权不是只有专政和谎言,也是相当注重民生的,”纳粹”的原意正是通过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和一般威权体制相比,法西斯政体的优越性正在于它们通常都受到本国人民的强烈拥护,至少上台那一刻是如此。打民生牌只不过让”重庆模式”更具迷惑力,因而也更具危险性。   ”重庆模式”与中国未来   尽管左派话语气势汹汹,如今要发生”文革”那样的大规模迫害已不现实。然而,薄熙来大受市民欢迎表明,小规模的”杀富济贫”还是大有市场,”文革”式的红色法西斯极权是可以成功的。薄熙来的成功之处即在于剥夺极少数,取悦大多数,并让后者心怀感激地接受其个人特权登峰造极的极权体制。你只要瞄准极少数富商或贪官,以”反腐”或”打黑”等名义剥夺他们的自由、充公他们的财产;你只要分出一点给劳苦大众,那么,哪怕你得了其中的大头,你仍然会获得绝大多数人的喝彩,老百姓仍然会对你感激涕零,而不太在乎那个极少数的遭遇。反正中国的企业家和官员都是有”原罪”的,计划经济和极权政治就是一个制造”原罪”的体制,剥夺他们天经地义;剥夺者不是罪犯,而是救民于水火的英雄。   如果你告诉他们,依法”打黑”、整顿治安是政府的本职工作,用不着如此感恩戴德,他们会回答你:其他官员也贪,还不做事,还不如这个为人民办点实事的”清官”,有这样的”清官”实在是重庆的”幸运”!一边是普遍的”仇富”、”仇官”,一边是祈求”青天”、”救星”,两种看似矛盾的心态并行不悖地存在于同一个人格中。这就是长期专制为极权统治准备的社会土壤。   当然,如果真相曝光,这一切也是兜不住的。如果薄熙来的奢靡私人生活被揭露,如果他在重庆所作所为的实质被起底,如果他纵容或指使下的公检系统的种种骇人听闻的胡作非为被报道出来;如果重庆人民看到自己为”唱红”付出了多少成本,包括人格的自我愚弄;如果他们看到”黑打”至多只能维持一时的表面平安,而代价是法治体系的彻底崩坏;如果他们开始理解那种杀鸡取卵的”劫富济贫”会造成企业家的”集体逃离”,所谓的”重庆模式”是靠了中央”输血”才维持下来,而代价是让自己长年负债;更重要的是,如果重庆市民知道,一个真正由他们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可以用小得多的成本为他们做更多的事情,还没有破坏法治、践踏人权的后遗症……他们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薄熙来和他的”重庆模式”。但是就在这里,极权式宣传体制显现出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而薄熙来不愧是新闻专业出身,把这个行当的技术运用得炉火纯青,让自己的超级演技迷倒了大片观众,以至”世纪审判”一槌定音都未能将他们敲醒。   审判薄熙来,不等于清算”重庆模式”。”文革”结束后,官方还曾有过一段不彻底、不深刻的反思;薄熙来倒台一年,当局却从未对”重庆模式”进行过任何反思乃至讨论,似乎都在心照不宣地”既往不咎”向前看。”文革”造成的巨大灾难有目共睹,但”重庆模式”是在其恶性发作之前就被击溃,加上大部分恶果至今都被捂着盖子,因而许多人看不到它的危害。薄熙来审判对其在重庆的倒行逆施不置一词,而社会似乎也很快遗忘不久前发生的重庆那些事,以至”重庆模式”造成的经济、法治、人权”黑洞”统统成了一笔糊涂账。”唱红”到底花了多少钱?重庆究竟欠了多少债?”打黑”又制造了多少冤案?企业家被剥夺的巨额财产流进了谁的腰包?对于所有这些关系重庆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公众和媒体不仅一概不知,似乎也再没兴趣追问。一个对历史教训如此健忘或选择性失明的民族,只能在”重庆模式”的黑色怪圈中越陷越深。   事实上,就在审判薄熙来期间,”重庆模式”在中国大行其道。红色法西斯的精髓在于党国和宣传体制的高度一体化,在于国家宣扬某种”真理”并用专政机器消灭一切不同思想和言论的能力。极权主义虽已不合当代中国时宜,但是极权体制资源却一直保存完好,随时可被另一个薄熙来激活。   今年五月以来的反宪政逆流即可被视为一种”唱红”,对许志永、郭飞雄等活跃人士的打压则是对公民运动的违法构陷,而近日对秦火火、薛蛮子等网络名人的拘捕算是”打黑”或”黑打”的翻版;此后各地大肆围剿”网络谣言”,河北清河女子只是网上询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即被拘留一周,可见专政机器对言论的管制已较”重庆模式”有过之无不及。只是这几件事当局做得均不如薄熙来案漂亮,不仅未能博取多少掌声,而且还把自己放在正义力量的对立面。   陈有西律师说得好,”重庆模式”就是”中国模式”的”加强版”;重庆那些事在全国各地都算不上新鲜,只是薄熙来为了自己的政治仕途让”重庆模式”高调得有点出格。它与其说是薄熙来的遗产,不如说是毛泽东的遗产,只是薄熙来将其复活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要感谢他,因为他向我们展示了红色法西斯中国的真实可能性。   虽然网络极大丰富了中国人的思想和信息来源,解冻了极权主义社会土壤,公民独立思维开始形成并带有一定的免疫力,但是组织化的公民力量仍然十分脆弱,并只能在体制压抑下艰难成长。相反,毛泽东的群众基础却在官方宣传扶持下显得相当丰厚;毛本人仍然被官方视为”救星”,即足以说明问题。”师爷”健在,安能委屈了”徒弟”?薄熙来的倒台及其模式的破灭只是”一个巴掌打出来”的偶然事件。下一个”薄熙来”登场的时候,很可能没有”王立军”陪伴,中国还有这么幸运吗?为了不让大大小小的”文革”式闹剧重演,理智清醒的中国公民能做什么?来源:华尔街日报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7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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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专访美人权事务高官:关切中国压制言论自由

华盛顿 — 美国国务院主管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代理助理国务卿乌兹拉•泽雅(Uzra Zeya)星期五(9月6日)接受美国之音专访。她说,中国官员加强对人权活动人士的家属、朋友、辩护律师的压制与骚扰,是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这显示中国对和平表达言论的容忍度降低。 专访美人权事务高官:关切中国压制言论自由 近几个月来中国逮捕一些著名活动人士,并且似乎发动全国扫荡散播谣言运动,此举被批评为对因特网与言论自由的前所未有攻击。 美国国务院代理助理国务卿乌兹拉•泽雅说,这是一个令美国关切的趋势。她说:“我们当然非常关切,我们观察到这种趋势:中国加强对和平表达言论的人权活动人士、律师、与公民的压制,包括许志永、郭飞雄等人的案例,再再说明中国政府对和平表达言论的异议人士的容忍度降低。” 美中在七月底举行人权对话之后,将在11月举行美中法理专家对话。美国官员说,中国地方官员对维权律师进行骚扰,预计成为讨论议题之一。 新闻报道指出,一些中国维权律师在办案时遭到警察恐吓或者殴打,例如北京律师李方平。此外,有消息说,活动人士郭飞雄的法律后援团召集人、杭州律师王成星期五被当局抓走。 美国国务院代理助理国务卿乌兹拉•泽雅说,压制维权律师,并不符合国际规范。 她说:“当然。这是令人担忧的趋势,不仅是对美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以及中国人民来说也都是一样。对希望改进社会、寻求和平改变的维权律师和一般公民进行骚扰,令人关切。这种打压并不符合中国的国际义务,许多时候也不符合中国的国内法律。” 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20国集团峰会期间会晤,根据白宫新闻稿,美中元首讨论了叙利亚、朝鲜、全球经济、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等议题,其中并不包括人权问题。 相较于其他议题,美国在推动人权议题上对中国有什么筹码?对此,代理助理国务卿泽雅表示,人权是美中交往的重要议题之一,并不能因为它是一个困难的议题就不谈,不能说它是限于一年一次的对话,美中对于人权问题的讨论持续进行,双方对此的讨论不见得是谈判,而是持续的交往与对话。 7月30到31日,美中第18轮人权对话在昆明举行,美方由泽雅代理助卿率领,中方由中国外交部国际组织和会议司司长李军华率领。美方代表团还包括来自白宫、国家安全幕僚、法务部、环境保护署以及国务院的代表。双方在对话中讨论法制、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劳工权利、少数民族权利和其他人权问题。美国代表团之后访问 北京,与官员和民间社会代表进行讨论。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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