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

鄢烈山 | 谁的良心大坏,什么底线失守

2011年12月01日 17:04:59        公权力被严重滥用,权力寻租日益蔓延和猖獗,而官德堕落,上行下效必然导致所谓社会溃败,道德失序。       改变这种状况难吗?我看不难,对症下药的良方是现成的。我对中国人的德性并不悲观,我对中国的进步持有坚定的信心。善哉善哉!        谁的良心大坏,什么底线失守            鄢烈山        常听朋友抱怨现在人心太坏,动辄被“忽悠”;官家也在批评群众“冷漠”,又在许诺建设“诚信”体系;一些学者在说道德溃败、底线失守。对于这些说法,我表示理解和同情,却不能完全赞同。       人们的抱怨、愤慨,都有亲身经验和无穷尽的新闻事实做依据,但是,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权利意识觉醒了,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期望值提高了,认定了我们应该享有、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应该更公正更安全更幸福。       不要说对外开放,我们知道了境外人们的活法,就是教科书、文件许诺和央视描绘给我们的生活也不是“这个样子”呀:当年共产党号召闹革命时说,工农“从前是牛马,如今要做人”;1949年建政时,自豪地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如今,天天在讲“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然而,现实反差咋就这么大呢?于是……       其实,我不认为人们的良心都变坏了。用平常心看,人的良心(人性)从来无所谓好坏,有兽性有神性,总体上讲是,从“异于禽兽者几稀”(主流价值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到“二战”后以加速度在向更具神性的“人道主义”进步。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一代不如一代”都是陈辞滥调。希腊神话与传说说远古才是“黄金时代”,孔夫子向往尧舜禹汤,民国初年盛产“九斤老太”。后人盛称的“文景之治”,在当时的贾谊看来,是应该“痛哭”、“流涕”、“长叹息”的。读点正史、野史和小说家言,便知中国从来就没有社会正义和普遍和谐。对当下不满,很好:有公民意识、忧患意识,用鲁迅的话说,“不满是向上的车轮”,所以要改革,要有紧迫感,要有时间表,不能燕巢于幕、鱼游于釜,混一天算一天。       有人总在说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有多么好,我呸!我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除非你说饿死人好,说把人往死里整好,说不认父子、夫妇、兄弟关系“大义灭亲”就是好就是好,说大地震发生了就是不该让外界知道、就是该自力救灾拒绝外援,那我就服了你!持平而论,毛时代有毛时代的问题,这个时代有这个时代的问题。“无法无天”与“权大于法”一脉相承,而在命令经济与准市场经济的大不同社会背景下产生的问题当然不一样。       你说,吃什么都不放心,说医生把活婴当死婴扔厕所,说老师强奸小学女生……这都是事实。这当然都可恶,但恕我直言,掺毒作假是中国人的老本事,不过科技进步现在有更多化学手段了,不信你读读道教劝善的《太上感应篇》;后两个案例,相信从来也不少典型,只是当时没有发达的媒体,张志新那样被公然糟践的事例也不可能让你知晓。       官员里有良心没坏的,比如为民工讨公道的“御史在途”;普通人里也有良心大坏的,比如那些帮老板制售地沟油的打工仔(被收买的工价也太贱了吧!),比如那些政府和房产商雇用的“强拆”打手。当然不同阶层的好坏有个比例问题,但我相信官民的本性是差不多的。       别拿小悦悦之死说事了。那同时,广东有牛作涛跳水救人牺牲;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助学活动,不到半年就筹集善款近2000万元;更不要说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的国人踊跃捐赠了。这些都表明,虽然某些社会机制有问题,只要没有后顾之忧,大多数国人不仅不冷漠,而且还很有同情心。       我还要进一步说,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底线,在不少重要的方面是大大地提高了,开始与普世价值接轨了。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有人在广州海珠桥搞“跳桥秀”求媒体关注讨公道,严重影响公共交通,一老伯爬上去把他推下来,这个自以为见义勇为的转业老兵,当场被围观的群众掷鞋,官方也不支持他这样“维护公共秩序”。这种对个人权利、对生命的尊重高于所谓公共利益的思维,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还有记者孙春龙发起的“老兵回家”、远征军“遗骨回家”,也得到了民间与官方的支持,这在视“一将功成万骨枯”为理所当然的中国,是前无古人的道德标高!       说“底线失守”,中国人有什么“底线”?所谓“底线”,古代大概就是儒家讲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基督教、佛教讲的“不撒谎、不偷盗、不奸淫”等戒律。说得好听,做的又是一回事。武则天佞佛却为掌权杀亲生儿子;“十字军”当年东征是为了“圣战”,还是为了抢劫?曾国藩激励将士的,不就是破城之后可以“大索三日”吗?在前现代,在非民主时代,强者从来不知“伊于胡底”。       当今世界的“底线”,应当是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及后来通过的一系列有关人权的国际法吧?可是,《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一)载明的“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在中国不是至今公然不被遵守吗?搞歧视和排斥“农民”的野蛮的户籍制度已有50多年,仍然不得废除,遑论其他“底线”?       人大通过的国内法,是中国大陆的“底线”吧?法律既应该是社会治理的底线,也是个人道德的底线,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规范。然而,然而,请听这个段子,看是不是造谣污蔑:“中国法治现状:1)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2)三个诉讼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人情。3)三个效力原则:法律服从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4)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报纸公开的宣传是“三个至上”,“法律至上”殿后!       有两点是不容讳言的现实,一是“权力高度集中”,比1980年邓小平指出时更集中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二是权大于法,因此群众不信法院不起诉而百折不挠地越级上访找高层批示,或者各出奇招在网上曝光吸引眼球。       权力高度集中,官权嚣张,必然带来官德堕落。不能不承认,买官卖官之严重超过历朝历代,因为从前没有那么多官位可卖,县级政权也就那么几个职位,还是朝廷命官;除了盐铁专卖更没有几个国企的官位可卖。什么A局长党委会上拳打坚持进人程序的B副局长,C副局长当街踹伤出言不逊的D科长,E副局长为争医院的停车位而殴打妇女,这些官员跟“烂仔”有什么区别?不仅有领导写通奸日记、与女下属“微博开房”,还有在办公楼强奸女下属的,这些官员不是土匪和人渣吗?至于贪污受贿上亿元早已不是惊天大案……要说良心大大的坏,这些官员是首选。       公权力失控、官德败坏的大背景是“文革”结束以后,不搞误国整人的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了,废止了“大字报”等“四大”手段,这当然正确;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比如民主选举(官权民授)、民主监督(包括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却没有建立起来,或者流于纸上宣传。因此,公权力被严重滥用,权力寻租日益蔓延和猖獗,而官德堕落,上行下效必然导致所谓社会溃败,道德失序。       改变这种状况难吗?我看不难,对症下药的良方是现成的。我对中国人的德性并不悲观,我对中国的进步持有坚定的信心。善哉善哉!           上一篇: 从“三妈的”考察言论自由的边界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0)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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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ZT 老愚:新农村假典型的失算

2011年12月02日 11:53:59    老愚:新农村假典型的失算        中国大地豪杰辈出,总会有人把自己运作成英雄人物。在吴仁宝之前,曾经有过大邱庄的禹作敏,高调做事,叱咤风云,大有一路上行权力中枢之势。土地,脑子,政策,用足这些元素,一个农村“能人”就能脱颖而出。执政者似乎永远需要样板,瞄准时机即可风生水起,青史留名。可惜的是,涨跌无常,坐飞机上天,粉身碎骨下地。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生存环境下,要想金枪不倒,殊非易事。一味逞强者必死。禹作敏就是显例。当他感觉羽翼丰满,意欲脱离既定权力系统,搏出位进而称霸时,末日也就来了。     不识趣,可谓失败者的共同特征。他们忘记了在这块土地上,一切都由权力所掌控,个人能力再强,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工具,当你乖巧可人,顺从权力调遣时,他们托举你,顺便沾你的光,一荣共荣;而当你闹独立时,托举你的反扣在你头顶,将你砸烂。     久经考验的不倒翁吴仁宝,正是中国特色官僚体系下生存的佼佼者,也是把国民性和人性揣摩透了的江湖高手。他能从一场场政治运动中幸存下来,并最终坐大成为政策红人和地头蛇,在自己管辖的华西村呼风唤雨,我行我素,绝非侥幸。他揣摩透了人情世故,官场奥秘,以高超的政治手腕,左冲右突,躲闪腾挪,终于修成正果。华西村是一个政策喂养肥了的家猪,各级官员都需要它。强人吴仁宝最伟大的地方在于把自己的领地弄成了官场上上下下都喜欢的一道“风景”。     东方红,太阳升,华西出了个吴仁宝。他把自己弄成农民的大救星,一个不倒的政治明星。幻想着一直影响中国高层的农村决策者。弄潮儿弄久了便生出旷世自恋,他采取逢迎的姿势,在大打顺从忠诚牌之余,时时弄出惊天动静,令人侧目。在每一个上头需要的节点上,他都能挺身而出,作出被认可的事情—他的一切都在证明现行制度的正确性,并试图为其注入强心剂。他是这个社会需要的万能道具,日积月累成为唯一一面飘扬的旗帜。     只可惜,正面书写社会主义,背面却是与社会主义最不相容的私有制,他建立了一个吴氏家族帝国。这是一个建立在民众沉默基础上的私王国。通过土地变性、财富分配和精神掌控,吴氏家族获得了仅次于上帝的权力,生杀予夺,其管辖地只有服从者可以生存。法律在华西村之外的某个地方驻足不前。吴氏家族及管理层,华西原住民,并迁村民,打工者,在逐步扩张的华西村行政版图上,金字塔式的层级“和谐”并存。村民沦为雇工,有干活的责任,无发言的权利。乡村自治阙如,只有乡村管制。他们甚至可以肆意动用专政力量,消灭持不同意见者。吴仁宝声称要率先在华西村实现“共产主义”,但他所展示的却是一副拙劣的伪共产主义民俗图谱。高楼,金牛,山寨白宫长城天安门等一干劳什子,表达的是囊括万物的暴发户世界观:万物皆备于我。他以为端出了一个宣传画般的新农村样板,不意却露出粗鄙、霸道的底气来。     这是一个权力与政策打造的假农村,这个用钢筋水泥撑起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与精神生活无关:一幅格式化的图景,强人设计的千篇一律的幸福生活,而且绝不允许修改。一个渴望永远活下去的大脑,一个家族的大脑替代所有属民思考,并规划设计他们的生活及命运。给你幸福,你必须成为奴隶。     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本可自足的农民失去了“不发展”的权利。地方强权通过消灭农村和农民,制造了一个个城堡式王国,同时塑造了一批衣食父母和精神领袖合二为一的领头羊,华西村正是权力碎片化和强人化的绝妙象征。权力无边的村霸王不仅垄断政策阐释权,还拥有几乎不受节制的行政权,以及主宰每个属民的绝对权力。对土地的法西斯式掠夺,让这些人掌控了他人的经济命脉,他们以“新式地主”身份完成了对农村权力的整合,消灭了残存的民间和乡野。政治经济的高度合一,造成国中之国的局面。有政治强人必有孱弱的国民,吴仁宝们成为横亘在国家和国民之间的一道顽固的阻隔物。     遗憾的是,再老的姜也有失算的时候。本欲借建村五十周年名垂青史的吴仁宝,让砸场的媒体撞了个正着。人们得以窥见华西村隐约的真相,一个不倒的红旗倒在了得意忘形之际。       作者系知名评论人                上一篇: 谁的良心大坏,什么底线失守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61)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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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 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全程监督

N0.1 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全程监督 《学习时报》 2011年11月28日 程正明、曾庆辉 (原文摘编) 人大监督“一府两院”,但个别人大代表却成为无人可管的“超级权力者”。法律应详细规定监督人大代表的形式、手段和程序。 其一,建议实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公示制度”,保障选民能在源头上把不合格的候选人拒之门外。选举中存在缺乏透明度、差额选举流于形式等问题。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由组织部门敲定,官员富豪代表占很大比例。应把酝酿产生的正式人大代表候选人信息向选民公示。 其二,建议细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法律规定。不少选民五年没和代表见过面,怎样监督?法律要明确规定,如每年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一次以上等,为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可以设立代表活动周。 其三,建议完善罢免制度,细化罢免程序。该代表没提出议案和建议,联系选民次数及人数不够,或选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得到转达或答复等,选民可否提出罢免建议?法律应有明确标准。选举法应明确规定什么可以成为罢免理由。 法律对罢免的条件、启动机制、罢免流程等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建议在法律中做如下程序设计:人大常委会收到罢免要求后,对提出罢免要求的选民资格和人数予以形式审查;选民资格和人数符合选举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提出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审查期限不超过5日;人大常委会应于受理后10日内将罢免要求书面转达给被提出罢免要求的代表,该代表应于收到后10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未提出申辩意见的,不影响罢免程序的进行;人大常委会应自受理罢免要求后30日内实施罢免工作等。 【推荐理由】 全国人大地位尊崇,“一府两院”都得对人大负责。理论上,经由人大代表,“民意”在整个权力体系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不过,“民意”若想不被偷换成“官意”,就需如上述,在人大代表的选举、履职与罢免三个环节把细节做足,法律不仅要保障代表的履职时间,更要让代表逐渐成为专业政治家。 N0.2 以市场经济来减少无知与无耻 在中国经济学家年度论坛上的讲演 2011年11月26日 张维迎 (原文摘编) 人类历史上多数人的无知导致的灾难是非常多的,由于无知导致最大的灾难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么多国家实行过的计划经济制度。现在很难想象当时那么多的人居然相信中央计划机关能够告诉全社会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为谁生产、定多少价格。 在1983年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认为正确的价格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政府买了大型计算机,1981年成立的国务院价格中心,有五十多位研究人员,根据投入产出数据计算。大领导等着,什么时候正确的价格算出来了,就可以搞价格改革了。 我是说,如果我们认识到人类本身的好多无知,解决体制问题可能就有不同的思路。这一原则也适用于今天。根据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好多人认为我们对货币、就业、通货膨胀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知道什么时候该降低或提高利率。过去几年的历史,证明全世界对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很无知。无知的情况下最好的政策是什么?以不变应万变,不要那么瞎折腾:一会儿看着经济有问题了,大量放水;一会儿看着通货膨胀来了,猛抽,这些都带来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要市场经济呢?很简单,有市场经济才可以避免人类的灾难。如果搞市场经济可能有大跃进吗?在市场经济下,除了地震可能死人,不会因为粮食短缺而死人。 市场经济也能减少相当一部分无知。在市场当中,知识、对未来判断准确就决定输赢,这就给企业家一个动力,怎么样减少自己的无知。市场是企业家不断地探索发现的过程。 【推荐理由】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袭来,为了救经济,国家出台了“四万亿”,地方配套更是达到十几万亿之巨。经济学说,这等于是降暴雨于童山,泥石流很快就要下来了。2010-2011年,通胀的泥石流果然飞流直下,糖高宗、姜你军、豆你玩、蒜你狠、油你涨、苹什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就不得不收了呗,但又出现中小民企融资难、温州老板跑路等。现在再放?可调控的空间似乎越来越小。由此寄望于即将召开的为2012年定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能出新思路。 N0.3 吕氏乡约,乡人自治的创制 《华商报》 2011年11月27日 吴钩 (原文摘编) 中国历史演进,有两大线索,一是皇权专制的强化,至明清达到高峰;一是民间力量的成长,在宋代,随着士绅的崛起及理学的传播,由地方士绅倡立、组织、领导的民间结社出现空前的繁荣局面,作为村社自治组织的乡约、作为民间互助团体的社仓、作为民间教育机构的书院等,都诞生、兴盛于宋。史上第一个乡约是陕西蓝田的吕大钧在家乡创立的,所以又称吕氏乡约。 吕大钧是大理学家张载的弟子。大约在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吕大钧为了“成吾里仁之美”,建立符合儒家理想的乡治秩序,开始有了成立乡约的计划。乡约由地方士绅倡立,乡人自愿进出。众人推举出一位正直公道之人担任“约正”,为乡约最高领袖,执掌约中赏罚、决断之权;日常管理由“直月”负责,“不以高下,依长少输次为之”,一月一换。这乡约,既是自由的(自愿出入),又是民主的(公选领袖),也是平等的(“直月”以年齿为序,不分地位高下)。 乡约的功能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乡约每月一小聚,每季一大聚,聚会不仅是联络众人情感、维系乡约认同的仪式,更是议事机制、自治平台,聚会之时,入约之人近期的善行或恶行都要记录在册,并据此进行赏罚。众人有事,也可以在聚会上提出,大家协商解决。可吕大钧设立的乡约,是一个建立在自愿联合基础上,有着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功能的村社共同体。通过共同体的自治,达成儒家“仁里”的道德理想。 萧公权对吕氏乡约评价:“吕氏乡约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尤为空前之创制……此种组织不仅秦汉以来所未有,即明初‘粮长’、‘老人’制度之精神亦与之大异。盖宋明乡官、地保之职务不过辅官以治民,其选任由于政府,其组织出于命令,与乡约之自动自选自治者显不同科也。” 【推荐理由】 事实上,过去对传统社会的描述常常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说皇权专制如何厉害,一方面又说社会“一盘散沙”,这两种说法根本加不起来。其实,囿于技术条件、儒家机制的制约,传统专制只是“有限专制”。又由于包括宗族和乡绅阶层在内的种种共同体的存在,传统社会有自生自发秩序,绝非一盘散沙。因此乐见学界涌现的这股对传统再发现的“明流”能扩大流域。 N0.4 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 《时代周报》 2011年11月24日 鄢烈山 (原文摘编) 2006年,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黯然去职。要是以某些国人的标准,他真是太冤了,他不过是说女性在学术上的成就要比男性差一点,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在讲政治正确的哈佛,却犯了天条。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什么事也没有,而且,在中国,大学教授污言秽语、搞人身攻击,没事;就是连喊打喊杀、搞人身威胁,也没事。 你会吃惊:原来中国教授的“言论自由”度比美国同行大多了。更可笑的是,许多人说要对这些惊人言论宽容,理由是大学要“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在许多人眼里,这句力挺学术自由的话,还赋予了教授的言论特权:你辱及人母,甚至搞人身威胁,都不会下课,尽管日前有一网友人身威胁吴某被拘,但谁叫他不是教授呢? 为这些惊人言论辩护的另一理由,非常洋气,如拿美国的判例来说明:只要言论没有触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就可以。这话可笑,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标准(宗教团体的戒律,政党的党纪,企业的员工手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职业伦理(如教师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服务行业对顾客的礼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作为言论自由的“边界”,那只是适用所有社会成员的最大的最外边那一个圆圈——刑法! 也拿美国案例说理。最近,23岁的名模海斯勒,受访时称她与卡扎菲之子穆塔希姆交往4年,为这前男友说好话,她所代言的公司立即宣布与她解约,并删除公司网站上她的所有照片。是的,不同职业的人行为规范是不一样的,美国早就禁止师生恋,台湾也效法了,你能斥责人家缩小了婚恋自由的边界吗? 【推荐理由】 某些国人对言论自由有一种粗鄙的理解,认为我的言论自由是我说什么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代价和后果,这纯粹是以牺牲别人的言论自由为代价把自己的言论自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言论特权”。你当然可以说任何出格的话,但你得承担后果:别人批评和反驳,有可能降低对你的社会评价;如果你搞人身威胁,就有刑事责任。Freedom is never free,自由不是免费的,就言论自由而言,意味着你得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在这样的规则之下,才可能有良好的对话和辩论氛围,才会有真正言论自由市场的出现,真理才能战胜谬误、理性才能驱散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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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 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全程监督

N0.1 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全程监督 《学习时报》 2011年11月28日 程正明、曾庆辉 (原文摘编) 人大监督“一府两院”,但个别人大代表却成为无人可管的“超级权力者”。法律应详细规定监督人大代表的形式、手段和程序。 其一,建议实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公示制度”,保障选民能在源头上把不合格的候选人拒之门外。选举中存在缺乏透明度、差额选举流于形式等问题。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由组织部门敲定,官员富豪代表占很大比例。应把酝酿产生的正式人大代表候选人信息向选民公示。 其二,建议细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法律规定。不少选民五年没和代表见过面,怎样监督?法律要明确规定,如每年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一次以上等,为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可以设立代表活动周。 其三,建议完善罢免制度,细化罢免程序。该代表没提出议案和建议,联系选民次数及人数不够,或选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得到转达或答复等,选民可否提出罢免建议?法律应有明确标准。选举法应明确规定什么可以成为罢免理由。 法律对罢免的条件、启动机制、罢免流程等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建议在法律中做如下程序设计:人大常委会收到罢免要求后,对提出罢免要求的选民资格和人数予以形式审查;选民资格和人数符合选举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提出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审查期限不超过5日;人大常委会应于受理后10日内将罢免要求书面转达给被提出罢免要求的代表,该代表应于收到后10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未提出申辩意见的,不影响罢免程序的进行;人大常委会应自受理罢免要求后30日内实施罢免工作等。 【推荐理由】 全国人大地位尊崇,“一府两院”都得对人大负责。理论上,经由人大代表,“民意”在整个权力体系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不过,“民意”若想不被偷换成“官意”,就需如上述,在人大代表的选举、履职与罢免三个环节把细节做足,法律不仅要保障代表的履职时间,更要让代表逐渐成为专业政治家。 N0.2 以市场经济来减少无知与无耻 在中国经济学家年度论坛上的讲演 2011年11月26日 张维迎 (原文摘编) 人类历史上多数人的无知导致的灾难是非常多的,由于无知导致最大的灾难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么多国家实行过的计划经济制度。现在很难想象当时那么多的人居然相信中央计划机关能够告诉全社会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为谁生产、定多少价格。 在1983年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认为正确的价格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政府买了大型计算机,1981年成立的国务院价格中心,有五十多位研究人员,根据投入产出数据计算。大领导等着,什么时候正确的价格算出来了,就可以搞价格改革了。 我是说,如果我们认识到人类本身的好多无知,解决体制问题可能就有不同的思路。这一原则也适用于今天。根据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好多人认为我们对货币、就业、通货膨胀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知道什么时候该降低或提高利率。过去几年的历史,证明全世界对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很无知。无知的情况下最好的政策是什么?以不变应万变,不要那么瞎折腾:一会儿看着经济有问题了,大量放水;一会儿看着通货膨胀来了,猛抽,这些都带来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要市场经济呢?很简单,有市场经济才可以避免人类的灾难。如果搞市场经济可能有大跃进吗?在市场经济下,除了地震可能死人,不会因为粮食短缺而死人。 市场经济也能减少相当一部分无知。在市场当中,知识、对未来判断准确就决定输赢,这就给企业家一个动力,怎么样减少自己的无知。市场是企业家不断地探索发现的过程。 【推荐理由】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袭来,为了救经济,国家出台了“四万亿”,地方配套更是达到十几万亿之巨。经济学说,这等于是降暴雨于童山,泥石流很快就要下来了。2010-2011年,通胀的泥石流果然飞流直下,糖高宗、姜你军、豆你玩、蒜你狠、油你涨、苹什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就不得不收了呗,但又出现中小民企融资难、温州老板跑路等。现在再放?可调控的空间似乎越来越小。由此寄望于即将召开的为2012年定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能出新思路。 N0.3 吕氏乡约,乡人自治的创制 《华商报》 2011年11月27日 吴钩 (原文摘编) 中国历史演进,有两大线索,一是皇权专制的强化,至明清达到高峰;一是民间力量的成长,在宋代,随着士绅的崛起及理学的传播,由地方士绅倡立、组织、领导的民间结社出现空前的繁荣局面,作为村社自治组织的乡约、作为民间互助团体的社仓、作为民间教育机构的书院等,都诞生、兴盛于宋。史上第一个乡约是陕西蓝田的吕大钧在家乡创立的,所以又称吕氏乡约。 吕大钧是大理学家张载的弟子。大约在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吕大钧为了“成吾里仁之美”,建立符合儒家理想的乡治秩序,开始有了成立乡约的计划。乡约由地方士绅倡立,乡人自愿进出。众人推举出一位正直公道之人担任“约正”,为乡约最高领袖,执掌约中赏罚、决断之权;日常管理由“直月”负责,“不以高下,依长少输次为之”,一月一换。这乡约,既是自由的(自愿出入),又是民主的(公选领袖),也是平等的(“直月”以年齿为序,不分地位高下)。 乡约的功能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乡约每月一小聚,每季一大聚,聚会不仅是联络众人情感、维系乡约认同的仪式,更是议事机制、自治平台,聚会之时,入约之人近期的善行或恶行都要记录在册,并据此进行赏罚。众人有事,也可以在聚会上提出,大家协商解决。可吕大钧设立的乡约,是一个建立在自愿联合基础上,有着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功能的村社共同体。通过共同体的自治,达成儒家“仁里”的道德理想。 萧公权对吕氏乡约评价:“吕氏乡约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尤为空前之创制……此种组织不仅秦汉以来所未有,即明初‘粮长’、‘老人’制度之精神亦与之大异。盖宋明乡官、地保之职务不过辅官以治民,其选任由于政府,其组织出于命令,与乡约之自动自选自治者显不同科也。” 【推荐理由】 事实上,过去对传统社会的描述常常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说皇权专制如何厉害,一方面又说社会“一盘散沙”,这两种说法根本加不起来。其实,囿于技术条件、儒家机制的制约,传统专制只是“有限专制”。又由于包括宗族和乡绅阶层在内的种种共同体的存在,传统社会有自生自发秩序,绝非一盘散沙。因此乐见学界涌现的这股对传统再发现的“明流”能扩大流域。 N0.4 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 《时代周报》 2011年11月24日 鄢烈山 (原文摘编) 2006年,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黯然去职。要是以某些国人的标准,他真是太冤了,他不过是说女性在学术上的成就要比男性差一点,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在讲政治正确的哈佛,却犯了天条。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什么事也没有,而且,在中国,大学教授污言秽语、搞人身攻击,没事;就是连喊打喊杀、搞人身威胁,也没事。 你会吃
惊:原来中国教授的“言论自由”度比美国同行大多了。更可笑的是,许多人说要对这些惊人言论宽容,理由是大学要“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在许多人眼里,这句力挺学术自由的话,还赋予了教授的言论特权:你辱及人母,甚至搞人身威胁,都不会下课,尽管日前有一网友人身威胁吴某被拘,但谁叫他不是教授呢? 为这些惊人言论辩护的另一理由,非常洋气,如拿美国的判例来说明:只要言论没有触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就可以。这话可笑,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标准(宗教团体的戒律,政党的党纪,企业的员工手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职业伦理(如教师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服务行业对顾客的礼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作为言论自由的“边界”,那只是适用所有社会成员的最大的最外边那一个圆圈——刑法! 也拿美国案例说理。最近,23岁的名模海斯勒,受访时称她与卡扎菲之子穆塔希姆交往4年,为这前男友说好话,她所代言的公司立即宣布与她解约,并删除公司网站上她的所有照片。是的,不同职业的人行为规范是不一样的,美国早就禁止师生恋,台湾也效法了,你能斥责人家缩小了婚恋自由的边界吗? 【推荐理由】 某些国人对言论自由有一种粗鄙的理解,认为我的言论自由是我说什么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代价和后果,这纯粹是以牺牲别人的言论自由为代价把自己的言论自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言论特权”。你当然可以说任何出格的话,但你得承担后果:别人批评和反驳,有可能降低对你的社会评价;如果你搞人身威胁,就有刑事责任。Freedom is never free,自由不是免费的,就言论自由而言,意味着你得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在这样的规则之下,才可能有良好的对话和辩论氛围,才会有真正言论自由市场的出现,真理才能战胜谬误、理性才能驱散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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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从“三妈的”考察言论自由的边界

2011年11月29日 16:56:34        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不同家庭、组织、行业有不同的尺度,“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只是适用所有社会成员的最大的最外边那一个“圆圈”——刑法!       对于“三妈的”事件,我本来是不愿置评的。我想说,对于孔庆东这种没教养出口成“脏”的人理他干嘛,但我意识到这样说是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他的社会身份与地位比未庄的临时工兼光棍,要高好多级,置身中国知识界与教育界的金字塔尖,是北大教授呢;而且从新华社连发署名评论,建议解聘其教职,北大党委宣传部11月10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学校领导层已得知此事,正在调查中”至今,他的教衔仍“我自岿然不动”!网友杜君立11月15日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发表《孔庆东时代的北大》,全面考察孔庆东这些年的言行及背景后说,“孔庆东身后,站着一个更加孔庆东的北大,和一个非常孔庆东的社团”,“孔庆东并不是北大的代表,而是北大的精神领袖”。倘若如此,我们岂可对他不屑一顾?       不过,我今天决意评说“三妈的”,还真不是要对孔庆东们说什幺,而是读了几篇我一向觉得颇有共识的时评界朋友的文章,惊讶于他们居然这样为孔庆东辩护,觉得当下关于宽容与自由的理解确有必要展开讨论。“三妈的”事件只是一个案例,恰如,年初我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汉奸“辨》一文,虽然是从孔庆东在“第一视频”网站,辱骂并呼吁“全国人民应该起诉南方报系”说起,目的却在于让年轻人“不要轻易就被这种言论蛊惑了”。尽管鲁迅早就说过:“据我的经验,那种表面上扮着‘革命’的面孔,而轻易诬陷别人为‘内奸’,为‘反革命’,为‘托派’,以至为‘汉奸’者,大半不是正路人。”可是,这党同伐异的“老谱”至今仍在被孔庆东们袭用。     且说我先是读到五岳散人兄的《北大真的容不下孔庆东么》,异常谦逊地一口一声“孔先生”;把“三妈的”轻描淡写为“他的那些语气助词”;对他公然宣称要用暴力对付北大另一教授,体谅地“估计孔先生在现实生活里,看见厉害点儿的京巴都会绕着走”(新京报的编辑徐来肯定不这么认为),这些都不辩了,只说两点:一,要求解聘教授职务就是北大“容不下”他吗?我知道当下高校既有“教授”评而不聘(待岗)的先例(如前些年清华之于秦晖先生),也有降低职级的,也有要求离开讲坛到别的部门的(如北大新闻系对焦国标)。二,更重要的是,所谓“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北大传统(准确的说法,是民国初期、提倡“党化教育”之前的蔡元培主持北大学政时期的校训),其包容的“异端”是指思想、学术的异端,以及散人兄所说的知识传承方式的“异端”,而不会是满嘴恶言秽语这种为文明人类和知识界所不耻的行径和作派吧?     随后,我又读到叶匡政先生的评论《“无良教授”孔庆东应否被辞退?》他不赞成解聘孔庆东的理由之一是,与“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老北大精神不兼容。听好了,他很清楚他所推崇的是“老北大精神”,而勿庸讳言,数十年来北大的现实首重的是政治正确。如果公然在社会上在课堂上与中共中央关于“文革”的决议唱反调是可以“包容”的,那么,别的教师甚至从外面来北大的演讲者(如社科院政治所原研究员刘军宁),因为别的政治不正确而“下课”,你可以发表文章为之辩护吗?如果不可以,那这种“包容”岂不是拉偏架而有点伪善?这种情况下与其显示自己更大度更“从我做起”,还不如保持沉默静观其变更公平更高贵吧?       匡政兄特别强调的是维护言论自由这一基本人权。他引了两段美国的判例来说明:“只要一个人的言论没有触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政府就应当予以保护。(而)从目前孔庆东发布的言论来看,虽有暴力色彩,但似乎并未触犯这一底线。”他的这一论证得到了《新快报》言论编辑的强烈认同,19日在该报的《一周评论》版摘登叶文后“点评者说:争论孔庆东应否被辞退的法理性依据是言论自由的边界,本文简要介绍了近代以来美国人在探索该‘边界’时的努力和成果,是眼下该事件评论文章中信息量最大、思虑最为周全的一篇,有助于我们厘清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误区。”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叶兄这样认定“言论自由”的边界,未免太简单化太粗疏了,用于“三妈的”事件似是而非!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个同心圆,不同家庭可有不同的尺度(成文不成文的家规),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标准(宗教团体的戒律,政党的党纪,单位的制度,企业的“文化”),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职业伦理(如教师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服务行业对顾客的礼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作为言论自由的“边界”,那只是适用所有社会成员的最大的最外边那一个“圆圈”——刑法!解聘教授职务离刑罚相差还很远很远呢!口吐污言秽语的孔庆东,如果是街头寻衅的牛二,如果是在体育场起哄喊sb的普遍市民,我们可以不理睬他,可他的身份是教书育人的教师,而且是我们纳税人投入最多教育资金的北大的教授,岂能容忍他在媒体上向世人炫耀其骂人本事?     拿美国案例说理,好呀!我举两个别人还没来得及说的:去年6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解除了美军驻阿富汗最高指挥官麦克里斯托(Stanley McChrystal)将军的职务,只因为麦克里斯托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嘲讽了奥巴马政府的政策和官员,管你多大战功多有本事,违反了军人不得议政的军纪就绝不姑息;最近,美国名模23岁的瓦内萨•海斯勒,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与卡扎菲之子穆塔希姆交往4年,为这前男友说好话,她所代言的公司立即宣布与她解约,并删除该公司网站上她的所有照片。不同职业的人行为规范是不一样的,美国早就禁止师生恋(包括大学里),台湾也要效法了,你能斥责人家缩小了婚恋自由的边界吗?     2011/11/22                上一篇: 党国英: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0)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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