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丘露薇

闾丘露薇 | 如果她是不良少女?

作者: 闾丘露薇  |  评论(14)  | 标签: 嫖宿幼女罪 , 强奸罪 , 未成年少女 外滩画报专栏 ——————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四十开外的男子,矮小黝黑,刚刚站了一晚的火车,从东北来到了北京,为的是接受我们的这个访问。也许,对于这名父亲来说,面对媒体,是他为自己的女儿寻求公正的最后一个希望。 他说,他的女儿在去年九月份的时候,被相熟的人诱骗,离家出走了十八天。他讲述他在十八天后看到女儿的样子:袒胸露臂,化着浓妆,还穿着一双在他看来鞋跟高得离谱的奇奇怪怪的鞋子。他是接到警察的电话,才知道女儿在哪里的。当时,他不知道女儿在哪里,直到警察找女儿录完口供之后,才知道,女儿被禁锢了十八天,被迫卖淫。 我们的访问中断了很多次,因为这名父亲,好几次哭的说不下去了。身为一个母亲,我可以感受到他此刻的心情,他的眼泪,有对女儿所遭受的一切的痛惜,也有作为一名父亲的深深自责。 和他一起站了一夜火车来的,还有一位母亲,她的女儿和这位父亲的女儿有着完全一样的遭遇。被熟人骗到了一个住宅小区的阁楼上,被打,被威胁不可以回家,被要求给家人报平安,被送到酒店去卖淫。 母亲带了一本女儿的相册,是她在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拍的写真集,虽然化了妆,穿着成人的服装,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脸上的稚气,不管怎样,就是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孩子。母亲流着眼泪告诉我们,女儿回不去学校了,因为老师告诉同学,不要和她接近,因为她是一个“小骚”,一个“卖淫女”。 现在,这两个女孩都躲在家里面,情绪低落,甚至是不稳定。她们不愿意出门,在她们住的这个小地方,“卖淫女”这样的标签,已经牢牢的贴在她们的头上。 “我就是不能接受,把我的女儿当成了卖淫的,她那样小,她被打,她甚至给嫖客跪下求他们,但是嫖客说,他们付了钱了,他们也没有办法。那些老男人,五十多岁呀。我的女儿就这样被毁掉了呀。”母亲拿出写给当地市政府官员的上访信,愤愤不平。 这样的案件,不是个案,只要媒体的报道计算一下,就可以把这两年发生的“嫖宿幼女罪”的案件列出长长的一张表,这些案件之所以被报道,因为涉及到的嫖客都是官员,但是,还有很多不是官员的嫖宿幼女的人呢?就好像坐在我面前的这两位爸爸妈妈,这个案件涉及八名未成年少女,当中四个在十四岁以下,四名嫖客,一个当地退休的官员,一名村长,还有两个是当地的企业家。 嫖客和强奸犯,相信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不能触碰的法律底线,一个则最多就是道德败坏的问题。 97年,在“嫖宿幼女罪”还没有单独成为一个罪名之前,这宗案件非常的简单:不管少女是否自愿,不管买春的男子是否知道对方的年纪,不管买春的男子是否付了钱,他们都是强奸犯。所不同的只在于,奸淫十四岁以下的幼女所获得的刑法,和奸淫十四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的罪罚年限不同。而在97年之前,奸淫多名幼女的,不管是否采用了暴力,不管是否对方自愿,最高都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而现在,根据“嫖宿幼女罪”,最高刑罚十五年,而这个案件中,四名案发时满了十四周岁,但是十六岁以下的少女,她们根本成为不了原告,只能按照嫖娼罪来处罚,于是那些嫖客,只不过是嫖客,接受行政处罚而已。 请教一些法律专家,97年的时候,为何会把“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里面单独分离出来,原来当年发生了几起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卖淫的案件,于是,有专家提出,需要单独列罪,目的是更好的打击这样的行为,保护幼女,毕竟“嫖宿幼女罪”的起刑点是五年,而强奸罪是三年。 只是,十五年过去了,案件发生的频率并没有这个新罪名的出现而减少,反而在增加,毕竟“嫖客”这样的身份,不像“强奸犯”那样的震慑人心,尤其对于有头有脸的人来说,如果找未成年少女买春,意味着自己就是“强奸犯”,再胆大包天,也需要三思而后行。 之所以要立法保护未成年人,这是因为不管男女,在性问题上,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都还没有发育成长到具备自主能力的时候。中国在92年加入了国际公约,承诺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犯和性虐待。 “嫖宿幼女罪”之所以引起争议,那是因为,只要站在那些当事人的父母的角度想一想,有谁愿意自己的孩子头上,挂上一个“卖淫女”的头衔?而且,这个罪名本身,不是很矛盾?难道那些自愿卖淫的未成年少女,她们就和别的同龄女孩不同,她们就具备了性自主能力了?难道因为她们是社会眼中的不良少女,因为她们品行不端,她们就不配和其她同龄人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 详细内容,请看本周五,七月六日晚上七点二十五分,凤凰卫视中文台“走读大中华”,重播周六中午1125。 这是凤凰网“全民相对论”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嫖宿幼女罪,回到97年前,按照强奸罪处罚的辩论节目视频: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206/b78f833b-c7d4-42ca-bc08-cbc963b90caf.shtml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4 个评论 闾丘露薇的最新更新: 教会孩子说不 / 2012-07-10 10:23 / 评论数( 6 ) 回归十五年这一天 / 2012-07-08 14:07 / 评论数( 3 ) 你不说,不会有改变 / 2012-06-30 14:33 / 评论数( 6 ) 你感伤生命的凋零吗? / 2012-06-25 17:43 / 评论数( 14 ) 我为什麽那样容易生气? / 2012-06-19 10:59 / 评论数(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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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 | 回归十五年这一天

作者: 闾丘露薇  |  评论(3)  | 标签: 香港 , 内地 , 香港回归 国际先驱导报专栏 —————————– 结束了在湾仔会展中心的第四届香港特区政府就职典礼的报道,回到红磡火车站,准备坐火车回家。一下车,就被车站外排成一排的地产经纪拦住,热烈的推销着附近的一个新开的楼盘。 这让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因为从早上七点多开始,我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除了因为要准备直播报道,还有现场严密的安保,加上现场那种不容有失的气氛。而现在,眼前的喧闹让我回到了现实,对于这些卖力的地产经纪来说,回归纪念日,只不过意味着一天公共假期,意味着多一点有时间看楼的人,意味着可能会有一笔生意。维多利亚港那一头刚刚发生的一切,一个标志着新的特区政府班子走马上任的隆重仪式,显然和他们毫无关系,当然,大家都会关心,未来,这个城市,“揾食”的机会能不能比现在多一些,不要那样艰难。 在车站售票处,排在我身后的两名内地游客,正在交换这次香港自由行的心得,他们看来有些失望,因为这个城市,在他们眼中,和上海没有太大的不同。这让我忽然好想告诉他们:其实很不一样,你们只要再多呆几个小时,去维多利亚公园感受一下。因为,每年的七月一日,有的香港市民们会走上街头,表达各种诉求,也有的,会坐在跑马地的大球场,观看庆祝回归的表演。这样的场景,才是真正的香港。 傍晚六点多,当我开车经过湾仔附近的天桥,可以看到桥下马路上参加游行的民众,和前两年相比,今年的人数明显增多,和往年一样,诉求相当多元。而我也知道,再过两个小时,人群中的不少人,也会成为庆祝回归烟花汇演的观众,而这样的身份转换,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就好像走累了就会去路边的茶餐厅喝杯奶茶,然后决定是否继续,因为这就是香港,这是香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这一点,历届的特区政府相当清楚,因此每次都会快速的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倾听民众的声音。虽然,这并不能够保证,政府之后会有实际行动来进行回应,但是香港人很明白这样一点:表达是一种权利,不要指望政府会主动的去做些什麽,如果你不说,那么政府可能永远也不去做。 如果说走上街头,是民众采取主动,来进行表达,发泄怨气的一种方法,那么官员走入基层,则是政府采取主动的一种姿态。对于这一点,新上任的特首梁振英和他的班底,显然已经做好了准备,就在宣誓就职的第二天,兵分六路,探察民情。梁振英在他的就职致词中说,选举让他学会了谦卑,他会用一颗谦卑的心来做特首,谦卑这个词,意味着拿出主动的姿态去接触民众,也意味着尊重民众采取的主动。 作为一个香港人,会对特区政府还有特首有各种要求和期待,甚至会有不满和担忧。但是如果把香港放到中国之中,就会看到,对于中国内地的发展,香港可以做的很多。 其实这些都很现成。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和落实,中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一个服务型的政府,监督官员廉洁自持的制度,当然,还有司法独立对于确保市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性,以及公民社会。 只是,很可惜,在过去这十五年,内地只看到香港的高楼大厦,而当内地的高楼越来越多之后,就像那两个排在我身后的内地游客一样,香港早就失去了参考的价值。香港最有价值的东西被忽视了。 当然,也有学的很快的,比如卖地政策,学会了政府如何赚钱,却没有学政府如何花钱。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3 个评论 闾丘露薇的最新更新: 教会孩子说不 / 2012-07-10 10:23 / 评论数( 6 ) 如果她是不良少女? / 2012-07-03 11:22 / 评论数( 14 ) 你不说,不会有改变 / 2012-06-30 14:33 / 评论数( 6 ) 你感伤生命的凋零吗? / 2012-06-25 17:43 / 评论数( 14 ) 我为什麽那样容易生气? / 2012-06-19 10:59 / 评论数(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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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 | 教会孩子说不

作者: 闾丘露薇  |  评论(6)  | 标签: 儿童性侵犯 , 儿童性教育 外滩画报专栏 ——————– 接到一个自称是师弟的网友私信,让我留意一条微博。原来是一群我中学师弟们,用这样的方式,投诉一名中学老师,经常用“检查身体”的名义,对他们进行性侵犯。不过,那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发微博的师弟,已为人父,也因为这样,他决定把这件事情说出来,结果,引发了不少其他师兄师弟的回应。 正好我正在做关于儿童性侵犯的专题,手头有女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性侵犯的个案,事实上媒体也报道的很多,但是关于男孩子遭到性侵的,一是手头没有,二是媒体报道也不多。只是很可惜,这些师弟们商量了很久,并不愿意接受访问,他们的目的,看来就是要让这个老师得到惩罚。 我没有转发他们的微薄,因为如果只是一面之词,而且是网络的身份,既然他们不愿意接受访问,我无法确定真伪。不过这条微博在一天的时间内,就转发了二万多次,第二天,我的母校发表了声明,表示会进行调查和处理,很快,这位老师,被解除了聘约。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但是对我来说,觉得很是遗憾,因为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一定不是个案,而且我也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十五年前,当师弟们还是中学生的时候,他们肯定并不懂得,老师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们是有权利对老师说不的,至少,他们应该在事发之后,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这样的话,遭到同样性侵犯或者性骚扰的学生,就会减少太多。 我希望这些师弟能够接受访问,因为我不认为这件事情作为一个个案来了结就到此为止了,我希望透过这件被公开的个案,提醒社会这样一个事实:针对儿童的性侵犯是存在的,存在于社会,存在于学校,甚至家庭内,不单单对女孩,还有男孩。 一位来自甘肃的父亲接受了我们的访问,他的女儿,一个小学生,遭到了老师的性侵犯。她不是仅有的一个,到目前为止,愿意站出来指证的,有八个小学生。听这位父亲的讲述,其实准确的说,都是转述,因为他和他的妻子,一直在外打工,女儿是由祖父照料,而这件事情,是由祖父打电话告诉他的。 事情被揭发,起源于这个女孩的表妹,她回家和母亲哭诉,在母亲追问之下,才知道女儿害怕,第二天,要轮到自己被老师欺负了。原来这样的事情存在了差不多两年,同学之间早就知道,也知道哪几个女孩被老师欺负过了,也知道只要老师心情不好,被叫到办公室的女生,一定会被做那件事情。只是,没有人选择告诉家长或者其他的老师,直到那个找妈妈哭诉的女孩,告诉妈妈,自己的表姐原来已经被老师欺负过了。 女孩的祖父得知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事情才被揭发出来,而赶回家乡的父亲这才知道,不仅仅女儿所在的学校有这样的事情,就在同一个县,还有其他两所小学,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其实村民们几乎都知道,都在私下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在聊。 采访专家,专家说,其实农村的孩子,成熟的更早,因为虽然性是不能触及的话题,父母也不会教他们,但是他们很早就从大自然那里学懂了很多。只是,她们选择不告诉父母,那是因为,她们心里面知道,说出来,被遭到父母的责骂,在农村,这样的事情,往往不是加害者遭到谴责,而是被视为是害者存在行为问题,说得直白一点,自作自受。 但是这位祖父还有父亲选择报警,并且顽强的要告到底,即便遭到压力,也要让加害者遭到法律制裁,专家说,这就是观念的转变,他们都曾经或者正在城市打工,不再有传统的熟人社会的种种制约。 我问孩子的母亲,有没有教过孩子,女孩子的身体是有隐私部位的,有很多地方是不能碰的,有没有教过孩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母亲坐在那里叹气,她说她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而现在,事发之后,她告诉女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放了学,早点回家。 其实不能怪这位母亲,这个社会上的成年人,接受过正确的性教育的人又有多少?我算是第一批,从课堂上学习过性知识,那是八十年代中,上海走出了中国的第一步,在一些中学试点,开设生理卫生课,我还记得,一堂课,男女分开,现在回头去想,除了知道了生理期,其他的都是空白。 坐在上海一所小学的课堂上,老师正在给我们示范,给一年级的小朋友上性教育课。老师讲述胎儿生出来的过程,告诉孩子们,生命的珍贵还有喜悦。在四年级的课堂上,孩子们已经可以准确的分辨,那些行为是不当的,比如,不能触碰女生或者男生那些隐私部位,不要轻信陌生人,如果大人和自己有不正确的身体接触,一定要大声的说“不”。 我问一个孩子,说不的时候会不会害怕?这个四年级的学生看了我一眼:“不会,这是常识呀。”在她眼中,这个阿姨显然好无知呀。 ——————————————— 详细内容,欢迎收看本周“走读大中华”,凤凰卫视中文台周五晚上1920,周六中午1125重播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6 个评论 闾丘露薇的最新更新: 回归十五年这一天 / 2012-07-08 14:07 / 评论数( 3 ) 如果她是不良少女? / 2012-07-03 11:22 / 评论数( 14 ) 你不说,不会有改变 / 2012-06-30 14:33 / 评论数( 6 ) 你感伤生命的凋零吗? / 2012-06-25 17:43 / 评论数( 14 ) 我为什麽那样容易生气? / 2012-06-19 10:59 / 评论数(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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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闾丘露薇:我为什麽那样容易生气?

  外滩画报专栏   ———————   在北京机场坐出租车,司机一听到目的地,就开始嘟囔。我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同样的情形遇到的太多了,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从机场到我住的地方,也要花七十多元,显然对于司机来说,远远低于他们的预期。   明白司机排队的辛苦,也理解他们想多赚点钱的心情,所以一般他们对我说,如果机场管理人员问我他们去哪里,就说去望京,这样他们再回到机场,可以不需要重新排队。我不会拒绝,当然我也不想说谎,还好到现在为止,机场管理人员从来都没有问过坐在后排的我,于是我可以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司机,虽然心里不快,但也接受这样的现实,个别的会在那里批评我,为何不坐大巴,非要排队坐出租车。遇到这样的司机,我会告诉他:使用怎样的交通工具是我的权利。然后我们之间会陷入沉默,空气里面飘满了一种僵硬的气息,而司机会踩高油门,车身也会变得晃荡起来。当然,我不担心,毕竟司机再不开心,也不会把自己的车子和人命搭上去。   只是,我的心情显然受到影响。原本这个司机和我之间,只不过是一个购买服务,一个提供服务而已,如果各司其职,也就相安无事。   我一直觉得,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从来都是平等的关系,因为这样,生活相对更加简单。也因为这样,我特别看不惯那些在餐厅里面对服务员呼呼喝喝的顾客。   前两天坐飞机从深圳去北京,飞机刚起飞,安全带的标志还没有熄灭,机舱里面响起了一个巨大的声音:“服务员,服务员。”坐在我前面的一位男士,已经把座椅调节到躺下的位置,等到空姐走到面前,他很不高兴的让空姐把他脱下的鞋子收好。“给你们钱,你们不就是做这些事情的吗?”男士的声音,在灯光暗下的机舱里面,显得特别刺耳。   看着空姐在还在上升的机舱里面努力保持平衡,我有些失望。其实我好想大声告诉那位男士:安全标志还没有熄灭,他是不可以躺下的,空姐本身也是不能够走动的。当然,我没有这样的勇气,而且我觉得,这是空姐可以处理和应该处理的事情:告诉乘客这样的规矩,并且严格执行,对于这位乘客这样的要求,根本不需要理会。当然,我也明白,这是商务舱,不少乘客带着一种优越感,而空姐被要求要把乘客当成上帝,于是,关系从一开始,就变得不平等了。所以,即便最后飞机降落,这位乘客的座位一直处于平躺的位置,而根据我出行的经验,这应该是违反航空安全规则的行为。我当然看不惯这位乘客的做派,但是我同样对态度和善的空姐也很失望,很多时候,因为自己的不职业,因为纵容,或者怕麻烦,更无法获得尊重。   坐在机场的摆渡车上,车内正在播放广播剧,显然这是司机喜欢听的内容。以为只是深圳机场会是这样,到了北京,居然一模一样。听着那些拿腔作调的广播,我不知道别的乘客有怎样的感想,我只觉得一种煎熬。我没有出声,忍下来了,毕竟对我来说,也就是最多五分钟的车程。我也知道这样写,有些人会觉得我小题大作,甚至缺乏同情心,因为司机工作很枯燥,司机收入低,因此为何不能听听广播来舒缓一下呢?但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有这样的担心:听广播会不会影响工作的专注度?太多的事故,就是因为一点点的分心。   这样想的人很多,每次我在微博上提到类似的遭遇,会遭到很多的批评,认为我的抱怨太多了,认为我不了解中国内地,言下之意,所有的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都是有情可原的。   因为做节目的关系,一个星期至少坐二次飞机来往内地不同城市,航班晚点,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倒是准点,变成了一种意外惊喜,好像自己赚到了。其实仔细想想,是自己麻木了,妥协了,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只是,如果大家都接受了,那航班误点的问题就没有改变的可能,因为既然乘客们都不在乎,那航空公司又何必为自己增加麻烦?   前些天在深圳机场坐出租车,四个年轻人插队,管理秩序的保安,喊了一声,看对方没有回应,也就不再理会。我看不下去了,大声的想叫停那些人,也尝试叫保安管,但是我的声音,在嘈杂的环境中,是那样的无力,就好像对着空气打出去的一拳,令人绝望,甚至有点滑稽。于是,当四个人坐的车经过我面前,隔着玻璃,我对他们伸出了中指,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这样的动作,我不管他们懂不懂,我要让他们知道,也让周围看到的人知道,对于这样的情景,有人很生气。   不过,虽然我鄙视这些眼中只有自己的人,但是我对保安更加生气,因为他没有做好他应做的工作,我也很失望,当我叫喊的时候,排队等车的人们,就那样看着那四个人上车,无动于衷。嘿,各位,为何不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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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 : 聊聊工会

闾丘露薇 : 聊聊工会 – 一五一十部落 闾丘露薇 : 聊聊工会 – 一五一十部落 国际先驱导报 ——————-   工会领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次,是99年,在美国的西雅图,一场针对当时正在召开的世贸部长级会议,反对全球化的示威抗议,警方发射的橡胶子弹,胡椒喷雾,这样的场景,让我大开眼界。和激动的街头抗争者们的形象皆然相反的,是眼前那几个西装革履的工会负责人,他们安静的站在一边,部署着工人们游行的路线还有策略,说他们像一家企业的行政总裁,可能更加恰当一些。   从小接受的教育,一直认为,工会领袖应该是很草根的样子,直到眼前的情景告诉我,工会成员其实还有另外的样子,他们可以很专业,他们也是在做一份工作,而不是从事一种运动。   前段时间做关于劳资关系的报道,一名员工被无理解雇,但是在解雇书上,可以看到工会主席的签名。不过这名员工说,从她进入企业到拿到解雇书的那天,她从来没有见过工会的人。正如劳动法专家提醒我们的,在讨论劳资关系的时候,工会是不能被忽略的,因为只有工会,才能够保障劳方,能够被放在一个和资方平等的位置,而不是现在,太多关于劳方的权利维护,都把他们放在一个等待帮助的弱者的位置。   “我不是弱者,我和资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听到一名来自农村,在深圳的工厂里面,打工快十年的工人这样说,会觉得有点诧异,诧异于他强烈的权利意识。但是仔细想想,自己的这种诧异,本身就有把对方当成了弱者,其实问问自己,自己同样也是劳方,自己不从来都觉得,和聘用自己的资方关系应该就是平等的,我通过我的工作来赚取报酬,而资方透过我们这些雇员的劳动来赚取利润,我们只不过是在社会中,选择了两种不同的身份,劳方和资方而已。如果觉得自己这样想理所当然,那为何其他行业的人,特别是产业工人,不能这样认为呢?   说到深圳,就在我和我的同事,开始关注工会问题的时候,媒体报道了深圳的一家外资企业,开始直选工会主席,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家。对于最早开放的广东,因为劳资关系而出现的问题,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里工作的产业工人,越来越多是第三代农民工,也就是学者口中的“新生代。”   “新生代”的工人,他们成长的环境,和城市的年轻人区别不大,工作对他们来说,更多的不是养家活口,他们对于自己的在工作上的发展,有自己的期待,他们对于过好生活的标准,也要更高,更重要的,他们心思很活,他们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利。   在深圳,我们采访了一个这样的年轻工人,他刚刚被企业解雇,因为他尝试自己组织工会,透过集体谈判,为工友们争取在他们看来合法的应有的权益。结果,他们的诉求,有很少的一部分被回应了,而结果,就是他失去了这份工作。我们采访他的那天,他正好在新公司刚刚上班几天,我问他:“担不担心访问播出了,老板会觉得你是个麻烦人?”他想了想:“不会的,只要他做的合法做的好,我又为何要找他麻烦?我们都是为了公司好,老板对员工好,员工才会认真工作呀。”   其实就是这样简单,工会的建立,目标不是为了和资方对立,就算罢工,也不是为了一拍两散,而是为了寻求一个双方看来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而现在问题是,游戏规则的制定,劳方几乎没有声音,因为工会并没有站在他们应该站的那一边—劳方。   ———————– 很可惜,这些访问无法和观众见面,不清楚原因,也不愿意去猜测太多。其实我一直觉得很想不通的是,为何工人如果对自己的权益看重一点,就会被劳方甚至官方视为不受欢迎的人,为工人说话,就是在破坏和谐。社会主义制度的平等性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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