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 | 禁蒙面法:香港高院拒政府申暂缓违宪裁决而即刻失效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12月10日傍晚,拒绝就“禁蒙面法”违宪案批出暂缓执行令,香港媒体解读这代表“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Read MorePosted by 大号冲塔 | 12 月 10, 2019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12月10日傍晚,拒绝就“禁蒙面法”违宪案批出暂缓执行令,香港媒体解读这代表“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Read MorePosted by 大号冲塔 | 11 月 19, 2019
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1月18日)颁下书面判词,指香港政府引用“紧急法”推行“禁蒙面法”是“违宪”,并指“禁蒙面法”限制“超出合理所需”。香港警方随即宣布暂停执行有关法例。法院星期三(11月20日)会继续审理,再决定后续安排,目前法庭方面未列明“禁蒙面法”会否完全被撤销。这个判决触发中国中央政府的猛烈抨击。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周二表示,香港高院判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
Read MorePosted by 新时代草泥马 | 11 月 18, 2019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Read MorePosted by 小熊维尼 | 11 月 17, 2019
政府回归后首次动用紧急法,以此订立蒙面法,旋即引来多宗司法覆核挑战,指紧急法违反人权法,高等法院早前处理由泛民提出的两宗诉讼,今颁下判词,裁定紧急法于「危害公安」这部份违宪、蒙面法违宪。
高院法官林云浩和周家明今于判词中提到,紧急法容许特首在任何「危害公安」情况下订立规例,不符合基本法;但就「紧急情况」下订立紧急规例,是否合宪,法庭不作裁断。
至于蒙面法,条文规定非法集结中禁止蒙面,确属合宪。惟第3条订明在未经批准集结、合法集会同合法游行下禁止蒙面的条文;以及蒙面法第5条指出,警方有权要求市民除面罩,实属不合比例,对基本权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为达致正当的社会目的之合理所需,故此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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