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体制

荷广 | 中国奥运金牌之外 体制下的牺牲品

2012的伦敦奥运会自开幕以来,中国在金牌榜上一路领跑。而中国的金牌荣耀伴随着的是失金运动员的痛哭、道歉、被冷落及被指责的一幕幕画面。在中国,奥运金牌更胜金牌,而银牌和铜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失去奖牌本有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让中国失金运动员变成“国家的罪人”? 政府眼中的金牌 中国媒体日前发文称,一位奥运选手的父母被当地体育局官员邀到县宾馆会议室观赛,本意是一起为该运动员加油,但当该选手失利后,体育局官员全部离开,再无人问管两位老人情况。该媒体没有透露此运动员的名字。 相似一幕也在湖南省上演。伦敦奥运会夺得中国首金的射击选手易思玲成为了当地的英雄。湖南省桂阳县政府放了一个多小时的烟花来庆祝易思玲取得的好成绩,易思玲家所在的小区和她之前的学校也拉起了大大小小的横幅。而夺得女子400米混合泳铜牌的湖南选手李玄旭则被当地政府自动忽略了。 媒体眼中的金牌 在射击女子10米气步枪决赛中,射击选手易思玲和喻丹分别为中国夺得首枚金牌和铜牌。据新民晚报消息,在赛后的混合采访区里,七八十名中国记者,都围在易思玲身边,没人留意到喻丹已经离开;而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几乎所有记者的提问,都是请易思玲回答。冠军赢得精彩,而季军的努力,并不是媒体镁光灯的关注点。 现实利益 据了解,2008年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奖励金牌获得者35万元,银牌获得者20万,铜牌15万。而各省市体育局的奖金有更大的差距。此外,奥运冠军还能够获得企业奖励、广告代言等。一块奥运金牌决定着运动员、教练乃至地方体育局在内一群人的利益。 举国体制下的牺牲品 利益之外,中国体育多年来的“举国体制”更是失金运动员身上无法卸下的压力与重责。“举国体制”下,为了夺取世界大赛的冠军,全国不惜动用一切资源,用于对运动员的训练。在这样的体制下,男子举重56公斤级决赛中夺银的吴景彪情绪失控,痛哭并说自己愧对祖国和中国举重队变得有根可循。 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中国体育和中国社会的现状紧密相连,目前面对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职业体育制度“想改变,急不来”。 央视主持人芮成钢曾说:“在中国,金牌就是金牌,银牌基本等于铜牌,铜牌基本等于没牌。” 而北京学者夏业良则在媒体采访时指出:往往越是在专制的国家,在运动员缺乏自由的情况下,才会逼迫他们去拿到最好的成绩,因为得不到最好的成绩等待他们的很可能是冷淡甚至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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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举国体制

中宣部:关于伦敦奥运会的报道不要再提“举国体制,” 除指定媒体的评论外,对于这个问题不质疑不炒作。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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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奥运:金牌不应是中国唯一面孔

我们期待,中国在经历“唯金牌至上”的民意激辩后,能够营造出越来越宽松的氛围,让非冠军运动员感受到“不拿金牌也是英雄”的被尊敬,让社会学会更加珍视运动员有个性、有活力的内在天性,而非仅仅一副金牌面具而已。 【侨报7月31日社论】伦敦奥运会开战3日,中国军团的表现令海内外华人振奋:不但在首日一举拿下包括“首金”在内的4金,更在欧美运动员长期统治的泳池里攻下2金,加上在跳水、体操等项目上的传统优势,目前位居金牌榜首位。外媒不吝赞美之词:“伦敦奥运,中国仍以金牌说话。” 的确,不想拿金牌的运动员不是好运动员。在奥运会这个国际大舞台上,中国人能够长袖善舞,斩获一枚枚代表实力与价值的金牌,自然是件值得庆贺的好事。我们要向冠军们致敬,感谢他们为国家、为个人赢得荣誉,感谢他们把体育拼搏精神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 但是,面对各大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首金、金牌榜、金牌故事、夺金点、金牌预测等炫目字眼,面对中国社会(尤其是国家层面、体育界)至今难以自拔的“金牌狂热”情绪,尤其是在耳闻了金牌背后种种心酸、目睹了金牌之外种种不公后,我们禁不住要大喊一声:“奥运会”不仅仅等于“夺金会”,金牌绝不应该是中国的唯一面孔。 是否注意到,女子射击比赛金牌得主易思玲旁边,另一个中国女孩喻丹那落寞的身影?是什么思维,惯出了这样”新拜金主义“? 是否记得,大力士吴景彪意外失金后,面对镜头突然鞠躬道歉、泣不成声,怒吼“愧对祖国”?是什么思维,让“拿了金牌是功臣,拿不了金牌是罪臣”的极端思想,内化于运动员内心,给了他如此无法承受的压力?也正是同样的压力,滋长了体育总局官员“金牌拿少了肯定被骂死”的焦虑。 是否读到,大陆媒体爆料,女子双人3米板冠军吴敏霞的母亲,为不影响女儿备战奥运,竟将自己患乳腺肿瘤的事隐瞒了八年之久,并且连外公外婆去世的消息也瞒着她。我们可以理解运动员父母的用心良苦,却不得不反思:金牌大于天伦、大于感情、大于人的做法,是受到了什么思维的蛊惑? 是否还观察到,即便是拿了金牌、屡创奇迹的游泳小将叶诗文,也没得到国际舆论一致的真诚祝福,反而遭到了不怀好意的刁难。由于她在赛后记者会上的寡言和交流障碍,外国记者讽刺她是“只会训练、比赛、拿牌的机器人”。这固然有外媒夸大其词的成分,却也暴露出中国运动员培养体系中“金牌至上”的畸形环节。 这些微小细节,叩问着中国辉煌无比的“金牌神话”,也让“用金牌证明国家实力”、“用金牌扬我国威”一类的宏大叙事变得苍白,是时候审视“金牌政治学”的冰冷与无情了。 如果说在参加奥运会初期,不够自信的中国人需要用金牌证明自己,而许海峰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的那一枪也确实给了民族自信心极大的鼓舞,那么,在经历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创历史的51金、中国国际地位得到公认、国人的心态日渐成熟平和之后,中国体育界是否可以放慢脚步,松一松捆绑了数十年的“唯金牌”紧箍咒,不再“为了证明而金牌”,而是真真正正“为了体育而体育”呢? 奥运创始人顾拜旦提出“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中国人对此背得滚瓜烂熟,也用骄人的金牌成绩完成了实践,甚至于接近走火入魔的境界。但是,中国人却忽视了,顾老先生在1936年奥运会演讲时也曾说:“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 要从根本上改变运动员被金牌绑架的状况,就必须从制度上变革。当前,中国上下在谋求经济转型,积极转变“唯GDP”的经济增长方式。同样地,金牌就是中国体育界的GDP,“唯金牌”的体育发展方式已经给中国体育肌理造成了极大伤害,造成了金牌项目与其他体育项目之间“过肥与过瘦”的失衡状况,造成了中国公共体育事业的长期被忽视,中国体育也亟须转变发展方式。 其实,近些年,上到官员下至百姓,无一不在炮轰用巨量公共财政“砸”金牌、用优质体育资源供养少数运动高手的举国体制,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感同身受”中国军团所背负的沉重的金牌十字架。我们期待,这些民意在经伦敦奥运会赛事的发酵后,能够营造出越来越宽松的氛围,让非冠军运动员感受到“不拿金牌也是英雄”的被尊敬,让社会学会更加珍视运动员有个性、有活力的内在天性,而非仅仅一副金牌面具而已。 (编辑: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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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说法>第三十七期:中国运动员权利保护

    中国运动员权利保护       中国运动员权利保护   随着奥运的邻近,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伦敦,欣赏这四年一遇的盛事。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俨然已达到国际较高水平,但竞技体育是一个金字塔,最后能站在塔尖上享 受光辉与荣耀的毕竟是少数,而大部分人必须在此过程中付出了巨大代价,许多没有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不得不黯然退役,去面对以后的出路和社会保障问题。因 此本期百科将视角放在这些风华正茂或英雄迟暮的运动员身上,为读者奉献的是关于退役运动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知识。     目录   1、运动员权利的概论 2、运动员的特殊性 3、运动员权利概况与侵权表现 3.1、运动员的主要基本权利及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 3.2、运动员职业派生权利及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 4、现行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缺陷 5、我国法律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6、参考文献     1 运动员权利的概论   运动员权利是指运动员依据其在社会生活和竞技体育中的法律地位,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形式,可作为或不作为某种行为,也可要求国家和其他组织、公民作为或者不作为某种行为,从而实现其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法律手段。由此可见,运动员的权利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宪法和法律直接赋予的基本权利,即作为普通公民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二是作为履行特殊训练和比赛职责的专业人员享有的职业权利,它是基本权利在竞技体育行业中的演变和延伸。     2 我国运动员的特殊性   我国运动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目前我国运动员的管理体制包括专业制、业余制和职业制。近年来某些项目虽然进行了职业化改革, 但专业制运动员仍是我国运动员队伍的主体。专业制运动员是指以执行国家所赋予的特定任务, 体现国家意志的竞技体育体制下的运动员, 本文所指运动员就是这一特殊的群体。我国运动员群体的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运动员职业风险高、投入多、周期长 运动员长期进行高强度的体育训练和比赛, 往往超出身体承受的极限, 在训练和比赛中极易造成伤残, 一些伤病甚至是在退役后才会显现出来。竞技体育对从业人员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 可以说是一种“青少年的职业”, 几乎所有运动员在度过出成绩的最佳年龄段后, 都面临着退役再就业问题。   第二,运动员运动生命周期有限, 成才率非常低 竞技体育中少数胜利者的风光, 永远建立在无数金钱的投入、无数失败者的陪衬、无数病痛付出的基础之上。能够在比赛中夺得金牌的运动员毕竟是少数, 目前只有最优秀的那部分运动员的保障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绝大多数运动员在竞技生涯结束后, 必须面临第二次就业的选择。   第三,运动员服从国家意志 举国体制下的中国运动员, 并不像国外运动员那样自主地投身于竞技体育, 而是为完成比赛任务而投身体育, 他们要服从国家的意志———为国争光。国家对他们进行军事化、封闭式的管理, 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生活、文化课等均由国家安排。     3 运动员权利概况与侵权表现   3.1 运动员的主要基本权利及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   生存权 生存权是指公民获得足够的食物、衣着、住房以维持有尊严的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运动员的生存状况令人堪忧,甚至一些曾经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创造了辉煌成就的运动员也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其中被誉为“亚洲第一力士”的才力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他曾经勇夺40个全国冠军和20个亚洲冠军,但因长期承受高强度的运动负荷而全身遍布伤痛,退役后收入微薄,生活窘迫,最终因无钱医治而在病痛的折磨中英年早逝,去世时家中仅有300元钱。曾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的体操运动员张尚武,退役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近日沦落到北京街头靠卖艺乞讨维持生活。这是令人心酸的反映退役运动员的生存权没有保障的一幕实景。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学术界普遍认为生存权就是国际人权公约上的相当生活水准权。《世界人权宣言》第25 条第1 款规定: “人人有权享有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要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竞技体育为了挖掘和发挥人体的最大潜能,追求优异的运动成绩和精湛的运动技术,运动员的训练和竞赛强度经常超过身体负荷达到或接近生理极限。常此以往,很容易造成运动员人身的损害。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健将级运动员全部都有职业伤病,一级运动员伤病率85. 6%,二级运动员伤病率82%。很多运动员退役后伤病缠身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其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生命权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运动员的生命是他们的最高人格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侵犯运动员生命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不计后果,违背生理和训练规律,盲目安排甚至强迫运动员超负荷、超极限进行训练和比赛,并最终导致运动员死亡的情形;二是教唆、欺骗、强迫和帮助运动员服用兴奋剂,致使运动员因此而失去生命的情形。据相关统计显示,近十年来我国发生了200起左右的运动员运动性猝死事件。   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从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在竞技体育领域,体罚、殴打运动员;违背生理和训练规律,盲目超极限、超负荷安排训练和比赛;欺骗、引诱、帮助、强迫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在训练和比赛中,不顾他人安危,恶意犯规,甚至采取“伤害战术”等行为都是对运动员健康权的侵犯。其中,体罚、殴打运动员的现象最为常见,一些运动队实行“家长制”管理,随意殴打、体罚队员,“马家军事件”和“王德显事件”就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劳动报酬权 劳动报酬权是宪法和劳动法所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最基本的经济权利。职业运动员作为从事特殊职业的劳动者,依法理应享有按时、足额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在我国体育界,私吞、克扣、拖欠运动员工资和奖金等侵犯报酬权的现象客观存在且十分普遍,其中足球、篮球等实行职业化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   受教育权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接受教育权、接受教育过程的完整权、接受全面教育权、继续教育权等。然而,由于我国竞技体育实行的是封闭式的专业训练体制,运动员从小开始大部分的时间都被安排进行训练和比赛,文化教育形同虚设,客观上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因此,我国运动员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退役后往往因缺乏基本的生存技能而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在我国举国体制体育模式下,运动员从小就进入体校进行专业训练,学习文化知识的时间很少,运动员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这不但影响了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而且造成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困难。目前有不少在役和退役优秀运动员选择进入一些名校继续深造。而更多的没有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并没有这样的学习机会,他们求学无门,相反这些运动员的再就业更需要文化知识的提升。这体现了运动员受教育权的不公平。   知情、抗辩、听证和申诉权 体育行政管理机构做出任何可能涉及到运动员重大利益的决定时都应当保障运动员享有知情、听证、抗辩和申诉等基本的程序性权利。然而,我国运动员的程序性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现象在体育纪律处罚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近年来,因不满体育纪律处罚而产生的纠纷明显增多。这主要是因为体育组织行使处罚权时通常没有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而且大部分体育组织对纪律处罚的程序未作明确规定,或虽规定但非常简单。过于随意的体育纪律处罚,因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听证、抗辩和申诉等基本的程序权利而必然丧失权威性,结果往往难以令人信服和接受。   3.2 运动员职业派生权利及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   公平竞争权 公平竞争是竞技体育所追求的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它最基本含义是确保运动员在参赛资格、竞赛环境和评判标准等方面公平、合理和公正。当前,侵犯运动员公平竞争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虚报或篡改年龄、服用违禁药物、贿赂裁判、运动员选拔标准或参赛资格因人而异、成绩评判尺度不一。目前,在我国竞技领域中侵犯运动员公平竞争权的行为普遍存在。   注册权 注册是指国家体育总局和各单项运动协会出于管理上的需要,要求各竞赛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将代表其参赛的运动员的基本信息递交指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注册是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的前提条件,若在运动员注册问题上附加任何不合理、不平等条件的行为,都是对运动员注册权的侵犯。典型的表现有:要求运动员交纳保证金、签订不平等合约等。   自由转会权 转会是指运动员经过一定的程序从原所属的竞赛单位向另一个竞技单位流动的行为。目前,在我国竞技体育领域运动员要实现自由转会困难重重,有些竞赛单位为了阻止运动员转会甚至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如:脱离实际的漫天要价、对有转会想法的运动员进行威胁和恐吓、在运动员合同中强行附加优先续约权条款等。   伤残医疗保障权 现代竞技体育下,运动员长期处于高强度、高负荷的训练和比赛状态,过程往往充满着剧烈的竞争和激烈的身体对抗,因此受伤甚至致残的现象十分普遍。运动性伤病具有高发性、普遍性、隐蔽性、迟延性等特点。据统计,我国运动员70%以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伤残情况,致残和重率接近30%,而且很多伤病往往是在运动员退役之后才表现出来。     4 现行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缺陷   我国现行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缺陷如下。 第一,保障不到位。 运动员退役后面临着求学、就业、疗伤等现实问题。突出的问题是就业, 不少退役运动员并不是马上就能找到工作。因为就业机制转型、整体就业环境的严峻和在役期间尚不完备的运动员文化教育, 使得他们在就业时面临困难。对于运动员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除要真正享受到和其他群体共同的利益保障之外, 还应该考虑到他们经历了特殊的运动生命历程之后所要得到的利益补偿。 第二,保障力度弱。 现行的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包括两个层次。退役时由国家统一规定进行初次保障———发放退役金( 运动员退役时继续实行一次性退役费制度, 根据其运龄长短, 确定退役费基数。运龄3 年以下的, 退役费基数为200- 600 元; 运龄满3 年及其以上的, 退役费基数为800 元。运动员每增加一年运龄, 在退役费基数上增发相当本人一个月体育津贴( 本人退役时的体育津贴标准, 下同) 的退役费。其中, 奥运会比赛项目世界前三名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 按其实际运龄计算; 其他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最多不超过本人10 个月的体育津贴。运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然后地方政府进行补充性的再保障———货币补偿、工作分配等。从现行的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来看, 政府侧重单一的货币性津贴补助, 但是国家发放的退役金又远远不能保障运动员退役后的学习、就业和生活。而且, 地方政府对运动员的再保障缺乏统一的标准, 各地作法不一, 总的来说缺乏有效性。其实对运动员来说最重要的是就业保障, 一份合适的工作能够给退役运动员带来稳定的收入, 从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运动员的“退有所用, 退能收入”才是运动员社会保障的长远之计。 第三,保障随机性大。 解决运动员就业问题, 各地有一定的应急办法。比如河南省从本省的财政经费中拿出一部分,在国家发放退役金之后, 对运动员进行再次补偿, 但这些做法都没有明文规定, 尚未形成一项有效的制度。在目前制度尚不完备的过程中, 采取一些灵活的做法也不是不可以的,包括从退役到找到正式工作前依旧按照原有的工资级别进行发放, 但是这种特殊性不能始终无原则, 因为对社会整体来说, 登记失业还有一定的原则, 遵循一定的程序, 然后才是考虑救济。     5 我国法律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立法现状   我国有关部门曾制定了相关法律和政策来安置退役运动员。比如: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发布过《关于著名优秀运动员上大学有关事宜的通知》(1987 年) ;体育总局联合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02 年) ;人事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2003 年) ;国家体育总局《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2004 年)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 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3 年) 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体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制定非职业化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安置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对优秀运动员的激励机制和伤残保险制度,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但从实际的立法体系以及执法的实际效果来看,这些法律法规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也比较差,否则就不会轻易出现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些现象。   存在的问题   第一,立法体系不够健全,层次太低 从法律体系内容看,我国只有一部专门性的《体育法》,也仅在运动员就业和升学方面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对退役运动员的法律身份、职业保障、继续教育的特殊性权利等没有涉及。而且《体育法》业已颁布实施近10 年时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缺乏对我国体育发展的前瞻性、产业化、职业化考虑,对现阶段体育实践的规范和调整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比如,相较于国外成熟发达的体育保险,我国目前的体育保险基本上仅有运动员伤残保险,没有退役养老保险、就业保险等5 。而其他的法律,如《劳动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对退役运动员的基本权利都没有涉及,唯一的权利依据只在宪法。但宪法在中国一般不具有实际执行性。因此,退役运动员的基本人权保障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此外,根据立法法对法律位阶的规定,前文提到的国务院各部门发布的办法在立法层次上不属法律,只属于部门规章层次。这些规范的层次太低,不利于实践操作,典型的弊端是无法顺利实现各执行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容易产生执行主题虚位现象。   第二,立法定位不准 从部门规章、办法、意见的内容看等,均定为于对运动员某一方面的权利进行保障和维护,没有立基于对运动员权利的总体保障。而从具体操作实践看,已出台的文件往往把运动员定性为国家体育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现出很强的行政依附性,这些规定与我国体育的举国体制相符,却与现阶段我国体育不断市场化相背,不能明确运动员参与体育市场关系的法律主体地位,往往在运动员依法保障自身权利的时候无法进行实践操作。对退役运动员来说,这些弊端更为明显。   第三,立法倾向相太强 从前述的一些法规规章可以看出,立法侧重点局限于对运动成绩特别优异的运动员和部分运动项目内运动员的保护,这些运动员退役后读书或就业都有比较好的保障。而还有相当一部分运动员,曾取得过很好的成绩,也为国家立下了很大功劳,退下来后却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特别是一些非奥运会项目的运动员和一些不太普及的运动项目,如举重、划船、摔跤、自行车等项目运动员的安排不尽人如意, 有的甚至没有工作。立法的这种倾向性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不利于大多数运动员退役后的权利保障,更不立于体育事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法规执行主体虚位 前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很多规定都是原则性的建议规定,没有明确落实实行主体。多数法律规定依靠地方政府或运动机构去落实,而地方机构由于财力、名额的限制,很难做到充分保障退役运动员的权利。此外,由于执行机构的虚位,实际操作中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容易产生行政管理失灵的现象,各部门都有责任,却又没有明确的相互配合的责任。   第五,程序性规定不足 基本权利救济途径缺乏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办法等规定,运动员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保护: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但退役后的运动员则比较难以利用这些途径。退役运动员保障被扔给了国家和社会,也就是说权利关系的另一方主体实际上是虚的,退役运动员在出现伤病、生活困难时,找不到相应的义务主体,当然就无法进行和解或诉讼等等。而且对于退役运动员来说,权力申诉、救助的渠道要简便、高效才能及时保障基本权利。上述的这些法律途径在时间和经济成本都不具有这样的特点。退役运动员的弱势地位和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其在实践中往往成为妥协者或者“沉默的大多数”,也就是说许多人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6 参考书目   《关于我国运动员权利保护问题的法律思考》,黄宗能,庞庆龙,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社会体育研究 《运动员基本权利保障探析》,李华,《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退役运动员基本权利保障分析On the Protection of Basic Rights of Retired Athletes》,叶小兰 ,王方玉,《体育与科学》第1 期 《我国运动员就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尹朝存,《当代经济》2007 年第10 期( 上)     (编辑:曹海舰 责编:董宸)     来自 北斗网 旗下连接七星百科栏目   关注七星百科   如果你喜欢七星百科的话,可以采用以下的方式关注我们: 关注 瓢虫君 、 瓢虫妹 关注 北斗网 、 北斗网新浪微博 更多 七星百科词条     您可能也喜欢: <七星百科>第三十六期:什邡钼铜事件 <七星说法>第三十七期:刻章救妻的北京爱情故事 中国社会流动机制中的三种模式 <七星百科>第三十二期:第三十三期:功利主义 <七星百科>第三十五期:中国官员晋升制度(修改版)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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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段子荟萃 7-31

@头条新闻:【国防部:散布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者别有用心】中国网消息,国防部总政办公厅政研室副主任王永胜上午表示,国际上总是有人拿中国的军事制度说事,散布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甚至煽动中国军队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别有用心的,也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新浪军事:【国防部回应有关中国外交和国防软弱观点】今天,国防部发言人就记者提问“很多网友认为目前的国防和外交政策过于软弱”回应称,解放军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维护海洋权益。同时,我军装备技术同世界先进军事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差距。解放军要加油,希望全国人民多给力。 @阳光时务:昨晚,北京西南宫宾馆,崔永元邀请152位农民工吃饭。这152位农民工是在河西再生水厂工作的建筑工人,在7·21暴雨中受灾严重的京港澳高速南岗洼路段,他们拿着救生圈、麻绳冲上高速公路救出上百人。18桌人,崔永元一桌桌从头敬到尾。65名江苏人,56名四川人,还有山东人、河北人……韩红来到现场为农民工献歌,最后,崔永元自掏腰包拿出一万四千余元。 @范炜:崔永元在请721北京暴雨高速路救人的农民工兄弟吃完饭后亲自结帐,一共14400元,今天吃饭的地方非常偏僻,但距离农民工兄弟的工地很近,小崔用心良苦。饭店老板听说他们事迹很受感动,打了很大一个折! @雷闯:【崔永元请民工吃饭,北京水务报记者带小孩来蹭饭】作为嘉宾,应邀参加,同桌是水务报记者,三女一男,其中两名女记者各自带了女儿来。吃饱喝足,活动还没结束,他们就走人了。饭是崔永元自掏腰包,怎能如此! @水润京华:目前,《北京水务报》专职记者一共两人,且为一男一女,请具体说明您所指参加人员的身份,拿出相关证据,例如签到表、照片等,我相信在眼前情形下,我们的同事不会干这种令人不屑的勾当,也请大家积极监督,如有人冒用身份,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zhanghui8964:最近又冒出来一句话:以法治的手段才能推进法治。我没见过比这更搞笑的话了。 @ranyunfei:北大校长周其凤大言不惭地说,他也像蔡元培一样兼容并包。他在学生批评政府,并且游行被抓营救学生吗?他敢聘用与自己和党国思想不合的人当教授吗?他像1948年的北大展览当时的禁书红色文献吗?北大学生领袖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都为整个社会做出巨大贡献,23年前的北大学生领袖你敢请回来吗? @大学老师的现实世界:北大校长周其凤回应愧对蔡元培:“我也兼容并包,给保安的书写序。”我想周对兼容并包理解是错误,又偷换概念之嫌的。兼容并包是指对思想文化上的不同思想、不同观点的宽容,对思想自由的认同。不知道周校长敢不敢呀? @FifthDimen:周其凤:我不是演员,不需要你喜欢。——只需要党妈喜欢。 @bigman510:《人民日报》社长张研农指出,“在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若想位居主流,就得做互联网纷乱信息的过滤器,做网络偏激情绪的缓释剂,做国民心态的压舱石。” @琢磨先生: 我觉得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北京市场推出以下保险:车辆被淹报废险,下雨意外死亡险,大街走路掉下水道医疗险,PM2.5吸入过量肺部大病险,行车遇到领导出行封路时间补偿险,溜达误当上访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打车跟出租司机理论被殴险。 @bigman510:回老家才知道我们这里诺大一个城市,只有两个官方指定的猪肉屠宰场,所有市场贩子贩卖的猪肉,必须通过制定屠宰场进货,不得直接与农民直接交易,如若此,就以猪肉卫生不合格和偷逃税的名义整治你,所谓统一屠宰,其实就是统一灌水统一走检验过场,攫取市场垄断的附加价值。 @HeQinglian:中国狼吃羊的现象每天必见,一些人假装看不见。但一看见羊群反抗,不让狼很顺利地将羊吃下去,一些勇猛一些的羊还踢了狼几脚,立刻有人出来责骂羊:不要使用暴力。 @gongling1004:昨天聽一位大陸好朋友說,她老家幾年前淹水,某打領導前往視察。由於災情太嚴重,擔心大領導怪罪,地方官員就把通往災區的橋給斷了。大領導不疑有他,於是取消行程。 @lvshi798:问: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n答:无论你是平头百姓陈克贵,还是叱咤风云谷开来,最终皆难逃“被律师”的命运! @liberation1st:现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要卷走民脂民膏、祸害祖业的硕鼠阶层和保卫家园、保卫祖国的广大民众之间的矛盾。 @zhanghui8964: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的冷漠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恐惧和自私。强横的人和强横的制度如果要维持,通常会用挖空心思地鼓励犬儒主义的处事态度,而这时候玩世不恭就会成为一种时尚。谁要认真起来,反而会遭到嘲笑。 @zhanghui8964:在推特上你的发言将全部收录到美国国会图书馆,在新浪微博上你的发言很轻易地就进入中国国家安全局。中美两国政府对人民的言论都很重视,只有这些许区别。 @qhgy:【幸亏不是水浒发源地】湖北襄阳市小北门广场将设立“射雕情侣”雕像,预计8月底落成。据官方介绍,郭靖黄蓉雕像总耗资100万元,以《射雕英雄传》中“襄阳大战”为原型,力图展现文化魅力。 @hnjhj:平时国王的新衣见得太多,童言无忌的香港小朋友突然成批出现,有点不太习惯了。 @mynamexu:两天前的香港反洗脑大游行的过程中,有人在一栋楼宇上挂出这么一副对联:“伪爱国教育简直愚民,真依法治国何须维稳。” @hnjhj:专业赌徒就是牛逼,不但自己大捞一票,还能养肥几个小兄弟。 @tdtw: 他们不是举国体制中的训练机器;他的日常费用来源于企业赞助,不花纳税人的钱;他们在赛后从来不会感谢国家感谢政府;他们上场总是带着轻松的心态,尽管他们知道奖牌永远和他们无缘,虽然他们每次上场都是失败,但是屡败屡战坚持不懈,他们很好的诠释了奥运精神。这就是中国男足。 @新闻晨报:【易思玲家乡燃放1小时烟花 铜牌得主只有两人接机】奥运亚军、季军与冠军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在夺得伦敦首金的易思玲家乡,由桂阳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烟花焰火,据说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同样是湘妹子,夺得女子400米混合泳铜牌的李玄旭今天将抵京,就只有妈妈阿姨接机。 @新闻晨报:【李雪英父亲含泪:我们已两年未见】当李雪英夺得举重58公斤级金牌时,坐在现场观众席上的父亲李相民眼里泛着泪花。当记者问他想如何与女儿庆祝时,他突然热泪盈眶,哽咽着说:“我就是想马上见到她,我们已经两年没有见了,自己的孩子嘛!她是我的骄傲!” @Bido_q:法国人说中国太强了,把金牌全拿了,还说法国太弱。问题是,看看这广大留学男生的平均体质和生活方式,这体育大国的底裤就露出来了,我就是一个太瘦的典型。我觉得拿这么多金牌的唯一意义就是说明中国人体质完全可以不输别人,只可惜广大屁民从小既没营养午餐又没项目丰富时间足够的体育课。 @gaodawang:问:为什么中国乒乓很强大?答:因为国人面对困难善于推和挡;问:为什么中国跳水是梦之队?答:因为他们是股民;问:为什么中国射击成绩好?答:因为大家习惯睁只眼闭只眼;问:为什么中国举重成绩好?答:因为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问:为什么游泳能拿金牌,答:一下雨就到处是泳池,游不好要命的。 @mynte:中国人的“面子”这个东西,无法向外国人翻译,无法为之下定义。它像荣誉,又不是荣誉。它比任何世俗的财产都宝贵。它比命运和恩惠还有力量,比宪法还受人尊敬。中国人正是靠这种虚荣的东西活着。 ——林语堂 @李承鹏:17岁的女孩三次试举失败,被称为耻辱;一个23岁的小伙失败,失声痛哭“有愧于祖国”…战胜周俊的哈萨克运动员祖尔菲娅,叫赵常玲,湖南人。虽操一口流利中文,但不愿提及中国话题。何时离开中国?不知道。家人在哪里?家人在家。新华社记者问她是否回中国,她想了很久:不知道。 @许文广:04年埃蒙斯几乎冠军时脱靶,酒吧发泄时获卡列琳娜安慰并开始相爱。08年妻子解说比赛,埃蒙斯接近冠军时再次打出低环,妻子惊诧后马上给予拥抱。10年埃蒙斯患甲状腺癌,手术后重返赛场。今天男子10米气步枪资格赛结束,他未能进入决赛。赛后,他与妻子在场边紧紧相拥。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这就是爱! @ghosTM55:我觉得国内中学数学教育是让学生学会计算器能干的事情,计算器干不了的事情则靠学生自己去悟;而国外则是让学生学会计算器干不了的事情,剩下的用计算器干。可悲的是,在学习更本质、更抽象的内容时,那些计算器干不了的事情才是重头戏。这使得双方在本科教育上高下立现。 @Fatal1tyV:国产软件的一大特色就跟国产爹妈一样,不管孩子(用户)想要的是什么也不管孩子的感受,直接把啥都包办好塞给你。然后再来一句:我这是为你好为你方便为你少走弯路。然后爹妈们跟拼孩子挣多少钱一样天天为了用户数访问量不择手段最后再互相看不起互相踩,就这样个个还都觉得自己特牛逼。 @clc4214: 日本选手获奖后不感谢国家却感谢大胸女优——7月29日,日本高三学生萩野公介以4分8秒刷新了日本国内纪录获得铜牌,他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自爆受到著名巨胸女优大岛优子的激励:“我最喜欢大岛优子,这次参加奥运会也是受到她的激励,因为如果我拿到奖牌,再去和她握手时,她就能记住我了!” @XY5:朝鲜运动员是幸福的,拿到奖牌可以见到金正恩, 没拿到可以看见金正日。 @ny_Louis_chen:三胖子让人涮了:在金正恩已婚的消息传出同一天,朝鲜最高领导人的照片出现在美国线上约会网站Ashley Madison位于洛杉矶国际机场的大型广告牌上。金正恩照片旁边还写着这样一句:“保证有艳遇,即使您长得像他一样”。 @jessetoo:苹果公司的新一代手机将不会命名为iPhone 5,而是采用类似iPad的命名方式,将其命名为The New iPhone,中文代号“牛粪” 。 @wagkids:当一个人说:“我去睡了,晚安。“你总会激动的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陪他/她聊天的人,但你永远不知道,他/她会轻轻地打开另一个对话框:“睡不着怎么办?” @阿骀:小区楼下,一个喝醉的男人对安慰他的几个男女喊道:少拿话安慰人,大哥长大哥短,大哥硬了谁来管? @张泉灵:被泡的车正式宣布报废。要修好的价钱比买新的还贵。问为什么会这样,4S店小伙子说:“婚姻出问题要挽回和一见钟情哪个更难?”…….您,是哲人! @xie107:一程序员向一暗恋好久的MM表白,MM拒绝了,程序员含着泪问MM:那你把我当什么,MM:真人版Windows优化大师…… @cchelix:那年他坐在咖啡店等朋友,一位女孩走过来问:你是王阿姨介绍来相亲的吗? 他抬头打量一下她,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心想何不将错就错,于是忙答应道:对,请坐…… 结婚当天,他坦白当时自己不是去相亲的。老婆笑,说:我也不是去相亲,只是找个借口和你搭讪。 @erhuoo:失恋第1天,烦。第2天,闷。第3天,想。第4天,撸。第5天,撸。第6天,撸。第7天,撸。第8天,撸。第9天,撸。第10天,撸。第11天,撸。……第33天,卒。 @ILoveWillSmith7:小明很喜欢吃素包子,一天去买包子的时候发现涨价了,就问老板“怎么包子涨价了?”老板说:“因为肉价涨了”。 小明就问“肉涨价,素包子为什么要涨价啊?”老板哈哈大笑:“做包子的大师傅他要吃肉啊!” @nestYanYan:今儿走路上看到一双男女身上穿的T,上面写着北京翻译学院,下面写着 Beijing Fan Yi Institute …好个中英结合融汇贯通个捷克斯洛伐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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