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

北斗 | <摇光>我们究竟在害怕什么

学校更像是一个技校,每个学生只是为了学习一项生存的技能,没有任何人文气息可言,纵然有再多花草也是死气沉沉。这里盛产技术工人,只关心自己的技术工人。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大学生,我们可能对社会的经济建设有所推动,但对于整个社会进步的核心内容,精神文明和纯粹的精神价值的尊敬不会有任何改善,甚至会有负面影响。极易被煽动的缺乏思考习惯的人才是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我们究竟在害怕什么   文/王亚光(厦门理工学院)     每当我在图书馆心无旁骛地打算认真看一会线代或者货币银行什么的时候,总会有小小的迫切的希望看看其他什么书和写些东西。因此我的学习是极其低效的。对于专业和一切公式化的东西打不起精神,母亲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学好专业课是支持我上课机械化睁眼听课的核心动力。 显然,我并不喜欢这个专业,对于金融和投资没有原始的欲望。而我也很想知道有多少人是因为喜欢某件事而去选择自己未来四年或者四十年的去向。换个问法,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在进入大学专业学习之前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就我接触到的人们九成以上选择专业带有极高的功利色彩,即在分数允许的情况下首先考虑日后的收入和就业情况,如果一切尽如人意,代价则是牺牲自己的意愿取向。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学校和一个并不感兴趣的专业,有可能在唏嘘和蹉跎里度过大半生。     在我跟同学质疑这些的时候,他们一副深谙世事的表情,冷冷地吐出几个字:这很正常啊。我不知这样的正常到底正常不正常。我必须可悲地承认我也是怀着功利的心态选择了现在的专业,本来打算抱着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心态,跪着也要走完自己选择的路,后来慢慢发现这与性格和处事原则有着本质的冲突,其中究竟不作赘述,内因如此。加之高数,线代,概率,会计这些将来未来的课程都在我看不见的地方鄙视的嘲笑着我……生活一日日愈发艰难。至使我不得不思考一年前的草率决定其中的利弊。 我相信一定还有和我一样无奈的同学并且绝不在少数。 那么,我们究竟在害怕什么? 悲观地设想一下,假如我一声不响地读完了专业,顺利进入一家证券公司,没有家庭背景的我从一个业务员做起,而我不愿意为了自己的绩效工资去欺骗意外认识的大学生开通股市账户,也不愿意笑脸逢迎那些土鳖一样的暴发户。我的境况一天不如一天,最后生活所迫,我也变成了我曾经嗤之以鼻的人们一样,狗一样的活着。 或许没有这么糟,或者比这更糟。 无疑我怕的是自己没有勇气面对物质也许并没有那么丰富的未来,纯粹的精神依赖要有但不足以维持生命,况且人的社会属性会有意无意的让你对更多人更好的生活产生欣羡。这种对假想和未知的恐惧可以称作懦弱,所以大多数人选择了妥协顺从。 就我所在的这个本科二批的学校来看,对专业的功利性选择还有另一个更深远的不利影响。被扼杀了自己的兴趣和意愿之后,专业开始被人们自己喜欢,会有强大的心理暗示,自己是喜欢这一切的——自己的现在与未来,毕竟前面看起来那么光明。于是,我们开始只关心自己,关心自己毕业可以拿多少钱,多久可以买得起房子,拜金成风。我曾经听到一个女生理想的择偶标准是月薪百万,你没听错,是月薪百万!且不说这个女生本身是不是温柔善良,美丽大方,这种思想本身就是极其可怕的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学校更像是一个技校,每个学生只是为了学习一项生存的技能,没有任何人文气息可言,纵然有再多花草也是死气沉沉。这里盛产技术工人,只关心自己的技术工人。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大学生,我们可能对社会的经济建设有所推动,但对于整个社会进步的核心内容,精神文明和纯粹的精神价值的尊敬不会有任何改善,甚至会有负面影响。极易被煽动的缺乏思考习惯的人才是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这样的学校,也绝不在少数。 “在欧洲国家,任何一个城镇的居民最引以为豪的是曾经有某某著名的哲学家,艺术家,学者在那里生活过,或者居住过一段时间,他们必会精心保存其故居,挂上牌子注明某某何时在此居住。这类人在社会中是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和影响的,他们在精神世界中起到的作用深入人心,这使得整个西方世界更注重社会价值。”(《安静》周国平) 前一阵红遍全国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中来自美国的优质男安然,他的癫狂和对于一个人价值的认同着实让国人一怔,可以说这是当着一个华装丽服的妇人的面一记响亮的耳光。一个人的价值观在他的眼里远比你的身材脸蛋重要。 退一万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对社会负责,至少可以选择对自己负责,尊重自己的意愿取向,尊重自己的兴趣、爱好,大学里有很多各式各样的讲座,其中不乏一些表面励志实则误人子弟害人不浅的垃圾言论,诸如告诉你如何克服职场的不适应溜须拍马做到上通下达如鱼得水。如何克服自己羞赧的性格变成一个见风使舵的活死人。大多数人都选择对这些话听之信之,以至于他们在明晃晃的礼堂里大放厥词流毒于世。     举例来说前一阵参加了新生的交流会,我很庆幸我在入学的时候没有被这么一个SB的辅导员震天响的臭屁炸到。一个新生在问到自己性格内向会不会对以后有什么不利影响的时候我们的辅导员当即说道,你应该改变自己的性格,多与人交流,参加学生会,参加社团去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得开朗在以后的就业中占得先机。是不是也有人觉得这话本身没有问题,发现自己的不足要及时改正这样才能让自己变得优秀。 那么这样真的对吗?中国人的补短到底怎样权衡利弊。你努力补短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你的短处就是一些人的长处?拿性格来说你天生内敛腼腆,而有些人则开朗大方,你努力克服的正是他们所拥有的,而你就算再怎么努力补“短”,还是相对的短,别人的长却岿然不动。你在改变性格的同时也会蝴蝶效应般地改变很多你内在的东西,这样,你还是你吗?为什么要用自己不擅长的去跟别人拿手的比呢?有效发挥自己的长处比你费尽心思去改变自己性价比高得多。 在面对抉择的时候,同样的问题便转化为是否尊重自己的意愿取向。你明明敏感保守,对文字天生的欲罢不能,就因为汉语言文学出路渺茫就转头去学打不起一点精神的金融?你明明喜欢财经,投资,商业头脑好到不行就因为父亲在气象局有关系就转学了什么都不知道的气象? 那些因热爱而选择的人们是令人尊敬的,很多人不屑地叫他们艺术生。在这个层面上,艺术生才是人,屈从于其他因素的我们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我们究竟在怕什么? 怕什么,也只有我们知道吧。 是我们怕还是别人怕?辅导员让你考研可能只是为了自己的职称和晋升,学校开某个专业可能只是为了扩招和收钱,昨天说爱你的家伙可能只是要你的身体。 去追求你认为有价值的,用你的方式活下去,哪怕这样的物质前景不如别人的丰满,一个人真正的富有是强大的精神世界,流传于世的从来都是精神和人文的财富。尊重自己,成为自己,然后活下去!     (采编自投稿邮箱   责编:麦静)     您还可能想阅读…… <摇光>传统下的独白——上师大的辩论风暴 戒备的世界 让我们真诚(一)——从警惕“哲理小故事”说开去 致我们这个终将完蛋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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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昌海:郭沫若:一座中国无耻文人的“丰碑”

“他,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致力于世界和平运动,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无产阶级文学家、诗人、剧作家、考古学家、思想家、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书法家,学者和著名的革命家、社会活动家,蜚声海内外;他是我国新诗的奠基人,是继鲁迅之后革命文化界公认的领袖。他,是郭沫若。”——这是大陆官方版本对郭沫若的描述。 “他,年少时经历包办婚姻,享受五天性爱后,他便离家,此后68年,那可怜女子一直守在其老家。随后,他在日本结婚,对方为此与父母断绝关系,几年后,他不辞而别,离开日本。他还有很多情人,均被他抛弃。晚年陪伴他的妻子叫于立群,其姐于立忱,早年竟也曾是这男人的情人,被抛弃后自杀。他有仨老婆,十几个孩子,情人数不清,嫖妓得过花柳,始乱终弃害女孩子自杀。一边骂政府腐败一边跑去做官,曾在共产党最困难时脱党,骂过蒋介石,后专程向蒋求饶,文革时说毛主席比亲爷爷还亲,写诗吹捧江青,没多久又跳出来欢呼粉碎四人帮。他,是郭沫若。”——这是大陆民间版本对郭沫若的描述。 二者之间的差异如此巨大!让人们重新翻开历史的瞬间,来审视郭沫若的悲剧人生及其带来的警示,才恍然大悟:郭沫若,原来是一座中国无耻文人的“丰碑”! 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1978年6月12日),除学术作品和资历以外,郭沫若的品格和1949年后一系列政治运动中的表现受到广泛的质疑。少年订婚,20岁时成亲,喝过交杯酒,掀起盖头一看,新娘相貌不尽人意。郭沫若大怒,掉头而走,东渡日本,狂追日本女护士佐藤富子,家中寄来的钱,悉数交给富子,终于打动对方,生下孩子。而郭沫若与日本妻子安娜的感情,最能暴露其品格。安娜为他与父母断绝关系,并生下五个子女,负担全家开支,但郭沫若屡屡嫖娼并染病,后郭沫若不辞而别离开安娜回中国。1949年后安娜来中国,毛周给她政协委员身份和副部级待遇,郭沫若却至死避之不见。郭沫若在1926年曾两次要求加入共产党,十分急切,终于在1927年被批准入党,不到半年后当看到中共在秋收起义等武装运动后举步维艰时,立刻自动脱党。1937年脱党十年的郭沫若回国,周扬要他去延安,他拒绝;陈诚邀他去武汉他立刻出发。他还主动请求前往南京拜谒蒋介石,“恭恭敬敬地向蒋委员长忏悔过去的罪过,要求蒋委员长饶恕他,他要献身党国,将功折罪,回去马上写了《蒋委员长会见记》”。这时周恩来在上海,当年求着入党的郭沫若却避而不见。 胡适与郭沫若初识时,前者是赫赫有名的新文化运动主将,后者则刚刚出版《女神》,胡适无疑名气更大,郭沫若听说胡适读了几遍《女神》后,竟得意忘形到亲吻胡适。后来,郭沫若名声渐大,终与胡适分道扬镳,1949年后更是批判胡适的头号打手,凉薄如斯。 青岛有个公园,1949年后易名鲁迅公园,题字的是当年曾与鲁迅交恶的郭沫若。这二位交恶由来已久,尤以1928年为甚,当时郭沫若化名杜荃,写下《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攻击鲁迅,不过,他至死也未承认杜荃就是自己。1917年,胡适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大纲”,轰动一时。1923年秋,苏州的一位中学教师钱穆,历四、五载,共写成古史考辨文章160余篇,30多万字,取书名《先秦诸子系年》,后因此书,进入大学,当了教授。后来郭沫若抄袭此书取名《十批判书》,为学人不齿。1948年,郭沫若发表檄文《斥反动文艺》,把沈从文界定为“桃红色”作家,朱光潜界定为“蓝色”作家,萧干则是“黑色”作家,“我们今天打击的主要对象是蓝色的、黑色的、桃红色的作家,这批作家一直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着”,必须“毫不容情地举行大反攻”。沈从文从此与文学绝缘。 郭世英,郭沫若之子,聪明过人,博闻强识,对老爹1949年后的文字和行为不以为然。他曾说毛泽东思想也应一分为二,曾组建诗社并遭下放劳教。1968年4月,他因为与女友讲电话时用了英语,被农大造反派诬为通敌卖国,强行扣押,被打得遍体鳞伤,几天后坠楼而死,年仅26岁,落地时双臂反绑,自杀或他杀成谜。曾有人回忆,有一次他与郭世英在郭沫若宅门前邂逅郭沫若,郭世英指着父亲的背影对他说:“这就是你崇拜的大偶像,装饰这个社会最大的文化屏风。” 1968年4月19日,郭沫若之子郭世英被造反派绑架处境危险。晚上郭沫若要参加周恩来宴会,夫人于立群恳求他请周恩来救助,郭沫若坐在周恩来身旁,最终却没开口,儿子被迫害致死,面对妻子痛不欲生的指责,他沉默,沉默,最后说:“我也是为了祖国好啊!” 郭世英、郭民英是郭沫若和于立群的第二子和第四子,文革中先后自杀,分别是26岁和24岁。表面上默默承受的郭沫若,深夜将郭沫若世英生前日记一行行、一页页地誊写在宣纸上,整整抄了八本。…… 著名学者、中国名博卫金桂教授说,作为文革红小兵,当年听到郭沫若郭才子发明的“政治流氓文痞”几个字佩服坏了。以后接触有关郭沫若氏的资料,觉得“政治流氓文痞”最适合他自己。有意思的是,中国国学网上依然将郭沫若列为国学大师。与其说这是对他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几部著作的肯定,不如说国学网是匍匐在郭沫若氏的头衔之下,也和郭沫若一样,“迷狂”了政治权力。坊间流行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单纯的流氓有文化,比起政治流氓有文化,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普通流氓,文化只可以作为工具和表现形式,但政治流氓的文化就可以拿来杀人。这套把戏郭沫若一直很熟悉。1955年他作为文化界的掌门人在对胡风集团的结论中说:“胡风伪装革命混到革命队伍中来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一直继续到现在,并日益变本加厉。这是明知故犯、怙恶不悛、罪大极恶的反革命分子。对这样的反革命分子一定要依法予以严厉制裁。”他的扩大化栽赃,将一大批作家置于死地。卫金桂说,郭沫若能够在殊荣中入土,是个奇迹。他的人品文品,从来不被看好。如果说,创造社时期的争论仅仅限于笔墨官司,不牵涉掉脑袋坐监狱,则1949年以后他的脚跟不稳,也足以有他翻船的充分根据。比如,所谓胡风集团里,聚集了相当多的著名作家,他们交换意见,给郭沫若的共同定义是“近百年中国文化的罪恶的产儿”。 郭沫若氏不倒,就一个原因,那就是对权力的“迷狂”,从而无条件跟风。只要有利于自己向上爬,人格骨肉;友情正义……都可以出卖。比如,政治地位远高于他的康生奚落他的字:我用两根脚趾头夹着毛笔,就能写出郭沫若的字来,他竟然忍辱负重和康生结好;自己的两个儿子遭难于文革,他却于1976年5月12日写下《水调歌头·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周年》,对刘少奇、邓小平进行攻击,肉麻地吹捧文化大革命:“文革卷风云/阶级斗争纲举/打倒刘和林/十载春风化雨/喜见山花烂漫/莺梭织锦勤/茁茁新苗壮/天下凯歌声/走资派/奋螳臂/邓小平/妄图倒退/奈“翻案不得人心”/“三项为纲”批透/复辟罪行怒讨/动地走雷霆/主席挥巨手/团结大进军”。这首所谓词发表5个月后,“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他的另一首《水调歌头》闪亮登场,对前面的狗屁诗如得了健忘症一样:“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还有精生白骨/自比则天武后/铁帚扫而光/篡党夺权者/一枕梦黄粱/野心大/阴谋多/诡计狂/真是罪该万死/迫害红太阳/接班人是俊杰/遗志继承果断/功绩何辉煌/拥护华主席/拥护党中央。” 勿庸讳言,郭沫若一定程度上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但仅仅如此认识,就辜负了众多知识份子的气节。在政治高压下,知识份子为了活命,为了饭碗,违心做事和表态,乃不得已而为之。但如郭沫若这样身居高位的,不需要再用多写一首诗的方式出名。他如此行事,只有一个解释,就是恶劣的人品和丑陋的政治操守,拍马和迫害已经成了他骨子里的无意识习惯。 中国著名文学家沙叶新在其“粪土当年郭沫若”回忆说:记得1958年,在那青春似火、激情燃烧的岁月,我,一个热血沸腾的青年,手捧郭沫若的经典《女神》独自一人,在空旷的田野里,高声朗诵《我是一条天狗》那滚烫的诗句:我是一条天狗呀!\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我把全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我飞跑,\我飞跑,\我飞跑,\我剥我的皮,\我食我的肉,\我吸我的血,\我啮我的心肝,\我在我神经上飞跑,\我在我脊髓上飞跑,\我在我脑筋上飞跑,\我便是我了,\我的我要爆了!读其诗,我的血液也在沸腾,我的神经也在燃烧,思绪如海潮,豪情如狂飙,真是血脉贲张,“烟冒七窍”,手舞足蹈,仰天长啸,疯魔了一般。其实从这首诗中我懂得了什么?我悟到了什么?我又激动个什么?真是天晓得!我的那点感受真是肤浅之至,幼稚至极。但诗篇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冲天气势震撼了我,那种惟我独尊的张狂个性感染了我。也正是这可贵的自由精神,它激动过“五四”青年,也激动过“红旗下”的青年。 郭沫若1921年写作此诗,时年28。那是青年郭沫若,那是青年的诗篇。他那时真如一条天狗:那天狗也必然是青年。郭沫若是属于青年的,当然也只有青年的郭沫若才属于青年。中年以后的郭沫若,北伐、反蒋、流亡、抗日、拥共,不论在书斋或在政坛,颇多建树。1942年,在重庆,朋友们祝贺他五十寿辰,他扶着朋友们送给他的一支高过身躯的如椽大笔拍了一张照片,仍然是神采飞扬;年己半百的他,何曾有一丝老态?他在精神气质上,仍然是青年。到了晚年,在一个新的体制之下,使得青年郭沫若颓然老了,真正的老了。他最为人诟病的是他的独立人格的缺失,自由精神的消亡:是他的歌功颂德,谀毛媚上;是他的逢场作戏,紧跟风向。这个曾经为自由呼号的女神终于变为驯服的御用文人,桀骜的天狗结果成为对主人特别忠实和依恋的哈巴。这是一代文豪的郭沫若的可悲可悯之处。 综观郭沫若之后半生,他并无大恶。他虽贵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但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他只是一件庙里摆设,一尊政治花瓶。他和那些有生杀予夺大权、有兴风作浪威力的魁阀并不一样,他只是一个“文化班头”;即便如此,也无多大实权。在专制体制下,大恶都凭藉大权作成。因此作恶者,无不夺取或依附权力;一旦掌握了这法力无边却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即便好人,不作恶也难。郭沫若幸亏无大权,所以也无大恶。 晚景堪哀者并非郭沫若一人,曹禺、茅盾、臧克家、冯友兰、周一良等都属此类,只是程度不同。他们晚年所起的变化,当然可以作个案研究、有必要分析他们本人的原因和应负的责任,但更应谴责的是那促始他们蜕变的时代和环境。我们常常以白毛女为例,自诩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常常以溥仪为例,赞美新社会把皇帝变为公民。但也切莫忘记,这个体制一段时期内也曾把一般百姓、普通良民变成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把知识分子、骨鲠之士变成应声虫、哈巴犬,这才是更可怕的,因为它摧毁的是精英,打断的是脊梁,败坏的是民族,后患无穷!郭沫若已经去世四分之一世纪,人们可以抚背自问:脊梁呢?! 郭沫若是一代文豪,是一个绝顶智慧的人,难道他对自己晚年的心路和处境不作反思?不曾觉悟?不明羞耻?不知悔改?甚至他的两个亲生儿子在文革中先后自杀这样极为惨痛的事件似乎也没有使他有所改变,真是于心何忍、于情何堪!虽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之类的名缰利锁也许缠裹着他的灵魂,但更有可能的是他摆脱不了所谓的一生名节的羁绊。郭沫若和曹禺等人一样,是在一场政治博弈中选择了自己的道路,既然选定了,就“落子无悔”了。郭沫若在1969年“文革”中给周国平的信中说,“可惜我‘老’了,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信中的“老”字是打了引号的,可见不是指年岁之老,而是精神之老。这对一个知识分子来说是痛彻心扉的忏悔,可惜他直到死,也只能言行不一致下去。 1949年后知识份子的很多举动,如当吹鼓手如洗脑专家,都是大可悲悯的。将他们以前的那些言论发掘出来,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在道德上比他们优越,而是藉此反省为何出现这样的问题,同时也藉此观察现在,这些使人变得愚蠢的洗脑言论是否已经绝迹。以多年对教材特别是语文教材的的关注,变化是有的。洗脑方式稍有改变,以前语文课的第一课是“毛主席万岁”,2002年小学的第一课是说上学了,到最后一句是“长大为人民立功劳”。“毛主席万岁”的不稽和洗脑功用,现在一般均可以看出来,但“长大为人民立功劳”的忽悠,恐怕就不一定能够立马感觉到问题。这就像不少人看不出“科教兴国”、“国富民强”这些口号里面的问题一样,因为洗脑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使得许多人已经没有常识,当看到一句话的时候,分辨不出那些是背离常识来忽悠老百姓利益的。 郭沫若是有才华的,他的才华不在他的诗歌写作,不在他的剧本写作,而在他尚有问题的史学研究中。相对共产党来说,国民党反动派还是有雅量的,至少保持一定意义上的学术中立,所以1948年第一届院院士,已经左相毕露的郭沫若还能当选院士。1949年后郭沫若辉煌与屈辱,除了一种无所不在的压迫外,他的“与时俱进”使他成了共产知识份子的“楷模”。任何需要表态的时候,他必然出来率先垂范,明知是火坑也要表演着让学生往其中跳,帮着坑害青年人而让其成为官方“接班人”,成了郭沫若1949年后的主要工作。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1949年9月,郭沫若写了《四川人,起来》:“起来,大家一齐起来!全中国都快解放了!让每个四川人都成为朱德,成为刘伯承、陈毅、聂荣臻吧!今天有一件大功劳在等待着四川人,而且是轻而易举的,不是登天,不是跨海,而是活捉蒋介石!起来,四川人!全省的老百姓一齐起来!起来!活捉蒋介石!” 1949年,郭沫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斯大林大元帅,你全人类的解放者,今天是你的七十寿辰,我向你高呼万岁!……你是以宇宙的生命为秋,你是以宇宙的生命为春。而且空间不能限制你的伟大,而且时间不能限制你的长寿……你是无穷尽,你永远无穷尽!” “主席的智慧正在转坤旋干,高峡出平湖,为时已不太远。料想巫山神女,在暗中喜欢,看到主席的精神真是饱满。”——郭沫若《毛主席在江峡轮上》1958年5月6日(《诗刊》1958年第6期) “天安门上红旗扬,毛主席画像挂墙上。亿万人民齐声唱,毛主席万岁万万岁,万岁万岁寿无疆。毛主席呀毛主席,你真赛过我亲爷爷。”——摘自《郭沫若文选》第12卷。 “亲爱的江青同志,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1967年6月5日,郭沫若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25周年讨论会即席向江青献诗。…… 郭沫若在关于“又红又专”之讨论时,写给青年同学的一封信,以导师面目来洗脑,可达事半功倍之效。节录郭沫若《讨论红专》如下: “我倒替同学们耽心。那就是时代太好了,可能反而发生些不好的作用。你们没有受过艰苦环境的锻练。一不注意,你们可能成为温室的花草,经不起风霜。这是值得警惕的。养成重视劳动并从事劳动的习惯十分必要。近年来有些青年朋友,急于想成为专家,只抱著书本子啃,连科学实验也不肯做,那是大错而特错!那种大少爷作风当然红不起来,也绝对专不起来。自己不动手做实验的科学家,以往不曾有过,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有的同学问我:红到底以什么为标志,是不是以党员为标志?我的看法是应该以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忠于党为标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好公民,做一个毛主席的好学生,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全心全意地在党的领导下献出自己的一切,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这可以算作红的标志。 成为党员是最光荣的事,我希望每一个青年同学都鼓足干劲,使自己有资格成为光荣的共产党员。但如果不能成为党员也不要灰心,我们总要永远以普通劳动者自处,有一份能量,放一分光热。” 读着郭沫若在1949年后写下的诗文,人们感到更多地不是好笑鄙视,而是内心的沉重。对于知识份子而言,独立的思想与人格就等于生命,毛泽东在建政后对知识份子的摧残造成知识份子的内心苦痛绝对是无法形诸笔端的。郭沫若的悲剧人生和他的痛苦不是他个人的悲剧痛苦,这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剧,反思这段历史,是为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一个才华横溢、原本应该“文以载道”的知识份子,尤其在1949年后,郭沫若被专制党权打造成一个自甘堕落的政治文人的典型。这是郭沫若悲剧人生带给人们的最大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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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施卫江:恐怖主义猖獗的伦理学反省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20 次 更新时间: 2011-09-28 20:06:33 施卫江:恐怖主义猖獗的伦理学反省 ——“九▪一一”事件十周年祭 进入专题 : 穆斯林 恐怖主义 自杀袭击 领地 高贵 感恩 集体责任 连坐 生殖权利    ● 施卫江       【提要】 当今世界,跨国境恐怖袭击活动十分活跃,其中最为猖狂、疯狂、残酷和血腥的莫过于由穆斯林宗教狂热分子主导的各组织所实施①。尽管这些恐怖组织和人员经受国际反恐力量的长期沉重打击,但它们还是如同苍蝇、蚊子、蟑螂、耗子般地顽强生存着,不断繁衍出子孙后代来,时时威胁世界的和平和安全,要彻底灭绝它们似乎遥无止境。究其原因,众说纷纭,在我看来,现代伦理学的种种缺陷是重要的一环,正是在不同宗教文明的国际政治较量中,道德制约因素的先天不足,导致了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约束失效。以下为我罗列的各因素。     【关键词】穆斯林、恐怖主义、自杀袭击、领地、高贵、感恩、集体责任、连坐、生殖权利。          (一) 领地权属匮乏          穆斯林极端分子所从事的恐怖活动,从攻击目标地点上区分,可分穆斯林世界本土与西方自由世界(包括以色列)两大部分,而发生在后者对于世界文明的撞击尤为显著,因为后者,也仅仅唯有后者才是文明高度发达之地。恐怖袭击之所以频频得手,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不得不花费很大开支和人力去对付恐怖活动,在某种视角上说,恰因“家贼难防”。以纽约“九▪一一”、马德里“三▪一一”、伦敦“七▪七”等事件大案为例,执行恐怖攻击的穆斯林分子,大多数是定居在美国、欧洲的本地出生者,或是绿卡持有者,或是持有各种有效合法留居者,因为有了“合法”身份的掩护,为实施恐怖活动大大提供了便利。“九一一”之后,美国和欧洲土生土长的恐怖嫌疑人频频出现,恐怖分子“本土化”成为西方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     美国FBI ,CIA调查的资料表明:九一一袭击的实施者们在美国境内时都曾出现过违反移民法律的事情,但他们却能不费周折地多次自由出入美国,并在事件之前在美国已经从事过了违法事情,也就是说,美国移民局、国土安全局执行非常宽松的“请客”政策,其价值支撑的是,将美国人和欧洲人所拥有的“领地”权属性的遮蔽了起来。     去年,就在“911”恐怖袭击事件9周年之际,有一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称,白宫在“消灭土生土长的美国恐怖分子”的工作中表现差劲,以致造成很多在美国出生和长大的年轻人最终投入了恐怖组织的怀抱。譬如,2008年,一群在美国长大的索马里裔青年人,不远万里前往索马里去“寻根”,并且最终成为了当地激进的武装组织成员。     人们不禁要问:同一家庭中的成员,怎么成为了家贼?答曰:异梦酣同床,家贼不觉耻,本非同根生,相残不觉狠。西方社会高度文明,主人敞开胸怀,迎接四方来客,可是这个加入了新来客的重组家庭中,多种族的凝聚力并不存在。身处西方社会少数民族中的一部分穆斯林成为了极端分子,频繁发起自杀恐怖袭击,显然是在忿恨的观念激励下作出的最高冲动形式,必定是出于对西方社会的极度不满。诱因之一,西方籍的穆斯林人士大多未能融入西方社会主流之中,他们尽管或许是第二、第三代移民,土生土长于斯,但天性禀赋定了型,终究未能归化入流,绝大多数的人士还是处于社会的边缘和底层拼搏,无法赢得主流社会的敬意,感到自己被整个社会所“冷眼,排挤,漠视,歧视,不公”,如此心境,恰为穆斯林激进组织所看好,臭味相投者即被招募入伍。     转换场景,反观阿拉伯穆斯林恐怖分子敢于走出自己的国家,去大肆袭击西方国家民众和民用设施,究其原因之一,是美国军队驻扎在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地区,从而“打扰了默罕默德的神灵”,或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派军队进驻伊拉克和阿富汗去打仗,显然意识到西方人侵犯了穆斯林的“领地”。更有甚者,认为,西方人士来到穆斯林国家帮助搞工程建设,也算作是侵犯了本地人的“尊严”,基督教教堂在多数的穆斯林国家尚不能建立起来,如此等等。在此必须指出,穆斯林极端分子实施恐怖攻击是作为报复,其借口“自己领地遭侵犯”,是与恐怖袭击西方的行为本身的“侵犯”,绝对不是处在同一层面上的对等政治或道德行为,我们只要简单地将这两者事件的主角相互调换,设身处地着想,该会引发怎样的本地人道德感情?总之,恐怖主义绝非正义。     汉字“领地”,近义词有:“领土”、“领域”,英文对应词汇有:manor, hereditary estate,domain,territorial land,territory。这些词汇无不表明了,土地先占有者的权属,或曰,先占有者对某物具有“优先效力”的性质,但是在当代伦理学的规则和范畴中,是完全缺失的。     当今的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上,惯常使用“主权”一词,表明赋予以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其所辖疆土及其地理领域内(如领土、领海、领空等)的一切人、物和事件拥有高度的控制和管辖的权利,在其“领土”上所掌控的各种机构(如法庭等)下拥有司法的审判权,而无需透过他国的指令来管理。国家主权概念的排他性质,就是从人们的道德情感“领地”推演出来的。     再者,归类于“领地”的排他性权属还有“个人隐私”概念,是指围绕在以个人为核心的四周不容侵犯的隐私性空间,它划定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应该保持的最小间距。《世界人权公约》第十二条云:“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理所当然,处在国家主权和个人隐私的中间位置,如地域市民、社群、民族、种族、国族、行会组织等等之间的交往也有着鲜明的“领地”意识和情感,先入者为主人。它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情感之一,极其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个民族、种族中间,并已经成为普世性社会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如中国人常说,入乡随俗,入境问俗,客随主便,先入者为主,先入庙门为长老,地盘意识,以及“地头蛇”组织等等。诸如:语言文字、道德风尚、风土人情等价值观,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等等,作为先期进入此地并在此开荒扎根者就天然拥有本地的“优先效力”权利。     遗憾的是,作为伦理学规范形态的“领地权属”并不存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表达了“差别原则”,以期纠正由于先天偶然性因素导致人们在社会分配上的“差别”问题,办法是改善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不平等境遇。 按罗尔斯的这种理论,假如,某些人群先一步抢占了某块处女土地,对其获得了“优先效力”的权利,并从中得利,这些人群比起后来者具有分配上的优越性,那么这是不该所得,理应予以纠正,如此看来,“领地”不该具有“优先效力”。但是“差别原则”遭到了诺兹克为首的自由主义者的反驳,一个人对于某物拥有第一位的权益,因为正是此人生产出来了它,这是不言而喻的。权利就是正义,这个思路里边蕴含着“领域”的意识。我以为,土地,既是可供分配的赖以生存的产品,也是一种生产资料,可运作为再生产。以历史性的视点观之,作为“领地”的土地资源,不是当做天上掉下来的甘霖,偶然性降落到某个民族头上,而与先占民族先辈们的持续努力——开拓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可是算作为一种“生产”过程,排除了偶然性因素,尤其是先来者经历了长时间的“占据”,生存的土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带上了先来者民族文明的深深烙印,同时,先来者长期在本土地上耕耘发展,使得开发者也带上了本土地的烙印,于是本地的人民就有了所谓乡恋乡愁,人与大地共休共戚。至于后来者不必需要原始的开荒历程,在先来者充分开垦开发的基础上,跨越式踏上文明高起点的台阶。从开垦开发,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领地”权属的存在是应该的、必要的。     现代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大力弘扬“多元、平权、博爱、宽容”,于是以“消弭一切”的姿态消融了西方本地的“领地”权属性,于是,正当权益的缺位产生了非正义。哈佛大学的亨廷顿教授显然保持着清醒的“领地”意识,尽管他并未使用这一名称:当今美国的民族认同发生了危机,为此导致了美国国民凝聚力的松散。民族认同应当是重新确认起主流的价值观,即“美国信条” (the American Creed),它是由美国的先来者盎格鲁-撒克逊定居者所建立的那种以基督教清教核心的伦理精神及文化内涵。因此,他认为,当今的多元文化理念与美国的整体国家认同,以及美国的国家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它会使整个社会失去凝聚力,公民会因此而失去对国家的忠诚和认同感,这样不利于美国的利益。在亨廷顿看来,外来移民进入美国,不仅意味着必须接受美国的政治建制,而且意味着须要接受美国的新教文化。     亨廷顿的忧虑是有根据的。《华盛顿邮报》于2006年的报道《美国的穆斯林并非如你想象的那么被同化》,提到,美国的穆斯林正在加速背离美国主流的生活,他们认为自己的伊斯兰身份高于自己的美国国籍。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只有很少一部分的穆斯林移民认为他们应该接受美国的风俗文化。大部分穆斯林青年都是首先把自己看作穆斯林,而不是美国人。年纪越小,越极端,即使他们出生在美国,也毫不例外②。譬如,出生于沙特、曾在美国生活了15年而获得绿卡的阿德南艾尔•舒凯里朱马赫成为了基地组织的高层头目;也门裔激进教士、获称“网络拉登”的基地组织重要头目人物安瓦尔▪奥拉基也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     事情就是如此,尽管多年来,美国和欧洲各国政府都强调,将移民融入于自己的国度,为此主张改善移民的生活条件,增加福利救助等措施,但是仍然有不少的外来移民并不、甚至毫不领情,感觉到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尽管身居西方社会多年,如在美英法德意荷比等国的大批穆斯林民众,甚至有不少是本地出生的,但大多是处于社会底层和边缘,发达者甚少,于是就认为是种族歧视,社会偏见,不义和压迫,就此认为自己被整个社会所排挤、冷眼。出于对西方社会的极度不满,穆斯林极端分子接受了宗教狂热来煽情,就走上了恐怖袭击的道路,认为就是堂堂正正的“圣战”(Jihad)之路,竟然反客为主,以为是合乎正义,是正道无疑了。     这样,就为现代伦理学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作为一个由长久的历史和传统所规定了地理位置、以及疆域及边界,这里的先入者民族群体,其领地所属权利何在?作为后来者迁居进入至西方社会的外来种族,凭借什么理由忿恨不满于自己未能同化于主流?当今世界一些争议事件之所以陡然而起:在曼哈顿岛下城那座被称作归零地的清真寺,或是科多巴楼(Cordoba House),或是Park街51号的伊斯兰中心所引发的争论。1989年以来,有关伊斯兰妇女服饰合法性的大辩论在法国持续进行着。瑞士公投禁止建立宣礼塔事件。2004年荷兰电影导演梵高遇刺事件,荷兰议员Geert Wilder拍摄的短片《Fitna》引发暴力,2005年丹麦日德兰邮报刊登关于穆罕默德的漫画导致“捅马蜂窝”,等等,都是显示着西方发达国家的“领地”意识模糊不清晰。     柏拉图指出,普遍秩序即是最终目的。沙夫慈伯利说,公众的情感应该成为道德立法原理。伦理学的发展史表明,道德的价值标准和规则是从日常道德情感中提炼起来的。 既然人人可以从人性深处感受到一个强烈的情感,即关于主体所属的“领域”,先来者开辟的疆土权属就应该立法成为伦理学的道德规范。“领地”可以说是人的最为深沉的情感之一,因为它是生命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在动物身上非常广泛地存在着,人们可以简易地用宠物狗和猫来作验证,甚至连植物都具有“领地”的本能,即以一颗植物的根生下的土壤为“本土”,排除其他植物来占有。作为爬升到生命进化阶梯最高位置上的人,并无例外,有着生命普遍意义的“领地”意识。人类在道德情感上比动物要优越和高级得多,因此,人类的“领地”意识理应比一切其他生命都要来得更强烈而有价值。“领地”是人的一项“显见权利” ,它意味着在没有与其它相冲突的权利或道德考虑的情况下,就是一项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利。     凡是生命生存都必需有适当的“生存空间”,这个词义源于德语(Lebensraum),其概念已经被纳粹法西斯糟蹋掉了,演化成为合法侵占他人“领地”的替代词,其实质是废除了“领地”属性。     人类对领地的宣称,比起其他一切生物更具有进化论上的理由,因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并非是纯天然的土壤和物理空间的构架而已,而是打上了人化自然的深深烙印。兰德曼说,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在营造自身适宜的生存环境中,必定要建设各类项目,从物质形态到精神形态,从基础设施到上层建筑:如社会政治制度和机构,司法体制,文化习俗,城市建筑,道路工厂等等,这些项目,不是简单地靠一、二代居民就能够建设起来的,而是需要无数代居住在本土地上的前辈们的持续努力,这样,作为原先居住在本土地上人民的后代,其血缘上的直系或近亲关系理所当然地享有优先的继承权利。继承,同样是一种排他性、“领域”的权属,如此,则使得先入者后代们在人化了的“本地”更加具有了“领地”优先的权利,尤其是对于一个先进文明的人民来说,更是如此,因为,对于一群来自于文明落后地区的新移民来说,无需任凭自己付出多大努力,继承自己前辈有多少的精神文明遗产,就能够跨越式踏上先进文明的高台阶,马上享受到发达国家的优越性。从正义的角度出发,理应怀着更加崇敬和敬慕的心情,去对待西方社会在本地早已生根的白种人和犹太人,即使自身禀性低下,不能够混入西方白人的主流社会之中,也不该自暴自弃,吃肉骂娘,因为这里本来不是你的老祖宗土地,更不是你的老祖宗的成就,而是他人从祖辈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整套的辉煌文明成就,西方人出于博爱、宽厚收留了你,你理应多多感激他们才是。这样你就不容易产生“挫折”感,也更不应该有什么“不公平”感,从而去攻击本地人。     自由主义的伦理学告诉人们,人应该为自己选择的自由行为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西方世界里的穆斯林人士,你们的老祖宗为后代的你们建立的“领地”本来就存在,况且并不狭小,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厚,其中“黑色黄金”——石油,让人垂涎欲滴地为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所占有大多数。既然在没有他人强制胁迫下,你们自觉自愿地选择了离开自己的“领地”的行为,来到他人的“领地”,就应该遵守他人当地的规则和核心价值观、适应当地的风土人情,你既然生存在他人“领地”上,混不出名堂来,那么,就该反省自己或你们的前辈们当初作出的“投胎”,即落地选择,况且,你们还是可以选择返回老家这条路去走。总之,没有理由杞人忧天,去抱怨而愤恨他人领地上的主人有什么不公待人。     当然,美洲大陆上最早的定居者是印第安人,但在白人来到北美洲之前,土著居民印第安人建立起来的定居点疏散而稀少,尚远未饱和至覆盖整个美洲大陆,北美大陆的多数地方远未开发,况且,作为现代文明的先进发达的国家理念的美利坚合众国,当然是白种人,尤其是来自英伦三岛移民的功绩。不管怎样,作为后来者白人还是兼顾到了先定居者的利益,在今天的美国设立起众多的土著人保护区,也就是土著人的“领地”。     美国有562个得到联邦政府承认的印第安人部落政府,它们拥有22.5万平方公里的领土面积,总人口超过200万。每个印第安人保护区差不多就是一个“主权国家”,他们有自己的政府和法律。美国的法律在印第安保护区内并不通行。联邦政府承认印第安人在失去或放弃祖先拥有的土地后,自愿生活在保护区内的权利,由联邦政府提供教育、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等基本服务。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分给当年出生的或还健在的印第安人以每人30公顷私人土地作为补偿。总之,土著人的领地权属毫不含糊。          (二) 高贵德性丧失          人是有着荣誉和耻辱感的道德动物,人们的社会行为总是有着道德评价的参与,其责任是扬善抑恶,奖勤罚懒。荣誉与耻辱是道德评价的一种,在生物进化论上的合目的性就是优胜劣汰,使得人人之间、社群之间、民族之间、种族之间在人格特质和文化素养的进化途中拉开等级差距,并以此标识为伦理“身份”的个体或群体特征。《牛津英语大词典》认为,荣誉是对价值或者等级的高度的尊重、尊敬或敬重,是有差别的赞美与嘉许③。显然,荣辱感有着祖先和血统继承的特点④。倘若关涉于荣辱的道德评价功能减弱了,人们道德行为的奖惩就会抑制,人类进步则受阻。     显然,荣誉不是人人都应该拥有或享有的基本权利⑤。自由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所因该得到的荣誉是与他们自由地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和成就成正比率的。荣誉只能归功于某人或某个集体、社群、民族、种族等特定的“个体”,因其才能、天赋、业绩、成就、贡献、品格、美德而获得的来自社会的褒扬和赞誉;反之,耻辱是属于某人或某个群体的一种品行和品德,因其无才无能无德无良,或未能履行职责,庸碌无为,或其禀性低劣、冥顽、守旧、野蛮、粗俗、懒惰、猥琐,等等,因而得到社会的轻视、贬低、批评或否定。     荣辱感则是指对于这种褒扬、赞誉,或者是贬低、指责的主观感受,和自我肯定性的心理体验,它有助于道德的自我完善、提升,耻辱感则有助于良心的萌发、醒悟。荣辱感是健全人性的正常抒发,根本不能与“人种歧视”混为一谈。     人的进步与动物的进化不同在于,人是文化的动物。巴斯卡说,人比动物优越,因为人有智慧的头脑,人的头脑能够思想,思想的实质是创造。因此,人类的进步极大地是以精神形态的文化创造性为特征。历史清楚地表明: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的纪元以来,社会的进步极大地由文化创造来推动的,而文化创造的重任极大地是由欧罗巴(高加索)种族和犹太民族来完成的(看看每年的诺贝尔奖获奖名单分布状况,可得知其一),因此,人类在种族、民族层面上的至高的荣誉归属,清楚地明摆着。     高举自由主义大旗的古典思想家,如亚当▪斯密、休谟、孟德斯鸠等人,均认为,为了保持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更好地保存和传播自由理念,需要保留贵族化的荣誉资格。     对于至高荣誉的追寻、索求,尊敬、仰慕,就是人的高贵德性的表征。可是,人人之间德性气禀并不相同,上乘之人有着沉醉于创造,追求卓越,敬慕高尚的德性;而下乘之人则反之,动辄张扬跋扈、气焰万丈,就是高贵精神丧失的表征之一。荣誉与耻辱是辩证的一对范畴,“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斯宾诺莎论道,“耻辱是从我们感觉羞耻的行为产生的一种痛苦。”这当然是有一定道德知觉的人士才有感悟。在西方社会或国际政治舞台上,人们时常会看到:有些人群动辄出示“歧视”的挡箭牌,以回避己身的羞辱感。按中国儒家的说法,这就是“君子”与“小人”在人格上的区别。     若某个集体鲜廉寡耻,意味着该集体的人格崩塌,集体的道德沦陷,为此,须有外在强力的人格制裁——压上这个重砝码,以匡正公义。美国佛罗里达的基督教牧师琼斯于一年前宣称:“将在九一一十周年之际准备烧毁200本《可兰经》”,今年3月20日,他在教堂内主持了一场对《古兰经》的审判仪式之后,宣布其有罪并焚烧了一本《古兰经》,此举捅了马蜂窝,直接引发了世界各地的骚动,尤其在阿富汗有几场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义愤填膺”的穆斯林民众残害了在马扎里沙里夫工作的七名联合国人员,真是可谓“无耻者无敌”。     此即典型的“小人”之举,因为太背离了公正。公正是一种权益的平衡(Equilibrium),从公正立场出发,与《古兰经》对等之物是基督教《圣经》,他开口扬言烧毁200本,那么你也开口扬言烧毁200本,他烧毁一本,那么你也烧毁一本,这才算公正。况且,琼斯以基督教的身份扬言烧毁,完全是有来历的,明显是出于对动辄以伊斯兰教名义行使暴力活动(为何定在9月11日?)的报复性言论,这报复本身是属于公正范围内以言论的形式去控诉的事情,而你却偏要去用暴力形式去“报复”他人的言论,是对待报复(作为纠正的公正)的反报复,却妄图由此一笔勾销你的所有前孽。更有甚者,伊斯兰教是从犹太教和基督教中学得的,它在教义教规、宗教掌故等许多方面沿革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内容,是一种师承的关系。就连你能够见闻到的《可兰经》烧毁一事,也大大利用了美国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政策,以及西方人和犹太人发明创造创办经营的众多新闻媒体、再加上许许多多的现代化通讯设备和器材。     可是在现代西方,大肆张扬“平等、博爱、公平、宽容”价值观,由此遮蔽了高贵的荣誉观。以基督教精神施予“爱”而给予非基督教的外来人士迁居到美欧之地,让他们尽情享受基督教文明发达的优越性,本地人本该享有足够的荣耀和敬意,值得他乡人士来赞美。人是个多维广角的价值系统,人类社会系统更是如此,从正义的至高理念出发,各个价值之间理应取得协调和平衡。但是西方现代社会,一味片面强化“多元、平等、民权”,则藏污纳垢了众多的糟粕。劣等群体以为,良莠不齐的、鱼目混珠的,个个都可以滥竽充数,人人都应该比翼齐飞。     中国清代诗人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当今人们不禁要问:矮人国中总有长子吧,小人群中“士”安在哉?伊斯兰教士有忏悔之心吗?     生命的演进,核心内涵是竞争,表现为权力意志的争夺,争夺的结果即为优胜劣汰,此乃宇宙演化之通则。反映在价值认识上,M▪舍勒制定出价值类型学,认为道德伦理学所赖以建构的是价值的等级结构秩序,它是价值存在的基本样式,它通过人的情感而显现,彼此应该、也能够划分出高低优劣尊卑好坏等级差别来,这本身是天理。     人的情感显现出一种高贵道德来,其对立面是奴隶道德,它萎靡不振,缺少生命力量的品格,其低贱的怨恨心态向世界宣称:唯有贫穷者、无能者才是好人,世上的万事万物应该平分秋色——这真是为尼采所深深痛心和反感的,他试图重振了古希腊的优良传统:高贵德性,为此塑造超人。但是尼采的思想后来被捆绑上了纳粹分子的战车,纳粹战车于1945年5月被彻底摧毁。之后,尼采思想衰败。随之美国的崛起,多种族合群合德一团和气的观念发扬广大,高贵德性也进一步沦落。     法西斯势力退却,此衰而彼张,使得苏联共产势力在东欧及东方大肆扩张,马克思主义低贱道德观随之广为散布,促使全球范围内价值观的面貌换了新颜。其价值倾向是:四肢比头脑顶用,物质优越于精神,群体大于个体,数量胜过质量,为富不仁,劳动唯体力,大大高扬起低贱德性来。     低贱德性高扬必导致感恩缺失。低贱者认为自己在西方社会中的“荣誉——羞辱”排行榜上名列低下,乃是“受歧视”、“不公正”,于是愤恨不已,恼怒不遏。彼等莫能反躬自问:无所付出,焉能索取?     现代人所赖以生存的社会政治法治经济生活,所需一切硬软件配套,如制度和文化等上层建筑,以及物质生活所享受到的种种便利和器具的先进性,如汽车、飞机、轮船、电灯、手机、电脑、电视机、化肥、农药等等科技和产品,绝对大多数是西方人和犹太人的文明贡献,甚至连恐怖分子所使用于恐怖活动的一切武器装备器具,如炸药、枪支、引爆装置、汽车,以及移动通讯、互联网通信手段等等,几乎全都是西方人和犹太人的发明成果,但是伊斯兰宗教狂热分子及广大拥护者会懂得感恩、感激精神劳动的创造发明吗?当今猖獗的恐怖袭击给予世人以最明确的答复,因为高贵精神荡然无存,什么是荣誉抑或耻辱,是非混淆,模糊不清。          (三) 集体责任缺失          穆斯林极端分子采取的恐怖袭击方式,大多数是用捆绑在身上的炸弹,或用装载于汽车上的炸弹,在袭击者引爆炸弹的同时进行自我毁灭,如此使得尽可能高效能攻击极高价值目标,多多杀死杀伤西方的民众,因为后者毫不设防、手无寸铁,况且受攻击者往往是脑力劳动者居多,最为软弱可欺,创立哲学人类学的马克斯▪舍勒说:“精神上最高贵者最为孱弱”,恰是为此可达到预想的恐怖效果。此即“同归于尽”的招数,这里牵涉到“自杀”的机制。⑥     系统实证地研究自杀是从杜克海姆开始的,他把自杀的因素归类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反常的、宿命主义四种模式,其中前二种占有较大比率。     1)利己主义自杀:利己主义自杀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个人太脱离社会,个性太强,即为极度的个人主义者。以极端自私为根源的自杀,最大的发作征兆就是空虚,他们的眼里没有人,也没有神。因此,杜克海姆指出,利己主义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     2)利他主义的自杀:这种心理状态是——自己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一个更为高尚的目的,如宗教或者国家、民族等。自杀者是为了实现群体利益而履行自杀的义务,但非自杀的权利。利他主义自杀的原因是个人太融入社会,个性太弱。这类自杀经常发生在军队,宗教团体等群体观念非常强的地方。     杜克海姆提出了三个降低社会自杀率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     应当说,杜克海姆时代的社会矛盾和文明冲突尚未达到今天那么的复杂和炙热程度,因此,若用杜氏方法去归纳当今穆斯林极端分子恐怖活动,则嫌简单,粗糙。     我们来分析一下,穆斯林恐怖分子所作所为的自杀性袭击。他们显然不是为着个人的利益来拼杀的,他们是为着他们自认为的“崇高”理想:为了伊斯兰教的名义“圣战”,为着整个穆斯林人民的集体利益,这样,就是“利他主义的自杀”,当然这是极端主义的狂想,只以真主安拉的名义来行事,将自己宗教的价值观凌驾、优先于一切普世价值之上,况且是要施展在国际交往中的不同宗教和种族关系之上,硬是要让不信伊斯兰教的人士接受自己的价值观:以伊斯兰教规来作为行事处世的唯一准则。认同这种恐怖理由的,在整个穆斯林群体中不占太多,但是温和些推行伊斯兰教准则的,则有相当人数的拥护和高度的同情。所以,从放大了的社会来看,又是“利己主义自杀”,显然更像是为着极端的小集团的组织的名义,他们太脱离世界文明的大社会,宗教小集体的个性太强,是极度的自私自利者。即使放大到更大穆斯林群体来看,同样存在着一个群体对待更大范围的融入世界问题。     如此,排列出个人、小集体、大集体融入世界、人类之中的程度等级:     个人——小集团(如:“基地”等极端组织)——中集团(穆斯林狂热主义者)——大穆斯林社会(温和理性的大多数人群)——西方社会——全体人类。     在这个排列位置中,为着杰哈德理念而战的穆斯林恐怖分子显然是处在小集团位置,或者,为着中东地区、波斯湾地区人群利益而战的也有多少程度,则处于大集团位置,或是为着更大的穆斯林社会利益,也有点味道。越是大的集团利益之间对抗,越是显得温和色彩。总之,对于个人、小集体来说,是属于“利他主义自杀”,对于一个大社会、甚至世界来说,又属于“个人主义自杀”的味道,小集体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也是具有相当的“个体”倾向性,具有小集体的人格,推而广之,大的集体对于更大的世界这个大社会来说,也同样具有人格,向外显露其“面具”特征。     譬如,妄图用炸弹袭击纽约时报广场的美籍巴基斯坦人沙赫扎德,在被铺后坦诚,坚持自己是在对美国的行动进行回击:“美国恐吓穆斯林国家和百姓,我就是对这一行动的回应的一部分,我代表了穆斯林的利益,我对美国的袭击进行报复,”他还补充说,“我们穆斯林是一家人。”这还不是他全部的言论;他直截了当地声称他的目标就是要毁坏建筑物,“伤害或者杀害人”,因为“人们必须理解我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把自己看为穆加赫迪(圣战者) ,一名穆斯林士兵。” ⑦     让我们回顾半岛电视台曾经播出的伦敦7.7爆炸案嫌犯穆罕默德?西迪基汗的遗言,他对西方民众说:“你们的民选政府继续在全世界对我的人民施暴,你们负有直接责任,正像我对保护我的穆斯林兄弟姐妹,并为他们复仇负有直接责任一样”。显然,穆斯林极端分子频频制造恐怖活动,不仅仅是极端组织(小集体)对文明世界的发泄愤怒,而且又是不同文明的大群体之间的冲突和较量。     印尼外长维拉犹达2006年8月8日告诉路透社记者,印尼不会制止声称要袭击以色列及其盟国的几百名志愿“人弹”出境。政府仅仅会给他们一些建议,劝告他们不要去高度危险的中东地区。     2002年6月4日,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在已故宗教领袖阿亚图拉霍梅尼的陵墓前发表演说,公然支持故意针对无辜的以色列人发动袭击的巴勒斯坦自杀式殉道者:“让我告诉你们:(美国当政者对自杀式爆炸所持的)态度没有任何的作用。要求殉道不是基于我们的情绪,而是基于我们对伊斯兰的信仰、对审判日的信仰和对死后生命的信仰。存在伊斯兰真正意义的任何地方,其傲慢自大者都会面临这种威胁。”⑧——可见某些国家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和立场。     当今恐怖主义活动之所以能量巨大,呼风唤雨,背后支撑者必定有着广大的芸芸众生,彼等往往有不同程度的牵涉于其中,这样的人群黑压压一大批,只是需要保持隐匿、沉默,自己不必露面,只要有了“代言人”去执行恐怖之道就行了,这样,不必抛头露面的大多数人群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民”,天然地站上了道义制高点,其博弈的算计实在是太划算不过的。可是,作为正义的制衡,其人格何在?人格是将个人与社会与世界相连接的关键点。亚里士多德论道:在伦理上,行为须依靠把自己作为目的的人格来担当,以实现人格的意义。     现代伦理学的道德制约仅局限于个人,R▪尼布尔指出,“道德对群体的规约力差”。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对症的下药之方:强力型的,用契约关系的形式,弱一级的,用道德责任来连带,将个人——小集体和中集体——大穆斯林社会——西方社会——人类社会串联捆绑起来。对个体和小集体行为、乃至大的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的相互监督和人格约束,从而达到对集体中的每个个体行为负责的目的,同时也是个体对于所属集体来负责的目的。真正能担负起个人责任的,必然依赖于一个多级层次的担当网络,包括政治法律、伦理道德、社会规范、宗教习俗等一系列的社会规则构成的有效制度,能够解决监控个人的信息问题。由于西方的文明人与恐怖分子直接对话实在太牵强,等于“秀才遇上大兵”,为此,需要有众多中介体和过渡带来连接这两个端点,那么广大的穆斯林人群不能逃脱此责,当然,这里的责任其程度尚有多种的等级层次,依据其牵涉程度的多寡而定。而现代法律上只采取“罪责自负”、“个体自律”;现代伦理思想上,连带的制约因素阙如;现代政治思想上,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总是道德完美无缺的,人民永远是“无辜”的。     J▪S▪穆勒说:“没有哪一个人是完全孤立的生物”,人是社会的动物、政治的动物,人类团体不会是个人的随意组合群落,必然是一个有一定团体凝聚力和基本价值认同的集体,它的内部所有成员之间牵涉着或多或少的共同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各种联系,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人与外界交往中,必然带有本集体的乡土口音、心理、价值观和人格特征。自然地,因而对于本集体多少有着自豪感或羞愧感,换言之,每个成员都以与本集体身份相牵涉的连带因素而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含量。可惜,现代伦理学过分强调道德主体的个人本位,遮蔽了人与社会牵涉、连带的因素。     西方政客们出言总是小心谨慎,政治话语应当做政治策略来理解。譬如,奥巴马总是说,恐怖分子不代表整个穆斯林群体,伊斯兰教不属于恐怖主义。奥巴马在开罗演讲时,肯定了穆斯林对现代世界的巨大贡献,甚至学着阿拉伯语引用古兰经说:“和平会降临于你们”。但我们须知,价值偏好的政治话语与求真的客观事实认识是两种思维逻辑,不能混为一谈。     对价值及价值物的认识排除了非此即彼的线性单值的是非逻辑,诚如卡尔▪施密特纠缠着的,政治就是要分清敌人和朋友。伊斯兰教当然不能简单划等号于恐怖主义,但是两者之间无甚牵涉吗?且看《古兰经》语录摘译:     (4-74) 以后世生活出卖今世生活的人,教他们为主道而战吧!谁为主道而战,以致杀身成仁,或杀敌致果,我将赏赐谁重大的报酬。     (9-111)真主确已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那是真实的应许,记录在《讨拉特》、《引支勒》和《古兰经》中。谁比真主更能践约呢?你们要为自己所缔结的契约而高兴。那正是伟大的成功。     (2-207)有人为求真主的喜悦而自愿捐躯。真主是仁爱众仆的。     (2-208)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随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     (9-12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 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3-178)真主使更多人犯罪,好让它可以惩罚更多人。     极端分子宣称行事恐怖的理由,其一:“弱者反抗强者”,但是世人知道,穆斯林社会的文明程度并未被认为是极为落后和最不发达的,当今世界上比穆斯林地区落后的社会多得是,在亚非拉太,尚有不少原始部落的社群,为什么这些更为“弱者”的“原始人”并未走上暴力反抗“强者”之路?而是安分守己地认可了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等级上的巨大落差,并虚心地愿意接受外来先进文明的援助?此谓之: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我们在此该做出区分的是,有抑或无,反社会、反文明的激进宗教(偏见)在大肆灌输并激励着人们,由此积淀为集体无意识的人格?     这该由笼罩于穆斯林政治生活一切的宗教教义来评判⑨,而不是听行动者口头上宣称什么崇高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应由其行事处世的手段、方式、程序上去做出理由。进而,联合国安理会第1333(2000)号决议指出,恐怖事件对国家社会的和平与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极具危害性——也就是要从事件的效果上做出评判。尼布尔指出,“对动机的偏重是宗教生活的一种不可更改的特征,这有其优点,但也有偏向社会利益的危机。”⑩责任不能落实于具体的行为的个体之上,恰如是造就了“群体不道德”。     动机至上论者以唯我(集体)独尊的立场去认识一切事物价值,认定为,自我集体的宗教文化享有在人世间价值上的绝对优越性,它必须凌驾于一切特殊的道德律令之上,其他的价值观念均须让道,为此,根本否认了外部世界伦理道德的存在,那怕是处于与外界的普世交往之中。     据皮尤研究中心于今年6月21日公布的一项民调结果显示,大部分巴基斯坦人反对美国突袭本 拉登的行动。很多巴基斯坦人因为美国在巴基斯坦所扮演的角色感到不安。皮尤研究中心这一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巴基斯坦很少有人支持“基地”组织,但许多人仍然担忧突袭拉登秘密行动产生的后果。在那次行动中,美军将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市藏身的“基地”组织领导人本 拉登击毙。皮尤研究中心称,仅有10%的巴基斯坦人支持这项行动,63%的人反对,还有一些人持不确定态度。调查结果还显示,仅有8%的巴基斯坦受访者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世界事务中行动正确”,这一数字要比美国前总统布什所受到的支持水平低。——在此的集体连带程度是明确的。⑾     恐怖组织,如“基地”者,之所以神通广大,多少年来一直在制造轰动大案,因为能够筹措到大笔的活动资金,这显然是牵连着许多阿拉伯国家、乃至穆斯林国家中的无数个人、商界、产业、团体、政客。更不用说,其背后大批盲信教徒挺身而出,供给肉体人弹用的炮灰了,而肉体人弹之所以大批不断涌现,“耗材”永不枯竭,其背后是更为广泛的道义资助。基地组织总部曾经落土阿富汗,如鱼得水,找到了起码有几处的长期安全藏身之所,供本▪拉登等头目居住,还有数十个训练营和数千名接受过训练的战士,若没有塔利班政权以及背后广泛的普什图族民众支持,这么良好的群众基础,很难想象恐怖组织能够发展壮大成如此大的规模。本▪拉登能够在巴基斯坦平安隐匿七年多,显然与该国的军方、政要、情报部门保持着暖味,大有干系。     塔利班能以“无差别打击”的“超限战”来对抗北约的“有限战”,在军事实力对比上极其悬殊,这样的“非对称”竟然能够长期“抗”着、“挺”着,其实并没有绝招,也更无西洋镜,只不过是前者不穿上军服、没有特别的军事标识设别罢了,就行啦,多么简单了事!这样就轻轻松松成为了“平民”,更与平民混为一体,“打成一片”,前者被杀死,就是后者杀害“平民”,而普什图民众乐意为之作掩护,因为有了“代言”人出场,乐意看到“无差别打击”的效果,因为这是文明对抗,因为毫无任何道德牵挂,既然无所羞辱,也就无需澄清:自己与塔利班、与基地组织的界限和区别到底在哪里?从而大大利用了“诱集体无责任”——“法不责众”——“人民神圣”——这些现代伦理、法治和政治上的盲点和黑洞,尽管《海牙公约》和《日内瓦公约》明确反对,武装战斗采取如此“军民一体化”的程序和形式。若美军及北约盟军在反击恐怖分子、在打击塔利班的“新型战争”中不幸失手,伤及了大量平民,乃正中下怀,等于屈从了恐怖主义的规则,从而大大煽动起无数的伊斯兰世界原先沉默无语的民众纷纷亮出身份,加入到反西方的“圣战”队伍中,酿成蔚为壮观的文明之间大对抗,显然是对抗升级了!就这样,其结果形成了另一种非对称:“投鼠忌器”对抗“肆无忌惮”,恐怖分子——更确切地说,是穆斯林整体在“道德便利”上占尽了上风。     更有甚者,阿富汗当今政府在与塔利班争夺阿富汗青年人队伍的政治路线斗争中,明显落败,塔利班对于青年人的诱惑显然更大,因为青年人背后有父母亲和亲属等更大的群体都站在了塔利班这边。⑿     由于现代西方伦理学采取强硬的个人主义,个人高度自主、本位、独立,使之人与人,人与集体、群体与群体的关系链断裂,造就了集体道德的脱位,集体性的反(大)社会人格增加。     说起“集体无责任”,其含义不仅仅是道德主体的德性问题,同时也是对群体性客体进行道德评价的问题,而这恰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古人对于集体的荣誉感和道德谴责声调比今人强烈得多。据史书记载,中国文明史的早期,中原地带文明发达的炎黄部落,华夏族,习惯把周边的异族,称作“四夷”,“蛮夷”,“戎狄”等,而周边地区文明相对落后的异族也有愿意来朝贡、臣属汉族的,古代史书中并没有记载什么“高傲”、“歧视”、“偏见”、“不公正”之类的道德评语来描述中原与周边的人们在交往之中的行为感受;同样,在地中海沿岸建立大帝国的古罗马也是如此,古罗马人把文明形态低于自己的周边各族称作“野蛮人”,如日耳曼诸蛮族、哥特人、柏柏尔人等都具有“野蛮人”的含义。     因此,反观缺少现代个体性的中国人,对于人际“关系”有特好的悟性。中国古代社会里盛行“连坐制”和“保甲制”,在通讯技术非常落后,科层制在乡村断层,官员紧缺的情况下,连坐制达成了高效能管理,有效地管束着社会底层个人的律法行为。连坐制度到了现代社会,遭到了否弃,因为它违背了个体自律这个现代法理原则。     可是,现代恐怖主义行为极具反社会特征,着重表现在其人格上难以与(大)社会,尤其是与高于穆斯林群体之上的世界进行情感联络和整合,这本是需要靠中介体来作连接,问题是作为中介体的罪恶施行者亲属及至爱亲朋关系者们,其群组所连带的耻辱感严重匮缺。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整治对策是,增加罪犯亲属、亲友们的人格担当,学会自尊法则,增强心灵约束力。     西方的思想先行者已经悟彻,人的罪行具有广泛的连带性质。二战结束后,雅斯贝尔斯论述了德国的“民族罪责问题”,他说,应该让所有德国人认识到,“我们都是有罪的”。雅斯贝尔斯曾致力于大屠杀灾难之后的人性重建。他在有关罪过反思的论述中提出四种罪责,按其重轻等级依次为,刑事罪责,政治罪责(现代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为国家之罪承担的政治罪责,因为现代国家中的每一公民都不是非政治的),道德罪责(道德罪责的前提是绝对诚实,个人的罪责靠自己来确定,不用任何借口来逃避),和形上罪责(是幸存者对死者和受害者所负有的责任。尽管一个人并未加害于另一个人,因为不为那个人遭遇的恶负有刑罚和道德责任,但出于人类共同体责任的本体联系,他仍然会因不能阻止恶,在恶发生后苟活于世而有负罪感),一个人客观上为他人提供作恶的便利,当他可以阻止而不阻止的时候,就应该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因为在这里,他有阻止的义务。违反这义务就该承担责任。     有集体的存在就必须有集体责任的确立,这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责任须以与“个人→集体→世界”之间的集体人格来连接,这样,迫使穆斯林人士从执拗的身份人格转换至伦理人格,即以其惯有的对于穆斯林社群,或是对激进的自我小集体进行单一、狭窄、片面的的认同,扩展、提升到高一级的普世主义道德人格。现代普世主义强调,维系起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须要整合人们自己处身于各种各样落后的、未开化的地方小集体、种族、宗教的价值观,为此人们须不断完善自我,上升至共同的人性。这亟需有外在的强制性道德连坐压力,因为对于人的“自恃的罪性”(尼布尔)来说,靠主体觉悟的道德来拯救总是力量薄弱的,对于低智商低文化低德性低气禀者尤其如此。就此,增强罪性主体人格的负重感和责任感,并赋予人格以扩展的内涵,使人格角色化认同,以其行事处世由亲缘族群的集体人格来担当上升至高度凝聚化的“总体人格”(Gesamtperson)来担保。正如M▪舍勒论述的,正是这种共同负责性构成为社群伦理学之最高原则的凝聚原则。这里存在着的是个别人格与总体人格之间的一种相互的共同负责性(Mitverantwortlichkeit),当然,也不排斥这两者之间的各自负责性(Selbstverantwortlichkeit)。人格有堕落的,就该用“道德思过”(雅斯贝尔斯)来拯救。罪行从何处来,该追究何处责任,集体性的精神纽带本来就该将成员们的精神联系在一起,确保个人责任与集体共同责任的完整统一。     前些年,在德国发生过几起新纳粹分子暴力袭击外国侨民的事件,每次大的袭击事件之后,就引发了大规模的德国民众抗议游行,立场坚定地反对新纳粹分子的暴行。而今,人们不禁要问:每一次穆斯林极端分子施行国际恐怖袭击之后,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有没有举行过抗议游行集会?!            (四) 生殖节制否定          心理学家阿德勒曾经用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人的《自卑与超越》,认为先天有生理或心理上的欠缺可以催人奋进,可以成为强大的动力去超越自我和别人。可是阿德勒并未进一步分析:对于超越性禀性欠缺、能力差劲的人来说,已经处于不断被别人超越的情景,并且还在加倍地落伍下去,该怎么办?通常,对他人实施报复性的“怨恨”招数比起超越行为来,居有更多比重的情感欲念,倘若没有外在有效的法律和道德制裁力量,乃至生理上的约束的话。     穆斯林宗教狂热分子纷纷走上极端的恐怖之路,主要诱因是,在全世界的发展谱系中,尤其是身居西方世界里,穆斯林群体普遍有着强烈的被主流人群抛弃的边缘感、被社会优等民族淘汰掉的失落感,眼前的巨大落差明摆着。尤其是穆斯林群体之中一部分更显落伍的小群体、更为糟糕的个体,他们自认为是个“落伍者”,被背上了“无脸面”的包袱,他们往往是一些男性婚姻困难者,或是寡妇之类(在俄罗斯境内从事恐怖袭击活动的多的是穆斯林“黑寡妇”),更是自认为是“剩余者”。他们所属宗教的群体出生率奇高,又具颇具低人格性。以至于他们的群体所流行宗教教义习惯将人放置在手段意义上从事暴力活动,低贱者的手段可使竞争对手除掉的同时,也将“剩余者”一起除掉,相当于为自身的群体卸掉了一个累赘的包袱,包袱卸掉意味着自身人数损失,但可再从自身群体的高出生率中迅即填补,从而达成“动态平衡”。     “剩余者”的基因博弈论。     婚姻是人生自我价值实现最为低级的需要之一,倘若适婚期的男人不得不成为独身,因而生理上的性欲、生物功能的繁衍后代无法指望得到满足的时候,其人往往会采取二种步骤之一进行,要么超越自我,转移进入高级一层需要的追求、自我完善之中,如笛卡尔、巴尔扎克、斯宾诺莎、康德、贝多芬、尼采等一类人;另一种则是采取报复措施:干脆牺牲自我,放弃掉自我的人生价值,作为代价付出所取得的转换是,使得尽量多地损害和毁坏与自身血缘关系远离的人们的美好生活,使之拖累他人人生自我价值的正常实现,以此来减缓与自身血缘相关的亲属在自我实现形势上与他人相比总体处于不利的颓势,这在社会生物学上称之为“怨恨”行为,它可使基因型层次上表现为利他主义,为自己的亲缘基因作贡献。     盖因结婚成家困难者,以低收入者大大居多,其导源于低智商和低文化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和情商当然也低下,最终落实于人格的低下。换言之,人类所属的精神理性涵养稀少的,便以生物性的感性资源作为激励需求来充盈(弗洛依德的“情欲守恒”、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原理);再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生物学遗传规律,倒果溯因,其亲属群体的整体平均呈现出低文化低智商低德性的几率便会显著高出常态,由此缘故,其亲属总体在社会生存竞争中处于劣势的窘迫,其自我价值实现阶梯处于低位的境地;更何况,低文化低智商低德性者难以能够洞明人之超越现世的意义、何许遑论企及奔向人格完美的高境界,代之以特别重视家族中男性族的传种接代使命感,尊为至上的神圣,于是通常将自己家族里的光棍看作多余者,是累赘之物。既然如此情景,多余者的累赘之身便在由基因操纵的生物力作用之下,会施展“怨恨”招数。反映在社会生物学上的进化机制是,做出“同归于尽”的事情来:行为个体在减少(或干脆灭掉)了自己的适应性的同时,也降低了与自身亲缘不相关的竞争者的适应性,以此来减轻与自身相关的亲属基因有机体的竞争压力,间接提高了自身亲属的适应性,从而为自己的亲缘宗族小集体作出“利他性”的贡献。计算亲缘关系指数,将亲缘指数甚远的有机载体大量杀死,那么亲近血缘的基因库里与自身亲缘指数甚高的、或较高基因有机载体,即直系亲属、傍系亲属、乃至整个自身民族和种族等,其竞争实力相对增强了,这样的博弈论在“丛林生存”观点上讲,大为有利的。⒀     从事古兰经研究的西方人发现:阿拉伯词语「jihad」(字根是 j-h-d)就是今生换取来生的手段或交换货币,可参阅:M. A. S. Abdel Haleem, 《 古兰经 》, 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在我看来,其算计正如玩国际象棋游戏,高手总是寻找机会,试图将己方的弱子兑换掉对方的强子,譬如,把“兵”兑换到“马”或“象”或“车“,或用“马”或“象”兑换“车”,甚至“后”,进而,若能将己方“小兵”兑换到对手的“大后”,那就便宜更大了,绝对是妙着,颓势局面也许由此顿时改观。又如,弈陆战棋时,试图用己方的“工兵”、“排长”去拼掉对手的“炸弹”,或用己方“炸弹”撞上对方“司令”、“军长”,将其报销掉,那是非常合算的一手,余下的双方子力拼杀就会大大有利于己方。由此思路可以理解,在“九▪一一”事件中,为什么受劫持飞机撞上世贸双子塔?因为那里是全世界最高收入的白领工作的场所,当然是白种人和犹太人大大居多,是属于对手的“大后”级别,为什么要撞向五角大楼?还计划撞向白宫?因为对手级别最高的军事和行政长官在那里办公,亦即那里布置有“军长”和“司令”。     有效遏制穆斯林极端分子的恐怖主义疯狂,须从源头上着手,釜底抽薪,遏制“剩余者”的产生,将潜在的恐怖分子扼杀在胚芽状态。正如棋类游戏中,要避免对手用“兑子”战术来扰局,需要提前设防,减少“小兵”、“工兵”、“炸弹”之类的大量滋生(兑子机会),避免短兵相接肉搏战,因为高级兵种笨拙于低级搏斗,因为“精神最高贵者生存最孱弱”,以免与之同归于尽。为此,文明社会须立法,大有必要推广生殖节制,约束人的生殖权利。     由于穆斯林国家的伊斯兰风俗制度决定了婚姻多偶制(容许一夫娶四妻),以及寡妇难嫁等习俗,势必制造出“剩余者”多多,然而,这是属于穆斯林国家主权内部的事务,他国无权干涉。可是当今时代,穆斯林恐怖分子极多地是从西方国家自己土地上滋生出来的新生代穆斯林,新生代中的“剩余者”也是多多,其生物学上的根源即在于穆斯林家庭低教育高生育率的传统,其结果就是,贫穷→低教育→多生育→贫穷,三者之间不断在互相交流与反馈,形成恶性循环。于是,一些穆斯林极端分子会产生狂想,走出自身怪圈的途径唯有施展“怨恨”招数,妄图“咸鱼翻身”。     贯穿人类历史的某些恶劣形态,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已经洞见:“如果在一般国家中每个人都有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孩子的自由,其必然的结果肯定就是贫困。” 结果是,人口大量增加,必将带来“对公民的某些贫困,贫困是煽动和邪恶的原因。”欲使人口迅速上升的态势受制,亚里斯多德主张使用堕胎和新生儿曝光率。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中提出,避免人口过剩的较好的办法是“道德限制”。可是马尔萨斯了解吗?社会中总是存在着大群的理性先天欠缺者,彼等道德禀性低下,行事动辄凭宗教狂热,赖其多产子女,每每有落伍者总是被当做是实施“怨恨”招数的人选,对此,唯有道德和法制的他律强制才行。     现代人倾向于道德主体高度自律,对待生殖器官,认为,既然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具有自行支配的权利。然而,公民社会,人人都是权利的主体,在同一权利范畴里,权利者之间必会发生权利重叠现象(Overlap)。譬如生殖权利,若细分的话,还涉及到生殖的胎数,不管多少均被看做是人人都该享有的自主权利。可是生殖行为并非是与他人、与社会无涉的纯粹男女二个人之间的事情,生殖预见的结果是,为自己家庭家族添丁的同时,也为社会增加了新的成员。在现代社会,从新生儿出世到培育成长为具有劳动能力的自谋自力者,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有限教育资源和生存资源。当每一个具有生殖能力的男和女人都想去高生殖高养育,那么,人类社会有限的生存空间必受挤压,国土资源是个定值,不可再生的天然资源始终在减少,人们的生活所需资料的生产增长必定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马尔萨斯原理),社会中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必定受到牵累。依据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为保证社会稳定持久的发展,务必得将每个人的生殖权利作适当的收缩,其收缩界限应由该社会的可分配资源状况来调节并立法。          鉴于人类权利重叠颇多,联合国颁布《世界人权公约》,第二十八条云:          1.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2.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 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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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何路社:权力必然竞争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42 次 更新时间: 2011-09-17 23:14:52 何路社:权力必然竞争 标签: 权力 权力竞争 政治体制改革 ● 何路社       与权力优越一样,权力竞争是我们又一讳莫如深的领域。不论你竞争的原因动机如何,不论你采取的方式手段如何,不论你的德、识、才、学如何,都必然为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所绝对不能够允许。但是,权力竞争在现实中是一种事实存在,任何人都不可能掩盖。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即认为,政治有四个基本特征:①人们在做出决策前存在着分歧和冲突;②虽有分歧,但大家都有趋于一致的共同愿望;③存在着互相竞争的集团;④权力是竞争的根本问题。     即使权力的最初取得是通过武力竞争,权力取得以后,这个权力内部权力的分配、延续也还总是要通过某种竞争。就是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权力竞争仍然在社会主义的权力舞台上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甚至在极端的例子中和极端的情况下,也矛盾尖锐激化,表现为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     引起权力竞争的最根本原因,自然只能是权力优越。而权力优越则最终表现在利益上。利益,包括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是我们所知道引起一切竞争的唯一原因。权力竞争是权力优越的题中之义,权力优越必然会引起权力的竞争。换一句话更进一步地说,如果我们将权力客观化,承认、主张权力优越,就必须也承认、主张权力竞争,这完全是一种常识。否则,在理论和实践上,我们都难以自圆其说。     与权力客观化肯定、主张权力优越相反,权力道德化否定、排斥权力优越,也必然否定、排斥权力竞争。在这点上,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尤甚。这既有进步性、人民性的一面,也有唯心性、形而上学性的一面。将道德绝对化,必然物极必反,完全否定排斥利益机制。     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如前所述,在权力优越问题上,采取了一种比较客观务实的灵活态度。在利益机制之下,资本主义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和个体本位,强调个人利益与个体竞争。于权力道德化与权力优越问题上,自然也是一以贯之。资产阶级表面上虚伪地宣扬、主张权力道德化,在实际中却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并进而正大光明地实行权力公开竞争。诚然,权力竞争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从最初创立到不断发展完善,其间也曾经经历过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并且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虚伪、不公正不公平之处。然而,这种机制为资产阶级统治选拔、造就出了大量的杰出政治家与优秀政治人才,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政治领域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其和相对应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都只是一种政治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同样可以用。在政治领域引入市场概念,并非我的首创或发明。国内外学者中早就有人,已经提出或在使用政治市场这一概念。只是我更进一步地认为,政治市场仅是一种静态的概念,其内涵主要即指静态的政治机制。从动态的观点思维,与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概念相对应,我们似乎同样可以提出市场政治、计划政治的概念。其符合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则是绝对的,应从动态上把握描述事物的本质的观点。这样,市场政治概念与民主政治概念的关系,就犹如市场经济概念与商品经济概念的关系,一个是动态的,一个静态的,一个是一级本质概念,一个是二级本质概念。在政治领域,市场政治与计划政治,属于一级本质概念;民主与集权、自由与专制、法治与人治等则属于二级本质概念。政治体制的核心,是权力体制;政治市场的核心,是权力市场;以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根本特征的政治体制,即资本主义市场政治;反之,以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根本特征的政治体制,即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按照我的上述观点,凡是发达资本主主国家,在政治体制上,都是实行资本主义市场政治;而我国目前则仍是社会主义计划政治,其与我国经济领域正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越来越显示出种种矛盾及不协调。     常言道“乱世出英雄”,其缘故即在于竞争。市场政治的最根本本质,便是一种市场机制,权力竞争之下必出贤者。其的最集中概括是,在市场政治中,权力是一个开放的政治市场系统,在这一市场系统中的各个市场主体,即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及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都可以自由、公开、平等地进行政治竞争。回顾两千多年的中国权力竞争史,我们看到的是所有的掌权者都实行专制,而专制的核心是取消权力竞争,不允许别人窥视他们的权力。非掌权者要想夺取权力,只有一条路:动武。     政治领域权力市场竞争的结果是老百姓受益,人民成为是权力者之主人。但这必须要有一个民主的前提。即人民有选择权力者的权利,在选择某一权力者的同时,也选择了这一权力者的行为。我国目前与权力市场竞争机制相反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其具体实现的前提则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所谓民主集中制的经典表述为: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最终的决定权归根结底在集中手里,更何况这种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实践证明,这种所谓的民主集中,民主往往只是形式,集中才是实质。我们无论“人代会”、“党代会”选举还是领导干部的组织部门委任,都正是如此。这是一种权力优越的越位。我们在权力优越上并不主张结果均等,但主张机会均等,主张规则公正、过程公正,尤其是起点公正。只有权力起点取得的公正,才能保证取得权力的权力者之权力优越的公正。所以,在权力起点的取得上,民主就是一切,而集中只能是虚伪的。在此,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它本身已包涵了集中,而不需要什么另外专门的集中。     权力的取得宜民主,以自由、公开、平等的选择与竞争,以权力者向人民负责;权力的运行宜集中,以责、权、利三者相统一保证效率,以下级向上级、被管理者向管理者负责。这里,集中又作为另一种权力制度,集中就是一切,而民主只能是虚伪的。明朝一代铁腕名臣张居正,曾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谋在于众,断在于独。”美国前总统杜鲁门更甚至说:“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也就是一个独裁的政府。”总之,民主和集中是两种不同取向的权力,应分别属于公民与政府。而我国目前的民主集中制,在权力的取得上正好民主不够,在权力的运行上,则又恰恰集中得不够,权力的优越远未真正名正言顺地落实。这种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权力体制,有赖于权力者的素质而又不能保证权力者的素质(在过去,我们是靠战争、敌我斗争的残酷环境的自然选择来保证,这也是一种而且是更严酷的一种敌我权力竞争选择机制),权力行使依赖于权力者行为却又不能有效限制权力者行为。其产生、存在的特殊战争和敌我斗争年代环境,早已成为历史。在今天我们已经取得执政地位,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般常规情况下,只有真正的、彻底的、完全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前提下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才能保证权力者的素质,从而也从根本上有效地限制权力者的行为。     在权力机制上,计划也好、市场也好,民主也好、集中也好,法治也好、人治也好,都不能改变权力优越必然引起权力竞争,这又一万古不变的权力规律。权力不仅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职业资源,更重要的是她在整个社会各种职业中,处于一种君临一切的主宰优越地位。权力是一种象征着力量与智慧的社会等级标志,她能使人敬畏,使人服从;使人崇拜,使人赞美。她能给个体带来名声与地位、金钱与荣誉、爱情与友谊……给群体带来国家与统治、法律与秩序、道德与利益……所以,人们必然要去竞争她。两个敌对群体之间的权力竞争,甚至不惜付诸暴力,不惜“前仆后继”经历几代人的努力。在同一群体内部的权力竞争,则一般通过能力道德或腐败权术的方式。     权力竞争源于权力优越,权力优越源于权力本身。要否定权力竞争,就必须否定权力优越,而否定权力优越就等于否定权力本身。这是一串环环相扣无法打断的逻辑链环。诚然,权力竞争的形式和表现,在不同的权力机制下各不相同。或武力争斗,或和平斗争;或公开的、光明正大的、堂而皇之地进行,或暗地的、偷偷摸摸的不可告人地进行;或通过能力道德,或通过腐败权术……等等,不一而足。但不管怎样,只要权力存在,权力竞争也必然存在,至多不过是竞争的形式和表现不同而已罢了。即使是在我国现行的、通过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实现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下,其否定排斥权力竞争,也并不能真正消除权力竞争。现实表明,这种违背客观权力规律的权力机制,与否定权力优越一样,只能是导致又一种权力者在权力竞争上的虚伪人格。权力竞争本身并无所谓什么对错,问题在于是通过什么手段或途径。     人的素质有高低之分,有高素质者,也有低素质者。就同一群体或同一权力内部的权力个体竞争而言,其采取什么手段或途径,主要与个体的素质最为相关。高素质者与低素质者是一种对称,这种对称或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普遍法则之一。下面我们将看到,低素质者与腐败权术的权力竞争方式及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三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人的素质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能力与道德两个方面,也即人们所常说的德才兼备。人的素质主要包括能力与道德两个方面,但并不就等于二者简单相加之和。若此,其必须是人的素质不是一个整体,分开割裂为能力与道德两个独立部分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人的素质是一个整体,能力与道德同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决定、影响着一个人的整体素质。而且,能力与道德,二者中仅任何一方面的优秀,都不足以决定一个人的整体素质就高;而其仅任何一方面的低劣,就足以影响至一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譬如,一个人虽然能力很强,但道德却极差,能力很强不足以决定这个人的整体素质就高,道德极差却足以影响至这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反之亦然,一个人道德很好,但能力却极差,道德很好不足以决定这个人整体素质就高,能力极差却足以影响至这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这样,高素质必须是能力与道德都优秀者;而低素质则可能有多种情况,或能力与道德都低劣者,或能力与道德二者其中之一低劣者,都足以构成一个人整体素质较低。诚然,人的素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永远处于一种动态过程;但其又是相对静止的,个体的现实存在、历史过程都具体肯定着他的素质究竟如何。     对于社会、群体来说,自然希望权力者德才兼备,是能力与道德皆优秀者。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群体的利益。因此,按照社会、群体利益机制,当然是高素质者最有望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对于个体来说,能力与道德只是手段,权力之优越才是目的。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或为了达到目的,个体不一定必然通过能力与道德,也可能或也可以通过腐败权术竞争权力。或此或彼,主要取决于个体利益机制而定。于低素质者而言,在权力竞争中,腐败权术对其有利;或换一句话说,低素质者要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道理很简单,一是能力与道德正是低素质者之短或相对之短,即使他们付出比高素质者更大的努力,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中,也很难有望侥幸获胜。二是腐败权术正是低素质者所长或相对所长,尤其是道德低劣类的低素质者(即小人),在权力竞争中,可以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不择手段、任意恣行;而高素质者们(即君子),则往往有所顾忌,或受道德规范约束限制,或天生不擅长腐败权术,只善于谋事不善于谋人。     不过,通过腐败权术进行权力竞争,只有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集权、专制、人治性条件下才大有用武之地(封建社会为权力自然人事机制,同样集权、专制、人治)。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我们不仅是权力者的组织委任制,即使是“党代会”、“人代会”形式的选任制,主观上我们都力图去操纵控制左右她,客观上我们也实际基本能够操纵控制左右她。因此,权力者的升迁与否,主要掌握在上级委任者手中,其取决于委任者的个人品质和知人善任水平,随意性极大。她的人治性的权力法则,是层层只对上级个体和上级领导机关负责,而不对人民或民意机构负责,她是靠人治和形形色色的宗法关系等陈腐东西来维持的。在这种权力由更大的权力者授予的体制中,保住权力的要诀就是眼睛向上,跟对人,站准队,拍好马屁。构筑好了这样的利益圈子,权力就有了保护伞,腐败便总能逢凶化吉。有了这些心得,则各级权力者只须精通腐败权术,只须千方百计地取悦上级,就可以仕途得意,步步升迁,甚至为所欲为。     在上述情形之下,就必然产生一种政治上的格勒善法则现象,即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这里的格勒善法则,我是一种借用或移植。其原是指经济领域货币流通中的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现象:如两种铸币面值相同,却由价值不同的金属铸成,则价值低的货币会使价值高的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这一现象的法则,在政治领域的权力竞争中也同样有效,腐败权术有如劣币,能力道德有如良币,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同样也就不会去通过能力道德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当然,其于素质状况不同的权力者或人们,具体情形也各不相同,让我逐一述之。     对于低素质者而言,诚如我已经分析所述,其要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但低素质者的个中情况比较复杂,其在权力竞争中的格勒善法则现象,这里有必要再作更进一步的分析。第一种情况是能力与道德两方面都低劣,这种低素质者,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市场竞争的机制下,根本不可能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只有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性条件下,才能够为他们提供了通过腐败权术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的“英雄用武之地”或可能。所以,他们在权力竞争中,是地地道道的、完全意义上的“劣币”持有者,能否取胜,主要取决于其的腐败权术水平及客观环境所提供的条件、机遇。但这种低素质者,其在权力竞争及权力运用中,玩弄腐败权术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其能爬上高官要位者尽管不多,可也远不是绝无仅有。第二种情况是虽然道德低劣,但能力上却又相对较强。这种低素质者,本来在任何权力机制下的权力竞争中,都有可能通过能力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性条件下,他们通过腐败权术,不通过能力,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相对成本代价要较小。因此,权衡之下,他们必然选择通过腐败权术。而且,由于他们能力素质较强,在腐败权术上的能量也极大——注意,这里能力已异化为权术;在权力竞争中能爬上高官要位的低素质者,也大多只有他们。第三种情况是尽管能力素质较差,但在道德品质上却不失正直、老实、忠厚。这种低素质者,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下,一般很难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特别是一些重要关键的权力位置更是如此。但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人治性条件下,权力腐败现象普遍严重泛滥,民众对之深恶痛绝,使他们有可能通过道德上的廉洁自律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就在这时,道德也已经异化为权术。对于这种低素质者来说,他们甚至潜意识中希望别的权力者腐败,并且不希望完全彻底反腐败,这样更有利于他们在权力竞争中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由能力所限,他们爬上高官要位的可能性极小,且一般只能可遇不可求。     权力竞争中的格勒善法则于高素质者而言,则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如果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条件下,腐败权术可以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就必然会对高素质者产生一种诱惑;因为通过腐败权术比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要小得多。当在政治现实中,腐败权术能够普遍盛行时,高素质者受到利益驱动就会向低素质者趋同。第二层意思是,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条件下,高素质者的能力道德优势竞争不过低素质者的腐败权术。也就是说,在权力竞争或权力斗争中,君子斗不过小人,反而为小人所战胜、打倒。其个中原因,主要是由于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人治性必然倚仗政治韬略与权术所使然,而正如我前面已经所述,高素质者在这方面往往有所顾忌和幼稚,只善于谋事不善于谋人;低素质者则不择手段和老练,不善于谋事却善于谋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低素质者于权力竞争和权力斗争中占优势时,高素质者为利益驱动也会向其趋同,将能力道德异化为腐败权术,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当然,除此之外,高素质者也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即洁身自爱,拒腐败权术于千里之外,但这样一来,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力及权力优越也就与他们无缘。总之,只要权力及权力优越的取得或维持,是仰仗于计划、人治、集权、专制下的腐败与权术,而不是依靠市场、法治、民主、自由下的能力与道德,就必然诱导促使高素质者向低素质者的腐败权术趋同。     在目前,我无意全然否定一切政治权术,更无意全然否定政治韬略。这至少在目前是不现实,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或观点。就中国目前的具体国情与现实而言,我们如果不能实现中国社会政治一时的稳定——计划、人治、集权(专制)政治下的政治韬略与权术对此具有重要作用,就无以谋现实中国社会政治长远的稳定。但这只是真理的一面,真理的另一面是,如果没有现实中国社会政治长远的稳定,就更无以谋现实中国社会政治一时的真正稳定。二者之间,如果不是就一时一事而是就长远整体而论,正所谓“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也。何以为本?何以为末?孰重孰轻?难道还不一目了然吗?现在集中到一点,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走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权力滋生腐败权术的弊端?从近几年来直至目前,无论是理论精英界,还是社会大众中,都以几种思潮或主张、观点在主导和领风气之先。     现行政治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出于各种动机恐乱求稳的一些社会群体或人们,他们想要消除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以便保存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他们主张在基本上保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前提下,通过一些渐进性的修补、改革,使之逐渐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特别强调要真正地、切实地通过道德教育、健全法制(或法治)、加强监督、推进改革等几种主要方式或手段,来有效遏制、克服政治领域的权力消极腐败现象,实现和达到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但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其根源主要是在于权力道德化以及与之相联系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等机制性缺陷。自然,要消除、改变这一根源,其就必须进行制度机制创新,舍此别无途径。可是,这一主张虽然也看到了并也承认,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存在着许多具体弊端。但就这一主张的目的而言,其是要在完全保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原则下,去实现消除这些弊端。或者换一句话说,这一主张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却不要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或者更进一步地说,要消除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却不要构成改变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危险。一句话,在这一主张者眼里,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至多只不过是需要进行一些修补或局部改革摆了。据此,奉行这一主张的我国当局者,其也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一些修补和或多或少的改革。但其所认同的一切改革,绝不是对我国现实政治体制中存在着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缺陷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而仅是一些皮毛上的改革,这些改革是在完全不触动我国现行政治模式的基础上实行的,因而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她的上述种种缺陷,从而真正走出她原有的那些弊端。即使是按其积极意义来说,也只能至多是想将弊端限制在人们表面上能够忍受的范围内。总而言之,这是一种“鱼翅与熊掌都能兼得”式的主张。     现行政治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中还有一部分人,包括一部分权力腐败分子、一部分在改革中靠合法或不合法手段暴富的社会群体,他们还不满足或担心是否可以长久稳定维持现有的既得利益。于是,一些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所谓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便是他们的代言人。其主张从根本上学习、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成功的政治体制模式,实际上其实也就是移植、照搬,即走资产阶级民主、法治政治体制模式之路。关于这一种主张,中国有中国的国情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更有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根本的不同。西方国家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完善的。其在阶级性上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基本上主要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并服从、服务于资本主义制度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特征的经济基础。因此,假设我们要移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模式,就不能不考虑其是否适应我们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会对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产生消极不利的影响甚至构成破坏威胁。实际中,这种考虑是客观现实的。上述这种主张在赞颂西方政治体制的同时,却忘记了或有意不讲起其与私有制的相互联系。他们对社会主义运动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已经一半是怀疑,一半是诽谤。对此,我深信中国当代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的生命力,必须植根于我们脚下这块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     还有一些真正有良知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他们主观上想成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广大普通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他们主张在学习、借鉴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和行之有效的资产阶级民主、法治理论及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并也特别强调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在道义上所谓的公平、正义与道德性。不可否认,这种主张来源于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弊端比较深刻精辟地分析与研究,并由此得出了许多相对客观正确的结论。譬如,他们确凿地证明与指出,我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中仍然还残存着许多封建主义因素。在实际消除这些弊端上,他们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途径或对策,如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主张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制度的民主、法治政治体制模式为我所用,从而建立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但是由于他们并未自觉地意识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弊端的权力道德化根源,是用权力道德化观点在观察、思维而得到这一切的。所以,他们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立足点都建立在一个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上。即他们要权力道德化,却不要权力腐败。他们看到了现行政制度弊端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恶劣破坏,看到了权力腐败带来了种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与社会不公。因此,他们呼吁并寄希望于权力者和整个社会建立起一种道德与政治责任感。但现实已经证明,或将会证明,这种主张除了面对现实的几份忧虑、几份困惑甚至几份无奈之外,更多的只是一些无济于事、不切实际的空谈与空想。     还有一种也许不屑一提的极左主张。这一主张者企图证明,改革开放正在中国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或“党内资产阶级化的利益集团联盟”以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当前最大的危机是“和平演变”。他们机械地坚持社会主义,实际却反对社会主义改革。按照这一主张,则不仅仅是给目前仍在推进的改革套上一种新的思想枷锁,而是要完全反对、取消改革,倒退到改革前那种更左的体制的中去。这一主张的宣扬者,他们大都熟读马列经典著作,其基本策略是“挟马恩以令诸侯”,当然,有时他们也引用邓小平、江泽民的一些话,扯大旗作虎皮,借助“钟馗打鬼”。但他们远离实际改革开放进程,完全不知道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总是有意无意地带着一种“文革”遗风,令人感到可笑可悲。但更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腐败败坏了改革的声誉,这一主张却也在不少人们中引起了共鸣。     从上述几种代表性的思潮及主张、观点中,我们都未能真正看到解决中国当前现实政治体制问题的希望与关键。它们除了第二种主张,是建立在一种资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化思想基础之上,根本不考虑中国的国情现实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际,他们只看到资产阶级道德,看不到无产阶级利益外。其余三种主张,则是建立在一种无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化思想基础之上。是无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思想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她们的共同之处是,只看到权力道德,看不到权力利益。     马克思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利益机制是人类社会最高或最终的法则,道德只不过是利益机制的副产品而已。世上没有空洞的不包含任何利益之道德,如果一种道德没有利益基础,人人受害;那么,即使是一条数学公理,也早就被人们推翻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一切阶级斗争的历史,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的历史,都是围绕着利益,而不是道德。在任何人类行为(包括道德)背后,我们都可以找出利益之手。在历史中存在的社会个体或群体,自然也逃脱不了利益机制法则的支配。在利益之神面前,任何社会个体或群体都只是臣民与奴隶。在权力问题上,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也应当掌握、利用与服从人类社会这一利益机制的客观规律。于总体上而言,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利益之剑,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在经济私有权力;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利益之剑,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政治公共权力。利益之剑所在之处,可以创造出人们在道德范畴下不可想象的奇迹;不过,这种奇迹是害还是益?取决于其是属于和有利于什么阶级、什么社会群体。于权力领域,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应该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利益之剑,去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生存之犁取得权力的土地。我们不应该陷入权力道德化的唯心主义窠臼,作茧自缚,束缚自己。     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已经取得国家政权的情形之下,要铸造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权力领域的利益之剑,就首先必须将权力客观化,正大光明地承认和给予权力足够的优越,然后根据利益机制法则,承认和实行权力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即建立权力人事上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以便通过利益机制,去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与公有制经济,培养、造就和选拔出整个社会潜在的所有而不是少量的最优秀高素质者人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权力竞争中道德不如腐败,能力不如权术,高素质者不如低素质者,“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后天下之富而富”。这一切不公平的根源乃是权力缺少机会均等的竞争机制,缺少一种客观的度量衡——市场。当权力竞争没有以机会均等的市场机制为前提的时候,只有腐败权术才“英雄大有用武之地”。而在权力市场的公开、自由、平等竞争机制下,一切由市场因素来选择,通过能力道德即可以,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此时的劣币(腐败权术)与良币(能力道德),已不再等值,于是腐败权术便成了高素质者(包括高素质权力者,下同)的对立面。因为,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普遍存在腐败权术情况下的权力竞争,高素质者不一定竞争得过低素质者。所以,受利益机制法则支配,只须外部客观条件具备,高素质者天然具有反腐败权术的客观倾向。其一,腐败权术使其不一定能获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其二,其不须通过腐败权术,通过能力道德便不仅可以而且可以名正言顺地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     诚然,任何政治学上的机制,都是人的意义上的机制,而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机制。但人类心理学方面(包括人类深层心理与行为心理)的研究成就,已经向我们证明,人的意义上的机制与物理学意义上的机制,并没有本质意义的不同,都是可设计、控制、操纵的,只不过是人的意义上的机制之作用表现更复杂、隐蔽、辩证罢了。     机制就是导向,机制也是制约;一种机制,就是一种选择。机制具有一种无形的客观力量,在一定意义上,个体只不过是供机制选择、加工的材料。这难道还不是吗?我完全可以断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将有如中国二十一年前教育上恢复高考机制的改革,其对提高我国政治领域的行政水平与效率,对消除、遏制政治领域中的腐败权术现象,会起到一种根本性的巨大作用。其必然会象二十一年前所恢复的高考机制,促使莘莘学子们将聪明才智与精力,集中到为中华崛起而刻苦发奋学习上来一样;促使权力者们以及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将聪明才智与精力,集中到为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事业而努力培养、提高自身的能力道德素质上来。     对于那些低素质者来说,他们在未来历史中的命运,只能使我想起中国那则“滥竽充数”的古老寓言中的南郭先生。当然,政治现实不象寓言一样简单。低素质者决不会自觉或自愿放弃权力大门的入场券。但这并不要紧,现实会很快告诉他们,原来那种腐败权术伎俩,在全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中,已经完全不适用了。不管是他们诅咒怨恨也好,抵制反对也好,至多不过能在最初开始时想法阻止新的机制建立,一旦新的机制建立起来后,他们一切的诅咒与怨恨,一切的抵制与反对,就将变得是无用和多余。随着历史发展的进程,新的机制本身,自然会用无情的现实很快教育他们。在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下,与权力将低素质者拒于大门之外一样不可避免的是,其却必然向所有的高素质者敞开权力之门。     在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之下,一切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及所有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都可以而且也必须公开、自由、平等地进行竞争。而正是在这种机制之下,权力者真正成为政治市场中的一个个责、权、利相统一的主体,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就也是同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决不会为了一次宴请、一份贿赂而去腐败渎职;我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公共行政,将因此变得充满生机活力。     这种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从系统论的角度而言,可以简洁性地表述为:社会主义权力优越加社会主义权力制约,再加社会主义权力竞争,即等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权力者勤政、廉政。毫无疑义,我们是要在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之下,去具体实现这种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决不是不顾中国的国情现实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实际,去盲目地移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模式。至少无产阶级从自己的利益所在出发,要比资产阶级更客观地承认权力优越,主张权力竞争;并真正给予权力优越和实行权力竞争。由利益机制决定,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包括权力优越、权力制约及权力竞争,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公共组织的圣经。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她必须以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为理论基础,要有利于具体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政治竞争,有利于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的长期稳定。因此,同样也毫无疑义,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决不是我们现行的目前这种政治体制模式,其必须进行旨在能消除其现存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等机制性缺陷的根本性改革。不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就会停滞,甚至向右或向左倒退,而走不出目前的困境。 来源: 《中国政治改革常识》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4339.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何路社:权力必然竞争 相同主题阅读 丁礼庭:政治体制改革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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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郭娟:郭沫若的身后名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3 次 更新时间: 2011-08-31 16:51:37 郭娟:郭沫若的身后名 标签: 郭沫若 ● 郭娟       这些年,郭沫若声誉不高。自从被目为“御用文人”后,除了一般研究者循例做研究之外,郭沫若这个名字很少被提及,可谓身后寂寞。200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女神及佚诗》,其中收纳了初版本《女神》和散佚在报刊上未汇辑成集的郭沫若在“《女神》时期”创作的大量诗歌作品,使读者和研究者可以获得一个完整的、历史原初状态的印象。学者自然是关注的,但该书印数仅有2000册。郭老郭老,诗多好的少。这句郭老调侃自己的“打油”诗句,似乎已成了对诗人郭沫若的一般观感。有谁还记得《女神》在五四时期给中国诗界、给中国带来的巨大震撼?一个叛逆的、反抗的、自由的形象,就在“御用文人”的驯顺、荣宠与隐忍的背影之后渐行渐远渐模糊了吗?     还好,日前在郭沫若故居举行了一场《女神》出版90周年的研讨会,纪念那个远去的诗人。有趣的是,主办方将郭老写于1958年的组诗《百花齐放》印制了扑克牌。也许现在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谈郭沫若了,这位鲁迅之后中国第一文人,所谓“文化班头”,诗人,历史学家,剧作家,书法家……     大人物的身后名,毁誉翻覆,从来都与现实相关。这一点,作为历史学家的郭沫若最清楚的。在答《新建设》杂志问的一篇文章里,他曾这样阐释:“历史是发展的,我们评定一个历史人物,应该以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为背景,以他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为标准,来加以全面的分析。这样就比较易于正确地看清他们在历史上所应处的地位。”所以,他替曹操翻案,替武则天翻案,他扬李(白)抑杜(甫)……他好做翻案文章。他的翻案文章,如历史剧《蔡文姬》、《武则天》,演出几百场,影响不可谓不大,虽是剧作而不是历史考据研究论文,但毕竟多多少少扭转了人们心中白脸曹操、淫荡武则天的一贯形象,促使许多人有兴趣重新认识历史上的曹操、武则天。不过,作为学术著作的《李白与杜甫》却招致非议,认为是一投领袖所好;二滥用阶级分析方法。     毛泽东作为政治家而每每有诗作,郭沫若作为诗人而投身政治。当初毛泽东去重庆和谈,以一首《沁园春·雪》引来众人此起彼伏的唱和;到了晚年,能与他唱和的,似乎就只有郭沫若了。而毛主席的诗词也有许多篇是和郭沫若的,比如那首“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的《七律和郭沫若》,那首“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满江红·和郭沫若》。毛主席喜欢李白的诗,这对郭沫若是否有影响,或许难说有或无,但从郭沫若一贯的浪漫主义诗风看,他也会更爱李白。中国郭沫若研究会的会长蔡震先生在新作《郭沫若画传》中提到一个史料:《李白与杜甫》是“文革”中的郭沫若自己悄悄写的,只因一个偶然原因才被外界所知——当时中苏边境冲突,外交部请郭沫若等学者提供有关历史资料,在中国政府发表的声明中,引用到郭沫若对于李白出生地的考证,以驳斥苏方的领土扩张。可见著书的动机并不是为了趋附领袖。     但趋时是一定有的。那些年月的所谓学术,都受政治环境影响,普遍地用阶级观点分析古人。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学生都能背诵,起首一句“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中就根据杜甫草堂之顶有多少层茅草为证据指出杜甫过着地主阶级生活。     那时代是“亲不亲,阶级分”。现在想来,不喜欢杜甫,也不必一定因为他是地主阶级。同样,姚雪垠塑造的闯王李自成竟像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一样高大完美,符合“三突出”原则——中学课本还选过,记得我们上课的时候,同学老师一起笑。难道历史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者真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学家如何揭示历史真实呢?     蔡震新作提到陈寅恪。1953年郭沫若按照中宣部的提议,以中国科学院院长的名义致信陈寅恪,请他担任历史二所所长(另外两所所长为范文澜和郭本人)。陈寅恪回信却是回给科学院,而没理会郭沫若。在回信中,他提出了条件,即著名的“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的要求。这实际上就是拒绝。在回信中,陈寅恪以他当年为王国维所写碑铭重申“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并毫不客气地挑战郭沫若,说郭是甲骨文专家,也许更懂王国维的学说,可以把他的碑文打掉,由郭来重写。他用了唐代韩愈、段文昌先后写《平淮西碑》的典故,把自己比韩愈,自信他写的碑铭“无其器存其辞”(李商隐赞韩愈写的碑文),不会湮没。郭沫若之前对王国维的死因有自己的判断,他认为王国维“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但“思想感情是封建式的”,“两个时代在他身上激起了一个剧烈的阶级斗争,结果是封建社会把他的身体夺去了。”这个判断当时在学界影响很大,而陈寅恪看来是不以为然的。     郭沫若与陈寅恪最大不同其实是在与现实政治的关系上,一个投入,一个远离。如果要找一位与20世纪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共党史密切相关的文人,一定是郭沫若。他是历史潮头上的人物。五四有他,《女神》惊艳亮相,创造社高张创造精神;北伐有他,攻武昌城,他亲手捆扎攀城墙的云梯;四一二政变前,蒋介石许以高官厚禄,要将长江下游几个省交他管辖,他却以《请看今日蒋介石》揭穿其真面目;南昌起义,他谢绝了张发奎邀约去日本,赶赴南昌,在白色恐怖中与贺龙一起入党;卢沟桥事变后,他别妇抛雏、毁家纾难,只身回国参加抗战;他与李公朴一起经历“校场口惨案”,他不惧国民党暗杀,在上海各界追悼李公朴、闻一多的大会上慷慨陈辞:天不能死,地不能埋,呜呼二公,为和平民主而死,虽死犹生……新中国成立时,他已是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长,为建设新中国而工作……他的老朋友夏衍说过,党犯错时,郭沫若也跟着犯了错误。他没有活到对党内错误进行反思的时候。他会有怎样的反思,我们无从知道了。     我们知道的只是这样一些历史片段——     “文革”中,他的两个儿子死于非命,他默默承受,甚至没有向他的老友周恩来提起。他把儿子的日记放在书房案头,日日相伴,一字一句地抄写,竟抄了八本。这是怎样不见泪痕悲色的椎心之痛。     “文革”中,他在一本英美抒情诗的空白处,随手翻译了一些他喜欢的诗作,似乎透露了他的内心深处的隐秘的激情,如罗素·葛林的《默想》:     我不能让我的尊严的人性低头     在那冰冷的无限面前跪叩     ……     我有希望、苦闷、大愿,精神有如火焚     ……     如高尔斯华绥的《灵魂》:     我的灵魂是太空!     电在闪呵雷再轰,     日月群星在运动,     时而卷起大台风!     风再起!这灵魂里的浩浩长风终于没能使郭沫若再次凤凰涅槃,浴火重生。1978年6月12日,86岁的郭沫若逝世。人生苦短,人生几何。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学术综合 > 学人风范 > 先生之风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3714.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经济观察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郭娟:郭沫若的身后名 相同主题阅读 郭娟:郭沫若的身后名 谢轶群:名文人郭沫若建国后为何变得奴颜媚骨 丁东:郭沫若上当 信力建:郭沫若是怎样走向堕落的 方舟子: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周国平:《李白与杜甫》内外 汤守道:浅议《甲申三百年祭》 王东成:艺术良心:文学创作的“通灵宝玉” 李钟琴:郭沫若当年为何敢于大骂蒋介石? 沙叶新:粪土当年郭沫若 李劼:中国晚近历史上的话语英雄 陈占彪:我一生最厌恶最憎恨的就是虚伪造作——郭沫若诞辰115年纪念 陈占彪:郭沫若:关键在党的领导,有了政治灵魂! 陈占彪:郭沫若的“欢乐颂” 珞珈山:沫若祭 张耀杰:郭沫若的叛逆与服从 郭沫若解放后诗选 谢泳:郭沫若与王芸生:谁看清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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